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年惡意性剝削案 衛福部擬修法公布照片姓名
針對未成年遭受性暴力,民進黨立委何志偉今(30)日質詢時指出,2020年上半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人統計,未滿12歲至18歲的受害者共891人。他認為,根據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得公布去識別化姓名以及模糊處理影像,然而面對屢次累犯、造成社會不安的性侵犯為何不能?對此,衛福部承諾將針對重大且惡意的性侵犯者研議修法。「請問法官如何能確信,6歲的女童知道什麼是合意性交?」何志偉引用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22號判決指出,一位六歲女童被林姓男子抱坐在其左大腿上以指交性交得逞,當時檢方依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不料,高雄地方法院於一審判決時,依據被告自白並未使用暴力,且證人指出未見女童有反抗的動作,且亦無哭泣求救,因此認定林男無客觀明顯的使用強暴和脅迫等強制力手段,犯行「未違反女童意願」,改依刑法227條,3年以上、10年以下的「與未滿14 歲男女性交罪」。何志偉分析,澳洲花了五年去釐清該如何保護兒少,避免兒少性侵案一再發生,但反觀我國衛生福利部保護司,被害者統計數據還停留在2020年1月到6月,「連統計都做不好,更遑論去釐清如何保護兒童?」何志偉根據衛福部數據指出,2020年上半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被害人統計,未滿12歲至18歲的受害者共891人,若依照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得公布去識別化姓名以及模糊處理影像,然而面對屢次累犯、造成社會不安的性侵犯,政府卻束手無策?對此,衛福部承諾針對重大且惡意的性侵犯者研議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