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 內政部 戶籍法 除籍 數位身分證 國民黨領遺失律師證...女律師竟被要求按指紋 新竹市警局認錯:無此規定
有律師日前遺失律師證,孰料到新竹市某派出所領回時竟遭員警要求按指紋,她拒絕並離開,員警竟追出大吼「叫你蓋就蓋!」新竹市警局表示是員警不諳規定導致誤會。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指紋涉及個人隱私資訊,國家機關如要蒐集,需要有正當理由。新竹市警局指出,根據《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物作業規定》,僅需開立遺失人認領拾得物領據,並無按捺指紋規定,受理員警不諳相關規定,導致民眾誤會造成非議。另外有關員警受理案件態度不佳,市警局將檢討改進,並加強相關法規教育。指紋是重要個人資訊,過去也曾發生過按捺指紋爭議。2005年原定在7月1日全面換發新版身分證,但因當時《戶籍法》規定換發、補發、初領身分證都要按捺指紋,受到部分人權團體與政治人物強烈反對緊急喊卡,後續大法官宣告此規定違憲。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內政部警政署定有警察機關處理遺失物的作業要點,其中提到遺失物的受領權人,可前往警察局領取遺失物,警察機構可請其填寫領據,但並沒有具體要求領據格式。各警察機構的規定,均僅要求攜帶身分證件,在領據上可簽名蓋章「或」按指紋,並沒有要求須提供指紋。建議警局宜統一受領遺失物程序和領據格式,避免爭議再發生。
晉升將官簡歷註明「籍貫」 顧立雄:總統用人唯才不分省籍
國防部表示,將官晉任授階典禮9月起改由總統主持,但據透露,軍方提交給府方的人員簡歷中卻註明了「籍貫」,遭質疑賴清德總統要掌握將官的省籍。對此,國防部長顧立雄1日表示,總統用人唯才不分省籍,考慮廢除人員簡歷中的「籍貫」資料欄。前媒體指稱國防部對於晉升將官的人員,事前須提前呈報晉升人員簡歷給賴總統,但這一份全名為「將級重要軍職人員簡歷冊」的表格中卻包括依據戶籍法修正後,已不列在身分證的籍貫資訊,引發外界對於賴清德總統晉升將領時,是否有省籍考量的疑慮。顧立雄1日上午前往立法院備詢時回應媒體提問時澄清,因為該重要的將級人員簡歷表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都有提供籍貫的欄位。因為是很少數人在使用的,所以後來這個「籍貫欄」一直保留到現在,沒有有隨著戶籍法修正以後、兵籍表改為只有保留出生地,並沒有提供「籍貫欄」。但是這些晉任將級重要人士的資料,在歷年來呈報給總統的時候,都還保留有籍貫,所以絕對不是現在才刻意新增的。顧立雄表示,歷年來國防部呈報給總統的將級人員資歷表上都有籍貫欄,很多年來都是如此,不過,現在外界既然有質疑的話,國防部會考慮就把這個「籍貫欄」給刪除掉。顧立雄說,賴總統用人強調一切就是用人唯才,沒有任何省籍之分,不會因為省籍而影響升遷,那我想在這個敵情日益嚴峻的今天,我們沒有必要再去刻意的去強調省籍、統獨這些等等,這些只會讓親痛仇快,這些對於台灣沒有任何好處。
數位身分證爛攤年燒6千萬 張智倫喊凍結預算要內政部正視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17日表示,內政部年年編列預算維護數位身分證爛攤子,2025還打算編列新台幣6,300多萬元,呼籲內政部說清楚到底要不要一次了斷,否則將年年凍結維護費用抵制。數位身分證爭議延燒多年,自2021年內政部拍板暫緩換發至今,重啟始終未有時間表,為了維護換發機器基本功能,內政部年年編列預算,2025年度也再編列6,300多萬元,挨批浪費。對此,張智倫回顧,賴清德總統過去擔任行政院長時,曾推動換發數位身分證,這項政策原訂2020年早該上路,可惜因資安疑慮喊卡,當時問題在於未完備相關法令,也沒有充分進行社會溝通,當時卻無人須為此負行政責任,結果14億設置預算打水漂不說,每年還要花費6,000多萬元維護,錢這樣亂花,相當不合理。張智倫指出,第11屆第1會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成立「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專案小組」,當時在野黨立委紛紛希望盡速釐清真相和檢討缺失,但內政部提供的文件卻使用「重度馬賽克」遮掩資訊,甚至只給目錄而沒有內文,讓立委索資受阻,簡直處處都是黑箱,令人不禁想問「政府到底在怕什麼?」張智倫認為,數位身分證一案凸顯《個人資料保護法》、《戶籍法》和《資通安全管理法》都需要修法,以精進個資、資安保護工作,呼籲內政部拿出實際作為,認真應對數位身分證這個爛攤子,否則新會期不排除凍結來年的維護費用甚至進一步刪除預算,不再無止盡地讓全民為錯誤政策埋單。
勾結賣淫集團仙人跳!雞排妹御用律師坑慘40名流嫖客 海撈千萬遭重判6年
律師王啟任曾受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委託,協助她處理知名歌手性騷擾、醫美診所糾紛等案件,被形容是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2020年與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誘騙醫生、企業主社會名流共40人參與性交易,事後逼迫對方簽下高額和解書,海撈和解金1137萬元。高雄地檢署調查後,將賣淫集團負責人徐智威和王啟任依詐欺、組織犯罪、偽造文書、兒少法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可上訴。經營應召站的31歲男子徐智威,2019年曾勾結未成年國三少女,涉嫌媒介性交易後撿走客人的保險套和衛生紙,再恐嚇客人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和解就報警」,高雄高分院依恐嚇取財、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徐男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徐男2020年羈押期滿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在台北透過中間人認識王啟任後,2人竟共同策畫「仙人跳」賺錢計畫,由徐男手下在包養、約會網站上物色有意包養未滿15歲少女的嫖客,再由手下女子喬裝出面,前往指定地點性交易,徐事後再找人以「少女家長」身分出面,並在律師王啟任的陪同下,向顧客謊稱陳女未成年,要求支付10萬至100萬元不等和解金,否則就要鬧上警局。許多嫖客們礙於身分不便曝光,都選擇花錢消災。但其中一名遭設局的嫖客越想越不對勁,主動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檢警調查發現,遭徐、王坑騙的受害嫖客包括醫師、企業主等社會名流,人數超過40多人,不法所得數千萬元。全案經檢察展開調查後,集團首腦徐智威等人也坦承犯行,因遭檢方認定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另外檢方於王啟任律師事務所查扣40多份和解書,王啟任因坦承部分犯行,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檢、警調查發現,王啟任不僅勾結以徐男為首的賣淫集團合謀詐財,從應召集團分到新台幣1137萬元,他甚至還以「提供法律服務」為由,再向其中13名被害人詐收「律師委任費用」共計177萬元。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王啟任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共同詐欺、恐嚇取財、偽造文書、戶籍法等罪,去年8月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另外,律師資格部分,依法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遭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分王啟任停止執行律師職務。檢察官起訴後,徐智威和王啟任等人在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王啟任甚至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希望爭取輕判,但法官認為被告11人正值青壯,竟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錢財,竟為貪圖快速獲利,尤其王啟任罔顧身為律師的公益使命,利用其所學及社會知名度,配合徐智威加深被害人的受騙情況,非一時思慮不周而誤蹈法網,因此重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斷崖邊拼勇1/國會改革另闢釋憲延長賽 賴總統寧讓朝野火車對撞
總統賴清德日前親上火線,針對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提釋憲,還在咨文加註「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意見。藍營高層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也曾兩度提釋憲、在諮文加意見,導致政局動盪,賴總統現在也採取相同的「焦土」策略,硬讓朝野「火車對撞」,寧可把諸多重大民生議題晾一邊。藍營高層也憂心地說,賴清德充分展現其「不服輸」人格特質,未來綠營只要罷免一席藍委,又能成功補選一席,就有可能重返立院第一大黨,民眾黨團屆時是否還會與藍合作很難說,綠就更可能壓制在野黨,藍營2026縣市長選情樂觀不得。該人士進一步研判,民進黨不避諱的介入罷免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髮夾灣」,刻意忽略法院已判決基市府在「罷謝」導火線「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勝訴的事實,就是企圖將謝國樑形塑成「罷免藍委」的第一塊骨牌。藍白立委雖攜手通過國會改革案,卻遭到綠營以釋憲強烈反制,藍白表示將會搶時間,儘速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懸案行使調查權。(圖/記者黃耀徵攝)藍營近期針對賴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進行兵推,鑑於民進黨同時透過釋憲、「抗中保台」抹黑抹紅,雙路狂殺在野黨。國民黨除即時反駁抹紅,還要趁國會改革案生效、憲法法庭未決定暫時狀態之際發動閃電戰,鎖定超思蛋、「王膝知監控疑雲」、鏡電視疑雲等懸案,行使調查聽證權。由於外界點名的調查對象之一、農業部主委陳駿季已表態只給接受檢調訊問,被解讀會消極杯葛立院調查,但藍營質疑檢調、監院查案動作永遠慢半拍,都得等到立院啟動調查,才會技術性地約談「阻擋立院查真相」,因而也策定「下會期審查政院總預算時看著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雖分四路釋憲,但除立院外,另三路都不符合要件,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又聲請釋憲,也是牴觸憲法,因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必須接受原決議,不能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翻案,至於「釋憲」是否為一種對立法權的反制手段,有待憲法法庭釐清。立委指出,萬一大法官判決這次國會改革法的相關法條違憲,上述已經實施的法條將失效,立法程序重回原點,如果藍白堅持重行推動,綠營也可能會強力杯葛,政局必然更動盪,但如果只是判決部份違憲,朝野就有可能透過協商,針對違憲處重行修法,平和處理的可能性較高。民進黨雖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要營造氣勢壓制在野黨,但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可能只會受理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領銜提出的綠黨團版釋憲案。(圖/記者趙世勳攝)不過,藍營高層也坦承,即使在野黨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釋憲案仍是大法官說了算。回溯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擔任大法官任內,就曾透過釋憲案「部份不同意書」反對國會享有調查權,許宗力是我國罕見的兩度任職大法官者,且堅定支持廢死,藍營擔心許任滿在即,或許會不計毀譽反對調查權。立委羅智強說,總統雖要求大法官先通過暫時處分,但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就曾指出,大法官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委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也不應成為立委之憲法諮詢機關,綠營現在拿釋憲當成對抗在野黨的大刀,已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若憲法法庭還通過暫時處份,就會天下大亂,藍營絕不會坐以待斃。賴總統親上火線提釋憲,粉碎藍營內部最後的期待,原本對賴還有期待的「鴿派」聲音頓失,都跟進「鷹派」喊反擊到底。藍綠媒體點名被鎖定罷免的藍委葉元之收起以往詼諧的風格,就直言與此有關,他自認服務選民盡心盡力,綠委卻抹黑他「人都找不到」,他也早料到綠營有這招,甫就任即公開板橋服務處、立法院辦公室電話地址,沒料到綠營卻刻意挑午休時間致電為難助理,助理個個神經緊繃,未來他只能全力一搏。
律師申請換發「不列父母、配偶身分證」 最高行政法院逆轉駁回敗訴確定
律師陳宏奇2021年至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沒有父母及配偶姓名等項目的身分證被拒,他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准陳宏奇可以換發不含配偶、父母姓名等資料的身分證,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廢棄,駁回陳的聲請,全案確定。2021年1月21日,陳宏奇至文山戶政所,申請換發不含相片、性別、父母及配偶姓名,戶籍地址、出生日期、役別的身分證,但戶政事務所認為,違反內政部依《戶籍法》制定的管理辦法,不准他的申請。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憲法保障資訊隱私權,且今年初憲法法庭的判決,也指出應保障人民不表意自由,他可以任何時候決定新增、修改或移除身分證上的重要隱私資訊,戶政事務所強制他揭露隱私資訊,是違法且違憲。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據《身分證管理辦法》等規定,事務所對身分證應登記項目沒有更改變動的權限,如果陳男認為使用身分證時揭露的項目恐侵害其隱私權,可自行遮蓋身分證上部分項目。北高行認為,父母姓名的列載,較屬於間接辨識資訊,同時將其父母姓名一併揭露,很難認為有其必要;配偶全名對個人身分專屬的識別,也是間接效用,但對隱私權造成不利影響,違反比例原則,因此父母、配偶姓名可不必登載,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廢棄、駁回陳的聲請。
就想拿遺產!女申請變更舅舅死亡日期遭否準 氣炸提告結果曝
中部一名馬姓女子因想繼承林姓舅舅遺產,將舅舅戶籍資料記事欄,原記載「7月19日發現死亡」變更為「7月15日推定死亡」,遭台中戶政事務所否准。她不服提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她敗訴,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確定。林姓男子(71歲)在台中獨居,因鄰居聞到惡臭,於2011年7月19日報警,才發現林男已死亡。而林男的同父異母姊姊則在同年7月16日過世。為釐清自己是否有舅舅遺產繼承權,馬女向台中地檢署聲請以科學方法判定舅舅的正確死亡日期或推定舅舅死亡時間。檢方回覆,林男在2011年7月9日施打新冠疫苗,2011年7月19日18時50分,經消防隊破門而入查看,發現已經死亡。因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且林男是獨居,無從以科學方法判定判斷正確死亡日期。因此,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死亡時間為2011年7月19日19時0分是指發現呈現死亡狀態時間。為了擁有林男遺產繼承權,馬女在2011年9月間向台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林男戶籍資料記事內容,將原記載「7月19日發現死亡」變更為「7月15日推定死亡」台中戶政事務所以變更事項與戶籍法規定更正登記情形不符而否准。馬女不服提告,一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二審指出,依戶籍法第22條規定,戶籍登記得為更正者,應限於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始得為之。二審表示,本件戶政所是依據相驗屍體證明書,辦理林男死亡登記,在戶籍資料記事欄記載:「2011年7月19日發現死亡。」於法並無不合,且馬女未能提出足以證明本件登記有錯誤或脫漏的證明文件
大選將至!2023年逾22萬人復籍 創歷史新高
內政部戶政司10日公布2023年戶口統計資料,2023年出生數為13萬5571人,死亡數為20萬5368人,出生人數再創歷史新低,但人口數卻增加15萬5802人,主因是前兩年因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國人被除籍,估算約有20萬台商被影響,這些人疫情後紛紛返台,被視為這次大選關鍵各方爭取目標。內政部公布,2023年人口數為2342萬442人,較2022年增加15萬5802人,主因是遷入人口大增,社會增加達22萬5599人,減去自然增加的負6萬9797人,才繼2020年連3年負成長後轉正成長,但出生人數仍創下歷史新低為13萬5571人。不過,今年正逢龍年,原本預估出生數會上升,但今年元旦各醫院新生兒都是個位數,也反映的是少子化現象,龍年效應消退,許多人不敢生孩子。內政部指出,前幾年疫情肆虐,造成許多海外國人無法回國,根據《戶籍法》規定,只要出境超過2年就會被除籍,但就算戶籍被遷出,也仍具有國民身分,只要持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後,即可辦理遷入登記,這些人以台商居多,估計有20萬人受影響。疫情後國境逐漸開放,再加上2024年總統大選的到來,導致戶籍恢復的人潮迅速蔓延。根據內政部統計,2023年恢復戶籍人數高達22萬1404人,創下歷史新高。台商也成為這次影響總統大選結果的關鍵族群。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自去年10月起在東南亞各地成立「侯康海外後援會」,近日台商也紛紛組團,一起從海外回台,國民黨海外後援總會劉雙全總會長呼籲,只有大家一起「集中選票,才能讓政黨輪替」。劉雙全表示,東南亞各地海外後援會成立時,每場幾乎都超過500人,他們都認為,一個和平穩定的台海情勢,才能讓台商安心在全世界打拚。他表示,目前海外僑胞支持國民黨返國投票人數非常踴躍。
超狂假證團1/偽造手法再進化 1.5萬可買新身分證 不用紫光燈難辨真偽
北市文山二分局日前破獲一個偽造證件集團,主嫌35歲的何姓男子透過大陸的p圖手,以客製化方式將假個資與買家大頭照P到假身分證或駕照、健保卡上,協助買家製造新身分,且以每張1.5萬元之價格售出,其中的假身分證上還有假的防偽標籤,若不用紫光燈照射檢測,僅憑目視幾乎與真的身分證沒有差別。這批假身分證做工精良,影印成色與正版無異,且背後的條碼竟還可以被戶政系統掃出,只是戶政系統掃出的資料與何男所偽造的假身分個資信息不同,若被通緝犯或犯罪分子利用,出示給警方路檢或辦理金融服務查驗身分時,都能輕易矇騙過關,成為治安極大隱憂。據悉,有詐欺前科的何男所製作出的假身分證件,紙張及護貝成本不超過200元,但何男以每張1.5萬元之價格,透過Telegram通訊軟體大喇喇在網路上兜售,甚至還提供親友甜甜價,只要是何男熟識的友人,均可以數千元的金額低價獲得全新的假身分證件。何姓主嫌是在淘寶上購買到雷射防偽標籤,而類似的防偽標籤均可在此輕易購得。(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淘寶)離譜的是,何男不僅僅只製造假身分證,還同時偽造駕照,藉此來應付蝦皮或iRent等租車系統所要求的雙證件需求;何男更推出貼心辦到好方案,如買家需要蝦皮或iRent相關帳號,每支帳號只要付5000至1萬元不等之價碼,就可以輕鬆獲得一個已經成功設立的帳號。何男在這兩個平台至少已賣出約40支假帳號,累計整體不法所得超過上百萬元。本刊調查,單憑何男一己之力很難支撐起偽造證件王國,何男另招募了一名30多歲的蔡姓女子擔任會計,作為窗口與陸方確認相關金流往來,還有一名林姓女子處理人頭帳戶兼任地下匯兌,此外,另有4人協助何男與買家協調溝通客製化內容及跑腿工作。日前警方發現何男於網路上兜售假證件之相關訊息後,假扮成買家成功購得印有自己大頭照的假證件,並在時機成熟後,一舉將何男等人逮捕到案。何男所製造的假身分證(右)肉眼難以辨別,只有在紫光燈照射下才能看得出與正版的不同。(圖/翻攝畫面)據悉,警方上門時,何男聽聞警方在樓下撞門聲,立即將正在製作中的假身分證剪碎,同時丟進碎紙機試圖湮滅證據,但仍被火速破門的警方逮個正著,當場起獲多張假證件半成品,同時還有數張仍在研發中的健保卡。何男見人證物證俱在才坦承犯行,並向警方供稱其至今年「開業」已來,僅對外販售20多張假證件,但警方不採信其供詞,全案依違反戶籍法與詐欺罪嫌送辦。
超狂假證團2/假個資真照片證件流入市面 亂入選舉冒名投票也能成功
北市警方日前破獲偽造身分證集團,逮獲一名35歲何姓男子為首的偽造身分證集團,以每張1.5萬元之價碼對外兜售,何男看準網銀、電商與租賃系統對於身分證查驗不會確實核實,以假證件成功註冊約40個假帳號對外販售,提供有心人士犯罪後製造斷點的利器,讓不少資深員警相當擔憂。此外,資深刑警表示,即使拿著假證件去投票,選務人員也僅會核對身分證與名冊,不會特別注意身分證是否有真假問題,有心人士若想冒用身分前往投票,「完全做得到」,可見偽造身分證之嚴重性。有資深員警表示,以此案例來說,該集團深知不少有心人士為避免警方追緝,利用製造斷點的方式從過往購買權利車的方式,改為向租賃公司租借汽車,增加警方查緝難度,就算警方千辛萬苦查獲租借汽車者的身分信息,仍無法順利鎖定涉案人士,因為上面的個人信息「全是假的」。資深刑警指出,一般員警在盤查證件時,主要是核對照片與證件資料,較少會去查驗證件真偽。(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報系資料照)此外,現今網路發達,不少銀行帳號與商家為讓民眾可以更便捷使用,紛紛推出線上註冊認證等服務,節省民眾親自臨櫃辦理的麻煩,這樣的方便卻遭有心人士盯上鑽漏洞,假證件集團看準民眾與商家僅在乎鈔票之真偽,較少人會去查驗身分證真偽,就算商家要求民眾視訊確認是否為本人,只要以假證件真相片的方式,往往可以騙過商家成功註冊帳號、開設網銀。資深刑警也指出,該犯罪集團偽造假證件之手法精良,常人在肉眼直視的情況下,幾乎難以辨認出真假,而警方一般在盤查身分時,也只會查驗照片與身分證字號,嫌疑人只要背好身分證字號,不難逃過一劫。該集團遭警方逮獲後,遭警方查獲多張假身分證、駕照之半成品,同時還有數張仍在研發中的健保卡與剪碎的大頭照。主嫌何男被逮後,向警方供稱他今年才「開業」,開業至今僅對外販售20多張假證件,但警方不採信其供詞,全案後續仍依違反戶籍法與詐欺罪嫌送辦,何男最重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已販售出去的假證件如今流向何方,用於何處,均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有資深刑警透露,有心人士若冒用身分證件前往投票,「完全不是問題」。(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報系資料照)
絕版書說話 藍舉蕭美琴2004年自傳坦承當時只有美國籍
雖然內政部與中選會都已經掛保證,指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的中華民國國籍沒有問題,但國民黨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質疑。國民黨北市議員、立委參選人游淑慧說,她接到匿名爆料,指蕭美琴2004年出版的自傳中,蕭美琴曾自己寫下國籍爭議的始末,根據該自傳顯示,蕭美琴2004年時只有美國籍。國民黨北市議員徐巧芯表示,蕭美琴自傳書中寫道「出生時就是美國人,這樣的身分在過了二十幾歲後要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和護照都非常困難」,顯示蕭沒有的不只是中華民國的戶籍,沒有的「其實是中華民國的國籍」,如果蕭過去曾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中華民國國籍,那蕭美琴理當沒有選中華民國副總統的身份,蕭美琴執筆自傳內容能否相信,蕭應該要出面說明,以免衍生成「國籍門」。游淑慧指出,最近外界質疑蕭美琴的中華民國國籍,不是因為其他原因,而是蕭美琴過去自述中曾有不少內容提到她自己國籍問題,媒體也報導她曾在2009年自述她只有美國籍,中選會內政部如今「希哩呼魯」的說蕭國籍完全沒問題,也放棄美國籍,但是外界並沒看到蕭美琴或民進黨比照賴佩霞提出任何放棄美國籍的文件。游淑慧表示,有匿名爆料要她去看2004年蕭美琴自傳第117頁,但該書已經絕版,圖書館也很難借到(圖/國民黨提供)游淑慧說,他上週接獲「匿名爆料」,要她去看一本20年前出版的書,該書在2004年出版的蕭美琴自傳的117頁。雖然該書已經絕版,連理應保存的國家圖書館居然都找不到了,但所幸還有一些館藏、在其他圖書館,雖連可以出借該書的圖書館,居然也都被借走,後面還有很多預約者排隊,她短期內無法借得到,但「用了各種方法,才終於找到該書」。游淑慧說,2000年11月,蕭美琴曾聲明,她在台灣沒有戶籍,只有華僑護照,該護照除入境中華民國外,沒有國家承認。游淑慧說,她在北市議會質詢時,問過北市民政局長,如果有台灣國籍,申請台灣戶籍會不會很難,局長說並不難,也不會變成無戶籍國際流民。但蕭美琴2009年接受媒體專訪時又說,自己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人,從小她「只有美國國籍」,如果放棄,就變成「無國籍」。游淑慧認為,該媒體報導顯示,蕭美琴在這個時候改口只有美國籍,還說「如果放棄美國籍,她就變成無國籍的人」,她判斷此時,蕭已經當過兩屆立委,對台灣的法律用詞應該已經很清楚。游淑慧說,從蕭美琴當時表示,他是因為陳忠信告訴他,可以選僑選立委,解決當時他「美國人」身份,而且可以取得我國戶籍,也說明蕭當時經非常清楚國籍與戶籍的差別,而非蕭後來解釋「當時可能說錯了、或者媒體報導錯了」。她指出,就算有上述兩段互相矛盾的內容,蔡政府還是沒有清楚告訴民眾,蕭美琴是否曾有一段時間,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只有美國籍?游淑慧說,根據她翻閱蕭美琴2004年出版的「蕭美琴自傳」,117頁寫到,2000年民進黨首次執政,很多人回到台灣服務,當時很多人都有雙重國籍,其他人都依照法令放棄美國籍,但是蕭在書中說「我的情況與她人不同,別人有兩個國籍,放棄一個外國籍,還有一個中華民國國籍,而我卻只有一個美國的國籍,如果我放棄美國國籍,馬上就成為沒國籍的人」。游淑慧說,該本蕭的自傳中還寫著,「我發覺,美國人身份,不但能符合參選僑選立委的條件,而且根據戶籍法的規定,一旦選上中央公職,還能合法的,順理成章的申請成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份證,還能有戶籍,所有問題在此一役而解決」。游淑慧說,她想方設法取得這本蕭美琴自傳,作者是蕭美琴自己,阿扁前總統夫人吳淑珍還替她寫序,蕭美琴父親也有寫一篇序。蕭在書中自陳,2000年很多人都放棄雙重國籍「唯一還未放棄的大概只剩我」「以美國公民身份擔任總統府顧問」。蕭美琴還寫下「我出生時就是美國人,過了20歲後想申請中華民國國籍與護照都非常困難」,游淑慧認為,這段文字證明蕭美琴就是20歲後回到台灣,才想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因為拿不到戶籍證明,才不能辦理中華民國護照。游淑慧指出,該書內容清楚證明,蕭美琴是有國籍爭議的,過去蕭美琴或許還可以說她當時有口誤或媒體轉載錯誤,但2004年一次,2009年又說過一次,尤其2004的說法是根據蕭美琴個人出版的自傳,書中還有一篇專章,說明他的身份疑雲,像這樣的自白,難道民進黨與蕭美琴還要繼續說「蕭美琴傻傻弄不清楚」嗎,現在只有兩種可能。游淑慧說,第一,蕭美琴當年真的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在民進黨執政以後,她用了特殊方法,終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第二種可能是,蕭美琴就是一位投機份子,她的同志們在2000年都甘願放棄美國國籍,只有蕭美琴捨不得放棄美國國籍,投機的騙大家,指她不能放棄美國國籍,不然會變成國際流民,不是蕭美琴當年投機說謊,掰了一個理由,要不然就是今天的蕭美琴說謊,她當年曾經失去過美國國籍,究竟是哪一個?蕭美琴的自傳內容可不可以採信,蕭美琴難道不用出面解釋嗎。立委參選人、北市議員徐巧芯則表示,很少有中華民國國民,連自己的身份與認同都搞不清楚,甚至還出現三種完全不同的說法,任何人聽到都覺得荒唐,每想到居然出現在中華民國副總統參選人身上,不論蕭是過去說謊、現在說謊,總有一次是說謊的,蕭美琴應該親自出面說明,中選會西裡呼魯的通過她的國籍資格審查,不會怕繼蔡總統的「論文門」後,再衍生出蕭美琴的「國籍門」爭議嗎?徐巧芯還說,蕭美琴自傳書中寫道「出生時就是美國人,這樣的身分在過了二十幾歲後要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和護照都非常困難」,顯示蕭沒有的不只是中華民國的戶籍,沒有的其實是中華民國的國籍,如果蕭過去曾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中華民國國籍,那理當沒有選中華民國副總統的身份。
蕭美琴國籍是否曾回復 藍要內政部、中選會說清楚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再度質疑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北市立委參選人張斯綱質疑,內政部稱三組正副大選候選人都符合相關規定是推卸責任,但若只是形式審查不具意義。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也說,內政部必須一併公布蕭美琴何時出生、回到台灣、申請國籍,中選會又是向哪些國家求證、提供各國回覆資料以資佐證。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是否以回復方式取得?引發論論,外界引用蕭美琴以往發言內容,質疑其中華民國國籍,並非自然取得,恐以回復方式取得,果真如此即可能有喪失副總統參選資格的風險。黨團呼籲中選會、內政部公開透明的公布蕭美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時序流程,釐清選民的質疑,還給蕭美琴一個清白。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表示,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自己曾說,「因我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人,從小只有美國籍,如果放棄,就變成無國籍。為了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及護照,我幾乎跑斷腿,一再碰壁。」李德維說,蕭美琴在2009年1月1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整篇口述報導內容中,更重要的一段話是:「2002年二月一日就任立委前,我已先去申辦放棄美國籍,等拿到立委就任證書,我馬上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總算回到家了!』」,如果根據蕭美琴該自述,李德維認為,內政部應該公布蕭美琴何時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李德維指出,民進黨有個似是而非的說法,因為蕭美琴的父親是中華民國國民,按照《戶籍法》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李德維指出,這樣的說法其實是錯誤的,因為蕭美琴在日本出生,媽媽是美國籍,按照蕭美琴過去的說法,她根本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當年蕭美琴的父親並沒有為她申請中華民國國籍,這是蕭美琴參選是否符合資格最關鍵的部分,因此,內政部、中選會必須將蕭美琴申請中華民國國籍的時序、流程對外公布。李德維還說,民國75年7月24日當時的中華日報,曾報導「華裔美籍的蕭美琴高分考上省南女,返美升學、留下佳話」,這表示當年有中華民族血統的蕭美琴在台讀中學,高分考上省立台南女中但沒有就讀,而是回到美國。他強調,內政部戶政司必須明白清楚的將事證公布,同時也請教蕭美琴參選人,為什麼曾說自己只有美國籍?為什麼曾要為申請國籍奔走?為什麼拿不出擁有國籍證明文件?李德維表示,民進黨不斷地以蕭美琴過去曾擔任過立法委員,國籍沒有問題來擦脂抹粉,但國會議員與正副總統參選資格不同,因曾回復國籍者,不得參選正副總統,如同要參選美國總統必須在美國出生的美國人,若是在外國出生移民進入美國,申請為美國人者,則不能參選總統,但可以參選參眾議員;兩者職位不同,規定也不同。李德維呼籲賴清德、蕭美琴必須站出來,把問題核心一一釐清,國民黨團並沒有否定蕭美琴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對蕭美琴過去發言的內容引發爭議而提出質疑,參選中華民國正副總統是何等重要的大事,絕對不能含糊攏統。北市議員張斯綱也說,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引發爭論,基本上對於蕭美琴的說法給予尊重,內政部在昨天(4)對外公布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資格都符合「內政部執掌」相關規定,但是否具有其他國家國籍,則不在內政部職掌業務範圍。換句話說,內政部只是形式審查,並非實質審查,只是根據各組參選所提出的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而已。張斯綱認為,內政部昨天的說法,似有推卸責任之意。張斯綱說,內政部、中選會對這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到底是要書面審查?還是實質審查?若只是書面審查,並沒有太多意義,國人要知道的是,3組總統參選人到底有沒有外國國籍,包括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參選人也一樣,必須審查清楚有無外國國籍。張斯綱認為,內政部和中選會必須要進行實質審查,並將證據公諸於世,證明這3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都沒有外國國籍,才能平息所有爭議;顯然,內政部、中選會並沒有進行實質審查,這對蕭美琴和吳欣盈是不公平的。張斯綱指出,內政部、中選會必須查清楚蕭美琴國籍申請證明資料,是在出生那一年?還是2000年準備從政那一年?相信內政部都有相關資料。一般民眾在中華民國出生,申報戶籍時,自然就有中華民國國籍。需要申請國籍者,大都是居住在海外的僑胞,內政部有責任公開蕭美琴申請國籍證明資料,這樣才能還蕭美琴的清白。
批藍營亂扯蕭美琴中華民國國籍 許淑華:有損百年大黨威名
近日藍營猛打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的中華民國國籍問題,台北市立委參選人許淑華3日指出,蕭美琴因父親蕭清芬的關係,自然就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大使從未放棄國籍,就沒有「回復」及「歸化」國籍的問題,呼籲大家一起拒絕政治口水許淑華指出,依據《國籍法》第2條規定,父與母任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的父親蕭清芬具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當然擁有中華民國籍。「所謂的『回復國籍』,是要先放棄才有所謂的回復。」許淑華解釋說,依《國籍法》第11條規定「喪失國籍」者,始得依《國籍法》第15條規定申請回復國籍。許淑華說,蕭美琴從未放棄中華民國籍,何來需要回復?許淑華進一步指出,每個國民的身分證是依據《戶籍法》申請制,跟《國籍法》無涉,有沒有身分證與是否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是兩件事。她批評說,藍營民代跟名嘴不查清楚狀況不斷的造謠,最後只輪得風向都帶不好的罵名,「有損你們百年大黨的威名啦。」
決戰南境1/屏北三腳督 老將鍾佳濱迎戰議員黃明賢與蔣月惠
屏東縣基本盤綠大於藍,立委第一選區(屏北部分)目前由現任民進黨籍立委鍾佳濱尋求連任,國民黨則徵召屏東縣議員黃明賢,無黨籍的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也再度挑戰選立委。屏北選區由58歲的現任民進黨籍立委鍾佳濱尋求三連霸,他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系,屏東科技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鍾佳濱也是1990年野百合學運領袖,曾任民進黨副秘書長、國民大會代表和屏東縣副縣長8年,2016年投入屏東縣立委選舉,擊敗國民黨立委王進士,2020年再度獲得連任。一名地方人士指出,2022年縣長大選時,民進黨內初選人選有立委周春米、莊瑞雄及鍾佳濱,有一派選民看好鍾佳濱當過副縣長,應該可以很快上手,也有另一派認為莊瑞雄在地深耕許久,沒想到最後卻是由周春米出線競選屏東縣長,周、莊、鍾彼此埋下心結,欲解不易。而2017年時,鍾佳濱還提出《戶籍法》修正草案,主張建置容貌資料庫,公務員可直接以虹膜等容貌辨識、查驗人民身分,未來人民就無需隨時攜帶身分證,隨即遭台灣人權促進會反對,也引發外界議論,最後將此草案撤回。鍾佳濱爭議不只這一樁,2022年初時任內政部長徐國勇在中央疫情記者會中宣布,因應疫情升溫,春節期間禁止民選公職、政府官員「跑攤」,宗教活動及公共集會等都算在內,不料宣布當天,鍾佳濱隨即現身「明華園日字戲劇團」在屏東慈鳳宮的演出,事後他也發表道歉聲明,並強調若指揮中心認定違規,他也願意接受處分。同年底,鍾佳濱和蔡適應提出的選罷法「排黑條款」中,包含把學歷從選舉公報刪除,但蔡適應自己論文涉嫌抄襲,導致博士學位遭撤銷,引發外界質疑,最後這案子則因爭議過大,被民進黨立委自己擋了下來。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先前南下替屏北立委候選人黃明賢加油打氣,前立委蘇清泉也出席同台。(圖/侯友宜競辦提供)國民黨在屏北部分徵召屏東縣議員黃明賢應戰,今年40歲的黃明賢畢業於世新大學資訊傳播研究所,曾任屏東縣議員黃國安服務處主任,至今已經連任兩屆議員,也是國民黨內的青壯派代表。黃明賢父親就是前議長黃國安,自從黃明賢被徵召後,父親就不斷出面為兒奔走,懇請鄉親支持,有地方人士認為,黃明賢在屏東市知名度較高,也因為黃明賢年紀輕,不少人認為應該讓年輕人來做看看。在屏北版塊上除了藍綠兩黨之外,無黨籍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也表明要角逐立委大位。現年64歲的蔣月惠是屏東市人,國立成功大學附設空中商業專科進修學校國際貿易科畢業,是屏東縣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協會創會理事長,戴著自製紙帽在路邊拉提琴是她的招牌,蔣月惠至今已連當3屆縣議員,這次也是她第二度參選立委。2005年時,蔣月惠第一次投入屏東縣議員選舉,希望能靠一票30元的選舉補助金填補羅騰園身障兒照顧的龐大開銷,但最終票數不僅未達補助門檻,且12萬元選舉保證金也被沒收,政治獻金專戶結算還倒貼1萬多元。直到2014年,第4度投入地方選舉(屏東縣議員),以4792票當選,才連同選舉保證金,一共拿回26萬元選舉補助金,並將票補貼款全額捐給羅騰園,接下來幾次的選舉,只要有補助金,她都捐出來給協會。不過蔣月惠在2018年時,為聲援遭到強制拆屋的民眾,情急之下咬傷女警受到矚目,隔天她帶花到警局慰問受阻,「驚天一哭」頓時個人全國知名度飆竄,蔣長期投入身障人士與弱勢的關懷,也因而受到曝光。蔣月惠自參選民以來就在街頭拉小提琴募款,希望透過選票補助款幫身心障礙院生尋找財源支持。(圖/報系資料照)
去年16萬台人返國加健保! 就醫科別前5名曝光
由於我國《戶籍法》規定,出境2年以上戶籍遭遷出,健保即應退保,因此許多國人一直到2022年疫情趨緩後,才恢復戶籍重新加入健保。根據健保署最新資料指出,去年返國加保人數大幅上升至16萬人,約為疫情前的5.5倍,其中前5名就醫科別則依序為牙科、消化內科、眼科、心臟血管內科和內科。據《戶籍法》第16條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因此,國人如出境2年以上戶籍遭遷出,健保即應退保。近幾年由於遭遇疫情,許多海外國人直到2022年邊境管制措施鬆綁後,才返國恢復戶籍重新加入健保。例如根據健保署統計,2020年及2021年的加保人數僅約1.7萬人,但到了去年的加保人數卻大幅躍升為16萬人,與疫情前每年平均2.5萬至2.8萬人相比,增加了5.5倍。至於2022年醫療費用前5名的就醫科別則分別依序為牙科、消化內科、眼科、心臟血管內科和內科,其中在2020至2022連續3年都奪得第1名的牙科,其醫療費用為2.5億點(健保點值),占2022年加保民眾總醫療費用支出13.7%,就醫人數7.1萬人,平均每人花費3579點。其中又以治療口腔及唾液腺之疾病占最大宗,例如齒齦炎、牙周疾病、齟齒。另提供的醫療服務則以洗牙最常見,占牙科醫療費用的97.5%。而連續2年排行第2的消化內科,其醫療費用將近8000萬點,就醫人數1.3萬人,平均每人花費6119點。其中又以治療食道、胃及12指腸之疾病為大宗,而胃食道逆流更是占消化內科醫療費用的1/3。另其主要提供的服務是檢查類,包括病理檢查、內視鏡檢查、腹部超音波。至於眼科則從2021年的第5名上升至去年的第3名,其醫療費用為7755萬點,就醫人數約3萬人,平均每人花費2563點。其中又以治療水晶體疾病,例如白內障占多數,相關費用就占眼科醫療花費的40%。連續2年排名第4的心臟血管內科醫療費用為7655萬點,就醫人數9266人,平均每人花費8262點,其中治療缺血性心臟病、高血壓,缺血性心臟病的花費就占心血管內科醫療費用26%、高血壓性疾病則占24%,提供的服務項目多為檢查方面,如杜卜勒氏彩色心臟血流圖、超音波心臟圖。健保署補充,在前10名就醫科別中,心臟血管內科平均每人花費次高,而最高的則是血液腫瘤科,因為就醫人數少,平均每人只花費4.3萬點。從2021年的第8名攀升至第5名的內科,醫療費用5824萬點,就醫人數約1.7萬人,平均每人花費3510點。其中以治療糖尿病占最大宗,花費占內科醫藥費用14%,提供的服務也多為病理檢查、腹部超音波、內視鏡等檢查項目。
身分證不刊登父母與配偶姓名 內政部回應:收集各界意見
2022年6月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民眾換發身分證時得以不刊登配偶與父母的姓名。當時內政部表示,無法接受,將支持並協助戶政事務所上訴。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則認為,父母、配偶姓名與役別無助於辨識個人,並無刊登必要,要求內政部提出報告說明。而近日內政部則改口,將於身分證改版前廣蒐各界意見,在改版前則依現行法規辦理。據了解,內政部曾於2022年6月發布公告,內容中針對法院判准民眾換發身分證時,無須刊登父母、配偶姓名一事做出回應。內政部表示,「戶籍法」第52條已充分授權訂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該辦法第8條規定國民身分證記載項目包括姓名等14項,均涉及個人身分的認定,亦因應各界業務需要所訂,如父母姓名欄用以證明親子關係、配偶欄則用以證明夫妻關係,役別欄為民間公司行號應徵人員時,須瞭解應徵者的服役狀態。內政部強調,國民身分證為政府核發的重要身分證明,具高度公信力,若由民眾自行選擇列印欄位,不同版本恐造成資料判讀上產生混淆,嚴重影響其公信力,其效用無法及於全國,後續將協助戶所提出上訴。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身分證上所記載父母、配偶姓名與一別,與辨識個人身分並無直接關聯,認為並無刊登之必要,要求內政部提出報告說明。而內政部方面則回應,1973年7月修正公布的戶籍法規定,身分證項目與閣是由內政部制定,全國應予統一。而目前身分證登載項目,則是在2005年全面換證前,廣徵各界意見綜合考量後的結果。內政部表示,不同的時空背景下,身分證所登載項目內容可以進行討論,如何兼顧民眾隱私與使用便利性,仍需凝聚各界共識。如未來有全面換證之情事,將會廣蒐各界意見。但在身分證改版前,基於身分證的公信力與辨識效力,應符合現行法規辦理。
相愛不能相送2/他花百萬元救女友不手軟 辦不出一張死亡證明書
新北市板橋區黃姓男子(45歲)與大陸籍女友相愛10年,而女友近年罹患間質性肺炎,黃男不離不棄的守候,先後砸下百萬元為女友治病,並購買多台高價氧氣機,為了怕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他更自願放棄所有社交活動,一下班便衝回家照顧女友,真摯情誼堪稱是「愛情最感人模樣」,卻因不具伴侶身分無法為女友操辦後事,他希望政府能修改法規,讓相愛的人可以相送。根據《戶籍法》《醫療法》《死亡資料通報辦法》等法令規定,民眾死亡後須由三等親內的親屬或配偶申請死亡證明書,才能以該證明書前往銀行、區公所、殯儀館、靈骨塔等處辦理後續流程。死亡證明申請方式因親人去世的原因和地點而有所不同,大致可區分為「因病在醫院、診所過世」「因病於醫院、診所外地點過世」「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必須分別向治療民眾的醫院診所、各地衛生所或受理就診或轉診的醫院診所、檢察機關申請。至於黃男與女友的案例,由於他並非女友的親屬或配偶,無法向醫院申請女友的死亡證明書,因此對於女友的後事完全無法插手,只能由市政府依「無親人亡者」的模式代為辦理後事,並將其骨灰安放在公立靈骨塔中。在女友生病期間,黃先生不離不棄守候,還自願放棄所有社交活動,真摯情誼讓人動容。(示意圖/123RF)黃男回憶,「每日都要替她拍痰,一天都有快2000CC,我看了真的很難受。」「一台氧氣機大概要4萬8,她一年換了3台,但只要她能好,這其實都沒關係。」黃男提到,女友的醫藥費恐已超過百萬元,氧氣機也隨著病情變動而不斷更換,女友總是把「拖累」、「抱歉」這種話掛在嘴邊,自責話語讓他十分不捨。「曾經答應她要一起去很多地方,現在都沒辦法了。」黃男提到,他們曾約定好,疫情過後要到日本京都欣賞美景和古蹟,還要去泰國的廟宇參拜,這些承諾如今已無法實踐,他更因並非女友的三等親而無法為她操辦後事,只能讓女友住進公有納骨塔,因此期望政府能更近人情、修改相關法規,讓相愛的人可以相送。台北市第二殯儀館館長劉瑞隆表示,能幫忙辦理亡者後事者包括親屬和亡者生前遺囑指定的人,如往生者過去是公立安養機構住民,安養機構也能協助處理,接著便是政府機關。過去的確遇過有亡者的朋友想協助喪儀,因法規有其限制而無法同意,化妝更衣等接觸到遺體的行為也只能由公家機關處理,但朋友還是可以來參加告別式或到塔位探望,陪亡者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為讓女友恢復健康,黃先生先後付出上百萬元為她治病,卻因沒有伴侶身分而無法為她操辦後事。(圖/趙世勳攝)
被隔離不能投票 台權會助確診者提起訴訟並聲請假處分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聲明表示,人民受到《憲法》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投票權,儘管該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多個民間團體已於近日接連善意提醒,中選會仍堅持「5+N」的防疫措施,導致確診者將無法在本週六投票,該會昨(24)日已協助一位確診者向法院對中選會及地方選委會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命令中選會提供適合的投票方式以保全人民權利。台權會表示,受隔離者有權利以司法院釋字第599號解釋的精神,依照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二項之規定,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訴訟。2005年民眾換發身分證要留下指紋,因有侵害隱私權疑慮,由時任立委的副總統賴清德率領民進黨立院黨團立委提出釋憲,大法官作成解釋前,先凍結《戶籍法》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按捺指紋的規定。台權會會長、律師周宇修及律師蕭奕弘協助一位因確診而無法投票的當事人撰寫書狀,在昨日下午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地方選舉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聲請憲法訴訟,要求被告中選會應於「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選舉,提供符合防疫規範之投票方式予原告完成投票,也一併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在訴訟期間依職權命被告機關應先提供適合的投票方式,以保全人民權利。台權會指出,中選會的行政作為與不作為已違反憲法要求之普通及平等選舉原則,是對憲法保障之選舉權、增修條文規定之公民複決權所為之不當限制,且亦違反比例原則,也並非沒有其他手段可替代,當前已有國際實證經驗,可讓確診國民行使投票權,中選會從疫情開始三年期間,早有充裕的時間來因應兼顧防疫與保障人民投票權的作法,但直到可預期的近期即將舉辦重要的選舉,被告卻毫無任何作為以為因應,顯然有失職之處。
沒收30萬票1/力推18歲公民權 反向扼殺海外台商投票權
年底「九合一」選舉將於本月26日舉行,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台企聯)日前還發布聲明,呼籲廣大台商積極返鄉投票。但事實上,許多在海外工作的台商、台幹因為疫情而長時間未歸國,戶籍已遭遷出,就算在選前趕回來,因為設籍未滿4個月,根本沒有辦法投票。政府極力宣揚支持18歲年輕人參政權,卻反而剝奪大批海外工作的台灣人投票,相形之下格外諷刺。「如今年底大選將至,許多旅外國人返國想投下神聖一票時,才發現已被逕行遷出戶籍,儘管馬上申請在原住居地恢復設籍,進一步察覺因恢復設籍未滿4個月,無法取得投票權,引發許多爭議,甚至懷疑政府是有計劃不讓特定族群投票的陰謀論。」立委魯明哲表示,新冠肺炎延燒近3年,許多人旅外國人的權益都受到影響,為此他在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此事,提早因應避免人民利益的受損,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甚至踢皮球各彈各的調。《戶籍法》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國人戶籍就要登記遷出登記,只有因公駐外人員及其眷屬,以及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的船員,可以排除適用。因為新冠疫情爆發近3年,有許多台灣人受這項規定影響而失去戶籍,連帶影響許多國民應享的權利,朝野立委認為,應該更彈性處理相關規定,共提出15件《戶籍法》修正案,增加排除適用的對象。不過,因為主管單位內政部反對,加上執政的民進黨籍多數立委也不願「逆鱗」,因而相關修正案都還躺在委會員中。隨著入境防疫逐步鬆綁,桃園機場入境旅客人數也增加,但有長期旅居海外的國人返台後,發現自己的戶籍已被遷出,無法參與這次的基層選舉投票。(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次長、前中央流行疫情副指揮官陳宗彥曾在立法院就《戶籍法》修法進行報告時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有些國家對於國民返國會設下限制,「我國從未限制國人入境返台,也有國人認為我國防疫成效良好,國內環境相對安全,而選擇返國。」言下之意,跟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稱台商子女「小明們」無法返台是「自己的選擇」一樣,認為這些國人自己選擇不回台灣,喪失選舉權自己要負責。但陳宗彥忽略未提的是,國人雖然可以返台,但入境仍須遵守嚴格的檢疫規定,從隔離14天,到今年3月縮短為「10+7」(10天居家檢疫加7天自主防疫),再歷經「7+7」、「3+4」,直至10月13日才改成「0+7」。一位長駐上海的台籍幹部就抱怨說,大家在海外是為了工作賺錢,不能因為「國內環境相對安全」就永遠待在台灣,還是必須回去工作,但考量台灣的隔離天數,加上回到中國大陸又必須再次隔離,往來的時間成本與住防疫旅館的花費,都是讓一般旅外工作者卻步的原因,與其說是「自己的選擇」,不如說是「被迫的決定」。魯明哲說,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辦理遷出登記」,未來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才可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辦理遷入登記。他當時在立院質詢時,內政部長徐國勇曾承諾會從寬處理,但最後雖放寬國人出國不超過4年,相關福利只要申請都能恢復,但卻不含選舉權,而相關單位也未針對此事進行宣導。立委魯明哲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海外國人受疫情無法返台的戶籍問題,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圖/周志龍攝)魯明哲質疑,政府是否透過「精算」,才不讓這些心向台灣、熱愛國家的旅外僑胞投票,而且疫情發生2年多來,政府一直強調要超前佈署,「但恢復設籍投票這部份卻沒有任何進展和說明,也不見相關單位提早宣導此事,一直到旅外國人返國到戶政所辦登記時才得知此事,怎不會讓人民懷疑政府是別有用心?」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指出,投票權是憲法層次很重要的權利,透過法律限制時,也要符合「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原則。《憲法》規定人民有「有依法選舉之權」,民眾須在選區居住4個月以上才能投票,是依《選罷法》的明確規範,雖然也可以例外處理,但仍屬於《憲法》授權範圍。他指出,不能用模糊不清,授權過廣泛的防疫條款來限制投票權,例如限制確診者不能外出投票,就可能違背了台灣很基本的民主價值。
沒收30萬票2/籲不分藍綠保障參政權 立委:台商也很多挺民進黨
根據內政部統計,從去年到今年五月為止,在國外工作的台灣人之中,已有30萬人因為疫情的關係遭戶政單位依法遷出戶籍,就算趕回台灣,因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有設籍4個月的限制而無法投票。立委張其祿說,政府不願修改相關規定,提出「在當地了解候選人才能選賢與能」的理由,但說穿了,就是選票考量的政治算計。「戶籍登記為什麼可以影響到人民的公民權利?」律師鄧湘全說,戶籍登記的正當性本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在歐洲甚至認為,戶籍是政府為了管制人民的隱私、自由而要求登記,影響了人民很多權利。他舉例說,如果有民眾出國唸書,二年之後拿到學位,在當地處理完租屋、變賣家俱等事務後,回到台灣已經過了二年又一個月,戶籍已被遷出,回到台灣不能投票;若為了不影響原來的戶籍,這位留學生被迫要在求學過程中至少返台一次,這等於是限制人民遷徙的自由。鄧湘全說,所以國家機器對戶籍遷出所造成的權利喪失,更應該要從寬認定,但所涉及的層面太廣,不如先從戶籍遷出的時間點著手。因此他認為,《戶籍法》規定不在籍二年要遷出戶籍,其中的例外對象可以修法再從寬認定,讓公民權利所受到的制限在合理範圍內降到最低。 律師鄧湘全認為,政府對於戶籍被強制遷出造成民眾的投票權利喪失,應該要從寬認定。(圖/翻攝自鄧湘全臉書)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人必須在選區設籍滿4個月才能投票;另外,依《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民眾必須在台設籍6個月以上才能投票選總統,但若僑胞長年居住海外,在台灣戶籍已被遷出,也可向最後遷出國外之前的戶籍地戶政機關申請,辦理登記為「選舉人」,便可返國投票。張其祿認為,為了避免幽靈人口,規定選舉人要在戶籍地居住一段時間,有其必要性,但他今年7月曾隨立法院長游錫堃出訪歐洲,當時就有很多台商與僑胞反映,因為疫情的關係無法回台灣,擔心很多權益受損。他指出,這些台商、台僑不是因為個人意願選擇不返台,而是客觀因素造成無法回國,法規不能沒有彈性,在遇到不可抗力時,不能沒有變通。「疫情發生已經不是第一天,之前各界就一再反應,但對於投票的問題都沒有處理,技術上也不是那麼困難。」張其祿說,政府連確認者參加考試都可以想出處理的辦法,其他各國都有變通的方式,其實就是行政怠惰,加上執政黨反對,說了很多不是理由的理由,說穿了就是政治算計。民眾黨立委張其祿、邱臣遠及民眾黨宜蘭縣長候選人陳琬惠日前開記者會,批評中選會不讓確診者投票是大開民主倒車。(圖/周志龍攝)張其祿說,海外台商大部分在中國大陸,執政黨可能認為這些台商的政治立場偏藍,所以不樂見他們返台投票,但站在人權的角度,不管藍綠支持者的參政權都該受到保障,「不要管他這個族群的投票行為,據我觀察,現在海外的國人支持民進黨的也很多。」雖然年底九合一大選將至,對戶籍被遷出的台商、台幹已經確定無法投票,但張其祿說,民眾黨還是會繼續推動《戶籍法》相關修法,不僅如此,還會對提案保障受刑人與嫌犯的投票權。他說,在看守所內的被告,所涉犯的案件還沒判決定讞;還有一些受刑人雖然判刑確定,但並沒有被褫奪公權,這些人卻也常不能投票,現今科技進步,已有足夠的技術做到認證、防弊,未來民眾黨在立法院還是要持續推動不在籍投票、通信投票等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