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假釋
」 電子腳鐐男星性侵假釋首受訪!胡睿兒認曾住「滿是狗屎」房 親吐露與林采緹離婚關鍵
有「真人版蛇姬」稱號的女星林采緹的前夫胡睿兒,因在夜店樓梯撿屍性侵,遭判2年定讞,2020年7月入獄,2022年1月28日假釋出獄,卻連翹3次治療課被台北地檢署起訴。近日他上節目透露,當時事發時一個月足不出戶,住在滿屋子狗大便的60坪房,無法自理生活,除了被問到與前妻林采緹的離婚細節,也提到了歷經風霜後的心境轉換,胡睿兒坦承,確實因為紅得太快而迷失,「它很美好,但也很恐怖」。胡睿兒因撿屍性侵案重創演藝事業,林采緹後來也離他而去。(圖/報系資料照、林采緹IG)胡睿兒是團體「Under Lover」成員,8年前以台味十足的《癡情玫瑰花》暴紅,點閱破1.8億,未料星途璀璨之際,他先是因為吸食大麻被捕,接著在2018年涉嫌夜店「撿屍」被判2年徒刑,33歲的他在節目《單身行不行》為當年犯下的撿屍性侵案懺悔,他哽咽地表示,自己的婚姻、事業、收入和人際關係都降至冰點,也很不捨拖累家人和林采緹;為此他長達1個月不敢出門。回想起當時生活,胡睿兒語重心長地說,「我只知道每天過了12點之後,我才敢出面去家裡旁邊的超商買東西」,事情發生後,除了1個月都沒有出門,也因為林采緹對他提出分居協議,60坪的房子只有他一人,生活完全無法自理的胡睿兒透露,當時整間屋子滿滿都是狗大便,就連做音樂的設備也全部爬滿螞蟻。談到家庭生活,胡睿兒哽咽表示,因為兒子與他很親,要入獄那天他欺騙兒子自己要出國上班,沒想到兒子竟開始用盡全力拉扯、大吼大叫,而胡睿兒只能邊掉淚邊狂奔,盡全力地離開兒子視線。接著胡睿兒坦言「做錯的人是沒有決定權的」。胡睿兒不僅事業一落千丈,就連日常生活也一塌糊塗。(圖/翻攝自東風衛視YouTube)胡睿兒剛出事時,林采緹選擇原諒他,願意再給他機會,但最後離婚收場,他說「前妻的確選擇原諒我,但那時我的精神狀態實在太差,完全無法工作」,林采緹安慰他說,表示他不需要像之前那樣,只要做一份正常工作,收入少一點沒關係,他主動去找工作,最後朋友給了他一個服裝倉管的工作,但突然工作性質及生活轉變太快,他無法適應,「前妻在這個過程中也一直給我機會,但我的轉變實在太微小了」,加上她心裡也有些糾葛是需要排解,最後還是選擇分居進而離婚林采緹提離婚時,他沒有任何挽留,因為覺得自己做錯事,決定權不在自己身上,他對她說「好,我尊重妳的決定」,兩人經過討論後,沒有任何的磨擦,達成了離婚協議,現在關係也很正常,有時也會一起帶小朋友參加校外教學活動,雙方仍保持著友好關係,提到林采緹,胡睿兒笑說「現在比較像遠房親戚」。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性罪犯拒絕治療 在外趴趴走寧挨罰
北市惡狼隨機性侵,引發社會關注。性侵或性騷判刑定讞、出獄後,有些會被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甚至地方政府可命其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但許多人拒絕配合、寧願挨罰,依舊我行我素,在外趴趴走伺機犯案,形成社會不定時炸彈。類似案例層出不窮,高姓男子因性騷擾判刑確定後,經衛生局評估,有施以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的必要,去年多次要他接受治療及輔導,但他卻沒正當理由而未出席,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另吳姓男子因乘機性交案遭判5年定讞,他出獄後,北巿府評估認為他有施治療、輔導的必要,命他去年到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接受治療輔導,但他無正當理由未出席。吳被北市府處1萬元罰鍰,並限期命他3月15日、4月19日至醫院治療及教育,但他仍不履行,檢方依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起訴,法院判拘50天,可易科罰金。至於用電子腳鐐來科技監控性侵假釋犯部分,前年監察院曾糾正法務部,痛批電子腳鐐形同虛設,讓性侵少女的假釋犯,在保護管束期間,自行徒手破壞腳鐐逃逸;監委還批評,若電子腳鐐如此不具穩固性,社會安全網將無法鞏固。法界人士指出,不管是科技監控或治療輔導,如果不能有效導正性犯罪習性,檢警及各縣市政府,無法防止惡狼再犯,類似北市隨機性侵的案件,恐難以防杜。
南韓性侵犯獲釋仍再犯 破壞電子腳鐐後殺2女自首
南韓一名56歲的性侵假釋犯,日前破壞電子腳鐐逃避追緝,期間甚至殺害2名女性,最後該名男子在29日向南韓警方自首。根據《YTN》報導指出,該名男子先前因為性侵女子而遭判刑15年,2021年5月才獲得假釋機會。出獄後的他原本要無時無刻帶著電子腳鐐,但是他卻在27日下午5點半左右破壞腳鐐,接著搭車離開原本的定位地點首爾松坡區新川洞。在搭車過程中,他就將腳鐐拋棄在地鐵站附近,接著就開著租來的汽車離去,之後又將汽車丟棄在首爾車站附近逃跑。而首爾東部保護觀察所在獲報男子的腳鐐遭到破壞後,就隨即報警請求警方協助,但還沒等到警方逮捕該名男子,該名男子於29日上午8點左右前往警局自首。該名男子表示,在破壞電子腳鐐前就殺害了1名女性,之後又殺害另外一名女性。而警方也在男子的家中、車內各發現1具女性遺體,其中1名死者的年紀約為20來歲。當地警方在調查後表示,死者的遺體上沒有任何外傷,目前尚不清楚作案兇器與手法,以及行兇的原因,由於男子逃亡過程中曾破壞電子腳鐐,警察將會調閱路邊監視器來進行調查,以及針對整起事件做更進一步詳細的調查。
性侵假釋犯剪斷電子腳鐐 流竄北市行搶下場超慘
53歲男子歐力源去年3月破壞電子腳鐐,從花蓮開車到臺北重慶北路交流道,搶劫檳榔西施,得手6000元,士林地院審結,依攜帶兇器犯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不法所得。53歲歐男,3月3日凌晨2點25分,頭戴鴨舌帽、口罩遮蓋面容,並雙手戴手套,持刀指著檳榔攤店員,恫嚇:「快拿錢出來!快點!」女店員自抽屜內拿出6000元現金,毆得手後隨即駕車逃離,將車開上高速公路往南逃逸。北市刑警大隊根據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追到高雄後,以歐男遭通緝身分將人逮捕,而行搶檳榔攤部分,警方以恐嚇取財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歐男23年前開計程車性侵高職女生,遭判無期徒刑,2017年假釋出獄,但因積欠賭債,竟萌生行搶的念頭,開車到環河北路一家檳榔攤,持刀脅迫西施交出財物,並從抽屜內拿走6000元現金,隨即開南逃逸。法官審理,檳榔攤女店員凌晨獨自1人在店內,歐男在狹小櫃檯內拿出菜刀,客觀上能輕易致人死傷,距離極為接近女店員,喝令交出財物,已達不能抗拒而交付財物的程度,涉犯攜帶兇器強盜罪。
性侵犯竟2度徒手破壞電子腳鐐 監委怒糾正法務部
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的性侵犯,居然可以徒手破壞電子腳鐐逃逸,而法務部至今仍不知怎會發生這種情形,監察院13日糾正法務部,痛批電子腳鐐形同虛設。這名潘姓性侵犯去年1月10日,因違反《刑法》與未成年人性交罪,遭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判刑6月有期徒刑,沒想到在台東地方檢察署執行保護管束期間,私自破壞科技監控設備後逃逸。經調查發現,潘男徒手破壞電子腳鐐,而法務部迄今不知為何會發生這樣的情況,13日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林雅鋒委員對法務部提出的糾正案。潘姓性侵少女假釋犯僅徒手就將電子腳鐐解開。(圖/報系資料照)糾正案文指出,潘男以徒手方式破壞,甚至在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要求他示範時,潘男再度以徒手方式成功拔開電子腳鐐,顯見為防止性侵犯再犯風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配戴電子腳鐐之社會防衛功能無法彰顯。而法務部的回應竟只表示,在替犯人穿戴電子腳鐐時,有先行讓犯人戴上VR(虛擬實境),讓其迴避如何穿戴腳鐐使用方式而已。法務部。(圖/報系資料照)監委林雅鋒認為,配戴電子腳鐐目的是為了防止犯罪,也是為了幫助受刑人能盡快重返社會,電子腳鐐似乎仍有需多待改進的地方,因此希望法務部改進。林雅鋒並指出,這位性侵少女的假釋犯,原僅犯有6個月的未成年人性交罪,卻因為管制期間再度犯下竊盜罪刑,導致管束期程整體拉長,需配戴電子腳鐐期間高達9個月以上也有違比例原則。
剪電子腳鐐全台趴趴走 性侵假釋犯高雄落網
假釋中的歐姓性侵犯(53歲),昨深夜自行以切割工具破壞電子腳鐐後,從花蓮住處逃逸,今凌晨2時許就在北市對1名婦人行搶5千元,警網獲報趕往圍捕他又再度兔脫。但各地警方仍不放棄追緝,根據其駕駛車輛過濾,發現歐男上午又逃到高雄,下午近4時終於將其逮捕。警方表示,歐男車輛今上午曾出現在高市橋頭、岡山,但下午又跑到大寮、小港,最後準備從交流道上高速公路再往北逃亡時,高市刑大與數個分局幹員終於及時趕到,在岡山、燕巢交界處將其逮獲,歐男見到警方一擁而上時,並未多抵抗,目前正在燕巢分駐所偵訊中,之後再帶回刑大進一步了解。高市刑大表示,由於歐男駕駛的車號已輸入車牌辨識系統與高公局ETC系統,因此他循高速公路由北到南的行蹤全被掌握,而下到市區平面道路時,轄區警方則以沿路監視器繼續追蹤,因而才能成功將其成功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