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地
」 大罷免 內政部 張文 大陸 滿意度
相親男約吃高檔餐廳「去廁所後消失」她慘付3.6萬 律師:不當得利
現代人生活忙碌,有些人會選擇相親認識對象。大陸一名蘇姓女子透過婚姻介紹認識了王姓男子,兩人初次約會去吃了高檔餐廳,一頓飯要價人民幣8000多元(約新台幣3.6萬元),但用餐結束前王男去上廁所就失聯,最終蘇女自己支付這筆費用。蘇女諮詢律師婚介所是否有責任分擔餐費,律師才指出王男的行為已構成不當得利。根據陸媒《大河報》報導,蘇女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一名王姓男子,雙方首次相約是去一間高檔餐廳用餐,當日餐費要價人民幣8000多元(約新台幣3.6萬元)。在兩人用餐快結束時,王男突然以「去洗手間」為由離開位置,就沒有返回,蘇女多次聯繫未果,對方宛如人間蒸發,她最終只好自行支付餐費。由於蘇女無法取得王男回應,她著急向律師詢問婚姻介紹所是否有責任分擔餐費。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林斐然律師指出,一般情況下,婚介機構僅負有核實會員身分與促成見面的義務,並不承擔私人消費的法律或約定責任。除非婚介所與王男串通,存在誘導高消費、分成等欺詐行為,或未盡到身分審核義務,則可能依法退還報酬並賠償損失。林律師進一步說明,王男逃單的行為在民事上可能構成「不當得利」,須返還蘇女為其支付的相應費用。若王男是慣犯,多次以相親名義惡意逃單,甚至與餐廳或婚介所串通宰客,則可能涉嫌詐欺罪。蘇女若要提告,可保存餐飲發票、點餐清單、支付憑證、聊天紀錄,以及餐廳監控或服務人員的證詞,向王男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餐費。湖北「賦兮律師事務所」肖應歡律師則補充,婚介所並無支付餐費義務,其服務性質屬居間合同,核心在於提供相親機會;就餐費用屬蘇女與王男的個人消費,應由雙方共同承擔,與婚介所無關。肖律師指出,王男以「去洗手間」為由離席,主觀上有逃費意圖,客觀上則以虛構事實導致蘇女錯誤認知,迫使其支付餐費,此行為可能構成詐欺罪,情節嚴重者甚至觸犯刑法。
批白推不在籍投票忽略介選風險 綠委籲勿為便利犧牲選舉公正性
為解決民眾因求學、工作或健康因素,無法在投票日返回戶籍地而被迫放棄投票權的問題,民眾黨力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不過,相關制度是否已具備足夠配套與風險控管能力,朝野看法分歧。民進黨立委黃捷、吳思瑤今(28)日出席中選會委員人事案公聽會時即指出,在現行選務機制尚未成熟下,貿然推動恐衍生介選與選務風險。事實上,綠營先前便多次提出制度層面的疑慮,並以藍營推動「以罷制罷」期間,多個地方政府曾爆出冒名連署、死人連署等案件為例,指出目前民政系統、個資防護與相關罰則仍有不足。綠營人士認為,若在此情況下貿然推動移轉投票,恐侵害民眾隱私,反而無助於保障投票權利,因此傾向支持行政院版本,現階段僅限於「公民投票」適用,待流程完善後再逐步推進。黃捷表示,台灣尚未實施不在籍投票,不能僅以國際趨勢作為比較,因為台灣長期面臨中共介選與境外勢力干預,且過去曾歷經買票、做票等選舉舞弊事件,民主發展歷程相當艱辛。她強調,台灣需要的是可信、穩定且具選舉公正性的民主制度,選務改革並非不可行,但前提必須建立在高度可信與公正的基礎上,呼籲相關討論應正視台灣特殊的歷史背景,而非一味與國際比較。吳思瑤則指出,選舉制度必須兼顧公眾性、效率與便民三大要素,但民眾黨團提出的不在籍投票方案,顯然只著重於降低投票成本的便民考量,卻忽略可能造成選務混亂、影響秘密投票,甚至增加境外介選風險,進而動搖民眾對民主制度的信任。她強調,選務改革不能「先求有再求好」,並支持行政院版本、主張公投先行試辦,盼未來能循序漸進推動制度改革。
Toyz服刑中傳喜訊!爆獄中與「篠崎泫登記結婚」成台灣女婿
香港籍網紅Toyz於2021年因涉嫌透過網路販賣二級毒品大麻菸彈遭查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定讞。Toyz於前年5月16日入獄服刑,獄中編號為3469,至今已服刑超過1年9個月。儘管身陷囹圄,近日傳出他已在獄中與篠崎泫結婚。據《鏡週刊》報導,女方友人透露,Toyz近期已在獄中與篠崎泫完成結婚登記。此消息曝光後引發關注,因Toyz為香港籍,若順利與中華民國籍配偶結婚,未來有機會取得台灣身分,進而降低出獄後遭驅逐出境的風險,可說是雙喜臨門。據了解,Toyz入獄前已將個人投資事業及網路頻道交由他人代為管理,期間仍透過內容創作維持曝光度。外界也曾關注他在獄中的生活狀況,顯示其即使服刑,仍持續維繫網路影響力。依照判決,Toyz若服滿刑期,預計於2028年7月16日出獄;若假釋申請順利,最快可於今年11月恢復自由身。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因此是否具備台灣身分,將成為他出獄後能否留台發展的重要關鍵。此次婚訊傳出後,篠崎泫低調回應「之後有好消息會跟大家說。」未進一步說明細節。根據民法相關規定,若當事人因服刑等特殊因素,無法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可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申請,由公務人員協助完成相關手續。以Toyz的情況為例,第一步須向看守所提出「結婚申請報告」,載明結婚意願,並檢附相關文件,經獄方核准後,才會安排戶政事務所人員進入看守所辦理登記程序。此外,獄中結婚的受刑人,若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還有機會申請使用專設的懇親宿舍。該制度允許受刑人與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規定期間內同住,藉此穩定情緒、協助重返社會。一般而言,懇親宿舍每月可申請一次,每次最長7天。
嘆不在籍投票推動屢陷抹紅爭議 張啓楷揭範圍限制台澎金馬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推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黨團總召張啓楷昨(23)日接見行政院秘書長與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時指出,日本、南韓等國早已實施相關制度,台灣自稱科技大國,卻連國內移轉投票都做不到,令人遺憾。為解決現行制度下,許多民眾因求學、工作或疾病等因素,無法在投票日返回戶籍地而被迫放棄投票權,民眾黨團主張推動不在籍投票法制化。該草案採行「國內移轉投票」方式,適用範圍僅限於台澎金馬自由地區,選民仍須本人於投票日到指定投票所投票,盼在兼顧投票秘密與社會信任的前提下,保障公民參政權並提升投票意願。不過,經民連智庫對於民眾黨團的相關草案提出多項質疑,認為該草案企圖一次推動所有選舉與公投全面適用不在籍投票,規模與複雜度遠高於去年僅限原住民族立委選舉的小規模移轉投票,選票移轉、造冊、運送與計票等行政負擔與風險極高,恐影響選舉公信力。經民連也指出,草案僅要求書面申請、不需本人到戶政機關查核身分,恐衍生「冒名移轉」漏洞,進而引發投票爭議。張啓楷指出,國際多國已有不在籍投票制度先例,呼籲政府正視並跟上腳步。( 圖/周志龍攝)張啓楷回應,民眾黨所提出的不在籍投票,制度設計與適用範圍都非常清楚,屬於「國內移轉投票」,僅限於台澎金馬,並非外界所抹黑、抹紅的對岸投票或全球投票,不是不受限制的無限擴張。他並舉國際經驗指出,日本三十多年前即已實施海外投票,南韓去年總統大選也完成海外投票,甚至在台灣的投票率高達九成,連在台灣的印尼、菲律賓移工都可以投票。他直言,台灣號稱科技大國,卻連國內移轉投票都做不到,「這不是很丟臉的一件事嗎?」並強調相關議題已納入民眾黨問卷,要求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具體回覆,作為黨團未來表決的重要依據。
今普發現金6000元僅「這縣市」 65歲以上再多領1000元
嘉義市政府今、明(24、25)兩日加碼普發每位市民新台幣6,000元現金紅包,65歲以上長輩還可額外領取1,000元春節禮金,總金額高達15.8億元。今晨6時許,滿載現鈔的運鈔車在重重警力護送下,將大批現金送抵全市各發放所。工作人員現場馬不停蹄清點鈔票,逐筆確認後裝入特製紅包袋,發放場面震撼又吸睛。這次加碼發放是市長黃敏惠在市議會通過「再加碼普發每人3,000元」臨時動議後,進一步拍板提高至每人6,000元。她強調,此舉並非衝動決策,而是早已在財政規劃中有所準備。嘉義市長年奉行財政紀律,已連續15年未新增舉債、7年公共債務為零,目前市庫累積可動用歲計賸餘約28億元,另有12億元預留後續施政所需。此次現金發放完全不舉債,亦不影響市政建設。黃敏惠表示:「市府發錢,市民花錢,嘉義市大賺錢。」她指出,這波普發是以照顧市民、提振地方經濟為主軸,希望讓市民感受實質回饋,也促進節前消費動能。為便利市民領取,市府設置136處現金發放站,請民眾務必依通知單指示前往指定地點,並攜帶「身分證正本」與「印章」兩項證件現場領取。市府提醒,務必依照所列時間與地點辦理,以避免現場等候或重複領取情形。此次現金發放共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本週末1月24日、25日,市民須依通知單指示,攜帶「身分證正本」與「印章」,前往全市136處指定發放所現場領取;若錯過週末領取時段,第二階段補領時間為1月30日、31日及2月6日、7日,請至戶籍地所屬聯合里辦公處辦理;第三階段則開放線上登記轉帳,受理時間為3月2日至3月15日,市府提醒民眾把握各階段時程,依規定領取權益不漏接。
茗香園洗錢案第二波搜索!檢警搜索拘境外主管、股東 訊後聲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茗香園冰室」、「東引快刀手」洗錢案,於本月起訴依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負責人羅以翔、財務黃秀蓉,並求處重刑。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於今(1月23日)兵分3路搜索大股東徐俊威以及股東兼印度部門主管涂明宏住處與戶籍地,並拘提2人至北檢複訊,2人也於下午2時14分抵達北檢,並於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檢方調查,羅以翔涉嫌創立豪杰公司,並以 「茗香園冰室」名義承租辦公室作為據點,招募員工協助經營,完成第3方支付「HEROPAY」洗錢跳板系統,讓中國、日本及印度等地區的博弈網站有管道洗錢。後續羅以翔又創立「RICH11」網站,經營賭博賽事,再用「HEROPAY」收取玩家消費金額,並於2021年至2025年間,累計洗錢超過306億元,不法利益超過3.1億。全案於1月5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起訴羅以翔、黃秀蓉等35人,羅以翔與黃秀蓉分別被檢方求處9年6月與6年,並沒收洗錢以及不法所得。當時本案的大股東徐俊威以及股東兼印度部門主管涂明宏因為人在境外,所以並未到案接受調查,如今檢警掌握到2人行蹤,於今日發動第二波的行動,兵分3路搜索徐、涂的戶籍地與住處,並將2名被告拘提至北檢複訊,2人也於今日下午2時14分抵達,並於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
北高行認證戶政資料已外流 時代力量籲內政部誠實面對別為難換證者
時代力量今(16)日表示,個資洩漏問題猖獗之下,戶政事務所拒絕民眾換發身分證的處分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主管機關內政部卻仍粉飾太平、推卸責任,簡直放任詐騙集團持續利用個資犯罪,非常要命。時代力量認為內政部必須誠實面對個資外洩問題,並儘速通知權益受損之當事人。(圖/CTWANT攝影組)3年前一名北市文山區何姓男子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要求不要在身分證上寫清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及照片等個人資訊,直斥這樣的揭露已經違反「資訊隱私權」,戶政事務所拒絕後,陳男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後頭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如今合議庭判決何男「部分勝訴」,文山戶政事務所應依判決法律見解做成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近期判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必須接受一名申請換發身分證字號者之換發請求。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細看判決,北高行首先指出,內政部函釋關於人民申請變更登記重新配發身分證字號規定,其實像身分證字號尾數為「4」、編號含3個「4」以上、或是像編號有2266等都可以申請變更。北高行也說,既然戶政事務所對於「特殊情事」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算命師說法、神明意旨、宗教因素、道教文化、外流想防止他人冒用等都能成為「改號」理由,還有民眾曾因「曾發生車禍,對方車牌號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相同,對於該號碼有恐懼感」等事由為說帖,都可以順利改號,可見身分證字號改號要件,並不以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為必要。北高行強調,隱私權來自於人性尊嚴,目的在維護個人主體性與完整人格發展,當然也保障人民自主決定是否揭露個資,還有在何時、何地向何人以什麼範圍尺度揭露的決定權,而國家即使是正當取得的個人資料,也應確保正當使用及維護資訊安全。北高行繼續指出,若不幸發生洩漏個資事件時,公務機關應以適當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有機會自行評估並關切可能的權益損害,而人民一旦認為戶政事務所配賦的身分證字號發生特殊情事者,即使還沒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也可依身分證管理相關規定,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重新配賦。時代力量對此回顧,其實早在2022年10月立法院還有時代力量立委時期,黨團就接獲爆料者提供資料,證實網路上被販售的戶政資料根本是戶政機關外流,也持續要求內政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普羅大眾,那時內政部先是否認戶政資料外流,被打臉後又稱「反正不是內政部外流就對了」,說法顛三倒四毫不負責,那時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透過111項預算提案監督內政部,要求依法通知資料外洩者並提出完整調查報告,那時內政部僅交付內容空洞的報告搪塞,至今從戶政資料的什麼環節外流仍是羅生門。時代力量呼籲,戶政資料是個資的核心,現在詐騙集團猖獗,一旦掌握姓名與居住區域,即可輕易拼湊完整自然人身分資訊,如民眾有警覺想換身分證字號,到戶政還老被刁難真是要命,內政部應立即停止為難民眾依法更換身分證字號的要求,也該正視並承認個資外洩事實依法通知人民,讓民眾得以及早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再讓台灣人繼續在不知情中被詐騙集團宰割。
跨性別網紅爆染愛滋!就診紀錄疑外流 同行昔曝他「背長滿藤壺顆粒」
擁有約300萬粉絲的大陸跨性別網紅「起床了小澈」近日陷入爭議。有網友在他的直播畫面中發現疑似抗HIV藥物的包裝瓶。據悉,該藥物為HIV-1感染初治患者使用的處方藥,依法須由醫師開立處方,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對此,小澈隨即回應稱「不知道藥物來源」,但因涉及處方藥性質,仍在網路上掀起大量討論。綜合陸媒報導,除了藥物疑雲,網路上還流出一份疑似來自東莞市第九人民醫院(東莞市傳染病醫院)的就診紀錄。該紀錄顯示,患者身分證字號開頭與小澈戶籍地一致,且就診時間與其小帳號曾發布的留置針自拍時間高度重合。紀錄內容指出,患者於2024年9月6日被診斷為梅毒。面對輿論發酵,小澈於社群平台發文反擊,指控外界造謠毫無底線,並強調自己並不清楚該物品為何物,同時在粉絲群中呼籲「不信謠、不傳謠」。然而,對於外界提出公開體檢報告或透過直播驗血自證的建議,小澈並未回應,也未說明藥物來源與就診紀錄之間的矛盾。此外,從2025年底至2026年初,陸續有多名網紅在直播中提及小澈背部皮膚狀況異常,形容其皮膚粗糙、布滿有如「藤壺」的顆粒狀突起,並聲稱活動時需以化妝品遮蓋。值得注意的是,小澈4日曾以「一日店長」身分出席線下活動,與粉絲近距離互動,也引發部分網友質疑其健康審核機制。對此,東莞市衛生健康局表示,醫療紀錄涉及個人隱私,相關真實性與外流原因,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報名俄羅斯行程被害慘!旅行社幫辦「1證件」 台灣身分竟遭註銷
旅遊Podcaster花爺近日公開一段親身經歷,引發外界熱議。他原本單純計畫前往俄羅斯旅遊,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宣稱可代辦簽證並協助快速通關,讓他安心交付相關手續。未料實際上,旅行社卻替他申請了一本「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導致整趟行程出現問題,就連台灣身分也因此遭到註銷。花爺透過影片中表示,自己當初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強調可以代辦俄羅斯簽證,也可以快速通關,不料旅行社幫他申請的是「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結果他返台後隨即接獲移民署通知,要求前往辦理登記,並被認定違反相關規定,台灣身分因此遭到註銷。事實上,移民署過去曾提醒,以往曾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時,向中國旅行社報名俄羅斯旅遊團,卻因誤信旅行社宣稱的「代辦俄羅斯簽證」及「快速通關」等話術,導致國人申領了一次性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移民署強調,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另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知悉臺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應即通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臺灣戶籍。移民署說明,倘接獲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即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移民署表示,「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生效,對於許可已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申請回復身分,採取較嚴謹的規範,新增積極要件。移民署特別呼籲,國人於中國大陸旅遊期間,切勿為至中國鄰國短期旅遊,貪圖便利而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等證件。
2007年出生者即起為役齡男子! 出國需取得出境核准
2007年次(民國96年)出生的男子,自今(1)日起即為役齡男子。內政部提醒,役齡男子在出國前30天內,須提出短期出境申請,取得役男核准通知單,才能順利出境。今日為2026年的第一天,內政部發公告提醒,2007年次(含)以前出生的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在出國前需到「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service.dca.moi.gov.tw/departure/)或掃描指定QR code提出申請,才能安心出國享受美好的旅遊假期。內政部表示,役男上網申請短期出境,如系統查核確認無管制的情形,將核准出境並於核准日起1個月內多次出境,不需重複申請,每次出境最長不可超過4個月。一旦役男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即將入營)或有前次出境逾期返國等受管制情形時,則須依規定完成兵役義務後才能出國。內政部呼籲,役男如有短期出國的規劃,可於出境前3至30天內完成線上申請,如無法順利申請時,請儘早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尋求協助處理;另如有系統操作過程問題,請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內政部提醒2007年次(含)以前出生的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前需到「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或掃描QRcode提出申請。(圖/內政部)
「這縣市」加碼普發現金6000元 1月就能入袋!領取方式一次看
因應今年國際關稅政策變動及丹娜絲颱風重創所帶來的衝擊,嘉義市政府推動「振興經濟加碼計畫」,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位市民現金6,000元,穩定民生、支撐在地經濟。嘉義市長黃敏惠今天(30日)於市務會議中,就普發現金政策的發放對象、領取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進一步說明。黃敏惠表示,嘉義市今年接連面對天災與國際經貿情勢變化,對市民生活與產業經營帶來實質壓力。面對這樣的挑戰,市府在第一時間安定民心、顧好產業與民生,並於12月8日提出「振興經濟加碼計畫」,內容除加碼普發現金外,也同步推動商圈與夜市活絡、觀光產業補助及永續生活相關措施,希望讓消費動能回到市場,支撐在地經濟。嘉義市政府推動「振興經濟加碼計畫」,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位市民現金6,000元。(圖/嘉義市政府提供)黃敏惠指出,本次普發現金的發放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14年12月8日(含)前設籍且造冊日114年12月24日仍設籍嘉義市(不含於發放日前死亡者);另114年12月8日(含)以前出生者,於115年2月6日前辦妥出生登記並設籍嘉義市都可以領取消費金。黃敏惠說明,現金主要發放日期為115年1月24日(六)及1月25日(日),連續兩天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市民可依通知單前往各區指定地點領取。領取通知單將自115年1月16日起,送達市民戶籍地址。嘉義市政府推動「振興經濟加碼計畫」,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位市民現金6,000元。(圖/嘉義市政府提供)她也補充,若未能於主要發放日完成領取,市民可於115年1月30日(五)、1月31日(六)及2月6日(五)、2月7日(六),於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戶籍地所屬之聯合里辦公處補領。針對領取方式,黃敏惠提醒,領取消費金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須憑通知單、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受委託代領者須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並備妥通知單、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與印章。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代領,並檢附通知單、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三擇一)。嘉義市政府推動「振興經濟加碼計畫」,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位市民現金6,000元。(圖/嘉義市政府提供)黃敏惠進一步指出,如市民因故無法於上述時段領取現金,可於115年3月2日(一)至3月15日(日)申請轉帳,提供線上及紙本兩種方式,相關申請網站嗣後再行公告;款項115年4月30日(四)前撥款入帳;未於期限內領取或申請轉帳者,視同放棄,不再發給。黃敏惠也呼籲市民支持在地消費,將資源留在嘉義市。她表示,透過普發現金,讓資源回到市民手中、回到市場端,帶動商圈、夜市與在地產業的活絡,「市府發錢,市民花錢,嘉義市賺大錢」,共同為城市累積更多前進的動能。黃敏惠進一步強調,本次加碼普發現金係在嚴守財政紀律的前提下推動。嘉義市已連續15年不舉債,並為本島首個連續7年公共債務為零的城市,此次運用累計歲計賸餘辦理,不舉債、不影響公共建設,將經濟成果回饋市民,在關鍵時刻給予市民最實際、也最安心的支持。嘉義市政府推動「振興經濟加碼計畫」,運用歲計賸餘,加碼普發每位市民現金6,000元。(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不當餓死鬼! 張文縱火前悠哉坐超商喝豆漿
張文19日於北捷與中山商圈無差別攻擊,造成4死11傷慘案,而其19日準備前往中山區縱火時,張文於下午3時27分與至47分於林森北路上一間超商購買豆漿飲用,逗留約10分鐘後才開始前往縱火。根據最新監視器畫面顯示,張文19日前往中山區多處縱火前,其穿著米色外套、騎著自有的紅色機車,前往林森北路上一間超商購買一瓶豆漿,隨後坐在超商內飲用,約10分鐘隨即離去,開始一系列犯罪行為。19日下午3時48分許,張文騎著自己的紅色機車抵達中山區林森北路119巷弄內,隨即縱火。警方下午3時53分許獲報後,55分即抵達現場;而張文於林森北路縱火後,隨即在下午3時51分火速前往長安東路一段縱火,警方56分獲報,下午4時許即趕抵現場。中山分局員警也開始火速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監視器畫面中有拍下張文完整面容,且張文過程中已換裝,其騎車前往縱火時身穿米色外套,縱火後於下午5時18分許脫下外套棄車,於下午5時25分身著黑色短袖,改騎Ubike返回中正區租屋處。中山分局下午5時41分許即鎖定張文身分,火速組成專案小組,立即聲請調取票,於58分許同時派人前往張文桃園戶籍地址找人;晚間6時許,也協請楊梅分局查訪。而中山分局員警也在晚間6時11分許得知北車有人丟擲煙霧彈,察覺犯案特徵與稍早縱火案件相似,研判雙方有關聯,18分將情資提供給中正一分局,20分通報台北市刑警大隊。從犯案到鎖定犯嫌身分,整個過程僅花費106分鐘。而張文返回其位在中正區的租屋處後,於下午4時53分許於自家租屋處房間內與走廊洗衣機上縱火,警方58分獲報,59分到場,先是將走廊上的明火以滅火器撲滅,隨後目視到房間內也有明火,立即通報消防破門灌救;但與此同時,下午4時59分許時,張文早就搬著一整箱的自製汽油彈,拉著推車與準備換裝的鞋子、穿著連身灰色雨衣抵達捷運台北車站,卻疑似礙於推車實在太重,直到24分鐘後,下午5時23分許抵達M7地下街,將雨衣脫掉、露出身穿在內的防毒面具、戴上防毒面具遮蔽容貌,開始丟擲煙霧彈。張文瑜於午5時26分許共計丟擲17顆煙霧彈與3顆汽油彈,短短4分鐘即引起混亂,卻恰好與下班路過的余家昶撞見,余家昶欲上前阻止,打亂張文計畫,不慎點燃整箱汽油彈,慌亂中,張文來不及換上事先準備好的鞋子,只好緊急穿上米色外套,將防毒面具與鞋子隨手丟棄,於下午5時27分許假裝成民眾一起疏散,沿地下街步行至中山商圈。而中正一分局與捷運隊共同調閱監視器畫面,從張文縱火後於下午6時許8分許確認監視器拍下張文面容,6時18分許取得情資,23分查訪房東確認情資正確性,38分確認身分展開圍捕,全程僅耗時73分鐘。
完整偵查時間軸一次看!張文兩地變裝犯案 北市警2小時內鎖身份圍捕
張文19日於北捷與中山商圈無差別攻擊,造成4死11傷慘案,然而有不少網路輿論與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卻質疑警網失靈,對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也還原當時偵查作為。張文19日下午3時許於中山區多處放火,直到鎖定身分,中山分局僅花費106分鐘,隨後於晚間6時11分許發現北捷遭人丟擲煙霧彈,察覺與縱火犯高度相似,7分鐘後立即與中正一分局分享情報;而張文自中正區租屋處開始縱火後,僅花費短短1分鐘便抵達北車犯案,卻疑似礙於裝有汽油彈的拖車過於笨重,花費20分鐘後才開始犯案,中正一分局從其犯案到鎖定身分,也僅僅只花費73分鐘。警方公布自獲報到查獲張文所有犯案時間序,張文心思細膩,策畫完整,前後5度換裝,甚至連換裝鞋子都準備妥當,試圖增加警方辨認難度。據悉,張文在計畫書中詳列各式武器清單,至少超過20餘項,更直接在Google Maps上註記欲在中山區、租屋處多地縱火,於北車、中山商圈「攻擊」。19日下午3時48分許,張文騎著自己的紅色機車抵達中山區林森北路119巷弄內,隨即縱火。警方下午3時53分許獲報後,55分即抵達現場;而張文於林森北路縱火後,隨即在下午3時51分火速前往長安東路一段縱火,警方56分獲報,下午4時許即趕抵現場。中山分局員警也開始火速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監視器畫面中有拍下張文完整面容,但張文過程中已換裝,其騎車前往縱火時身穿米色外套,縱火後於下午5時18分許脫下外套棄車,於下午5時25分身著黑色短袖,改騎Ubike返回中正區租屋處。中山分局下午5時41分許即鎖定張文身分,火速組成專案小組,立即聲請調取票,於58分許同時派人前往張文桃園戶籍地址找人;晚間6時許,也協請楊梅分局查訪。而中山分局員警也在晚間6時11分許得知北車有人丟擲煙霧彈,察覺犯案特徵與稍早縱火案件相似,研判雙方有關聯,18分將情資提供給中正一分局,20分通報台北市刑警大隊。從犯案到鎖定犯嫌身分,整個過程僅花費106分鐘。而張文返回其位在中正區的租屋處後,於下午4時53分許於自家租屋處房間內與走廊洗衣機上縱火,警方58分獲報,59分到場,先是將走廊上的明火以滅火器撲滅,隨後目視到房間內也有明火,立即通報消防破門灌救;但與此同時,下午4時59分許時,張文早就搬著一整箱的自製汽油彈,拉著推車與準備換裝的鞋子、穿著連身灰色雨衣抵達捷運台北車站,卻疑似礙於推車實在太重,直到24分鐘後,下午5時23分許抵達M7地下街,將雨衣拖掉、露出身穿在內的防毒面具、戴上防毒面具遮蔽容貌,開始丟擲煙霧彈。張文於下午5時26分許共計丟擲17顆煙霧彈與3顆汽油彈,短短4分鐘即引起混亂,卻恰好與下班路過的余家昶撞見,余家昶欲上前阻止,打亂張文計畫,不慎點燃整箱汽油彈,慌亂中,張文來不及換上事先準備好的鞋子,只好緊急穿上米色外套,將防毒面具與鞋子隨手丟棄,於下午5時27分許假裝成民眾一起疏散,沿地下街步行至中山商圈。而中正一分局與捷運隊共同調閱監視器畫面,從張文縱火後於下午6時許8分許確認監視器拍下張文面容,6時18分許取得情資,23分查訪房東確認情資正確性,38分確認身分展開圍捕,全程僅耗時73分鐘。
57歲勇伯余家昶搏命控場魂斷北車 立法院通過入祀忠烈祠劉世芳認同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2)日表示,非常認同台北市長蔣萬安提議將57歲的「北捷烈士」余家昶入祀忠烈祠,不過程序上可能須由余家昶戶籍所在的桃園市政府提出,會與市府密切商量。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則通過了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在尊重余家昶家屬的意願下,由戶籍地桃園市政府依《褒揚條例》提報辦理。19日晚間27歲男子張文在台北市台北車站與中山捷運站商圈隨機攻擊民眾,連串事件造成含他自己在內4亡11傷慘案,其中余家昶在第一衝突點台北車站制止了張文點燃汽油彈,而讓該處傷亡不再加劇,余家昶自己卻反倒在駁火過程中送命。蔣萬安近日主張余家昶能「入祀忠烈祠」獲得不小回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則在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衛福部長石崇良、交通部長陳世凱、警政署署長張國興、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等人就「社會治安維護之檢討與精進」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時,由國民黨立委張智倫、黃建賓和民眾黨立委麥玉珍等人領銜提出臨時提案,希望將余家昶「入祀忠烈祠」,以表彰其見義勇為的精神。細看臨時提案,案由是依據《褒揚條例》規定,倘「冒險犯難,忠貞不拔,壯烈成仁者」得依法褒揚,並得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或地方忠烈祠,像內政部前幾個月才根據這項條例,褒揚因救助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而不幸亡故的林鴻森先生,他已經核准入祀桃園忠烈祠。內容進一步回顧,19日晚間在台北車站發生了重大計劃性殺人事件,當時余家昶捨命肉搏歹徒,讓可能傷亡降到最低,也挽救芸芸眾生生命安全,只是余家昶不幸因傷重不治身亡。提案強調,為感念余家昶義行,要求內政部依相關法令褒揚,在尊重家屬意願下予以協助,依《褒揚條例程》序,由原籍桃園市政府提報辦理將余家昶入祀忠烈祠,以茲表彰其見義勇為的精神。內政部長劉世芳(圖)強調認同余家昶入祀忠烈祠的做法,不過須由余家昶戶籍所在地的桃園市政府提報。(圖/CTWANT攝影組)
張文北捷恐攻前「多點縱火」擾警避緝 警提前鎖定卻撲空關鍵時序曝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台北市鬧區發動恐怖攻擊,持煙霧彈、汽油彈及長刀接連犯案,造成4死11傷的重大傷亡。警方調查發現,張文案發當日下午先後4度縱火、5次變裝轉移動線,刻意誤導警方追緝方向,導致警方一度撲空,錯失即時逮捕時機。據警方調查,張文並非台北人,其戶籍為桃園,卻刻意北上在中正區公園路一帶租屋。警方在其投宿的千慧旅館房間內,查獲25瓶汽油彈、一把長刀、2台平板電腦,以及面罩、防護裝備等物品,顯示其事前準備相當周密。調查顯示,張文因遷戶籍未申報,導致教召令未能送達,2025年7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早在2025年1月,他便於公園路一帶租屋,為避免引人注意,17日另入住南西誠品商圈對面的千慧旅館連續3晚,疑似作為犯案前據點。19日下午3時40分起,張文騎乘重機在林森北路159巷、119巷及長安東路75號附近接連縱火,短短14分鐘內丟擲6個汽油桶。警消獲報後迅速撲滅火勢,雖造成2輛汽車、3輛機車及雜物燒毀。下午4時53分,張文再返回公園路租屋處縱火,燒毀三樓陽台雜物。中山分局員警研判為連續縱火案後,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發現張文騎乘機車犯案,經比對車牌確認其為通緝犯,隨即前往其桃園戶籍地查緝卻撲空。警方追緝期間,張文已攜帶裝有煙霧彈與汽油彈的小型行李箱,步行前往捷運中山站一帶。傍晚5時23分,他在捷運M7、M8出口周邊丟擲煙霧彈,並持刀攻擊余姓被害人致死,另造成3人受傷。犯案後,張文於5時55分返回旅館補齊物品,6時31分再次外出。晚間6時37分,張文步行至誠品南西店外,持刀攻擊蕭姓機車騎士致死,隨後進入商場內隨機揮砍民眾。中山交通分隊林姓員警與保全人員追緝至6樓,張文途中脫下戰術背心等裝備,最終畏罪跳樓,於晚間7時42分宣告不治。警方隨後交叉比對身分,確認嫌犯即為張文,並通知其家屬北上協助製作筆錄。由於張文長期未返家,家中遺留物品與案件關聯有限,詳細犯案動機仍待釐清。
「拿機票申請免教召」卻未出境 35歲男遭判刑2個月、罰4萬
一名35歲從事影視工作的徐姓男子因未依教召令準時報到,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刑。該案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最終判處徐男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並須在一年內向公庫繳納新台幣4萬元。判決指出,徐男為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屬後備軍人,原應於2024年10月14日前往桃園市龍祥凌雲活動中心報到。教召令於同年8月29日送達其戶籍地,由其母親簽收後轉交通知。徐男隨後於10月9日向後備指揮部提出航空公司電子機票影本,申請免召,並獲准免除本次教召。然而,徐男最終並未如期出境,導致原核准的免召事由消失。依規定,免召條件消滅後,當事人仍應依原定日期前往報到,但徐男卻未現身,且逾期兩日未補報。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查核其出入境紀錄後,確認其從未離境,遂將相關資料移送檢方偵辦。在偵查期間,徐男坦承未依規定報到,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包括遺失教召令切結書、免召申請書、機票影本及出入境紀錄等。法院審酌其初犯,且已認罪,未對軍事訓練造成重大影響,故予以緩刑處分,惟仍須繳納公庫罰金。
出國旅遊注意!為貪方便「申領1證件」秒丟台灣身分 移民署證實了
以往曾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時,向中國旅行社報名俄羅斯旅遊團,卻因誤信旅行社宣稱的「代辦俄羅斯簽證」及「快速通關」等話術,導致國人申領了一次性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移民署提醒,依相關法令規定,申領中國護照將遭戶政事務所廢止戶籍,進而喪失臺灣身分相關權益。移民署強調,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另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知悉臺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應即通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臺灣戶籍。移民署說明,倘接獲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即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移民署表示,「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生效,對於許可已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申請回復身分,採取較嚴謹的規範,新增積極要件。移民署特別呼籲,國人於中國大陸旅遊期間,切勿為至中國鄰國短期旅遊,貪圖便利而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等證件。(圖/移民署提供)
王大陸出庭閃兵案全認罪 「忘帶身分證」網笑翻:開庭跟開溜選擇開天窗
藝人王大陸涉入「藝人閃兵案」風波,台北地方法院於11月18日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被控涉犯偽造文書、妨害兵役等三項罪名,他在庭上當庭坦承所有指控,並交代曾支付360萬元辦理免役相關事宜。不過庭訊一開始便因一項小插曲引起關注,王大陸竟忘記攜帶身分證報到,令法官當場詢問原因。對此,王大陸向法官道歉並解釋是「出門太趕」,最後以卷宗中的駕照影本完成身分確認。這段插曲也在網路上掀起熱議,網友紛紛留言調侃「王大陸到底有多天兵」、「天兵也是一種兵」、「掀不開特斯拉門,掀了台灣演藝圈男星們」、「開庭跟開溜之間,選擇了開天窗」、「王大陸都沒有在帶腦出門的」、「明明可以因智商低免役卻花了360萬」、「上次看到有人說他就是又蠢又邪惡,超級好笑」。回顧整起案件,王大陸因打不開特斯拉車門意外捲入閃兵案。去年4月間,他搭乘Uber準備從台北市大安區住處返回仁愛路戶籍地時,因不滿司機繞路而與對方發生爭執,並在下車後發現車鑰匙遺留車內,卻因車輛無門把手無法自行開門,引爆第二波衝突。憤怒之餘,王大陸向富二代友人抱怨此事,該友人隨後找來黑道成員尋仇。去年4月25日,打手找到原司機施暴,並拍照傳訊「回報成果」。王大陸不僅轉發施暴畫面,還炫耀此事。警方接獲報案後,因傷者不認識打手,案件一度陷入膠著。直到新北地檢署偵辦王大陸涉嫌逃避兵役時,從其手機中查獲施暴影像與通訊紀錄,意外發現該行為細節,進而挖出包括王大陸在內共18名藝人涉入閃兵案。王大陸因金額高達360萬元,成為檢方口中「最高價碼的客戶」。
王大陸當庭認罪喊「無知犯下錯誤」 閃兵案11分鐘速開完庭
藝人王大陸涉找「閃兵集團」逃兵,今(18)日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當庭鞠躬道歉認罪,表示是「因無知犯下的錯誤」,並稱他在國父紀念館附近與住所交付集團首腦陳志明300萬、再匯款60萬作為逃兵酬勞,辯護人則表示希望考量認罪、也已當兵9月,給予易科罰金,花11分鐘簡單開完準備庭。檢方指控,王大陸為了躲避服兵役,以360萬作為逃兵的代價,將健保卡、身分證拿給陳志明代辦逃兵,由陳的手下李名宸冒名頂替就醫,偽造高血壓病歷,但因王大陸長年在境外、時間不易配合,加上陳志明因案入監告吹。王大陸另事後向戶籍地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與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謊稱身分證與健保卡遺失辦理補發,被起訴偽造文書。準備程序庭上,王大陸起立鞠躬向法官道歉認罪,稱「因無知犯下的錯誤」,表示他原先以30萬為代價,和陳志明在國父紀念館附近交錢,後來又在住所和陳志明以100萬再面交,又再以155萬、66萬談妥再給200萬,並在住所面交,最後又匯款60萬,共支付360萬元,付錢時都只有他和陳志明在場。王大陸的辯護律師曾益盛表示,雖然找人代看診的犯罪動機不可行,但指出王大陸已當兵9月,申請健保卡和身分證是因為3月要去當兵需要證件,但聯繫不上陳志明,要入伍才會再辦,請求法院考量他偵查時就坦白犯罪、態度良好,請求給予易科罰金。審判長最後確認沒有爭點,所有證據都承認有其證據能力,並向王大陸表示因為陳志明稱只有收260萬代辦逃兵,需要再以證人身分傳喚王大陸到庭作證。
型男里長家務戰1/曾陷買春風波!喬天鼎控前妻家暴 幼女大面積瘀血視訊求救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的型男里長喬天鼎,今年5月遭爆料「買春」喧騰一時,近日再度站上風口浪尖,他淚訴陳姓前妻家暴大女兒,儘管法院已於5月間核發通常保護令,要求陳女不得實施身心不法侵害,並命其完成12次親職教育輔導,但前妻又疑似施暴,大女兒還打視訊電話向他求救,讓喬天鼎質疑保護令形同廢紙。 喬天鼎和陳女在一起多年,過去一同在澳門生活經營水果買賣,2019年回台後登記結婚,婚後多年雙方發生摩擦,喬天鼎認為對方在情緒不好或起爭執時,會向他動粗,遂於2023年2月離婚。而2名女兒的扶養權則是共同持有,住在桃園的陳女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喬則為小女兒主要照顧人,協議每兩周就需讓孩子交換探視。 不料前年12月底大女兒僅因犯了小錯,就遭到母親陳女毒打,臀部及雙腿後側出現大面積瘀傷,喬天鼎發現後基於尊重其教養方式,僅口頭與陳女溝通。「一開始我也是相信,想說可能每個人教育小孩的方式不一樣,後來我發現狀況不對。」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29日核發保護令裁定書,法院審酌喬天鼎提出的「被害人受傷照片」,認為傷勢照片所示「面積非小之明顯瘀血痕」,尚難認未逾越管教子女之必要範圍,且難以全然排除陳女再有家庭暴力行為之可能性。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鑑定陳女狀態,評估陳女可能因為情緒控制不佳,對被害人有暴力行為,要求在保護令時限內需完成親職教育輔導12次。 喬天鼎離婚後孩子扶養權與前妻共同持有,前妻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所以同住,不料受到暴力對待。(圖/AI生成)喬天鼎心痛表示,陳女提出抗告,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法院仍認定大女兒確實受到陳女家暴,且仍有再遭受侵害的風險,因此核發保護令是正當的,故駁回抗告。 喬透露小女兒也曾哭訴,媽媽打姊姊比打她自己還大力,最終雖然取得法院核發保護令,但這張保護令卻未能終止女兒的恐懼。喬天鼎進一步指出,前妻陳女的傷害不僅是肢體上的,更是長期的精神虐待,他發現大女兒在幼稚園的表現與他同住時「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說是非常低下,在校時課業問題一問三不知,但在他這邊時卻能完美應答,也讓他心疼在那環境下是否已對孩子成長造成影響。 更讓他痛心的是,大女兒原本通過新北市的資優鑑定,可直接越級上小學,離婚協議中也載明,未成年子女就學需尊重孩子意願,由其決定隨甲方或乙方就學,並配合變更戶籍地。但前妻卻單方面放棄這個資格,理由僅是不想讓大女兒離開她身邊,大女兒因此多讀一年大班。「大女兒很可憐,一直在被騙...他今年也想回來,他媽一樣去騙他,然後又一開始答應他,後面又不讓他回來。」喬天鼎不捨地說,陳女的管教方式讓大女兒長期處於「被迫妥協」的狀態,甚至在7月底他試圖用視訊手錶向爸爸求救後,手錶就被前妻沒收、處於沒電狀態,使得父女的溝通管道被切斷。喬天鼎懷疑,陳女現在改用言語辱罵或沒有傷勢的懲罰來逼大女兒妥協。 兒少保護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圖為北院法庭外大批聲援剴剴案的民間團體。(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喬天鼎表示,大女兒最近向他求救後,他立即通報社會局。然而社工前往訪視時,是在前妻的家中進行,他認為讓受暴兒童在疑似施暴者的同一個屋簷下接受訪視,根本無法讓孩子說出真相,質疑訪視程序是否有瑕疵。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則澄清,本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有與案父聯繫,案父表達希望社工帶孩子去新北市案父家中訪視,然是類案件因處於監護權訴訟期間,不論去案父或案母住處都可能使兒少(案主)有所顧慮,社會局非監護權評估單位,會以兒少目前受照顧現況進行評估,也有跟案父說明;本案聯繫過程已知悉家訪當天案母不在國內,訪視當天兒少與同住的親屬互動親密自然、未見有傷勢及疑似不當照顧情事。 社會局也解釋訪視正規流程,接獲案件通報後會有集中篩派案機制,由集中派案中心進行篩派, 疑似兒少保護則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調查,初判難認有兒少保護事宜的案件,則由本市家庭服務中心關懷訪視後評估服務需求,家庭服務中心接獲派案後依規定進行訪視,訪視以能看到兒少及其現居地、兒少主要照顧者為原則,如知悉有福利、親職照顧或其他議題會評估其需求提供適切協助。 目前法院裁定書已明確要求陳女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12次,以學習適切管教方式,但陳女曾當庭反駁法官,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喬天鼎擔心,陳女這種「不認為攻擊或打人是情緒問題」的心態下育兒,恐影響到孩子的身心發展,也期望她能以溝通代替責罵的方式,多傾聽女兒心聲以保障其在安全無憂的環境下成長。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