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
」 大陸 中國 內政部 詐騙 遺產殯儀館招人!面試者「遺體冷藏室先待10分鐘」 原因曝光
大陸山東省乳山市殯葬事務服務中心近日在招聘員工,其通過條件之一為在遺體冷藏室待10分鐘。消息曝光後,引發高度討論,不少人直呼「上班之後我的怨氣比鬼還重」。根據陸媒《新聞晨報》報導,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日發布徵人啟事,內容為乳山市殯葬事務服務中心計畫招聘遺體冷藏室管理人員1人,招聘條件包括具有乳山市常住戶口、適應24小時輪班、完成單位夜間工作、45歲以下、限男性、初中以上學歷等。值得關注的是,第一關現場測試內容為,在遺體冷藏室待超過10分鐘,合格的人員才得以進入面試,否則直接刷掉。對此,工作人員回應,這只是一個考試方法,因為有的人比較忌諱或者害怕,如果不能待那麼長的時間,而工作內容又需要要求一個人在裡面獨立作業超過10分鐘,這樣就可以在第一階段篩選掉一些人。消息曝光後,不少人留言「比和10個活人一起面試好多了」、「沒上過班吧,上班之後我的怨氣比鬼還重」、「活人比死人可怕」、「就喜歡大部分人都躺平的單位」、「薪水太少,怨氣都比鬼大」。不過,也有人直言「我還是寧願和面試官扯皮」、「說真的,我不行,讓我自己在那兒待一分鐘我也不行,吃不了這碗飯」。
外婆「逆齡」被誤認為女嬰媽!她嘆禮貌呢? 全場看合照驚呼:根本高中生
該為媽媽開心,還是為自己難過?有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透露,她最近帶著剛出生的女兒,與媽媽去戶政事務所報戶口,沒想到志工竟然把她媽認成是女嬰媽媽,原PO跟對方解釋是阿嬤以後,讓志工超驚訝。女網友也貼出她跟媽媽的合照,引起網友熱議。原PO發文稱「太不公平了~~~~ 我太吃虧了」,指出媽媽今年42歲、她26歲,她女兒剛出生10天,去戶政時,「志工阿姨走過來開聊,以為我媽是嫩嬰的媽,結果說她是阿嬤的時候,志工大傻眼,然後說他以為是小孩的媽媽,我們是姐妹。」原PO透露,跟志工說自己是女兒的時候,對方呈現一個不相信的狀況,「媽媽逆齡,女兒的困擾就是一起出去時常被誤會,不經想到有一次母親節去吃牛排,店員問我誰是媽媽,禮貌呢?」貼文曝光引發網友熱議,許多人認為,「16歲當媽媽,好辛苦,你們感情一定很好」、「其實也不是逆天,而是你媽太早生你了吧」、「哇靠,我跟妳媽一樣年紀我兒子才五歲」、「媽媽16歲生你?」「等等…我數學不好,我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好年輕的阿嬤。」其他網友也讚嘆原PO媽媽的容貌,「一臉稚氣臉的媽媽」、「媽媽看起來不到30耶」、「這不科學」、「這個媽,真的媽呀」、「天哪,妳媽根本高中生」、「這個外婆太逆天了。」
女碩生失蹤13年被找到已生2孩疑遭拐賣 收留者駁斥:不存在拘禁
大陸山西省晉中市一名卜姓女碩士多年前外出後,人間蒸發,家人四處苦尋無果,隔了13年終於尋獲卜女,但她竟然已和一名張姓男子生下一對兒女。事件爆發後引起熱議,與卜女生孩的張男也是收留她的人,但外界卻質疑卜女當年被拐賣到此,張男住處周遭還有監視器,但他本人堅稱「不存在拘禁」更解釋兩人的關係。綜合陸媒報導,來自山西省晉中市的卜女從小成績優異,取得工學碩士學位後,準備考博士班,因為一些原因失去報考機會後,卜女心靈受創罹患精神分裂症,送醫治療後在家休養。怎料,卜女於2011年5月外出後人間蒸發,家人報警尋人也都沒有任何消息。時間一晃過了13年,今年11月25日卜女家人透過尋親志工,找到失散多年的卜女,但卜女消失的期間竟然已嫁為人婦,更與一名張男育有一對子女,分別為12歲兒子和8歲女兒,但精神狀況一樣沒好轉,甚至更加嚴重。卜女家人將她送醫檢查後,發現卜女嚴重營養不良,懷疑她遭到拘禁過著非人生活,收留者張男也遭到警方調查。有當地記者直接前往張男住處,發現屋簷下裝有監視器,張男靠農作維生,詢問張男與卜女如何相遇,張男透露,13年前他在種田時發現卜女,看著她一身衣物都破爛不堪,就先把她帶回家照顧,之後卜女想在家或出門他都不干涉,因此不存在外界所說的「拘禁」,也曾幫她尋找家人。被問及兩人的關係,張男稱卜女沒有戶口,無法領結婚證,但有辦過酒席,後來生下一對兒女,孩子平時住學校,這些年家中的經濟來源都靠他,「我種了10來畝地,主要是種玉米,有時幫人幹幹婚慶,一年總共能掙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左右。」張男也說,卜女若發病就是罵人或摔東西,沒發病就是安靜坐著看報紙或電視,不會跟人聊天,也做不了家務事。據悉,卜女被家人尋獲後,卜女的哥哥透露,已與妻子商量好,打算把房子賣了給妹妹治病,至於失聯期間妹妹究竟經歷了什麼,則待她病情穩定後再了解。
換戶口名簿驚見「不知名女兒」 台中男才知被綠怒告前妻
台中一名男子與妻子於2019年結婚,2023年5月因故離婚。不料同年11月,他意外收到戶口名簿換發通知及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判決,這才得知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外遇,並生下一名女兒。男子認為此事對其精神造成重大傷害,憤而提告,要求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期間,前妻主張,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婚姻應重視人格自主權,包括性自主權,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並非法律上的利益,男子無權主張賠償。此外,前妻指控男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儲值真人色情網站,花費約750美元,並與直播主傳送不雅照片及進行煽情對話,認為是男子的行為導致婚姻破裂。法官審理認為,前妻未能提出充足證據證明男子的行為,且即使男子有不端行為,也不足以成為前妻與第三者發展婚外情的正當理由。法院認定,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並生子,已嚴重侵害男子基於婚姻應享有的圓滿幸福及人格法益。在判定賠償金額時,法官綜合考量雙方收入及家庭背景。男子為高職畢業,擔任UBER司機,月收入約4至6萬元;前妻則為高職畢業,現處於育嬰留職停薪狀態,月收入約2萬8000元;第三者高中畢業,從事保全工作,月收入約4萬5000至5萬元。最終法院認為男子要求的100萬元賠償過高,判決前妻與第三者連帶賠償男子30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
父姓「王」!女兒出生被取這名字 網傻眼:太不負責任了
大部分的父母親在幫小孩取名時,都會想要替他們取個好名。不過,大陸一名王姓父親,因為熱愛玩遊戲,竟用遊戲名幫剛出生的女兒取名,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根據《澎湃新聞》等陸媒綜合報導,近日一張戶口登記卡被大陸網友在網路上瘋傳,出生地在大陸的陝西省戶縣。據悉,事件全貌是一名王姓父親,因為熱愛玩遊戲,竟將剛出生的女兒取名為「王者榮耀」。而當地警方也證實,確實有一名新生兒被取名叫做王者榮耀,並且已經進行戶口登記。警方也無奈表示,因為是家長要求要將孩子取名為「王者榮耀」,所以警方也無權干涉,會按照出生證明給予新生兒登記戶口。消息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這孩子會讓人嘲笑的,太不負責任了」、「以後取名字可以跟取網名一樣嗎?」、「如果開了先例,那以後取名就跟取網名一樣隨便起」、「我懷疑他不是他爸媽親生的」、「孩子大了後死的心都有了」。
與嫩妻分隔兩地突見她正在辦婚禮 細查知崩潰真相…養7年女兒非親生
網路交友小心遇騙!大陸江蘇淮安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小11歲妻子小花(化名)透過網路認識,兩人結婚後火速生下一女,但夫妻倆長期分隔兩地。10年後阿強某天滑手機時驚見小花在跟別人辦婚禮,仔細調查才發現小花不僅重婚,連他養育7年的女兒都非他親生,兒子也是憑空捏造,一氣之下對小花提告,對方因詐騙和重婚被判6年有期徒刑。根據陸媒《揚子晚報》報導,阿強與小花2010年透過網路認識,小花自稱家境富裕,加上她比阿強小11歲,又長得漂亮,阿強火速墜入愛河,小花很快為阿強生下一名女兒,但小花因故必須在揚州寶應生活,兩人也長期分隔兩地,怎料,事後阿強才發現是場騙局。2020年5月某天阿強滑手機看影片時,驚見小花竟然正在與其他男人舉辦婚禮,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影片內容;阿強冷靜後馬上調查,才知道小花以老婆身分與自己交往,又在網路上交了另一名男友,甚至領證結婚。阿強憤怒地直接直衝小花在揚州寶應的住處,還發現小花與另一名先生的婚房頭期款,是由他籌錢給付,當下阿強與小花現任丈夫發生衝突;小花為了阿強追討自己索要的款項,開始辯解現任丈夫是自己的追求者,「我是一時糊塗」,還馬上辦離婚再與阿強結婚。雖然被戴綠帽,但阿強為了女兒和他沒親眼見過的兒子,決定相信小花,領證後阿強要求小花讓女兒和兒子戶口遷到他那裡,但小花不斷找藉口拖延,才驚覺不對勁。當阿強準備帶女兒去做親子鑑定,小花才承認他養育7年的女兒非他親生,兒子也是憑空捏造,都是拍朋友的兒子給他看。阿強萬念俱灰下,2021年3月15日到警局報案,並把小花告上法院,在經過長時間審理後,法官依詐騙罪和重婚罪判小花6年有期徒刑,併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約新台幣59萬元)。
「飛躍的羚羊」紀政迷路開上河堤 受驚過度講不出家屬名字
知名運動員紀政2日晚間9點左右,疑似因為路況不熟,竟開車衝上宜蘭縣員山鄉新城橋旁邊的宜蘭河堤防道,同樂村長發現她後報警請求協助。不過警方到場後,紀政因受到驚嚇,無法順利表達,只說要去苗栗,不知為何開到員山,最後員警將紀政帶回派出所休息,並連絡她的女婿將她接回。80歲的知名運動員紀政,1968年墨西哥奧運上獲得女子80公尺跨欄銅牌,被稱作「飛躍的羚羊」,現任總統府國策顧問。警方表示,2日晚間9點44分左右,紀政開車前往苗栗的路上,迷路加上不熟悉路況,竟衝進員山鄉新城橋旁邊的宜蘭河堤防道,同樂村長看到後立即報警,並將她帶離駕駛座,到堤防道休息等待警方到場。員警獲報趕到時,發現紀政因受驚過度,狀態不是很好,無法順利解釋事情經過,身上也沒有手機,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車牌登記在基金會下,因此無法直接查出親友的聯繫資料。警方從紀政身上找到身分證想聯絡到親友,不過因戶口內只有她自己,沒有其他家屬,警方只能先請拖吊業者將紀政的車子拖到保養廠暫放,再將紀政帶回派出所休息。休息過後紀政狀態恢復不少,警方也順利從她口中得知女婿名字,並查出其電話,請女婿到派出所將紀政接回家。宜蘭市代表陳姿吟與紀政有共同好友,因此事發當時同樂村長也請陳姿吟幫忙聯繫家屬,陳姿吟表示,剛開始紀政有跟自行車教練黃章桐聯繫,後來因為導航設定錯誤而迷路。據悉,該河堤防道路口本來有路擋,不過先前因為要割草而暫時移走,豈料竟發生這次意外,所幸最後紀政並無大礙,已平安被家屬接回家中。
老公匯2.2萬!她到銀行想領被刁難 要求對方到場還要證明關係
近日中國遼寧省瀋陽市一位網友發佈影片,控訴自己在農業銀行取款5千元(約新台幣2萬2453元),卻遭行員要求證明轉帳人身份,甚至進一步要求丈夫要到場作證,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討論。該名網友於11月28日發布影片,表示自己因轉帳支付房租失敗,親自前往農業銀行準備提取丈夫剛轉入她帳戶的5千元(約新台幣2萬2453元)。然而女子卻遭到銀行工作人員刁難,先是要求她證明轉帳人身份,隨後進一步要求提供丈夫也要到場作證,並提交戶口本、身分證和結婚證等文件,以確認兩人夫妻關係。此外,銀行還要求她說明這5千元的用途。女子也對此表示不滿,當場質疑銀行的行為,「錢存到你們銀行了,我想用時卻被告知用不了。這是我的錢,不是向銀行借來的」。最終銀行經過內部請示後表示,不需要提供上述文件,允許該女子取出款項。女子隨後將影片上傳網絡,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銀行這是認為別人拿的是它的錢嗎」、「這年頭騙子都知道我的各種信息,銀行竟然查不到」、「現在限額太嚴重,影響正常生活,有時候急用周轉個2萬,結果要一大堆材料才行」、「又要反詐,又要影響生活,感覺銀行還是太好開了」。針對此事,農業銀行客服於11月29日回應媒體稱,此舉是出於防範電信詐騙或異常交易的考慮,要求取款人攜帶相關材料以核實資金來源。事實上,近年來中國銀行業以防範詐騙為由,對儲戶取款設置多種限制的情況頻頻發生,不少網友都曾反映,在取款時遭遇身份核實、用途審查等要求,甚至無法及時取到自己的存款。
註銷亡父電話被要求證明「你爸是你爸」 他跑4次崩潰:戶口名簿都帶了
大陸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一名男子近日帶著戶口本及父親的戶口註銷證明,到當地電信營業廳注銷亡父的電話號碼時,遭到推脫刁難。當事人控訴,自己第4次去電信營業廳前派出所已做出說明,且戶口本也能證明2人為父子關係,營業廳仍讓他證明「我爸是我爸」,直到他拍下影片PO網,業務員才給辦理。《極目新聞》報導,影片中,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顯示,老人於2020年2月去世,同年4月註銷戶口,落款處標註著「僅限辦理電話號碼取消業務」,戶口本上也有派出所的註銷專用章。男子稱,畫面中的發生在29日,當天是他第4次到中國電信惠安縣新景華庭營業廳,為去世的父親註銷電話號碼。當事人說,父親4年前去世,之後亡父電話卡每月199元套餐由他在交費,寬頻連著機上盒,方便母親看電視,近期他覺得199元的套餐太貴,決定把號碼註銷,但自己去了電信營業廳3次,才陸續把需要的手續準備好,「期間,營業廳工作人員聽說我來註銷電話號碼,一直換不同業務員接待,用各種理由推脫,無法順利辦理。我被逼無奈才拍視頻。」投訴人指出,派出所28日開具了父親的戶口註銷證,並告知他無需重複開具父子關係證明,於是他當場撥通電信業務員電話,讓警方告知對方相關情況,業務員也回應「清楚了」。然而他隔天再去辦理業務時,工作人員卻稱他提供的關係證明沒用,「讓我再去派出所開關係證明,證明我爸是我爸」,才能辦理。男子提到,之後他當場把影片發到網上,營業廳值班經理才趕緊告知業務員,其提供的現有證明資料合規,最終花了半小時辦理完畢。對此,電信業者回應,該名男子確實去過營業廳多趟,營業員看到戶口本上有註銷印章,認為戶口本無法證明家屬關係,才讓他去派出所開具證明,將聯絡客戶做進一步了解。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內政部:2日起線上可登記申辦
內政部1日指出,自2024年年12月2日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的子女姓氏變更登記,無需臨櫃即可完成。內政部表示,這次新增開放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網路提出申請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申請人不用提供臨櫃辦理登記時應備的法院文件,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擇定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指出,從107年起已陸續開放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以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的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等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檢視再新增便民服務。此外,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相關申辦進度,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內政部強調,此服務將自動派案至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身分證。自2018年起,內政部已陸續開放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增加便民措施。此外,電子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等亦可線上申請,並可透過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申辦進度。
保母受雇托嬰遇雇主失蹤...撫養女嬰3年成「無解難題」 律師分析提供解方
日前本刊曾報導中國湖北省一名保母,受雇照顧一名1歲女嬰,在雇主失聯後無奈將她抱回家撫養的消息。隨著女嬰事件長大,然而保母與女嬰之間沒有任何法定關係,以至於女嬰在醫療、教育上處處碰壁,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壓得保母夫妻喘不過氣來。近日陸媒揭露更多消息,讓這名如今已經4歲的小女童身世顯得更跌宕離奇。而律師分析這對保母夫妻與小女嬰的關係,認為接下來視女嬰生母出獄後不同的選擇,可能有幾種選擇來解決他們在法律程序上遇到的困境。根據「此前報導」,收留這名女嬰「高月」(化名)的保母黃慶芝,因為不堪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不願耽誤已經當成女兒在養的高月入學,在2023年高月臨近幼兒園入學時期,鼓起勇氣向政府通報,希望尋找高月父母的下落,希望討論孩子入學的事宜。不久後,黃慶芝夫妻倆得知當初將高月託付給她的陳姓雇主,正在杭州一處監獄坐牢,且還有十多年的刑期。杭州獄警先是造訪了黃慶芝的住處,採集了高月的血液,因為根據中國法律程序,先要證明陳姓男子與高月有親子關係,才能進行接下來的程序。此外,杭州獄警也為他們帶來這位雇主交給他們的信件。陳姓雇主在信中表示,看到黃慶芝提供的高月照片,讓他數度熱淚盈眶,又心如刀絞。他闡述從小高月出生起,給人的感覺「彷彿就是多餘的,奶奶不親,姥姥不疼」。而自己作為唯一關心她的人,卻因為年輕時走錯了路,如今身陷牢籠不能照顧她。在信中,陳姓雇主對黃慶芝夫妻倆千恩萬謝,並表示自己還有十多年的刑期,他會拼命爭取在獄中好好表現,希望能獲得減刑早日出獄,成為女兒的歸宿。他還向黃慶芝表示,「不管她(指高月)最後由誰來扶養,您和您的家人都是我和閨女最大的恩人!」原本,這位陳姓雇主無論品行如何,至少她表現出對女兒的感情是真摯的。然而,令人心情複雜的是,不久之後黃慶芝夫妻接到杭州獄警通知,經過血液鑑定,高月與這名自以為是她父親的陳姓雇主事實上「並無血緣關係」,建議他們向所居住的十堰市地方政府求助。之後在警方進一步調查下找到了小高月的生母,但是對方同樣也在監獄服刑,並且還有2年刑期。在2024年11月,小高月在十堰市當地政府部門的幫助下,總算成功登記了戶口,並且進入當地的一所幼兒園就讀。當地的社福部門來探望小高月的時候,給她帶來了彩色蠟筆、童書、玩具鋼琴的禮物,讓她愛不釋手。而她也在幼兒園交到了新朋友,開始學習融入校園生活。黃慶芝計劃,等高月上學穩定後就去找份簡單的工作,能夠增加點點收入,但不耽誤她照顧小孩。丈夫高和意則繼續做栽樹之類的零工,不過11月中旬陰雨不斷,他的工作也是時有時無。兩人沒有公開討論過,但他們心知肚明,小高月已經逐漸成為這個家庭的燙手山芋。經歷一年多的尋親,將高月的身世查清後,黃慶芝與高和意夫妻倆依然沒有走出撲朔迷離的困境,高月的生母2年後出獄會不會來接她?是不是該把高月轉交給家境更好的家庭撫養?如果將高月留在家裡,政府能給補助嗎,他們能把高月照顧好嗎?一連串的問題,壓的夫妻倆喘不過氣來,他們如今不去想著怎麼做選擇,只能期望在未來會有一個好的結果。他們有時候會認不住問小高月,「妳以後會不會回來找我們?」小高月有時會回應,「我長大了給媽媽買衣服穿,把媽媽打扮得漂漂亮亮。」、「我知道地方,等我長大了賺到錢了,一定會回來找到你們的。」但也有時候只顧著玩玩具,不理會大人莫名的詢問。對於黃慶芝夫妻與高月的未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分析,當前黃慶芝和高和意實際上是在以「臨時照顧」的身份撫養高月,並未獲得法定監護權。如果高月生母2年後出獄,明確表示「不想撫養孩子」,且相關機構或法院認定黃慶芝和高和意具備繼續撫養的條件,他們的撫養關係就可能會被正式認定為「監護關係」或「收養關係」,具體情況取決於法律程序。如果他們不打算領養,但希望繼續撫養高月,則可以透過申請「法定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的身份,向法院或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如果經濟上有困難,且高月的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皆無法履行撫養責任,夫妻倆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的補助一般包括生活困難補助、孤兒扶養費等,但這些補助通常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並且有可能受到政府財政支出及申請流程的限制。此外,由於高月的生母目前正在服刑,未能與孩子建立持續的連結。如果生母在出獄後仍然有能力撫養高月,但以不負責任的態度放棄撫養,若孩子因生母的放棄撫養行為而遭遇嚴重的生活困境或健康危機,生母可能會面臨遺棄罪的指控。黃慶芝和高和意最初是作為高月的「保母」,接受雇主的委託來照看孩子的。根據民事合約法,如果當初有明確約定雇主支付報酬或撫養費,那麼在雇主未履行支付義務時,夫妻倆有權依據勞動合約或民事合約,向雇主追討未支付的報酬或費用。然而,由於雇主已服刑,且其是否有足夠的資產履行支付責任還是未知數,因此追索的實際效果可能有限。
健保12/23起「全面廢止停復保」 新制、影響「6大QA」一次看
衛福部昨(22)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行停復保制度將在自12月23日起失效。根據《中央社》報導,關於停復保制度為何、預估影響人數、旅外國人健保資格問題、在海外是否能使用健保等等,以下QA一次看。Q: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為何?A:根據現行規定,健保保險對象若失蹤未滿6個月,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停保期間其眷屬應改以其他身分投保。而曾辦理出國停保者,應於返國復保後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如短期需再出國,應自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而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Q:為什麼會要修施行細則?A: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女,自民國91年間即長期居留國外,每年農曆春節才返國,陪伴父親過節後即出境,健保署通知李女依規定辦理復保,李女未處理後,健保署於民國104年核定李女復保、停保日期,並要求李女繳交復保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李女不服,認為修正是為了處理出國停保民眾短暫返國復保就醫的爭議,增加復保後屆滿3個月才能停保的限制,但沒有考量到她這種長期居留國外,每次返國僅短暫停留者的權益,希望大法官宣告相關規定違憲。而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健保停復保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違憲,若仍認有維持此制度必要性,應該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並給予相關機關檢討期,否則應於2年後失效。Q:施行細則修訂後規定?A:衛生福利部22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將在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屆時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符合健保法「強制性社會保險」精神。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在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維持停保,但應於「返國當日」依規定辦理復保,且復保後不再可停保。政府駐外人員及其隨行之配偶、子女,亦應於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Q:這次修法影響多少人?A:全民健康保險署長石崇良評估,目前停保有效者共約有21萬人,多數是旅外僑胞、另有一部分是出國念書的民眾;在廢止停復保制度後,換算下來,若這些人沒有停保,健保保費每年收入約新台幣23億元,但這些民眾就醫所使用的醫療資源等支出則無法估算。Q:如果長年旅居國外,會無限期持續繳健保費嗎?A: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國外者,若欲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登記。未來旅外者健保資格就會隨戶籍遷入遷出調整,自戶籍遷出國外、在台灣沒有戶籍當天開始,自健保「退保」。至於恢復健保身分時間,則因返國時間有不同。石崇良解釋,若國人在退保當天起算2年內恢復戶籍,登記戶籍當天開始,即為健保強制保險對象;但若從遷出退保當天起算超過2年(即出國超過4年),才回來設戶籍,就要從登記戶籍開始起算6個月,才能再投保。Q:人在國外就完全用不到健保嗎?A:依據健保規定,保險對象如到國外、中國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必須在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檢具書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與謝宜容「一字之差」無辜捲霸凌案! 御鼎興醬油:完成蒐證不排除法律行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場霸凌案持續延燒。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似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辱罵欺凌,於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涉職場霸凌的謝宜容20日晚發出3點道歉聲明,強調發生此事與她個人的「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後來她委任律師再發布長達5頁、共12項聲明,表示她願意配合調查、承擔責任,但也指「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還批評政府未審先判等。對此,外界認為道歉根本沒誠意,還有報導稱謝宜容娘家是西螺醬油品牌「御鼎興」,造成御鼎興遭部分網友出征,逼得業者緊急拿出戶口名簿澄清,家族與謝宜容完全無干係,21日中午則發出聲明,強調「與勞動部霸凌案絕無相關」,且針對網路上的不實言論、假新聞、甚至社群轉貼造假圖文,已完成蒐證,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在傳出謝宜容的娘家是醬油品牌「御鼎興」後,造成御鼎興遭部分網友出征,「御鼎興」的Google評論還被大量灌進一星評論。對此,御鼎興二代業者謝裕讀於20日深夜拿出戶口名簿受訪,澄清「我們家沒有謝宜容這個人」,家族小兒子謝宜哲則透過臉書貼出全家福照,強調「御鼎興謝家只有二位男丁」,感嘆「真心希望台灣的社會大眾對於假資訊可以進行查證,然後不要輕易地發表自己未經查證的內容。」21日中午御鼎興在臉書粉專「御鼎興純手工柴燒黑豆醬油」貼出澄清聲明稿,強調御鼎興的第三代只有謝宜澂和謝宜哲2位男性成員,與該勞動部北區的長官謝宜容既無血緣關係、也無任何遠親關係。聲明稿全文如下:【聲明新聞稿 懇請發佈】「堅持一甲子振興台灣蔭油文化,御鼎興醬業:與勞動部霸凌案絕無相關」近期有關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新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事情延燒之際,網路上卻出現了將謝宜容與「御鼎興柴燒醬油」家族背景牽連的不實言論,嚴重損害了「御鼎興醬業」的聲譽。【御鼎興第三代製醬人謝宜澂、謝宜哲特此聲明】:御鼎興的第三代只有謝宜澂和謝宜哲兩位男性成員,我們與該勞動部北區的長官謝宜容既無血緣關係、也無任何遠親關係。我們不認同也嚴厲譴責一切涉及霸凌行為,也為被霸凌者之家屬深感哀悼。針對網路上的不實言論、假新聞、甚至社群轉貼造假圖文,我們已完成蒐證,請社會大眾明辨是非,勿受不實資訊誤導。同時,鄭重呼籲相關媒體與網友立即更正或刪除相關影射與報導,並停止散播不實資訊,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以捍衛我們的清白與名譽。聽起來儘管荒謬,但姓名一個字的差異,就很可能毀了一個努力生存60多年的傳統事業,藉由這一次的事件相信大家再次理解媒體識讀的重要性。回過頭來談御鼎興生產蔭油的理念,「御鼎興柴燒醬油」自第一代謝耀仁於雲林西螺創立,第二代謝裕讀承接,至第三代謝宜澂、謝宜哲持續創新,還記得2013年發生食安風暴,好多人致電感謝我們御鼎興堅持製作一瓶好的醬油,聽到的當下,我們一家都覺得納悶,因為醬油要吃得健康、安全,本來不就是食品從業人員該做的事嗎?我們一直認為做出好的醬油本來就是本份,所以從2017年開始至今,我們做得更多的是蔭油文化、教育的推廣,以及投入台灣蔭油產業的發展。「御鼎興柴燒醬油」將一如既往,秉持誠信與熱忱,持續為消費者提供最天然、安心的產品,並為雲林地方的永續與台灣蔭油產業的發展盡一份心力,感謝各界支持與理解。御鼎興柴燒醬油第三代製醬人謝宜澂、謝宜哲 敬上民國113年11月21日
女兒過世1年…女婿突帶「代孕嬰兒」爭遺產 養母斷言:不可能是親生
代孕在許多國家仍然不合法,而且也容易衍生各種問題。中國上海有一名女子罹癌過世,留下巨額遺產,不過養母認為代孕的孩子不能繼承遺產,更認為絕不可能是親生的,與女婿上法院互告,對此法院也給出判決了。根據《上觀新聞》報導,女子在2021年去世,留下價值百萬人民幣的遺產,還有年近80歲的養母、丈夫和尚未出生的代孕孩子,孩子出生後,丈夫主張孩子也有繼承財產的權利,但養母無法接受,因為她認為,在女兒過世1年後出生的嬰兒,絕不可能是親生的,認為孩子充滿疑點。養母指出,女兒生前患有多種疾病,需長期服藥,並不具備取卵條件,自己也從未看過女兒有任何為取卵做的準備,女婿提供的證明,也只能證明父子有血緣關係,不能證明孩子是女兒的。法院認定,女子和代孕出生的嬰兒不存在親子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說明,親子關係的確定,是確認代孕子女法律地位的首要問題,直接關聯到身分認同以及其他權利,會影響到特定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後生活,應當採用更嚴格的證明標準。然而,諸多證據證明,孩子身分存在前後矛盾之處。例如,女子丈夫表示妻子曾在2016年到泰國取卵,但出入境顯示女子自2016年開始,從未有到泰國的紀錄。女子丈夫又聲稱,妻子實際上是在國內完成取卵,他為了保護國內的代孕機構才會說謊,但又不願意提供其他線索。由於女子丈夫提供的資料多有矛盾,法院最終認定,女子和代孕出生的嬰兒不存在親子關係,因此不能作為繼承人之一,但孩子和父親確實存在親子關係,以便盡快讓孩子報戶口,保護好未成年的合法權益。
謝宜容娘家醬油廠曝光!登記地在雲林虎尾「有將近百年歷史」 口味偏甜親友都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發生職員輕生事件,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傳出涉霸凌,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譁然,勞動部於昨(20)日晚間公布懲處名單,勞動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先前報導稱謝宜容娘家是雲林知名醬油廠御鼎興,導致御鼎興醬油廠瞬間湧入負評,業者不得不曬戶籍騰本證明家裡只有兩名男丁,事實上,謝宜容娘家為雲林虎尾、有將近百年歷史的醬油業者,生產的產品口味偏甜且在大賣場受到青睞,但業者對於此案低調不做回應。據《三立新聞網》引述謝宜容親友說法,她的娘家登記地是雲林虎尾、有將近百年歷史的醬油業者,經致電詢問,謝宜容事發後有沒有打電話回家?心情還好嗎?對此業者回應「不清楚、沒辦法說」,廠方低調表示,雖然是親戚關係,但整起事件和公司及家族無關,謝宜容北上多年,鄉下這裡對北部的事情真的都不知道,盼各界理性,廠方這邊不便再做回應。另外,親友還指出,謝宜容不在職場的風格是溫柔的,同學們常團購她家醬油。自己遭逢職場霸凌時也曾向她求助過,謝宜容還教導要用錄音、調解等相關手法化解職場危機。對於謝宜容涉及霸凌,親友感到難以想像,認為她是遭報導陷入妖魔化,偏離事實,一切等待法律爬梳,才能還原事情真相。稍早,同為雲林知名醬油廠御鼎興因為捲入謝宜容霸凌風波,事後澄清,「因為從今天下午開始有勞動部相關誤會的留言湧入,甚至有記者來到我們工廠詢問勞動部霸凌員工的新聞。在此要特別澄清,御鼎興謝家只有二位男丁」。御鼎興並回應,「我們不認識勞動部的長官,與新聞中提到的北分局長謝宜容亦不認識。很遺憾在台灣發生職場霸凌的事件,我們會一起關注這個社會事件,但也請大家等待最新的調查。用全家福的照片來證明一下我們家只有二個男生」,御鼎興是雲林創新醬油廠知名品牌,其研發出的琥珀醬油,走在醬油精品化的行列,御鼎興醬油無辜被捲入謝宜容風波,粉專及品牌的Google評論也被斷入大量一星負評,導致品牌的名譽嚴重受到影響,逼得業者拿出戶口名簿自清,家中根本沒有女兒,全案證實是烏龍一場。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生命線專線:1995
財富女神又婚頭2/孫鵬、狄鶯再婚至今17年 重修舊好全因兒子孫安佐
擁有10億身家的財富女神王宥忻2023年離婚後,一直和前夫翁承旭(翁總)保持良好互動,兩人更是多次傳出將要復合,而時報周刊CTWANT也在11月14日直擊這對前夫妻再度合體,在台北市士林官邸附近帶著家人麥可、Gaga兩隻羊駝一起入鏡拍攝絕美婚紗,疑似即將再婚,彼此互動也非常親密。孫鵬、狄鶯因兒子孫安佐決定復合再婚。(圖/翻攝自狄鶯臉書)其實在演藝圈中也有不少分手復合再婚的例子,像是孫鵬、狄鶯兩人原是戲劇螢幕情侶,1998年步入婚姻並育有孫安佐,第一段婚姻僅維持2年宣布離婚。但兩人仍保持友好關係,在經歷感情波折與修補後,2007年決定復合再婚,並舉行盛大的婚禮。先前孫鵬在節目上提及會與狄鶯重修舊好,主要因為當時看到2歲的孫安佐心疼不已,認為父母離婚對小孩來說是不公平的,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因此向女方提議復合,「我們還是彼此給對方這個機會,為了這個兒子」。金星與老公漢斯2006年離婚但仍舊相愛,兩人今年終於復婚。(圖/翻攝自金星微博)大陸主持人金星2005年與德國男友漢斯結婚,還領養三個小孩,但隔年因難以幫小孩報戶口的問題離婚,今年4月兩人又忽然宣布復婚,但其實復婚一事從2018年就已有傳聞,直到2022年時金星曾PO出與漢斯兩人的合照表示:「十八年前的今天我們相識,十八年後的今天我們依然相愛…再過它三個十八年我們就成老照片了!」可見兩人感情不變,事隔2年後,金星才正式宣布與漢斯復婚,並在受訪時難得道出是因為婆婆覺得金星買的房子幾乎都在漢斯及孩子的名下覺得不妥,直言「這個女人(金星)這麼勤勞,必須得給我結婚」,不然會對她不公平。周興哲和趙岱新曾疑因對婚姻沒有達到共識一度分手,復合後兩人在2022年登記結婚。(圖/翻攝自周興哲IG)周興哲和趙岱新這段姐弟戀在2022年登記結婚修成正果,一開始周興哲對女方一見鍾情,不過2人疑似對婚姻沒有達到共識,交往不到2年時間便分手。分手後周興哲和趙岱新在新北耶誕城晚會上大方同台,並獻上「愛的抱抱」,不久後便傳出戀情復合的好消息,更在去年8月迎來寶貝女兒的誕生,今年9月又再度懷上二胎,兩人也計劃明年補辦婚宴。對於本刊在11月14日拍到王宥忻和翁總拍攝親密婚紗照,王宥忻回應本刊表示:「因為13年前結婚時,還在打拚沒有心思拍婚紗,經濟也不允許,後來事業成功了,每年都會拍婚紗記錄,每次拍婚紗感情就回溫,總會想起過去一起同甘共苦的點點滴滴。」至於兩人是否已經復合?她說:「我和翁總即使離婚也看待對方是家人,也因為離婚這件事,讓我看清楚生命最應該看重什麼,失而復得讓我們更珍惜彼此的感情,今年的婚紗是每年的傳統,希望留住幸福的瞬間,提醒自己珍惜照顧好身邊的人。這次一起帶上麥可和Gaga羊駝CP成雙成對,期待可以早日生羊駝小寶寶。」
人夫搞小三薪水全給對方!一起養私生女 正宮怒告下場曝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皆化名)在2015年結婚,有2個小孩,但小萱發現阿國跟小三歡歡往來長達3年,不僅有性行為還有私生女,被抓包後還是繼續聯絡,阿國還把薪水都給歡歡,小萱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判決書指出,阿國辯稱,歡歡不知他有家庭,生小孩前因為要報戶口他才說,而他也跟小萱離婚,並同意給精神慰撫金,但金額20到30萬較適當。歡歡說,她不知道阿國是人夫,跟他發生性行為沒有故意侵權,而她有男友,女兒的生活費也是她自出,她跟阿國會往來,只是因為阿國會來看女兒,2人沒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歡歡說,2人認識一年多才發生關係,上床2、3次才懷孕,她發現已經4個多月了。法官表示,歡歡2019年認識阿國,至少在2020年起多次發生性行為,也生下一女,可見阿國已跨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法官指出,阿國持續跟歡歡交往,破壞小萱婚姻生活圓滿,也侵害其配偶權,而歡歡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跟他交往一同養2人所生的女兒,2人要連帶賠償,依法阿國要賠80萬精神慰撫金,歡歡負責其中的60萬。可上訴。
花蓮32萬人今爽領「3000元振興券」 領取資格、地點一次看
花蓮居民引頸期盼的「振興券」來了!花蓮縣政府今(12日)正式開放符合資格的民眾領取,每位縣民可領取3000元,總計發放32萬人,使用期限至114年2月28日,期盼透過振興券的使用,刺激地方消費市場,振興花蓮經濟發展。花蓮縣政府官網指出,花蓮縣政府為確保發放作業順利,今(11日)縣府已將振興券送抵各鄉鎮公所,徐榛蔚縣長更親自視察發放所設置情形,確保發放動線與事前準備工作皆已就緒。縣府對此次振興券派送和發放作業採取相當嚴謹的檢核機制,並安排警力加強各發放所的安全管控,務求確保領取流程的順暢與安全,讓民眾能夠順利領取振興券。「花蓮振興券」於10月12日、13日在各村里鄰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在各公所或公所指定地點發放,發放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使用期限並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符合資格的鄉親朋友請記得至指定地點領取,且領取振興券時,記得攜帶最新身分證、印章,並應詳閱領取須知,以確保領取過程順利進行。此外,縣府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領取,以加快領取速度,減少鄉親朋友排隊等待時間。花蓮振興券適用於餐飲、旅遊、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且花蓮縣政府為擴大振興券使用效益,將與縣內各大業者與場域攜手推出多項配合加碼優惠方案,及多場次的振興券消費抽大獎活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有更多優惠。官網表示,縣長徐榛蔚誠摯歡迎鄉親朋友多加使用振興券消費,並鼓勵業者收取振興券後再繼續使用振興券消費,引動二次流通機會,更多加碼優惠活動詳細資訊,可於活動網站(網址: https://www.3000-hualien.com )查詢。縣長徐榛蔚也在臉書發文公布領取對象,包括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以及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領取時間從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領取地點若為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將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而應備文件包括: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徐榛蔚還公布注意事項,包括: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可於花蓮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領取問答,及下載委託書、切結書、委託代領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人(專用)委託書使用。
范琪斐辦離婚前夫哭了!堅持討回2樣定情物:無法忍受送給新女友
資深媒體人范琪斐8月突宣布與結婚20年的美籍老公「蘿蔔頭(Roberto)」離婚,坦承原因是對方有了第三者,還有雙方對未來生活想像不同。昨(9)日范琪斐宣布正式辦妥離婚手續,配偶欄清空,還透露前夫在公證時哭了。而范琪斐在離婚時,也向前夫要回兩樣東西,「因為我無法忍受,他可能把這些東西送給他的新女友。」范琪斐昨發文透露自己在台灣已完成的離婚手續,恢復自由身。范琪斐說明離婚程序,因為兩人在美國也要辦離婚,所以要先去民間公證人辦公室做公證,將來才能拿著這份文件,去美國辦離婚。范琪斐找來好友《百靈果》主持人凱莉與她的丈夫當證人,昨日早上范琪斐還特地打扮一下,「畢竟,這很可能是他最後一次見到我。不知為何,還是覺得要留個好印象。」在辦理公證時,范琪斐與凱莉還有她老公輕鬆聊天,范琪斐偷看了前夫一眼,發現他在哭,以往范琪斐會跟著他掉淚,但這次無法再同理,「以前他哭時,我都會跟著哭。沒辦法,我同理心很強。但今天,我一點都無法同理,還想,哭什麼哭,這一切不都是你的選擇造成的嗎?」范琪斐身分證配偶欄變空白。(圖/范琪斐臉書)公證完成後,要前往戶政機關登記,最後范琪斐等了快一小時,終於辦妥手續,而范琪斐也向前夫要回兩隻手錶及兩隻戒指,她解釋原因:「一支錶是我媽在我們結婚時,買的結婚禮物。另一支錶是他送我的40歲生日禮物。兩支戒子是他跟我求婚時的訂婚戒。他在搬家時,一起搬走了。」范琪斐也告訴前夫,自己是無法忍受他可能會送給新女友,所以才會堅持討回。范琪斐討回兩樣定情物。(圖/范琪斐臉書)范琪斐表示,當她拿回戶口名簿時,看到配偶欄變成空白的那一刻,才真正感受到,一起生活20年的人,徹底從她生命裡消失了。最後,她也替自己加油打氣:「請恭喜我,因為我真的會過得比以前更好。」
小三愛上人夫還懷孕!元配精神痛苦開告 法院認證破壞家庭賠償72萬
彰化有一名女子小花(化名)明知阿文(化名)已婚、有合法配偶小美(化名),但仍與阿文不當交往,甚至懷孕導致阿文與小美婚姻破裂,小美飽受精神痛苦,向小花提告。今年初一審法院判小花須賠償小美54萬元,雙方不服上訴,二審判小花要多付18萬元,總共得賠償小美72萬元。判決書指出,小美主張自己是阿文的合法配偶,但小花知道阿文已婚,還是在2022年7、8月與阿文交往且發生性關係,甚至懷上阿文的孩子,最後更像是夫妻般同居生活。小美得知後,阿文和小花有中斷關係,很快又恢復交往,在2023年5月起同居至今,對她造成極大精神痛苦。小美對小花提告,小花在開庭時抗辯,認為小美早就知道兩人關係,當時完全沒有反對,顯示她精神沒有受到影響或受害;不僅如此,小花主張性自主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小美無權要求賠償。不過法院審理後,判小花的抗辯沒有充分證據,因此駁回。除此之外,法院經由小美提供的多項證據,包括戶口名簿、對話記錄和社群上的貼文,證實阿文和小花自2022年7月開始不當交往,持續至今。雖然小花揚言小美默許她和阿文的關係,法院認為小花無法舉證,反而認為小美維護家庭完整選擇隱忍,到最後婚姻破裂,足見她受到極大的精神痛苦。今年一審法院裁定小花須賠償小美54萬元,雙方不服提起上訴,小美要追加賠償。在二審法院基於小花長期侵害小美配偶權、破壞家庭生活幸福,因此在9月4日進行言詞辯論後,最終判決小花須再賠償18萬元,故小美精神總賠償金額為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