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達科技
」奧運轉播爭議延燒!中華電信5點聲明強硬回擊楊植斗:蹭聲量不可取!
奧運轉播權話題持續延燒,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楊植斗20日到台北地檢署對中華電信提告背信,稱中華電信「金援」愛爾達,指愛爾達是「空手套白狼」;中華電信23日罕見發表反擊聲明,稱「對於這些惡意曲解、蹭聲量的言論,本公司認為實不可取」,並發表五點聲明反擊。2024年巴黎奧運期間,愛爾達斥資5億買下轉播權,雖然一直為台灣觀眾提供賽事轉播,但過程中有民眾抱怨「無線電視台看不到轉播」。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楊植斗19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接獲中華電信員工爆料,指愛爾達宣稱斥資5億元轉播奧運,卻獲得中華電信資助4.3億,加上體育署補助及收取授權金,愛爾達在奧運還沒開播前「淨賺1900萬」,指責愛爾達「空手套白狼」,還罵中華電信是「冤大頭」。並且於20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特別背信罪」。對此,中華電信23日發表公開回應「蹭聲量不可取,讓體育活動凝聚你我」,公告中表示近日外界人士以「冤大頭」或「空手套白狼」、「金援」等不實用語,對奧運轉播傳遞不正確的資訊,造成社會大眾混淆誤解,除阻礙了體育運動傳播業務,更可能戕害了台灣未來體育活動的發展。中華電信5項聲明:一、本公司為電信服務科技業,經營影音平臺係為創新電信事業發展的商業策略;隨著科技的演進,2004年以IPTV技術推出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MOD),2017年依串流影音技術成立網際網路影音平台(Hami Video),走過二十年的篳路藍縷,歷經了披荊斬棘,而為強化平台競爭力,創造服務差異化,採購優質體育賽事內容,致力成為消費者優先收視的運動賽事影視平台,擴大電信業務之客戶價值及忠誠度,以達到整體電信服務營收之提升,係為本公司長期經營的商業策略,先予說明。二、中華電信向愛爾達採購奧運內容,係在符合國際奧委會授權規範下,本於合乎各自經營策略之商業行為;對於有民意代表以「冤大頭」或「空手套白狼」等不實用語所為之指控,卻無視企業承擔商業投資的不確定風險,並致力服務廣大收視用戶所為之努力,本公司深感遺憾。三、愛爾達與本公司皆是上市公司,須恪守上市公司相關公司治理規範,並遵行公司治理程序,以維護股東權益;有關取得奧運轉播之相關合作約定,尚涉第三方之商業行為及營業秘密,均應負有保密及法律遵循之義務,亦請各界諒解。四、有關大型國際賽事之轉播權,被授權方非僅承擔轉播授權費用,尚須面臨賽事恐無法如期舉辦、收視熱度不如預期,甚至成本無法回收之高度風險,民間企業依循運動傳播產業之商業規則,致力於推廣國內付費收視運動賽事風氣,不吝投資提供國內用戶優質內容觀賞體驗,實屬不易,呼籲各界對於勇於承擔風險及提供精采國際賽事之平臺及內容業者應給予支持及肯定。五、本公司於奧運轉播期間,積極運用科技力實現數位平權,不僅以MOD、Hami Video獨家創新科技轉播精彩賽事,更深入偏鄉地區與在地居民共賞精彩國際賽事,凝聚台灣全民對運動賽事的熱情,中華電信做為台灣電信領導品牌的自我期許與使命,將持續秉持初衷,對推展體育運動賽事傳播深耕努力。
奧運轉播是否應無償觀看?體育署、愛爾達聲明:補助僅占轉播權利金16%
奧運轉播是否應無償觀看掀起話題,連續五屆奧運負責轉播的愛爾達與體育署2日發出聲明,表示體育署對愛爾達取得轉播的權利金補助比例為16%,若要改以由政府完全出資取得運動賽事轉播權的方式處理,以公權力直接介入運動賽事轉播的商業市場運作,恐對國內運動傳播媒體業的整體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愛爾達與體育署聲明如下:1.為迎接四年一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取得本屆奧運我國獨家轉播權的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該公司與無線電視台公共電視及華視合作轉播,並提供畫面給國內新聞台製播新聞;今年更要求愛爾達提高巴黎帕運轉播時數與新聞,以照顧台灣民眾收看巴黎奧運及巴黎帕運賽事權益,促進收視平權。本次體育署對愛爾達取得轉播的權利金補助比例為16%。2.巴黎奧運進入第七天賽事,國內無法收看部分我國選手的比賽,經瞭解,因台灣選手並未全部被安排在轉播場地,大會未安排轉播的場次,全球皆無訊號可接收。其次,若同時段多場賽事有台灣選手出賽,無線台因頻道數問題,只能選擇部分場次播出。目前公視轉播150小時賽事及開閉幕式,華視轉播60小時賽事及開閉幕式。3. 2012至2024年連續四屆奧運,包含台灣、香港、新加坡等22地區之轉播權由日本電通代理國際奧會(IOC)銷售,台灣媒體均可向日本電通競標。2019年,國內無線台成立聯盟欲共同投標2020東京奧運轉播權,最終破局;無線聯盟放棄後,愛爾達開始洽談取得2020東京奧運轉播權,並與公共電視、東森電視聯合播出。本屆2024巴黎奧運則由愛爾達競標取得台灣的轉播總代理,橫跨有線電視台(愛爾達電視)、無線電視台(公視及華視) 、IPTV平台、網路OTT平台四大平台提供轉播。4.另要求愛爾達至少與15家媒體頻道合作露出賽事新聞及宣導,提供至少60則奧運影音畫面予媒體依奧運媒體相關規範使用,截至7月31日止已提供46則影音素材,民眾收視與獲知相關賽事新聞訊息的管道尚屬普及。4.體育署表示,運動傳播媒體或資訊出版業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所規範的產業範圍,是促進運動產業發展的核心業別之一,需要政府輔導與協助。5.世界各國對於重大運動賽事的轉播,大多採由各轉播頻道商依商業機制洽各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以繳付轉播權利金方式取得在該地區轉播及廣告銷售權利的商業模式辦理。近年來,重要運動賽事轉播權利金(如奧林匹克運動會)亦水漲船高,我國各家電視台依其商業市場考量,評估國際賽事轉播成本效益,考量國內市場人口、地區距離、時差、賽事亮點及大眾收視習慣等因素,評估是否提出轉播權申請,再規劃結合國內電視頻道及網路平台共同聯合播出。6.若要改以由政府完全出資取得運動賽事轉播權的方式處理,以公權力直接介入運動賽事轉播的商業市場運作,恐對國內運動傳播媒體業的整體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故考量兼顧民眾收視權益及產業發展,政府於有限資源下予以獎助。7.自101年體委會時期起,即訂定相關補助要點,即「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或獎助提升重大國際賽事觀賞人口作業要點」,針對有我國運動員(團隊)參加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及經教育部認定的重大國際運動賽會,以運動發展基金酌予補助取得或擁有重大國際運動賽事轉播權之依法立案或登記的公司、法人及團體,使我國民眾皆能透過電視或收視平台觀賞此類賽事。8.另值得一提的是,體育署為照顧身心障礙者運動平權,自2020東京奧運起亦補助不具商業價值之帕運轉播,而本屆2024巴黎奧運轉播補助亦係包含補助2024巴黎帕運,且要求愛爾達電視提高轉播時數與新聞,並聯合轉播2024巴黎奧運的媒體(公共電視及華視)需同步轉播2024巴黎帕運,且所有取得巴黎奧運新聞素材之媒體(如:台視、中視、民視、三立、東森等13家媒體),都需同步報導2024巴黎帕運相關新聞。9.體育署與前述電視媒體攜手合作本屆2024巴黎奧運及帕運轉播服務,期望與國人一同見證國內優秀運動選手的精采表現。透過電視網路同步直播,盼能增加國人對於體育事務、運動選手們的關注,並持續提升我國體育賽事收視人口,成為選手們最堅實的後盾,讓全民收看轉播,一起為中華隊加油。
MOD微電影創作大賽入圍名單揭曉 金鐘視帝游安順入圍搶獎
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辦之「2020 MOD微電影暨金片子創作大賽」,首度打破分組競賽限制,個人獎除了維持往年的最佳男演員獎、最佳女演員獎、最佳劇本獎,更新增5大個人獎項:最佳導演獎、最佳攝影獎、最佳美術設計獎、最佳音效獎、最佳剪輯獎,積極鼓勵各環節的影視人才專業表現,其中最佳男演員獎項,金鐘迷你視帝游安順在微電影《釣客》中有突破戲碼,也入圍角逐。為響應5G時代來臨,今年也首度開辦「VR原創微電影企劃徵選」,上述獎項皆於22日公佈入圍名單,詳情請洽「2020 MOD微電影暨金片子創作大賽」官網。今年總共徵得300件作品,包括288部微電影與12件VR企劃案,經9位評審於初審會議熱烈討論,評選出20部微電影、5件VR企劃案的入圍作品,角逐總計超過390萬的高額獎金。值得關注的是,「微電影組」有超過半數皆為在學生參賽,顯現年輕創作者的潛力無窮,也對應本競賽渴望培植新秀的初心;「VR原創微電影企劃徵選」則是公司行號與個人投件各半,高手遍佈產業與民間。評審團表示本屆參賽類型多元、創作能量蓬勃,在充滿未知數的2020年,留下時代的刻痕與印記。「2020 MOD微電影暨金片子創作大賽」入圍影展及頒獎典禮將於11月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