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活得像人
」 重度障礙者司法院落實身障者近用權 各類法庭至少1間無障礙設施及席位空間
本刊2021年10月20日獨家報導「想活得像人」專題,披露「法庭無障礙設施」不足問題,司法院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改善成果,司法行政廳廳長高玉舜表示,目前各法院於各類法庭提供至少1間無障礙設施及席位空間,以便利身心障礙者參與法庭活動。高玉舜指出,為確保身心障礙者有效獲得司法保護及近用,司法院發布《法院各類法庭設置無障礙席位指引》,函請各法院就法庭出入口及法庭內通道規劃無障礙設施、設置旁聽區、審判活動區無障礙席位空間等。目前各法院於各類法庭提供至少1間無障礙設施及席位空間,以便利身心障礙者參與法庭活動。各法院陸續整修法庭,方便身障者出庭或旁聽。(圖/司法院提供)另外,隨著國際交流頻繁,外籍移工、新移民人口增多,法院依賴通譯服務以妥適審理案件益形重要。高玉舜表示,司法院目前建置21種語言、263名特約通譯備選人,供法院審理案件有傳譯需求時選任,以保障弱勢權益,建立友善司法環境。而法院於審理時,也應主動徵詢有無傳譯需求、告知得向法院聲請傳譯服務及遴選特約通譯到庭協助,以協助法院發現真實、保障訴訟關係人訴訟權益、移除語言障礙。高玉舜強調,司法院將持續提升法庭傳譯品質,完善法院通譯制度,精進法庭無障礙設施,給予身心障礙者適當協助,以保障其司法近用及公平審判權益。
想活得像人1/每夜泡在尿水汗水中 她連蟑螂蚊子都無力抵抗
為爭取縣市政府提高對肢體障礙者的照顧時數,一位極重度肌肉萎縮症患者玉姐(化名)提起了行政訴訟,但法院不但不知道可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公費協助肢障者出庭,還用「何不食肉糜」的想法要求沒家人、沒錢請看護的玉姐,叫家人或看護帶她去出庭。其實不僅出庭對玉姐而言是件難事,就算在家生活也是備極艱辛,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苦。「我每天有半天坐在水裡!」頭髮紮著馬尾、談吐溫柔婉約的玉姐,竟這樣形容她的夜間生活。原來患有嚴重肌肉萎縮症的她,獨居、又是低收入戶,因此晚間沒人協助的時候,只能用全身上下較有點力氣的右手,撐住下巴和上半身,斜靠在客廳椅子上的保潔墊休息,可想而知,北台灣燠熱的夏天、無力起身上洗手間的她,這樣的夜晚,會有甚麼樣的結果。應是眾人皆睡、一晚好眠的平安夜,對重度障礙者的玉姐來說,「半天坐在水裡!」的感覺簡直就是酷刑,她多希望能躺在床上好好睡一下,但這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因為沒人協助,她自己無法翻身,因此不只是夜晚,絕大部分的時間,她只能維持右手撐住下巴的姿勢。重度障礙者幾無自理生活能力,需要政府補助個人助理等服務,否則連用餐和上廁所等基本需求都成問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非本案當事人)長時間坐著的後果,就是經常產生褥瘡,玉姐去年還曾經因為褥瘡太嚴重,深達3公分,緊急送往大型教學醫院清創治療,可是病癒回家後,缺乏人力照料的問題,每天一樣重複上演。夜晚是如此靜謐,獨自在家的玉姐,卻只能以右手撐頭假寐,常讓她害怕的是蟑螂和蚊子,曾被蟑螂咬過的玉姐,每次看到蟑螂橫行客廳,斜躺在長椅上的她,只能輕聲告訴蟑螂:「蟑螂啊,你走你的路,我也管不了你,我們井水不犯河水,可千萬別過來!」至於蚊子,玉姐更是沒法子,一旦停在她身上,毫無招架能力的她,只能無助地被叮咬!雖然縣市政府提供她每個月、合計約210小時的居家服務和個人助理時數,可是換算下來,每天只有7小時的人力能協助她,對於24小時都需要有人幫忙的玉姐,當然絕對不夠,因此她學會精打細算,把照顧時數花在刀口上,也盡量讓自己每天最重要的基本維生事項,安排在居家服務和個人助理在家的時候。「我每天只吃一餐,就是午餐,而且儘量在中午的時候多喝水!」對重度障礙者來說,上廁所是非常不方便的,而且需要有人協助才能完成,因此玉姐選擇在中午,完成一天身體維生的基本需求,才能讓中午和下午時段的照服員或個人助理,幫忙打理她上洗手間等清潔事宜。數不清多少次,社會局等政府人員勸他去住安養機構,她也試著住過一個禮拜,但那是非常不愉快的經驗,在裡面只能終日躺在床上,「身體狀況已經限制了我的自由,難道我還要失去僅存的靈魂?」無奈的她輕聲地說。10多年來,沒辦法好好躺在床上睡覺的玉姐,要像一般人在夜間安眠,至今仍是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夢,她只希望政府能幫忙、多提供點人力協助她,她要的不多,只求活得像人、一夜好眠!立委李貴敏(右)曾質詢司法院,編列上億元宣傳預算不手軟,但法院卻未對重度障礙者出庭提供協助。(合成圖/李貴敏臉書、報系資料庫)
想活得像人2/司法院宣傳預算暴增1.8億 重度肢障者出庭補助一問三不知
立委李貴敏曾踢爆,司法院編列今年的政策宣傳費用暴增約1.8億元,行銷內容五花八門,包括3000多萬元的電視廣告,連APP、桌遊、AR、VR都有,還有「網路小編」等大內宣。不可思議的是,司法院編列宣傳預算毫不手軟,但基層法院竟連重度肢體障礙者能否申請補助出庭都不清楚,明顯已本末倒置。獨居、低收入的「玉姐(化名)」是一位極重度肌肉萎縮症患者,全身無力,所有肢體移動必須仰賴他人協助,縣市政府每天只補助約2小時的個人助理和5小時的居家照顧,其他時間,玉姐只能以右手撐住下巴,靠在椅子上休息,因沒錢請看護,政府補助的照顧時數又嚴重不足,10餘年來的夜晚她都無法上床睡覺,苦不堪言。玉姐提起行政訴訟,希望縣市政府增加照顧時數,並透過社福團體,代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請求協助出庭,不料北高行的訴訟輔導科人員,卻一路雞同鴨講,讓協助玉姐打電話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大為傻眼。林君潔表示,由於北高行寄來的開庭通知載明,身心障礙或其他需要無障礙服務者,可以致電訴訟輔導科詢問,所以8月間她替玉姐打電話請求協助出庭,並詢問是否可以提供經費支援、聘請個人助理幫玉姐從家中帶到法庭應訊?不料訴訟輔導科回應:「啊就叫她看護協助她來呀!」林君潔回說:「她沒有看護,沒有足夠人力協助她每天的生活,所以才打訴訟,請問你們有無經費支持她出庭?」訴訟輔導科說:「不然叫她家人帶她來啊!」林回:「她沒有家人。」訴訟輔導科說:「啊不然你帶她來啊!」司法院花大錢四處宣傳國民法官制度,基層法院卻推說沒錢補助重度障礙者出庭。(圖/報系資料庫)同樣行動不便的林君潔在電話的這一端,頓時臉上出現三條線,回說:「我也是身心障礙者,坐電動輪椅,沒辦法帶她來。」訴訟輔導科說:「我們有斜坡、還有輪椅租借,沒有提供妳說的服務,也無預算,就讓當事人的律師來就好了。」林君潔心頭一涼,心想「沒救了!妳憑什麼決定當事人不用來!」更離譜的是,雙方在電話中協調來、協調去,電話轉接給書記官,書記官要林君潔和玉姐陳報給法官看如何決定,法官一樣說法院沒此服務、也無經費,後來玉姐決定先以視訊方式出庭。林君潔和玉姐後來才輾轉得知,由司法院編列經費的「法律扶助必要費用計付辦法」第2條和第7條規定,扶助事件所生的合理費用,可先由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律師負擔,每一審級結束後,再向法扶分會申請支付,因此玉姐的出庭經費可以申請補助,可是北高行的人員竟渾然不知相關規定,顯示司法院和基層法院之間嚴重脫節,「上令下不達!」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只曉得花納稅人的錢做大內宣,基層法院卻連怎麼幫助身心障礙者出庭都不知道!民眾會如何評價司法,已不言可喻。林君潔除了希望司法給玉姐一個公平、合理的審判,也公開呼籲:本案是首度有重度障礙者為自身權益提告,具有重要性指標意義,如果有人願意提供相關協助,可上網查詢「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的聯絡方式,「讓我們一起為重度障礙的玉姐加油」。無法自理生活的玉姐,每天只有政府補助的2小時個人助理、5小時的居家照顧,連出庭的經費都籌不出來。(圖/趙文彬攝)
想活得像人3/改革畫錯重點 法院無視身障者司法近用權
總統蔡英文上任之初,積極推動司法改革、召開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當初第一分組的重要議題是「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要求司法機關研擬具體改革方案,然而4年來的進展卻極為有限,倒是司法院今年的政策宣傳費用卻暴增了1.8億元,司法改革的方向已經畫錯了重點。「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指出,目前司法院較為具體的保護弱勢法條,就是對聽障和語言障礙者,增加通譯和傳譯等服務,但是身心障礙者的類型很多,司法院對身心障礙者「司法近用權(接近和使用司法的權利)」關注的深度和廣度嚴重不足。林君潔指出,法院設施對重度肢體障礙者並不友善,法庭內桌椅幾乎是固定、無法移動,當輪椅使用者進入法庭時,通常只能在走道上旁聽,除了擋住他人出入外,也沒顧及使用輪椅障礙者的尊嚴,障礙者應該如同一般旁聽民眾,有專屬自己的旁聽席位,而不是隨意安排在走道上,成為擋住他人去路的「障礙」。法扶律師翁國彥也指出,根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政府有義務照顧身心障礙者,目前連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都考慮到重度障礙者的「近用權」,還規畫輪椅使用者的空間,但這麼多年了,法庭幾乎都做不到。法院設施對身心障礙者並不友善,已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非本案當事人)以行政法院體系來說,雖然「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要確保身心障礙者的「司法近用權」,還要求「法官得視實際需要使其就座陳述,或予適當之協助」,翁國彥認為,上面的規定寫得太抽象,沒把各種身障類別分門別類寫清楚,法官在實際適用時,根本無法統合出一個讓重度障礙朋友「近用司法」的具體方案。林君潔以自身經驗為例,法院開庭通常要40分鐘到1個小時,可是協助重度障礙者出庭時,往往要花1、2個星期聯絡人力、結合各項資源,經過各種的討論和準備,當事人才能順利出庭,實在是一件不容易的大工程,如果法官有機會能親自到重度障礙者居住的地方,看看他們真實的生活空間、以及實際的困境,坐下來面對面對談,或許更能發現重度障礙者的需求。資深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時強調:要「從人民觀點出發,以人權保障為念的司改」,不過顯然對於重度障礙者的「司法近用權」,司法院6年來並未做到。司法院長許宗力(右)6年前上任時,強調要推動「以人權保障為念的司改」,但基層法院卻拿不出協助重度障礙者出庭的具體方案。(合成圖/黃鵬杰、侯世駿攝)法界人士表示,許宗力是行政法專家,沒想到司法院在執行上,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不但沒考慮所有身心障礙者出庭的需求,連最弱勢的重度肢體障礙人士發聲求助,基層法院職員不但未積極協助,反而叫他們自己想辦法。法院應該是全民的法院,現行法只針對聽障和語障人士提供具體協助,卻未列入其他重度障礙人士,讓人感嘆:「原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就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