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訊
」 柯文哲 鄭文燦 北檢 京華城案 家暴5連霸議員白珮茹涉詐助理費 6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涉嫌用人頭詐領公務費長達15年,金額達500萬元。檢調昨(18)日執行搜索行動,搜索白珮茹位於汐止、金山和萬里的辦公室,同時約談前立委父親白添枝以及妹妹白珮妤、陳姓公公等家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令白添枝、白珮妤、周姓前助理以及陳男3萬交保,白添枝辦保完畢後,開口說:「女兒是清白的」。白珮茹昨晚間11時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白珮茹連任議員5屆,選區包含汐止等處,口碑頗佳,近日卻被爆出從2009年起至今年4月間以父親白添枝、妹妹白珮妤,以及妹婿、公公等人的名義當作人頭,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登載不實以及洗錢罪。檢調昨日展開搜索,白珮茹、白父、胞妹等11人則以被告身分應訊,複訊後白女陳姓公公、白父、胞妹及周姓助理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嫌,均以3萬元交保,簡姓女助理限制住居,其他人請回。白添枝離開時表示「絕對相信女兒的清白」。白珮茹以60萬元交保後,被問到是否有貪汙,以及父親、妹妹為何捲入案件時,白珮茹則沒有回應,不斷說「辛苦了」便離去。
亡羊補牢1/偵查不公開失守 立委修法讓辯方律師「被動」澄清不實爆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收押禁見,偵辦過程引發「偵查不公開」論戰。立委羅智強指出,偵查不公開攸關「無罪推定」,涉及被告人權,如今卻已形同具文,他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從「辦法」提升位階,另訂「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規範,並納入明確罰則;另外,為避免柯P近來遭媒體似是而非的爆料抹黑的情況再發生,將增定檢方與辯方律師即時釐清傳言的機制。檢方偵辦「京華城案」,各種柯文哲「偵辦黑料」,最近從特定媒體密集流出,琳瑯滿目、真偽難辯的「類洗腦式」爆料,遭疑摻入政治操弄、民粹渲染,形同「認知作戰」試圖影響法官心證,而檢方站在「偵查不公開」後面,表示無法證實、卻也不否認,間接助長了傳言的殺傷力。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日前受訪針對「保險箱疑雲」說明時也狠酸,檢廉警告她謹記「偵查不公開」,結果,隔天就看見不實報導、撲天蓋地而來。羅智強指出,擬訂的「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要求檢方必須對「原本不應公開卻外洩」的偵查訊息,適度澄清,並將規範賦予疑犯、被告的辯方律師在檢方偵查期間有「被動防衛權」,一旦「偵查大公開」,律師可合法回應,避免被告人權遭到損害,法官心證受「認知作戰」影響,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公開。為了聲援柯文哲,民眾黨規劃多場集會、戶外開講,首場在立法院外舉辦的集會,仍有上萬名小草到場參與,引發外界矚目。(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陳佩琪應訊,原本不受「偵查不公開」約束,可選擇是否對外說明,但檢方卻警告她「偵查不公開」,結果卻是偵查內容經媒體披露而外洩,陳佩琪喪失主動說明先機,外界則質疑她「問哪才講哪」、誠實度再打折扣。律師蔡坤廷分析,現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只要符合第8條「符合公益原則檢方可適度說明的偵查中事項」,檢方得適度揭露;但同辦法第9條述明第8條的例外要件(禁止揭露事項),當這些禁止揭露事項在偵辦過程中前被流出公開,就應適度賦予被告辯護人代替已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澄清。他也呼籲立委修法時,更明確訂定辯方律師代為「平衡報導」指引,避免律師誤踩紅線,還未替被告辯護、已先遍體鱗傷。法務部在2012年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訂定作業辦法」,但效用不彰屢遭批評,2017年蔡政府司法國是改革會議,曾承諾「落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政、刑事處罰,嚴予究責。但根據法務部統計,過去五年,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討案多達7255件,卻沒任何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連綠營監委都看不下去,糾正法務部。北檢在偵辦柯案過程中,各種偵辦過程中不利柯文哲的負面訊息滿天飛,北檢雖然分案說要查,仍再度引發外界對於檢方是否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疑慮,圖為北檢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帶走電腦主機等證物。(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查明「偵查公開」,要不是曠日廢時、就是檢方自己查自己無疾而終,但偵查訊息走漏,卻已立即損及被告權益。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本嫌疑犯、被告應視為無罪之身,但在被告已遭羈押禁見、無法捍衛清白時,其律師卻被「偵查不公開」所約束,若代替被告澄清,可能面臨「洩密罪」懲處、吊銷律師執照,造成「司法天秤」向檢方嚴重傾斜。他因此提案,適度保障被告「防衛權」,一旦「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辯方律師可徵得被告同意、經向法院申請獲准後,適度針對已被公開不利被告的「偵查訊息」澄清,不構成洩密罪。羅智強說,報導是媒體天職,內容妥適與否應憑藉自律,而非政府管制,媒體也「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反觀,若偵查資訊遭特定媒體獨佔,仍將引發報導是否基於「公益」、「新聞自由」之辯,萬一成為特定檢方與特定媒體配合,打擊對手、打擊政敵,甚至經營個人「檢媒關係」工具,後果更不堪設想,最後陪葬的仍是司法及媒體公信力。
台中1歲男嬰吞硬幣不治…無照保母「3萬元交保」 生母相驗不發一語
台中市北屯區15日晚間傳出1歲嬰兒疑似吞入硬幣、玩具窒息,送醫仍不治。經查,負責照顧的沈姓保母沒有相關證照收托4名嬰兒,事發時與孩子外出買飯,返家後發現男嬰有異。檢方16日下午對男嬰相驗,男嬰王姓母親全程不發一語;至於沈姓保母經檢方訊問,命3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16日下午1點半對男嬰進行相驗,以釐清死因,預計先電腦斷層掃描後再擇日解剖,男嬰王姓母親到場,全程情緒冷靜、不發一語。另經訊問沈姓保母,檢方認沈女涉過失致死、違反《兒少法》等罪,命以3萬元交保。台中市北屯區15日晚間傳出1歲嬰兒疑似吞入硬幣、玩具窒息,送醫仍不治。檢方16日下午相驗男嬰遺體,男嬰王姓母親全程不發一語。(圖/中國時報記者潘虹恩攝)台中市北屯區15日晚間傳出1歲嬰兒疑似吞入硬幣、玩具窒息,送醫仍不治。檢方16日下午相驗男嬰遺體,沈姓保母在太平間應訊約3小時,檢方命3萬元交保。(圖/中國時報記者潘虹恩攝)回顧此案,北屯崇德六路某民宅15日晚間8時59分許傳出幼兒緊急救護案,1名1歲男童疑似不明原因吞嚥異物,被沈姓保母發現有異後立即通報119到場,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據沈女供稱,事發時她帶小孩外出買晚餐,男嬰交由自己的另名小孩照顧,回家卻發現男嬰倒在衣櫃中、臉色發白,趕緊報案,急救過程中男嬰嘴巴吐出1元硬幣及玩具。不過,經調查,沈女沒有保母證照卻收托4名嬰兒,而王女自今年3月起以每月2.5萬元的價格。社會局表示,沈女沒有保母登記證,卻違法收托照顧4名幼童,已違反《兒少權法》第26條,社會局將依法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狂爆京華城案獨家!2記者遭北檢傳訊 《鏡週刊》證實:被要求交手機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期間,部分媒體以獨家爆料形式,針對偵訊內容進行披露,更指檢廉在柯家搜出USB隨身碟,其中有檔案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引發外界質疑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檢方主動分案調查,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相關撰文記者到案說明。北檢表示,針對近日有某平面媒體及某電子媒體,對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有關金流之報導內容,引起外界質疑本署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本署特此重申絕無洩漏任何偵查內容予特定媒體,亦無假藉媒體放話或圖利特定媒體之情事。為釐清外界疑慮,北檢已於9日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請外界勿無端揣測,並給予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鏡週刊》證實,2名撰稿記者上週四(12日)以證人身分應訊,檢方不僅隔離偵訊,還要求同仁交出手機,但2人並未透露爆料者身分,亦未提供手機,偵訊歷時約1個半小時後結束。《鏡週刊》強調,「基於揭弊精神及媒體監督政治人物的職責,接連報導多位政治人物涉貪醜聞,無懼任何壓力,面對有心人士持續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企圖規避媒體監督,本刊絕不會屈服,亦將持續揭露真相。」另一方面,北檢今日也傳喚《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到案說明。她於上午9時許抵達地檢署,約10時30分左右結束偵訊,11時離開北檢,面對媒體全程不發一語,快步上車離開。
沈慶京進看守所2度就醫!律師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最快今日裁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嫌京華城弊案,上個月30日遭羈押禁見,但沈慶京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已於9月5日、13日戒護送醫,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13日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申請具保停押,北院法官最快今(16)日會做出裁定。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慶京獲准。沈慶京遭羈押後,2週內就戒護送醫2次,5日被民眾直擊坐著輪椅,全身抽搐進入醫院,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13日沈慶京又感到身體不舒服,再度送醫,他的辯護律師越方如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改善,越方如當日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受訪時表示希望能具保停止羈押,坦言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被問到法院會准許嗎?越方如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目前北院已受理沈慶京律師提交的具保停押案,而法官也在閱卷當中,考量到沈慶京屬於京華城案中重要被告,法官預計還會徵詢北檢檢察官的意見,最快要等到今日才會做出裁定。
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認為涉及京華城弊案,北檢與廉政署8月30日兵分多路展開搜索,其中包括民眾黨中央黨部。搜索當天,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還得請人,到中央黨部幫忙開門;面對記者的追問,黃珊珊只簡單表示:「配合調查,偵查不公開。」這也偵查不公開,那也偵查不公開,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來!看一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裡頭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所以黃珊珊,不必遵守偵查不公開。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8月30日同案以證人的身分,出庭應訊,訊後被請回。8月31日晚間,陳佩琪到地檢署門口,對著小草們說:「有很多媒體現在用獨家報導,轉述我在裡面(北檢)的證詞,卻是偏頗、片面的報導,這叫偵查不公開?還是要未審先判?」就算媒體的消息來源是北檢,還是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因為上述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就明定,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八條,不是只寫了第一款喔,後頭還跟著六款條文;也就是說,有了這七款條文的「加持」,檢調就好像穿了金鐘罩、鐵布衫一樣,要因為「偵查不公開」被法辦,很難。既然如此,是不是以後就別太在意,「偵查不公開」這頂飛來飛去的大帽子?
沈慶京進看守所健康持續惡化 律師趕赴法院聲請交保停押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但沈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且持續惡化,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今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希望法院基於人道立場,准其交保。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獲准。沈慶京進入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律師為此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遭駁回,沈也被民眾目擊坐輪椅,由看守所人員戒護就醫檢查,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沈的律師今發現,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說,「我們希望能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他(指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越說,沈和上一次不同,今是另外的狀況,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媒體問越今晚到法院的目的,越說,就是為沈聲請具保停押。媒體問她法院會准嗎?越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
檢廉偷查保險箱…陳佩琪認「有放一些現金」 公開1628萬金流:正當清白的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日前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妻子陳佩琪則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料,近期不斷爆出「不明金流」,而且陳佩琪還傳多次拿現金到ATM存錢、應訊時說詞4度翻供。針對相關說法,本人今(12日)親上火線回應了。檢廉昨天偷偷前往第一銀行數間分行調閱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追查,陳佩琪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強調他們家的錢都是正當清白的,很訝異自己的存提款動作,會和洗錢劃上等號,「我個人的認知是,這些錢如果是不明來源或犯罪詐騙所得才需要洗錢」。柯文哲遭到羈押禁見。(圖/劉耿豪攝)陳佩琪公開5大筆金流,總共1628萬元左右。首先是他母親的銀行和郵局帳戶,父親2016年過世、母親繼承遺產後,由她全權負責照顧,存摺、提款卡、印章也都由她管理,且獲得兄弟姊妹的同意。陳佩琪母親的銀行明細顯示,自2016年7月存入410萬7834元遺產,加上陳媽老年年金,從2017年至2024年一共提535萬元。另外,還有陳佩琪自己在醫院工作的薪資明細,一共提款528萬元左右。其他則是柯文哲的部分,2018年競選台北市長期間,得到約1700多萬選舉補助款,扣掉當時抵押房貸的錢,結餘230萬元。當醫生時的薪資存款171萬元,2023年演講、通告費約64萬元,最後是少量的車馬費、出席費、親友紅包等,累積約100萬左右。陳佩琪公開5大筆金流。(圖/民眾提供)至於是否4度更改供詞?陳佩琪澄清自己沒有更改證詞,說法都和當天與檢調的內容相同。透過ATM提款和轉帳是自己的習慣,因為本身有點知名度,有時銀行人員會想給予「禮遇」,但她不想被認為是特權,加上用ATM不用等銀行開門時間,比較自在。針對保險箱一事,陳佩琪解釋2個保險箱都是她的,那是爸媽在她結婚時給的金飾嫁妝、婆婆送的玉器、小孩出生的金屬片等,也坦承柯文哲當了市長後,她有放了一些現金在裡面,以備不時之需,金額分別為50萬,也有告知小孩,若出事可以有50萬、50萬可以用。話鋒一轉,她忍不住表示,檢廉有特別交到不要聲張,但今天媒體卻來問,「他們帶著我去開保險箱,特別交代我不可以跟人家講」。
好心沒好報!苗栗男「借廁所」給僧侶 兒慘遭鐮刀狂砍
苗栗一名林姓男子,2023年7月凌晨於自家庭院澆花時,遇見身穿僧侶服的釋姓男子稱要借廁所,林男不疑有他便讓釋男進入家中。豈料,釋男竟拿出鐮刀,朝林男的兒子頭部揮砍,而後又以菸灰缸重擊林兒頭部。台中高院二審判釋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23年7月14日凌晨2時許,在庭院澆花,看見身穿僧侶服的釋男開著一輛白色小客車,稱有內急需借廁所,林男便告知釋男家中廁所位置,讓他自行進入。林男回到客廳後見釋男不在廁所內,便往後尋找其身影,卻看見兒子滿身是血,與釋男扭打成一團。事發時,林兒坐在房中抽菸,聽見房門被打開的聲音後回頭與釋男對眼,下一秒釋男便持長達55公分鐮刀,朝林兒揮砍,林兒雖用左手抵抗,額頭仍受傷,並出現頭暈、視線模糊等症狀;釋男又拿起一旁石材製的菸灰缸,朝林兒頭部不斷重擊。林男見狀上前幫助兒子一同反擊,釋男見狀況不利即轉身上車逃離現場。釋男精神狀況不佳,有幻聽、幻視等症狀,應訊時也否認犯行,稱自己沒有去借廁所,更沒有帶鐮刀傷人,還出現記憶混亂、隨意誦經、推倒螢幕等行為。據為恭紀念醫院鑑定,釋男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降低。釋男一審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10月,監護3年,不服上訴。二審改判3年6月,監護3年,可上訴。
快訊/北檢提訊柯文哲 身穿黃衣踩藍白拖現身北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控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9日他透過律師聲明不提抗告。10日下午北檢提訊柯文哲釐清案情,13時許,他身穿黃色polo衫、黑色短褲,腳踩藍白拖戴著手銬及口罩,抵達北檢步下囚車等待應訊。
晚上不開庭!高院認「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柯文哲最快5日再赴北院應訊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遭控涉及京華城案,2日凌晨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3日將抗告書送抵北院,高等法院則於4日下午撤銷原裁定,並認為柯積極介入京華成案,柯文哲最快於5日赴北院應訊。柯文哲遭控涉及京華城案,8月30日深夜到台北地檢署複訊,並遭檢察官聲請羈押,北院則於2日凌晨裁定柯無保請回,北檢提出抗告,高院則於4日下午撤銷原裁定,柯文哲最快將於5日到北院再次應訊。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之供述、證人邵琇珮證述,佐以朱與應女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之目的、沈的行賄應女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北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
小草聲援柯文哲疑遭霸凌墜樓 主辦單位發聲:癲癇發病影片被特定立場嘲諷
新北市永和區2日晚間發生墜樓案件導致黃姓男子不幸身亡,而黃男是民眾黨黨員,主席柯文哲在北檢應訊期間更曾前往聲援,並與網紅「四叉貓」發生衝突並提告,而聲援柯文哲的活動發起人李逸明也發表聲明,強調沒有一個人應遭受此等對待。據了解,四叉貓8月31日在北檢外直播時,器材被黃男與另名支持者搶走,四叉貓1日下午提出告訴,更嗆聲「希望他們平平安安身體健康,才能努力去賺賠償金,再給我買iPhone16和日本旅費」。而黃男疑似不堪網路霸凌,2日晚間於永和路一段某大樓墜落,撞擊變電線後頭顱破裂,警消趕抵時他已明顯身亡,警方初步研判無外力介入。李逸明於3日發表聲明,表示黃男在831聲援柯文哲活動現場積極參與,並拿起麥克風分享看法,而有癲癇病史的黃男突然發病,經緊急救護後送醫,並在狀況穩定後回家休養。聲明中提到,黃男雖然身體無礙,其發病情形卻在網路上遭受特定政治傾向的粉專留言霸凌,當中不少極盡嘲諷,且黃男與該粉專直播主一度發生衝突,更讓他飽受抨擊。李逸明表示,目前未得知憾事與霸凌關聯,請未過多聯想,但他也表示,身為自由民主的台灣人,沒有人一個人應遭受此等對待,不應使用肢體暴力,網路留言更應謹言,而後續家屬有法律問題,家屬都會提供協助。◎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京華城弊案「關鍵共犯」邵琇珮被傳畏罪潛逃 廉政署應訊後移送北檢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貪汙罪嫌重大,今(2日)遭羈押禁見。裁定書還指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疑是關鍵共犯,「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不過,邵琇珮先前有依規定請假,並非畏罪潛逃,為了釐清案情,今日上午已前往廉政署應訊,稍早被移送至北檢複訊。北院裁定書指出,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北院表示,共犯應曉薇和沈慶京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並因有串證之虞而被羈押禁見;邵琇珮疑因涉嫌畏罪潛逃,更加顯示彭振聲與其他共犯可能配合作出不實陳述的動機。據悉,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秘書。對此,台北市都委會表示,邵琇珮從8月19日起請假至8月30日,是去年已排定的年度旅遊計畫,並非畏罪潛逃,日前已如期回國。另一方面,邵琇珮今日上午配合前往廉政署應訊,稍早被依被告身分移送北檢,由檢察官進行複訊。
京華城弊案「關鍵共犯」邵琇珮遭疑畏罪潛逃! 已抵廉政署應訊中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涉貪汙罪嫌重大遭羈押禁見,裁定書指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疑是同案共犯,疑涉《圖利罪》畏罪潛逃出國,北檢目前已指揮廉政署將她約談到案,稍晚邵琇珮將已被告身分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祕書,根據內部人士透露,邵女於2020年10月12日主持一場京華城案關鍵學者專家諮詢會後,使得京華城案的容積率逐步確定為560%,她可謂是讓「方案四」設計成形的關鍵人物,這可能是檢方有意約談邵女的主因之一。裁定書指出,彭振聲遭羈押原因,其中一項是因「關鍵共犯」邵琇珮疑畏罪潛逃,由於她與彭振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因所圖利益及賄賂金額龐大,有足夠的理由與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因而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市都委會表示,邵琇珮從8月19日起請假至8月30日,是去年已排定的年度旅遊計畫,並非畏罪潛逃,她目前已如期回國,至於2日因有事未到班,但已向政風單位回報。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聲請提審 律師揭他「真實目的」:何必折磨自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昨(30日)上午遭檢廉搜索,隨後被帶回廉政署訊問,晚間移送北檢複訊,今(31日)凌晨因拒絕夜間偵訊,並打算逕自離開遭當庭逮捕,聲請提審也被法院駁回。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直言,柯文哲一連串行為就是為了拖延時間,但並非明智之舉,「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呂秋遠今日在臉書發表看法,柯文哲和妻子陳佩琪昨天自願到廉政署與地檢署接受訊問,意思就是雖然檢察官沒傳喚2人,但他們基於自己想要說明案情,所以主動配合檢調單位訊問,因此到凌晨檢察官問訊時,他都還只是基於被告身份自願配合調查,「問題來了,凌晨時,他突然說,我不想自願了,我想回家。」律師說明,「這時候就很麻煩,因為你先前是自願來,也都知道檢察官的偵辦方向了,你現在要回家?套句鄉民最喜歡說的話:『我褲子都脫一半了,你給我看這個?』這時候,當然不能讓他回去,如果他想拒絕夜間偵訊,覺得自己累了,可以跟檢察官要求在地檢署休息,但是要回家?在實務上臣妾做不到啊!」呂秋遠提到,柯文哲本來是自願應訊,法律上不能強制他留在地檢署,所以檢察官只能當庭逮捕,做成強制處分,而柯馬上聲請提審,「那只是多一個程序而已,白話文叫做拖時間,法院會再問地檢署與柯文哲,了解逮捕是不是不合法,一旦合法,地檢署又會繼續進行訊問,只是多了一個讓地檢署聲押的理由」。律師認為,畢竟柯文哲曾經想要回家「休息」,檢察官當然會懷疑他是要回家串供,「以阿北的體力,漫長的程序、以及地檢署地下室的環境,其實真的不會建議這麼做。這個跟地檢署想要夜間偵訊,阿北不願意所以逮捕他,真的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看到這樣的技術性干擾,有點難過而已,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不過,呂秋遠感嘆,一想到柯文哲拿了補助款去買自己名下的辦公室,不管民眾黨財務困窘,還辜負了這麼多支持者的心意,「他還是繼續被折騰好了,畢竟這是他自己選擇的路。」
疑收沈慶京4500萬賄賂! 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遭羈押禁見」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北檢昨(29日)凌晨,聲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辦公室2助理,以及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北院昨晚又召開羈押庭,質疑應曉薇收受沈慶京賄賂約4500萬,助理吳順民還幫忙領錢存入其他戶頭,認為2人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將在看守所過中秋。應曉薇在檢方於28日發動搜索前,於27日晚間帶著台胞證從台中準備搭機到香港,因此立刻遭到拘提,28日備檢複訊後聲押。昨晚她在北院羈押庭應訊時否認有施壓和關說,並聲稱有跟朋友去陶朱隱園跟沈慶京吃飯談事情,但從未因未京華城案辱罵任何公務員,反而是把公務員視為老師、謙卑請教。對此,助理吳順民也否認知悉或參與應曉薇收賄一案。不過,北院審酌後認為,應曉薇曾經手不法金流,且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收賄罪,涉嫌重大並有串證、逃亡之虞,仍在昨深夜至今凌晨先後裁定應曉薇及吳順民羈押禁見。據悉,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疑似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找應曉薇充當中間人,幫忙關說遊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3月間,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之後,柯文哲也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最終通過840%容積率。檢調追查金流發現,沈慶京曾透過管道在2018年至2021年間分批匯款給應曉薇,總金額約4500萬元的賄賂,匯入戶頭後再由助理吳順民分批提領,並存入男友兼辦公室主任王尊侃的帳戶。
鄭文燦收賄串供秘書遭押!辯護律師游琦俊涉洩密 遭檢起訴求重刑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任職內在「工五擴大案」收賄500萬元,桃檢27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並建請法官求刑12年,鄭文燦曾請出3名資深律師前來與檢方對戰3回,雖躲過1次羈押,但第3次羈押庭時因串證遭收押,事後檢方依《洩密罪》起訴律師游琦俊,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鄭文燦任職桃園市長時,華亞科學園區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因未被劃分進重劃區內,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案,主導人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共同集資500萬元,2017年9月間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鄭文燦第1次羈押庭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不服上訴,此案被撤回桃園地院,第2次加重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再起訴,直到第3次,因鄭文燦事先透過LINE傳訊息給秘書施彥廷,且內容與應訊時的答辯方向相同,被告明顯有管道得知檢方偵辦內容,藉此提前擬妥答辯方向。再加上鄭文燦在第1次應訊前就已將答辯方向傳送給秘書,桃園地院認為有串證疑慮,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的手段予以擔保,法官認為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及通信,鄭文燦歷經3次羈押庭審理後於7月11日裁定收押。檢方表示,經調查發現,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游琦俊涉嫌洩密,他深知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律師不得公開或揭露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所得的證據資料,但他卻在7月6日下午到鄭文燦住處,將羈押聲請書及後附理由書紙本轉交給鄭文燦秘書,讓他複印留存,導致檢方偵查秘密有外流風險的可能,游琦俊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9月大男嬰「家中猝死」送醫驚見滿身瘀青 爸爸坦言「有動手」恐被究責
台中(22)日傍晚發生一起疑似家暴案件,一名9月大男嬰在家中猝死,緊急送醫後仍不幸身亡,但醫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瘀青傷痕。男嬰的爸爸也承認,這2天有出手打小孩。檢察官於今日將進一步進行相驗,後續也會追究男嬰父母相關刑責。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台中市東區22日晚間6時許,男嬰母親在發現小孩失去呼吸心跳後,立即報警求助,並將男嬰送往中國附醫搶救,但最終男嬰仍不幸身亡。原本男嬰母親聲稱,自己醒來後發現小孩面部朝下、動也不動,檢查後才驚覺孩子已無生命跡象,因此懷疑是趴睡導致窒息。然而醫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大小不一的瘀青,疑似有受虐跡象。男嬰爸爸廖男也在應訊時承認,自己在最近兩天探視孩子時,曾對男嬰動手,目前檢察官將會同法醫進行驗屍,釐清男嬰的死亡原因,後續也將追究父母的相關法律責任。
可米小子竟成華碩內鬼 收千萬回扣遭判刑確定入獄
台灣偶像男團「可米小子」創始團員張耀文,離開演藝圈後進入華碩電腦工作,並任職採購部副理,其2016年採購SIM卡簽約時,與廠商合作哄抬價格並從中收取千萬元回饋,華碩2020年發覺此事而提告,一審判處他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14日作出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定讞,張耀文也即將入獄。據了解,張耀文在2001年憑藉陽光外表和優秀雙語能力,成為「可米小子」的創始11名成員,但他最終遭淘汰,並未成為正式團員,此後便無緣星途、離開演藝圈。張耀文2013年進入華碩,一路晉升至採購部副理,他2016年得知公司有意採購G&D公司的SIM卡,卻遲遲未簽訂採購合約,反而透過中間人向大將公司傳話,稱能介紹G&D公司,讓大將公司接單,但必須抬高報價,將差額將給他當作回報。大將公司答應與張合作,成為G&D公司代理商後與華碩簽訂採購合約,並提高產品報價,張在其中收取40多萬元美金回扣,換算台幣超過千萬元,大將則將這筆錢換成台幣,陸續在捷運站和住處交付給張,全案直到2020年才曝光,華碩則提告背信罪。應訊時,張否認犯行,稱議價單符合公司流程,40多萬元美金的款項則是幫忙代操股票的傭金,此說法不被士林法院採信,一審依背信罪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張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依照大將公司負責人證詞、張男的帳戶資料,認定證據清楚,張犯行明確,14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2年6月徒刑確定,張男則即將入獄。
惡劣!竹縣衛生局訪視員性侵個案誆「她需求大」 被害人打臉:我喜歡女生
新竹縣衛生局驚傳醜聞,安性關懷訪視員2023年藉著社區精神個案訪視時,將罹患重度憂鬱者的患者恩恩(化名)強行押在沙發上性侵,更誆稱恩恩自述性需求大、想跟他約砲等語,恩恩不堪受辱、告上法院,並表示自己喜歡女生,新竹地院依他對精神障礙人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根據判決,安南2023年3月開始受聘新竹縣衛生局,擔任社區精神個案的關懷訪視員,並從同年6月開始負責訪視恩恩,而他6月30日上午前往其住處時,竟撫摸恩恩胸部,見恩恩試圖反抗並逃跑,卻仍仍將她推倒沙發上性侵得逞。而恩恩最終以家中沒有保險套為由勸退安男,並在女友的陪伴下前往警局報案,安男為怕事跡敗露,竟在當日訪視追蹤訪視紀錄單上作假,試圖營造恩恩性需求量大的假象。安男偽造恩恩自述,寫下「我是需求慾望比較大的,我可以早中晚加宵夜都做得」、「或是我們要來約一下嗎?社關表示不可以,情緒冷淡平穩回答」、「社關表示,妳男朋友知道我們會來訪視妳嗎?個案說她知道,只是不知道來訪視的這麼帥」等語。應訊時,安男否認犯行,稱2人是半推半就發生性行為,恩恩則表示,她只喜歡女生,被性侵後,安男還傳訊給她稱「期待下次訪視」,讓她十分恐懼,到空曠處就會覺得安男跟在她後面,導致病情加重,甚至丟了工作。法官審理後,認為恩恩指證歷歷、無前後矛盾,且診斷有創傷後症候群,而恩恩只喜歡女生,難以想像會接受安男第2次訪視,在生疏關係下對他提到性需求等話題,判安男犯行數實,審酌他和小雨已調解,依對精神障礙人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6月徒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