徵婚廣告
」結婚要花44萬給前夫「燒婚床」?女友做完法事消失 癡情男得知真相氣炸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的李姓女子要求他出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8萬元),給其前夫做法事、「燒婚床」後莫名消失。王男報警後,警方根據相關線索,查清了事實真相,原來是一場披著神秘外衣的訂製騙局。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女犯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紅星新聞》報導,王男單身多年,在某網路交友平台上看到一則徵婚廣告,稱自己單身貌美,擁有多處房產、珠寶店,並附有聯繫方式。王先生覺得緣分來了,既然能被自己遇見,那就是緣份使然,此人必定是自己的真命天女,後依照廣告上的聯繫方式,與發布徵婚信息的李女取得了聯繫。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兩人很快確定戀愛關係。「害怕配不上她。」王男從李女的微信朋友圈看到其有不少豪車豪宅,顧慮自己配不上對方,便將此想法告知女友。李女表示自己不缺錢,看上的是王男這個人,並寄給男方一些價值不菲的禮物,讓王男漸漸相信李女不圖錢,也想與其有未來。隨著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就在王男沉浸在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喜悅中時,李女卻提出了一個特殊要求。「她說前夫前幾年得病去世了,再婚前要為前夫做一場法事。」王男說,李女稱現在的財產大部分都是前夫留下的,如今兩人結婚能夠使用這些財產,為對前夫表示感謝,想為前夫做一場隆重的法事,要求他出資10萬元「燒婚床」,否則不能再婚。王男覺得相關說詞十分荒謬,可看到李女堅持,且態度十分誠懇,認為有些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於是便答應了女友的要求。「她說讓我把10萬元轉帳給她,我不能去現場,因為這是為前夫做法事,怕我去有衝撞,對我不好。」李女說得神乎其神,王男也就愈發相信,前後轉了10萬元用於法事。後來李女陸續發來一些法事的現場視頻,還沒等王男察覺異常,竟發現自己已經被封鎖了,對方的電話也變成空號,他這才意識被騙報警。案件移送至和平區檢察院後,經審查發現,李女以虛假身份在多家網路平台發布徵婚廣告,分別結識被害人王男、劉男等人。檢警查出,李女虛構個人身份及職業,謊稱其本人喪偶且擁有房產、珠寶店等資產,騙取被害人信任,假借戀愛、結婚名義與被害人通電話、短信等方式進行交往,用需要給自己死去的前夫做法事、置辦喜床、布置婚房等理由,先後騙得兩名被害人人民幣共計13萬餘元。和平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和平區法院經審理,依法判處被告人李女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
媽媽替女兒找對象 店門口貼「徵婚廣告」狂列8條件:想要優秀女婿
到了適婚年齡,卻還沒有合適的對象,許多人都會開始焦急。中國杭州有一名女子透露,媽媽為了幫她徵婚,竟直接在自家店門口貼上徵婚廣告,結果被無情嘲笑,讓她直呼:「真的很丟人」,很想把公告撕掉,卻又怕媽媽不開心,讓她不知如何是好。透過照片可見,炸雞廣告下方貼了「店面轉租」,最底下還有一個公告,仔細一看寫著「徵婚」,列了8項條件,用詞也十分幽默,「長相不影響市容」、「出廠日期為93年前後,品牌:永久牌」等。店面轉租底下有個「徵婚廣告」。(圖/翻攝自錢江晚報)女子向《錢江晚報》透露,廣告是3月23日貼在店門口的,「我自己開了一間小吃店,打算關門了,店面要轉租,就貼出了轉租廣告」,由於媽媽很著急她的婚事,她認為自己的年紀也到了,加上媽媽關心,於是決定順對方的意一次就好,「丟臉就丟臉吧」,唯一的要求,是徵婚廣告要貼在不起眼的地方。徵婚廣告寫了8項條件。(圖/翻攝自錢江晚報)女子原本以為,和廣告貼在一起就不太容易被注意到,怎料路過的人都會走近多看幾眼,甚至有人會大聲唸出來,讓她覺得很不好意思,徵婚公告貼沒多久就被她撕下來了。她並不喜歡相親、徵婚廣告這樣的形式,而是更相信緣分,對於感情並沒有太強求。不過,女子的媽媽則要緊張多了,她透露該徵婚廣告是她熬夜寫的,早就寫好了,但一直不敢貼,怕女兒生氣,「女兒年齡大了呀,我是真著急,就出絕招了,如果讓我貼廣告,我就到店裡幫忙,要是不讓貼就不來幫,女兒就同意了」,坦言想要有一個優秀的女婿,恨不得去大的平台使勁推廣,「要不是怕女兒生氣,我真的要這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