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
」 中國 賴清德 律師 監察院 民進黨不動產信託教父欠稅1.3億行蹤不明 妻遭執行署懸賞
有「不動產信託教父」稱號的前知名律師涂錦樹欠下1.3億元綜所稅,涂錦樹遭判刑卻未入監服刑而成為通緝犯,其妻林桂芳因此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追討1.3億元,也在去年擠進「全國個人前20大欠稅大戶」;豈料,夫妻倆目前行蹤不明,台北分署今(10月1日)祭出懸賞令,請民眾檢舉並提供獎金。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曾通知林桂芳提出清償計畫,卻遭林桂芳以稅款是丈夫涂錦樹所欠下拒絕,後請涂錦樹出面向台北分署說明,怎料,涂錦樹因多項案件遭判刑確定,又未入監服刑成為通緝犯,行蹤不明。連帶林桂芳也神隱,去年她成為財政部「全國個人前20大欠稅大戶」名單的新面孔。今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公告,台北分署決定祭出懸賞令,首度將林桂芳列為「滯欠大戶」,公開她滯欠金額高達新台幣136.762,146元,詳細附上她的個人資訊及照片,表示獎勵檢舉期間自今日起至明(114)年3月31日,呼籲民眾檢舉。而法務部行政署將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作業要點」第8點第3款規定,發給檢舉人獎金。據悉,涂錦樹過去是國內信託法律權威,還是「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起草委員之一。但涂錦樹也捲入不少官司,包括中華投資掏空疑案、富商逃漏稅等案,爭議不斷,還曾因為與萬眾的合夥糾紛,在立委王世雄家中遭挾持凌虐。涂錦樹最令人詬病的是,以發行信託憑證等名義,對外招募農民契作巴西蘑菇、靈芝,吸金4875萬元,被判刑3年定讞,卻多次以心臟病、身體不適等理由聲請暫緩入監執行,之後人間蒸發,2020年遭通緝,童年也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除明,無法再執行律師業務。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走私破百品種貓來台「慘遭安樂死」 金主、前海巡署官員上訴遭駁「準備坐牢」
2021年8月19日,台灣海巡署在安平外海9浬處攔截了一艘名為「順發886號」的漁船,揭露了一起驚人的貓咪走私案。而近期有消息指出,高雄高分院後續依違反走失懲戒條例,判處主導走私的水產批發業者鄭常嘉、前海巡隊員張芳溢1年6月徒刑,2人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後續仍遭駁回,即將入監服刑。據了解,來自新北市的「順發886號」漁船原定於2021年8月14日從基隆八斗子漁港出海作業,卻被發現涉嫌走私貴重品種貓。海巡人員登船檢查時,發現船上裝有62個貓用攜帶箱,每箱內塞有2至6隻不等的貓咪。這些貓咪品種豐富,包括布偶、波斯貓、美短、英短,甚至還有俄羅斯藍貓。初步統計顯示,船上共有約250隻貓咪,估計市值高達新台幣1000萬元。「順發886號」55歲的林姓船長承認,他們是在澎湖外海與一艘不明身份的船舶接駁後取得這些貓咪。然而,他們還未收到報酬就被海巡人員查獲。後續林姓船長因此被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和《海關緝私條例》送交高雄地檢署偵辦。而在消息曝光之初,不少愛貓人士均主動表態可以領養,但農委會動植物防疫局高雄分局分局長傅學理表示,經過清點確認共有154隻貓咪,並於2021年8月21日下午4點左右全數完成安樂死。在後續的法律流程中,一審法院判決林姓船長、高姓輪機長判10月、8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而遭查出主導走私的水產批發業者鄭常嘉、前海巡隊員張芳溢兩人則被判刑1年2個月至1年8個月。主導走私的水產批發業者鄭常嘉遭判1年8月、前海巡隊員張芳溢遭判1年6月,協助改造船艙的郭閔豪則被判1年2月。而在二審階段中,鄭常嘉則被判1年6個月,張芳溢與郭閔豪維持不變,但郭閔豪獲得4年緩刑。後續鄭、張二人再提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16歲少年「剪燙髮被收1.8萬」傻了!業者不給走 當局出手了
大陸浙江省杭州市一名16歲少年日前到理髮店剪頭、燙頭髮,事後竟被索要4000人民幣(約新台幣18096元),引發議論。對此,杭州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立案調查。據了解,少年不願意當冤大頭,店家也不肯放人,因此報警處理。拍下影片的目擊者直呼,洗、剪、吹等價格多少錢,理髮店應該明碼標價。店家則認為,如果少年事先跟他溝通過,就不會要少年賠錢。根據陸媒《央視新聞》報導,杭州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未明確告知消費者收費方式及消費總價,利用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未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無法提供化妝品查驗及進貨記錄等行為。杭州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相關法律,做出警告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已出具行政處罰告知書,另外業者已退還消費者相應款項。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強調,將持續加強違法行為懲戒力度,對違法行為零容忍,嚴肅查處各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也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監督,營造良好消費環境。
「人工智慧」進展快速怕被搶飯碗? 韓國律師協會懲戒AI法律諮詢服務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導,韓國律師協會近日對年初推出的24小時免費人工智慧(AI)法律諮詢服務「AI大陸亞洲」做出紀律處分,引發社會各界對韓國法律科技創新可能受阻的擔憂。律協於9日召開懲戒調查委員會,經一致決議,決定對AI大陸亞洲展開紀律處分程序。此次處分對象包括大陸亞洲所屬的法務法人及其代表律師在內的7名律師。根據韓國律師法的相關規定,律協在遇到涉嫌違法行為時,將由懲戒委員會確認處分理由,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然而,若大陸亞洲對律協的處分提出異議,案件將由司法部懲戒委員會進行最終裁決。AI大陸亞洲自去年3月正式發布以來,因其透過線上聊天的方式提供即時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迅速吸引了社會關注。該平台由法律資訊科技新創公司 Nexus AI 開發,結合亞洲大陸的法律數據以及韓國知名科技公司Naver的語言模型「HyperCLOVA X」進行法律諮詢。大陸亞洲旗下團隊在過去9個月內編寫超過1萬個問答來訓練系統,期望藉此提升AI的法律服務能力。然而,律協對AI大陸亞洲所提供的服務質疑已久,特別是擔憂其可能對傳統律師職業造成影響,導致部分律師失業。此外,律協也對平台是否違反「律師廣告規定」、是否涉及「非律師從事法律事務及共享利益」以及「洩露客戶個人資訊」等問題提出了質疑,並要求大陸亞洲做出詳細解釋。根據業內觀點,律協可能會對AI大陸亞洲採取高強度的處分,藉此樹立先例,防止類似AI法律服務在未來擴大。特別是在韓國法律市場中,AI服務尚屬首例,律協對這類創新技術的介入與處置,將會高度影響未來法律與科技結合的發展方向。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
114年預算編列31萬赴日考察黑熊惹議 監察院回應了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7日指出,監察院114編列31.5萬預算,計畫派員3人赴日本北海道考察5天,研究「原住民族自然利用資源權、狩獵文化權與黑熊保育」。然而,這與監察院的核心職責如糾正、糾舉、彈劾及審計無關,顯示此行目的不明。更令人質疑的是,北海道以棕熊為主,與黑熊保育無直接關聯,考察理由似乎不符合實際情況。預算雖不大,但對勞工階級來說,卻相當於一年辛苦所得,直言該行為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針對外界質疑,114年編列預算中一筆31.5萬的預算,赴日考察黑熊,與職權行使何關?監察院表示,該預算乃監察院每年歷行編列的職員出國考察經費,旨在鼓勵及培養職員在繁重公務之餘,可以藉由出國考察汲取先進國家經驗,開拓國際視野,增益公務實戰能力,至於考察主題,則由出國同仁自行選定,簽核後確定。以今年為例,考察主題為日本法官與懲戒制度。至於114年,考量近年來監察院調查案件不少與自然保育有關,故在旅費暴漲及經費相當有限的情況下,僅能擇選就近的日本為考察國家。監察院指出,而依規定,每次出國考察皆歷經事前的縝密規劃與聯繫,事後返國後,則需撰寫出國報告及製作簡報,公開向全院提出口頭報告。
國內首宗!元真健康假標會真傳銷 公平會罰160萬
假標會真傳銷!公平會6日對傳銷公司元真開罰,因其利用開設另一家168互助公司,假借合會(互助會)名義,把會員吸引到元真從事傳銷,更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退貨,決議開罰2家公司共160萬元。這是國內首宗假借合會名義,實際招募傳銷商的違法案件。傳統標會又叫民間互助會,屬華人社會的民間P2P借貸模式,如有倒會債務問題依民法處理。但是多層次傳銷早年發生多起詐欺事件,引起社會慌亂,早在1992年就由公平會納管,對傳銷商的報備、招募行為、退貨等,有層層嚴格規定。元真假合會,真傳銷案,是公平會看到媒體「元真健康疑合法掩護非法,小資女泣訴互助會教以會養會周繳百萬付不出恐被告」報導後,主動進行調查,發現元真前吳姓員工設立168一人公司,即人人壹陸捌互助公司,從事合會業務,但與元真同一地址。168公司與元真合作共同制定收取服務費數額、168贈送合會會員元真公司商品、傳銷經營權,元真則開立銷售商品發票給168公司等,元真負責人並參與其中,顯示二家公司有共同假借合會名義招募傳銷商情事,最後決議裁處元真100萬元、負責人20萬元;168公司40萬元罰款,總計160萬元,以示懲戒。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明,元真本身是傳銷商,再成立168的互助會公司,看似是單純標會,實際卻是利用各種優惠方式,讓參加標會的人變成元真傳銷商,目的是藉此規避管理,元真除了違反規定,該公司實施「元真互助購物網獎金」等內容,也未向公平會報備,且該公司以官方帳號於168互助公司的LINE群組公告不得退換貨,等於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行使退貨權利,都違反傳銷法規定。
勾結賣淫集團仙人跳!雞排妹御用律師坑慘40名流嫖客 海撈千萬遭重判6年
律師王啟任曾受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委託,協助她處理知名歌手性騷擾、醫美診所糾紛等案件,被形容是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2020年與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誘騙醫生、企業主社會名流共40人參與性交易,事後逼迫對方簽下高額和解書,海撈和解金1137萬元。高雄地檢署調查後,將賣淫集團負責人徐智威和王啟任依詐欺、組織犯罪、偽造文書、兒少法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可上訴。經營應召站的31歲男子徐智威,2019年曾勾結未成年國三少女,涉嫌媒介性交易後撿走客人的保險套和衛生紙,再恐嚇客人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和解就報警」,高雄高分院依恐嚇取財、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徐男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徐男2020年羈押期滿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在台北透過中間人認識王啟任後,2人竟共同策畫「仙人跳」賺錢計畫,由徐男手下在包養、約會網站上物色有意包養未滿15歲少女的嫖客,再由手下女子喬裝出面,前往指定地點性交易,徐事後再找人以「少女家長」身分出面,並在律師王啟任的陪同下,向顧客謊稱陳女未成年,要求支付10萬至100萬元不等和解金,否則就要鬧上警局。許多嫖客們礙於身分不便曝光,都選擇花錢消災。但其中一名遭設局的嫖客越想越不對勁,主動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檢警調查發現,遭徐、王坑騙的受害嫖客包括醫師、企業主等社會名流,人數超過40多人,不法所得數千萬元。全案經檢察展開調查後,集團首腦徐智威等人也坦承犯行,因遭檢方認定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另外檢方於王啟任律師事務所查扣40多份和解書,王啟任因坦承部分犯行,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檢、警調查發現,王啟任不僅勾結以徐男為首的賣淫集團合謀詐財,從應召集團分到新台幣1137萬元,他甚至還以「提供法律服務」為由,再向其中13名被害人詐收「律師委任費用」共計177萬元。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王啟任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共同詐欺、恐嚇取財、偽造文書、戶籍法等罪,去年8月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另外,律師資格部分,依法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遭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分王啟任停止執行律師職務。檢察官起訴後,徐智威和王啟任等人在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王啟任甚至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希望爭取輕判,但法官認為被告11人正值青壯,竟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錢財,竟為貪圖快速獲利,尤其王啟任罔顧身為律師的公益使命,利用其所學及社會知名度,配合徐智威加深被害人的受騙情況,非一時思慮不周而誤蹈法網,因此重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團痛批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 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
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國民黨團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賴清德總統提名充滿酬庸,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令國人失望透頂。國民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8月30日公布 7名大法官提名人,其中包含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雖然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大法官的任用資格標準,但大法官所應具有的最重要特質,是需要完全的超然性與獨立性。但這次的提名名單,看到一片綠友友與賴友友,不僅酬庸的意味濃厚,政治黨派的立場傾向,更是明顯無疑。賴總統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林思銘認為這樣的名單,只是淪為被執政黨控制的專屬大法官,未來包含憲法法庭,是否可以中立的運作,以符合社會的期待,及國家憲政發展是否能平衡穩定,都讓人充滿疑慮與擔憂。 林思銘舉出,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根本就是擺明未來司法院的掌舵者,在船還沒出航之前,就已經下錨定位。這樣的定錨效應,最危險的地方在於,一開始就將不適當,且自認為是正確的立場作為起點,並就此作為未來決策的基礎。國民黨團續指,又像是被提名人廖福特,他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經擔任賴清德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監交人,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或是像劉靜怡曾擔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而這樣政治立場鮮明,並充滿爭議性的名單,將來更可能成為政府與民意衝撞的前鋒部隊。 因此,為了維護大法官應有的超然獨立、日後國家的憲政穩定,以及人民意志的伸張,國民黨黨團是完全無法認同與支持這樣的名單,嚴正要求總統府重新提出,讓大法官能成為社會最能信賴,以及維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會依下列標準審查大法官提名人:一、大法官需要學有專精,重要學術著作或是深厚的實務經驗。二、高尚的品德,深孚眾望,行為處事上不可有任何的不良紀錄。三、要超然獨立。四、尊重民意。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總統府提出這份大法官名單,充滿了政治酬庸,用人唯親、用人為綠原則。尤其是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外界都知道他是政治變色龍,擔任過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外界看到,賴清德總統從交通部長到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恣意妄為地拿國家名器酬庸競選幹部,難道這是代表跟對了人選上之後,就可以吃香喝辣、位居高官?王鴻薇說,姚立明的被提名,不僅僅是在野黨無法接受,據了解有更多中間選民無法接受。王鴻薇指出,大法官現在進行的釋憲案,其中有關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現在15名大法官當中,有9名大法官心證明確支持廢死。這次提名7位大法官名單,廢死立場明確的高達6名。難道這是賴清德總統要告訴社會大眾,將要追隨前總統蔡英文廢死的腳步,直接廢死?無視高達8成國人反廢死民意?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張文貞參與反國會改革連署、何賴傑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和卡管連署、陳運財支持廢死明確、何賴傑和劉靜怡曾經參與卡管連署、廖福特是民進黨仲裁會主委,中天電視撤照人、反國會改革和支持廢死。王鴻薇提到,過去發生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四度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遲遲沒有做出決議,廖福特就是評鑑委員之一,是否涉嫌包庇性騷?外界自有公評、檢視。王鴻薇質疑,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提名名單,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找司法打手嗎?藍委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守護者,職權包括憲法解釋、政黨違憲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懲戒權等,賴清德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名單,是史上最爛、最糟糕的名單。翁曉玲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出這份名單,不是維護司法獨立、憲政體制,而是維護綠色政權,聘一群司法打手,全面掌控國家憲政機關。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已經令人失望,現在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完全是站在維護民進黨意志,倘若這群大法官提名人擔任大法官,可以預期司法將不再受人民所信賴,對於司法獨立性與去政治化感到失望。翁曉玲提到,大法官的組成是依據《大法官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其中第一項列出六項大法官選任標準,包括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等等。但是這次大法官提名人當中,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身的王碧芳,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烱燉和張瓊文都是資深法官,但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司法界資深法官。翁曉玲認為,現在大法官組成,是欠缺精通民事專精的大法官。「更令法界跌破眼鏡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翁曉玲指出,張文貞教授提名為司法院院長,過去根本沒有擔任過重要行政職務,只擔任過交大法學院長,也非法官出身,遑論參與過司法院會議運作,未來擔任院長,有辦法解決現任院長許宗力都無法解決法官過勞的問題嗎;再看看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提名理由是「研究法學負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但近20年來,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法學著作,長年遊走在政治圈,只有選舉的政治經驗,這樣的政客擔任大法官,難道不是政治酬庸?如此政治變色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豈不是侮辱了司法院?至於其他大法官提名人,是長期支持法理台獨學者,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為法理台獨做超前部署?國家未來福祉與安全,難道就要被這群人掌控,人民能夠安心嗎?
麻醉醫涉性侵女病患害尋短 北醫5懲戒:已進入司法程序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北醫)林姓麻醉科醫師,涉嫌趁女病患意識模糊時,指侵得逞,遭到起訴。對此,北醫附醫回應,對當事醫師處以懲戒大過1次、暫停臨床業務3個月、解任其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臨床教學相關職務、半年內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根據《鏡週刊》報導,林男趁女病患意識模糊時,指侵得逞,之後坦承「了不該做的事情」,豈料後續改口稱是怕病患冷、拉被單。案件審理期間,林男的律師在詰問時,多次逼問女病患性經驗,造成女病患二次傷害,萌起輕生念頭。對此,北醫附醫聲明回應,接獲申訴人反映遭性騷擾後,隨即展開調查,經人評會決議,對當事醫師予以記過及停權等懲處,並要求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後因申訴人另有陳述,北醫附醫依法通報,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北醫附醫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依調查結果,由人評會進行相關處置。對於此次事件,北醫附醫深感遺憾,同時積極強化病人就醫安全,持續在工作環境、內部文化等多面向加強性平文化宣導,致力打造兩性平等及民眾安心的就醫環境。北醫附醫表示,人評會決議,對當事醫師處以懲戒大過1次、暫停臨床業務3個月、解任其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主管職,一年內不得擔任本院臨床教學相關職務、半年內完成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訓練,同時,醫院也對當事醫師進行職務調整,包括當事醫師不得在檢查單位服務,迄今未接獲異常通報。◎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暗槓民眾拾獲的470元!保安警察獲判緩刑 須繳公庫5萬元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6中隊警員易法華,去(2023)年在隊部大門站哨時,涉暗槓民眾所拾獲錢包內的470元,遭《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易男也在訊時坦承犯行。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22日)判他1年4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檢警調查,事情發生在2023年7月16日下午時分,一位黃姓民眾在北市松山區小吃部拾獲錢包,裡面裝有張姓民眾黨員的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行照、黨證及現金477元,後來他前往保安大隊1樓崗哨,將錢包交給正在執行勤務的易法華。怎料,易男起了貪念,在聯繫值班小隊長接手處理時,未依規定當面點交招領物,先將470元順手塞進自己的褲子口袋,再把其餘物品交給值班小隊長。等到張男接獲通知前來領取時,發現金額短少,小隊長聯繫拾獲人黃男確認後,直接找易男質問,易男才從口袋掏出470元交付,並被送辦。不過,易男起初否認犯行,自費聘請律師辯護,被起訴後才坦承錯誤,而由於本件所涉罪名法定為5年徒刑起跳,又因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且全額繳回,易男才獲得減刑並得以緩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案在今日宣判過後,警方收到判決書,將對易男啟動懲戒程序,易男目前停職期間領半俸。
兒陷假帳疑雲!柯媽掛保證絕對沒貪 放話「罵我們的人會被雷劈被神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陷入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的風暴,監察院則已於12日派員查核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對此,民眾黨12日指是競總委任的會計師端木正錯漏報約新台幣1,817萬元,而後端木正則發聲明反擊,均依法令規定處理,柯文哲13日被問及是否要親自找端木正對質,他則放話「直接叫律師告他」。而柯媽媽何瑞英也於13日力挺兒子,表示「貪的事情我們絕對沒有,我敢說啦!胡亂罵我們的人,會被雷公劈啦!會被神明罰啦!」對於主席陷入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疑雲,民眾黨12日指是競總委任的會計師端木正錯漏報約新台幣1,817萬元。對此,12日晚間柯文哲則於臉書發文表示,從「漏報」、「短差」、「虛報」,競選團隊事前並不知情,接下來會清查所有單據,並追究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很抱歉這一次我們沒有做好,但是我們會繼續努力,繼續前進」。對此,端木正發聲明反擊,稱均依法令規定處理,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能還清白。而柯文哲13日被問及是否要親自找端木正對質,他則放話「直接叫律師告他」。同時間監察院於13日表示,已於12日派員查核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依《政治獻金法》規定,若違反第20條規定匿未登帳或違反第11條規定未開立受贈收據、違反第21條未申報收入、違反第10條第2項未存入專戶等狀況,最高可處120萬罰鍰,若是會計師違法,將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移請檢察機關偵辦。而一向有話直說的柯媽媽何瑞英也於13日力挺兒子,表示自己看著柯文哲長大,對兒子有自信,相信柯絕對不會作假,更放話「貪的事情我們絕對沒有,我敢說啦!胡亂罵我們的人,會被雷公劈啦!會被神明罰啦!」此外,何瑞英認為柯當黨主席已經很難了,怎麼可能又要看帳,因此帳一定要給別人看,當已經委託別人處理,若自己又每天去查帳,豈不是不相信對方。
柯文哲捲政治獻金風暴…監察院出手了!若有「匿未登帳」最重罰120萬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暴。監察院今表示,考量輿情反映相關質疑和檢舉案,已於12日派員查核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若有匿未登帳或未開立受贈收據、未申報收入、未存入專戶等狀況,最高可處120萬罰鍰,若會計師違法,也將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或移送刑事訴訟法。監察院表示,近來輿情反映發現多筆高額政治獻金之支用爭議、擬參選人所屬政黨公開自承帳務瑕疵,甚至未申報選舉期間募款演唱會售票收入,還衍生簽證會計師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等質疑和檢舉案,因此監察院指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收入違反第20條規定匿未登帳、違反第11條規定未開立受贈收據、違反第21條未申報收入、違反第10條第2項未存入專戶等行為,依第30條第1項第1、2、3、6款等規定,應處新臺幣(下同)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同條第2項明定,未存入專戶之金額併予沒入;支出方面,若無合法憑證而虛報政治獻金支出,則涉及故意為不實之申報,依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處罰鍰6萬元以上120萬以下罰鍰。監察院強調,除了釐清上述檢舉指涉狀況,查核過程中若發現會計師查簽涉及違反相關規定,經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後,將依會計師法第63條規定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如有發現其他犯罪嫌疑,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移請檢察機關偵辦。
遭誣指爽領高薪已報案 林飛帆嘆假訊息燒不完
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9日表示,近期網路上稱自己召妓被捕、坐享優渥待遇等假訊息氾濫,忍無可忍不再姑息,已於8日晚間正式報案。據了解,對岸國台辦7日在官方網站上增加「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網頁,而在網頁置頂區的「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中,赫然驚見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立法院長游錫堃、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副總統蕭美琴、國防部長顧立雄、立法委員蔡其昌、立法委員柯建銘、立法委員王定宇、前立委陳椒華及林飛帆等10人列名。對於自己遭列入「懲戒頑固台獨分子」名單,林飛帆表示早已做好心理準備,但接下來網路上接連出現的幾則抹黑消息才是令人困擾,包含指控自己召妓被捕、薪資高於部長級政務官等。他說,經思考後,決定不再姑息,8日傍晚已向警方報案。林飛帆強調,類似的假訊息攻擊已經不是第一次,過去還有假帳號聲稱自己是前總統蔡英文、李登輝暗通款曲的私生子,實在令人啼笑皆非,還有人聲稱自己與中共間諜王立強吃飯,還得勞師動眾跳出來澄清。林飛帆感嘆,假訊息快速散播,澄清卻要花費百倍力氣,而假訊息的攻擊時序,更是值得大家注意,懷疑是對岸一條龍操作。他說,很感謝親友第一時間告知此事,讓自己能夠快速應變、報案,呼籲各界一起守護國家安全,守護台灣的輿論環境。
海軍陸戰隊遺失手槍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 指揮官、營長被判休職6月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為,林、潘身為主管,卻怠於執行職務,案發後未立即依規定逐級回報,反而文過飾非、魚目混珠,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30日各判兩人休職6個月,可上訴。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和郭文東調查得知,潘東昇發現第2營遺失1把45手槍,得知並確認槍枝短少後,並未按照規定於獲悉起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而是隱匿丟槍責任,默許營長、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由林家葳挑選其中一把,偽充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再由所屬連長偽刻槍枝序號,偽充真槍放入械庫中,企圖掩飾丟槍。監委並表示,在新任營長交接點交時就發現槍枝有異,向潘東昇反映,反被斥責,因此僅在交接清冊註記槍枝有異,潘東昇所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及海軍械彈爆材管理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強調,潘東昇及林家葳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為整飭官箴,並杜絕僥倖,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定,依相關事證認定,林家葳、潘東昇兩人有向上級報告的義務卻違反規定,未於獲悉案況立即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林、潘兩人怠於執行職務,致所屬人員未依據械彈管理要綱相關規定領用、保管及登記、歸還槍枝,致使45手槍遺失,有監督查核之違失。經衡酌兩人犯後皆坦承犯行,兼衡其等家庭狀況及因本案受有職務上處分暨《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各款所定事項等一切情狀等,經整體評價結果,認應各處以「休職,期間六月」之懲戒處分為適當。回顧這起丟槍事件始末,2022年3月間,當時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負責辦理111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2月7日起到3月4日止。海軍教準部規劃於2月24日到營區視察預檢新式教召整備情形,因此值星連長指派鄭姓、盧姓兩名士官前往聯合械庫提領該次預檢陳列各式武器,包含兩把45手槍。其中鄭姓士官提領一把手槍後,將槍枝送到另一教召場地給綜管科長及彈藥官測試手槍與槍套是否吻合,測試完後後,鄭姓士官竟疏未注意,遺失這把手槍,直到教召結束的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槍枝時,才發現遺失了45手槍一把,於是層層通報到上級林姓中校營長處,但林姓營長並未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只要求屬下4名連長在營區內仔細搜尋。3月20日,新訓中心的潘姓上校指揮官,因聽聞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一事,才在指揮部質問林姓營長,林姓營長才向指揮官報告;但指揮官也沒有依規定通報。最後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共同集資,在生存遊戲商店購買4把仿真槍,以及購買電動刻磨機與砂輪頭,接著眾人選定一把仿真槍,在新訓中心某處,先將假的空氣槍滑套上標語磨除,再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假槍上,假冒真槍,繳回聯合械庫。
變調避風港2/虐童疑雲推稱「體驗教育」 專家斥:荒謬推託
花蓮一家素負盛名的兒少安置機構傳出疑似虐童事件,院方現任負責人在案發時還宣稱,綁院童是一種「體驗教育」,並且獲得其簽字同意。特教學者不解地說,鄰近的日本為保護兒童,不僅刪除了「懲戒權」,肢體懲罰更是多數國家禁用,安置機構的管教相當落後;律師紀岳良更直斥,安置機構的管理者需要高度的耐心與專業度,若說9歲小孩自願簽下同意書,院方就可以免責為所欲為,分明就是荒謬推託之詞。 花蓮一名9歲男童遭綑綁坐在輪椅上,專家直言這就是虐童,於法絕對不容。(圖/讀者提供)不願具名的台師大特教系兼任教授表示,日本《民法》本來允許親權人為了落實監護教育,對孩子施加懲戒權利,但懲戒權的範圍必須限定在由監護人執行、也要符合社會通念,後來為避免爭議和保護兒童,日本現在已經刪除「懲戒權」;更別說肢體懲罰,那可是大多數國家禁忌,各教養機構的觀念務必與時俱進,不該再用落後的老式打罵教育管教院生。台師大公民教育與領導活動副教授林佳範也說,一般團體的紀律與管教,無論育幼院或學校,必須先訂定明確規範,管教上務「講理」,絕對不能用「講力」,避免傷害學生,其實也是保護師長自己。花蓮這家安置機構的現任院長巧巧表示,前任院長琪琪經常「溜班」,每次都在院內「扮白臉」,其實是因為琪琪沒有跟院生相處太久,根本很難想像幾名常規差的院生真的不好帶。她還抱怨說,當初就是在花蓮縣政府媒合下,找來這名「專業社工」來整頓岌岌可危的院務,但是琪琪真的很難溝通,甚至常常未經監護社工允許,就帶著幾名運動過度而喊肌肉痠痛的院生去抽「血小板」與注射「高濃度葡萄胺」,爭議行徑迭生,因此於董事會決議解職。爆發虐童疑雲的安置機構創立近半世紀,現況收容了20多名未成年院生,竟連續被縣府評鑑丙等。(圖/讀者提供)她說,沒想到其後琪琪突然以5月時的管教案,四處張揚,自己管教不當,任何調查與進一步懲處,只要基於事實,都會坦然接受。琪琪針對上述指控表示,幾名院生因為運動過度而肌肉酸痛,她是諮詢完醫師才帶院生就醫,而且有社工簽認,相關醫療行為都經過正規掛號程序,並由合格醫師全程處置,並沒有違法處置,至於個人出勤問題,她強調自己沒有愧對職守。針對治療本案院生的慈濟醫院麻醉科醫師楊曜臨澄清說,就醫的院生有幾名是運動員,過度運動就會肌肉痠痛,他安排施打「高濃度葡萄糖水」和「抽取血小板進行PRP自體增生」療法。這是運動傷害常見的補救醫療措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黃舒儀表示,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個資,不便對外界發表意見,但已經處理中,對於該安置機構連年評鑑丙等,縣府也已經派員輔導與巡查,新任院長暫未符合停職要件。
8旬婦違規穿越馬路…慘被撞飛身亡 騎士1原因遭檢建請「從重量刑」
台北一名21歲林姓男子,過去騎車行經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時,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88歲陳姓婦人,導致對方重摔在地,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陳婦兒子傷心欲絕,決定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後,結果也曝光了。檢警調查,今年3月8日中午左右,林男騎車沿重慶北路二段北向西方向行駛,因時速高達66公里,未能及時反應煞車,不慎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陳婦,對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雖然立刻叫救護車送醫,但因為傷勢過重,在當天下午1點宣告不治。警詢、偵查時,林男坦承犯行,檢方根據事故現場圖、監視器影像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等證據,認定林男超速行駛,且未能注意車前狀況,陳婦未依規定穿越道路同為肇事原因,遂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不過,檢察官考量林男肇事後,在偵查機關尚未發覺犯罪前,已停留在現場,並向前來處理車禍員警坦承肇事,而願接受裁判,依法雖可減輕其刑,同時審酌他身為用路人,竟罔顧交通安全法規,超速行駛,大幅增加別人生命等危險,更釀被害人身亡,犯後否認犯行,試圖推卸責任,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欠佳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知名律師吳孟勳父接最高院院長 仍接14案「違反律師法」遭律懲會警告
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知名律師吳孟勳,在父親吳燦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能依規定迴避,仍接受前立委吳光訓等當事人委任,辦理最高法院14件民、刑事訴訟案件,涉及自身利益衝突,違反《律師法》,遭司法院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將吳孟勳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給予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台北地檢署認為,吳孟勳身為執業律師,明知父親吳燦2020年3月27日經總統令特任為最高法院院長,自同年4月1日生效,依規定吳孟勳自父親人事案生效日起,不得在最高法院辦理訴訟事件,但吳孟勳卻仍最高法院辦理14件民、刑事訴訟事件,明顯違反《律師法》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律懲會調查時,吳孟勳辯稱《律師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已限制律師的執業自由及人民訴訟權,手段與目的間不符比例原則,欠缺正當性。吳孟勳稱他未特別注意該條規定,固有疏失,但其中6件案件,均是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而且有9案均已於2021年3月2日與當事人終止委任契約;僅有1案是父親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接受委任且由最高法院審理終結的事件,該案裁判結果亦屬不利益他的當事人,本件應不付懲戒。但律懲會認為,吳有6案雖於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但在其父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他仍持續受任處理至法院審理終結,或遲至2021年3月2日司法院發函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本件律懲案件時,始終止委任。吳還有數案是在父親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才接受當事人委任,並接續辦理至法院審判終結或至2021年3月2日才終止委任,可見吳在父親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依規定迴避,持續接受委任最高法院訴訟案件,確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懲會認為,吳孟勳身為專業律師且執業十餘年,就執行業務限制之相關法令尚難諉為不知,其本應遵守法律及維護司法正義之實現,卻未能迴避自身利益衝突之事件,致外界產生偏頗疑慮,行為嚴重違反職業倫理。但律懲會審酌吳已坦承疏失,並主動提供其父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在最高院所承辦案件,協助偵辦,且就最高法院尚未審結之訴訟事件立即終止委任,因此決議從輕處分,給予吳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新住民基本法》成國安漏洞? 邱垂正坦言:未來修法難免有隱憂
立院藍白黨團聯手,表決通過「赴陸禁團令」,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表示,國人赴陸風險還是很明顯,陸委會實際上也發現國人到陸港澳也有被盤查、滯留的具體事件;至於《新住民基本法》,陸委會則擔心未來修法難免有隱憂,未來陸委會會強化國會的遊說,避免發生法律上扞格進而的問題。邱垂正18日上午出席國策院「中共20屆三中全會與懲戒台獨新規」座談會,會前接受媒體訪問,媒體問及《新住民基本法》將中配也納入新住民,未來會導致國安漏洞?邱垂正回應,在實質上面法律通過的這些條文是沒影響,但是陸委會擔心未來修法難免有隱憂,未來陸委會會強化國會的遊說,向立委說明,避免發生法律上扞格進而的問題。至於藍白表決通過「赴陸禁團令」,是否有解除可能性?邱垂正則回應,截至目前為止,國人赴陸風險還是很明顯,除了很多國法令,特別是對台的22條懲治台獨意見,「還是對國人有風險」,陸委會實際上也發現國人到陸港澳也有被盤查、滯留的具體事件,同時呼籲國人赴陸港澳,要審慎評估必要性,確保自己安全和權益。媒體再問,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與媒體茶敘時表示,兩岸除了要恢復交流,更應盡速建立溝通機制,隨著兩岸情勢緊張,陸委會有實際作為或具體行動?邱垂正說,陸委會從2016年來,始終維護過去既有溝通、聯繫機制,同時敞開跟對岸進行溝通、對話的大門,但因為中國抱持比較僵化的意識形態以及政治框架,在官方或高階事務,比較難突破。邱垂正強調,在民間交流上,陸委會還是持續推動正常健康有序的交流」,同時願意不斷善意堆疊、善意循環,來推動兩岸關係的良性互動,也希望對岸能一起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