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不佳
」 北檢 員警 起訴 Cheap 議員
台積電內鬼案再爆延燒!檢又起訴2人 他因態度不佳被求刑8年8月
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洩密案,日前依法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公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中。不過,台高檢持續追查以後,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位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機密,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滅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日前偵辦此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另位陳姓工程師亦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另名盧姓被告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向法院對陳力銘等3人以及東京威力公司依法追加起訴,並分別求取被告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因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被檢方求刑有期徒刑8年8月,盧姓被告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台高檢指出,在偵辦台積電洩密案件過程中,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員工,於同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仍無罪! 張哲琛、汪海清高院也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10點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檢方在高院辯結時痛斥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重量刑,沒用。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檢方公訴指出,被告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且為實質中投公司與光華公司負責人,但合議庭認為依照當時公司法規定(公司法於101年與107年修訂),行為人必須是具有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共犯此犯罪時,才會適用;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需為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江俊彥指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小英男孩一家都「犯後態度不佳」!檢察官震怒了 全部求重刑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其洗錢的家人,弟弟鄭兆麟、母親李佳珍、父親鄭伍廷。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建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柯案辯論馬拉松平安夜落幕! 審判長諭知這4人須出庭聽判
台北地院今(12月24日)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也是為期8日言詞辯論的最後一天。今日被傳喚出庭的被告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在歷經一整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於今日晚間6時許宣告辯論終結,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當天需要到庭聽判決。檢方針對量刑部份,提到柯文哲利用職權違法,讓京華城取得100億元利益的容積獎勵,還收受京華城賄款,並將政治獻金佔為己用,更於審理期間不停抱怨是受到政治迫害,對檢察官罵髒話等,不尊重司法,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依法量刑。而沈慶京同樣也於庭審過程中,不停對證人林欽榮進行批評,但詰問林欽榮時卻一句也沒問,還在審理期間多次在背後控訴林欽榮索賄。不過,檢方也指出,沈慶京於審理時態度良好,無脫序行為,請法官依法量刑。應曉薇部份,檢方則表示,其雖於審理期間沒有脫序行為,但應曉薇收賄金額比柯文哲高,並稱其為京華城的門神。此外,應曉薇在具保以後於議會質詢市長蔣萬安時批判相關證人,請法官考量犯後態度依法量刑。針對量刑部份,柯、沈、應均請法官給予無罪判決。審判長江俊彥於今日晚間諭知明年3月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並要求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當天出庭聽判,否則將依法拘提。在經歷8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終於在今日晚間的6時37分正式辯論終結。
4.4億社會情緒計畫救得了校園霸凌? 劉書彬:本學期剛上路續盯成效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8)日表示,預防「校園霸凌」的重點在於「預防勝於補救」,像教育部最近在推動的「社會情緒」計畫就有關注這點;而萬一校園發生霸凌時到底如何求助並減少二次傷害,即時應變與通報機制也務必完善並在平時確實演練,讓師長和校方面對類似問題能有明確有效的處理依循。近期民進黨立委賴瑞隆8歲兒子被爆出在校涉嫌霸凌多名同學,比方對一名女同學怒譙「敢出來就打你」並把人堵在廁所12分鐘,受害女生家長淚訴校方延遲通報,並直斥且賴瑞隆太太態度不佳。由於賴瑞隆是2026高雄市長接班「大熱門」又被控處理牛步遲遲不願向當事受害者及家長道歉,事件經媒體披露後爆開為多日來各界熱議焦點。賴瑞隆眼見事情一發不可收拾,近日兩度公開出面道歉並連繫受害女生家長見面,親自表達歉意之餘也初步獲得相對人家長諒解,賴瑞隆更在7日召開的記者會上哽咽落淚,喊出將安排兒子離開原校,轉學並尋求專業特教心理諮商協助。身為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則對此示警,撇開名人之子角色,校園霸凌早已是必須直面的老問題,而政府這幾年似乎有注意到這點。她攤開教育部2025年展開「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的第一期五年計畫直指,裏頭砸了新台幣4.4億直面「社會情緒」這項人人都需修養的課題,以大量課程與培育人才庫等方式,高舉提升師生情緒健康與培養抗壓能力為核心目標,要就聯結在地經驗、孵育人才培力、建構學校文化、整合跨系統及推廣傳播等面向著手,讓師生從自我理解、同理心、人際技巧與決策能力逐步升級,目標最終要營造友善幸福校園,幫助學生全人發展。劉書彬繼續指出,目前「社會情緒」計畫第一期上路還不到半年,自己會持續關注執行效果,讓學生們能在安全安心的環境中成長、學習。她重申面對霸凌「預防勝於補救」,因為學生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大家有責任打造校園為安全、溫暖的環境,支持學生成長。◎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計劃可能是一個扭轉教育現場霸凌問題不斷的解方。(圖/CTWANT攝影組)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圖)近期因愛子陷入霸凌風暴而「一個頭兩個大」。(圖/周志龍攝)
提醒別亂放洗髮精引怒火! 老父家暴兒反控被霸凌:兒子先挑釁
台南一名老父親因不滿兒子提醒「洗髮精別亂放」,竟爆發激烈拉扯與毆打衝突,導致30多歲兒子多處挫傷。事後父子雙方互控是對方動手,兒子指控父親家暴,父親則說兒子霸凌他、用手戳他眼睛,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父親說法前後矛盾、證據不足,將他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判決書指出,今年2月某天晚上,王父與兒子在家中,因洗髮精擺放位置起衝突並互相拉扯,王父先是徒手揮打兒子又打落對方手機,兒子為抵抗,舉肘壓制王父,王父跌到沙發上,兒子因怕傷及王父而鬆肘,王父便趁機接續揮動手腳毆打兒子,導致兒子有臉部挫傷、頸部挫傷擦傷、雙手挫傷扭傷。王父曾在警詢時表示,兒子霸凌他、用手指戳他眼睛,所以他才會反抗。王父又辯稱,是兒子打爸爸,主謀是太太,表示自己是老人,兒子才30幾歲,主張如果自己動手,兒子年輕力壯可以跑掉,兒子雖有驗傷,但診斷證明上的傷不一定是他造成的,而自己身上的傷驗不出來。兒子說到,當時他提醒父親不要把洗髮精放在浴室的玻璃層架上,結果父親卻突然徒手揮打他,他拿起手機要錄影,父親直接打落手機,反過來說是他打父親,而他為了防衛舉起手肘朝父親脖子附近壓制、拉扯,2人一起跌落沙發,他怕傷到爸爸鬆手,結果爸爸繼續揮動手腳打他,強調身上的傷都是父親打的,且媽媽有目擊到部分過程。母親則證稱,兒子只是擋住他父親的攻擊,並沒有出手。另據驗傷診斷書,兒子在當晚就到醫院驗傷,診斷與兒子、母親說法相符。不過,王父後來又改口稱,是兒子先用洗髮精挑釁他,兒子是故意讓他打的。法官認為,王父在各階段供述內容前後不一,也沒有辦法提供驗傷證明,辯詞空泛無據、無法採信,另參酌暫時保護令時認定,王父與兒子有肢體衝突,作為補強。法官考量王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兼衡兒子量刑意見與王父動機、手段、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血腸「結帳貴40元」疑宰客!韓YTR怒轟:再也不去 廣藏市場遭炎上
韓國擁有149萬訂閱的知名YouTuber「奇怪的零食店」日前發布影片,指控首爾廣藏市場部分攤商存在價格不透明、態度不佳,以及疑似食物重複使用等問題,引發熱議。對此,首爾市鍾路區表示,將在今年內正式推動「攤商實名制」,以提升傳統市場的整體信任度,但強調部分服務態度等問題仍需靠商家自律改善。《韓民族報》報導,「奇怪的零食店」於4日上傳影片,標題為〈這樣的話我可能再也不去廣藏市場了〉。她指出,市場一處販售血腸的小攤標價為8000韓元(約新台幣170元),結帳時卻被要求支付1萬韓元(約新台幣212元),理由是「加了肉」。影片顯示,攤商在應對客人時多次嘆氣、提高音量,態度不佳。攤商事後反駁,表示是客人要求加肉,因此價格提高。然而YouTuber否認提出此要求,且當天血腸也未加肉,她最終仍支付了1萬韓元。影片曝光後,留言迅速突破7600則,不少網友指出「也遇過相同情況」、「手法每次都一樣」、「希望大家看完別再去」。隨著輿論擴散,鍾路區政府於5日會同廣藏市場商人會面談,並到現場確認情況,但未對涉事攤商採取行政處分。區府解釋,攤商態度與價格紛爭屬商圈自主管理範圍,並非行政機關可直接處置。不過,鍾路區決議正式啟動已醞釀多時的「攤商實名制」,預計在今年內完成制度推動。報導指出,區政府計畫依據《道路法》為市場內攤位核發占用許可,明確規範使用範圍、期限等,並採「一年一檢」強化管理,希望透過制度透明化遏止價格不一或不實標示等問題。事實上,鍾路區曾於2023年組成包含66名國內外人員的「神秘客監察團」,在241次檢查中發現89項問題並即刻改善,但仍無法完全避免此次爭議。目前該監察團已停止運作。商人會則表示,自去年起已定期舉辦反過度收費、價格標示、服務態度、衛生管理等教育,並採取從警告到停業的漸進式處罰。另一方面,宰客爭議持續發酵,使廣藏市場人流近乎砍半,讓守規矩經營的店家深感無奈。當地政府消息人士23日透露,由雜貨店業者組成的廣藏市場商戶協會,已決定對經營街頭小販的廣藏傳統市場商戶協會提出訴訟,索賠3億韓元(約新台幣638萬元),目前已獲得約200名會員連署支持。
遭爆主管「私用技工當廚娘」享特權 疾管署重啟調查:1週內開考績會
疾病管制署遭爆料東區管制中心簡姓主任長期讓特定女技工每天替他備妥早、午餐,基層員工7月初二度向政風室檢舉,最後僅以告誡了事。對此,疾管署今(20)日回應,因本案對於防疫團隊指揮運作、基層同仁士氣仍恐有深遠影響,疾管署長羅一鈞重新檢視本案後,已指示再次進行調查並於一週內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疾管署2024年底才被爆有「土皇帝」主管霸凌下屬,今日有週刊報導指出,接獲爆料稱疾管署東區管制中心簡姓主任長期對員工態度不佳、請女技工同備餐,引起基層反彈。對此,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還原事情經過,表示該案是7月2日接獲檢舉人匿名投訴,後即已由政風室受理、啟動調查並與相關組室會商,調查結果顯示其行政管理確有不妥,故當時即由時任署長的莊人祥親自告誡受檢舉主管深自檢討改進、不得再犯,並於7月28日回復檢舉人此案處理情形。曾淑慧指出,考量本案對於防疫團隊指揮運作、基層同仁士氣仍恐有深遠影響,經羅一鈞署長今日重新檢視本案後,已指示就該主管行政管理欠妥之懲處,提報考績委員會並於一週內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曾淑慧進一步說明,疾管署會就媒體報導所提事證進行了解,另考量若面談恐使同仁陳述不自在,會經由匿名問卷調查案情。至於報導中指出匿名投訴人稱「大家長期在壓力與恐懼中工作」,她說,由於此案當時屬匿名檢舉且無具體陳述,迄今尚無同仁對該主管提出霸凌申訴;為此,羅一鈞已指示疾管署人事單位主動介入、啟動員工協助方案關懷機制,瞭解東區管制中心同仁實際感受,維護友善健康職場環境。
陳零九閃兵駁斥「態度不佳遭求刑」 認當年無知:現在深刻反省中
藝人陳零九今年5月爆出「閃兵」風波,隨即宣布暫停演藝活動,包括中止九澤CP及五堅情的所有相關演出。昨晚(14日)他突在社群平台發布長文回應外界指控,駁斥「犯後態度不佳致遭求刑一年以上」的說法,並強調「現在的我深刻反省中,自知錯誤已經發生,如今也只能想辦法補救當年的無知之舉,也會感到愧疚。」陳零九指出,針對媒體報導其因態度不佳遭檢方求刑一年以上的說法,實為錯誤解讀。他表示,檢察官在補充書面中所提「一年以上」的內容,實際是指他的常備役役期長度,而非因應對態度所導致的量刑。他也強調補充書中並未出現他是「特例」或「態度惡劣」等字眼,呼籲外界不要再任意詮釋。此外,針對被指「關機不接電話」的質疑,他澄清當時手機僅是開啟「勿擾模式」,而警方持搜索票上門時,他人原本就在朋友家,並非逃避。他進一步說明:「警方打來時因勿擾模式設定,第一通會自動轉語音信箱,但我看到未接來電後立刻回撥聯繫警方,並非刻意躲藏或拒接。」儘管目前中止所有演藝行程,陳零九表示,他自認現階段就是一名普通人,「但唯獨音樂,我不會停止創作」。他坦言,這段時間內心充滿愧疚,也對曾受影響的工作夥伴表達歉意,「只是我明白這些情緒並不能改變什麼,日子還是要繼續,現在的我坦然面對。」
律師張睿文涉藏匿傅崐萁管家完蛋了! 檢方起訴求刑8月移審懲戒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捲競選小物案,檢調於今年3月2度搜索管家李慶隆位於台中以及花蓮的住處後約談李,李到案隔天開車到律師張睿文事務所,將車停好後,在張協助下躲避檢調追查。檢方今年5月對李發布通緝,8天後李主動投案。台北地檢署於今(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起訴張睿文,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張睿文於今年3月10日接受李慶隆委任擔任其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案件之選任辯護人,於當日陪同其接受調查局、檢察官問話,並在辯護過程中陳述李慶隆無逃亡之虞等語,檢方訊後將李慶隆請回。不過,張睿文卻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12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檢調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有關張睿文藏匿李慶隆的案件,於今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藏匿人犯罪對張睿文提起公訴,此外,檢方更痛批張睿文身為律師,竟藏匿犯罪嫌疑人且隱匿其行蹤,妨害真實發現及國家司法權行使,且於犯後在緘默權保障下任意供述,與客觀事實證據不符,始終飾言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大罷免亮票遭起訴求重刑 趙少康: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於7月26日全國罷免投票當日,離開圈票處後遭媒體拍下兩度出示選票內容。台北地檢署認定其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6日依亮票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對此,趙少康今(7)日表示,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自己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指出,726反罷免亮票事件,昨天檢察官正式將自己起訴,還要法院「從重量刑」。消息傳出後,接到很多好朋友跟支持者的關切,傳訊息為他加油打氣。除了感謝大家的關懷,他也想還原當天事發經過,跟現在的心情。趙少康續指,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反罷第一場大型造勢就是他在台北市榮星花園主辦,之後又在台中辦了第二場反罷造勢,人潮擠爆迷你蛋。這兩場活動都是他出盡全力,更不要說當時任何一位面臨罷免的立委需要站台,只要時間許可,自己一定無役不與,全台跑透透。趙少康說,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所以,趙少康反對大惡罷,還有人不知道?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表示,從昨天的新聞報導中知道,檢察官罵他「犯後態度不佳」,所以請法官從重量刑。這個指控實在讓自己很錯愕,也感到難過。趙少康解釋,難過的原因是,應訊當天,檢察官的態度非常和善,針對案情根本沒有多問,他則如實還原726當天的過程。如果說,向檢方說明投票、亮票細節,還有他無心亮票的原因,就叫做「飾言推託」,那他真不知道應訊時該說些什麼了。趙少康提到,更早之前,大安分局先傳他了解案情。雖然不具有強制力,律師當時也不在台灣,但是一切照規定辦理,所以仍然依照指定時間前往大安分局應訊,當下就表明,希望檢察官能不起訴或緩起訴,並保證自己絕對不會再犯。而在726當天面對記者詢問,趙少康表示,自己立即發布聲明「一時失誤,做了錯誤示範」,第一時間就已經承認錯誤,所以,「犯後態度不佳」的指控實在太沉重。趙少康說,或許檢察官有自己的心證,所以應訊當天沒有多問,未來開庭,自己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希望能讓事件盡快落幕,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問題司機痛毆學生被踢爆「不只開2年」 桃園客運再發4點聲明道歉
桃園客運開學生專車的40歲劉姓司機,10月22日因質疑高中生逃票與學生發生口角糾紛,黃姓學生替同學出氣時說出「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氣得劉姓司機追下車出拳痛毆學生,遭檢方起訴。然而桃園客運宣稱劉姓司機僅在該公司任職2年,卻被多名當地人踢爆早在該公司開車10年以上,屬於解職後回任。檢方也指出,劉姓司機先前已有多次服務態度不佳、駕駛違規遭懲處,且2度遭到解職。對此,桃園客運今(2)日在提出4點聲明,包括已迅速開除劉姓前駕駛;向受害學生慰問和道歉,且不推諉應盡法律問題。該公司還指出,回聘劉姓司機是給予自新機會,對方卻不思改過、再次犯錯,除了向社會大眾及師生表達歉意,公司人員也陸續接受法治、情緒管理等課程。桃園客運聲明如下:一、本公司劉姓前駕駛員於10月22日下課時段駕駛EAL-0576號車輛執行學生專車勤務時,與欲搭車之學生發生驗票爭議且與學生互動過程中出現言語及處理方式不當之舉措。本公司除當日晚間即由副總經理率領一級主管們前往醫院探望受傷學生外,翌日一早即25日便召開人事評議會議,開除該劉姓前駕駛員,開除命令當日生效。二、案發迄今,本公司除積極配合檢警調查,且持續與學校及事件相關學生接洽,以了解當日完整事發情況,並於日前退還該投幣學生當日給付之車資,該學生也已接受退款及本公司道歉,而對於當日受傷之學生,本公司應盡之法律責任也絕不藉詞推諉。三、另有民眾質疑劉姓前駕駛員2020年自本公司離職後,本公司於2023年仍回聘該劉姓前駕駛員乙事,乃因劉姓前駕駛員雖曾犯錯,但其表示已痛改前非並願意配合公司管理規定,給予乘車民眾良好的服務品質云云,本公司基於信任原則,不因劉姓前駕駛員前曾犯錯即全面否定劉姓前駕駛員之人格,從而願意給予劉姓駕駛員改過自新之機會,讓其再次回本公司任職。詎劉姓前駕駛員不思改過﹑依然故我,導致此次事件之發生,甚至遭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並求處重刑,本公司對劉姓前駕駛員罔顧公司工作守則及教育訓練之內容,甚至因個人情緒問題即對學生施以暴行等舉措,深感痛心。四、此次劉姓前駕駛員因個人情緒問題所引發之不當行為導致社會關注,並連續數日佔據媒體版面,造成社會大眾及相關當事人之困擾,本公司除向社會大眾及受影響之師生表達誠摯歉意外,並已安排公司人員自今年11月1日起陸續接受「法治教育及情緒管理」等相關課程,期能提升服務品質及人員與乘客間之應對能力,避免類似相關情事再次發生。
嘉義23歲印尼看護產子「屍體裝麻布袋丟棄」 活產或死胎將影響判決
嘉義縣六腳鄉18日發生一起離譜的棄嬰命案。生母為一名23歲印尼籍女性看護,疑似於生產後將親生嬰兒遺體以毛巾包裹,裝入麻布飼料袋棄置民宅旁,隨後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於當晚在嘉義高鐵站將其拘提到案。檢警初步相驗指出,嬰兒遺體外觀並無明顯外傷,臍帶仍連於身體,發育狀態接近足月產。由於目前尚無法確認是否為活產或死胎,死因結果將直接影響母親的刑事責任,因此檢方預計10月21日進行解剖複驗,以釐清死因。警方調查,該名印尼籍女子來台3年多,在六腳鄉更寮村擔任看護,近期傳出即將返國。她被帶回訊問時,坦承嬰兒由她親自產下,並在事後棄置遺體。警方依法將其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嬰兒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遺體被毛巾包裹並放入麻布袋,袋外可見血漬。警方獲報後封鎖現場蒐證,隨即報請檢方相驗。消息曝光後,當地居民均感震驚。鄰居指出,該名看護平日鮮少與人互動,外表嬌小瘦弱,未曾有人察覺她懷孕。另有住戶表示,她平時對被照護的長者態度不佳,甚至傳出曾虐待對方。
違停拖吊爭議多!一國多制挨批 移置保管收費不一也惹糾紛
民眾違規停車遭拖吊時,常因「車還沒拖走,人到現場了」仍強行拖吊引發民怨,新北市今年9月起試辦1年拖吊作業前「強制」廣播,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早有「廣播」、「鳴笛」等規定,台北則無明文規定;此外,六都移置費及保管費收費不一,「一國多制」也遭詬病,挨批連管理違停都無法統一規定。六都汽車拖吊作業比較表。新北市交通局今年規定拖吊車安裝廣播設備,拖吊作業前以國、台語各廣播1次通知車主移車,新措施今年9月起試辦1年。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說,「拖吊前廣播」可增加約30秒車主移車時間,若車主及時出現僅開單不拖吊,2輪廣播結束立即拖吊。新北市的提醒措施並非首創,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早有相關辦法。儘管有拖吊前提醒相關規定,爭議仍時有所聞且樣態不一。許芫綺指出,常見執法爭議主要是車主認為現場標誌或標線標示不明,向警察或裁決單位申訴;部分車主領車後發現車輛受損提申訴及索賠,因此警員拖吊前會拍照、錄影存證。北市警交通大隊指出,民眾抱怨樣態以標線不明、機車合法停在車格內被移車變違規、新標線繪製後停車違規等居多。桃園市則以不服員警舉發最多,占25%,拖吊後車損、拖吊後地上粉筆字磨損、拖吊人員態度不佳各約占20%,拖吊廣播音量過小占15%。台中市執行拖吊員警透露,民眾最常反映沒聽見或沒注意到預警廣播,但預警廣播2分鐘,不太可能聽不見。台南市2024年受理拖吊違停申訴案共188件,其中「未聽到廣播」13件。此外,民眾車輛遭拖吊也衍生移置費及保管費,六都移置費800元至1000元,保管費每日100元至200元,免收保管費1小時至3小時不等,形成相關費用一國多制現象,也衍生民眾提告糾紛。許芫綺說,曾有車主質疑「罰單可以後繳,為何領車時須先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甚至忿忿不平提行政訴訟,因業者受交通局委託執行拖吊,移置費及保管費為代履行費用,法院判決車主敗訴;愛車被拖吊,可理解車主心情肯定不美麗,但部分不理性車主竟惱羞成怒,領車時遷怒工作人員則不恰當。
情侶口角女拿刀猛刺自己又喊痛! 男拿毒品止痛涉過失致死遭起訴
楊姓男子因潘姓女友口角,潘女憤而持刀自殘,有毒癮的潘女因傷口疼痛難耐,請求楊男施打海洛因止痛,楊男不但自己為潘注射毒品外,也不阻止詹、劉姓「毒友」為潘施打毒品,直到潘女已無意識,將潘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10日依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過失致死罪起訴楊男、詹男,並以楊男否認犯行,惡性非輕、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根據起訴書,楊男與潘女2人為同居情侶,今(2025)年1月7日潘女與蔣姓友人相遊、並在租屋處過夜,於隔日(1月8日)再度外出,並1月9日凌晨才返回租屋處。而潘女因為對楊男起疑,認為他與前女友藕斷絲連,最終兩人發生爭執,潘女更是情緒激動到拿著折疊刀猛刺自己的腹部。楊男以及蔣姓友人隨即奪下潘女手上的刀,並將潘女送醫,潘女返回住處以後,因爲傷口疼痛,頻頻表示欲施打毒品止痛,要求楊男為其施打海洛因,楊男也聽從其指示。潘女施打海洛因以後,仍難忍疼痛,隨即聯絡劉姓友人,並聲稱自己肚子痛,要求他帶海洛因前來,並為她施打,隨後劉姓友人又再聯絡詹姓、陳姓友人攜帶毒品,而詹男也帶海洛因至潘女租屋處。為了方便照顧潘女,劉姓友人又找來李、梁2名友人到場協助,而楊、詹2人再為潘施打海洛因。最終在1月9日晚間6時許,楊男等人發現潘女癱坐地上,已無反應,毫無意識,緊急打119聯繫救護車將潘送醫,但潘送醫不治。檢方在解剖潘女遺體後,發現其因腹部刺創造成胃刺穿併出血與局部化膿性腹膜炎,並施打海洛因,導致混合出血性休克與中毒性休克死亡。檢方認為,楊男明知潘女當時因刺傷而身體虛弱,仍持續為潘施打毒品,且未阻止他人為潘女施打毒品,犯罪情節非輕,且楊犯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花監前管理員性侵少女18次 犯後態度不佳遭判刑16年
64歲花蓮監獄前姜姓主任管理員3年前擔任友人未滿14歲女兒及2名兒子的跆拳道、武術教練,要求3人周五、周六留宿自宅集訓,並趁大家熟睡時對少女伸出狼爪,以指侵等方式侵犯對方共計18次,案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及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等罪,共判刑16年,可上訴。姜男在2022年7月起擔任友人女兒及2名兒子的武術及跆拳道教練,期間以集訓賽為由,要求3人在每周五、周六留宿他位在花蓮市的住所,姜男先是趁3人熟睡時,偷摸女生胸部、下體,受害少女驚醒後抗拒,反遭姜以退訓、送監吃牢飯等語威脅。少女因擔心家人參賽資格受影響選擇隱忍,沒想到就是惡夢的開始,姜男接著變本加厲,在少女清醒時從襲胸、摸下體等猥褻到直接用手指侵入下體並用舌頭舔,期間女方只要反抗,家人隔天就會遭姜教訓暴打。少女因受不了遭姜男伸狼爪10月向父母說不想繼續練,並輕描淡寫解釋只是遭摸胸而已,家長誤以為女兒被性騷後相當生氣,姜則辯稱只是訓練不小心碰到,用20萬元想要息事寧人,直到2022年底學校老師發現少女精神狀況愈來愈糟,一問之下得知姜男的惡狀後趕緊通報,檢警也立即介入調查。全案經花蓮地院審理認為,姜男曾擔任執法人員,與被害人一家為多年好友,本應具有法治觀念,卻辜負自己為人師表職責及好友信賴,多次對少女乘機、強制性交行為,事後更以對少女家人不利威脅造成對方不敢對外聲張。由於姜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也不佳,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靈,法院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對少女遂行乘機性交行為1次,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執行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8旬翁無照騎車闖紅燈肇禍 終認罪判拘役緩刑2年
台北市發生一起高齡駕駛車禍案件,1名年逾8旬的田姓老翁,未持駕照騎機車上路,疑似闖紅燈與1名鄭姓男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對方膝蓋擦挫傷,田男事後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1審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田男不服判決上訴,最終二審認定其悔意並完成調解,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給予2年緩刑,全案定讞。事故發生在2024年1月1日上午,田姓老翁當時騎乘機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民權大橋附近路口,疑似未注意號誌轉換,在紅燈後10秒仍繼續通過路口,結果撞上直行的鄭姓騎士,鄭男受傷報警,警方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審理期間,田男一度否認闖紅燈,並辯稱事發當下仍是綠燈,自己行駛過程緩慢,鄭男卻突然衝出,才會釀成意外,但法院調閱監視器及號誌時制,確認田男碰撞發生時,紅燈已亮起至少10秒,駁回其說法。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田男從未考取駕照,卻擅自騎車上路,且喪失通行權後仍執意通過,屬明顯過失,加上未與被害人和解、審理時態度不佳,因此判拘役50日,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田男不服提起上訴,至二審期間才認罪並與鄭男調解,法院審酌其高齡且表達悔意,最終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給予2年緩刑。
「宏泰58」貨輪勾斷台澎電纜 陸籍船長判3年定讞
多哥共和國籍「宏泰58」貨輪大陸籍船長王玉亮,2025年2月25日凌晨,讓該船在台南北門區外海5浬處,以Z字形移動,使貨輪錨爪勾斷台澎3號海底電纜,破壞台灣與澎湖間通信往來,讓中華電信損失逾1700萬元,因毀壞海底電纜相關設施,被判刑3年,檢方指王玉亮不認罪且犯後態度不佳,原審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理由不足予以駁回,仍判刑3年,可上訴。此案發生在2月25日2時30分許,檢方起訴指控,「宏泰58」貨船當時在台南北門外海5浬處警戒區徘徊,海巡署派船艇前往驅離,結果同日凌晨3時24分,接獲中華電信通知,指台澎第3海底纜線斷訊無信號,隨即攔停「宏泰58」貨船,將該船押回台南安平商港配合接受調查。「宏泰58」船長王玉亮被控指示秦姓船員等7人(獲不起訴處分)在海岸警戒區將貨船6節錨鍊(約160公尺長)及錨爪釋放下水,然錨爪未確實固定於海床上,船身也被未固定,王玉亮讓貨船於海面上以Z字型徘徊,台澎第三海纜纜線因不堪該貨船船錨的外力拉扯而完全斷裂,無法正常傳輸通訊信號。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王玉亮放任「宏泰58」貨船以未定錨狀態在該區域徘徊,扯壞第三海纜,造成台灣本島與澎湖間通信受阻,產生公共危險,嚴重干擾政府與社會民生經濟、公共資訊流通各領域之運作,影響層面巨大,所為實應嚴予非難;參酌中華電信因本案受到超過新台幣1,700萬元之維修費用及逾180萬元之船務代理費用之損失。判決指出,檢方上訴指王玉亮犯後態度不佳及犯罪造成之重大損害等相衡量,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檢方未提出其他足以改變原審量刑的具體事由,其指摘原判決量刑有失出之裁量權濫用瑕疵,因認無理由,駁回檢察官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