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華
」 翁茂鍾翁茂鍾澄清!從未追殺諸慶恩遺孤 媒體穿鑿附會如曾參殺人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許多司法官受到牽連,甚至引發外界討論銀行員諸慶恩之死,進而影射商人翁茂鍾追殺諸慶恩的子女。媒體的報導愈來愈誇大,這整件事到底真相如何,歷經種種的努力,《行動法庭》終於採訪到事件當事人翁茂鍾本人,請他直接說清楚、講明白,《行動法庭》本集會一一檢驗每一個質疑!本集節目,除邀請資深媒體人羅友志和律師陳恪勤外,現場還會跟在台中執業的律師羅閎逸(改名前為羅豐胤)連線,講解當年應華炒股案的來龍去脈。
老董喊冤1/筆記本事件波及朋友 佳和董事長翁茂鍾嘆「輿論殺人」
「沒想到這件事會這麼冤枉!」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受訪第一句話,就大呼冤枉。他表示,朋友單純見面的事,特定媒體在沒查證下亂拼湊,被「竹篙鬥菜刀」,自己慘遭媒體罷凌,他本想等司法院和法務部調查後再對外說明,沒想到這些莫須有的事情延燒到現在,絲毫沒有停歇。他私下檢討沈思,覺得「有義務提出證據,對受連累的朋友做澄清」,因此首度接受媒體訪問。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翁茂鍾不當飲宴、買股千萬,遭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蘇貞昌也下令徹查翁董的27冊筆記本,據傳其中詳列翁董與司法、警、調、民代及官員往來過程。翁茂鍾指出,這次事件鬧得風風雨雨,特定媒體沒向他查證,就捕風捉影、說故事,還連累多年的朋友,造成許多檢察官、法官及調查官等被捲入其中,對他們相當抱歉。「當初大家都是單純交往,沒有不良目的,這些朋友被無端波及,本來操守都很好的,一輩子為國家奉獻,風評可受肯定,有些朋友年紀大、已退休多年,有的身體不太好,或已不在人間,被莫須有牽連,害朋友及其家人無端受累,但這不是我能控制的,我非常抱歉,真的對他們不起」。他希望澄清後,媒體不要再捕風捉影,社會價值要單純,正常無目的交往不應受影響,希望各界查明事實,不要濫殺無辜。對於特定媒體將他公司布料製作的襯衫給司法官,不但用顯微鏡加以檢視,還連結到司法案件,翁茂鍾直呼不可思議,並澄清自己公司有「布頭布尾」的剩料,丟掉很浪費,所以用這些布料做襯衫來宣傳,禮輕情意重,何況不是只有送司法界,交往的朋友都有送,襯衫只是「小伴手」,幫公司產品做宣傳,並沒有其他不良目的。至於送「小伴手」是當初從日本留學回國後的習慣,送禮時機不一定,是幾十年來的習慣。翁茂鍾指出,以前每次聽到「媒體殺人」、「輿論殺人」都覺得離他很遙遠,沒想到發生在自己身上。特定媒體完全不求證,「把跟我見到面的人都打成黑五類,實在讓我意想不到!」而且連司法官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都被特定人士追殺,造成司法界腥風血雨,還浪費司法資源調查,因此不出面把真相澄清說明,可能會讓他和朋友們含冤莫白,希望這次說明能把公義是非找回來。他表示已請律師蒐集資料,對一些媒體陳述非事實的部分,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對於司法院等機關的約詢調查,以及高檢署認為與翁茂鍾有關的「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應華炒股案」等4件刑案,分別發交台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及台中地檢署重啟調查。翁茂鍾自認經得起檢驗,也相信司法會審慎公平、勿枉勿縱的詳細調查,還原事件真相。
石木欽案重創法界形象 法部下令重啟調查富商翁茂鍾牽涉4大案
法務部今天上午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計有11名檢察官及9名調查局調查官與富商翁茂鍾疑有不當交往,法務部也調查發現,共有4件與翁茂鍾有關的司法案件疑有檢調人員不法介入,因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下令,特別要求所屬檢察機關必須以最高標準針對翁茂鍾所涉「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及「應華案」重啟調查。法務部調查指出,疑有檢調人員介入且與翁茂鍾有關的案件有4件,其中已故的諸慶恩被判決有罪,將主動移請檢察機關研處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尋求司法救濟,以維護其名譽及撫慰家屬。法務部表示,翁茂鍾所涉4案,包括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應華案,翁是怡華負責人,1997年7月8日怡華公司簽予百利銀行的美金1000萬票本票到期,怡華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之後翁茂鍾多次找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的石木欽討論百利案。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在1998年3月3日辯論終結日當天向台南地檢署自首,承認是他偽造怡華公司面額1000萬美元本票及公司相關憑證,扭轉了百利案的案情。自首案於1998年3月3日由台南地檢署受理,怡華於3月9日一審勝訴,5月南檢起訴吳仙富偽造文書,吳得以緩刑並沒收美金本票,吳自首後全身而退。當時南檢承辦檢察官曲鴻煜、檢察長方萬富與翁有接觸,事後並購買鍾的公司股票,案件偵辦公正性恐遭外界質疑。「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諸慶恩曾是法國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銀行)經理,在百利案後反遭翁求償5億元。當時擔任調查官的秦台生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反控法國巴黎銀行用假的定存單做擔保,涉及偽造文書等罪。諸慶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二審2002年判他4個月徒刑及緩刑3年,諸再上訴到最高法院,諸2003年過世,年僅30多歲,翁仍對諸當時9、8歲女兒追債,直到2004年法院認定翁無法證明公司有損失,判決諸家姊妹不用賠償確定。法務部認為,此案繫屬台北地檢署期間,雖發交調查的檢察官與承辦檢察官、檢察長未曾與翁茂鐘接觸,不過,辦案單位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卻與翁茂鍾不當接觸,亦恐遭外界質疑,有必要重啟調查。而「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經台南地檢署偵辦後不起訴處分,承辦檢察官雖未曾與翁茂鍾有飲宴或接觸,但台南地檢署的偵查案卷逾保存期限,已依法銷燬,無從檢視,還是造成外界許多質疑,有必要重啟調查。至於「應華炒股案」,法務部指出,承辦本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及上訴後蒞庭的台中高分檢署檢察官,雖均未曾與翁茂鍾飲宴接觸,不過,本案翁茂鍾曾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又撤銷改判為徒刑8月,刑度落差太大,台中高分檢卻未上訴,讓翁免關定讞,引發外界猜疑,有必要重啟調查。
法務部揪出20名檢調高官 前台南地檢檢察長方萬富等3人移送法辦
法務部今公布富商翁茂鍾法界關係網的調查報告,共有20名檢調人員涉案,法務部並依涉入程度不同,分別移送檢調偵辦、監察院審查、行政議處,但其中翁茂鍾所涉及的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應華案均重啟偵辦,而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調查局處長秦台生等3人因承辦怡華案曾因翁有接觸、買翁公司股票,因此均移送檢察機關分案調查。另前北檢主任檢察官羅榮乾因與翁往來頻繁,遭移送監察院審理;前檢察長凌博志、王崇儀、調查局官員宋海嘯、王新民、吳明雄、劉台生6人有買股票,進行職務監督、行政議處。此外,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高分檢檢察官蘇南桓、潘國威、前檢察官楊榮宗、前調查局長張濟平、前主祕柯尊仁、調查官員王北齊、楊師宏等人因收受翁餽贈衣衫,進行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調查報告的調查對象,合計檢察界共11人,調查局共9人,合計20人,其中在職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