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登記
」 免術換證 LGBTQ 性別登記 性別重置手術 SRS台灣首例!女性跨男性免術換證案勝訴 法官判准變更性別登記
跨性別男性「尼莫」從小就認知自己是個男孩子,他於2022年6月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所拒絕,而後再於同年7月間提起訴願後遭駁回,後於同年11月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0日宣判尼莫勝訴,戶政事務所須准許他變更性別為男性,這也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尼莫是位跨性別男性,他在經歷過不少掙扎後,決定跨出去做自己,並開始進行男性賀爾蒙的補充,但尼莫過去曾經因為其他疾病而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恐怕會危及生命,所以尼莫沒有辦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而尼莫在伴盟律師團的協助下,於2022年6月間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所拒絕後再於同年7月間提起訴願後遭駁回,最後於同年11月提起行政訴訟,經歷長達19個月的開庭審理,於5月30日進行宣判。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30日發新聞稿表示,30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尼莫全面勝訴,法院命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應將尼莫的性別變更登記為男性。尼莫聽到消息後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這也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對此,協助多位跨性別者的許秀雯律師表示,「台灣有九成的跨性別者迄今無法換證,因此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伴侶盟表示,本案是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義務代理訴訟,謝孟釗律師到庭聽取宣判後,高度肯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看到每位跨性別者不同的生命處境,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也期待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能夠尊重跨性別者權利與本件法院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政院性平處盼性別統計呈現LGBTI族群 讓政策具多元性
為力拚政策包容多元性別,行政院性平處日前分析台灣與澳洲、加拿大人口普查時的統計差異,台灣採男、女二元選項,澳洲與加拿大則區分為生理性別、出生時的性別(Sex)、性別認同(Gender)等不同概念。行政院性平處日前以「看見多元性別(LGBTI)-以加拿大及澳洲人口普查為例」為題撰文,分析台、澳、加對性別分類及人口普查的差異。性平處說,台灣未就「性別」做一致性分類標準,主要由辦理統計的機關或單位,視資料蒐集方式及統計目的,訂定性別的分類,常見是男、女二元分類,也有部分統計會增加「不詳」或「其他」選項,人口普查則維持男、女二元選項。性平處認為,性別統計是最早被國際倡議的性別主流化工具,跨性別議題也逐漸在許多民主國家獲得肯認,政院在2022年至2025年最重要議題就是「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盼力拚促進民眾對多元性別及多元家庭的認識與接受度。性平處說,性別是人口統計的重要變項,雖然台灣目前戶籍資料性別登記的欄位還是只有男、女兩欄,但如何調整性別統計,讓性別統計可以呈現LGBTI人口群的存在,使其處境與需求被看見,促使國家在政策的制定上更具包容性,仍是努力的方向。
男體檢報告竟出現子宮檢查結果! 院方:他名字像女生
大陸四川有名男子於近日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豈料報告單出爐後,卻讓他十分錯愕,因為性別竟顯示為女性,更令他傻眼的是,還出現了子宮的檢查結果。消息一出,網友都直呼太離譜。對此,該院的人員則回應,做檢查的確實是個男士,但名字看起來像女性的名字,性別登記錯了。據搜狐新聞報導,有名網友發影片稱,四川自貢市有男子去富順縣趙化鎮某家醫院做身體檢查,但報告單上的性別竟顯示為女性,更離譜的是還出現了子宮的檢查結果。他也笑說,「天大的笑話,男性為啥會長出子宮?」並希望醫師能對病人多點細心。影片一出,網友們也紛紛直呼太離譜。報告單中,性別顯示為女性,還出現了子宮的檢查結果。(圖/微博)自貢市富順縣衛生健康局於6日上午回應稱,暫不清楚具體情況,將向醫院相關科室了解,盡快調查核實清楚。據悉,出此報告的是富順縣中醫醫院,該院工作人員則回應,「醫院之間會相互幫忙,本院在與趙化的一家醫院遠程會診的過程中,信息登記發生一些錯誤。」人員稱,做檢查的確實是位男士,「但這個人的名字看起來像女性的名字」,性別登記錯了,就按照女性的情況給他出了報告,檢測結果中沒有什麼問題,醫院也重新出了報告。看診的醫生則會依照醫院制度,進行懲處。
近半年見不到2女兒 47歲爸「變性」爭監護權:我也是女人了
厄瓜多爾有一名47歲爸爸雷內(René Salinas Ramos),育有2個女兒,已經將近半年沒有見到孩子的他,為了爭奪監護權「變性」,將身分證上的性別登記改成女性,因為他認為當局在兒童監護權案件中,總是優先考慮母親,不過此舉讓跨性別人士憤怒不已。綜合外媒報導,雷內離婚後,2個小孩的監護權判給女方,他已經5個多月沒有見到孩子,因此他合法改變自己的性別,以便在監護權訴訟中更有利,「在厄瓜多爾,當爸爸是一種懲罰,這個國家的法律規定,女性有權生育孩子,現在我也是女人了」,批評法律制度有偏見,因為監護權通常有利於母親。雷內澄清,改變身分上的性別只是出於實際原因,和性傾向及實際性別無關,而是為了給孩子應得的愛,「我知道我可以給孩子們需要的愛和安全感,如果規定必須要女人才可以,我就會這麼做」,現在訴訟中,是女生對女生,並坦言自己已經準備好了。雷內認為國家的法律對男性不公平。(圖/翻攝自René Salinas Ramos臉書)然而,雷內「變性」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幾名社運人士就大發雷霆,厄瓜多LGBTI組織聯盟主席黛安(Diane Rodríguez)直言,她希望是假新聞,「這不符合法律精神」,對雷內的行為感到擔心和失望。對此,雷內表示他不是要侮辱任何人,而是為了反對「生為男人」的法律制度。黛安指出,她可以理解雷內在絕望中,將「變性」當成一個機會,但一切都是白費功夫。據悉,雷內和前妻的孩子監護權案還在審理中,他相當期待案件最後的結果。
跨性別失速列車1/免變性手術男變女 LGBTQ族群也出聲反對
去年末迄今,台灣LGBTQ(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訪查,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官司勝訴後,有LGBTQ成員擔憂質疑「未術生理男進入女性空間,如何保障女性安危?」同時發現,行政院委外進行的「性別變更法制化研究」問卷調查,設計偏頗,有引導免術換證為國際趨勢意圖,卻對引發爭議隻字未提,且調查對象及問卷內容皆不公開,十分隱密,此標案預計1月15日結案,作為行政院草擬性別變更法案的依據。CTWANT記者採訪6位LGBTQ成員,深入了解這3個月來,在歐美社會已衝擊女性安危及權益的「免術換證」,正「無配套」地被推入台灣。他們在提出質疑討論時,遭「伴侶盟」刪文及禁止留言,此事激怒了年輕自由高學歷的LGBTQ成員,因而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兩個連署案,並於噗浪等社群發文號召,欲攔阻這班失控的列車。話說2019年台灣通過同婚法案後,LGBTQ族群開心不已,然2021年9月2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釋憲案判決,跨性別者小E(已婚,生理男)在未進行變性手術下可變更戶籍的性別登記,協助打官司的伴侶盟律師團隊對第二案吳宇萱(長庚大學小雯)有望聲請釋憲,對再度打贏免術換證官司更是信心大增。 現行變更法定性別規定(1988年施行)須附上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性別不安」及進行手術摘除性器官,2013年政府曾有意修法,但台灣精神醫學會聲明「不建議基於精神科診斷證明允許變更法律的社會性別」後停擺。直到去年小E案及小雯案出現,一位已動過性別重置手術(SRS)的跨性別女性噗主在噗浪(小眾社群平台)的匿名討論機制「偷偷說」表達憂心,「如何保障生理女性的私密空間出現未術生理男時的安全?」LGBTQ成員才驚覺,伴侶盟倡議的免術換證,適用的「跨性別者」,不僅是大家熟悉的《丹麥女孩》莉莉(有性別認同障礙(GID)、性別不安,尋求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TS, transsexual),這一個「傘式術語」還包括自認是異性但不排斥原生性器官的「跨社會性別」(TG, transgender),喜歡做異性裝扮的「異裝癖」(CD)、因為性欲而將自己幻想成異性的「幻想變性性興奮」(AG)等。為了阻止免術換證「無配套」在台灣推行,LGBTQ社群成員曼陀羅、Onsdag陸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反對的連署,也都已經通過,正等待行政院、內政部的回覆。(圖/林士傑攝、翻攝自政府招標資訊網)此討論串讓更多女性噗浪使用者開始理解,歐美社會無配套推行免術換證(自由換證),出現不少犯罪者(特別是性犯罪者)利用跨性別者的身分的犯罪實證,例如女監裡的性侵案,女子SPA與女子美體工作室出現「女屌」,形同為犯罪者打開一扇大門,反而使跨性別女性遭汙名化。霏霏(性別重置手術者)告訴CTWANT記者,「就算我已經服用女性荷爾蒙15年,還是會有勃起反應。」「我認為,想當女生又捨不得放棄男性器官,那麼政府就開負起責任,暫緩他變更性別登記。」雙性戀曼陀羅則說,「生理構造不同是鐵打的事實,更別說心理性別並沒有科學實證。」9歲時在網咖曾被怪大叔猥褻的曼陀羅說,「暴力犯罪臨時起意,法律預設有人會犯罪才會立法訂罰則。」為防堵這麼明顯的犯罪漏洞,保護女性空間,她去年10月6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合理性別區隔以保護婦女、孩童安全及建議部分措施減輕跨性別無手術換證後所產生問題》(已有5105人附議通過)。此外,還有一份問卷調查,令LGBTQ成員「覺得不對勁」。CTWANT調查,此一問卷為行政院性平處2020年9月就「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招標,由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承接,決標金額130萬元,問卷旨在調查「大眾意見」,但去年9月8日到11月3日僅張貼於特定LGBTQ社群,極為隱密,一般民眾無法搜尋。本刊檢視該問卷標案的7名評審委員後發現,民團代表僅2名,分別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蔡瑩芝以及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執行長呂欣潔,並沒有將兒福、婦女等相關民團代表參與招標委員。雙性戀者阿尹說,問卷引起激烈爭論,支持免術換證一方說「你好好上廁所何必在意隔壁的有雞雞,你不能接受,就滾出去女廁!」她不解地對CTWANT記者說,「女性受害不值得一提?只在意自己的人權,女性的生命安全就不是人權嗎?甚至認為,這是女性被害妄想症。這太誇張了!」「看到問卷,我發覺『跳太快』!」Onsdag是生理男泛性戀者,他參加性平運動10多年,「全世界不到20個國家通過(免術換證),西班牙、德國踩煞車,日本擋下,英國正在補破網。」他說,一旦問卷完成報告出爐,性平處將擬出草案送至立法院。去年9月台灣首起免術換證官司勝訴之後,短短3個月,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更有不少成員仔細整理各種資訊,希望大眾更了解此事恐危及婦幼安危。(圖/翻攝自柚子旅人部落格)「這火車衝太快,應該先踩煞車,否則會出事,就算有配套,百密總有一疏,這一疏就是一條女孩的命。」Onsdag已在10月13日於公共政策平台提出《暫緩實施「不需摘除生殖器官即可變更法定性別」之所有措施及政策方向》(已有5392人附議通過)。女同阿賈亦失望地告訴CTWANT記者,「當不PASS(異性裝扮、或以自己認同的性別生活時,外表會引起其他人懷疑)的跨女,擁有入住(女宿)的合法權時,女性空間還能是女性空間嗎?我不明白,為何把女性的感受棄之不顧?」支持性平運動也捐款給伴侶盟的異性戀W則說,「以興訟手法製造『有男性生殖器的女性』,我覺得有疑慮,在(伴侶盟)臉書留言,結果被標註無法留言。」甚至被貼上「恐跨」「歧視」。和W一樣「被戰略性排除在談話之外」的LGBTQ成員,不願保持沉默,轉而匿名在噗浪、line等社群中發聲,並發動連署及向民代投訴此案,為要讓也被排除在外的公眾、婦幼團體知悉此事及影響,其中又以「柚子旅人」去年11月8日在部落格平台「倉庫」,以「默默『換』走台灣女性的安全空間:不知情下推動的免術換證」為題做了詳盡發文,引來高度關注。本刊就上述疑慮詢問伴侶盟,該聯盟秘書長簡至潔回覆指出,對女性空間安全的問題「似乎是預設:『只要能夠分辨在女性空間中是否有陰莖存在,就能夠有絕對安全的空間』」,「我們認為若擔心安全,就要回到該如何維護空間安全本身來討論,例如增加照明、警鈴、廁所門設計不預留過大縫隙(只需要通風即可)、增加人員巡邏等。」針對免術換證相關議題是否會對婦女安全造成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建議,本刊詢問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獲得的回應為,由於免術換證議題牽涉較廣泛,因此內部仍在討論、凝聚共識,因此尚無法針對議題回應。本刊就上述連署案及法制化研究問卷向行政院提問,至截稿為止均未獲回應,唯就兩連署案,行政院將於1月底前做出回應。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跨性別失速列車3/日惹原則被挑戰? 人權學者承認:當時沒人考慮婦女權益
在2021年聖誕節前夕,台灣LGBTQ成員為著「免術換證」火速引入台灣,恐危急女性安全爭議不已之際,英國1名2019年登記為女性的男身孌童犯ClaireGoodier因性侵牧羊犬被判監禁「男監」20個月,跨性別議題再度燒熱英國。當歐美社會忙著修補「免術換證」或「性別(自行)認定」實施後出現的社會漏洞之際,提倡LGBT人權的《日惹原則(Yogyakarta Principles)》2006年聯署者之一的英國人權專家羅伯特.溫特穆特(Robert Wintemute)於2021年上旬坦承,「當時沒人考慮到婦女權益」。《日惹原則》源起就是英國2004年實施的《性別認同法》(GenderRecognition Act;GRA),這是全球首個國家,容許跨性別者不需進行性別重置手術,即可變更法定性別;2011年,英國更制定「跨性別囚犯照顧和管理政策」,受刑人取得「性別認可證明」、「性別不安診斷書」,即可主張「自我認訂性別」的監獄服刑,2017年再度修法放寬,囚犯不用提證明可依照自我認同的性別收監。這使得女性受刑人的安危成了問題。2016年,有性侵、戀童、暴力等前科的英國跨性別者KarenWhite,未取得法定女性身分仍入女監服刑,沒幾天就性侵2名女獄友,最後被移往男監,White為此公開募款要做變性手術好回到女監。2018年,英國殺人犯葛林也以跨性別者入女監服刑,結果爆出性侵4名女獄友。隔年,英國成立首座跨性別監獄。隨此爭議爆發,英國BBC在2018年8月調查,2016年英國與威爾斯只有70人宣稱自己是跨性別(不含已術換證的跨性別囚犯),2017年修法後跨性別受刑人有125名,其中60名是性犯罪者。《洛杉磯郵報》去年4月報導,美國加州去年1月准予囚犯申請到不同性別的監獄服刑之前,沒有男受刑人要求換女監,去年4月卻有255位男性受刑人,要求換到「自認性別」的女監。免術變更性別是否也影響犯罪性別統計?英國《每日郵報》去年10月依倫敦大學愛麗絲·沙利文(AliceSullivan)教授分析,2012年至2018年有436名強姦犯被登記為女性。據此,英國內政大臣巴特爾(PritiPatel)下令「喚醒」警察部隊,停止將跨性別女的犯罪行為記錄在女性犯罪統計數據中。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多次在推特上表示對跨性別者犯罪案件的重視,在英國社會引起相當多討論。(圖/翻攝自JKRowling臉書、推特)沒想到, 蘇格蘭警方(PoliceScotland)去年12月間表示,若一名有男性生殖器官自認為女性且未持有性別確認證書(GenderRecognition Certificate, GRC)者犯下強暴、性侵等罪行,警方將記錄為「女性」,《哈利波特》小說作者J.K.羅琳(JKRowling)在推特砲轟,「性侵妳的陽具人(PenisedIndividual)是一名女人」,再度挑動英國社會敏感的神經。事實上,J.K.羅琳(JKRowling)近來慘遭跨性別社群圍剿。2019年英國一名女性稅務專家因堅持生理性別不能改變的言論失業打官司敗訴,羅琳貼文聲援「只因陳述性別事實,就強迫婦女失業?」結果招惹跨性別社群,指責她「恐跨」。2020年6月6日疫情間,羅琳推文「為有月經的人創建一個更平等的新冠疫情後的世界」,再遭推特用戶圍剿,「有月經的人才是女人說法,就是歧視跨性別者」。4天後羅琳再推文,自揭是「家暴和性侵的倖存者」隱藏多年的傷痛,為要聲援有類似創傷的女性,因此不容抹去生理性別的概念。「聽到女性的聲音後」,《日惹原則》連署人之一英國倫敦國王學院人權法教授溫特(Robert Wintemute)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改變,2021年4月接受《評論家》採訪時坦言,「當時沒想到跨性別權利會影響婦女權利」《日惹原則》由十多位律師及人權專家提出,多為男性以及跨性別男性,因考慮到「(跨性別者不再)被迫接受醫療程序,包括變性、绝育或荷爾蒙治療」,而訂下原則3「自我定義的性別認同」和「在所有情況下(被承認)的身分證件的變化」。「開會時,沒人提及婦女權利,也沒人連想到,未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的男性,可以進入女性專用空間的情況。」「(原則3)並沒有提及是否需要診斷、等待期或任何其他保障措施。」本身為同性戀者的溫特不得不承認,「犯下這種錯誤,令人非常驚訝!」「我同意跨性別運動大多數訴求,但這些訴求如果影響到他人權利,那就要有限制」而就《日惹原則》新增10條後的原則31,溫特更大嘆「太離譜!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結束出生證明上的性別登記!」CTWANT記者就台灣正研議「免術換證」法制化,透過電子郵件向溫特詢問,但仍未獲回應。有性侵、戀童、暴力前科的跨性別者Karen White,在女監服刑時性侵獄友,在移往男監服刑期間公開募款要求進行變性手術。(圖/翻攝自香港性文化學會網站)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誰偷換女廁1/使用荷爾蒙15年依舊會勃起 變性人認「手術有其意義」
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免經手術摘除性器官就可以變更性別登記)官司勝訴後,讓台灣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採訪6位LGBTQ成員(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以下是性別重置手術者霏霏的自白。剛升國中時,我有很欣賞的男同學,那時我還不知道同性戀這個名詞,只覺得自己好像有點怪怪的。隨著年齡增長,外表、性徵逐漸發育成熟時,心裡也開始厭惡自己的身體,時常感到自卑,性格變得越來越陰暗、沉默寡言。高中時,發現自己也會喜歡女性,然後對於自我的感覺就更混亂了。一直到了大學,上網看到關於性別認同與性取向的資料後,才開始對自己的情況稍有認知。剛開始以為自己可能是同性戀,然後又發現自己是雙性戀。但最重要的一點是,不管對象是男性或女性,我都不願意和對方以我原生的性別器官發生親密關係,那讓我感覺不適、噁心。最後在我快崩潰之前,我去尋求了精神科醫生的協助。當時遇到的醫生很好,第一次進入診間時,想說話卻說不出來,她很耐心的鼓勵我,憋了好一下子才情緒潰堤,邊哭邊告訴醫生,我覺得自己不正常。當下也說不上來對原生身體不適感的原因,只能用那種方式對醫生敘述,第一次看診就在我的抽咽聲中結束。之後三個月回診一次,醫師很認真地聆聽我的傾訴,大約2年半後,醫生問我:「你對於將來有什麼規劃嗎?」我回答她:「不管多晚我一定會去做性別重置手術(SRS)。」醫生開立診斷證明給我,證明我並不是由於其他精神疾病引起的變性慾望。我至今依舊很感謝她。大學畢業後,也交往過幾個對象,確認了自己的想法,於是去進行了第二位精神科醫生的評估,意料之外的很快的就給了我第二張診斷證明,於是便著手安排變性手術事宜。尋求醫療協助之前,我已經使用女性荷爾蒙很多年。服用女性荷爾蒙後的身體變化不會太大,胸部會長大一些,皮膚會稍微細緻一些,腿毛、鬍子會減少但不會完全不見,骨骼完全不會改變,肌肉力量沒差太多。霏霏在進行「性別重置手術」(SRS)之後,才感覺肌肉力量明顯衰退,但仍舊強過一樣體格的女性。(圖/霏霏提供)肌肉力量的衰退明顯有感,是在「性別重置手術」(SRS)之後,雖比不上同體格的一般男性,但仍舊強過同體格的女性朋友。至於原生的男性性器官,我在做SRS之前已經服用女性荷爾蒙大約15年,雖然性器官會有點萎縮,但有性興奮的時候,偶爾還是會自然地勃起,所以想光靠荷爾蒙就讓性器官完全失去功能,我的經驗是「不能」。正因為手術摘除性器官有其差別,所以我不認同免術換證,有沒有動手術,確實對生理功能有極大影響。我個人覺得原本的法規(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搭配變性手術)已經很寬鬆友善,需要兩位精神科醫生的診斷證明,原因是因為要盡可能避免術後後悔的狀況。身為一個TS(變性人transsexual),我厭惡、難以適應是原生的性徵,在摘除原生性器官之後才有如釋重負,真正的能融入社會的感覺。有些人認為變性手術費用昂貴,這我不覺得,至少男跨女的手術費用也就30幾萬,認真工作存錢,應該幾年就能存到,有些人寧願花錢做其他整形,也不願意存下來準備手術,這讓真的需要做手術的TS情何以堪?所以讓生理男性不須經過手術摘除性器官,就能擁有合法的女性身分、可以進入到女性專屬空間,整體而言是說不過去的。因此,我認為如果有人想當女生又捨不得放棄他的男性性器官,那麼政府就應該負起責任,暫緩他變更性別登記,直到他願意放棄男性性器官、就如同其他女性同胞也不具有男性性器官一樣,才能正式變更法律上的性別身份。如果無法阻擋免術換證,我認為要有所配套,例如區隔免術跨性別和原生性別的分隔,包括證件加註記,還有性別空間的區隔,還有醫療病歷上也需要註明,以免發生憾事。 還有,原本屬於生理女性的社會補償都不該開放免術跨性別使用,如生理假、女性保障名額、女性賽事等,我認為這比較公平。 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誰偷換女廁2/「險遭性侵讓我格外恐懼」 免術換證恐降低犯罪成本
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免經手術摘除性器官就可以變更性別登記)官司勝訴後,讓台灣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採訪6位LGBTQ成員(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以下是雙性戀者曼陀羅的自白。我從小經常被霸凌,中學時有一位女同學對我很好,不知道是否像溺水時渴求浮木一樣,我很希望她能一直待在我身邊,我不清楚自己是愛她?或只是缺乏安全感?因為我以前也暗戀過男生。當時我問爸媽「我這樣是喜歡女生嗎?」,爸媽說這件事很重要,要我去思考「是青春期荷爾蒙影響?還是太想有朋友,而誤會自己愛上她?」我不敢跟這位女同學說,很害怕連朋友都做不成,當時如此擔心,現在卻再也沒聯絡….上大學之後,第一次的戀愛經驗是跟女生,第二次則是跟男生,那時覺得自己既然暗戀過男生,應該也可以試試看跟男生交往,最後我得出的結論是,我喜歡女生、也喜歡男生,我是雙性戀。 爸爸很傳統,當然一開始沒辦法接受我是雙性戀,尤其擔心安全,所以我答應他不會去做約炮這類危險的事,唯有一次我傷透他的心,那時正在舉辦同婚公投,我跟他大吵一架,我太生氣了,所以不接他電話、也不回家,爸爸當時非常傷心,後來同婚公投沒過關,我覺得自己不應該,也就主動跟爸爸道歉了。公投結果是民意不支持同婚用民法,希望同婚用專法,而政府直接用超連結的方式扭曲結果,我認為並不公正,就結果來說,比同婚用專法後大家繼續努力還糟糕,直接破壞人民對公投的信任。正是因為這樣的經驗,讓我特別恐懼這次的免術換證。同婚公投雖然失敗,但最終仍以「超連結」的方式通過,頗讓曼陀羅不以為然,她也因此擔心免術換證會走上相同的路。(示意圖/非當事人,報系資料庫)生理男性要進入女性私密空間,讓我感到害怕,這來自於我親身的經驗。9歲時,我常跟弟弟一起去網咖,有一次弟弟剛好不在家,於是我就獨自前往,網咖的廁所是男女共用,裡面是蹲式廁所、外面是小便斗,那時我在裡面上廁所,就聽到外面有聲音,走出去時發現一個叔叔在外面。當我正在洗手時,那個叔叔猛然從後面環抱住我,雙手直接伸入衣服內觸摸我的胸部,當下我想反抗,但他卻整個身體向我壓過來,我立刻大聲尖叫,網咖老闆聽到便衝進來救我,原本老闆想要報警,但我拜託老闆不要,現在想想不應該那麼怯弱,但當時很怕爸爸發現我偷跑去網咖,也很怕這件事被大家知道。如果愈來愈多免術換證的生理男性進入女性空間,那會不會發生類似我小時候的事?很多人爭論說機率很小,但我想問他們「如果出門會被雷擊中的機率有千分之一,那你要不要出去?」為什麼要讓女性如此害怕?我已經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連署,希望免術換證能有合理的配套措施,目前也已經連署通過,正等待內政部的回覆中。我不在乎他人如何定義自身性別,不過有一點需要溝通清楚,那就是性別專屬的區隔。過去,因為生理差異所以區分的空間,不能因為今天有人覺得自己是「心理女」、「心理男」就能隨意進出與原生性別不同之空間。就算再怎麼強調心理或社會性別,生理構造不同是鐵打的事實,更別說心理性別並沒有科學實證。這樣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這麼明顯的漏洞會大大降低犯罪成本,而我不認為只說著:「罪犯不會做那麼麻煩的事、就為了強姦人」的人有意識到鑽漏洞是人類日常,留下這樣的灰色空間對社會不是好事。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誰偷換女廁3/跨性別雖值得體諒 但要女性滾出去?這太扯了!
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免經手術摘除性器官就可以變更性別登記)官司勝訴後,讓台灣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採訪6位LBGTQ成員(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以下是泛性戀阿尹的自白。我小時候是喜歡蕾絲之類的,媽媽也喜歡這樣幫我打扮,但小學時開始覺得穿裙子很不方便,加上男女之間的區別逐漸產生,就開始不喜歡這類打扮,漸漸地我愈來愈不喜歡女生的東西,排斥化妝打扮、追偶像等等,若要說原因,可能是因為這是社會對女性的刻板印象,大家都覺得女生該這樣,但我就覺得為什麼?我就不喜歡!當時我甚至覺得,這些是弱者才喜歡的東西。有個廣告讓我印象很深刻,主題是「跑得像女生」,影片中的女生一開始都很正常跑步,直到下指令的人說「你要跑得像女生」,於是各種奇怪的姿勢都出現,甩手、碎步之類,其實男女跑步應該都是一樣的,但受到社會刻板印象影響,就變這樣。其實,我喜歡男生的歷史比較長,所以當我在乎的對象是女生時,自己感到很困惑,因為我並沒有想跟那位朋友發生什麼。後來,我發現其實自己也不能接受跟男生有過多親密接觸,於是我得出結論,就是我喜歡男生、也喜歡女生,我是雙性戀或泛性戀。泛性戀與雙性戀非常類似,但泛性戀更不拘泥於性別,而是「喜歡你這個人,不管你是男或女」。我本來就認識許多跨性別者,也有穿著打扮像男性、但自認女性的朋友,這位朋友認為「沒有人規定女生應該是什麼模樣」,我當時覺得沒問題,因為生理女性也可以穿男裝、剪短髮。免術跨女的拳擊手依靠生理優勢痛扁女選手,也引起許多人質疑「這樣比賽公平嗎?」(圖/翻攝自推特)去年9月中,我曾經填寫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委託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進行「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後來大家在討論問券內容時,一位已經手術的跨性別女提出一些質疑,引起正反兩方的意見,看到許多免術換證支持者的論述,才開始讓我覺得不對勁。有些國家已經通過免術換證,加上奧委會的規範並不嚴謹,所以之前曾有生理男性的跨性別女參加奧運女子比賽,這些支持免術的跨女聲稱「跨女體能跟女性一樣」,但國外某拳擊賽中,女性選手明明就被跨女選手打到難以還擊、嚴重掛彩。接著又發生長庚宿舍案,生理男性的人自認是女性,就希望住進女性宿舍,再加上問卷討論串中,許多免術換證支持方的發言,我並不認同,例如講到免術跨女運動選手佔有先天生理優勢,比賽並不公平,免術換證支持方就會認為這是在攻擊跨性別,他們極力想抹除生理上的差異。或是討論到免術跨女進入女廁,會不會影響女性安全時,他們也會指責是女性想太多,甚至說「妳好好上廁所就好,何必在意隔壁的有雞雞?妳不能接受,就滾出去女廁!」、「你在意的應該是色瞇瞇的眼神,而不是被下面有陰道的人看到就比較順眼,有雞雞的就比較不順眼」他們似乎認為「女性受害不值得一提」,只在意自己的人權,但女性的生命安全與感受就不是人權嗎?我非常困惑。 萬一發生性侵怎麼辦?最近英國女性犯罪比例激增,主要是因為英國是依照犯罪者「自認」的性別來歸類,其中就包括許多免術跨女,JK羅琳就因此抨擊「強暴妳的女人有陰莖!」我以前認為跨性別者比較弱勢,所以會體諒他們,但太多讓我吃驚的言論改變我的想法,我會覺得,妳覺得自己是女生,那為什麼不能好好思考女性在恐懼什麼?但他們有些人卻認為這是女性的被害妄想症,這太誇張了。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誰偷換女廁4/免術換證猶如失速列車 如有人因此喪命「誰負責?」
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免經手術摘除性器官就可以變更性別登記)官司勝訴後,讓台灣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採訪6位LGBTQ成員(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以下是泛性戀Onsdag的自白。我來自傳統軍公教家庭,父母相對來說比較保守,中學的青春期階段,我和女生、或比較陰柔的男生比較要好,上體育課時,也總是跟女生一起聊八卦,從來不曾跟男生一起打籃球,那種衝撞式的運動,我從來不愛。雖不屬於傳統男生,但第一次的戀愛對象是很典型的女生,當時是她先追我,女性特徵十分明顯,受到身體的強烈吸引,於是順其自然就在一起。我們時常吵架,所以我也曾出軌,對象都是女性,後來吵吵鬧鬧也交往近10年才分手。大學時開始接觸多元性別,一位朋友邀我協助拍攝同志紀錄片,於是我開始跑同志遊行,也接觸更多不同的人,包括喜歡穿女裝的男生、跨性別者、同志等等都曾經接觸過。我覺得自己應該是泛性戀,但對象以生理女性占多數。我現在的對象就是生理女性,但她的性別認同不認為自己是女生,除了我之外,她沒有辦法忍受其他男性,她也是泛性戀,曾跟生理女性交往,也跟穿女裝的生理男性在一起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委託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進行「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設計偏頗、調查隱密,因此引起許多爭議。(圖/網路截圖)參與性別運動超過10年,從來沒想過這次(反對免術換證)會和家長團體站在同一邊,太感嘆!看到「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之後,我覺得一切跳太快了,明明還有很多事需要推動,例如同婚收養孩子等等,但怎麼會一下子就跳到免術換證?全世界不到20個國家通過免術換證,相對來說非常少,西班牙、德國都緊急煞車,去年日本的免術換證法案也被擋下,美國雖然有通過,但由於屬於聯邦制,也僅限部分地區適用。英國雖通過免術換證,但也引起很多爭議,例如免術跨女進入女監性侵女囚;還有部分學校撤除男、女廁,僅設立多元性別廁所,讓所有人都在同一個空間上廁所,很多女生根本害怕到不敢去廁所,試想一下,你敢在隔壁有男生的狀況下換生理用品嗎?我覺得這火車(免術換證)衝太快了,應該讓它先煞車,否則會出事,所以我提出暫緩實行免術換證的連署,目前也已經通過,正等待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回應。如果免術換證通過,可能會無形中傷害那些真的變性的人。這樣的例子已經發生,曾有台灣公司邀請一位免術跨女面試,在拒絕這位免術跨女進入女廁後被控告「歧視」,最後公司因此被判賠,那未來是不是不要找跨性別者面試,還比較安全?這是不是反而傷害跨性別?我覺得如果真的是跨性別者,應該會非常排斥自己原生的性器官,我認識一位跨男(生理女跨性別男),一成年就立刻動手術除去子宮,也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後來慢慢存錢,再陸續裝人工陰莖、睪丸,一顆睪丸就要10萬元耶!所以如果真的想做,就會想盡辦法去做。台灣的性別運動還有許多努力空間,例如同婚收養孩子等,但卻一下子跳躍到免術換證。(示意圖/非當事人,報系資料庫)有一項英國研究顯示,男人出拳的力氣是女性的1.6倍,這顯示生理男性若要對女性施暴,是非常輕而易舉的,免術跨女要進入女性空間,又擁有生理上的優勢,這實在太過危險,有些事實就是刻在生理、身體上,這沒辦法改變。我認為就算有配套,也不適合通過免術換證,因為百密總有一疏,而這一疏忽,就可能是一個女孩子的生命,我們負擔不起!萬一發生了,誰要來負責?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誰偷換女廁5/曾是一同推動性別多元的夥伴 想溝通卻反被列黑名單
台灣第一起免術換證的判例在去年9月通過,這讓阿賈(化名)非常錯愕,阿賈從小喜歡玩遙控汽車和戰鬥陀螺,穿褲裝、拒絕化妝、剪極短的頭髮,甚至喜歡女生。剛迎來青春期時,阿賈很惶恐,為什麼胸部會變大?他拒絕小可愛和胸罩,寧願駝背。但最終阿賈緩慢地接受了事實,他是女性,會有胸部和月經,體能比不上男性。無論怎麼扮裝、在外怎麼被叫成先生,終究和男性不同。阿賈清楚明白自己是女性,生理條件就是女性,這與他怎麼看到自己無關,他不會因為覺得自己是男生,胸口就扁平,就突然長出肌肉。他就是女性。跨性別相關爭議,阿賈一直持續有關注,曾經他也批判過JK羅琳對跨性別的歧視,但隨著國內外女性權益遭到漠視的情況越來越常發生,讓他不禁開始省思。尤其長庚宿舍案的跨女小雯,希望在未換證、未動手術的情況下住進女宿,這敲響阿賈的警鐘,他坦言自己很害怕,女性空間是有其意義的,他在女性空間遠比在男女混合的空間放鬆。若是這樣的「跨女」能入住女宿,那之後有裝扮成女生的男生混進來,女宿的學生該怎麼辦?若不涉及女性空間及女性權益,阿賈並不反對跨性別者免術換證。然而實務上,換證之後並不單單只是更換了那張紙上的性別而已,而是法定性別不同了,這直接影響到女性空間與女性權益。阿賈希望免術換證的跨性別者能在身分證上的數字區隔開來,用3或4或其他數字都好,請尊重生理差異,維持現有的法律上的區隔。當然,已術的跨性別可以享有換證後的權益。異性戀的W經常參與性別平權運動,也曾捐款支持伴侶盟,但當她表達反對免術換證時,卻立刻被封鎖。(圖/W提供)W(化名)雖然剪短髮、身材較魁武,但本身是異性戀,喜歡男性,對女性身體沒有性慾,雖然社會對女性的期待對她造成困擾,但未曾有性別認同上的問題。W對於第一起免術換證通過,感到「震驚但不意外」,她聽聞長庚宿舍案時,就隱隱覺得不妥,覺得似乎有什麼東西偷渡到我們所推廣的性別平等教育之中,正在擠壓甚至危害女性的單一性別空間。W認為,顯然婦幼的安全會嚴重的受到影響,國外已經有許多的案例說明了,在寬鬆的跨性別政策下,勢必會出現很多犯罪者,他們利用「政治正確」護航自己的犯罪行為。美國甚至讓「自稱是女人」的戀童癖成為女童軍的領隊,加拿大也有男跨女聲稱要辦小女孩的上空泳池派對,這些全都是國外已經出現的案例,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實在不需要被燙傷才知道不能玩火。W一向很支持性別平權運動,曾捐款給伴侶盟,也參加過凱道辦桌遞交多元成家的申請書,因此,當知道伴侶盟正在推動免術換證時,也曾去相關單位臉書留言反對,後來竟發現自己被標註,再也無法留言。W坦言,很想回到兩年前打自己一巴掌!反對免術換證的許多人,一直蒐集國外的案例來證明此路不通,但完全不被理會,而且稱這是「女性的無端恐懼」,當女性的恐懼被視為空穴來風的時候,W認為無法再與支持免術換證者溝通,不如轉而讓更多其他原本不關心這個議題的人知道免術換證的危害。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跨性別者爭「免術變性」贏了 戶政事務所未上訴輸官司
跨性別者小真(化名)向桃園市大溪戶政事務所申請改變身分證性別,因未檢附變性手術證明遭拒,小真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9月23日判小真勝訴,由於大溪戶政事務所未上訴,全案確定。內政部函釋指出,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資料,必須出具2名精神科醫師的鑑定診斷書,以及醫療機構開具的手術證明,男性變女性需摘除陰莖、睪丸,女性變男性則需摘除乳房、子宮及卵巢。小真2019年10月間向大溪戶政所申請變更身分證性別為女性,但因未遞交手術證明遭拒,北高行則認為,內政部函釋強迫人民殘害身體才能變更性別登記,嚴重侵害人民身體健康、人格權與人性尊嚴,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等憲法原則。北高行指出,每個人的性別認同未必與出生時的性別登記一致,這種性別不一致現象,是自由民主社會應接受的個人自主決定範圍,當個人性別歸屬穩定時,即可依憲法賦予的個人資料自主控制權,請求變更性別登記,因此判小真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