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危害安全...
」 恐嚇 拘役 柯文哲 彰化 有期徒刑
高國豪3兄弟鬥毆!大哥嗆1句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
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先前捲入與二哥高國強妻子的「私約」風波,兄弟間因此產生嫌隙。2024年12月3日,高國豪與大哥高聖文、二哥高國強在宜蘭蘇澳1間餐廳內發生激烈爭吵,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事後3兄弟互相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如今傷害部分已和解不受理,但高聖文因出言恐嚇高國豪遭判拘役30日、緩刑2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兄弟當時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旁人無法制止,直到警方到場介入才停手。衝突最終造成多人受傷,高國豪因遭捶打,出現頭部鈍挫傷、上背及左肘挫傷等多處傷勢;高國強則有前胸鈍挫傷及頸部擦傷;大哥高聖文並未受傷,但遭高國豪提告傷害及恐嚇。衝突爆發的背景,被認為與先前高國豪私約二嫂所引發的家庭糾紛有關。宜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罪起訴3人,另因高聖文在衝突中出言嗆高國豪「我要弄斷你的腳,讓你再也沒辦法打球」,遭追加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三兄弟在傷害部分已達成和解,公訴不受理。至於恐嚇部分,宜蘭地方法院認定高聖文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直播開嗆「斬下賴清德狗頭」 館長陳之漢恐嚇總統遭起訴
知名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針對兩岸議題發表激進言論,甚至揚言要將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其言論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對陳之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在住所經營其 YouTube 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進行直播。當時他在討論國民黨主席選舉與兩岸辯論會議題時,明知其直播內容擁有大量觀眾,言論具高度渲染力,竟基於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發表激進言論。陳之漢在直播中宣稱「咱們就武統,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隨後更將新聞報導中的中共軍事演習「斬首行動」,並公開表示:「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檢方認為,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陳之漢將軍事術語惡意衍伸成「砍下總統頭顱」的具體行為,顯然已脫離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政治評論範圍,屬於具體的生命威脅,並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檢方認為,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知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檢方強調,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被告上開言論,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而判斷其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因而於9日對他提起公訴。
公館拆圓環引抗議!2民眾拿蔣萬安照涉恐嚇 檢方不起訴
台北市去年9月13日凌晨拆除公館圓環,引來民間團體抗議,並於前日晚上發起「守環行動:圓環大走讀」活動。該場抗議走讀活動的負責人彭軍皓等人當時在現場舉著字卡,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黑白照噴紅漆抗議引來熱議。警方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今(1月5日)偵結此案,認定罪嫌不起訴。根據起訴書,彭軍皓當晚和李采薇舉著蔣萬安的照片抗議,並高喊「瞻仰蔣公遺容,蔣萬安與公館圓環一起死了!民意也跟著蔣萬安還有公館圓環一起死了」等語,事後被警方依照恐嚇危安罪嫌送辦。彭軍皓表示,做了一張照片,用的是蔣萬安的輪廓,P上蔣公的臉,因為有點明顯,所以用噴漆將照片弄模糊,強調自己並非針對特定市長,要表達的是台北市政府的權威,並且當天也有把照片交給李采薇。彭解釋,之所以會用紅色噴漆是因為在城鄉所找到噴漆時,看到黑色的噴漆頭就以為是黑色噴漆,沒想到噴上去以後竟然是紅色,只好將錯就錯,並非刻意用黑白照去表示遺照。李采薇則說,自己當天有帶「宣」、「布」、「死」、「亡」四張字卡,當時手上的照片他只知道是個人像,但沒有注意是誰,只是表達對圓環以及地下道的哀悼,並且是很和平的完成告別式這個活動。檢方認為,2人只是表達抗議訴求,並以行動表達自己的具體想法,並無對蔣萬安有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有具體惡害通知,主觀上並無恐嚇危害安全之主觀犯意,且蔣萬安也未提告,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大鬧北車狂奔咆哮「會傷人喔」 男自稱「危險人物」遭聲押
台北車站30日下午發生滋事案件,陳姓男子在台鐵閘門口處狂吼,咆哮自己要去中山站外,更揚言「我會傷人」,還自稱是「危險人物」,被趕來的站務人員噴辣椒水制止,警方則連忙將他逮捕,訊後將他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判定陳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陳男30日下午搭乘捷運抵達台北車站,在台鐵閘門口內情緒激動、大聲咆哮,還在連通道內奔跑,站務人員見狀不敢大意,捷運站長也前往處理,發現陳男動手推擠,於是使用隨身攜帶的辣椒水制止其行徑。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將他逮捕,但陳男被壓制時情緒依然高張,待其家屬趕抵現場才逐漸平靜,警方則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以陳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聲請羈押。北捷公司強調,對於民眾對台鐵同業及捷運公司人員使用暴力,北捷公司強力譴責,並重申「暴力零容忍」,予以依法送辦,絕不輕縱。
不滿柯文哲交保!男揚言燒法院、火燒雙北市府 警逮人驚見工業酒精和計時器
新北市32歲王姓男子因不滿時局,以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日前寄恐嚇信揚言去法院縱火,還聲稱要去總統府殺人、火攻雙北市府,警方獲報後前往逮人,在其家中查扣計時裝置和工業用酒精,立刻將他逮捕移送,遭檢方聲押獲准,他則在近日被檢方提起公訴。檢警調查,王男不滿台美關稅、財劃法等政局,以及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曾多次傳送恐嚇訊息,曾稱要到總統府殺人,還表示「說不定在我殺人之前,會先砸爛法院」、「我心情不好也想燒個什麼,像是…行政怠惰的新北地方法院」,更稱「9月19日,最後通牒」,要請新北市政府和新北地院喝「雞尾酒」。三峽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鶯歌分駐所員警立刻持搜索票前往王嫌住居所,查獲疑似自製計時裝置1組及工業酒精3瓶,當場依法逮捕王嫌,所幸即時阻止未發生悲劇。警方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爆裂物)等罪嫌,移送新北檢偵辦。檢方偵查終結後依法提起公訴,目前王嫌羈押中。三峽分局呼籲民眾,面對司法或政治爭議,應理性處理,若有不法情事,必將查辦到底,以維護社會治安。」
彰化男街頭持鐮刀揮舞!疑似醉酒鬧事 警火速依法送辦
在台北捷運連續隨機攻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之際,彰化市也出現類似的警訊。21日晚間,彰化市民族路商圈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手持鐮刀在街頭徘徊,立刻引起驚慌並通報警方。警方迅速派員到場處理,發現涉事男子為55歲的郭姓街友,立即命令其放下武器,並將其帶回派出所管束。初步了解,郭男平日常出沒於彰化火車站與市區街頭,警方對其身分相當熟悉。案發當時,他疑似處於酒後狀態,行走不穩,手中卻持有一把鐮刀,令路過民眾十分不安。郭男向警方供稱,該刀是他在附近菜市場撿到的,因此順手帶著。彰化警分局表示,最初判斷郭男僅為攜帶危險器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的物品者,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然而,警方後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郭男不僅持刀,還有揮舞動作,對他人造成明顯威脅。因此,警方決定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郭男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該條文規定,若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足以危害其安全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警方指出,案發時接獲多通報案電話,立即出動五至六名警力前往現場控制情勢。員警抵達後,立刻要求郭男放下手中鐮刀,並將其帶回民族路派出所進行約制。郭男昨晚於拘留室留置,預計今日上午移送地檢署偵辦。
澎湖退休警轉任保全不滿被解聘「連丟4次死老鼠」到社福館洩憤
澎湖縣望安鄉68歲陳姓退休員警轉任保全工作後,因未獲續聘心生不滿,竟多次前往前工作地點望安社福館丟擲死老鼠洩憤,甚至騎車在周邊徘徊觀望,嚇壞4名昔日同事。望安警分局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陳男移送,但澎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無具體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法益之意思表示,決定不起訴處分。陳男4名同事委託律師提出再議,高檢署發回繼續偵查。據悉,官司結束後陳男仍持續拋擲死老鼠,警方已加強巡邏。不起訴書指出,陳男2025年5月6日上午6時許、同月12日上午5時許、同月18日上午8時許、同月29日上午11時許,在望安社福館圍牆、停車場附近丟擲死老鼠。此外,陳男於5月3日至5月22日之間,數次騎車於望安社福館門口張望後離開,讓4名同事深感不安而報警。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保全今年未獲續聘保全工作,因而心生不滿,才會丟死老鼠。陳男辯稱是知道有人打掃,才會丟棄小動物屍體。望安警分局受理報案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澎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行為無具體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法益之意思表示,決定不起訴處分。陳男的4名同事委託律師提出再議,認為原本檢察官偵查結果並未完備,尚有瑕疵,高檢署發回繼續偵查。望安警分局表示,全案是依法受理、偵辦並移送在案,尊重司法機關個案裁判結果,轄區分局將持續強化各機關、設施的安全維護,並加強巡邏約制。
快訊/館長「斬狗頭」言論遭調查 15萬交保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發表「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等激烈言論,遭檢方列為「他」字案偵辦。今(15)日下午,陳之漢赴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經過檢察官訊問後,已於晚間裁定以新臺幣 15 萬元交保。館長坦言檢察官態度非常好,說:「有感受到民進黨給他的壓力」,表示「被關了一下下」,除繳付保釋金外沒有限制出海出境,認為因為直播上兩句話,要被調查甚至交保感到不可思議。館長下午抵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不到10分鐘隨即交保並步出偵查大樓。檢察官認定館長涉嫌刑法第 153 條第 1 款「煽惑他人犯罪」及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訊後依15萬交保。
直播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 館長陳之漢明赴刑事局偵訊
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時喊出,「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喊話中國「兄弟我等你,真的我日也思夜也思啊」,因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遭檢方列「他」字案偵辦。而館長也預計在15日下午2時許前往刑事局偵訊,隨後前往新北地檢署訊。刑事局指出,針對社群網紅於直播節目中,公開提及斬首總統等煽動暴力之言論,其行為已涉及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情,業由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蒐集相關事證,並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刑事局強調,我國作為成熟民主國家,憲法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然而,任何自由皆非毫無界限,言論自由的行使,必須建立在尊重他人權益、不煽動暴力與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基礎之上。網路空間並非法外之地,所有發言均須受法律規範,行為人必須為其言論負起相關法律責任。警政署呼籲社會大眾,應理性辨識網路訊息,切勿模仿、散播或助長任何違法之言論。民主社會的珍貴價值在於理性溝通與相互尊重,絕不容許以暴力言論破壞社會秩序。請民眾共同維護優質的網路環境,並堅守法治底線,勿因一時情緒而以身試法。
不滿吳思瑤臉書狂送傳死亡威脅! 男黑粉遭士林地院判拘役30日
郭姓男子不滿立法委員吳思瑤的政治言論,今年4月間多次在臉書上留言恐嚇,甚至以「斬首」等字眼威脅人身安全。訊息內容提及「已經在台灣的海豹部隊,執行個別斬首任務,名單已有」,吳思瑤憤而報警。士林地院審酌後認定郭男言論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郭男因對吳思瑤政治立場不滿,先後使用「紅發」及「郭桂榮」兩個臉書帳號,於4月1日、6日及10日三度發送恐嚇訊息。內容除有「Kill DPP」等字句,還誇稱「海豹部隊已在台灣執行個別斬首任務,名單已有,賴清德保不了妳,幾日內斬首」,甚至再度留言「斬首,還是要的,繼續裝唄」等。吳思瑤在台北市北投區住所看到訊息後,向警方報案。警方循臉書帳號追查,隨即鎖定郭男身分並將其約談。郭男到案後坦承留言出自本人,其供述與臉書截圖、對話紀錄等證據相符,檢方認為犯行明確。法官審酌,郭男僅因政治立場不同便發出死亡威脅,行為實屬不該。雖然郭男犯後態度尚可,坦承犯行,但並未與吳思瑤達成和解以彌補其精神傷害,最終依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澳籍男捷運上喝飲料被制止回敬不雅手勢 台男氣炸揮刀恐嚇!兩人皆被開罰
台北捷運中和新蘆線17日下午驚傳糾紛!1名41歲柯姓男子因不滿澳洲籍男乘客在車廂內飲用飲料,出言制止後卻遭對方比出不雅手勢,雙方隨即爆發口角,柯男竟亮出隨身攜帶的美工刀相向,嚇壞車廂內乘客。所幸現場未釀傷亡,捷運保全迅速介入,並將2人帶至服務台控制場面。柯男使用之美工刀。(圖/三重警分局提供)警方指出,事發時間為下午3時15分,地點位於徐匯中學站至三和國中站間。員警獲報趕抵後,雙方已無進一步衝突,遂將2人帶回釐清。調查後確認,此案為單純糾紛,並非針對不特定民眾的攻擊行為。警方依《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柯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員警了解事發過程。(圖/三重警分局提供)另外,警方提醒,柯男於捷運車廂內持刀行為,已依《大眾捷運法》裁罰1萬元;而外籍男子於車廂內飲用飲料,也被台北市政府依規裁罰1500元。
找人討債並砸店 泰坤董事長遭起訴
泰坤建設董座楊岳修向陳姓男子追討欠款7000萬元,今年6月委託由李洪熠、王宗業等人共組的討債集團討債,兩人為此找人到陳男胞弟經營的台明賓士三重展售中心等地砸店,被新北地檢署依教唆恐嚇、聚眾鬥毆等罪起訴。檢警調查,楊岳修2020年因土地合作開發案,和陳姓男子有7000萬元的債務糾紛。楊岳修認為陳男避不出面還錢,今年6月找上李洪熠、王宗業等人組成的討債集團幫忙討債,兩方商討約定以「報酬對拆,每次收款即付」的高額報酬當作酬勞。李洪熠、王宗業之後透過真實身份不詳的「迪」,聚集16名手下,在6月25日跑到由陳男胞妹擔任董事的TOYOTA桃苗汽車中壢營業所詢問陳男、陳男胞妹的下落,又7度跑到由陳男胞弟經營、號稱斥資30萬元打造的旗艦型台明賓士三重展示中心,以及賓航賓士中和展示中心兩處叫囂、驅趕店內人員與客人,還拍桌、摔東西,要客人不要買車,更恐嚇「下次還來」,嚇壞店內經理、員工。陳男事後報警,檢警循線發現原來背後是楊岳修唆使討債,他坦承因7000萬元債務委託李洪熠、王宗業討債,被新北地檢署依教唆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李洪熠、王宗業與手下16人則被依聚眾鬥毆、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楊岳修擔任董事長的泰坤建設,承造號稱全台最大自辦都更案的「泰舍至善元」,但他因涉嫌以不實的預售屋成交合約,向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詐貸83.5億元,去年才被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
女歌迷長期跟蹤騷擾曹雅雯 遭裁定8萬交保「繳不出將羈押」
金曲台語歌后曹雅雯長期遭新加坡籍劉姓女粉絲糾纏,先前劉姓女粉絲已因恐嚇、強制等罪遭法院判刑6月定讞,得易科罰金,刑期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不料劉女今年8月26日竟再度現身台北西門町,於髮廊外堵住曹雅雯,檢方認為她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及強制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聲請羈押,台北地院今(2)日凌晨裁定以8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調查發現,劉女自2023年11月起,不斷透過E-mail、臉書與IG向曹雅雯傳送與表演無關的訊息,遭封鎖後心生不滿,竟多次發文恐嚇,「不解封你爸媽的安全就別怪我」、「新的一年2025,就慢慢折磨曹雅雯」等,對曹雅雯造成極大心理壓力。今年2月11日,劉女入境來台,三天後在高鐵板橋站直接拉扯曹雅雯行李箱及手機吊飾,要求解除封鎖。法院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與強制罪,判處合併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裁定刑滿後驅逐出境。然而劉女8月26日疑似透過社群限動掌握曹雅雯行蹤,趕至西門町髮廊堵人。曹雅雯與經紀人離開時,她衝上前高喊「要談一談」,並伸手搶奪手機,險些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趕抵後立即將她帶回偵辦。檢方訊後認為劉女明顯違反保護令,依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罪嫌,諭知5萬元交保;但劉女因無力籌錢,改限制住居於旅社。9月1日劉女依先前判決前往新北地檢署繳交18萬元易科罰金,刑期執行完畢,按理應隨即驅逐出境,但因8月26日新案仍在偵辦,新北地檢署暫緩執行。北檢隨即啟動防逃機制,由移民署將她帶到案。檢察官認定其仍有重複犯行之虞,再度聲請羈押。今日凌晨台北地院裁定以8萬元交保,並限制其出境、出海,若未在今日下午4時前籌足保金,將直接改為羈押。據悉,劉女到案後辯稱,她只是想當面詢問曹雅雯「為何要封鎖她、為何要這樣對她」,否認有騷擾意圖。至於為何先前無力繳交5萬元交保,卻能在9月1日繳出18萬元,她則聲稱是教友集資幫忙。
不滿抽菸被勸 63歲男潑熱咖啡舉椅嚇哭2歲童 判拘20日罰3千
新北市63歲劉姓男子,2024年10月在汐止區某咖啡店用餐區吸菸,不滿葉姓男子勸導,竟持熱咖啡潑向對方及懷中的2歲幼童,還舉椅作勢攻擊。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指出,2024年10月8日下午3時30分許,劉男在新北市汐止區某咖啡店用餐區抽菸。抱著2歲兒子的葉男,擔心二手菸對孩子健康造成影響,上前勸導劉男不要在用餐區吸菸。劉男聽後情緒激動,當場對葉男辱罵髒話「幹你娘機掰」,並手持熱咖啡潑向葉男及幼童,甚至拿起店內椅子作勢要砸人,嚇得葉男心生畏懼,幼童也因驚嚇大哭不止。葉男當場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劉男已離去,員警拍攝葉男身著短袖上衣遭咖啡潑灑的染色痕跡,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通知劉男到案說明。劉男到案後坦承有罵髒話,承認搖晃咖啡杯及舉起椅子,但辯稱咖啡杯有蓋子,且椅子舉起後就放下。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劉男涉犯公然侮辱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行為已侵害告訴人名譽並使其心生畏懼,所為誠屬不該。考量劉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就醫問題爆口角!台南老父酒後暴怒 拿菜刀追砍兒遭處拘役30天
台南一名60歲黃姓男子今年5月24日晚上7點多,晚餐喝酒後,詢問兒子生病就醫的問題,不料父子為了如何就醫的問題起爭執,已有醉意的黃男竟衝到廚房拿出菜刀,恐嚇兒子並作勢砍殺,兒子遭到老父持菜刀追殺,嚇得逃出屋外報警求救,警方到場將黃男壓制逮捕送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黃父拘役30日。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得知兒子生病要就醫,問兒子是否就醫,兒子向他強調他自己的事自己處理,帶著三分醉意的黃男不滿兒子回答的態度,兩人發生爭執,黃男一怒,衝進廚房拿出菜刀恐嚇兒子,兩人在屋內追逐,兒媳也不敢出手制止,兒子見老父拿菜刀要砍他,危及生命及身體,心生畏懼,逃出避開父親的追殺。黃男兒子見父親酒後失去理智拿刀砍他,直接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將酒醉持刀要砍兒子的黃男壓制奪刀後,將他帶回警局,依家暴恐嚇罪移送法辦。判決指出,黃男酒後失控,未能理性解決問題,為了兒子生病就醫的問題竟拿菜刀恐嚇兒子,酒醒後坦承犯行,後悔不已,事後兒子也願意原諒父親,加上黃男無業,家庭經濟情況不佳,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製圖恐嚇檢察官案2嫌羈押禁見 法院:有串證、再犯之虞
台北地院5日凌晨1點裁定,涉嫌製圖恐嚇檢察官的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及轉傳者林惠珠,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再犯之虞,裁准羈押禁見。4日晚間法院審理時,林女當庭哭泣並發誓不再犯。戴男辯護人則詳細說明其粉專接受「抖內」的金流來源,強調與本案無關,並指戴男係初犯,僅因知悉彭振聲妻子謝夏蕎不幸身故後感到悲憤,才會衝動表達抗議,戴男本人亦表示願意道歉,惟法院認為情節重大,且認為有串證、再犯之虞,裁定羈押。案件起於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7月1日身故後,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於7月2日晚間在貼文中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與照片,並加上血痕圖案及「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標語。該合成圖隨後遭網友林惠珠與其周姓男友轉傳至Threads平台,並附註「命債,命還」字樣。北檢表示,戴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法院指出,兩名被告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罪名,且犯罪嫌疑重大。兩人在到案後供述內容前後不一,存在串證、勾串共犯或影響證人之疑慮,另有跡象顯示短期內可能再犯同類型犯罪。法院認為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為保全證據及預防再犯,認為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證人及預防再犯並無有效規定,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代替,因此裁准羈押禁見。兩人現分別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及台北女子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淚灑法庭!製圖恐嚇檢察官案 戴男及林女遭羈押禁見
北檢偵辦恐嚇檢察官案,2日晚間,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在貼文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照片,同時加上血痕與標語「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該合成圖遭網友林惠珠與其周姓男友轉傳至Threads,並附註「命債,命還」。3人經北檢複訊後,戴男及林女遭檢方聲押禁見,周男則無保請回。4日晚間,北院裁准戴男及林女羈押禁見。林女在庭上哭泣發誓不會再犯,但院方不接受她的誓言,仍裁定羈押;戴男辯護人則向法院詳細說明,戴男粉專之所以接受「抖內」的原因及金流來源,強調與柯案及本案並無關係,並且戴男是初次犯案,並非經常性恐嚇司法人員、企圖影響京華城案審理,僅是因知悉彭妻不幸身亡後感到悲憤,才會因衝動而用此方式表達抗議,戴男本人也表示願意道歉,但仍遭羈押。(合成圖/林冠吟、高瑀彤攝)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不幸於7月1日身故,引起一陣軒然大波,部分支持柯文哲等人的民眾認為是司法迫害所致,檢院外抗議聲不斷。事件進一步延燒,有心人士見有機可乘,便利用社群軟體散播針對公權力的仇恨,不僅公開經手過柯案的司法官姓名、照片,甚至加入帶有恐嚇意味的象徵圖片及文字。北檢指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京華城恐嚇圖文案 製圖男與轉傳女聲押、轉傳男請回
京華城案延燒至網路恐嚇風暴,檢方偵辦進度曝光。臺北市刑大與調查局資安站於7月3日分別向北檢報請指揮偵辦,循線查出39歲戴瑞甯涉嫌製作、散布恐嚇圖文,並鎖定林姓及周姓轉傳者。該合成圖揭露偵辦京華城案11位檢察官姓名、照片,並搭配血痕與「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命債命還」字樣。 當日下午,警方拘提林、周到案,並通知戴男到案說明。北檢指出,戴男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犯罪嫌疑重大。林女除涉同樣罪嫌外,另涉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罪。兩人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反覆實施恐嚇之虞,且圖文快速於網路擴散,易引發模仿效應、干預審判,嚴重危及司法秩序,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周男嫌疑不足,已請回。檢方重申,檢察官依法訴追、法官依法審判,不容非法暴力威脅干預審判或動搖司法公信,對任何不法均將依法嚴辦。並呼籲民眾切勿轉傳類似圖文或煽動情緒,以免以身試法、自誤前程。
網友恐嚇京華城案檢察官遭警鎖定 警政署協同法務部聯手偵辦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的11名檢察官遭到網路圖文的恐嚇性圖文攻擊,不僅照片被後製上血痕,更在上面寫下「命債,命還」等文字。對此,法務部及台北地檢署也於今日凌晨發布新聞稿表達深刻的譴責,並強調將會確保檢察官等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而據了解,目前檢警已經鎖定一名Threads網友的帳號rosetree881。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7月1日在出庭台北地院時,突然於上午9時許接獲其妻子謝夏蕎墜樓身亡的消息,而國民黨和民眾黨相繼對此表達遺憾,並指控司法迫害導致憾事發生,隨後網路也開始出現大量的討論,但這次的仇恨性言論已超出合理的討論範圍。台北地檢署與法務部3日凌晨聯合發布新聞稿,對仇恨言論深表譴責,並表示將會全力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警方也表示,該名網友的仇恨性言論已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且加上事涉恐嚇檢察官,事態嚴重目前由台北市警察局科偵隊全面偵辦,並已通報警政署、法務部以及北檢。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目前台北地檢署已指揮警方追蹤1名Threads帳號為「rosetree881」的網友,全力偵辦中,並同步向Meta公司緊急調閱相關資料以掌握網友身分。
會客菜遭嫌「難吃」 女受刑人怒打人嗆「見一次打一次」判4月
高雄女子監獄一名李姓女受刑人,因舍友嫌棄家人寄來的會客菜「難吃」,怒不可遏,竟持保溫瓶攻擊羅姓舍友頭部,並嗆聲「見一次打一次」。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傷害罪判處李女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今年1月15日晚間7時許,李女收到家人寄送的會客菜,分享給同房舍友。不料羅女表示菜色不佳,引發李女不滿,認為家人心意遭到羞辱,情緒失控,遂以保溫瓶攻擊對方頭部,導致其受傷。在被監獄主管帶離舍房過程中,李女還回頭嗆聲:「見一次打一次」,令羅女感到驚恐。事後李女在偵查階段坦承犯行,但在法院審理時改口,辯稱話語是對舍房主管所說,非針對羅女。法院傳喚2名同房受刑人作證,證人劉姓及陳姓受刑人均證實,李女威脅時眼神及話語明顯針對羅女,且聲音洪亮。法院認定證人證詞具高度可信性,駁回李女辯解。高雄地院審酌李女應以理性方式解決糾紛,卻因細故對告訴人施暴恐嚇,造成對方受傷並心生畏懼。法院認定李女犯傷害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因係基於同一糾紛且於相近時地實施,構成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之傷害罪處斷,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監獄管理當局表示,將持續加強受刑人情緒管理教育,避免類似衝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