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案
」 法官法官也陷MeToo風波…知法犯法重挫司法公信力 勿讓性平淪為作秀口號
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院多次強調性平的重要性,院長許宗力也帶頭上性平課,但接連發生的色法官爭議,包括近期的前士林地院男審判長、前懲戒法院院長性騷案,都讓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下跌。正人須先正己,法官知法犯法性騷,絕不能等閒視之。憲法賦予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及終身職的特別保障,能成為法官是特殊的榮譽,但若行為舉止不能與職務相襯,判人生死或審判性侵害有罪的法官,自己也涉性犯罪,將嚴重斲喪司法公信力。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富商不當往來閃辭,蔡英文總統為整頓司法風紀,找來李伯道擔任改制後的懲戒法院院長,負責法官及檢察官、公務員的懲戒案,豈料李卻在重判石木欽後,也傳出性騷擾案。李遭指控酒後性騷女部屬,還在司法院辦公室送「情書」示意,想擁抱對方,其行為違反《法官法》,情節嚴重更恐構成免職理由,且如果構成刑事罰責,更應移送檢方偵辦,已不是單純的申訴性騷案。許宗力任司法院長逾7年,司法行政管理,似乎無法杜絕失職法官一再闖禍,這牽動人民對司法的敬重與信賴,理應快刀斬亂麻,火速整頓,並找出務實解決之道,別讓性平教育淪為司法院作秀的口號。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參審,盼挽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但目前大多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及懲戒案,仍由職業法官審理,在法官涉性騷擾案件頻傳的MeToo事件中,曾經或是有可能被問題法官審理到的案件,難免重新被檢視,司法公信力又將再受打擊。
南北2法官涉助猥褻少年的狼社工 懲戒法院重判免除法官職務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被指包庇某兒少安置機構的林姓前主任猥褻少年案,出具認知有誤且對林有利的法官意見書,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則因姜麗香的告知而知悉林涉案後與對方不當接觸,懲戒法院今天審結姜、侯兩法官懲戒案,將姜及侯各重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還可上訴。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被指不當接觸涉案的林姓安置機構主任,懲戒法院重判免職。(圖/翻攝網路)本案源起某少年在2019年至2020年在安置期間遭林男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少年告知伯父及社工後,被林男知悉,林逼迫少年寫澄清書,少年不從遂遭林嫌毆打,期間雖大喊救命,竟無人理會,少年伯父將此情告知保護官,保護官告知姜麗香案情。姜麗香隨即透過侯弘偉取得洪姓保護官的聯繫方式,並委託洪先行協助訪視少年,洪訪視後並不相信少年說詞,但另名保護官及社工協助下訪視少年,並製作輔導紀錄陳送姜麗香,也主動傳訊告知見少年身上有傷,但姜麗香並未公平審酌所取得之資訊,擬具決行意見及法官意見書,表示個人不贊成通報。侯弘偉法官在2020年8月25日知悉本案後,陸續與林男傳遞訊息,或予以寬慰,或附和林的律師意見,其自林男接收無論是辯論意旨狀或某安置機構簡報資訊,均已直接觸及刑事案件之事實核心攻防,形同給予法律諮詢意見,顯失法官應謹守之交友分際。全案經媒體批露後,引發喧然大波。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為姜麗香、侯弘偉、洪姓前主任保護官等3人,均有違失,因此分別對3人提出彈劾。其中姜麗香、侯弘偉涉案部分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今天作出判決。侯另將保護官通報內容雷同之訊息告知林男,侯另涉洩密罪部分,已遭檢察官以涉嫌洩密簽分他案偵辦。
立院三讀考院組改案、法官法修正案 法官職務法庭審理過程將公開
立院今天三讀通過考試院組織法等修正案,正式啟動組織改造。這此的組改相關修法是為配合立法院去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從今年七月一日開始,公務人員退撫將採行新制(個人專戶制),因此進行相關法律調整。此外,立法院院會今天另外三讀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這項修法是配合2020年已經修正通過的《公務員懲戒法》、將公務員懲戒案改為公開審理規定,一併修正法官法,明定法官職務法庭審理案件從原本均不公開的規定,改為應公開審理,以落實司法審判的公開透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包含「考試院組織法」、「銓敘部組織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等3項修正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的立法,以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的廢止法案。上述修法是為因應考試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以及配合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即將實施而修正。未來考試院的二部二會架構將調整為「二部一會」,退撫基金監理會業務整併至銓敘部,並成立監理司,職掌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儲金監理業務,退撫基金管委會也將改制為局,採局長制。立院今天同時通過的法官法修正案還規定,未來職務法庭審理案件,雖應公開法庭行之,但如果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所涉個案的處理程序依法律規定不公開」、「涉及法律規定應秘密的事項」、「當事人聲請不公開,法院經聽取他造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或輔佐人的意見後予以許可」等4種情形之一者,則不在此限。
石木欽懲戒案二審改判撤職 停止任用1年全案確定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翁的官司訴訟期間,石的兒子卻買賣翁的公司股票,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將石判罰俸1年共354萬多元,上訴後,第二審廢棄改判撤職。全案確定。石木欽懲戒案,懲戒法院第一審經參審員共同審理後認為,石到任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2008年透過妻子以兒子名義購買翁茂鍾所經營控制的聯亞公司100張股票,並在2016年陸續售出,但這期間翁有多起 民刑事官司爭訟中。第一審審酌石木欽違失行為的動機、所生的損害或影響等,在適用法規的懲戒處分種類有限的情形下,只能依修正前《法官法》處以法定最重的罰款處分,判罰月俸1年。石離職前月薪29萬5735元,共判罰354萬8820元,第二審改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
司法醜聞關鍵證人翁茂鍾 「心臟病」手術告假未出庭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監察院聲請合議庭迴避審理遭駁回確定後,合議庭9月14日下午2點繼續審理,關鍵證人翁茂鍾昨晚臨時向合議庭請假,表示他因心臟病住院準備進行手術無法到庭。目前庭訊進行中。這起矚目案件,原訂將傳喚證人黃泰鋒、楊永成、翁茂鍾到庭,不料證人都因故未到庭。另翁茂鍾因案判刑確定獲准易服社會勞動,卻與負責執行員警勾串在工作日誌造假,9個月即執行2196小時,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後,日前台南地方法院將翁茂鍾有期徒刑2年2月。
司法有內鬼?官集體風紀案明開庭 石木欽蒐證提告
富商翁茂鍾引爆法官集體風紀案,遭移送懲戒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認為,司法院有「內鬼」洩密給特定媒體「排除異己」,他對院長許宗力、大法官呂太郎等人提誣告等刑事自訴,台北地院明(18)日將開庭。上月司法院、法務部公布法界醜聞的調查報告,司法院更將6名前法官移送監察院,年後石與司法院的恩怨情仇,仍將持續延燒。石木欽昨受訪表示,他要講的話案發後都說過了,委任律師在法庭表達的也是同樣訴求,他認為司法高層有人不法操弄,及洩漏應祕密的資訊給特定媒體,意圖詆毀他名譽,且藉此影響外界對他的公正客觀判斷。司法內鬼風波從2019年9月傳開,當時司法院針對翁案內部調查,石遭約談後,向蔡英文總統請辭獲准,之後尚未送交人審會的內部調查報告,竟外洩給特定媒體,讓石氣得跳腳並蒐證提告。石指控,當年9月6日司法院正副院長人在國外,時任祕書長的呂太郎代理期間,將新祕書長人事洩漏給特定媒體,此外又提供資料給記者,在人審會前將司法院對他的調查案情,鉅細靡遺系列報導。石還說,呂曾打探他承審的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進度,但呂否認,反指石擔任司法首長,卻因自身案件而接連抹黑、戕害司法形象,他深感痛心遺憾,籲請石自重,雙方隔空口水戰。未料,司法院洩密案未因此停歇仍持續延燒,之後政風單位對多名法官內部調查報告又外流,甚至司法院公布涉案法官的記者會資料,提前被同家特定媒體揭露,連資料誤載之處都一樣,證明確有司法高層涉洩密。先前同婚、軍公教年改等多起釋憲,大法官公布解釋前,同樣有司法高層涉嫌洩密給特定媒體。法界人士認為大法官宣判前洩密,已涉刑責,政風單位卻遲遲未調查,質疑是否因懼怕大法官,不敢查辦。石也提自訴,指控院長許宗力、大法官呂太郎及政風室主任沈明倫誣告,北院原裁定駁回,石抗告後,高院認為,北院未開庭訊問也無調查卻逕自駁回,違背法定程序,撤銷發回,北院訂18日開庭。石主張,司法院調查報告登載的內容不實。另外僅以他返回台南奔喪,基地台與翁同在台南,事實上沒見面,但司法院卻認定他提供對方法律意見,許等人涉及誣告及公文書登載不實等罪。
12參審員首次公開審理 前檢察官王全中懲戒案
前年辭職參選立委的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因任職檢察官期間違法替胞妹擔任代理人及辯護人遭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改以參審新制後,今首次公開審理此案,王全中稱沒有影響司法公信力,也沒有執行律師職務,審判長諭知2月1日宣判。王全中遭彈劾指稱他擔任檢察官時,在2012年4月間,因違法聲請於親人(妻、子、岳母等人)所涉的行政訴訟中擔任代理人引發爭議,經民眾向南投地檢署檢舉後,南投地檢署依據相關規定「促請注意」。不料,王全中未知所警惕,於2017年間其胞妹與他人因糾紛引發的誣告、傷害及偽造文書等訴訟案件中,又再度以胞妹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訴訟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並以具狀聲請交付審判等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去年懲戒法院改制後,台灣首次由非職業法官參與審判的職務法庭,12名參審員宣示就任,由參審員2人與職業法官3人共組合議庭審理法官及檢察官的懲戒案。王全中的懲戒案,職務法庭由審判長洪佳濱、高院法官汪怡君、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升星,以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丘彥南2名參審員,其中洪佳濱被捲入石木欽案備受矚目。
揮別90年公懲會 改制懲戒法院上路 3法官2參審員把關第一審
懲戒法院17日設立,職務法庭第一審由3名職業法官及2名參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司法官懲戒案;司法院從26位報名民眾中選出首屆12名參審員,但因參審員姓名、服務機關及職稱的公開涉及個資,司法院正徵詢當事人意願中。首任懲戒法院院長姜仁脩與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昨共同舉行懲戒法院揭牌儀式。許表示,民眾眼裡每位公務員都是國家的門面,每一次與公部門打交道的經驗,都影響著人民對政府的信賴,公務員是否嚴守紀律,攸關國家施政能否獲得人民認同。他說原本隸屬司法院的職務法庭,即日起改置於懲戒法院,並從一級一審制改為一級二審制。為了避免讓外界有官官相護的疑慮,新制實施讓第一審由參審員與法官共同審理檢察官及法官的懲戒案,讓人民一起監督司法。許宗力說,參審員制度納入多元觀點,來把關法官、檢察官的監督與淘汰,無論是新上路的懲戒法院,或是其中的職務法庭,都會繼續為全民把關,落實改革意旨。司法院隨即進行選任參審員的作業,參審員與國民法官挑選方式不同,不需要審檢辯一起詢問民眾後,剔除不符資格者再挑選國民法官等程序,經法官遴選委員會討論,已決定12位參審員,逐案抽2位參審,其餘是遞補人選。
替15歲以下小朋友投保 若不幸身故家屬可部分領回身故保險金
立法院即將在五月底休會,立院院會不可免俗的開始法案大清倉,僅昨天就一路開會到深夜,三讀通過20項法案,其中的保險法修正,保障十五歲以下的身故保險金,以為家人替往生者辦理喪事之用。現行現行保險法規定,死亡給付約定必須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才有效力,未滿十五歲前身故,保險公司只能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帳戶價值,防止父母幫小孩投保高額保險後謀害的道德風險。不過2018年台鐵普悠瑪號發生重大事故,十八人罹難,其中五人在十五歲以下,但受保險法限制,往生者親屬無法領取身故保險金,導致喪葬費用都無法得到補貼。民進黨立委因此提案修法,三讀後的保險法明訂,未來未滿十五歲被保險人身故,可請領不超過遺產稅中喪葬費用扣除額半數,約61.5萬元以內的限額喪葬費用。立院昨日同時三讀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改造槍刑責比照制式槍械,凡會致人於死,持有者都以較重刑度論處;為遏阻改造槍枝氾濫,也將「操作槍」納「模擬槍」管制範疇,違法製造、販賣足以造成殺傷者,最高可罰250萬元。此外,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手槍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但為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益,三讀條文將原住民自製獵槍的主要組成零件、彈藥納入除罪範圍,另訂法律管理。立院昨日同時三讀公務員懲戒案件審理法修正案,未來公懲會改名為「懲戒法院」,案件審理機制改採一級二審制,過去遭移送懲戒公務員以提前退休或遭資遣規避,修法後明訂處分生效或審理結束前,不得去職,以避免提前退休請領退休金。修法後的公務員懲戒案件審理,改以公開審理為原則,僅在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當事人聲請不公開並經許可時,懲戒法庭始得不公開審理。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水扁女婿趙建銘過去在台大醫院任內都曾因案被移送公懲會,均未公開審理,未來這類案件可能都要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