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戰喊話
」報復北韓「糞便氣球」?南韓宣布廢除919軍事協議 恢復邊境「心戰喊話」
近期南北韓之間可以說是十分不平穩,北韓先是釋放大量「糞便垃圾氣球」侵擾南韓,更要求南韓不得再向北韓派發心戰傳單,否則會再採取「相應措施」反制。而如今有消息指出,南韓政府宣布廢除919軍事協議,計畫在邊境地區恢復「心戰喊話」制度。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過往在南韓接壤北韓的最前線地區,有24個地方裝設固定式「對北」擴音器,內容就是不斷持續撥放各種對北韓的心戰喊話。但這一切在雙方簽署919南北軍事協議後,就宣告終止。而在上屆政府期間,這些位於邊境的固定式對北擴音器也早已撤除。而如今有消息指出,南韓政府宣布廢除919軍事協議,首當其衝的就是這些固定式對北擴音器是否要重新啟用。一名消息人士表示,這些擴音器必須要重新安裝後,才能正常運作。但只要派員進行安裝,北韓軍隊會馬上偵測到,進而引發兩韓之間的軍事緊張。而就該名消息人士的情報,目前南韓並未有重新安裝擴音器的計畫。但即便沒有要安裝固定式的擴音器,但過往還有16台移動式擴音設備可以使用,因此外界普遍認為,南韓可能會優先啟用這些移動式擴音器進行心戰喊話。而一名南韓軍方的相關人士表示,不管是固定式還是移動式擴音器,南韓軍方均以準備完成,只要接受到相關指示,就可以隨時重新啟用。據了解,919南北軍事協議,又稱平壤共同宣言,是由南韓前總統文在寅於2018年9月19日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簽署,雙方議定南北韓雙方停止包括非武裝地帶在內對峙地域的軍事敵對關係,消除朝鮮半島全境的戰爭威脅,從根本上解除敵對關係。其中「停止雙方的一切敵對行為」也包含了使用擴音設備的心戰喊話。
作家小彤對抗癌王 捐8位數做公益
暢銷作家小彤罹癌開刀的消息傳出後,獲得各界好友、粉絲關心,經過精細化驗檢查報告,2.3公分的胰臟癌沒有移轉或擴散,是不幸中的大幸,但因胰臟癌復發機率極高,幾週後她必須配合12次預防性化療與定時追蹤,她也逐步把診所與公司交棒出去,也將規劃8位數的公益捐款,她說:「反正多的也是遺產,但對很多人而言這是救命財。」小彤月初因黃疸就醫意外發現2.3公分胰臟腫瘤,快速安排手術,很幸運癌細胞沒有移轉、擴散,算是「1B期(第一期後期)」,存活率應可逾1、2年,5年存活率有三成。儘管病灶已清除,但胰臟癌有「癌王」之稱,復發死亡機率極高,所以幾週後小彤展開12次預防性化療與定時追蹤。儘管化療傷身、過程辛苦,小彤還是樂觀地說:「我終於可以瘦成我夢想中的紙片人了!」回想開刀當天躺在手術台上、吸入麻藥前最後幾秒,小彤仍清晰記得自己反覆唸著:「我一定會贏,我一定會贏......」她除了歸功專業優秀的醫療團隊,每天也兇悍地跟腫瘤魔王心戰喊話:「居然無聲無息長在胰臟頭,已經很囂張蠻橫了,如果再毫無武德轉移到淋巴或其他地方,我會用盡方法跟你拚個你死我活。」罹癌的新聞曝光後,不少朋友為小彤擔心落淚,也收到許多熟識、不熟識的朋友集氣祝福:有人專程去幫小彤點燈,有教會為她祈禱,也有人專程求了平安符請小彤秘書轉交;還有2位摯友頂著豔陽專程去這次的白沙屯媽祖活動為她祈求,讓小彤差點落淚:「生病至今我沒掉過一滴淚,妳們不要害我哭啦。」
超逼真!年關將近宣導防搶 瑞芳分局警辦搶匪搶銀行
因應年關將近,為強化員警及行員防搶意識及警覺心,新北市瑞芳分局也與轄內金融機構配合辦理防搶演練暨攔截圍捕實練,24日於明燈路彰化銀行進行「攔截圍捕實警演練」,由員警扮演搶匪,衝進銀行後連開數槍,並喝令行員交付現金,行搶過程不到一分鐘就得手逃逸。警方獲報遭搶後則立即啟動「全區封鎖」、「線上警力攔截圍捕」,亦同時啟動「快速打擊犯罪特警隊」,透過「雲龍系統」積極追緝,迫使歹徒棄車逃逸於新北市私立大基隆駕駛人訓練班內之公車上藏匿。在指揮官心戰喊話及優勢警力下,歹徒仍寧死不從,最後在彈盡援絕的情況下,由指揮官下達攻堅,將2名歹徒逮捕歸案。本次演練多以從警未滿2年的警界生力軍擔綱,共設置6個攔截點,演練同仁應對歹徒衝撞攔截點的臨場反應。並跨轄與基隆市警局共同實施攔阻,以展顯機關間的聯繫與合作。分局長陳建龍表示,年關將近,民眾有換領新鈔及提領大筆金錢需要,銀行及民眾易成為歹徒覬覦的目標,故實施防搶演練以考驗金融業者與員警遭遇重大案件的現場應變能力,並展現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另呼籲如需提領大量現金,可請求警方護鈔服務,平穩治安,讓民眾能安心、安全的過好年是警方責無旁貸的任務。
超逼真!新店警「防搶演練」大落實 金融機構安心迎新春
新北市新店警分局於昨(23)日舉行防搶圍捕演練,模擬銀行遭搶劫,場面相當逼真,透過駕車逃逸的實地演練,加強警方攔截圍捕的應變能力,藉以強化金融機構於年節期間的維安狀況,安心迎新春。還原演習現場,警方扮演2名歹徒,在犯案後連忙駕車逃逸,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設置封鎖線,並通報偵查隊到場,由鑑識小隊採驗現場跡證並進行車牌辨識,追蹤歹徒逃逸方向。隨後,警方透過保全對歹徒的供述、車牌辨識輔助、調閱現場監視器進一步確認後,火速通報勤務指揮中心於各大路口實施攔截圍捕,並以口袋戰術,進行最後逮捕行動。途中還安插挾持人質橋段,讓演練現場更加嚴謹真實,最後透過現場指揮官心戰喊話後,才終於讓歹徒釋放人質棄械投降。新店分局表示,本次演練動員轄內市區派出所、偵查隊以及交通分隊,並請求鄰近分局前來支援圍捕,前後動用51名警力,攔截圍捕總長3.3公里,過程與真實案發情境相仿,使員警能透過演練更加熟悉重大刑案發生時應採取之相關作為。同時強調,農曆春節前夕為維護新店區金融機構、金銀珠寶業、當鋪業、加油站及超商等處所安全,將會主動前往各金融商家進行犯罪環境評估檢測,並發放犯罪預防文宣,提醒商家注意,以維護場所安全,讓市民朋友們能夠安心過好年。
台北必棄保2/避免柯文哲操作得逞 藍營建議:蔣萬安需強化對撞陳時中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在台北市長三腳督選戰中領先長達月餘,讓綠營基層擔心首都恐怕淪入藍營手中,「棄陳保黃」氛圍正自然發酵,政治嗅覺敏銳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更直接喊話「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確定不會當選,希望選民能把票投給無黨籍市長候選人黃珊珊」,氣得陳團隊大罵「謬論歪理」;多位藍營表示,蔣萬安因應白綠之間的棄保效應,除了積極拜票鞏固選民支持,讓自己維持領先外,更應該強化與陳時中的「對撞」,別讓淺綠或中間選票白白流向黃珊珊。對於柯文哲出手操作「棄保」論述,蔣萬安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黃子哲酸說,「柯文哲在2018年選舉嘗過甜頭,自然在危機時用老招,尊重柯的操作,但其談話也證明黃珊珊目前支持度並不理想,才需要棄保。」他表示,任何陣營能不能操作棄保成功,要看選舉氛圍、選民抉擇,蔣陣營因應之道沒有別的,就是團結集中藍營選票,努力拜票擴大選民支持,讓自己維持在領先群,才能免於被棄保。一名國民黨人士直言,相較陳時中團隊分崩離析,蔣萬安從一路被唱衰,到競選團隊總幹事林奕華、媒體人出身的陳國君加入,操盤「陸空」兩大戰區,現在是愈打愈順手。他表示,蔣萬安近期在空戰連日追打陳時中「阿基里斯腱」,直指疫苗採購黑箱、護航高端疫苗,逼得民進黨毫無喘息空間;陸戰方面,蔣萬安則展現青壯派活力,上週末大雨不斷,仍雨衣穿著狂掃市場拜票,綠營樁腳也不得不讚聲。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中)日前向台中市長盧秀燕(左2)請益,盧大讚蔣政策熟稔度高。(圖/蔣萬安辦公室提供)「陳時中還有沒有心選舉,看周邊輔選幕僚就知道!」一名立委助理打趣表示,陳時中剛投入選舉時,大舉招募年輕新秀進團隊助選,很多政二代、黨內要角幕僚都搶著卡位,忙得不亦樂乎,晚上要約聚餐都沒空;短短3個月時間,陳時中氣勢急轉直下,輔選團隊現在都早早下班,要約唱歌吃飯都很有得空,就算黨政高層一直心戰喊話「會贏」,幕僚們皆心知肚明這場選戰的結果。此外,有藍營幕僚表示,「隨著民調穩定領先,蔣萬安也重拾自信心,展現最自然的自己。」另一名幕僚則觀察指出,外界多把蔣萬安拜會新北市長侯友宜、台中市長盧秀燕,看成是蔣尋求母雞支持,但實際上是蔣已做好準備擔任台北市長,是以「準市長」心態進行市政交流,未來首都生活圈的各項合作將更加緊密,並以日本東京、南韓首爾作為城市競爭目標。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楊植斗則建議,為防範柯文哲未來加大操作「棄陳保黃」的力道,蔣萬安陣營可主動再強化與陳時中碰撞,不用只局限於防疫問題,甚至因應未來的3人市長辯論會,現在就可以陸續拋出市政議題交鋒。他甚至直言,未來在辯論會上,蔣萬安應直接挑著陳時中打,邊緣化黃珊珊,更別輕易放棄民進黨與陳時中現在各種失誤的機會,可以積極出招爭取台北市民支持。面對未來台北市長選舉辯論會,藍營內部建議國民黨候選人蔣萬安(左)屆時痛擊民進黨候選人陳時中(右)。(圖/黃威彬攝)
有內鬼? 朝野轟國安破大洞
國防部政戰局長簡士偉訪美行程遭媒體爆料,朝野立委都認為,從國安局長陳明通到簡士偉的狀況,若非已被滲透,就是有內賊。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分析說,此事若為真,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是否也已被監視?尤其,美方勢必會因此加深對我國保密及預防滲透能力的質疑,影響雙邊情報、武器、科技技術的合作,茲事體大。「如果不是被滲透,就是台灣內部有內賊!」江啟臣指出,陳明通及簡士偉都被以類似手法對外揭露行程,擺明要讓台灣知道「I Am Watching You!」從時間、地點、行蹤、見了誰、談了什麼,清清楚楚,陳明通甚至被拍下照片,根本無法否認。江啟臣進一步指出,就某種程度來說,這恐怕也是藉此動作警告美國,讓美方懷疑台灣保密、預防滲透的能力,造成許多機密性合作,包括情報、情蒐、武器、科技技術等,會因擔心遭洩漏而不敢給台灣。因此,報導若屬實,除了國安局長、政戰局長之外,正副總統及行政院長三大巨頭是否也都被掌握?國安破這麼大的洞,茲事體大,「國安局長絕對必須負責」。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表示,陳明通赴曼谷的行程被揭露之後,民進黨就將問題導向中國大陸駭進泰國系統;如今政戰局長在夏威夷被掌握,難道美國系統也被中國大陸駭進去?這次總不能再把問題往外推,國安、國防系統必須自己上緊發條,若滿腦子只想把責任推給別人,問題將繼續發生。民進黨立委何志偉也認為,這次網路媒體報導形式和陳明通泰國行程曝光手法如出一轍,可解讀為中共解放軍在展示偵蒐能力,或可懷疑台灣有內鬼,未來不知道還會有多少類似訊息流出,這些動作都可解讀為「心戰喊話」或「灰色衝突」,國防部不可不慎。他說,媒體曝光的行程還有購物行程及菜單等,首先要釐清相關資料是否為真,若確實為真,他可認同觀摩行程中可能有其他參訪活動,但「在購物中心內是否安排接見其他重要人士或特殊安排,國防部長要親自回應。」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說,該網路媒體報導內容凸顯國防部情資、內控、保密出問題,相關訊息外流也恐涉及國安機密,如同陳明通泰國行程被曝光,國防部都應清楚向國人交代;此外,任何公務行程無論正式、非正式,行程安排都要考量社會觀感。
大同對林宏信心戰喊話 趙安: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今(1日)引述《孟子·盡心》的「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以法界後學晚輩身分勸告市場派股東、欣同投資顧問董事長林宏信法官律師,可以考慮「敬鬼神而君子知天命」,遠離此紛爭。經濟部日前准核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的代表人林宏信的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須於11月底前完成及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林宏信為欣同投資顧問董事長,曾任法官轉任律師,也高分通過大陸司法特考,熟黯兩岸公司法。大同今天以台北地院8/24刑事判決中,以法官認定欣同、新大同公司為鄭文逸犯罪之交易中樞之一,依民法及司法院秘書長79/9/1的函文解釋(如下),今天早上分別向台北地院、士林地院聲請解散欣同、新大同,並呼籲經濟部同時撤銷其獲核准的股臨會,透過法律主張行為,做為公司經營權之爭的新一波防禦。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表示,日前看到媒體報導法學前輩林宏信前往陽明山姜太公道場點七星燈祈福,顯示為一位敬鬼神君子。而趙安引用的「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出自《孟子·盡心》,原文為,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梏桎死者,非正命也。」以下為大同公司的聲明全文鑑於台北地院8月24日刑事判決,以欣同、新大同公司實質控制人鄭文逸炒作大同股票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判刑13年半,且判決認定欣同、新大同公司為鄭文逸犯罪之交易中樞之一;大同公司依據民法第36條「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利害關係人得請求法院宣告解散法人之規定,已向法院遞狀聲請宣告欣同、新大同公司解散。一、法院判決認定欣同、新大同為鄭文逸犯罪炒股之交易中樞根據台北地院8月24日新聞稿: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金重訴字第17號、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2號判決認定被告鄭文逸與中國籍人士任國龍(已通緝)於105年9月至106年3月共同炒作大同公司股票,將股價由每股新臺幣(下同)5.51元,拉抬至106年3月6日每股14.1元,股價漲幅達155.90%,總犯罪金額高達31億餘元。 判決並指出被告鄭文逸係利用其「掌控的個人群組帳戶、法人群組帳戶(欣同、新大同)、丙墊金主群組帳戶,作為交易中樞,而彼此或分別與本案其他群組帳戶為連續、大量的相對成交,且利用盤中密接時間內,連續以高於或等於當時揭示委賣價之高價委託買進,或連續以低於或等於當時揭示委買價之低價委託賣出之方式」炒作大同股票。被告鄭文逸等4人與任國龍於前述犯案期間,利用各自掌控的群組帳戶,合計買進大同公司股票計1,130,053仟股,佔大同已發行股數2,340,000仟股之48.29%;賣出708,861仟股,佔大同已發行股數2,340,000仟股之30.29%,其炒股的數量與幅度真是空前!對資本市場的秩序是非常嚴重的挑戰!二、公司涉及犯罪,法院得依民法第36條宣告解散民法第36條規定:「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解散。」司法院曾於79年9月1日(79)秘台廳(一)字第01991號函解釋:民法第三十六條有關法人宣告解散之規定,於以營利為目的之公司,亦有適用。該解釋並指明違法吸收資金公司,法院可以公司行為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理由宣告解散。本件鄭文逸以欣同.新大同公司為犯罪交易中樞炒作大同股票,所違犯之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之罪,與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違法吸金之罪法定刑期相同,均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鄭文逸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半,遠高於當年違法吸金之沈長聲判刑7年,丁磊淼判決4年半,足見鄭文逸之犯行比當年違法吸金案更嚴重,本件更具宣告解散犯罪公司之必要性與急迫性。三、經濟部應撤銷原核准欣同、新大同召集臨股會之處分經查,欣同公司資本額僅有500萬元,新大同公司資本額僅有2000萬元,經鄭文逸持以作為犯罪工具炒作大同股票後,截至106年3月13日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欣同公司竟能買入並持有大同公司股票16,000張,新大同公司持有24,000張。且於109年5月2日停止過戶日,欣同公司擴增持有大同公司股票至28,668張,新大同公司擴增至43,462張。此均為鄭文逸炒股之犯罪所得,且持續增加。經濟部核准欣同、新大同公司以前開持股召集臨股會,無異承認炒股重犯鄭文逸得繼續保有其炒作股票之犯罪所得,並以該等股票贓物,行使股東會召集權、主導董事提名與改選,意欲取得大同公司經營權,遂行其犯罪計畫。經濟部脫離公司法173條第四項原意,也違背自己過去多年解釋函令,迎合金管會意旨,破例特准少數股東,在董事會還在運作的情況下,自行召開臨股會。 法院如此重判的罪刑,經濟部若維持原處分,無異是在鼓勵經濟犯罪!大同公司嚴正呼籲經濟部應撤銷原核准欣同、新大同召集臨股會之處分。※司法院秘書長79年9月1日司法院(79)秘台廳(一)字第01991號函:「查民法第三十六條有關法人宣告解散之規定,於一般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應有其適用,此觀該條明定於民法第二章法人通則之節款甚明。來文所述,違法吸收資金之公司,其行為若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主管機關援用上開民法之規定,請求法院宣告解散,尚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