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故意對...
」 虐童 傷害罪 台南 彰化 保母
北捷逼讓座白髮嬤連女童都不放過「還拿雨傘敲」 北檢起訴了
8月29日台北捷運發生肢體衝突事件,73歲的曾姓老婦疑不滿「Fumi阿姨」坐在優先席上,於是不停用手中的袋子打他,最終被其當場踹飛,影片也隨之在社群上瘋傳。不過,曾婦實際上為慣犯,曾於去年(2024)2月4日在捷運上用雨傘敲打未成年的女童,被女童母親提告,全案於今(11月10日)偵結,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起訴。8月29日社群媒體Threads上瘋傳一部影片,內容為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開往淡水方向的列車上,車廂內座位未滿的狀況下,曾婦以「東西很多,想掛在旁邊」為由,堅持要坐在「Fumi阿姨」所坐的優先席座位上。曾婦見「Fumi阿姨」不讓,便開始用手上的包包揮打對方。「Fumi阿姨」不堪其擾,先是將手上的提袋交給鄰座保管,隨後便用右腳往曾婦的包包上猛踹一腳,曾婦也被他精準地踢飛到對面的座位上。事後曾婦被起底不僅是慣犯,更是竊盜通緝犯,將其踹飛的「Fumi阿姨」更是一夕爆紅,搖身一變從僅有幾百追蹤的路人,化身擁有8.6萬追蹤的IG網紅。事實上,曾婦過去不只一次在捷運上騷擾乘客,2024年2月4日下午,在搭乘捷運中和新蘆線列車,並在列車行至民權西路站時,曾婦也因不滿未成年的女童乘坐博愛座,於是便拿雨傘敲打其右腳,導致女童右側小腿鈍傷。女童母親事後至中山分局提告,全案於今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對曾婦進行起訴。
3月女嬰遭猛搖致失明、腦萎縮 冷血保母遭判7年半定讞
2019年保母謝旻燕在照顧僅有3個大的李姓友人之女時,因為猛力搖晃女嬰的頭部導致其最終雙眼失明、發展遲緩。最高法院今(10月27日)判決出爐,法官考量謝女否認犯行,且拒絕與被害人進行和解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判處7年6月徒刑,全案確定。案件發生於2019年1月28日至2月13日期間,謝女因疏於照顧,導致女嬰身上出現瘀傷等,而2月19日,謝女明知女嬰僅有3個月的大小,但仍對其猛烈搖晃,女嬰也因此有虐性頭部創傷,並導致其出現疑似癲癇、意識不清等症狀,最後由謝女丈夫返家後驚覺有異狀才將女嬰送醫,女嬰也因此腦部萎縮、雙眼視力減退至0.02以下、發展遲緩。一審法院認為謝旻燕否認犯罪,拒絕和解與賠償,且未向家屬道歉毫無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二審法院則認為原審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有誤,改以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謝旻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並就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再上訴三審後於今日駁回,全案定讞。
水管插肛灌水、拎窗威脅丟高樓 惡魔父母虐2歲兒3月致死超殘忍行徑曝光
台南市2歲謝姓男童2023年10月因昏迷而被送醫,最終仍因傷重身亡,而院方發現男童身上遍體鱗傷而通報警方,警方調查後驚覺男童謝姓生母和陳姓生父多次對孩子施暴,陳男更曾以蓮蓬頭水管插入孩子的肛門灌水,還將他拎出高樓窗戶外威脅丟下去,殘忍行徑令人髮指,台南高分院26日維持一審判決,判處謝女2年、陳男1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男童年幼時就因通報遭虐待,2022年4月開始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2023年7月結束安置返回原生家庭,與生父生母和姐姐一同住在台南市某間平價飯店,這卻是他噩夢的開始。陳男有吸毒惡習,還多次對孩子施暴,不僅以棉繩綑綁孩子手腕,還以蓮蓬頭水管插入其肛門並灌水,並徒手捏男童的生殖器,甚至將抓住男童的領子拎到高樓窗外威脅丟下,更數度以熱熔膠條對孩子毆打凌虐,連續暴行男童全身遍體鱗傷,惡劣行徑令人髮指。而謝女明知陳男施虐卻沒有加以阻止,還縱容陳男行為,甚至也曾綑綁孩子手腕4次,更2度搧其臉頰,陳男也因此越發肆無忌憚,2023年10月又再次重擊男童腹部導致孩子昏迷。謝女當日晚上下班回家,發現孩子沒有反應,這才將他送醫救治,院方發現孩子腹部鈍傷、肝臟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流至腹腔內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經救治後仍不幸身亡,院方驚覺孩子遭到虐待並立刻通報,檢方調查後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起訴謝女和陳男。一審認為,陳男長期家暴且持續吸毒,還妨礙社工訪視,並以管教之名反覆施虐,判處陳男18年有期徒刑,陳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26日駁回並維持原判,謝女則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7歲童上課還在外玩耍 導師暴怒脫褲抽打臀部「遭判刑6月定讞」
新北市何姓前國小教師因2022年不滿7歲蘇姓學童上課鐘聲響後仍在教室外玩危險遊戲,被其他班級導師帶回教室,一時氣憤,竟當著全體同學面前,脫下蘇褲子,以塑膠條抽打蘇童臀部,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9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雖認為何體罰作法可議,犯後無悔意,但考量何在教導與照顧學童上仍有相當付出,不能因本案而全盤抹煞,22日改判何徒刑6月確定,希望給予何易服社會勞動,免予牢獄服刑機會。判決指出,何曾是新北市某國小教師,並擔任導師,2022年12月19日第三節上課時間,不滿蘇童及同學羅童在上課鐘響後還在教室外玩危險遊戲,未即時進入教室,並由其他班級導師帶回教室,竟在教室講台前強行脫下蘇童的外褲及內褲,並使用斷裂的呼拉圈硬質塑膠條抽打蘇童臀部1次,致蘇臀部瘀青。一審審理時,何否認犯行,但法官依據蘇童及同學證述,依傷害罪判處何男徒刑9月。案經上訴,高院審酌何沒有前科,僅因不滿蘇童於上課時間仍在教室外遊玩且由他班導師帶回教室上課,貿然傷害及侮辱年僅7歲蘇童,不尊重蘇童對於身體自主之權利,並已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犯罪手段可議。高院認為,何為蘇童的班導師,自當瞭解應允許學生有犯錯的機會,縱使蘇童因本案所受傷勢輕微,且加上何始終未能正視己錯,供稱現在已經一無所有、無能力與蘇童、蘇母和解,認何並無悔意。高院認為,何因本案遭停職迄今,無法覓得其他工作,但審酌何提出他與羅童父親對話紀錄、另與蘇母等其他家長對話紀錄及該班級家長群組之對話紀錄,何對於蘇童學習情況、蘇母之要求逐一反應、回覆,另也詳細向家長說明學童在校生活習慣情事,認為何在教導與照顧學童上仍有相當付出,不能因本案而全盤抹煞,改判徒刑6月確定,希望給予得易服社會勞動機會。
暴力保育員5天虐3童50次 賠錢和解撤告免關
高雄某托嬰中心2021年間爆發虐童案,24歲陳姓女保育員在短短5天內,對3名年僅1歲的幼童又打又捏,粗暴動作多達50次,被檢方依傷害罪起訴求刑7個月以上。不過,陳女在法院審理期間賠錢與家長達成和解撤告,高雄地院近日裁定公訴不受理。2021年10月間,一名幼童回家後情緒異常、不停哭鬧、拒絕上學,,家長心生疑竇,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驚見年輕保育員陳女對孩子拳打腳踢、捏臉掌摑等行為。家長立刻向社會局檢舉,調查發現整班10名幼童中,有7人慘遭毒手,其中3人遭陳女毆打。檢警調查指出,陳女在5天內對李姓、陳姓、戴姓3名幼童多次施暴,導致幼童瘀青、挫傷。其中李姓幼童被打手4次、捏臉1次、打背2次;陳姓幼童被打手10次、捏臉6次、打腳3次;戴姓幼童更慘,被打身體8次、手11次、腿8次、屁股3次,右臉與手肘瘀青嚴重。事件曝光後,社會局要求2名涉案托育人員立刻退出現場,陳女於當天離職。陳女事後坦承犯案,檢察官認定她身為保育人員卻嚴重失職,起訴請求法院重判7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審理期間,陳女主動賠償並取得3名受害家長諒解,家長們撤告。由於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因此家長撤告後,高雄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
只因3歲繼子忍不住便溺在褲子中 24歲男抓他頭髮撞地害男童險死
桃園市24歲吳姓男子2024年6月,不滿3歲李姓繼子便溺在褲子上,竟腳踹並以愛的小手狠打男童,還抓其頭髮撞及地面,導致男童身受重傷、失去意識,其母親發現後緊急送醫才保住一命,桃園地院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殺人未遂罪等,判處吳7年10月有期徒刑。據了解,吳男在某便利商店工作,他2024年3月開始負責照顧男童,上班時會帶著男童同行以便就近照顧,而男童2024年6月25日深夜,因一時忍不住而大便在褲子上。吳男發現後情緒失控,竟拉扯男童頭髮致撞擊地面,再以腳踹並徒手毆打,將他帶回住處時再次施虐,他把男童帶進浴室內以愛的小手狠打男童臀部,並將他推倒在地。在遭虐待過程中,男童撞擊洗手台昏迷,其母發現後制止並緊急送醫,而醫生發現男童硬腦膜下出血、肝臟與脾臟損傷、左側眼眶與右側鎖骨骨折等,立刻救治才保住一命,吳男也被警方逮捕。偵訊時,吳男坦承長期毆打和傷害男童,但否認有推倒男童和殺人故意,法院則依照男童母親和舅舅的證詞,加上吳男不否認動手推倒男童7至8次之行為,認定吳推男童撞擊洗手台,造成孩子硬腦膜下出血。法院考量,男童體重僅15公斤,吳朝其身體踢踹毆打,應知此行為會造成男童頭部和許多重要器官受傷,返回住處後又再次毆打推倒,最終導致男童撞擊洗手台昏迷,足以證明吳男容任男童發生死亡結果亦不在意,犯行均堪認定。桃園地院審酌吳男為男童之主要照顧者,竟對男童施以嚴重之肢體暴力,案發後還試圖卸責並否認殺人犯意,難認具有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殺人未遂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嫌買麵包挑太久!父抓狂「狠踹4歲女、推倒2歲兒」暴走下場曝
台南43歲吳姓男子去(2024)年11月21日帶著4歲女兒、2歲兒子買麵包時,因為女兒選購麵包遲疑等問題,竟情緒失控,對女兒以掌摑臉、再腳踹,又將兒子及所坐推車一併推倒,路人見狀上前保護安撫2童及報警,警方到場將吳男逮捕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今天(14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3月,得易服勞役。可上訴。案發後,警方將吳男的女兒、兒子一起送醫院治療及驗傷,發現他的女兒左臉、前胸有紅痕、右膝、左膝擦挫傷;兒子背部、臉部擦挫傷,依現行犯逮捕送辦。吳男坦承,他對女兒掌摑臉部及腳踹,但未推倒兒子所坐推車,女兒左、右膝的紅腫傷痕不是他所踢傷。台南市政府社工及警方對吳男提出指控,並有成大醫院受理2童家暴事件的驗傷診斷書、女兒受傷照片,以及警員密錄、監視器畫面佐證,檢察官認定吳男涉及對女兒、兒子的家暴案件事證明確。檢方起訴指出,雖無證據顯示吳男涉及長期凌虐2童,也沒有通報指2童身心健全或發育已受妨害,無法認定吳男所為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依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起訴請求加重其刑。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與2童為親子關係,對身心尚未發育完整的兒童,吳男本應克制自身的情緒,以細心、耐心對待,竟僅因女兒在選購麵包時遲疑不定等問題,即以逾越父母懲戒權傷害2童,侵害2童身體,恐對於2童在成長過程中造成負面影響,依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所造成傷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得依規定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虐死1歲童小桃子判9年 惡保母再判賠740萬
台中市清水區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底遭蔡姓保母搖晃傷害致死,一、二審都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9年3月。小桃子父母再對蔡女提告民事、求償1039萬多元,台中地院判蔡女應給付小桃子父母740萬元,可上訴。蔡女2022年11月8日下午時發現,「小桃子」在她家中突然雙手癱軟、陷入昏迷,緊急開車將她送醫急救。經手術搶救,醫治近月後,「小桃子」因顱內出血併發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檢警調查,蔡女從2022年8月1日起,以每月1萬5000元受雇擔任「小桃子」的保母,竟在同年11月3日、8日對其施以外力撞擊、扭轉耳朵或持續搖晃身體,8日下午蔡女發現小桃子雙手癱軟才送醫,但最終仍不治。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後,認為女童傷勢及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起訴蔡女。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蔡女否認犯行,辯稱她有3名子女、房貸壓力,沒有傷害女童斷送工作的動機,主張無罪。女童父母痛批,幸福的1家3口就這樣破滅,身心都被掏空了,請求法官判最重之刑。全案在今年4月審結,判蔡女9年3月,上訴二審遭駁回。女童父母另提民事訴訟,包括醫療、喪葬、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向蔡女求償1039萬4880元。法官認為,醫療、喪葬費用等都有依據,另根據年齡計算,認定求償209萬元扶養費為適當,而姚父為職業軍人擔任士官長,綜合計算後應以61萬元為適當。另考量2人痛失愛女,精神撫慰金各以200萬元適當,判蔡女應給付740萬6795元,可上訴。
欠40萬卡債遭催繳!怒砸書包「直擊4歲童頭部」 幼兒園女師下場慘了
彰化1名丁姓幼兒園女老師因積欠40萬卡債被催繳,導致心情煩躁,今年2月間僅因4歲男童找不到書包,竟持裝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的書包砸向學童頭部,導致男童左側眼瞼及眼周受傷,氣得家長提告傷害。彰化地院審理後,考量丁女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丁女於民國113年2月間擔任彰化縣某幼兒園教保員及小班老師,僅因4歲男童一時找不到書包,竟基於傷害之犯意,手持男童的書包(內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砸向他的頭部、臉部,致被害人受有左側眼瞼及眼周圍開放性傷口等傷害。丁女坦承犯行,辯稱自己因為收到信用卡催繳通知,金額有新臺幣40幾萬元,當天情緒上來沒有控制好,才會做出傷害男童的行為。彰化地院認為,被告為幼兒園之教保員及小班老師,本應保護、照料班上學童,卻因個人債務問題而未能控制情緒,以重量不輕之書包砸向年僅4歲之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受有上開傷害,則被告犯罪動機及行為實無足取,造成之損害不輕。法官審酌,被告固能坦承犯行,但因未能取得告訴人及其家屬之諒解,迄今未能與被害人、告訴人達成調解或賠償其等損失之犯後態度。並考量被告前有竊盜前科,但無相類傷害前科之素行,且目前從事臨時工,月薪約2萬多元、需扶養母親之生活狀況,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惡父虐死2歲童「水管插肛、重擊腹部」 母冷血旁觀遭判2年
台南1名2歲謝姓男童被虐待安置結束後, 未料返家第1日又被32歲陳姓父親施暴,期間不僅持水管插肛灌水,甚至徒手抓生殖器長達3個月,最終導致男童腹部鈍傷身亡,43歲謝姓生母面對丈夫惡行竟縱容,後續台南地院依法判謝母2年徒刑,可上訴,針對陳男的部分則另案審理。判決書指出,謝童疑遭虐待,2022年4月26日被安置在台南家防中心,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返家後,與未登記結婚的謝母與陳父及4歲姊姊共同住在飯店,未料竟是夢魘的開始,謝童仍繼續被陳父家暴,期間以綿繩綑綁手腕、蓮蓬頭水管插肛灌水,徒手捏生殖器、手掌重擊後腦勺、橡皮筋彈射身體、熱熔膠條打手腳、窗外懸空等,陳男犯下諸多惡行長達3個月。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女外出工作時,陳男竟重擊謝童腹部,導致謝童肝臟損傷及胃破裂,流出約500毫升胃內容物至腹腔內,造成敗血性休克,謝女與陳男於當日晚間8時許驚覺小孩無動靜,趕緊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醫生檢查時發現謝童傷勢,家屬卻指稱是在浴室滑倒至浴缸溺斃,但基於謝童全身佈滿新舊傷痕及瘀青,隨後醫生向警方通報此事才曝光,後續2人遭法院裁定羈押。檢方表示,謝女和陳男不斷找理由推遲社工探訪謝童,依規定社工原先每月需家訪2次,但謝童死前3個月僅家訪2次,導致來不及挽救其性命,陳男犯行期間謝女竟旁觀縱容並未阻止,事後檢方依法起訴謝女,陳男則由檢方另案提起公訴審理。法院審理,謝女為人母親應盡保護義務,但她卻未積極帶謝童到院就醫或讓社工家訪,導致謝童受虐致死,法官考量她起初否認犯行,但偵查審理時坦承並供述陳男暴行,藉此幫助案情明朗,可見她有彌補悔悟之意,法官隨後將謝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2年,可上訴。
婆媳失和「重摔未滿月幼子」害腦傷 20歲二寶媽「產後憂鬱」求緩刑…最高院判決曝
孩子何辜!新北市20歲邱姓女子因婆媳長期不睦,於2022年多次毆打其未滿月的兒子,甚至將孩子重摔床上造成腦損傷。最高法院日前認定邱女所為惡劣,維持一、二審2年10個月徒刑。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與婆婆同住的全職主婦邱女,因婆媳長期失和的壓力,於2022年在臥室多次毆打當時未滿月的次子頭、臉,還將孩子重摔在床,導致次子於同年5月3日被送醫救治。醫師診斷嬰兒有急慢性多次硬腦膜下出血、大腦實質軟化為腦傷後腦萎縮、右額及左頂葉附近頭骨骨折、雙側視網膜出血、癲癇及水腦。檢方接獲通報後正式起訴邱女,一審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造成次子因腦傷癲癇,留下後遺症且身心發展落後同齡兒童的邱女2年10個月徒刑。邱女上訴時主張,其20歲就成為2個孩子的媽,經濟全靠老公支持,又跟婆婆長期不和、屢遭責罵,孩子出生後身體不佳,卻要同時負擔家務及照顧,導致因長期焦慮憂鬱的產後憂鬱,在沒病識感情況下一時失慮觸法。不過,邱女雖稱已在積極治療,其丈夫亦希望妻子能有改過機會,老婆入監將不利孩子成長,希望高院改判緩刑;但高院認定邱女一審判決出爐後才就醫,離案發已超過1年多,且幼子平時由婆婆照顧,無可憫及減刑之處,維持一審,不予緩刑。最高法院最終也駁回邱女之訴,全案確定。《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女學生遭霸凌!男同學拒絕道歉 母親怒打2巴掌要關30天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認為女兒在學校遭到男同學小黎(化名)霸凌,約對方碰面並要求道歉。沒想到少年拒不道歉,黃女氣不過,打了他兩巴掌,事後遭小黎提告。台南地院近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女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48歲的黃女認為女兒在學校被同學小黎霸凌,且小黎還在外頭散播不實言論,因此於2023年11月6日約小黎到當地某處廟宇前的廣場見面。雙方碰面後,黃女交涉中因不滿小黎不願道歉,掌摑小黎臉部2下,導致對方臉部挫傷。事後小黎向警方報案提告。台南檢方認為,黃女除了涉犯《刑法》傷害罪之外,也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並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法官認為,黃女因小黎不肯道歉,明知對方是少年的情況下動手,考量黃女警訊中坦承犯行以及小黎傷勢,再加上黃女為高中畢業、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受刺激、生活狀況等因素,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女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彰化4歲男童遭虐 腳潰爛「下體被剪」!黑牌保姆下場出爐
彰化縣1名4歲男童遭黑牌邱姓保母虐待,腳掌被燙到潰爛壞死、生殖器出現傷口。法院審理後,認定邱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過失傷害罪等共3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4月及2月,合併判處1年11月;邱女的黃姓男友則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據了解,邱姓黑牌保母是彰化埤頭人,離婚後與黃姓男友同居,她以假名在臉書社群,經常PO出愛孩子的貼文與訊息,加上收費1個月收費5000元,吸引許多需要保母的家長。社工訪查發現,邱女沒有合格的保母執照還隱匿真名,卻在2021年6月到8月疫情期間,前後帶過不同家庭的3個小孩;其中2名孩子家長以托育不當提告;第1起是孩子接回家後,驚見孩子全身多處瘀傷報警;第2起就是4歲男童,之後邱女又帶過1個小孩,但社工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邱女則避重就輕,推託是家長自己管教有問題。男童母親控訴,她多次透過與保母視訊想看小孩,但保母不但態度推託,有次視訊不小心照到孩子的腳黑黑的,保母卻推說是出去玩、腳玩髒了回家要洗腳,後來直接掛電話,母親覺得有異,隔天跑去保母家,對方足足過了半小時才出來。男童母親後來看到孩子全身傷痕累累,男童還對媽媽說自己的陰莖受傷,「是叔叔用剪刀用他的,腳是用杯子倒的」;後來帶去醫院治療,診斷書上面寫著「陰莖有開放性傷口、左側大腿挫傷、雙側足二度燙傷」,讓她自責又難過。法官審理後,認定邱女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過失傷害罪等共3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4月及2月,合併判處1年11月徒刑;被告黃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等3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月、2年及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父不耐3歲兒戒尿布竟綁住「小弟弟」至腫脹瘀傷 法官堅持送他去坐牢
高雄一名莊姓男子身背多項犯罪前科,出獄後獨自扶養3歲稚兒,疑似因幫兒子戒尿布時不耐煩,竟拿細繩捆綁兒子「小弟弟」,導致幼兒生殖器瘀傷腫脹,所幸被幼兒園老師及時發現,未釀成重大傷害。經高雄地院審理,一、二審痛批莊男「手段殘暴且極其危險」,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莊男與妻子婚後誕下一子,期間妻子因遭到莊男家暴,2人後來分居並離婚,莊男自2020年1月出獄後獨自照料3歲兒子,沒想到疑似為了幫兒子戒尿布,莊男竟以線繩綑綁生殖器,導致腫脹及瘀傷等傷害,直到幼稚園老師幫孩子更換尿布時才發現異狀,趕緊通報市府家防中心,由社工和督導等人送醫驗傷,同時報請警方處理。法院審理時,莊男辯稱兒子的傷勢不是他造成的,案發當下友人「輝哥」曾到他家恐嚇要求幫忙調取安非他命,他只好離家約20分鐘,期間兒子與友人獨處,他返家發現兒子的陰莖稍微紅腫,後來他有拿相片給兒子看,兒子說是友人弄的。但在偵訊過程中又改口,說是孩子自己抓的,前後說詞明顯有出入。男童母親出庭時更曾透露,曾聽莊男提及「2包尿布用完,就不會幫兒子買尿布」,懷疑莊男嫌換尿布太麻煩,才作出離譜行為。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都指出,根據莊男前妻與社工等人的證詞可知,莊男在本案發生前曾對兒子施暴,且無事證可認案發期間有人進入莊男的住處,故認定是他持不明線繩綑綁兒子的陰莖。一、二審痛批莊男身為人父,本應悉心照護兒子長大,卻造成兒子的陰莖瘀傷並腫脹,其手段殘暴且及其危險,犯後更矢口否認犯行,決定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月收入20萬水產老闆捷運站偷拍情侶被抓包 惱羞成怒痛毆高中生
去年4月,一名67歲李姓男子在台北捷運中山站服務台,持手機鬼祟偷拍一對情侶,遭一名高中生制止。李姓男子竟惱羞成怒,出拳毆打高中生,導致其左眼受傷。事後高中生報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宣布全案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李姓男子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李男去年4月25日晚間22時許,在捷運中山站服務台偷拍一對情侶時,遭周姓高中生發現阻止,隨後與對方爆發口角,竟惱羞變怒揮拳攻擊對方,導致周姓學生左眼鈍傷傷害。警詢、偵查時,李男坦承犯罪,證人表示他親眼目睹李男偷拍別人被周生制止,隨後周就被李揮拳猛揍。檢方據證述、驗傷單等,依法起訴。法官審酌李男率爾徒手傷害周生,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但未賠償周生獲得諒解,酌其自述高中畢業、已退休、退休前職業做海產、月收入約10至20萬元、離婚、育有1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高齡老父等,依刑法第277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加重其刑,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
婦人拿枯枝教訓友人4歲孫挨告 遭判拘役80天
彰化許姓婦人於去年七月受邀至朋友家中作客,期間友人的4歲孫子在旁搗亂,調皮搗蛋的性格令許婦不堪其擾,一氣之下拿起花盆中的枯木條教訓,引起孩童家長不滿,將其告上法院。經地方法院審理過後,依照兒少法、傷害罪等刑罰,判處許姓婦人拘役80天,不得易科罰金且不予宣告緩刑。據判決書指出,被告58歲的許姓婦人至朋友吳姓婦人家中聚會,在眾人飲酒、聊天的過程中,吳姓婦人家中的4歲孫子因個性頑皮,惹怒許婦,使其一時情緒失控,拿起一旁花盆內的枯枝,朝孩童的身上揮打,造成吳婦孫子左大腿及左手掌挫傷,引發孩童家長不滿,驗傷後報警提告許婦。經彰化地方法院疏理案件後,法官認為被告許姓婦人年近6旬,為心智成熟的成年人,理應理解孩童年紀尚小,且身心靈均未發展成熟,若真有管束教育之需求,也應妥善處理及柔和溝通,不該因一時情緒上頭,而未能理性控制自身脾氣及思考,擅自傷害男童。審酌後,依違反兒少法、刑法第277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等,判處許姓婦人拘役80天,不得易科罰金,另外,考量被告至今未與孩童家長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因此不予宣告緩刑。
保母轎車內狂打幼童巴掌9下 遭判刑賠償逾22萬元
潘姓女保母前年因對幼童不滿,竟掌摑幼童9下,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3月,幼童父母提告求償,北院判決她須賠償22萬多元,可上訴。46歲的潘姓女子擔任保母,她在2022年11月15日上午7點在陪同幼童搭乘由其父母所聘用之司機所駕駛自用轎車前往某幼兒園就讀的車內,分別以右手掌摑幼童左臉頰1下及左臉頰8下之方式傷害幼童,致其受有之頭部及其他部位鈍傷之初期照護之傷害。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酌潘女犯後坦承犯行,然尚未與幼童及其父母達成和解或取得其等之諒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民事部分,北院判決,她須賠償22萬2250元。可上訴。
不滿補習班男童太吵 女助教怒打他頭要關4個月
新北市某補習班一位31歲周姓女助教,去年10月因為不滿學生男童A在課堂中太吵,直接拉他的脖子並攻擊頭部,一審遭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但檢方上訴後,二審法官判入獄4個月。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周女在新北市某補習班當助教,當時男童A是補習班學生,去年10月20日,周女因為不滿男童A在課堂中喧嘩,一時氣憤難忍,徒手拉他脖子並攻擊頭部,讓他頭部疼痛、頸部有鈍挫傷。台北地院一審法官表示,周女是助教,對A童有保護責任,卻做出損害身體健康的行為,害他受傷,心理也造成影響,這行為不可取,但她過去沒前科,也坦承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檢方上訴稱,周女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其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7年6月,而非有期徒刑5年,應不得易科罰金,原審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有誤。二審法官表示,周女犯罪事證明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罪加重處罰,原有期徒刑部分原為「5年以下」,經加重後,其最重本刑已成為「7年6月以下」,而周女也沒跟男童父母達成和解,最後撤銷原判決。所以周女等於直接被判4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牛奶摻入「4級管制藥物」餵食…害9月嬰中毒癱軟 無照惡保母下場曝
台北市大同區一名毛姓無照保母,為了防止9個月大男嬰哭鬧,竟將第4級管制藥物蘿拉西泮(Lorazepam)與溴西泮(Bromazepam)摻入牛奶中餵食,導致男嬰全身癱軟、陷入昏睡,經醫師抽血檢驗確定「苯重氮基鹽中毒」,士林地院日前依法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據起訴書指出,毛女去年3月起以每小時250元的酬勞,受託照顧僅9個月大的男嬰,4月4日上午她為了不讓男嬰哭鬧,竟將自己用來治療暴食症、酒精依賴等疾病的第4級管制藥品,以不詳劑量摻入牛奶等食物中餵食嬰兒,母親下午前去毛女住處接男嬰時,發現孩子兩眼無神、全身攤軟叫不醒,緊急送醫治療後才發現,原來男嬰是藥物中毒,家屬隨即向警方報案。毛女到案坦承,自己的確因病領有鎮定安眠藥物,但否認將其摻入男嬰餐食中,不知為何嬰兒會產生中毒現象。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男嬰才9個月大尚無吞服藥丸的能力,身上也無藥物注射痕跡,認定毛女在經手餐食的過程中摻入藥物。士院審酌,毛女不但未善盡照顧責任,且犯後態度不佳又未達成和解,加上惡行難以被社會容忍,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
凌虐妻兒又狠殺5喵星人 彰化渣男判決出爐
彰化1名粘姓男子殘暴虐兒、虐妻,長期對妻子施暴,踹飛6歲繼子至少7次,甚至冷血虐殺5隻貓,案件爆發後,粘男遭警檢逮捕,近日彰化地院審結,依家暴、《動保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先後將他判刑,近日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3月。根據起訴書指出,粘男在2021年3月間,以徒手毆打繼子,導致左顴骨和右前額新舊瘀傷交陳、左鼻側挫傷等,一路施暴虐到到8月,都是以徒手、賞巴掌,甚至用腳踢、踹等方式施暴繼子7次,且每次都集中在頭臉眼等要害處。直到同年12月某日,粘男暴打繼子的影片在網路流傳,才讓整體案件曝光,當時前立委黃國昌還質疑,粘姓男子在彰化的家族勢力龐大,警方縱放也有疏失,後來有3名員警遭到懲處。起訴書指出,粘男除了施虐之外,還曾因為貸款購買機車,卻無力償還分期付款,在2019年間抓著王妻的頭去撞地板,逼迫他簽本票作為債務擔保人,檢警還發現除了毆打妻子與繼子之外,還曾虐待動物,連續虐殺5隻貓。檢警調查,粘男從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陸續和不知情的民眾、動物防疫所等認養6隻貓,先後以甩飛砸牆、項圈套頸吊掛、浴缸蓄水浸溺、剪齒拔爪並塞進外出籠後甩動碰撞等方式,連續虐殺其中5隻貓。彰化地檢署認粘男犯行明確,分別依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恐嚇危害安全罪、違反保護令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6罪、強制罪、違反動物保護法罪4罪,因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檢方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彰化地院針對粘男所有罪行,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3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