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3次
」 性侵伸狼爪!母親男友性侵國小女兒還喊「肥水不落外人田」 桃園地院重判下場曝
桃園市1名女子因為吸毒沒工作,只能帶著小學女兒住在鄒姓男友家,女兒竟被男友趁母親睡著、不在時性侵3次。女兒因擔心媽媽會不顧後果殺死A男(代稱)而不敢說,事後只對媽媽說「我要保護你」,A男因妨害性自主罪等罪遭桃園地院判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桃園地院審理,A男否認對女兒性交,還稱女友跟其女兒都待在一起,他對女兒也沒有任何想法。桃園地院調查,A男跟女子案發時是男女朋友,女子帶著就讀國小的女兒與A男同住。一直到女兒被A男毆打,女子與A男互毆後才搬走。女兒說,2018年在A男住處被性侵,A男趁著母親熟睡,將自己的褲子脫掉,先用嘴巴舔她尿尿的地方,「再把他尿尿的地方插進我尿尿的地方。」此外A男也會趁著母親睡覺時,偷摸女兒的屁股,甚至叫女兒舔他下體。女兒又說,一共有3次,第1次裝睡,後來母親回家,A男停止動作。有一次她還翻身,要讓A男知道她快醒來。女兒又說,媽媽那時候吸毒,身上沒有錢,所以跟A男一起住。只有一間套房,自己睡在地板。此外女兒因為找不到母親,用Line詢問A男,而A男不管女兒還未滿10歲,還稱「想要我下體X妳嗎?」、「我正在跟你媽媽X炮很爽哩」。母親轉述A男說法,他竟稱「肥水不落外人田」、「長大也是要給別人用」。母親說,後來從社工知道事情,有問過女兒怎麼不說?女兒卻只說「要保護她」。母親說,女兒應該是有看過自己跟A男打架,知道自己失去控制後會不顧一切要A男死,女兒可能因此擔心才不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藝人20分鐘內被性侵3次 無業淫魔重判鞭22下竟喊減刑
新加坡發生一起變態男子在20分鐘內性侵同一名女子3次的獸行,當時,這名現年37歲的無業男子攔下一名陸籍表演女藝人,在3處不同地點犯下手指性侵、強迫口交、強行吻胸等罪行,震驚新加坡社會。判決結果終於出爐,男子被重判22下鞭刑、16年有期徒刑,而他入獄後聲請檢討刑罰要求減刑,5日被法官駁回。被告看見獨自走在路上的被害人就上前搭訕,隨即被對方拒絕,他一氣之下將女方拖到路邊性侵。(圖/翻攝自推特)根據新加坡的《海峽時報》、《亞洲新聞台》等星國媒體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點多,當時被告看見獨自走在路上的被害人就上前搭訕,隨即被對方拒絕,他一氣之下將女方拖到路邊性侵。這名男子將被害人拉倒在地,同時跨坐在女方身上猥褻對方胸部,過程中,被告發現有車經過,於是又把被害人拉到馬路另一邊,先是抓著她的頭撞牆,然而再將對方按倒在地,並性侵她。這名被害女性為了尋求附近公寓保全幫助,騙被告願意帶他回家,但是途中被告又二度性侵她,結束後又逼迫她口交,整個過程約20分鐘,直到一輛計程車停在附近後,被告才開始穿褲子,受害女子隨即趁機脫逃求救。根據報導,被害女子是一名到新加坡工作的大陸籍KTV女歌手,檢警事後在案發現場發現被害人的內褲,並在她的內衣上驗出林男的DNA,還在他的衣服上驗出被害人的血跡反應。不過被告被逮後否認性侵,辯稱自己完全不記得做了什麼事。高庭司法委員表示,這名男子的行為影響大眾在新加坡公路上行走的安全觀感,故重判鞭刑22下,以及16年10個月2周的刑期。新加坡的「司法鞭刑」可是享譽國際,主咬是針對18至50歲觸犯竊盜、性侵等重罪男性罪犯使用,行刑前還需由醫療官員證實其身體狀況合適,犯人在同一時間最多只能被鞭打24下,一般來說,3鞭過後,犯人的臀部已經是鮮血直流。不過這名被告似乎也怕被鞭刑,2016年提出上訴被駁回,今年再次提出上訴,抨擊法官刑罰太重,對此,法官鄭永光5日裁決,以被告犯下的罪行來說「算是輕判」。這名被告似乎也怕被鞭刑,2016年提出上訴被駁回,今年再次提出上訴,抨擊法官刑罰太重,對此,法官鄭永光5日裁決,以被告犯下的罪行來說「算是輕判」。(圖/翻攝自推特)
安德魯王子性侵案庭外和解 外媒曝:女王將幫付4.5億帳單部分費用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的二兒子安德魯王子(PrinceAndrew)遭指控20年前性侵當時才17歲的女子裘福莉(Virginia Giuffre),而遭白金漢宮沒收軍階、公職和王室贊助;有消息傳出,15日晚間安德魯王子與女子裘福莉在法庭外達成和解,和解金額雖然保密,但包括訴訟費用及賠償金,可能多達約1200萬英鎊(約新台幣4.5億元),而女王將會自掏腰包替兒子支付部分費用。安德魯王子先前捲入已故美國富豪性侵犯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的性醜聞風暴,遭到美國女子裘福莉指控,約20年前被這位王子性侵3次,重創英國皇室形象,白金漢宮也將其權利沒收,讓他必須以平民身分在美國打官司。不過《每日郵報》報導,15日晚間有消息指出,安德魯王子與裘福莉已經達成庭外和解,雙方律師也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兩造「原則上達成和解」,不過聲明也表示,安德魯要支付給對方的金額保密,且他還打算向慈善機構捐款,以支持受害者權利。安德魯王子捲入性醜聞。(圖/達志/美聯社)報導指出,有消息稱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本人,將提供資金為安德魯的訴訟支付部分費用,其費用包括賠償金與訴訟成本,最終可能會高達約1200萬英鎊;消息也稱,聯合聲明內「並未包括」安德魯的正式道歉,但他現在接受裘福莉是性侵害的受害者,且他對自己與艾普斯坦的關係「感到遺憾」。報導還稱,這項協議是在安德魯計畫出庭前幾週達成,在證詞中,他將在宣誓後接受裘福莉的律師訊問,而消息人士也預料,和解的消息不會改變安德魯現在的處境,意味他被剝奪的權利不會恢復,是否能夠幫助王室恢復形象?則還有待觀察。
英國安德魯王子捲性侵醜聞 被拔王室頭銜以平民身分受審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的二兒子安德魯王子(PrinceAndrew)捲入已故美國富豪性侵犯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的性醜聞風暴,重創王室形象,白金漢宮13日宣布,安德魯的軍階、公職和王室贊助全部都歸還給女王,以普通公民身份在美國進行性侵訴訟。曾在17歲淪為艾普斯坦性奴3年的女子裘福莉。(圖/翻攝自NBC News)據英國媒體天空新聞(Sky News)報導,安德魯王子被美國女子裘福莉(Virginia Roberts Giuffre)指控,20年前被這位王子性侵3次,不過安德魯提出「撤銷訴訟」聲請反制,但是紐約聯邦法官在12日駁回聲請,這也代表英國王室成員,將面臨美國法院的民事訴訟審判。已故美國億萬富豪艾普斯坦和女友麥絲威爾。(圖/翻攝自ABC News)裘福莉去年8月向曼哈頓聯邦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她在17歲時被迫在艾普斯坦與當時的女友、英國名媛麥絲威爾(Ghislaine Maxwell)的倫敦宅內與安德魯發生關係。裘福莉指出,她在16歲時成了艾普斯坦性交易和性虐待受害者,艾普斯坦將她帶到倫敦見安德魯,並在麥絲威爾安排下成為性奴。起訴書中指出,裘福莉害怕反抗會招來不好的後果,在艾普斯坦、麥絲威爾及安德魯「明示或暗示威脅下」,3度與安德魯發生關係,不過安德魯矢口否認,表示對裘福莉毫無印象、沒有見過這個人,美國法官卡普蘭(Lewis Kaplan)在聽取了雙方律師辯論後,拒絕駁回此案。美國已故富豪艾普斯坦。(圖/達志/美聯社)艾普斯坦被指其私生活淫亂,曾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10多年前就曾因誘拐未成年少女被起訴,前年又依販運未成年人賣淫與共謀犯罪的聯邦罪名起訴,後來在獄中候審時輕生。由於安德魯王子捲入這起性侵醜聞案中,甚至被控和未成年少女有不正當關係,重創英國王室形象,白金漢宮13日發布聲明,宣布拔除安德魯的頭銜軍階,不再讓他從事任何公務,更有人目擊,安德魯王子被趕出倫敦溫莎堡附近的房子。裘福莉尚未提出具體賠償,但外界預測可能求償數百萬美元,民事審判預計將在 9 月至 12 月期間進行,而安德魯王子,可能將在今年下半年,以平民身分在美國出庭受審。
下藥性侵大學女同學及女房東 淡水運將判11年半定讞
新北市淡水華姓計程車司機,利用大學女同學與女房東對他的信任,趁機在食物和飲料下藥性侵得逞,華男雖辯稱都是你情我願,但最高法院不採信,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依乘機性交罪和以藥劑、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刑11年6月定讞。判決指出,2018年8月2日上午10時,華男與從事保險業的大學女同學聚餐時,先在酒精飲料下藥,等對方喝下、神智不清後,載女同學回住處性侵;色慾薰心的華男,還把矛頭瞄準自己的女房東,同年11月25日晚間7時許,華男藉口提供雞湯、保健藥品給女房東為由,將FM2摻入其中,等女房東食用、意識不清之際,連續性侵3次得逞。審檢庭訊時,華男否認性侵,辯稱都是對方主動,他才同意嘿咻,至於他手上擁有具FM2成分的服爾眠錠,是因為他長期失眠,才由醫師開立的處方藥,絕對沒有拿來下藥性侵。歷審根據華男與女同學的LINE對話內容,看不出來雙方有感情曖昧,華男應該是趁女同學聯繫保險事務才遭設局受害,至於女房東遭性侵前,只吃過超商微波食品和華男給的食物,由於超商食品被摻藥物的可能性很小,只有華男提供的食物嫌疑重大,加上華男握有具FM2成分的藥物,及女房東體內驗出FM2反應,因此認定華男犯案。一審判處華男11年6月徒刑,二審改判華男15年6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校花拒追求「不想跟爸爸一樣大的人交往」 竟遭色教授連拐3次性侵
南部某大學三年級女學生甜甜(化名),因長相甜美、身材姣好,在學校是「校花」級別的女神,其同校已婚助理教授因而對她糾纏不休,甜甜數度拒絕,卻又不敢得罪教授,竟遭教授騙出門性侵3次得逞,高雄地院審理後,則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教授有期徒刑8年。據了解,該名教授已婚,但他對甜甜的外表驚為天人,並展開熱烈追求,甜甜與教授鬧翻而委婉拒絕,甚至暗示「我不想跟爸爸一樣大的人交往」,並多次拒絕教授的出遊邀約。而該位教授在前年6月再度約甜甜出門,甜甜認為自己已經明確拒絕過教授,又害怕與教授關係變差會影響發展,這才鼓足勇氣出門,但上車後竟被一路載往墾丁,教授更以「上一整天的課很累」、「絕對不會亂來為由」開進汽車旅館,甜甜原不想下車,但被教授哄騙走入房間,最終遭性侵得逞。此事後,教授又以要跟她「聊一聊」和送分手禮物為由約甜甜出門,再度性侵2次得逞,甜甜原本不敢張揚此事,但她看到教授又去糾纏其他女學生,這才決定向學校舉報,校方也帶著女學生到警局報案。教授在法庭上坦承與甜甜發生性關係,但辯稱2人是自願性行為,甜甜則拿出訊息,表示教授在強迫她發生性行為後,還多次傳訊息向她道歉,合議庭因此認定教授有罪,依3次強制性交罪判他徒刑8年,可上訴。
網紅遭女Coser控「性侵懷孕逼墮胎」 內幕曝光!傳她清涼照…結果慘了
知名網紅「鬼爪」去年遭一名17歲女Coser指控性侵,還害因為懷孕墮胎,雙方互告對簿公堂。檢方根據對話紀錄,女方曾傳訊「很喜歡跟你做」、「拜託不要走」、「我只要你」等語,加上少女描述性侵過程前後不一,認定罪證不足,最後不起訴。不過,鬼爪因為拍攝有猥褻嫌疑之照片,還在網路辱罵少女,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容留協助少年拍攝猥褻照、供人觀覽及《刑法》妨害名譽等罪起訴。據了解,鬼爪與少女在去年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僅3個月就宣告分手。沒想到,少女卻指控,鬼爪在去年5月到8月間,違反她的意願對她伸出狼爪,性侵3次還害她墮胎,鬼爪則堅稱,2人都是在合意下發生關係,並拿出對話紀錄,對話顯示少女多次傳訊「很喜歡跟你做」、「不會不喜歡跟你做」、「拜託不要走」、「你開心就好」等訊息,檢方認為罪證不足,性侵部分不起訴,全案未聲請再議確定。(示意圖/翻攝自P)然而,雙方在爭執過程中,鬼爪找到少女另一名男友,要求和對方求證,傳了2張較清涼的生活照,證實2人曾交往。另外,鬼爪不滿少女的粉絲在網路入辱罵他,氣得將自己和少女的對話紀錄PO上臉書,寫下「妳的衣服給人脫,給妳3000,就給人X」等語。檢方認為,鬼爪已構成容留協助少年拍攝猥褻照、供人觀覽,以及妨害名譽等罪嫌,因此將他起訴。鬼爪指出,少女在和他分手前就懷了別人的孩子,還和對方以26萬和解,去年7月就墮胎,但少女卻在網路控訴他始亂終棄、性侵懷孕還逼她墮胎,《蘋果新聞網》報導,對此他反控少女及其粉絲3人,涉嫌誣告、公然侮辱、詐欺等罪,全案由台中檢方偵辦,昨(6日)調解。少女母親表示女兒不是鬼爪男友,是借助後被欺負的,所以拒絕妥協和解,鬼爪也表示自己才是被害人,雙方最後談判破裂。
女住院「一直想要」揪男病友進廁所壞壞 台大判賠她40萬…再審還是輸
一名女子因罹患思覺失調症,於2016年間在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治療時,因出現情色幻想,衍生出「一直想要」的性衝動,結果竟拉一名陳姓病友,於病房廁所內,陸續發生過3次性關係。事後這名女患者母親發現後,氣得向這名男病友、院方提告求償。高等法院判陳男、院方連帶賠40萬元確定,但台大院方不服結果,提出再審,近日高院駁回再審之訴,判台大竹東分院仍需賠償,不得上訴。根據判決指出,這名女患者,自高二開始就陸續出現幻聽、自言自語等精神狀況,曾被醫院診斷皆為思覺失調症。而後來這名女患者,因為明顯出現情色妄想、性衝動克制困難等問題,加上2016年3月間,思覺失調症又發作,後來住進台大竹東分院接受治療,結果在住院治療期間,該名女患者結識陳男,2人於病房廁所內,發生過3次關係。後來兩人發生關係一事,被女患者的母親偶然發現,這名母親控訴,女兒因為疾病關係,缺乏性自主決斷能力,陳男卻趁機侵犯女兒;同時也認定台大竹東分院醫護人員疏於照料,讓女兒受到性侵犯,因此決定對陳男、院方提告求償。但台大院方辯稱,當初發現該名女患者與陳男不適當互動時,醫護人員就已經有提醒雙方,應維持適當的身體距離,當時這名女患者也說,會配合院內規定;且當女患者與陳姓病友有肢體接觸時,醫護人員也有將她隔離,及四肢約束,認為已盡防範監督與照護義務。不過高院審理後認為,院方發現女患者與陳男有親密肢體接觸行為時,除了口頭提醒,並將人送進保護室隔離及四肢約束2小時護理處置之外,但「亦未告知陳男不可以進入小妍病房,及對陳男為約束之處置,終致陳男於小妍病房廁所內,對小妍不法性侵3次」。因此判定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應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與陳男應連帶賠償40萬元。後來台大竹東分院不服提再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院方確有疏失,須負賠償責任,駁回再審之訴。
美魔女賣靈骨塔!小17歲嫩弟嗨衝摩鐵 「伸舌爽喇」被硬上挨告
苗栗一名29歲的陳姓男子平時在桃園工作,因緣際會認識了從事靈骨塔買賣的46歲女子,雖然雙方相差近20歲,但女方保養得宜,即便年近半百仍風韻猶存,讓陳男暗生情愫。沒想到,2人曖昧了一段時間後,女業務卻突然提告陳男性侵。桃園地檢署審理後,認為女子供詞前後不一,給予陳男不起訴處分。據了解,陳男老家住苗栗,在桃園工作時認識了塔位買賣的女業務,儘管對方已46歲,足足大了他近20歲,但她保養得宜,凍齡外觀堪稱「美魔女」,讓他一見鍾情。沒想到,女業務事後突然指控,陳男今年2、3月時,佯稱要幫忙介紹客戶,多次約她到摩鐵、賓館等處見面,陸續伸出狼爪性侵3次得逞。針對女方指控,陳男喊冤稱,2人認識後互有好感,期間確實多次相約見面,也有和女業務親吻,但從未發生性關係,絕對沒有性侵。檢方偵訊時,美魔女的說詞相當反覆,先是說自己被性侵3次,今年8、9月複訊時,卻改口說僅被性侵1次,隨後又解釋她當時奮力反抗,所以最後並未被對方得逞。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女業務從事靈骨塔販賣工作,理應知道要和客戶約在公開場合見面,而不是在賓館或住家等隱密場所單獨相處,加上她的供詞前後不一,又無法提供積極證據證明遭陳男性侵,近日偵結做出不起訴處分。
木箱拘禁還性侵女友母女 惡狼稱有精神病提再審遭駁回
新北市周男11年前把女友及她女兒,用釘滿鐵釘的木箱拘禁虐待2個多月,期間還性侵女友、猥褻她女兒,他遭判囚14年半定讞後,以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曾自殘等21項理由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他提出的非新事證,裁定駁回。可抗告。周男與被害人同居期間,因多次傷害她,她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後與周男分居,周心生不滿,2009年11月23日下午4點先開車停在她住處的社區門口附近,等候她的女兒放學返家,他看到少女後以帶去買東西、修電腦為由,將少女誘騙上車。當晚周男將少女拘禁在他經營的五路財神廟內的木箱,並對少女猥褻,被害女子因女兒失蹤心急求助周男,他以前往自己的廟求神問卜為由,誘騙被害女子前往,再將她用藥物迷昏,並拘禁在廟內的木箱內性侵3次。被害母女遭關在木箱逾2個月後,2010年2月5日早上因用早餐,經周男從木箱內釋出,她們乘周男不注意之際進入廟的廁所,以鐵絲綁住廁所門,再持榔頭破壞天花板後,自破洞處爬至屋頂呼救,才被人搭救。2011年10月6日周男遭依強制猥褻罪及強制性交罪、違反保護令罪、私行拘禁罪等,判刑14年6月定讞,他提出自殘身體照片、鑑定藥品成分及原審未將他送精神鑑定等21項事證聲請再審,高院駁回後,他提抗告,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周男聲請再審的理由,或已為原事實審法院判決所審酌,或為他一己之主觀意見,指摘原確定判決之採證及認定事實再為爭辯,與再審規定要件不符,裁定駁回。可抗告。
請女房東喝加料雞湯!色運將性侵3次逼口愛 她隔天「下體拉出套子」崩潰
北部1名華姓計程車司機覬覦女房東美色,竟假藉要幫對方補身體,讓她喝下摻有FM2的雞湯,再趁被害人昏睡時連續性侵3次。女房東控訴,自己當下隱約有印象,但無法移動身體,直到隔天從下體拉出保險套,才驚覺一切是真的。案經法院審理,一審判處犯嫌11年6月,目前上訴高院中;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再判華男應賠償女房東80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華男先是在2018年8間以拜拜求業績為由,帶著從事保險業的女同學去到淡水某宮廟上香,再趁著2人用餐時,偷偷把含有FM2的藥物加入對方飲料中,待其飲下後便將她帶回住處性侵;沒想到,華男食髓知味,竟於同年10月間故技重施,佯稱要替女房東補身體,讓她喝下摻有FM2的雞湯及膠囊。女房東指控,她當時不想浪費食物,不疑有他就把雞湯喝下肚,不久後開始感到昏昏沉沉,只好趕緊回房休息,期間華男還假好心,跑進房說要幫她蓋被,結果竟順勢脫掉她的短褲,隨後以生殖器進入下體3次得逞,還強迫自己替他口交,甚至直接把使用過的保險套留在體內,讓她隔天清醒後當場崩潰。士林地院審酌,被害人遭性侵後曾致電給母親哭訴,還傳訊給大學友人怒罵「我昨天被下藥」、「超級噁心」、「那個臭禿子幹」等語,且旋即前往醫院驗傷,被告性侵屬實足堪認定,因此依利用藥劑強制性交等罪,和性侵女同學一案合併判處華男11年6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士林地院法官考量,華男為滿足性慾,竟對原告施以藥劑強制性交,侵害其身體、自由及性自主權即貞操權,導致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更因此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至今仍難以平復,因此判處計程車司機應賠償女房東80萬元;仍可上訴。
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色男拐女網友回家 床前擺榔頭威脅侵犯3次
網路交友真要小心!一名住在桃園的男子,先前性侵前女友被判刑,但他不知悔改,透過網路認識女網友將對方拐回家,還在床頭擺放榔頭,恐嚇對方說「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等字句,藉此性侵對方3次得逞,事後女網友前往警局報案提告,這名男子擔心緩刑被撤銷,苦苦哀求女方撤告,審理期間又反控對方仙人跳,相當誇張。檢方調查,19歲的男子曾因性侵前女友被地院判3年4月刑期,他在2018年8月緩刑、保護管束期間,透過臉書認識女網友,經多次邀約後與對方見面;南過程中謊稱女網友手機內的照片友人是他親妹,並已3人見面聊天為由,誘騙女網友到住處。孰料,女方進入房間後發現,床頭櫃擺放著1把榔頭,男子表示「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直接將女網友壓在床上性侵3次得逞,,過程中女網友的母親曾致電關心,但女方擔心遭遇不測,只能謊稱沒事,直到離開男子住處才告知親友、驗傷並報警提告。這名男子辯稱,他與原告「發生3次關係」,對方都沒反抗,還稱讚他節奏很好,他還反控女方仙人跳;不過女網友表示,當時被告沒戴保險套強行性侵,她拼命反抗仍被得逞,事後腦袋一片空白,遂向對方表明想回家,但被告又壓在她身上,不肯讓她離開,持續性侵得逞,雖然她且接到母親來電,但是擔心說出實情會被毆打傷害,才忍住說沒事。女網友傳訊給被告表示自己要去警局報案,沒想到對方馬上道歉表稱「拜託先不要」、「真的算我求你」,「我真的什麼都願意做」等字句,還表示可以分擔女方生活費」,這名男子還表示身上已有1條保護管束,已經在危險邊緣,所以求女方不要報警。桃園地院認為,被告本有案件在身,又對女網友性侵得逞,嚴重戕害原告身心,犯後因保護管束緩刑快結束才向原告求情, 偵訊時還誣陷女方仙人跳,可見你情我願不足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女病患情色妄想「一直想壞壞」!3次廁所亂來 台大醫院沒顧好要賠40萬
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日前收治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病患小婷(化名),經檢查後發現她聽幻覺與情色妄想明顯,會有「一直想做愛」的幻想。不料小婷居然趁醫護人員沒注意的時候,與陳姓病友多次在病房內發生性行為;她的母親知情後,氣炸提出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判陳男與台大竹東分院應賠償40萬元確定。判決書指出,小婷的母親主張,陳姓男子2016年3月趁女兒因思覺失調症發病,入住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期間,多次違反女兒意願,在病房廁所與她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女兒的身體、健康及貞操權;另外,事情發生時,與台大醫院竹東分院存有醫療契約,但院方卻未提供良好醫療照顧服務,小婷母親認為,醫護人員明知女兒因精神疾病發作,有上述欠缺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自主判斷能力判斷,竟疏於照護,導致女兒遭陳男性侵害,因此一併向陳男、院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各40萬元。對此,院方表示,小婷住院期間,出現與男性病友不適當互動行為時,醫護人員均適時予以提醒並告知院內規範,及應維持適當之身體距離,而小婷也向醫護人員表示已瞭解及可配合院內規定,病房醫護人員亦持續監護小婷的行為;除此之外,小婷違反病室規定與男病友間有肢體接觸時,醫護人員也依規定,將其隔離、四肢約束,已盡防範監督與照護之義務,並無債務不履行之情事。法官審理後認為,院方除了在小婷與陳男互動、親密肢體接觸行為時口頭提醒保持合宜互動距離,及發現小婷有撫摸陳男臉部,經醫師評估並下醫囑給予入保護室隔離及四肢約束2小時等,有護理處置外,均未見醫護人員有提醒陳男要與小婷保持合宜互動距離。法官表示,院方甚至發現小婷與陳男有親密及肢體接觸行為後,也未告知陳男不可以進入小婷的病房,或者對陳男做出約束處置,終致陳男在病房廁所內對小婷性侵3次,顯見醫護人員雖已提供醫療照護服務,惟未盡保護、照顧小婷的女身體、健康及貞操權附隨義務,因此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應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男辦「笑氣趴」伸狼爪 國小女1夜遭性侵3次
桃園市1名彭姓男子(19歲)與兩名男友人,去年國慶連假期間與簡女為首的5名少女,一群人一起玩「笑氣趴」,期間彭男對年僅12歲、小六女學生有意,竟一夜對她3度性侵,女學生家長知曉後氣炸提告,但彭男否認犯行,桃園地檢偵結後,將彭男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起訴。起訴書指出,彭男趁簡女幫「乾哥」向他借車,要求簡女於去年國慶連假期間帶女生友人們出來開「笑氣趴」,期間彭男趁小六女學生獨自在房間時性侵得逞;女學生受辱後,跑到其房間向友人哭訴,彭男竟打電話給已離開的簡女,「喬」1名女生來陪他,否則不借車,於是女學生在半推半就下,被送到彭男房間遭2度性侵,隔天早上彭男要求「上班前再來2次」,逼女學生就範。小六女學生不堪受辱,跟著母親前往警局報案,不過彭男否認犯行、聲稱是被汙衊;在場的郭男則是說詞反覆,起初坦承吸笑氣後又否認;檢方從被害女學生及在場人證詞等證據,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將彭男起訴。
女兒遭同黨議員性侵3次 澳前總理為前途強逼她忍耐
只為自身前途,竟放任女兒被同事瘋狂性侵!澳洲歷來支持度最高的總理霍克(Bob Hawke)今年5月過世,但他的59歲女兒迪隆(Rosslyn Dillon)卻爆出令人震撼的醜聞,她表示自己遭父親同黨的議員多次性侵,當她想報案時,父親竟以「怕會影響自己的政治生涯」為由,要求慘遭蹂躪的女兒噤聲,目前她正爭取父親遺產中400萬澳元(約新台幣8334萬元)的賠償。綜合外媒報導,澳媒查看相關的法庭文件,發現迪隆表示她在1983年時被與父親同為工黨的議員蘭德里歐(Bill Landeryou)性侵,這名男子與她的父親都在今年過世。在宣誓文件中,迪隆聲稱她在蘭德里歐辦公室工作時遭遇侵犯,但當時她的父親正準備成為工黨領袖,為了避免影響到他的政治生涯,父親竟阻止她報案,還要她隱忍,造成她身心受創。迪隆驚爆遭父親的同事性侵。(圖/翻攝自whimn_au推特)根據澳洲媒體掌握的法庭文件顯示,迪隆在1983年遭蘭德里歐性侵3次,當時遭蹂躪的她想報案,不過父親得知後卻表示「妳不能,我現在不能有任何爭議,我很抱歉,但我正在爭取工黨領袖的位置」,要求迪隆只能忍耐。在25頁的宣誓文件中,迪隆闡述父親的行為,父親勸她保持沉默,藉此守住當上總理的機會,她感到相當震驚與受傷,「他要求我為了他放下,我也為他這麼做了,可我仍然被性侵所困擾。」所以她正在爭取父親遺產中的400萬澳元(約新台幣8334萬元)作為賠償。據悉,霍克與蘭德里歐生前一直保持良好的朋友關係,迪隆的手足彼得斯˙霍克(Sue Pieters-Hawke)表示,家人其實都知道這件事,不過其他親屬對此並沒有做出任何回應,他相信有一個支持迪隆的回應,但這並不涉及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