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車牌
」 電動自行車 假車牌 搶劫知法犯法!台南警官超速被扣掛偽牌遭逮 檢方偵辦中
台南市一名2線3星警官與妻子共用的BMW轎車懸掛偽造車牌,日前被自家人查獲,一開始,該名警官還一度隱瞞身分,辯稱不知情,謊言最後遭市警局戳破。原來這輛車因在高速公路超速被吊扣車牌,警官與妻子涉嫌根據自家另一輛車的車牌訂購「珍珠板偽造車牌」,掛在BMW轎車上,知法犯法,全案正由檢方偵辦中。據了解,這名警官的妻子名下共有2部車,BMW轎車因在高速公路超速遭吊扣車牌,停在住家附近路旁,疑因擔心無車牌被拖吊,竟根據自家另一輛車的車牌號碼,訂購珍珠板材質偽造車牌,懸掛在BMW轎車。永康警分局警員7月間巡邏時發現這輛BMW轎車懸掛車牌號碼與車籍資料不符,當下把假車牌拆掉帶回,回頭再回去查車時,發現BMW轎車已開走。警員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一名男子開走,循線通知車主(警官的妻子)到案說明,最後證實BMW轎車被警官開走。但警官應訊時,僅說自己是服務業,一度隱匿身分,9月被市警局查出竟是自家人。市警局10月4日第2次傳訊警官夫妻,警官夫妻解釋,懸掛偽造車牌是怕無牌車被拖吊,至於是誰購買、如何購買、誰掛的車牌,2人均行使緘默權,警方11月11日依偽造文書罪嫌將2人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雖然警官夫妻強調不知情,但偽造車牌是根據警官夫妻另一輛車的車牌號碼訂購,遭人惡意報復可能性不高,全案疑點重重。這名警官所屬單位的主官指出,這名警官平日表現正常,不知道為何會發生這種事。即使是依自家車牌訂製偽牌,不會影響他人權益,但超速吊牌在先,懸掛偽牌在後,都不該發生在執法人員身上。
微電車「未掛牌投保」今起最高罰3600元、扣車 新法懶人包看這邊
阿公阿嬤、外籍移工、菜籃族常在騎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從今天(11月30日)起,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違者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也會移置保管。以下為CTWANT整理得微電車新法的懶人包,資料參考自「交通安全入口網」、「監理服務網」,提醒民眾上路前應再三注意。小心分辨這2種車:過去稱作「電動自行車」的車款,目前已改名叫「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腳踏板、須掛牌,是以電力為主要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而「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有腳踏板、不須掛牌,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的二輪車輛。(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騎微電車上路前必須先做到:1. 投保: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無法辦理登記換照或發照。2. 掛牌:審驗合格應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違規者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其中,審驗合格車輛將移置保管,未審驗合格車輛則沒入。3. 滿14歲:未滿14歲駕駛者,將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以下行為不能做:1.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違者罰900元至1800元2. 禁止載人,違者罰300元至600元3. 未讓視障者,罰600元至1200元;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罰300元至1200元。若因不停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或死亡,罰1200元至2400元4. 損毀、汙損或變造牌照導致無法辨認,罰所有人900元至1800元,並重領牌或改正5. 未戴安全帽,罰300元6. 酒(毒)駕罰1200元至2400元;拒檢罰48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該車輛7. 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罰所有人1800元至5400元,並改回原規格(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如何領牌、規費多少錢?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時,車主應準備:1.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2. 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4. 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5. 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準備好以上資料後,可到各監理所站或到點服務場所完成「實車查核(驗車)」,並可申領牌照,微電車牌照規費為450元(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假車牌橫行!違規件數暴增4倍 交通部擬祭重罰「銷毀車輛」
國內假車牌氾濫,今年違規件數已暴增464%,影響不只是交通,還成為治安漏洞。行政院今年2度召開跨部會會議,要各部會從上游供應到下游使用,採取不敢賣、買不到、不敢用的「三不」政策。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將修法提高偽造、變造、未懸掛車牌罰鍰至3萬6000元,並得當場沒入車輛銷毀,盼本會期通過後盡速實施。公路局統計,2022年假車牌違規169件、2023年251件,2024年1至10月已達1012件。立委洪孟楷指出,今年多起重大刑案或受關注案件,都是用假車牌犯案;立委鍾佳濱則點出,罰責太輕,導致假車牌氾濫。陳世凱坦言,現在偽造技術、銷售平台日新月異,另隨著被扣牌數字提升,民眾車牌被扣又希望繼續用車,就可能會買假車牌。立委林俊憲批評,假車牌不是今年才變多,而是去年就增加,2022年嚴重超速1萬5550件、2023年嚴重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暴增為6萬2516件、2024年1至8月為5萬6900件,既然嚴重超速要扣牌,也要檢討各路段速限合不合理。公路局與關務署合作,加強貨品輸入查核,並請網購平台下架產品。另有巡查機器人每日巡視,一旦發現疑似賣假車牌就通報給執法單位。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正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號牌及其他未懸掛號牌者的罰鍰額度上限,從現行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不只罰駕駛也罰車主,並增訂當場沒入車輛及銷毀。此外,近來頻傳無照駕駛釀死傷車禍,據統計每年平均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約3.9萬件為未成年,占逾1成。交通部表示,著手修法重罰,無照駕駛最高罰3萬6000元,致人死亡終身禁考。
新北三重爆警匪追逐!駕駛拒攔查警開7槍 副駕腹部中彈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今(14)日下午4時許驚傳警匪追逐,員警巡邏發現可疑車輛,車上有2名男子,其中20歲駕駛拒絕攔查逃逸,員警先對空鳴槍2發,但駕駛試圖朝警方衝撞,因此員警緊急對車輛連開7槍制止。20歲駕駛當場被逮捕,而副駕駛的20歲男子是詐欺、個資通緝犯,腹部中彈已送醫。全案仍待進一步調查。警方指出,14日下午4時許,員警在巡邏時,於三重中正北路和蘆洲交界處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懸掛車牌與車身不符,上前攔查時對方卻加速逃逸,因此員警先對空鳴槍2發警告,同時呼叫其他警力一起圍捕。在車輛逃逸至重新、重陽路口,對方還試圖衝撞圍捕的警方,為制止車輛員警立刻連開7槍還擊,使副駕駛上的20歲朱姓男子腹部中彈,已送醫治療,而林姓男駕駛則被當場逮捕。中彈的朱男為詐欺通緝犯,他們拒檢的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沒打方向燈被攔!吊牌車上竟還有牌 警逮男掛假車牌
北市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員警日前擔服勤務時,發現一輛汽車行駛時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因而將駕駛攔下,未料卻發現該車車牌早已被吊扣,但該車被攔下時卻掛有車牌,仔細看後發現該車牌儘管同樣為鐵製,但外觀粗糙明顯有異,送監理站鑑定後確認為假車牌,事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涉嫌偽造文書罪將車主送辦。據了解,派出所員警日前行經博愛路、寶慶路口時,發現前方一輛汽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而上前將駕駛攔下,不過員警在盤查過程中卻發現,29歲的熊姓駕駛先前因超速被吊牌,但該車卻仍懸掛車牌。熊男見狀指出,自己因未繳罰單因此也未將車牌一併繳回,但警方經查後仍覺得該車牌有異,當即將車牌扣下並送往監理站查驗,果然確認該車牌為假車牌,當即通知熊男到案說明。熊男到案後見東窗事發,這才坦承自己因車牌被吊扣後,無牌無法上路,只好前往電商平台購買與自己車牌同樣的假車牌上路。全案後續也依照偽造文書罪將熊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汽車牌照為公路監理機關所製發,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或不依規定懸掛車牌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將觸犯刑法第210及216條規定可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
交通新制11月30日正式上路! 微電車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今(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電車緩衝期的最後期限,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車主使用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除面臨罰鍰外,車輛也將被沒入。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款,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避免因逾期而遭罰。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截至今年8月15日止,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寬限期結束後,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盡速完成領牌程序。台東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嚇壞民眾!無牌車「街頭鳴空氣槍」 男落網竟辯:驅趕野狗
嘉義縣大埔鄉日前驚傳槍響聲,1名男子開車到中途竟往天空鳴槍,巨大聲響嚇壞路邊民眾,所幸未造成傷亡或財物損失,警方獲報立即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迅速鎖定男嫌後,隨即前往住處將他逮捕,並查扣長槍及短槍各1支,男嫌供稱開槍是為了驅趕野狗,但警方研判具有殺傷力因此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中埔分局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有男子駕駛無牌轎車在光天化日下亮出1把槍,並朝天空鳴槍擊發,由於該車未懸掛車牌,員警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過濾犯案車輛,並向嘉義地方檢察署及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隨後警方於24日持搜索票前往犯嫌住處查緝,當場逮獲男嫌,並查扣1支長槍及1隻短槍。警方說明,男嫌聲稱鳴槍是為了驅趕路邊野狗,並無傷人意圖,雖然他持的槍枝為空氣槍,但經警方判斷已具殺傷力,隨即將他帶回偵訊,全案訊後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警方也表示將向上溯源,繼續清查男嫌是否涉犯其他刑案,同時呼籲民眾切勿非法持有或使用槍枝,如若發現可向警方聯繫處理。
掛假車牌趴趴走!警逮逃兵毒蟲 他拒不配合仍栽了
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8日巡經忠孝東路四段執行守望勤務時,發現一輛小客車上的車牌有異,經查後疑似為懸掛偽造車牌,當場將車輛攔停,更進一步發現22歲的郭姓男子不但逃兵還是通緝犯,其因販賣毒品遭判刑5年,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22歲的郭姓男子日前駕駛車輛在路上跑,卻被警方眼尖發現其懸掛車牌疑似為偽造車牌,上前進一步攔停後果然確認郭男所駕車輛為AB車,郭男這才坦承因為自己的車輛逾期未檢,車牌因此遭到註銷,並在臉書社團上買了假車牌懸掛使用。由於郭男在查證過程中態度相當不配合,警方將郭男帶回查證時,也意外發現郭男為新北地檢發布之通緝犯,其不但是逃兵,還因販賣毒品遭判刑5年,並在附帶搜索時於郭男身上查獲愷他命1包及折疊刀一把。全案後續依偽造特種文書、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行使偽造車牌行為人,除當場開單舉發外,並依涉偽造特種文書罪移請檢察署依法嚴辦,警方將持續針對是類案件加強打擊掃蕩,消弭潛在危害,有效維護社會秩序並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車牌超速遭吊扣半年!男網買壓克力假車牌 第一天掛就遭逮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取締違規停車時,發現一輛汽車違停,上前攔查後寄意外發現該輛汽車所懸掛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將車主函送法辦。初步了解,警方日前於南港軍人公墓周邊取締違停車輛時,發現62歲的范姓男子於紅線上違停,當場準備依法舉發,孰料卻在查證車籍資料時,發現查無該車牌號碼,因此意外發現范男所懸掛之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使用偽造之牌照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車牌另依違反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扣押。范男事後也坦承自己懸掛偽造車牌,起因為其超速違規,遭吊扣車牌6個月,但其平時工作及生活均仰賴汽車,才會上網訂購壓克力製造偽造車牌懸掛,孰料才剛掛上第一天,就遭警方查獲。全案訊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車主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有關於網路販售偽造車牌部分,警方也將持續溯源追緝。南港分局呼籲,車牌屬於「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為杜絕假車牌流竄影響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絕不姑息,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購買或使用偽造號牌以免觸法。
特斯拉「時速20km」上國道 警到場傻了!龜速男「抱氣球狂吸」喊:車子沒電了
國道1號南向92公里新竹竹北路段今(28日)凌晨驚見一輛「龜速」特斯拉,一名30歲范姓男駕駛疑似精神萎靡,竟在國道上以「時速20公里」的速度慢慢開,國道警方獲報後到場了解,一看才發現原來該車輛已經被吊扣車牌,除了依法開罰外,范男也被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據了解,范男於今天凌晨4時許駕駛特斯拉行駛在國道1號上,但范男不僅以「時速20公里」龜速慢行在車道中線,甚至一度突然停車阻礙交通,民眾看不下去檢舉反映,國道警隨即駕駛巡邏車趕抵現場查看,發現范男抱著一顆氣球自顧自地吸食氣體,警方敲窗出聲喝止,范男還一臉恍惚辯稱「車子沒電了」,員警進一步追查得知,該車輛日前因違規超速已被吊扣車牌。警方表示,對范男實施酒測後,並未發現酒駕情事,但該車慢速駕駛、無故停車已影響行車安全,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6千元至3萬6千元罰鍰。另外,針對未懸掛車牌上路,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以新台幣3千6百元至1萬8百元罰鍰,並將違規車輛查扣沒收,至於駕駛范男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不過范男吸食的氣球是否為笑氣或其他氣體,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開賓士拿柴刀」搶清水郵局 43歲男曝犯案動機…警揭2小時破案關鍵
南投縣鹿谷鄉清水郵局今(26日)上午發生搶案,43歲黃姓男子持柴刀闖入郵局,砍傷與壓制63歲劉姓經理威脅搶劫,並在劉男趁隙脫逃後投擲易燃物縱火,再衝回未懸掛車牌的賓士逃逸。黃男逃亡僅2小時就在日月潭落網,偵訊時向警方供稱因投資失利,才鋌而走險搶劫。黃男在日月潭旁落網。(圖/翻攝畫面)據悉,黃男當時戴口罩、穿深色夾克、著長褲進入郵局後,便持柴刀壓制正在整理郵包的劉男,並大聲威脅要搶劫。之後見劉男掙脫,就朝局內辦公室丟擲易燃物,再跑回自己名下但事先拆下車牌的黑色S Class賓士車逃逸。黃男在郵局內縱火。(圖/翻攝畫面)由於案發地點為郵局,一旁還是活動中心,現場人員眾多,搶案發生時不少民眾目睹及驚呼「搶劫」、「殺人」,還有人在歹徒逃逸時拿手機錄影。警方也依據民眾拍攝畫面、調閱監視器與查出車牌號碼後,利用手機定位循線在日月潭竹石公園逮捕「重新掛回車牌」的黃男。黃男接受訊問時坦承,自己因為投資失利,才會鋌而走險犯案,但搶劫因經理掙脫沒有得逞。不過其詳細確切的犯案動機及縱火過程,仍有待員警進一步釐清。 劉姓經理被砍傷。(圖/翻攝畫面)另外,劉姓經理雖成功逃脫,但過程中頭部、背部有多處撕裂傷及瘀傷,所幸送醫後沒有大礙。消防局則表示,上午10時許接獲通報後,灌救約20分鐘才撲滅郵局內火勢。
闖清水郵局搶劫縱火!「無牌賓士男」日月潭落網…警拔槍圍捕畫面曝光
南投縣鹿谷鄉今(26日)上午驚傳郵局搶案!一名持刀歹徒闖入清水郵局,砍傷劉姓經理頭部及背部後朝局內潑灑易燃物質,全案導致經理受傷、辦公室起火燃燒。警方稍早在日月潭逮捕逃逸的43歲黃姓男子,圍捕現場畫面也隨之曝光。據悉,該名黃姓男子上午10時許衝入清水郵局搶劫,過程中砍傷63歲劉姓經理,造成對方頭、背多處撕裂傷,並在搶劫未果後跑回未掛車牌的黑色賓士駕車逃逸。所幸警方獲報2小時後便將他繩之以法。黃嫌縱火後開未懸掛車牌的賓士逃逸。(圖/翻攝畫面)從現場畫面可見,把車停在日月潭朝霧碼頭附近的犯嫌,遭近10名員警包圍喝令「頭、手深出窗外」,車頭旁員警更已舉槍戒備;黃男見狀選擇配合指令,隨後遭警員上銬逮捕,目前正接受偵訊調查。黃男被員警團團包圍。(圖/翻攝畫面)此外,由於案發地點為郵局,一旁就是活動中心,現場人員眾多,搶案發生時不少民眾大喊「搶劫」、「殺人」,還有人在歹徒逃逸時拿手機錄影。警方也依據民眾拍攝畫面,循線逮捕「重新掛回車牌」的黃男,之後也會押送他重回現場模擬。至於黃男是否搶劫得逞,郵局表示仍要待清點確認;劉姓經理雖有多處撕裂傷、瘀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另消防局上午10時許接獲清水郵局遭人縱火後,出動灌救約20分鐘才撲滅火勢。
糗了!大學生凌晨囂張「翹孤輪」20多秒 影片遭外流被逮下場出爐
新北市有群大學生於30號凌晨2點多,騎車路過八里區龍米路時,其中有位林姓男子囂張在街頭「翹孤輪」,且機車車牌還拔掉,疑似想要躲避查緝,友人甚至高調錄影將全程PO上網。豈料遭到外流,警方發現後,立刻沿路調閱監視器,迅速逮捕林嫌在內的共5人到案,如今警方針對未掛車牌、危險駕駛最高可罰4萬6800元,再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此案發生在30號凌晨2點多,地點在新北市八里的台15線,影片中身著藍衣的林姓騎士正與三五好友夜遊,當時林男疑似想要躲避查緝,騎著未懸掛車牌的機車,囂張的在街頭「翹孤輪」至少20多秒,在經過3個紅綠燈後,才恢復正常行駛,且一旁友人還全程嘻笑拍下過程,甚至高調PO上網,豈料影片被外流到「社會事影音平台」。蘆洲分局看到影片後,主動偵辦,並於31日上午8時許,帶回林嫌在內的5人到案,其年紀都在18至22歲,目前尚有1人還未到案,警方也將通知他到案說明。警詢後,警方針對林嫌刻意拆除車牌行駛,處3600元以上1萬08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牌照,至於危險駕駛部分,處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再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BMW男上演國道「玩命關頭」追逐砸車 竟無照持毒下場慘
國道1號台南大灣交流道南向出口匝道,前(13日)下午驚見BMW與奧迪車上演真實版玩命關頭,結果演變成一場5車連撞的嚴重事故,事後警方調查發現,22歲的BMW駕駛廖男和23歲的奧迪駕駛張男皆無照且危險駕駛,張男竟還被持有k他命並使用偽造車牌,昨(14日)2人已被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事件始於13日下午,BMW與奧迪在國道1號上發生激烈衝突,雙方在道路上飆速競逐一路相互飆速較量,最終在台南大灣交流道廖男成功攔截張男並發生碰撞,廖男竟下車用球棒猛砸奧迪車擋風玻璃,不慎波及了附近3輛無辜的車輛,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將相關當事人帶回進行偵訊。這場車輛追逐引發國道上5車連撞事件,造成嚴重的交通阻塞,警方花了1小時才成功排除現場,使交通恢復通暢,調查中,國道第四警察大隊發現張男持有毒品k他命並懸掛偽造車牌,訊後將依《毒品危害防制》、《使用偽造特種文書》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廖男則依《危險駕駛》、《妨害自由罪》、《傷害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此外,交通違規方面,警方根據相關法條對廖男和張男分別開出了無照駕駛、危險駕駛、未懸掛車牌、使用偽造車牌等分別被罰款3張和5張罰單。警方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如發生糾紛民眾應循由理性溝通、平和處理的方式解決,一時的衝動或是不理性的舉動都有可能會因而誤觸法網,或撥打110報案及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警盤查違規車驚見槍 車上男子狂逃仍遭逮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34歲洪姓男子,昨天(22日)中午12時,將車違停在大觀路二段一處巷口內,自己則在車上呼呼大睡。民眾發現,向警方檢舉違停,警員立即前往處理;抵達時,發現洪男腿上放有槍枝,馬上請求支援,洪男突然驚醒,立即開車逃逸,在重重警力包圍下,最後仍難逃法網。警方盤查違規車輛時,赫然發現洪男大腿上有把槍。據了解,洪男當時為了逃脫,從新北板橋大觀路二段一路往南雅南路一段逃逸,直到擦撞到兩台機車、兩台汽車後,洪男才棄車徒步往巷內逃逸,但在警員重重包圍下,將其壓制逮捕,並返回車上查獲空氣槍1把、安非他命1包,並發現所懸掛車牌為他車所有,訊後,警方依毒品罪移送新北地檢署,而懸掛他車車牌及逃逸違規,將再另行究責。警方在車上搜出安非他命及吸食器。板橋警分局表示,「安居緝毒」為警方當前重點持續工作,將持續掃蕩毒品犯罪,全力打擊販毒集團不法犯行,以淨化社會治安,建構市民安心之生活環境,並呼籲毒品影響社會治安甚鉅,輕則傷身害命,重則造成家庭破碎、社會動盪,民眾應遠離毒品,勇於向毒品說不,珍惜生命及家庭,以免遺憾終身。
一男一女不滿超車不成 竟攔停他人還砸車洩憤
日前,中國大陸海南三亞警方獲報稱有人在高速公路上砸車。據悉,當天民眾駕車時突然有輛無牌車想從其右側超車但失敗,這讓無牌車上的兩人十分不滿,他們從應急車道超車攔停民眾,隨後兩人下車對被超車的民眾車輛又打又砸。事後,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兩人十五日,並罰款一千人民幣;此外兩人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且非緊急情況下使用應急車道,外加未懸掛車牌等違法行徑遭到交警支隊處罰。
6屁孩掛偽造車牌還無照 警開18張罰單罰13萬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員警今年8月中旬,在苗栗縣苗栗市英才路攔查一輛未懸掛牌照機車,更發現機車置物箱內有1面塑膠車牌,並查出吳姓少年等6人,涉嫌無照駕駛、使用偽造牌照,以及牌照吊扣期間行駛道路,警方依法共開出18張罰單、合計處罰13萬3200元,5日也依涉嫌偽造文書印文罪將6名少年函送苗栗地方法庭。根據了解,員警當時在英才路旁人行道發現1部機車故意將車頭向外,跟其他車輛有所不同,上前查看發現車輛沒有懸掛車牌,並在該部機車置物箱發現1面塑膠車牌,而且還印製號碼、有3顆梅花圖樣,但查驗該車牌照仍在吊扣狀態,驚覺案情不單純。警方指出,該塑膠車牌幾乎與監理單位核發車牌毫無差異,但向監理單位查核後發現,其號碼根本是未來式車號,明顯是偽造車牌,並追查出16歲吳姓少年擅自將媽媽被吊扣牌照的機車騎走,還借用給其5位友人到處騎車。苗警也成立專案小組,經過調閱路口監視器比對,發現該部機車多次懸掛偽造塑膠車牌出現在苗栗市各大路口,隨即傳喚吳姓少年等6人到安說明,除依涉嫌違反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函送苗栗地方法院偵辦,也對吳男等6人各依法開出無照駕駛、使用偽造牌照及牌照吊扣期間行駛道路等18張違規單,共開罰13萬3200元。苗栗縣警局長陳武康表示,警局將持續要求員警落實執行勤務,加強盤查可疑人、車,同時提醒同仁執勤安全絕對是第一要務,在執行各項勤務時,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覺,隨時注意民眾異常舉止,以因應各種突發狀況,對於挑戰公權力的歹徒我們絕不寬貸,一定追究到底。
電動自行車「強制車險」出爐 保險局:新車須一次保足五年近兩千元
65萬輛無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預計今年11~12月開始,須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及領取牌照,藉此將有助於因該車事故所造成傷亡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以及有投保強制車險之車主可將其應負之賠償責任,於強制車險之理賠範圍內移轉予保險公司承擔,以減輕自身負擔。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12日)表示,金管會配合6月15日修正公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簡稱強保法),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視同為機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等5項子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內依法辦理預告60天,並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完成配套措施,將在年底前與交通部共同宣布修法後的施行日。林志憲表示,目前市面上領取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達60幾萬輛,但並非每一輛車都已上路,但約計每年有8萬輛新車上路,因此這次強保法的修正案施行時,對於已行駛道路的舊車會提供「2年過渡期」輔導投保強制車險的時限,鼓勵車主盡速辦理保險作業,不會立即就未投保車主給予罰款。但在新車者,民眾就須與現行一般機車族,需要同時完成強制車險投保,才能領取行照與牌照;另外會就6個月內未投者者予以處罰註銷牌照。保險局也會與產險公會、產險公司研議,比照汽機車保險等提供網路投保服務。林志憲指出,考量電動車的電池使用期約3~5年,因此將就「新車」一次投保為5年,主要是5年期保單可減少投保、續保作業等附加費用成本,以一年保費539元,5年期保費1,990元,平均1年保費僅400元,可減輕民眾負擔,且可避免民眾因保險中斷而遭處罰750~1500元、註銷牌照;另考量保險期內若因電池等因素車輛報廢時,保險公司可予退費之機制。舊車則依其已使用年期,保險期間為一至五年。車主於保險期間屆滿,考量其車輛尚可使用狀態,辦理續保時,保險期間至少為一年;譬如說,使用年期一年以上未達二年者,保險期間至少為四年,依此類推,但保險期至少以一年期計算。立法院今年4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道路上常見的無牌照電動二輪車,明確定義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確定全數須納管,除應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也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禁止未滿14歲者駕駛;新法施行2年內,應依規定領用、懸掛車牌,逾期違反者,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3縣市員警爆發集體貪污 新北檢聲押員警業者14人、交保12人
新北、桃園、新竹三縣市員警驚爆集體貪瀆重大風紀案件!檢警調政風查出跨縣市多名警員涉嫌收賄,與租賃、代檢業者合作,開立假紅單,讓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再利用重新領牌的手法讓車輛得以重新上路。新北地檢署昨天(21日)指揮警調政風人員,搜索4個分局6家派出所和汽車代檢廠業者,約談包含9名警員在內的38名被告,以及41名證人;經漏夜偵訊,目前已聲押14人,上午7點半解送新北地院,另有12人交保。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為陳姓等14名員警、業者涉嫌收賄、圖利、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且部分犯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而向新北法院聲請羈押,其餘12名監理站檢驗員、代檢廠檢驗員、代辦業者則以3到10萬不等交保。新北市警局表示,去年10月1日接獲民眾檢舉,隨即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發現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5名警員,疑似配合代辦業者大鑽交通法規漏洞,讓吊扣牌照車輛違規上路,把調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再重新領牌讓車輛得以重新上路,避免車輛無法使用,未懸掛車牌告發案件達800多件。
高雄小北百貨遭搶2萬多元 警鎖定全力追緝中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上小北百貨,今天凌晨3時45分許,1名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男子,手持疑似手槍喝令店員交出櫃檯現金,店員心生畏懼交付2萬餘元及2條香菸交給歹徒,歹徒得手後騎機車揚長而去,警方正追緝搶匪。小港警分局偵查隊長范振家表示,今天凌晨3時45分許接獲分局轄區漢民路上五金大賣場員工報案,稱該賣場遭1名歹徒,疑似持黑色長條兇器恐嚇店員,並將收銀機現金約新台幣2萬元紙鈔,及櫃台2條香菸拿走,得手後逃逸。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至現場採取相關跡證,全力調查。偵查隊長范振家指出,經查看店家監視器,歹徒疑為1名年約30歲的年輕男子,身戴安全帽,進入大賣場內恐嚇取財,得手後騎上未懸掛車牌的機車逃逸。分局成立專案小組,沿路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後,已掌握特定對象並報請檢察官指揮,積極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