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
」 大陸 買房 法院 詐騙 財產
全額買房竟淪詐騙!女子砸百萬月月收租 多年後發現「房子不是自己的」
明明付清房款、合同收據齊全,甚至每月都有租金入帳,但幾年後卻發現房子並不屬於自己。這樣離奇的情節,真實發生在上海青浦。多名受害者圍堵徐健要求交代,場面一度陷入僵局。根據《看看新聞Knews》報導指出,2025年4月29日下午,青浦區一間快餐店內,五名女子將徐健(化名)團團圍住,質問原因。她們幾年前透過徐健購買房產,本以為是穩賺不賠的投資,甚至有人一次買下四套房。然而,當其中一人去繳納物業費時,才驚覺物業系統根本查不到她的名字,房屋狀態顯示「未售出」,騙局由此曝光。警方調查顯示,徐健虛假銷售26套房,涉案金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約新台幣9,000萬元)。警方調查顯示,至少有20名受害者落入圈套。徐健以「比市場便宜近一半」為賣點,推銷面積約39平方米、總價約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50萬元)的房屋,並承諾代為出租,每月可獲租金約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還加碼「免物業費、送家具」。雖然該房屋屬於集體產權、無法辦理獨立房產證,但受害者因低價與收益誘惑,選擇相信徐健的「專業銷售話術」。調查顯示,徐健設計了一個「三步驟閉環騙局」:第一步:以「團購優惠」名義,將購房款騙入私人帳戶,聲稱「成團每人可省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實際上,錢並未支付給開發商。第二步:私刻公章,簽署「假合同」,紅章蓋得清清楚楚,但開發商毫不知情。第三步:用新受害者的購房款支付前期買家的租金,營造投資「穩定回報」假象。因租金準時入帳,買家多半不會實地驗房,讓詐騙長期運作。直到有受害者親友查詢物業登記,才戳破謊言。43歲的徐健,曾從事房地產銷售,收入不菲,但因奢侈生活與不良財務習慣,陷入債務泥沼。他一邊自稱「項目經理」,過著名車名牌的生活,一邊要求父母抵押老宅、借遍親友填補資金缺口。調查顯示,自2019年起,徐健虛假銷售26套房,涉案金額約人民幣2,000萬元(約新台幣9,000萬元),其中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50萬元)用於支付租金維持假象,人民幣80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用於填補貸款,其餘則揮霍在吃喝玩樂上,僅近一年消費就高達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目前,徐健因涉嫌詐欺罪,已被檢方依法批准逮捕。警方提醒,購房前務必核實產權真偽,不可輕信「低價+高回報」承諾,並避免將購房款打入個人帳戶。
妻5年向道士轉帳383萬!「自己每天花80」幫大師買車買房 尪崩潰了
大陸江蘇省1名張姓男子近日發現,結婚2年的妻子王女自2020年起,陸續向自稱「泫棋道人」的林師傅轉帳人民幣94萬餘元(約新台幣383.4萬元),包括30萬(約新台幣122萬元)聘金、裝修貸款及多筆借款,讓他當場崩潰。綜合陸媒報導,王女稱,自己因長期失眠,2020年起在網上結識林師傅,被收為弟子後,5年間除了支付法事費,還為林師傅一家付購房款30萬(約新台幣122萬元)、購車款3萬(約新台幣12萬元),甚至承擔林師傅家裝修、家電及日常開銷,而她自己卻省吃儉用,日均餐費不超20元(約新台幣81元),月薪1萬多(約新台幣4萬多元)卻向丈夫謊稱只有4、5000元(約新台幣2萬元)。張先生表示,自己曾多次勸妻就醫被拒,日常還會給妻子轉帳補貼,直到查看手機才揭開真相。事後,張先生通過微信找到林師傅,對方回應稱「自願贈與」,只願退還10萬元(約新台幣40.7萬元),隨後將他的微信封鎖。律師表示,這一事件中,大師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當事人可以將轉帳記錄、聊天內容等證據提供給警方,警方調查後若被認定屬於詐騙,應將所有違法所得退給當事人。
她出錢買百萬房產!未婚夫出軌被分手喊「我也有份」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1名張姓女子與何姓男友相戀後,決定以結婚為目的同居,期間雙方共同辦了婚宴酒席,但未辦理結婚登記。由於2人分別在佛山、廣州和湛江等多地工作,為經營及維繫關係,張女決定自行出資,以雙方名義購置1套價值人民幣100多萬的房產。不久後,張女發現何男出軌,雙方關係破裂,並因房子產權歸屬問題產生爭議。《廣州日報》報導,張女認為,房產由她個人出資購買,且是獨自還貸款,分手原因又是男方出軌,因此該房產應歸其單獨所有。何男主張,自己在戀愛期間為2人的共同生活有不少支出,且房產證上有2人的名字,且他有支付房款頭期款的銀行流水,因此理應享有份額。雙方協商未果後,張女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案件審理期間,法院一直希望以「雙方平分」進行處理,並以此多次勸說2人調解;但張女明確房屋首付款及按揭還貸均由其支出,導致案件開庭後,遲遲未作判決。律師透露,在《民法典》實施前,此類案件的處理一般是參照最高法院的意見,將同居期間共同所得財產按一般共有處理,即便該司法解釋隨《民法典》生效廢止,但因缺乏明確替代的法律規定,司法實踐中仍延續「一般共有」的裁判原則。今年1月15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自2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第四條給出明確規定,無配偶者同居財產糾紛中,「共同購置財產按出資比例分割,並綜合共同生活狀況、貢獻度等因素來認定」。最終法院審理查明,此案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二)》,認為該房屋是張女在與何男戀愛同居期間,以雙方名義購進,購買房屋的首付款、物業費及房貸等均由張女支付,男方未有證據證明其有出資。因此法院最終判決,該房屋歸張女所有,何男應當協助女方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職軍「吃住都在軍中」買房很簡單? 過來人搖頭:定力是關鍵
隨著房價持續上漲,許多年輕人感嘆買房越來越難,甚至有人認為「這輩子不可能買得起房」。然而近日卻有網友分享,軍人其實是「買房族中的隱藏高手」,只要簽下志願役,幾年內就能存到頭期款,這樣的說法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認同,也有人質疑這是否只是軍中的「招生話術」。原PO在PTT發文,表示自己的表弟目前正在服義務役,聽班長不斷強調:「簽下去沒幾年就能買房了」,甚至指出有些中士班長已經買了好幾間房,讓原PO不禁好奇軍人真的那麼容易買房嗎? 有網友分享軍人其實是「買房族中的隱藏高手」,只要簽下志願役,幾年內就能存到頭期款。(示意圖/取自pixabay) 文章一出立即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認為軍職相較於一般工作確實能夠更快存錢,因為生活開銷相對較低,「除了放假根本不用花錢啊,光省掉租房就贏一票人了」、「因為吃喝在軍中,只要休假或外散宿你才會花到自己的錢」、「吃住都在軍中,薪水大多都可以存,疫情前比較簡單啦,疫情後不好說」、「有軍貸可以貸,利率極低」、「軍儲就比你各位定存高了,加上又有軍貸」、「蠻好貸的,我認識的都1房2小孩,標配,而且都是靠自己」。不少網友認為軍職相較於一般工作確實能夠更快存錢,因為生活開銷相對較低。(示意圖/取自Pexels)然而也有不少人認為軍人能不能買房,關鍵還是個人理財習慣,並不是每個職業軍人都能成功存到房款,「很看人,如果簽下去你本人是有一個長期規劃,包含在部隊裡空閒時間一邊學技能,退伍後銜接的話真的很爽」、「前題是要有定力不隨波逐流」、「抱歉據我所知要看人,親戚有的還不錯,也有人反而欠卡債信貸的」、「裡面怪人很多,課到沒錢、改車、賭博、詐騙一堆,很少數能看到有定性存錢的。在那個封閉環境你看大家都這樣會覺得這是常態,簽志願役沒有被污染就偷笑了」。 大S遺產2/3淪汪小菲掌握? 地政士揭「1情況」:最多400萬 汪小菲監護權復活 律師一句勸:守護所愛不能拋棄繼承 大賣壓時代?29年最大交屋潮來了 去年完工13.8萬宅
質疑阿嬤「低價賣屋給姑姑」避分產 她怒提告1理由敗訴
新竹市一名鍾姓女子因父親早逝依法代位繼承祖母遺產,卻發現祖母生前將市價近500萬元的房產僅以166萬元出售給姑姑,懷疑為假買賣、規避遺產分配,憤而提告要求確認買賣無效。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買賣過程合法,駁回鍾女請求。根據判決指出,鍾女指控其祖母廖姓婦人晚年健康不佳,曾動兩次腦部手術、行動不便,且家中財務掌控權多由姑姑掌握。她發現姑姑分別於兩間銀行提領100萬元與110萬元,懷疑交易金流來自祖母帳戶,質疑這是一場假買賣、實為財產移轉。面對質疑,鍾女的姑姑出庭表示,房屋係其母親主動要求低價出售,以回報長年照顧之情。她強調交易過程中有代書全程在場錄影,房款亦從本人帳戶匯出,絕無虛構買賣情事。法院調查後發現,買賣當日確有166萬元匯款紀錄,鍾女亦未能提出明確證據證明該筆資金來自祖母帳戶。代書作證時亦指出,廖婦簽約時意識清楚,明確表達「將房屋賣給女兒作為生活照顧回報」。法官認為,雖然交易價格低於市價,但不能僅因親屬關係或價格偏低就認定為假買賣。整體交易流程完整、價金確實支付,並有錄影佐證雙方真有買賣合意,最終裁定駁回鍾女訴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不忍恩師住破舊套房!她砸錢幫買房養老 離世後家屬卻霸佔不還
大陸一名女子張瑋,不忍恩師退休後仍與弟弟同住在不到5坪的破舊套房,決定出錢找房、買房,讓2名長輩可以安心在上海養老。怎料,2人接連離世後,恩師的外甥卻聲稱「房子是姑姑的遺產」,不願歸還房子,讓張瑋氣得告上法院,並感嘆「40年情誼換來的卻是這麼個結果,這不就是『農夫與蛇』嗎?」綜合陸媒《新聞坊》報導,張瑋在1983年考進上海音樂學院,成了資深聲樂教授陳老師的學生,而師生倆一見如故,慢慢成為了忘年之交。不過,陳老師雖然已經教書58年,仍住在學校裡的教職員宿舍裡,陳老師的弟弟在1984年調任到上海交通大學,姊弟2人便同住不到5坪的小套房。陳老師1996年退休後,張瑋不忍心恩師與弟弟仍住在破舊的小房子裡,便開始努力找房、看房,於2001年自掏腰包在上海買房給恩師住,並明確向對方表示「房子是給您和弟弟住的,您二老安心養老,什麼都不用操心」。考量到報戶口問題,張瑋先在房產證明上寫了恩師姓名,陳老師生前也承諾會還給她,「這房子是張瑋買的,她對我太好了,將來這房子還是她的」。沒想到的是,陳老師與弟弟先後離世,張瑋幫忙操辦後事,並準備將房產收回時,卻發現房屋被恩師的2個外甥霸佔,不願配合張瑋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後來,張瑋氣得告上法院,同時給出恩師外甥的電話錄音為證據,對方在電話裡曾說「我姑姑跟我和我老婆都說過,這房子是張瑋買的,他們住到去世後,房子肯定要還給她,我舅舅也交代過」。不僅如此,還有許多陳老師的朋友和學生出面幫幫張瑋作證,強調陳老師生前就明確表態,房子是張瑋買的,但陳老師外甥卻開始神隱,這也讓張瑋難過地睡不著覺,「在老師生前,這些外甥只在陳老師生病的時候偶爾來看一眼……也沒見他們有過什麼實際行動來關心過陳老師」、「不是心疼錢,而是覺得這份師生情被糟蹋了,讓人寒心」。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直言「人性經不起考驗的」、「陳老師還在世的時候,應該去公證一下的」、「張阿姨做善事之前,也要做好法律程序,防止小人」;也有人質疑,張瑋應該直接拿出交付房款的紀錄,「既然是2位高校教師,工資也不低,怎麼會生活窘迫」、「老師的工資非常高的,房子到底誰出的錢是一筆糊塗帳,不能聽張阿姨的一面之詞」。
老父告親生女「討每月2.2萬」養智能障礙兒 法院打臉:對女兒多些寬容
大陸上海市浦東新區一名70多歲的沈姓老翁,近日將40歲的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每月支付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贍養費。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沈翁主張女兒給付贍養費的依據尚不充分,最終駁回訴訟請求。綜合陸媒報導,沈女是老翁與前妻生的女兒,1991年沈翁與前妻經法院判決離婚,女兒隨父親共同生活。1996年,沈翁與現任妻子結婚,次年生下患有智力缺陷的小沈,現為智力三級殘疾人。如今,沈翁患有三高,妻子患有癲癇,2人都需每日服藥,每月醫藥費達數百元,30歲的兒子還有痛風,不能走路,每月也需100多元醫藥費。沈老伯夫妻雖生活能夠自理,但年事已高,無力照顧兒子,打算找住家保姆,費用每月至少人民幣8500元(約新台幣3.8萬元)。不過,沈老伯夫妻每月退休工資不到人民幣1萬1000元(約新台幣4.9萬元),兒子每月有2000多元(約新台幣9000元)殘疾補助,且家中無存款,如今已無力承擔昂貴的住家保姆費,遂將與前妻生的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女兒每月支付5000元贍養費。沈老伯提到,疫情期間自己腰傷在家躺了15天,女兒未曾看望;此前動遷獲得兩套安置房,因女兒夫妻做生意缺錢,他出售一套借款給女兒,又賣掉另一套置換現住房,剩餘房款30萬元及手續費至今未付清。此外,沈老伯還指出女兒家中有兩輛車,其中一輛是寶馬,卻長期不承擔家中任何責任與義務。沈女反駁,自己小時候隨祖母生活,與父親和繼母共同生活時曾遭欺負虐待,導致精神抑鬱,且弟弟完全可以一人在家,自理沒有問題,只需提前準備好餐食。每次父親夫妻看病打電話,自己都第一時間趕到,父親腰傷也是自己帶去醫院,況且自己身體不好,2年內2次骨折,父親也未曾看望。關於動遷安置房,沈女表示,父親出售一套並非借款給自己,而是自行花費。後來父親決定借款60萬給夫妻倆做生意,2人賣掉大房換小房還借了錢,才歸還父親60萬元。沈女透露,丈夫開網約車每月收入2000到3000元,自己在家帶12歲的孩子,生活困難。另沈老伯夫妻肯定有存款,他們不久前還換了新車。法院審理認為,子女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贍養義務,但目前沈老伯主張女兒給付贍養費依據不足,不予支持。同時指出,孝敬贍養父母是中華傳統美德,贍養包含經濟幫助與精神撫慰,贍養費給付與否不影響親情。法院希望沈女能念及父親養育之恩,多陪伴年邁父親,給予精神關懷,也希望沈老伯體諒女兒成家後的小家庭壓力,對女兒多些寬容。
聾啞老人喪母…唯一房產遭弟弟偷賣 「養老金也被轉走」法院判了
大陸老翁祝大強馬上要滿70歲,他怎麽也想不到,親弟弟祝大偉會在母親去世後,侵吞了自己人民幣2萬多元(約新台幣9萬多元)退休金,還偷偷把名下的房子賣了,將200多萬(約新台幣900多萬元)房款全部據為己有。綜合陸媒報導,即將年滿70歲的祝大強是聽力三級殘疾、視力四級殘疾的殘障老人,因為此前能夠正常工作與生活,退休後也有穩定的退休金。原本,他和母親在普陀區共同擁有一套房產,母親去世後,弟弟祝大偉以避稅為由,勸說祝大強辦理公證,將房產全部過戶到哥哥名下。沒想到,祝大偉竟偷偷將價值218萬元的房子私自賣給他人,將賣房所得占為己有,並使用部分款項在嘉定區購置新房。無奈之下,祝大強只能借住在朋友家中。面對哥哥的質問,祝大偉表示賣房是為了給哥哥置換更大的房子,嘉定的房產也是買給兄弟倆共同居住的。法院事後查明,弟弟在嘉定區的房產只登記在他個人名下,而剩餘的錢都用於兒子結婚。原來,祝大偉2019年勸說哥哥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鑑定,後者被認定為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祝大偉成為了其監護人,但祝大強對鑑定結果不知情。正是靠著監護人的身份,祝大偉不僅順利賣房,還將哥哥養老金帳戶中的2.7萬餘元全部轉走。祝大強本打算將弟弟告上法庭,卻發現自己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獨立提起訴訟,需由監護人代為提起訴訟,但他的監護人正是自己要起訴的弟弟。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接到相關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經過走訪調查發現,街道、居委及其退休前的工作單位均反饋祝大強有文化,平時能自行辦理各項事務,並不存在智力方面的缺陷。2023年9月,在民事檢察官的陪同下,祝大強再次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鑑定。為避免翻譯溝通中的誤差,這次鑑定全程以祝大強手寫答案為主,最終,鑑定中心認定祝大強目前無精神病性障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祝大強於2024年4月正式向嘉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祝大偉賠償218萬元賣房款及2.7萬元養老金等,並支付相應利息。最終,法院認為,本案涉案房屋原登記在祝大強及母親名下,之後因被告等相關權利人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祝大強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祝大偉自行處置該房屋並將售房款據為己有的行為損害了祝大強權益,應賠償該房屋價值損失,支持了祝大強的全部訴訟請求。
老父生前賣房未過戶 兒繼承「1失誤」遭罰近千萬
繼承長輩的房子若未辦妥移轉登記,也可能賠大錢!一名台中男子的父親出售市價5千萬元的豪宅,尚未移轉登記給買家就不幸過世,房子依父親名下不動產遺產申報,申報錯誤被國稅局要求補稅,加總罰金逼近千萬元,可謂得不償失。根據中區國稅局說法,甲君生前簽約出售A房地,總價大約5800萬元,已收取訂金580萬元,但死亡時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繼承人乙君申報遺產稅應該將房地按現值申報2300萬元,但國稅局查核發現,甲君有580萬元自履約保證帳戶轉帳存入(即訂金),發現甲君生前已經簽約出售該房地。中區國稅局透露,審查人員依照該筆未收取的債權(房款)大約5200萬元計入遺產總額,以及增列未償債務2300萬元(房屋現值),據此計算乙君漏報遺產淨額2900萬元,因其所獲遺產總額適用20%稅率,必須補稅580萬元,再加上0.64倍(371萬餘元)罰款,連補帶罰需上繳951萬元。該局指出,被繼承人生前出售房地,迄死亡時仍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依民法第758條規定,該房地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應列入遺產課稅,但因房地已簽約出售,有移轉登記與買受人之義務,可將同額的房地現值列入被繼承人生前未償之債務,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中區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若於生前已出售房地,但死亡時仍未辦妥房地移轉登記,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應檢附買賣房地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規定辦理申報,以免漏報遺產遭處罰。 鄰損戶為何多與「凶手建商合建」 專家曝3大理由:江湖現實 他賣繼承老公寓 慘課66萬房地稅 代書一招「稅變0」:免扒兩層皮 三重建案鄰損倒塌!今召開協調會 專家揭1原因:只能合建
租管槓「租霸」1/老診所遭潑漆拆招牌 議員關切躺中槍 警方被酸「官威大」
宜蘭縣羅東鎮一間中醫診所去年12月初爆出多起糾紛,一名自稱專治「租霸」的租管林先生帶一夥人進入營業中的診所強行斷電、換鎖,謝姓中醫師出面阻止並報警處理。事後,警方發現雙方有民事糾紛正在興訟,並非單純租賃關係,而後續租管林先生與自稱屋主的郭女等人又因涉及潑漆、斷電、拆招牌被依現行犯逮捕,該名租管竟還拍影片誣指中醫師「後台很硬」,找議員施壓讓警方強行逮人,讓警方相當無奈。現任屋主不顧已簽訂的租賃合約,主張自己為房屋所有權人,要求中醫診所搬離,不斷派人前往鬧事而遭警方架走。(圖/當事人提供)本刊調查,該間中醫診所於羅東經營數十年,謝姓中醫師夫妻除中醫診所外也同時經營民宿,疑因工程款項問題,資金卡頓無法運轉,只好向友人周轉現金,同時承諾以「借名登記」方式,將名下房產(起家厝、中醫診所及一處建地)改為友人名字作為擔保,展現自己一定會還錢的決心,沒想到後續仍引發一連串的糾紛。雙方後續因故撕破臉,為還清債款周轉財務,中醫師夫妻決定將起家厝與起家的中醫診所賣出,並經友人介紹找到一位洪姓房仲,房仲找到3名買家,雙方簽下買賣附買回協議書,雙方約定自2023、2024年起(因簽約時間而有所不同)2年內房子不得出售,而中醫師夫妻每月以4萬元向買家支付租金,且未來買家若要出售房子,須以中醫師為優先買家,並且賣出的價格不得低於買入的價格。謝姓中醫師夫妻無奈出示相關文件指出,現任屋主於租賃契約存續期內強制換鎖、潑漆,還找人來鬧事,阻礙診所營運。(圖/周志龍攝)不過洪姓房仲卻另以話術誘騙中醫師夫妻再簽下一張同意書,同意相關房產賣出的價格在扣除欠下友人的債款與必要之規費後,剩餘金額須先匯入買家的戶頭內,造成謝姓中醫師夫妻將房屋賣出後,不但需繳交租金,而剩餘至少4000萬餘元的賣房款項至今仍遲遲無法收回。至於房仲究竟是以什麼話術讓中醫師夫婦簽下同意書,中醫師夫婦則不願加以說明。雙方經多次談判無果後,謝姓中醫師夫妻向屋主表示,若無法將剩餘款項吐出,那他們也不再繳交後續租金,孰料原本的民事糾紛事件竟因此演變成刑事案件。成為新屋主的郭姓女子見中醫夫妻拒絕支付租金,開始以強迫手段多次前往謝姓中醫師夫妻的診所與住家強制換鎖。甚至在去年末還曾試圖開堆高機撞壞鐵門、多次前往潑漆,更找人假扮病人,聲稱欲進入診間就診,實際上卻強行霸占診間,阻礙診所營業,讓謝姓中醫師夫妻不堪其擾,只好多次報警並試圖尋找議員求助。現任屋主疑似找來直播主指控中醫師夫妻為租霸,並指中醫師夫妻「後台很硬」、「是議員親戚」,掀起輿論風暴。(圖/當事人提供)孰料,雙方爆發衝突後,謝姓中醫師打電話詢問謝家倫議員是否能夠提供幫助一幕,恰好被直播主「租管林先生」拍下,利用雙方姓名有些相近,指稱兩者疑似為親戚關係,「後台很硬」找來警方強制驅離,引發輿論反彈,逼的謝家倫緊急出面澄清,強調雙方沒有親戚關係,只是剛好接獲中醫師夫妻的陳情,且在知曉警方已到場後,便要謝姓中醫師與警方聯繫,自己不好再介入處理。不過由於直播主「租管林先生」有強行破壞電錶斷電與換鎖情事,謝姓中醫師夫妻報警提告對方涉嫌強制、侵入住宅等案,加上有民眾報警疑似有打架糾紛,羅東分局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到場,並依規定受理報案,卻反被直播主指控「官威強大」,讓警方相當無奈。本刊記者向台電公司查證後發現,租管林先生找水電工強行剪開電錶斷電係屬違法行為,因電錶是由台電管轄,水電工並無資格剪鉛封。
租管槓「租霸」2/屋主租客諜對諜 雇人偽裝病人霸診間斷電換鎖全都來
宜蘭羅東鎮一間中醫診所去年12月初爆出多起糾紛,一名自稱專治「租霸」的租管林先生帶著一夥人將診所強行斷電、換鎖,氣得謝姓中醫師報警處理。事後,警方也發現雙方並非單純租賃關係,且租管林先生與自稱屋主的郭女等人因涉及潑漆、斷電、拆招牌等行為,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雙方互鬥有如諜對諜。回顧整起事故,謝姓中醫師夫妻將起家厝與白手起家的中醫診所賣出周轉現金,卻疑因誤信房仲話術,同意將賣房所得之相關款項,在扣除債務與必要之規費後先轉入買家帳戶,每月還必須支付買家租金,雙方因此爆發衝突。診所外理應由台電進行拆卸的電錶也遭現任屋主找來水電工直接斷電。(圖/當事人提供)謝姓中醫師夫妻在索討賣房款項未果後,決定拒絕支付相關租金。孰料新任屋主的郭姓女子竟自前年起12月起,陸續開著堆高機前往診所試圖強行撬開鐵捲門未果。時隔一年,郭女等人見無法賣房,更收不到相關租金,疑似一氣之下先在去年11月28日前往謝姓中醫師夫妻家中換鎖,6天後更派人前往診所鬧事,以病人欲看診之名義強行坐在診間內拒絕離開。而更誇張的還在後面,僅隔一天後診所外就遭人潑灑紅漆,隨後更有人直接通知台電要求將診所斷電,幾波破壞行為無果後,還有人自稱是租客前往診所,要求中醫師等人搬離,卻始終拿不出相關合約,更於當天晚上前往診所再試圖斷電。郭女等人為加強施壓力度,疑似找來直播主「租管林先生」試圖掀起輿論風暴。去年12月5日,「租管林先生」到場拍攝短影音,指涉該中醫診所背後有「議員撐腰」、「有議員親戚欺負人」、「議員叫警察來」等語,而警方要求租管林先生拿出該不動產之管理文件,該名直播主卻不斷向警方表示,「之前有類似判例我可以斷電」。現任屋主為阻止中醫師夫妻進入屋內,找來車輛直接停放堵死在後門。(圖/周志龍攝)後續兩周雙方衝突不斷,屋主找人前來多次斷電未果,雙方還因此爆發肢體衝突,再次報警處理,同時以電鋸將住家與診所強行換鎖,因此被謝姓中醫師夫妻提告毀損與侵入住宅,屋主等人則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然而租管林先生則持續在社群網站上發布相關影片,表示「租霸關押屋主」,更將車輛停放在診所的後門阻止謝姓中醫師出入,並找來吊車強行拆除診所招牌。對此,非當事律師包盛顥表示,租賃契約不限於文字形式,無論是口頭或文字契約,只要使用人拿得出相關證明,屋主便無法在租約契約存續時間中強制進入換鎖,換言之使用者只要提出具有使用權,都可以正常使用。以本案中屋主有潑漆、強拆招牌、強制換鎖、斷水斷電等行為,有可能構成刑事上毀損、恐嚇、強制罪與妨害自由等情形。
老母親跟團旅遊…回家竟背上「10年房貸」 家屬怒揭黑幕:退不掉
「60多歲的母親,出去旅遊竟買回一套海景房,退也退不掉。」大陸湖北省的劉亮(化名)一家近日因為這件事被搞得焦頭爛額。劉亮的煩惱並非個例,不少有類似經歷的網友發文稱「省吃儉用了一輩子的爸媽,出去旅個遊,回來卻背上了房貸。」更糟糕的是,他們不僅隱瞞家人,還處處為銷售說話。被蒙在鼓裡的子女為此煩惱不已。《北京青年報》報導,劉亮最近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用在了母親剛買的一套房上,包括打電話、跑銀行、找律師、查資料等,為此感到筋疲力盡。這一切的開始,是劉亮母親突然要把家裡存的各種酒拿出去抵給別人,房子的事情才暴露出來。「第一次拿酒給別人的時候,我們就覺得很奇怪。多次詢問後,她才說了買房子的事情。」劉亮說。老人家連頭期款都湊不齊,銷售就鼓動她看家裡有什麽東西可以抵扣房款,前前後後拿出去的酒價值3萬多元。得知原因後,劉亮趕緊上網查詢,發現有很多老人花幾百元報團旅遊,卻在外地買了海景房的例子。在搜索相關信息時,詞條中往往會自動帶著「騙局」等關鍵詞,讓劉亮意識到事情並不簡單。劉亮說,母親是經人介紹報了一個低價旅遊團,順便去看了海景房,「這個團每人要交2400元,其中保證金2000元,剩下的400元是實際費用,包括往返機票和住宿,行程結束後2000元的保證金會退回。」等到了目的地,銷售人員就開始推銷房產。劉亮透露,銷售的話術很多,「說海邊的房子適合養老;在那邊也能找個老伴;還給孩子留一套海景房;如果不想住的話可以出租,甚至公司幫忙轉手賣出去;買的樓盤是清盤的價格,價格低等等」,甚至還讓母親拉人頭賺零用錢抵扣房款,跟傳銷一模一樣。據劉亮描述,媽媽在銷售人員的忽悠下辦了10年房貸,今年9月初支付第一筆購房款3萬塊錢,貸款10年,每個月要還款2600元,「銷售說公司可以給抵扣2000塊錢,共抵扣兩年,兩年之後如果我媽帶人來買房,會有480萬的業績,這個業績可以繼續抵扣,就等於她買房子的貸款,公司幫她還上。」為了及時止損,劉亮已把老人因購房辦理的銀行貸款緊急取消了,「但是3萬多的首付款,加上抵出去的酒,一共7萬塊錢卻沒辦法拿回來。」劉亮也查了母親附近的真實房源情況,「基本上就是單價1000元左右。小房子基本是十萬出頭,但實際上也沒有什麽成交,沒有人買。我媽是以6000多塊錢的單價買的,總共花了40多萬。」事實上,大陸多年前就出現過外地購房團乘大巴到海濱城市買房的盛況,持續引發關注。如今到處辦酒會、招攬老年人以旅遊名義看房的活動仍在繼續。對此,律師表示,銷售過程中,若仲介或開發商故意隱瞞重要信息、做出虛假承諾等,導致老年人基於錯誤認識或重大誤解購買房產,很可能構成欺騙,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婚被下馬威「不要常回娘家」 人妻才生完…公婆秒嗆聲:可以上班了
結婚之後,婆媳問題是很大的考驗。一名人妻痛訴,剛生完隔天,公婆就跑來叫她準備上班,小孩交給媽媽帶,但夫妻倆住的房子,是娘家出的錢,因此看不懂倆老有什麼資格如此囂張。原PO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抱怨,新婚的時候,婆婆就告知「以後不要常回娘家」,才發現過年過節甚至家族旅遊,都是和婆家一起。沒想到才生產完第1天,公婆就跑來醫院,當時媽媽正好在一旁,倆老硬是要嘴一句:「妳現在可以開始準備上班了,小孩給妳媽帶,不然阿嬤哪有這麼好當?」對此原PO感到傻眼,明明結婚後和老公住的房子,是娘家提供的房款,公婆根本沒幫忙,而且也不是住一起,無法理解倆老到底是什麼心態,「要不要聽聽看看你們自己在說什麼?這不叫巫公巫婆,什麼叫巫公巫婆」。貼文曝光後,引來一陣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砲轟:「這種婆婆太自私,自以為是」、「太瞎,結婚又不是買斷」、「不要臉的無賴最大」、「雙標老人」、「不要臉的巫公婆,自私」。另外,也有許多人給予建議,「這種的婆婆就不用理會她了」、「當她不存在就好」、「對這種不要臉的婆婆,妳也不要跟她客氣,越不敢反駁,欺負的越慘」。
捧現金買房住9年 「開發商破產」竟害別墅被拍賣!屋主傻眼了
大陸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5月11日購買了一套位於九龍坡區白彭路6號的別墅,總價款是人民幣121多萬元,房屋開發商為重慶五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地產)。沒想到,劉男今年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經過再三追問,才得知五星地產早已破產,連帶導致他的房產被拍賣。《大皖新聞》報導,劉男買房當天和地產公司簽訂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說,他在簽約後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地產公司也有開具房款收據,「後來我開始裝修入住,至今已有9年」,期間他曾多次催促五星地產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產證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對方每次都找藉口推脫。今年3月26日,劉男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並稱他的房產設有抵押權,然而根據當初和地產公司的合同,內容明確寫著「本商品房屬預售商品房,五星地產應當在2016年6月30日前,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劉先生使用,五星地產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語。屋主認為,該套別墅是自己的合法住所,因為開發商自身原因,一直沒有給自己辦理房產證並過戶,遂向九龍坡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確認當初雙方簽訂的那份買賣合同真實有效。法院開庭時,五星地產未到庭,但當初開發商確實合同中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且直到拍賣時地產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法院認為,從合同內容看,五星地產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劉男,雙方對出售房屋的位置、價款、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了約定,內容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簽訂當天,五星地產出具了購房款收據,雖然該房屋存在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障礙,但這屬於物權變動方面的問題,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面對別墅遭管理人拍賣,劉男隨即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申請終止拍賣處置,「然而當我正等待法院回覆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拍賣掉了。」今年9月13日,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解除五星地產所有、位於白彭路6號的別墅所有查封和抵押登記,同時裁定將該別墅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到買家名下。對此,律師認為,儘管管理人聲稱該別墅之前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合法的抵押權,但劉男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有效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實際占有該別墅長達9年,未辦理過戶登記是因為五星地產不配合,管理人的拍賣行為涉嫌違規,劉男提出的執行異議能夠排除執行,可進一步向九龍坡區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機車放破鞋被偷!高雄男犯案全被監視器拍下 失主父感嘆吐心聲
高雄市在25日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竊盜事件,1名男子行經騎樓時突靠近1輛機車且形跡可疑,不料他竟開啟外掛型置物箱,將裡面的手提包偷走,沒想到整起犯案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事後遭竊失主的父親無奈表示「誰說世間無賊」。 據了解,1名身穿背心、短褲及拖鞋的男子,行經高雄市1處騎樓時突停下,且視線鎖定1輛停在該處的機車,緊接著鬼鬼祟祟靠近外掛型置物箱東摸西摸,結果找到開啟方式後竟趁機撈走裡頭的1個手提包,到手後便逃之夭夭。未料,監視器早已拍下男子犯案全程,失主的父親將影片發布至網路上,同時表示損失的物品是1個連鎖健身房款的手提包,裡面裝有兒子1雙損壞的運動鞋,毫無價值可言,讓他猜不透為何這樣也被偷,並稱「誰說世間無賊」、「這樣的行為真的不好」等言論。
渣尪敗光2千萬家財拿妻子錢在外養3女人! 他還花月薪23萬招「生活秘書」
上海一名渣男敗光自己和妻子家的財產,還讓他們背上負債,而自己卻把得來的約2086萬新台幣拿去揮霍享樂,在外面養了小三、小四、小五,甚至還以月薪約9萬到23 萬新台幣找「生活秘書」,除了騙光女方家中的錢,他還四處行騙,被抓後,甚至還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幫他免去牢獄之災。民警判斷程陽涉有詐騙嫌疑,最終警方在一處出租房裡找到了失蹤多日的程陽。(圖/翻攝自微博)根據《瀟湘晨報》報導,整起事件會曝光,要回到2023年10月,某新能源車公司報案稱,4個月前一個叫程陽的客戶在他們租賃平台前後租了4輛車,但到了第4個月,4輛車的租金卻同時出現了違約。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趕到停車位置卻發現,這裡是一個小額貸款公司的停車場,4輛車居然都被程陽抵押了。民警判斷程陽涉有詐騙嫌疑,最終警方在一處出租房裡找到了失蹤多日的程陽。民警事後調查發現,抵押車輛所欠下的金額不過是程陽眾多債務中的冰山一角,原來在他消失前,這名男子幾乎敗光自己和妻子兩家人的所有家產。警方調查發現,程陽獲得約460萬人民幣,約2086萬新台幣,但他花錢如流水。(圖/翻攝自微博)4年前,程陽提議賣掉岳父母的房子,所得房款再貸些款項換了一套郊區的3房屋子,但搬入新家後不久,妻子的父親患病,為了方便照顧,老夫妻就在女兒家附近租了一套房子,這套房子卻成了程陽欺騙自己父母的道具。當時,程陽告知父母,說想要貸款把岳父母租的這套房子也買下來。父親於是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程陽買房,接著,程陽賣掉剛購買的3房屋子,房款全進自己口袋,程陽此時似乎成了脫韁野馬,開始找各種理由夜不歸宿,直至被妻子發現他出軌。程陽因詐騙罪被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圖/翻攝自微博)程陽三番四次被發現出軌,不堪忍受的妻子於是提出離婚,但這一步卻也成了程陽所設下的陷阱。程陽以投資創業為由,又把妻子的車子也抵押了,家人的財產幾乎被他消耗殆盡。這時,他又註冊了一家空殼公司,將租賃方的車子掛靠到自己公司名下,將車輛抵押套現。接著程陽又以所謂的創業為由,讓父母幫忙貸款80萬元人民幣,約360 萬新台幣,再加上房產的抵押貸款,老兩口共背負了240萬人民幣,約1080萬新台幣的債務,每個月的退休金幾乎全部去填兒子捅下的簍子,只剩不到1000人民幣度日。警方調查發現,程陽獲得約460萬人民幣,約2086萬新台幣,但他花錢如流水,不僅有網路賭球輸掉近百萬元,還有各種高消費,包括旅遊聘請私人導遊、給不同的異性轉帳,甚至還發廣告招聘月薪2到5萬人民幣,約9萬到23 萬新台幣找生活秘書。最終,程陽因詐騙罪被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
15年前買房頭期款娘家九成、夫家一成 現逼賣掉「房款平分給小叔結婚」
有媳婦分享,15年前買房的時候媽媽給九成的頭期款,婆家只出1成,現在房價狂升,夫家逼他賣房,還要他把賣掉的房款平分,再把錢給小叔結婚買房。對此,許多網友都看不下去,建議「就給十分之一」、「不賣,就給當年的十分之一,算利息還給他們」。原PO於19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15年前買房時,媽媽出90%的頭期款,婆家只出10%,房子則是共同持有,共同還貸,豈料現在房價升了那麼多,夫家看準時機逼她賣房,賣掉的房款再平分,把錢給小叔結婚買房。此文一出,大批網友紛紛傻眼,直言「叫他們去死!」、「叫他們吃屎去吧」,也有人建議「就給十分之一」、「不賣,就給當年的十分之一,算利息還給他們」、「你不賣他們又能怎麼樣,若當時娘家有金流證明就找律師吧」、「找律師」、「你不簽名他們也沒輒」、「 這些年房貸誰繳的?話說小叔買房關你們什麼事?退10%還她」、 「金流拿出來 平分不可能」、「燒給他們~結案」。
離婚後花9元買彩票中2千萬 前夫提告竟分到9百萬?判決理由出爐
大陸江西省一對夫妻離婚後仍住在一起,且財產未分割,後來女方買彩票中了人民幣500萬(約新台幣2243萬元);前夫將她訴至法院,要求分割獎金,最終竟分得200萬元(約新台幣897萬元)。江西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近日通報一起案例,引發網友討論。《紅星新聞》報導,齊男是離異人士,與父母、兒子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內,後經人介紹認識離異的陳女,2人很快步入婚姻。婚後,陳女住進公租房,2人生育1子,因孩子上學需要,夫妻倆打算購置商品房,為取得購房資格,同時保住公租房,2人簽訂《離婚協議書》並登記離婚,雙方未對夫妻財產作分割。協議離婚後,陳女購買1套商品房,齊男向女方支付購房款19.5萬元(約新台幣87萬元),之後雙方經濟往來頻繁,夫妻倆及孩子陸續在公租房、商品房內共同生活,並一起經營廣告業務。2022年5月10日,陳女花費2元(約新台幣9元)買彩票,中獎500萬,完稅後獎金400萬元(約新台幣1794萬元),未將此事告知齊男。2022年8月9日,2人對商品房進行協商,並擬定收條,約定離婚後購買的房產歸陳女所有,另女方向齊男支付補償款25萬元(約新台幣112萬元),從此雙方無任何感情及經濟糾紛。陳女當天支付現金25萬元,並在收條上簽字。次日,齊男搬離商品房,不久後發現陳女隱瞞其中獎事宜,遂訴至法院。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認為,齊男和陳女協議離婚後,一直未辦理復婚手續,雙方共同生活至2022年8月,期間屬同居關係。根據齊男提交的聊天記錄,可以證實在協議離婚前,雙方並無感情糾紛,僅是為家庭利益購置商品房。離婚時,雙方未對夫妻關係存續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繼續共同生活,經濟往來頻繁,並一起經營廣告業務。法官認定,陳女出資2元購買彩票中獎500萬元,因雙方經濟混同,她出資的2元無法區分來自其個人財產,還是來自齊男個人財產,亦或來自共同財產,因此該筆獎金應視為雙方等額享有。該獎金實際由陳女領取,因此她應當向齊男支付200萬元。至於此前陳女支付的25萬元,是對商品房的分割補償款項,與獎金無關,無需進行核減。
北漂男買到凶宅…浴血女留腥紅7字 監視器驚曝駭人畫面
中國大陸一名30歲黃姓男子,在北漂北京事業有成後,在通州區以高於市價價格買下1間房,準備用來當作與女友的未來新婚房,豈料,2人入住後怪事連連,還發現浴血綠衣女留下的腥紅血書,嚇得向原屋主解約退房。綜合陸媒報導,儘管該2房房屋價格高於市價,但黃男見地點緊鄰地鐵、價格還能接受,與年齡相近的付姓原屋主兼房東,交談相當融洽,便簽下「買家先付70%總房款,剩餘款項等房子過戶再支付,如有任何一方違約,將支付鉅額違約金」購屋合約。但黃男購屋後,先發現該房有租客,須等租客2個月後跑完租約,才能正式入住,之後要付尾款時,付男又聲稱自己在國外,然而,這些波折與更後來的詭事相比,完成不值一提。黃男有天回家發現,客廳桌上多了1個拋棄式紙杯,詢問女友確認對方在外地出差,嚇得他立刻更換門鎖,並懷疑是前租客留下紙杯,幾天後的半夜又在床上摸到1張照片,用手機燈一照,見到1名綠裙女子的身邊沾染了紅色不明液體,驚得打開所有燈且整晚未眠。黃男找到詭異照片。(圖/翻攝自微博)怪異事件就像在水中暈開的染料,黃男找到照片隔天,再收到署名「我們來自天堂」的電郵,他雖驚駭向女友求助,對方卻認為是他的朋友惡作劇,然而,黃男女友出完差回家後,竟發現衣櫃放滿了其他女人衣服,氣得她興師問罪,黃男則是再嚇破膽。黃男為了證明家中真有怪事,拿筆電並打開信箱給女友看未點開的信件,孰料2人打開一看,內容全是占滿螢幕的「為什麼在我家裡!」紅字,被嚇得六神無主的2人,立刻向付男表達退房。付男得知原委後,坦承隱瞞凶宅事實與道歉,並表示接受退房且不收違約金,但付男過於大器的態度,反倒讓黃男起了疑心,向付男謊稱需要時間考慮並偷偷裝設監視器後,果真發現付男私闖住家並製造「鬼事」。東窗事發後,付男透露這間房「1個月漲了幾10萬」,讓他後悔賣給黃男,才想用凶宅與免違約金的蘿蔔加大棒趕走對方,最後在自知理虧情況下,與黃男完成過戶手續。
彩券中獎4500萬元!男子瞞妻轉移財產還幫前妻買房 被老婆抓包後慘了
中國浙江溫州近日發生一起離婚訴訟,男子小周(化名)購買彩券中了獎金1000萬人民幣(約台幣4500萬元),但他瞞著妻子小林(化名),先將部分獎金轉給姊姊,再用其中的70多萬元(約台幣315萬元)幫前妻買房。小林得知後,氣得向法院提出離婚,不但要求夫妻財產對分,還要求小周賠償私下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金額的三分之二。據《齊魯晚報》報導,近日來自浙江溫州的小周買彩券中了1000萬,稅後到手843萬元(約台幣3780萬元)。但小周卻向妻子小林隱瞞了此事,並在獎金到帳的當天就偷偷向自己的姊姊轉帳200萬元(約台幣900萬元),又用獎金陸續為前妻支付購屋款70多萬元(約台幣315萬萬元)。小林和小周夫妻倆原本就感情不和,小林得知丈夫中了大獎卻瞞著自己,還轉移財產給他人後,氣得向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丈夫賠償其偷偷轉移的彩券獎金270餘萬元的三分之二。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雙方感情破裂,准許離婚。而小周向其姐姐轉帳以及為其前妻支付房款的款項,均來自於彩票中獎獎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小周未告知小林獎金的獲得事實和使用情況,屬於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故應向小林賠償其轉移金額的60%。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