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不佳
」 台中 台鐵 恐嚇 法官 店員領走2孫1400萬遺產喊「我孫子的就是我家的」 阿公拒不還錢遭判刑
謝姓男子多年前因故死亡,身後留下的撫卹金、保險金共有1740萬元,由他一對未成年的兒女繼承,而家人當時開會決議,由謝姓阿公擔任2個孫子監護人,但實際上是謝男弟弟、弟媳照顧。怎料,阿公卻擅自從帳戶中領走1400萬元,經多次提醒仍不還,最終只好告上法院。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男在2020年9月間因故去世,遺留保險金、撫卹金1740萬元,由他的一對兒女繼承。由於孩子還未成年,家族會議決定讓阿公當監護人,但考量他年事已高,遂將孩子交由謝男弟弟、弟媳代為照顧,同時把繼承的1740萬元平均存在2個孩子的郵局帳戶,讓弟媳保管帳戶存摺和印章。阿公在謝男死後將滿1年,曾以監護人身分,向郵局告知因存摺、印章遺失,需要申請出新摺。5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2月,謝男弟媳向法院聲請,要把謝男兒女的監護權移轉到自己名下。聽聞此消息後,阿公認為對方想搶走孫子的前,便在2022年3月,拿著存摺前往郵局領走2帳戶共1400萬元。後來,弟媳想換存摺時,才發現存款消失,要求阿公還錢,但阿公卻不同意,也不接受信託,最終弟媳只好以定代理人身分控告公公侵占。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公出庭稱自己絕對沒有偷錢,只是想幫小朋友保管鉅款,不可能侵占;但法官卻從警詢筆錄中發現,這位阿公說詞反覆,起初坦承將部分錢款拿去還債,後來卻又改口說他還有一幢價值千萬透天厝,可以還錢,最後又喊道「這錢是我們謝家的,我孫子的就是謝家的,這是我兒子的保險金,全部都是我申請的,我有權保管」。法官認為,阿公明知這筆錢是2個孫子的,卻私自侵占,又不肯把錢還回去,再考量到他犯後態度不佳,難認有知錯悔悟之意,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無照闖紅釀禍!男撞騎士成植物人拒和解 刑期加重至1年4月
台中市1名朱姓男子無照駕車釀成重大車禍,2021年12月在清水區闖紅燈撞上王姓機車騎士,導致王男重傷成植物人,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朱男1年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朱至今未與家屬和解且態度不佳,改判1年4月徒刑。根據調查,2021年12月19日上午10點49分,朱男駕車行經中清路9段與中央路交叉口時,未減速且闖紅燈,直接撞上直行的王姓騎士,事故導致王男當場倒地,傷勢極為嚴重,包括頭皮撕裂傷、顱內出血、雙側肋骨骨折及呼吸衰竭,最終陷入植物人狀態。事發後,朱男雖留在現場並坦承闖紅燈,但其在法院審理期間多次未出庭,甚至需經通緝才到案,令人質疑其態度是否悔過,一審法官依《無照駕車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1年徒刑,但因朱男至今未與王男家屬和解,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指出,朱男的疏失釀成王男重大傷害,其過失嚴重,且未主動積極彌補損害,對被害人家屬毫無交代,法官考量朱案發後態度不佳,並且本案對被害人家庭造成長期沉痛影響,認定一審量刑過輕,將刑期加重至1年4月。警方再次提醒民眾,無照駕駛和闖紅燈都是極其危險的行為,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傷害,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肉遭重罰百萬 吹哨者可領84萬檢舉獎金
台中西屯區頂級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爆使用過期牛肉、醬料、冷麵等14項問題食材,卻聲稱是員給工訓練用,未向外販售給消費者,最後被市府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並勒令停業。台中地檢署本月13日偵結,再依詐欺取財、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起訴;而食安處也將發放84萬元獎金給吹哨者。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中市食安處今年4月接獲離職員工檢舉,「和牛EMPEROR」涉銷售逾期肉品給不知情民眾,偕同檢警調等單位前往現場,稽查,共查獲14品項、總計261.4公斤的過期食材。食安處當場封存問題產品後,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並在今年8月銷毀相關食材。台中地檢署調查,「和牛EMPEROR」是由日本籍坂本兄弟共同經營,天樂廣告行銷公司47歲日本籍社長坂本拓掛名,35歲胞弟坂本斗志則擔任餐廳實際負責人,並雇用同為日籍的25歲店長久保敦、42歲總料理長山添翔平。餐廳在2023年10月20日採購一批神戶牛,業者明知保存期限僅到同年12月3日,卻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還在今(2024)年1月至3月間以原價每份270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對此,坂本斗志及山添翔平、長久保敦等人均不認罪,辯稱是神戶牛很貴才沒繼續進貨,也告知客人神戶牛賣完後,是以鹿耳島牛肉出餐。山添翔平還說,144公斤過期肉品數量太大,確實有讓員工拿過期肉來練習烹調,但成品通通丟棄,並未販售給消費者。但經檢方調查發現,餐廳的IG、點餐機頁面,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一直都標示販售神戶牛,實際上桌的餐點也放上「神戶牛」的牌子,食安處亦核對銷售明細與業者說詞不符。檢方指出,涉案4人犯後態度不佳,還在社群平台否認犯行、聲稱不會賠償,態度惡劣,本月13日偵結後,將依加重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將4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食安處則表示,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待業者繳清全數罰鍰後,將依實收罰款的50%,核發檢舉獎金計84萬元。據悉,「和牛EMPEROR」在停業5個月後已易主並重新開張,新東家選擇續留原餐廳80%員工,當中包括料理長山添翔平、店長久保敦也。「和牛EMPEROR」13日也於社群平台發布聲明稱,自2024年7月起,「和牛EMPEROR」已由台灣本土企業領先創意公司接手經營,與前公司的經營團隊毫無關聯。我們對於前經營團隊所涉案件及檢調起訴的相關細節不持任何意見,亦無任何進一步的評論,「我們深知過去事件可能對消費者的信任造成影響,但新團隊將以實際行動重建信任,重新詮釋『和牛EMPEROR』品牌的價值與承諾。」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教師壓力大、責任重!身心醫嘆「患者診間掉淚」:遭學生恐嚇攻擊、對校方失望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發生一起師生衝突案,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打傷老師,學生隔日道歉態度不佳,老師事後報警處理,直至6月老師與家長達成和解,7月家長又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引起各界譁然。對此,衛福部桃園醫院精神部主任王紹丞醫師就指出,他曾診治過多名教師,十分感慨現在老師需承擔龐大的責任及壓力。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王紹丞提到,他曾遇到一名國中老師,對方在診間中聲淚俱下,無助地表示班上學生不僅未遵守課室規則、不認真上課,更對他進行恐嚇、攻擊,這讓他感到極度恐懼和焦慮,加上學校的相關處置讓他失望,使他接連出現做惡夢、情緒失控、緊張到心神不寧等身心症狀,導致他忍不住開始思考是否要放棄教職。王紹丞接著說明,當人們經歷或目擊或知曉親友遭遇死亡、重傷或性暴力等創傷事件時,可能會出現如不自主反覆回想創傷、睡眠問題、過度警覺、易怒、迴避特定人物和場景、以及持續感到恐懼、憤怒或罪惡感等創傷反應,此時稱為「急性壓力反應」。值得注意的是,若這些困擾持續超過1個月,則可能發展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王紹丞感嘆,在這件事情中,雖然老師承擔了相當大的壓力,然而事件總有多種面向,而在當前教育現場的複雜背景下,親師生間的理解、關係和行為調整也格外困難,「如果我們不能有效地將注意力重新聚焦於家庭、教育和兒童成長,相似的問題可能會不斷重演」。王紹丞強調,台灣近來每年僅有12至13萬人出生,未來各行各業都將面臨缺工危機,「口頭講不體罰、要正向教養、把責任歸給老師很簡單,但究竟這整個社會家庭願意投注多少資源做這件事情,包括父母超時工作,孩子缺乏父母陪伴而導致的童年教養品質不佳」。「這應該不會是師生衝突的最後1次」王紹丞直言,但如果每次衝突都反映出系統性的挑戰和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讓更多的人願意關注這個議題,「那也許我們遲早能找到終止這種事情的方法」。另外,從2023年的「台灣中小學教師工作快樂情形大調查」數據來看,全台灣中小學老師有30.1%的快樂指數僅在4分以下(滿分10分),並有超過一半的教師壓力指數在7以上(滿分10分),而台灣教師平均的工時是10.2小時,也就是說,教師下班回家後,仍要繼續處理學校事務。針對造成老師不快樂的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在國小教育階段中,其前5名為:學生家庭功能不彰,常有家長與學生無法溝通,卻盼望老師能管教;給老師的期待太多,但專業支持太少;教育政策太多,老師無法負荷;各部會政策要求太多(如性平、霸凌等);下班後仍需處理學生事務,無法兼顧家庭生活。
警察入校園帶走小六學生惹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間因不滿體育老師分隊,持樂樂球棒打傷老師腿部,而學生隔日道歉時態度不佳,老師氣得報警,警方進入校園將孩子帶回調查而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院3日表示,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只是想讓他有所學習,少年法庭6月間裁定不付審理,老師則不抗告,全案確定。據了解,該名學生3月26日上體育課時,不滿體育老師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腿部,師生因而發生扭打,其他老師見狀連忙壓制,學生於隔日到校向老師致歉,但老師認為孩子態度不夠誠懇而報警。2名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穿制服、駕駛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並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而老師在派出所時則表示不願提告,稱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論被害人是否撤告,都需要通報少年法庭,經法官審理後認定少年是否有需保護處分的必要,台中地方法院也公布少年法庭結果。台中地院表示,少年當庭已向老師道歉,家長也承諾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而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僅希望他有所學習,法官也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於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審理,全案確定。
誹謗判刑1年半「畏罪逃亡可能性高」 周玉蔻與蔡玉真被限制出境、出海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遭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台北地方法院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由於兩人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93-2條規定裁定周、蔡兩人限制出境、出海。2022年九合一選舉,周玉蔻在其主持的民視節目《辣新聞》,指稱張淑娟捲入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之父蔣孝嚴1999年發生的緋聞案,蔡玉真同日在臉書發文呼應,隔天再上周的節目,與周一搭一唱談論張淑娟,指她曾與蔣孝嚴在晶華酒店發生不當關係,不實指摘張嘗試攀附權貴,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張淑娟認為2人說法不實,嚴重損害名譽,因此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案經北檢偵結起訴。一審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北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涉犯起訴書起訴罪名,有卷內事證可佐,並經法院於今年11月26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認其等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而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且周及蔡2人經本院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之刑,又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之資力,而趨吉避兇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
不滿餐廳客滿!莽男「倒車撞爛大門」逃逸 涉恐嚇罪遭送辦慘了
台中市西區26日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糾紛事故,1名24歲王姓男在1間餐廳用餐時,疑不滿店家因顧客太多遲遲未安排座位,一氣之下竟開車以倒車方式撞毀木製大門後揚長而去,嚇壞店家趕緊報警,警方循線追緝後,成功逮獲王男,後續將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王男與友人駕車前往民權路1間餐廳用餐,結果被店員告知已客滿,王男覺得店員態度不佳,再加上也不願安排座位,導致他心生不滿,因而在駕車離去前倒車撞擊店家大門洩憤,接著便逃之夭夭,導致木製拉門破裂,巨大聲響也嚇壞不少店員和客人紛紛外出查看,事後店家向警方通報協助處理。警方表示,台中第一分局26日凌晨1時許獲報,民權路1家餐廳遭轎車撞毀大門,警方到場後犯嫌王男早已不知去向,警方迅速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肇事車輛並釐清過程,從畫面顯示中,王男舉動涉犯恐嚇嫌疑,事後警方循線查緝逮獲王男到案,全案將依《恐赫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老牌客運公司服務超過66年「連年虧損」 花蓮客運12/1走入歷史
花蓮的老牌客運公司「花蓮客運」,服務當地民眾超過一甲子,全盛時期營運範圍涵蓋花蓮全縣跟台東、台中梨山部分路段,不過近年評鑑屢次不佳、司機缺員,加上其他客運公司進駐等因素,造成花蓮客運營運出現危機,如今業者證實,12月1日將結束所有客運班車營運,僅剩的兩條路線也未移交給統聯客運營運。花蓮客運服務花蓮民眾超過一甲子,業者預計12月1日結束所有客運班車的營運。(圖/報系資料照)根據《中時》報導,花蓮客運這幾天頻傳僅剩的兩條路線在12月1日起改由統聯客運營運,對此花蓮客運僅回應「不清楚」,不過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長李明正證實,花蓮客運確定12月1日結束所有客運班車的營運,剩下兩條路線都轉由統聯客運接手,班次、時間都跟現在一樣。花蓮客運服務花蓮民眾超過一甲子,業者預計12月1日結束所有客運班車的營運。(圖/報系資料照)李明正表示,花蓮客運服務與準點率跟大眾期待有落差,考績幾乎都只有乙等,去年更在豐濱鄉發生重大車禍造成1死4傷,業者由於資金、人力長年不足,因此陸續減班、停駛,如金確定結束所有客運班車營運,未來是否以租賃車等其他方式提供服務,則要視業者規畫。他也強調,監理站會輔導客運業者業務轉移,未來也會持續稽核接手花蓮客運路線的統聯客運車輛、服務等是否符合規定,為花蓮鄉親把關。成立於1958年的花蓮客運,營運路線曾跨足花蓮縱谷、東海岸、北台東和每日限定的台中梨山追霧巴士,是花蓮老字號且獨占市場的公路客運,隨著太魯閣客運2016年開始在花蓮經營市區公車路線後,花蓮縣政府隔年起對市區公車進行評鑑,併對客運公司評分。由於花蓮客運屢因服務態度不佳、時間管理差、車內設施有待改善等問題,分數多為乙等或未達乙等,加上2020年蘇花改通車後,更多北部客運業者進駐,導致花蓮客運出現駕駛出走潮,另外,業者還多次違反《勞動基準法》被開罰,陸續將手上路線轉交其他業者接手,近年更因營運虧損,僅剩兩條公路客運路線,分別為1122花蓮−瑞穗與1142玉里−光復。
遭辣椒槍射臉「眼球掉出來」!髮型設計師失明憂鬱輕生 前科男重判8年定讞
簡姓男子2020年間參加了王姓友人的慶生活動,但因李姓髮型設計師將飲料灑在他身上,心生不滿,便拔出裝有辣椒彈丸的辣椒槍朝著李男臉部連開2槍,造成對方「右眼掉出來」,送醫後仍嚴重失明。後來,簡男全盤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李男則因巨大創傷選擇自殺,最高法院審理後,依重傷害罪判簡男8年徒刑定讞。李男主張,2020年1月24日凌晨,他受邀參加王姓高中同學的慶生活動,簡男大約在凌晨2時抵達現場,案發前他與簡男完全沒有互動、2人互不相識。直到凌晨3、4時,李男坐著滑手機,突然感覺有槍指著他,突然「碰」的一聲,李男感覺滿臉是血,像是被漆彈的子彈打中了。李男表示,事發當時,簡男站在他的面前,手上拿著疑似槍械的物品、槍口還在冒煙,他對著簡男大喊「你在幹嘛」,對方則稱「你的酒潑到我了」,還叫他馬上滾,接著簡男又開第2槍,「2槍沒有間隔很久,分別打到我的眼珠、鼻樑,我的眼球立刻就掉出來,臉上都是血,鼻樑上迄今還留有疤痕,在場其他人也都嚇到」。李男說到,當時邱姓男子坐在我旁邊,王男似乎是醉倒,「當時我滿臉是血,送醫後先做清創手術,醫生說如果眼球萎縮就必須摘除,否則會影響到另一眼的視力,最後我的右眼球被摘除,目前是裝義眼,案發當下我被打到後有用手扶著臉,隔天手術後手上有很辣、很燙的感覺」。判決書指出,李男即使前後復診約1年,仍因右眼失明無法繼續從事髮型設計工作,更時常感到自卑、焦慮,因而罹患憂鬱症;最終,他於2022年11月初選擇在住處輕生。法官審酌,簡男於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告訴人道歉或達成和解,加上因無故不出庭被通緝,落網後以3萬元交保又失聯,直到2022年因案遭逮捕才被押解出庭。法官考量,簡男還有傷害、毒品、妨害自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前科,此次犯後又狡辯且態度不佳,不宜輕縱,一二審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8年。再上訴後,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深夜停路邊修車「未關車門」!機車騎士「超速撞上」傷重不治亡
屏東縣一名邱姓女子,去年某日晚間開車載陳姓男友人,沿枋寮鄉中山路南下行駛時,發覺車況有異,停在路邊檢修,但由於陳男未關車門,導致一名陳姓女機車騎士直接撞上,最後傷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氣得告上法院後,屏東地院審理,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陳男6個月及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23年4月某日,邱女晚間9時許開車載著友人陳男,行經枋寮鄉中山路二段一帶時,發現汽車出了狀況,於是將車輛停在該路段4號前檢修。邱女將汽車以占用一半機車道方式停放,且沒有在車身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男則在檢修過程中,未確認該路段來往車流動態,將汽車駕駛座車門持續維持開啟狀態。後來,一名20多歲陳姓女騎士行經機慢車道時,超速撞上汽車車門,當場人車倒地,出現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瀰漫性腦水腫、左肺氣血胸等傷害,經送醫後因傷勢過重,於到院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得知噩耗後,將邱女、陳男告上法院。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汽車夜間占用慢車道停車妨礙車輛通行,且開啟車門未注意其他車輛,且未讓其先行,為肇事主因;而該路段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陳姓機車女騎士是以時速78.89公里在機慢車道上超速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未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從鑑定報告結果來看,邱女、陳男共同為肇事主因;被害人就本件肇事的發生亦有過失。另外,法官審酌,邱女、陳男均提及,調解部分是由父母親陪同或處理,不清楚保險理賠金額,亦沒有詢問過理賠進度,顯示出處理事情的消極態度,犯後態度不佳。法官認為,考量被害人撞擊的部位為汽車車門,認定陳男未注意車流並迅速關上車門,於本件交通事故發生責任較邱女為重,且邱女警詢稱,案發當時有開雙黃警示燈,已藉由其他方式提醒用路人注意安全,應納入量刑考量。最終,法官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6個月有期徒刑、陳男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不滿手指被咬!澎湖男摔死倉鼠還發文 遭判拘役50日罰20萬
澎湖白沙鄉9月10日發生一起虐待動物事件,1名張姓男子疑似在逗弄飼養的倉鼠時不慎被咬,未料一氣之下竟將牠甩至牆上致死,更誇張的是他還將事發過程影片上傳至網上,結果引發不少網友撻伐,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此案後,遭判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據了解,張男侄女9月10日在馬公市1間寵物店內購入1隻倉鼠,隨後轉送給張男飼養,張男當日晚間8時許在白沙鄉的住處內逗弄飼養倉鼠時,不慎被咬了手指一口,沒想到他盛怒下竟將牠摔向牆壁,導致牠遭受猛烈撞擊身亡。此外張男還將過程用手機拍下並上傳到以本名為帳號的社群網站臉書,甚至寫道「謝謝大家分享我在分享謝謝內感恩,請關注俺,紅了紅了」等內容,結果引發眾怒撻伐,未料張男不僅不撤文或下架影片,還將大頭貼換成自己是「通緝犯黑社會」自嘲,並問「有罪嗎」,經民眾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通報此事後,家畜疾病防治所獸醫隨即向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告發。檢方表示,警方展開調查後隨即移送檢方偵查起訴,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張男施虐倉鼠時還持手機錄影拍攝,明顯有意將過程存證,甚至發布至網路上蓄意激起網友討論,藉此成為另類網紅,針對他漠視生命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張男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遭判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米其林羊肉爐有蛆?台南名店「王家燻羊肉」嗆告鐵粉 當事人回應了
台南知名羊肉爐店「王家燻羊肉」曾兩次獲得米其林必比登推薦,未料近日有女網友二度爆料,稱購買的冷凍包內發現羊肉塊上爬滿蛆,致電詢問時,對方不僅否認指控,態度也不佳,讓她決定PO文爆料。這位PO文者表示當時她是採預訂的方式購買,店家也有留下她的聯繫方式,若是負責任的業者,應該打電話跟她聯繫,大家一起來釐清事情,自己花錢買到瑕疵品不會道歉,她也表示,但至今她也未接到業者的電話。《三立新聞網》報導,這位PO文的周小姐表示,自己確實從「王家燻羊肉」買來的,她1日先在店內用餐,還記得跟先生坐在「A5方桌」的位置,12份加上店內用餐的餐點費用一共1萬3千多,當時先生還詢問結帳可刷卡嗎?老闆娘就站在櫃台旁回應僅收現金。周小姐也坦言,她是採預訂,店內一定有她的聯繫電話,為了方便讓店家準備,她在抵達店內前兩個小時就先打電話預訂,這些都是可以從店內查詢到的資訊,事發後,也未曾接到該店打電話向消費者了解購買經過等等,「一般店家都會跟消費者了解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但業者連掛她電話,後來連詢問電話都沒有。她直言,相信店內有監視器,老闆也可以調出監視器比對,自己是否從店內購買12份羊肉爐。針對道歉說法?周小姐認為所陳述的皆是「事實」,何來道歉之說?且她消費又買到瑕疵品也算受害者。自己是吃了1、20年也算鐵粉,如今她採開放態度,歡迎老闆隨時與她聯繫,畢竟最初她第一時間致電店內也只想要反應買到問題商品,希望提醒店家注意,卻沒想到連被掛兩次電話。如果業者堅持提告,先生力挺她,並表達「那就告吧」,希望藉由司法釐清,也算是還原真相的一種方式。周小姐日前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專屬」發文提到,1日下午致電預訂12份羊肉爐,下午3點左右取餐後回台中將羊肉的冷凍包分送給朋友,怎料隔天朋友卻發現羊肉塊上有蛆蟲,並附上照片和影片,讓原PO感到憤怒又噁心,一氣之下便PO文檢舉。由於第1篇貼文中吃到「長蛆羊肉塊」的是朋友,原PO並未徵得友人同意發文,原先怕造成對方困擾才自行下架文章,不過周小姐4日決定再次發文,還點名「王家燻羊肉」,並透露對方在電話中否認是自家產品出問題,且態度不佳,沒有想改進、道歉的意思,讓她氣得直言「我之所以PO這篇文,是澄清我們說的都是事實,好讓人知道食安問題重要性,別再發生了」。對此,羊肉爐業者強烈否認指控,強調照片中的羊肉顏色與形狀都與自家產品不同,並稱如果真的有問題,蛆蟲應該會在煮的過程中浮上湯面,也認為該網友的不實爆料已嚴重損害店家名聲,要求對方在一周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提出告訴。
曾2度獲米其林推薦!台南名店「王家燻羊肉」遭爆肉塊有蛆 業者怒喊告:限1周內道歉
曾2次獲得米其林必比登推薦的台南知名羊肉爐店「王家燻羊肉」,近日遭一名女網友二度爆料,稱在購買的冷凍包裡,發現羊肉塊上爬滿蛆蟲,致電詢問時,對方不僅否認指控,態度也不佳,讓她決定PO文爆料。對此,羊肉爐業者出面表示,相關照片上的羊肉顏色、形狀都與自家產品不同,因此要求女網友在一周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提告。該名女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專屬」發文說到,她1日下午打電話預訂12份羊肉爐,下午3時左右取餐後回台中將羊肉的冷凍包分送給朋友,怎料隔天朋友在食用過程中,卻發現羊肉塊上有蛆蟲,並附上照片和影片,讓原PO看了感到十分憤怒又噁心,一氣之下便PO文檢舉。後來,由於第1篇貼文中吃到「長蛆羊肉塊」的是朋友,原PO並未徵得友人同意就發文,也怕造成對方困擾,她才自行下架文章。而在4日,她決定再次發文,還點名「王家燻羊肉」,並透露對方在電話中否認是自家產品出問題,且態度不佳,沒有想改進、道歉的意思,讓她氣得直言「我之所以PO這篇文,是澄清我們說的都是事實,好讓人知道食安問題重要性,別再發生了」。對此,羊肉爐業者、王姓老闆強烈否認指控,強調照片中的羊肉顏色與形狀都與自家產品不同,並稱如果真的有問題,蛆蟲應該會在煮的過程中浮上湯面,也認為該網友的不實爆料已嚴重損害店家名聲,要求對方在一周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提出告訴。另外,台南市衛生局也已介入調查,並對業者進行稽查,確認場區和環境符合規定,同時要求業者加強原料驗收管理,倘有品質不佳不得使用,調理包裝時避免食材遭受污染。
因466元判2年感覺被追殺?王郁文:我會好好活下去
「公衛文」王郁文曾任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國會辦公室的公關室主任,被控貪污466元,一審仍遭判2年、緩刑5年。今(4)日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4)日由承審法官郭豫珍開庭,高虹安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信心,僅微笑回應「謝謝」。檢方對於高虹安案提起上訴,除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對於高虹安判處7年4月,有違罪刑相當原則外,並認為前助理王郁文從未坦承犯行,並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不宜宣告緩刑。檢方也指出,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部分無罪、陳昱愷無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事用法不當。王郁文今天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她也說,沒有和高虹安聯絡,也不知道她在幹嘛,「因為我們也不能聯絡啦,說實在話」,有交保金10萬元,不能串證滅供(串供滅證)之類的。至於有沒有被追殺的感覺?王郁文說,網路上當然是會有一些言論,看了會有些難過。但是支持的人,還有周圍很多親朋好友,大家都給她蠻多溫暖。相信有大家支持「我會好好活下去!」並表示,過程中有很多不管是媒體人、還是朋友,大家都給她支持,今天風和日麗,心情還可以。
遭控執法過當!女騎士被當撞警「炸街猴」 警持電擊槍攔停威嚇
台中市大肚區24日發生一起攔檢糾紛事件,1名18歲女騎士獨自前往望高寮看夜景,不料在返程中遭攔查,員警甚至拿出拋射式電擊槍並按下開關勒令她熄火,女騎士對於此行為懷疑執法過當,通時澄清自己並非是「炸街猴」,警方針對此事回應並未電擊,是因為女騎士微蛇行且未減速,警方才用電弧聲警示。據了解,女騎士認為警方行為疑執法過當,她當時正好從路邊起步約60公尺而已,車速也不快,但由於警方未設置攔檢站,她沒看見員警揮手示意,直到見狀後立即煞停,未料員警卻誤以為她要撞警察,她表示自己未曾想過衝撞員警,但警方態度不佳,甚至稱「剛18歲就這樣」。警方表示,烏日警分局大肚所24日接獲情資,有民眾騎車聚集,警方隨即在華山路執行攔檢勤務,本就不是為了設置攔檢站臨檢 ,是發當時密錄器也拍下,有4輛機車行經時看見員警揮手示意後,便一一向路邊停靠,女騎士則在最後方,結果她起步後便朝1名員警方向騎去,而非往路邊停下受檢。警方說明,女騎士當下微蛇行且無減速跡象,員警才判斷她疑有衝撞員警嫌疑,便立即按下電弧聲示警,並稱「熄火!電下去哦!」威嚇她,但並未向她電擊,直到另名員警上前控制機車,女騎士才下車配合,後續依規定查證人員身分、車籍無誤後,便讓女騎士離開現場。
員工控訴因「社群發言」遭解雇 SUBWAY喊冤是「工作態度不佳」
近日,SUBWAY中原店遭員工控訴,表示因在社群上發表工作心得,被店長看到後遭到解雇,引發大量網友討論。對此,SUBWAY總部與加盟主出面說明,強調資遣原因與員工缺勤紀律及工作態度有關,並依照《勞基法》給予遣散費。一名男大生在10月25日於Threads上分享,他因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聊到在SUBWAY工作的日常,被店長看到並指責「誰給你的勇氣自己回覆」,隨後「喜獲一個資遣處理」遭到公司解雇。男大生透露,他先前回應了顧客對店員動作慢的評論,解釋原因是人員流動率高、店員仍在學習。他直言「身正不怕影子斜」表示自己從未在平台抱怨或批評公司,只是分享了工作心得,結果卻因此被辭退,認為「不太合情合理」。這起事件也引來1.1萬網友關注,有網友留言「所謂工作能力不好,通常是依勞基法第11條第五項,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才可以進行資遣,而且他還要給妳10天預告期,沒有給的話要給10天薪水」,男大生對此只表示自己訴求只有拿到資遣費。SUBWAY總部針對此事作出回應,表示已與加盟主確認,該名員工確實因為出缺勤及工作態度未達公司標準才被解雇。加盟主也指出,男大生在職期間多次缺勤,且未遵守排班規範,經提醒後態度仍未改善,遂做出資遣決定。SUBWAY總部強調,此資遣程序完全依照《勞基法》辦理,包含遣散費支付等事項。
領遺失律師證...女律師竟被要求按指紋 新竹市警局認錯:無此規定
有律師日前遺失律師證,孰料到新竹市某派出所領回時竟遭員警要求按指紋,她拒絕並離開,員警竟追出大吼「叫你蓋就蓋!」新竹市警局表示是員警不諳規定導致誤會。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指紋涉及個人隱私資訊,國家機關如要蒐集,需要有正當理由。新竹市警局指出,根據《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物作業規定》,僅需開立遺失人認領拾得物領據,並無按捺指紋規定,受理員警不諳相關規定,導致民眾誤會造成非議。另外有關員警受理案件態度不佳,市警局將檢討改進,並加強相關法規教育。指紋是重要個人資訊,過去也曾發生過按捺指紋爭議。2005年原定在7月1日全面換發新版身分證,但因當時《戶籍法》規定換發、補發、初領身分證都要按捺指紋,受到部分人權團體與政治人物強烈反對緊急喊卡,後續大法官宣告此規定違憲。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內政部警政署定有警察機關處理遺失物的作業要點,其中提到遺失物的受領權人,可前往警察局領取遺失物,警察機構可請其填寫領據,但並沒有具體要求領據格式。各警察機構的規定,均僅要求攜帶身分證件,在領據上可簽名蓋章「或」按指紋,並沒有要求須提供指紋。建議警局宜統一受領遺失物程序和領據格式,避免爭議再發生。
買熱咖啡沒杯架!火爆婦飆罵恐嚇超商店員 網怒:刁民無極限
有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爆料,1名婦人在超商購買熱咖啡後,因店員未給杯架,她心生不滿竟當場大聲咆哮,甚至不斷謾罵稱「服務很差勁」,整起誇張行徑令目擊民眾傻眼,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熱議。據了解,1名身穿黑色外套的婦人在超商購買1杯熱咖啡,她先詢問店員有杯架嗎,但得到回覆是買4杯才有給付,不料此話成為導火線,立刻引起婦人不滿,接著她便對店員破口大罵甚至揚言威脅「咖啡這麼燙,如果我燙到的話,我要告你」,店員見狀無奈只好翻櫃子查找是否有杯架可提供。但婦人仍未善罷甘休,繼續大聲飆罵「你們的服務真的很爛」、「可以態度好一點嗎」及「7-11買2杯就有了,你們居然沒有」,店員為緩和婦人火氣便好心詢問她還是要購買袋子,未料婦人竟拒絕持續發瘋怒吼,整起過程讓一旁客人看傻,並替店員抱不平直呼店員從未面露不悅或態度不佳。事發過程全被民眾拍下並上傳影片至網上,結果引起廣大回應,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服務業難做」、「刁民無極限」、「不會喝冰的喔」、「嫌燙不要喝啊」、「誰家的媽媽,趕快帶回去」、「奧客起手式:你態度很差,服務很爛」、「1杯咖啡賺你多少而已還要被這樣糟蹋」等等。
性侵6幼童遭判28年! 園長之子二審出庭竟態度傲慢
男子毛畯珅曾在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教保員,被控性侵6名幼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6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毛畯珅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後應執行為28年,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7日高等法院首度審理,毛男在被提訊時,態度顯得傲慢。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起,在母親開設的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染指至少20名幼童,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對6名兒童進行妨害性自主行為,一審傳訊證人及被害人,並勘驗幼兒園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認定他對6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以及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性影像等罪行,被重判有期徒刑28年。檢察官對原裁定不服,認為毛畯珅對一名幼童的強制猥褻行為高達101次,情節相當嚴重,且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僅對該罪量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顯然過輕,因此提出上訴。判決中指出,毛畯珅年約30歲,出身於幼教世家,擁有幼兒保育的專業背景,深知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為未滿7歲,缺乏性自主能力,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對多名幼童施行犯罪行為,時間長達一年之久,造成眾多被害人深重的身心受傷、犯後態度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