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譫妄症
」阿公「點火驅蛇」燒死5親人「最小僅6月大」 最新判決出爐
台中大里區一處民宅,今年1月初凌晨,突然發生大火,最終釀成5死悲劇。倖存的66歲陳姓屋主,疑似因為「譫妄症」發作,將洗腎的止血帶誤認成是蛇,供稱他因為看到屋內有蛇,才點火驅蛇結果引發大火,導致同住的妻子、子女及孫子等5人都被大火燒死,其中年紀最小的死者,僅出生6個月大,辰男後來也遭檢方依放火、過失致死罪起訴。今天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陳男犯案時,因無辨識行為能力,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判處3年,執行前施以監護3年。回顧整起案件經過,今年初,縱火的66歲陳姓男子,平常與62歲妻子、38歲女兒、32歲兒子、11歲長孫及6個月大外孫,以三代同堂的生活模式,一起住在台中大里區的一戶民宅。陳男2020年後,開始出現精神不穩的情況。今年1月6日凌晨,陳男因「急性譫妄症」發作,誤以為妻子把蛇帶回家,他為了要驅蛇,竟拿打火機,點燃了錯看成蛇的洗腎用止血帶,還將著火的止血帶到處甩,結果掉到垃圾桶引發火勢,大火迅速延燒到樓上,最終導致62歲妻子林女、38歲長女、32歲小兒子,以及11歲長孫與6月大的外孫來不及逃生,吸入過量濃煙缺氧身亡,只有當晚外出工作的長子,順利逃過一劫。陳男的大兒子當時對外表示,父親有幻覺幻聽等狀況,檢警一開始針對陳男,以涉犯放火、過失致死罪起訴,但考量他犯案當時,精神狀況不穩,請求減輕其刑。後來法官審酌後認為,陳男行為當時,正處於急性譫忘症發作狀態,造成3個家庭破碎,危害甚大,本應予以嚴懲,但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經就醫治療後病狀已有明顯改善,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判處3年,執行前施以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
阿公點火驅蛇釀5死「精神鑑定報告出爐」 檢方依2罪起訴
台中市大里區一名66歲陳姓阿公,為了驅趕屋內的蛇,竟點燃止滑墊、高粱酒等東西,造成祖孫3代共5人身亡的慘案,檢方依放火罪及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中市大里區一處民宅今年1月6日凌晨3點發生火警,造成年僅7個月大的男嬰、62歲的妻子、32歲的小兒子、38歲的女兒及12歲的孫子身亡,僅66歲陳姓阿公逃出火場;據悉,陳男患有高血壓、腎衰竭等慢性病,也因意外車禍後截肢,行動不便,且精神不穩定;事發當天,陳男誤將洗腎的止血帶誤以為是蛇,點燃止滑墊和高粱酒來驅蛇,釀成大火。檢警發現,陳男當天精神狀況怪異,隨後將其送精神鑑定,報告出爐後,發現陳男案發時有急性譫妄症,推估未來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為「中度」到「高度」;檢方認為,案發時陳男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其行為已涉及放火罪及過失致死罪,將其起訴,同時也建請法院考量陳男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之必要等情,將陳男暫時安置在司法精神醫院、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
醫師有危險1/男稱「看到鬼」砍斷護理師手筋 精神鑑定僅能領200元
2021年5月,雙和醫院傳出一名洪姓男子在負壓隔離病房中持水果刀砍殺3名護理師,其中1人右手手筋被砍斷。事後洪男自稱因「加護病房症候群」而「看到鬼」才會犯案,還要求進行司法精神鑑定。護理師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表示,國內外確實都有過當事人為了博得媒體關注而砍殺醫護人員事件,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在面臨類似狀況時只能隨機應變、聽天由命。衛福部嘉南分院成癮既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指出,司法精神鑑定在進行過程中,有3大部分需進行評估,包括就審能力、責任能力與就刑能力,其中最為大眾所關注的就是責任能力,主要須釐清當事人在案發當下是否有因病情而導致認知能力受損。類似的狀況不僅僅發生在病房中,李俊宏指出,只要是重大刑事案件,司法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除了得面對病患因為治療病況有隨時暴起攻擊的狀況,還得注意病情以外的因素,如患者想脫逃,或是因遭判刑度較重,正常申訴管道無法滿足其要求時,就會將鑑定醫師作為攻擊對象,試圖博得媒體關注。儘管院方配置有保全人員,也有和警方建立連線,或有法警戒護,但在診間內通常只有醫護人員和被鑑定人,若遇到暴力攻擊事件,直接承擔暴力風險的對象仍是醫護,但進行司法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卻被歸類為低風險人員,不但無法領取風險加給,還得到65歲才能退休,讓他無奈自嘲「到時候如果遇到要怎麼跑」。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發生護理師遭確診病患持刀砍傷事件,醫院警衛特別加強人員管制。(圖/報系資料照)在台灣要想成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雖然是自願的,但需有7年以上鑑定經驗或修過相關學分,經「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甄審通過後才能取得鑑定資格。據了解,台灣目前具有資格擔任司法精神鑑定人的精神科醫師僅有84人,但實務上真的有接受委託執行者應再少於此一數目。李俊宏忍不住感嘆,司法精神鑑定人的甄審如此嚴格,但這種專業在醫院來看卻是「賠錢」貨,因為做一次精神鑑定,健保僅給付344點,換算下來約200多元,若和心理諮商費用得花上3000至5000元不等相比,根本是天壤之別。面對高風險環境仍願意投身這樣領域,李俊宏指出,最大的主因是能看著當事人在改善病況後回歸正常生活,彌補自己當時所犯下的錯誤,並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但如今在沒有任何法律可以保障司法精神鑑定人員的人身安全情況下,醫護人員想要自保還得靠經驗,如鑑定時不打領帶、隨身物品越少越好,以防意外狀況發生,希望政府未來能加強對醫護團隊的人身保護,並補貼保全人員的津貼。在雙和醫院砍殺醫護人員事件中,洪男當時是因確診新冠肺炎而遭隔離在負壓病房中,他趁醫護人員準備進入隔離病房送餐之際站到病房外,因而立即遭到制止,要求他回到房內。洪男當下也同意回房,不料卻又再次走出病房詢問「出口在哪裡?」,護理師說「阿伯,你不能離開病房」則讓洪男瞬間拿出事先預藏好的水果刀朝醫護人員猛刺。洪男在雙和醫院持刀砍傷3名護理師,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男犯案當下精神無異常,判其12年6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當保全與警方先後趕到場時,洪男竟還向警方表示,自己持刀是為了「要吃水果」,更不斷高喊,「自己有權請律師」、「叫記者來」,更不斷抱怨「我每天戴口罩在家睡覺為什麼會得」。法院針對洪男的精神狀態進行司法鑑定,從報告中發現洪男過往並無精神疾病史,儘管其在事發前一天有打電話向女兒表示,自己整晚沒睡、「醫院裡都是鬼」、「茶水有味道」等語,其事後確實也有出現急性譫妄症等症狀,但在案發當下應仍屬於譫妄症的「清醒期」,這點從洪男事先預藏水果刀、在護理師假意同意帶洪男離開診間,洪男當下便停止攻擊,更在警方到場後不斷表示自己有權可以請律師等情形發現,因而不採信洪男的辯詞,一審重判洪男有期徒刑1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