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萬身家全匯「愛情帳戶」!他分手驚見「剩592元」怒提告 判決結果超警世
高雄吳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期間,因個人信用紀錄不良,因此將薪資及職災賠償金共174萬餘元,全都匯入李姓女友名下的「共同帳戶」中,沒想到分手後發現,帳戶內竟只剩592元,氣得男子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結果超警世。據判決書指出,吳男與李女於2017年開始交往,因吳男債信不良怕被查扣,於是將薪資全部交給女友代管,期間吳男發生職災意外,事後也將獲得的百萬元賠償金全數存進李女的帳戶中,交往的4年內陸續共匯入174萬餘元,直至2021年戀情告吹後,吳男想拿回這筆錢,卻被女方告知帳戶內僅剩592元,讓他氣到直接提告。李女表示,吳男確實將大部分收入存進她的帳戶,不過2人交往期間的房租、水電費、卡費等各種生活開銷均由她支付,且戶頭雖然登記在她名下,但存摺、印章、提款卡都是吳男在保管,否認侵占吳男的資產。經高雄地院審理認為,吳男與李女曾是同居男女朋友,基於共同生活、相互信賴及情感等因素,通常對彼此財產鮮少明確劃分清楚,金錢互相流用情形也相當普遍,金錢的收受、支出關係甚為複雜,且吳男也無法舉證哪些錢是委任李女代管,因此判李女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