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人
」 都更 社區 公寓 鄭文燦 花蓮921受災戶控訴中市府!建商自辦都更時程延宕
距離921地震已25年,台中市太平區「新坪公園社區」大樓重建之路遙遙無期。新坪生活公園社區重建促進會約20名受災戶26日到台中地檢署按鈴申告,認為建商自辦都更時程延宕,市府卻未依法撤銷建商實施者資格,控訴台中市長盧秀燕瀆職與圖利罪。都發局表示,此案依法辦理,無瀆職與圖利;建商若有業務廢弛,將限期改善,不排除撤銷其實施者資格。台中市太平區「新坪公園社區」大樓在921地震中倒塌,約20名受災戶26日到台中地檢署按鈴申告,認為建商自辦都更時程延宕,市府卻未依法撤銷實施者資格,控訴市長盧秀燕瀆職與圖利。(圖/陳惠澤提供/中國時報潘虹恩台中傳真)新坪生活公園社區重建促進會約20名受災戶26日到台中地檢署按鈴申告。代表人陳惠澤控訴,新坪生活公園社區在921地震中倒塌,中市府於2011年核准新建商成為社區都更重建案實施者,然而經過逾10年,建商不僅未履行重建責任,以低價收購住戶土地達500坪,更任由不明人士堆置建築廢棄土方達千噸。而都發局明知建商違反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非但未依法限其改善,甚至縱容對方,導致重建案延宕至今。陳惠澤說,受災戶至今還在繳地價稅,且按一般土地而非自用住宅課徵,1年要繳 1000 多元,相當心酸。盧秀燕在2019和去年接受陳情、允諾處理,後來無消無息。該建商2023年提送修正計畫書,諸多內容缺失仍未改善,今年3月遭都發局駁回,控訴盧秀燕放任都發局未依法撤銷建商的實施者資格,觸犯圖利等罪嫌。對此,都發局說,此案依法辦理,維護土地所有權人等相關權利人之權益,並無瀆職或圖利實施者。至於建商推動都市更新事業時程延宕、權利變換不合規等情形,市府駁回權變計畫申請,並於21日函請建商說明,如有業務廢弛情形,將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6條規定限期改善,不排除撤銷其實施者資格。都發局仍將全力協助推動都市更新。 台中市太平區「新坪公園社區」大樓在921地震中倒塌,住戶認為建商不僅未履行重建責任、低價收購土地,更任由不明人士堆置建築廢棄物。(圖/陳惠澤提供/中國時報潘虹恩台中傳真)
基隆老洋樓荒廢如鬼屋 重新整修期待「風華再現」
興建於1931年的林開郡洋樓坐落在基隆市中心,為當時西洋風格知名建築,但因建物年久失修,外觀漆黑老舊,屋頂上方還長出大樹,被民眾戲稱為「基隆鬼屋」。基隆市政府為改善市容景觀,由基市都發處與屋主協調後,取得文化部補助將整修、活化建物,施工期間會掛上完工模擬示意圖帆布,預告洋樓「重現風華」的樣貌。林開郡洋樓坐落於忠一路及愛一路口,臨著旭川河與基隆港相望,在當年是基隆國際商埠核心位置,都發處指出,建築物形式頗具特色,包括屋頂處設闢建1座空中庭園及2層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八角穹頂塔樓,當時是絕佳的遠眺點。不過,洋樓經多年閒置,往日光彩已逐漸消散,不僅窗戶破損、牆面汙損,屋頂還長出大樹,更因坊間的靈異傳說,成為基隆知名的鬼屋。都發處表示,國門廣場及周邊環境是許多外地民眾到訪基隆的第一印象,也是基市府推動景觀提升及市容美化重點地區,都發處去年底聯繫林開郡洋樓所有權人,時值建物申請文化部文資局私有老建築補助再生專案。都發處人員與屋主協調期間,市府評估調查及修復工程期程約1至2年,為改善施工期間景觀,市府邀集建築景觀專家討論美化方向,基於尊重歷史脈絡與呈現建物原貌,都發處將邀畫家參考老照片手繪水彩畫復古圖,並製作成帆布在施工期間掛於洋樓外牆,預告修復後的洋樓樣貌。基隆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亷貴晶表示,當海洋廣場及基隆塔帶來人潮時,市府適度展現原有市街的繁華及歷史脈絡值得肯定。基隆市議會議長童子瑋指出,林開郡洋樓絕不是鬼屋,自從基隆城市博覽會「開箱」洋樓後,讓民眾能夠一窺內部,希望修建後對外開放,讓更多民眾認識陪伴海港的老洋樓。
辛瓦葬身處竟是他家! 加薩居民傻眼:我在那住了15年
巴勒斯坦組織哈瑪斯(Hamas)領導人辛瓦(Sinwar)在加薩地面行動中與3名武裝分子交火,遭以色列士兵擊斃。英國媒體《BBC》報導,加薩男子塔哈(Ashraf Abo Taha)稱,辛瓦死亡的地方是他位於拉法的家。塔哈強調,「我和我的兄弟、兒子們從來沒有與這件事有任何關係。」根據《BBC》報導,塔哈表示,在以色列無人機拍攝的事件影像中,看到部分被毀的建築是他位於拉法的家時,感到相當震驚,這是他住了15年的家,但在今年5月6日不得不逃離,因為當時以色列下令撤離並開始對哈瑪斯武裝人員採取行動。塔哈提到,起初自己並不相信,直到他的兄弟確認這棟房子確實是他的,「是的這就是我的房子,我看到這些照片,我很震驚,我也不知道為何辛瓦會在那裡,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到達那裡的,我和我的兄弟、兒子們從來沒有與這件事有任何關係。」報導指出,核對過塔哈提供的照片,確實和辛瓦被殺的房子的圖像相符,然而尚無法核實塔哈是否為房子的所有權人。塔哈無奈地說,房子裡的種種都是回憶,因為其中一些是媽媽給他的,這些東西對他來說非常珍貴,「發生這樣的事情讓我非常難過,我建造的房子和我所有的財產都消失了,只有上帝才能補償我們。」
地價稅11月開徵!4大注意事項一次看
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開徵,財政部與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醒民眾,繳交地價稅4大應注意事項,包含注意繳稅的時間避免被罰滯納金、民眾會收到幾張稅單、繼承土地如何繳納地價稅以及多元繳稅方式簡單方便。各地方稅務局10月中旬已陸續寄發繳款書,民眾可以注意近期是否有收到,今年繳款期限因為遇到例行假日延至12月2日。地方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要記得如期繳納,否則可能會被課徵逾期滯納金,滯納金的收取是每逾期3日就會增加收1%,最高可以到10%。值得注意的是,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2024年度正好遇到每兩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所以今年的地價稅都是以「新」的地價計徵,會與去年的地價稅略有不同,惟累進起點地價也會調整,因此今年地價稅賦可能略為增減。同一縣市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只有1張地價稅單。地方稅務局表示,每年都會有民眾詢問,名下有數間房屋為何只收到1張地價稅單?其實地價稅是按人課徵、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簡單來說,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不論有多少筆,都會因歸戶課稅而只收到1張地價稅單。多人繼承 可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繳納經常遇到的問題,便是多人繼承一筆土地,未辦妥分割與繼承登記前,公同共有的土地與未設置管理人的話,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地方稅捐機關會歸戶為1張繳款書向其中一人送達,其他共有人則寄送價稅核定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所有權人都是共同負擔的納稅義務人。所以如果納稅義務人只想負責自己應繳納的地價稅,可以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分單繳納,申請完成後地方稅捐機關寄發的繳款書就會拆分為分單繳納和未分單繳納,但是如果未分單繳納部分有納稅義務人欠稅,已申請分單者還是有被強制執行的風險。舉例來說,如果有一筆土地是5人共同繼承,其中A申請分單繳納,其他繼承人卻未繳納,A還是會與其他繼承人負連帶繳稅責任,只是地方稅捐機關會先考慮A的權益,所以在移送強制之前,會向行政執行機關聲請未繳稅繼承人的財產,如無財產可以執行,A恐怕就會面臨被執行。除了郵局 超商、線上都能付款為了方便民眾繳納地價稅,現在繳款方式多元又方便,民眾可以拿繳款書到除了郵局之外的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只要稅額在3萬元以下,也可以到鄰近的便利商店用現金繳納。另外透過行動裝置APP(應用程式)、電子支付,例如iPASS MONEY、悠遊付、橘子支付、嗶嗶繳、街口支付及全支付等,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就可進行繳款。亦或有TW FidO行動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者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詢並直接繳稅。
姓名一字之差 新竹市千萬土地80年找嘸繼承人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稅務局積極追查,才發現是地主名字有1字誤植,鍥而不捨終找到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新竹市稅務局指出,此土地位在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的黃金三角地,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有超過千萬價值,但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姓名及地址比對,都查無地主「王阿城(化名)」,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周遭土地獨缺這1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由於土地是共有,其他共有人又都是繼承取得,稅務局主動聯絡土地共有人,依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1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出生年次相同,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比對後才發現,原來是早期土地總登記時,因同音異字,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長輩在新竹市還留有土地,故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稅務局說明,「王阿成」1944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於台灣光復以前,應依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該時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1942年出生、已高齡82歲的長孫成為唯一繼承人,目前已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
82歲翁忽繼承竹市2筆千萬精華土地! 80年前登記姓名「寫錯字」險錯過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起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新竹市稅務局比對超過千張的戶政資料,才發現是當初地主名字有「寫錯了1個字」,導致「找不到繼承人」。在稅務局人員鍥而不捨追查下,今年9月終於找到這位年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完成一場「超級尋人任務」。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但依王家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種種跡象顯示「王阿城」正確姓名應為「王阿成」,誤會是因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是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然而在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阿成」於昭和19年(民國33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之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昭和17年(民國31年)出生,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證實後又驚又喜,在稅務局協助下備齊相關證明文書,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他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專業的態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等協助表示感謝。差點與千萬祖產錯身而過,這名繼承人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表示感謝。(圖/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據了解,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完成祖產繼承後,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稅務局計算,如113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庇蔭後代子孫,帶來厚禮,心存感恩。蘇蔚芳表示,此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突破困境,結合花東地區戶政、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同時增裕市庫,創造雙贏。
看護變同居!董座不只送女看護4650萬 還贈透天厝:讓妳安享晚年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看護,自2005年起長期照護某傳產游姓董座,2人日久生情,逐漸發展為同居情侶關係。游姓董座2018年臨終前,不僅在病榻上允諾將18張定存單內的4650萬元贈與朱女,還贈與她一棟位於高雄大社區的透天厝。之後,游男家人為4650萬遺產與朱女展開7年刑、民事訴訟,近期高雄高分院作出判決,不僅朱女刑事上獲判無罪贏回鉅額遺產,民事上同樣獲勝,取得這處游男生前承諾「讓妳能安享晚年」的透天厝。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高雄某傳產公司游姓董座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游姓董座董早年向政府承租大社區水管路一塊水利地,興建透天房屋做為公司營業場所,經營機械進口生意,後來公司遷移至左營區,游男則花了300萬元將大社區的透天厝重新裝潢,並帶著朱女前往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稱這棟處所將來會交給朱女安享晚年之用。游男於2018年初病逝,該棟透天厝由游妻和3名子女繼承。朱女表達游男生前允諾把這間透天厝讓渡給她,遭游家人拒絕歸還。朱女因而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起訴狀主張她照顧游男十多年,期間還陪他度過6次化療,她和游一起到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但被游妻等人無權占有。游家人則主張,朱女負責照顧游男的生活起居,但對外竟以「游太太」自居,事實上她只是看護;游家人並說,房屋納稅人是游男兒子,游的兒子才是房屋實際上的處分權人。一審橋頭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朱女提出她和游簽立的房屋轉讓協議書,以及律師見證文件,法官依此判決游家人敗訴定讞。但因該地是水利地,朱女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後可租地居住,但無土地所有權。
台北市防磁磚雨 相關單位補助放寬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處大樓日前外牆磁磚大規模掉落,砸中1名正騎單車經過的4歲男童,所幸僅右大腿瘀青挫傷,不過磁磚剝落問題再次引發關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指出,北市每年平均有破百件建築物外牆磁磚掉落通報案,但外牆拉皮補助近5年竟僅通過2案,所有50年以上建物要花12萬4952年才能完成拉皮翻新,痛批市府放任「天降殺機」。北市都更處回應,已調整補助方案內容,以促進申請意願。根據統計,台北市今年至9月底共有228件建物外牆磁磚剝落通報,其中134件屬較嚴重個案因而列管,北市府也要求位於商業區、11樓以上且屋齡達30年以上的大樓,需於2026年12月31日前申報外牆安全診斷,但迄今應申報913棟僅有315棟提出,申報比例34.5%,再拖下去恐怕沒辦法如期完成。顏若芳指出,都更處對外牆拉皮補助推出整建維護、簡易程序方案,整維補助近5年補助案掛0,簡易程序補助近5年則僅有2案,且截至2023年中,台北市50年以上的老屋計有4萬9981棟,如果依照每5年僅補助2案的速度來更新拉皮,恐需12萬4952年才能完成翻新。都更處表示,補助上限達1500萬元的「整建維護」方案,目前仍要求申請者要以管委會為窗口;補助上限達500萬元的「簡易程序」方案,由於過去限制6樓以下建物,多數社區未成立管委會,造成申請困難,今年已調整方案內容,提出3大精進作為,包括過半建物所有權人推舉代表人可免成立管委會、刪除樓層限制及提高補助金額,以增加申請意願。建管處回應,對發生外牆飾面剝落的建築物,接獲通報後會立即委託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專業建築師到場評估外牆損害等級,如己達危險等級將列管;若在1年內通報剝落的案件經建築師勘查達2次危險等級者,將要求建築物所有權人於6個月內做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
文資劊子手1/閃電拆李登輝宿舍旁老宅 台大與北市府挨批毀溫州街地景
緊挨著台灣大學校園的北市溫州街是不少知名學者的故居,更是至今僅存的日治「台北帝國大學」職務宿舍建築。其中已故台灣史研究者曹永和故居遭無預警拆除,對門的文建會首任主委陳奇祿故居也岌岌可危。專家批評,土地所有權人台灣大學執意開發,地方台北市政府全力護航,簡直是「文化劊子手」搭檔。北市溫州街52巷位於日治時代人文薈萃的「昭和町」,區域內有第一批1928年台北帝國大學興建的日式職務宿舍,除了曹永和與陳奇祿外,已故總統李登輝在台大農經系任教時也曾住在此。9月18日上午,ㄧ部怪手突襲式闖入將其中的2、4、6號老宅拆除,連曹永和遺眷還居住的8號,也因共同壁拆除工程遭潑及。已故前總統李登輝在任台大農經系助教時與夫人曾文惠結婚,當時曾和家人在台北溫州街52巷職務宿舍寓所前合影。(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記者與獨立書店「欒樹下」店長趙瑜玲1日重回現場,她拿出半年前蓊鬱的52巷老宅風景照感嘆地表示,近年地主台灣大學從文學家臺靜農故居開始,意圖跳蛙式地閃電拆除名人居所,還有德文翻譯巨擘周學甫等名人故居都難以倖免,讓溫州街地貌像被貼了「狗皮膏藥」一般,一塊一塊無預警被撕裂。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員黃智慧表示,這塊溫州街精華區俗稱「溫羅汀」,以溫州街、羅斯福路三段、新生南路三段、汀洲路三段所圍成,若有幸保存的建築,近年大多為獨立書店或特色餐館。然而,絕大多數因教授身故且子女不在台灣,宿舍已杳無人煙,但過去的研究貢獻,還有特色建築風景,包含卵石砌門柱、綠籬圍牆的地區特殊印記與工法,都反映了儉樸年代的自然取材與工藝,如今台灣別處找不到了。黃智慧直言,其實這幾塊名人故居,自己都與當地文史工作者合作,申請「文化資產保存」,但文化資產審議者是地方政府,而地主台灣大學早已與北市府形成共識,從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遴聘「合作愉快」的專家學者,冠冕堂皇地說這類古宅全台都有沒什麼必要保存,卻忽視了背後台北帝國大學的建築故事。她說,由於救濟管道為上級機關文化部訴願審議委員會,但文化部往往揮著「地方自治」大旗,實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公文再轉回地方政府,最後當然只能收到「訴願不受理」公文,徒呼負負。建築師陳勤忠介紹,52巷建物群是台北帝國大學依據總督府所定「判任官乙種官舍」標準而建,落成當時有 8 棟,採「二戶建」雙拼式建築而成,南北向基地與建坪比例為 3.5比1,保留大面積綠籬庭園環繞家屋,塑造溫州街 52 巷街廓形貌。他說,所謂「乙種官舍」的建築標準在 1922 年訂定,當時戰後物資不豐,各地「乙種官舍」建築風貌有別,而這批台北帝大創校時期所建的職務宿舍,品質最好,留不住是台灣的地景損失。陳勤忠哽咽表示,百年來國家孕育了許多大師引領國家前進。現場還可遠遠聞到撲鼻檜木香,走近卻見斷木梁柱、殘片瓦礫,怪手粗暴到片甲不留,「台大這樣的最高學府,我們能期待什麼?」北市府文化局則回應,台灣大學拆屋是依照正常程序取得執照,這些建築遭提列文化資產未果的訴願流程已經走完,確定不具文資身分,不能視同暫定古蹟,因此拆除合法。
文資劊子手2/提列空窗期拆房竟輕罰 北市文資退回多案驚見彭振聲穿梭
北市溫州街位在北市大安區精華地帶,於日本時期「昭和町」便以屋舍儼然、居民素質整齊聞名。如今因地主台灣大學有意開發,儘管文史工作者因著《文化資產保存法》想拚認列文資,卻屢屢在提報時遭北市府「退回」。專家批評,《文資法》已淪「無牙老虎」。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兼任教授蕭文杰表示,台灣大學多年來打著活化校產的名號,溫州街一幢幢有故事的老屋,在台大眼中都是一隻隻鮮美多汁的肥羊,而為了規避環境影響評估面積與文史團體抗議,台大會以「化整為零」的開發法,跳蛙式無預警拆房,每當風聞任何一塊建築將被摧毀,趕緊提報文化資產審議時,往往早已趕不上怪手的無情摧殘。中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林曉薇則說明,一般文資審查會議,必須由所有權人申請,或由其他機關或自然人提報,而所在地方政府,必須先邀請文化資產專家,辦理現場勘查並彙整意見,再召開審查會議,若認為有重視必要,第一步會「列冊追蹤」,而主管機關定期訪視後,確認有必要認列文化資產,才會進一步函報文化部文資局。蕭文杰回顧,「文化資產」概念在台灣濫觴於戒嚴時期台北市基隆河濱「林安泰古厝」保存運動,接著在921地震全台不少老屋毀壞後正式修訂,然而「魔鬼藏在細節中」,地方政府才握有實際主導權。他說,若首長有意開發,那麼邀請的「文化資產專家」便會以「不認列」文化資產者為主,過去柯市府時期,主要都是由升任副市長的工務局長彭振聲主持文資會議,像是臺靜農故居保存案、北投洲美汾陽郭家古宅等,都有彭振聲穿梭的痕跡。結果這些提報的文化資產,審議後大多遭退回,地方文史工作者找上了時任台大校長管中閔,臺靜農故居才保了下來;但事涉千億北士科開發案的洲美郭家古宅,便接連發生離奇詭異之事。蕭文杰說,因為在提報文化資產審議的漫長空窗期間,土地並沒有被限制不得拆除,北投洲美郭家古宅便是在提報期間,離奇地遭隔壁工地廠商「誤拆」,最後僅行政罰輕輕了事,而此案文資審議主導者,竟是近日風波不斷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蕭文杰質疑,彭振聲在2018年10月北士科誤拆案後,12月便轉身從工務局長躍為副市長,加上非常多北市府文資審議卡關的會議都為彭振聲主持,種種行徑宛如「文資劊子手」。2018年北投洲美汾陽郭家古厝在文資審議階段,卻無預警遭隔壁工地「誤拆」,文史工作者質疑斧鑿斑斑,更直言這類怪象各地都有,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授予中央「甩鍋」不作為釀禍。(圖/讀者提供)蕭文杰指出,中央政府能如此甩鍋,地方政府更毫不掩飾扮起「文資土皇帝」,都是因著《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惡法當護身符。他說,這條法律寫到,依照地方自治精神,若提報疑似文化資產,必須向地方政府陳報,只有地方政府「不作為」時,才有中央政府介入的空間,但若地方政府的「作為」是「不予列入文資保存」,則中央就可以大辣辣「躺平」,因為地方政府已經處理,如此一來陳情人根本求助無門,《文化資產保存法》形同具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兼任教授蕭文杰長年維護文資保存,對各地方政府為了開發利益而無所不用其極阻擋文化資產列管,相當不以為然。(圖/蕭文杰 攝)在地多年的「欒樹下」書店老闆趙瑜玲感嘆,台大城鄉所與歷史系對建築歷史保存學者甚多,面對台大自身的「鴨霸」行為卻全部噤聲,得要由在地「小蝦米」來對抗,過去在地人曾團結發起「昭和町」全區保存活動,也是送到北市府就被「退件」,眼見文化資產都要拆光了,政府才假惺惺地翻找法律「卸責」,下一代對本土缺乏認知,與政府「地方創生」理念背道而馳,讓下一代成為「故鄉的異鄉人」,何其諷刺。採訪末了,趙瑜玲站在書店門口,指著斜對角拔地而起的新建案說,台大椰林大道是由園藝系教授中村三八夫設計,而這裡就是他的故居,COVID-19新冠疫情前,有天一早自己來書店拿工作電腦,看到對面圍起了圍籬,因為趕著搭高鐵去高雄開會沒有多想,晚上回到書店結帳,再抬頭,「啪,沒了」。「還要這樣搞嗎」?她眼神中透露對文化沙漠的不安。
立院初審通過修正都更條例 放寬921前建築容積認定標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今(113)年9月30日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加速都市更新整合。內政部表示,待三讀正式通過後,將可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達到提升建築物與民眾居住安全目標。內政部表示,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之疑慮。內政部說明,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利於更新整合,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另外,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內政部強調,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本案推動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期盼立法委員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三讀程序,以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強化國人居住安全。
人車爭道!汐止橫科路狹窄 未來新建案須退縮2米
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寬度僅約6米,汽機車會車困難,甚至出現人車爭道,由於道路兩側建物多已完工,勢必無法強拆民宅再拓寬道路,議員多次要求市府變更都市計畫,解決交通瓶頸。對此,城鄉局說明,因涉及變更,兩級都委會已審議過關,內政部核定後,預計10月發布實施。未來橫科路兩側建物改建,基地須退縮2米,供道路使用。橫科路連接北市南港、新北汐止,由於路幅狹窄,寬度僅約6米,現況是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產權公私共有。道路兩側建物均臨路興建,蓋得非常密集,整條路汽機車難以會車,即使路旁畫有人行道,但行人行走時需與車爭道,險象環生,當地人酸是「行人地獄」。民進黨議員張錦豪曾多次向市府反映,橫科路現有道路對行人極度不友善,絕不可能為拓寬道路而強拆民宅,因此屢屢建議將原本巷道變更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以解決當地交通瓶頸。張錦豪指出,今年5月透過中央民代向國產署成功爭取土地釋出,未來橫科路力行市場對面的國有地將由新北市府規畫為機車停車場、道路退縮及人行空間使用。近期再召集台電等單位會勘,尋找適當地點,讓橫科路電桿地下化。張錦豪說,國有地適當退縮,有助於提升行人和車輛的通行空間,在國有地上設置收費機車停車格,買菜民眾的機車不至於隨意亂停車,還能解決市場周邊停車難題。城鄉局都市計畫科長鄭博仁說明,在汐止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中,議員提出能拓寬橫科路,由於是現有道路,拆房拓寬不具可行性。經過研議,已將現有巷變更為計畫道路,未來建物不論是危老或都更改建,道路兩側建築基地各要退縮2米。鄭博仁說,退縮後路廊變10米,車道維持6米,不僅兼顧兩側住宅區土地所有權人權利,還能透過建物改建,留設人行空間。因涉及住宅區變更道路用地,內政部及新北市都委會現已審議過關,經內政部核定後,預計10月發布實施。
車用電池恐懼症1/首爾電動車自燃燒毀逾百輛車 台灣出現「地下室禁停令」
韓國近期頻頻發生電動車起火事件,其中最引起關注的,是8月1日首爾仁川市一輛停在社區地下室的賓士電動車EQE 350+,在「沒有充電」的情況下自燃爆炸,不僅引發嚴重火災,造成大樓140多輛汽車損毀、23人受傷,也點燃了南韓消費者對電動車的憂心。為了降低事件的延燒,南韓政府火速推出相關政策,首爾計劃9月底前實施「共同住宅管理規約準則」,建議電量超過90%的電動車不得進入地下停車場,降低電池過熱的風險,並加裝緊急噴水系統等消防設施;同時,9月起公家機關充電樁也推行「限制充電量80%」,未來將視情況再推廣至民營充電樁。除此之外,韓國政府也與Hyundai、Kia、Volkswagen、BMW、賓士等車商討論,要求公開電動車電池品牌,以提高消費者的信心。此一火燒車事件,也引起台灣民眾關注,有網友分享,嘉義大林慈濟醫院地下停車場入口貼出「禁止電動車停放」的公告,大林慈濟醫院解釋,「為了消防安全考量,已在戶外停車場裝設5個充電樁」。另外,據CTWANT記者調查發現,新北市新莊區四維路上一棟住商大樓管委會也公布,「因電動汽車危險性高,管委會決議禁止地下車庫停放電動車。」為了消防安全考量,嘉義大林實際醫院地下停車場入口公告「禁止電動車停放」。(圖/報系資料照、翻攝自網路)目前,台灣「禁停電動車」案例不多,今年五月新竹晴空匯社區因地下停車場充電樁引發火警後,是否「禁設充電樁」成了大多數社區及大樓住戶與管委會的議論焦點,除電費問題,更擔心失火發生。台灣物管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表示,依內政部在2018年5月發布新規定,新建案的停車場設置須預留一定數量的電動車位及充電相關設備裝置空間,而新規定發布之前的大樓或舊社區,電動車車主若想在大樓內安裝充電樁,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需經過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至於禁止電動車停進停車場,目前尚未傳出相關案例,但有很多社區不同意住戶設置充電設備。鑫建築執行長許峻豪告訴CTWANT記者,「依照台電的規定,如果在地下室安裝充電樁,必須先向台電申請、確認配置沒問題後才能施作。」他接著說,「台北市開始規範電動車停地下室的相關配套措施,會要求安裝充電樁的車位旁邊要準備乾粉滅火器,不過不強制準備滅火毯。」另一位不具名建商也向CTWANT表示,「依政府規定,社區地下室都會設置泡沫式消防系統,如果不幸發生意外的話,比較可以快速滅火。」電動車車主在大樓內安裝充電樁,必須經過管委會同意。(圖/記者黃耀徵攝)不過泡沫消防系統無法撲滅電車或帶電設備,對電車失火的消防安全仍須有完整配套才能安心。
「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屬地方權責 國土署籲新北市府加速辦理
關於今(11)日《國土計畫法》等報導,國土管理署說明,國土計畫框架下並非所有廢礦土地都會被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各縣市政府會視當地環境資源條件及實際需求,將礦業權已廢止之礦業用地劃設為適合的國土功能分區。並表示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刻正進行文資審議工作,屬於地方權責,請新北市政府依文資審議程序加速辦理。國土管理署表示,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刻正進行文資審議工作,屬於地方權責,請新北市政府依文資審議程序加速辦理,並說明若依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6條指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將可排除現行土地使用法規之限制,強調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前,新北市政府就可循現行機制積極處理,勿把現存問題都歸責於國土計畫之推行,請新北市政府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重申相關問題均可透過審議機制獲得具體的討論與處理。國土管理署說明,國土計畫框架下並非所有廢礦土地都會被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各縣市政府會視當地環境資源條件及實際需求,將礦業權已廢止之礦業用地劃設為適合的國土功能分區。此外,目前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也可依現行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申請變更用地類別,取得合法使用權利。國土管理署表示,「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如未及於國土計畫法上路前,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變更為合法使用地,未來仍可由新北市政府依國土計畫法第23條第4項規定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以因應在地煤礦文化保存之特殊土地使用需求。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為保障礦工及其後代居住權,已與經濟部地礦中心共同訂定通案處理原則,刻由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類此情形之礦工住宅,辦理礦業用地檢討變更作業。前開土地只要依區域計畫法規定檢討為合法使用地,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均可繼續合法使用。
礦場熄燈2/紀念園區淪新法孤兒 「賴皮寮」開生活館恐違《國土計畫法》
「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因文資保存認列延宕,在2025年《國土計畫法》上路前恐被迫熄燈,而2024大選前遭譏為「賴皮寮」的總統賴清德新北市萬里區故居,卻有望於10月轉型成「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專家指出,賴總統萬里老宅與「新平溪園區」同屬「廢棄開採之礦業用地」,《國土計畫法》上路後除非「特殊調整」,否則都應劃入「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這類地上物除非被認定為「古蹟」,否則即使免費當成文物館,也與《國土計畫法》牴觸,賴總統的「老家」恐怕在新法中帶頭違法。本刊調查,賴清德自2024選前頗受質疑的萬里老宅,目前已委由萬里在地社區發展協會管理,將做為「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公益使用,刻正整理中,有望於10月開幕。然而尷尬的是,2024年初經濟部礦業局才盤點了一波「已繳回採礦權」用地,並發函地主解除「礦業用地」編列,言明《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統一編定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僅能維持當地人生活的最低限度使用。新北市平溪區天燈節每年吸引國內外600萬人次到訪,距離1.5公里外的「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卻罕有人至,地方鄉親直呼可惜。(圖/記者黃耀徵攝)「賴皮寮」在賴清德上任總統後,10月搖身一變成為「礦工生活紀念館」,邀請各方觀光客來參觀,但所屬萬里區中幅里371戶老鄰居,大約1200多人,卻仍活在妾身未卜的礦業用地老宅,未來發展不明,是否繼續住下去和房屋修繕權都是隱憂,對照賴宅風光轉型,很是唏噓。中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林曉薇表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開發規定嚴格,只能容許基礎水電管道等維生公共設施,若要開店,規模也頂多只能開供在地居民日常飲食的「雜貨店」,而像「新平溪」等礦業紀念園區即使純公益開放,唯一的活路只能拚列文資保存。林曉薇指出,一般文資審查會議,必須先邀請文化資產專家,辦理現場勘查並彙整意見,再召開審查會議,若認為有重視必要,第一步會「列冊追蹤」,而主管機關定期訪視後,確認有必要認列文化資產,才會進一步函報文化部文資局。新平溪煤礦選洗煤場可以作為歷史故事指認的標地,建構煤礦知識系統與煤礦記憶。(圖/翻攝自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臉書)林曉薇直言,關鍵在這576公頃的土地中,大面積仍是向私人承租而得,目前是因為所在的平溪十分地區,人口已逐漸凋零,土地價值不豐,地主才如此「不囉嗦」同意拚列文資保存,但光目前所有權人就多達40多位,市府憂心若任一所有權人改變想法或未來繼承人有不同理念,名下土地遭認列文資保存無法處分,甚至進一步打國賠官司,在在都會讓文化局卻步,必須要加強文化資產的證據與說服力,把煤礦業在台灣與這些設備的連結故事整理出來,才能做文資審議的最強後盾。另一名學者也點出,像是早已停止採礦的萬里賴清德老家,未來也會比照「停採礦業用地」畫入《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而這類土地是連「免費展覽」都無法開設,畢竟分類宗旨是為了保護環境,頂多再照顧當地人生活。他直言,這類土地「根本不是給觀光客來的」,若賴清德老家10月真的辦展,恐怕帶頭違反《國土計畫法》。「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面臨生存危機,龔俊逸也曾想過在商言商,營運財務困窘就算了,但想到父親的一生心血都投在這裡,就不敢輕言放棄。(圖/記者周志龍攝)平溪文史工作者、建築師陳勤忠則指出,其實新平溪博物園區與十分老街非常近,距離不到1.5公里,過去不少遊客來十分,放了天燈留念後,便極少二訪,而天燈的主管機關新北市觀傳局,對於進一步整合由文化局輔導的「新平溪煤礦園區」形成平溪套裝行程也興趣缺缺,導致每年約600萬人次來平溪的旅客,錯過了這個有故事的地方,呼籲能完整保存。新平溪園區館長龔俊逸則強調,自己對政治角力沒有興趣,只希望這麼棒的地點、這麼多人期待「一定要把他留下來」,如果未來能夠取得文資身分,就可公私協力,善用政府工具,賦予園區全新生命,結合平溪天燈產業,「產業會轉型,能源結構會改變,但這類文化記憶會留下來」,他眼中發光。新北市政府9日原稱賴總統老家涉及個案,不便多談;11日則最新回應,稱一般停產的礦業用地大多編列為《國土計畫法》中的「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賴家老宅則為「農三」,可正面表列的使用規範則待中央進一步指示。
鍾小平質疑4300萬商辦是京華城案後謝 陳智菡曝契約書打臉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質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購入4300萬元的商辦,屋主與京華城有關,並直指恐怕是「假買賣、真後謝」。對此,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陳智菡說,鍾小平潑糞的內容沒有提出任何證據,首先,鍾指稱4300萬元的商辦,是來自於京華城的後謝,他沒有任何證據,並稱商辦的屋主,是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的兒子。陳智菡出示與陳佩琪取得的產權相關資料,資料顯示所有權人為陳姓兄弟,年齡分別為68、75歲,兩人持有該物件約30餘年。陳智菡表示,除非陳玉坤有兒子是這兩個歲數,否則鍾小平的說法是不成立的,也期待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關於金流部分,陳智菡表示,陳佩琪都已經很明確的說了,所有4300萬商辦支出都是來自柯文哲個人選舉補助款,來自他的三個帳戶,但因為現在存摺都被檢調查扣,她已經重新申請,等到拿到新存摺後就可以清楚將相關金流對外界交代。但在此同時,陳智菡再次強調,鍾小平含血噴人,且沒拿出任何證據就做出這樣的指控,除非他拿出更多證據,證明這兩位屋主與陳玉坤有關,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自清,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恐怕要吃上官司。(圖/報系資料照)
社區禁在大廳待超過1.5小時 住戶被趕怒槓管委會:每個月繳3千
「管委會不讓朋友待在大廳!」1名網友透露,朋友住在台北市某社區,最近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禁止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和管委會吵了起來。原PO在PTT八卦板發文,「朋友住在天龍國的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說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不能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還蓋了管委會章。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跟管委會總幹事吵了起來。該名網友提到,總幹事嗆朋友「不爽你可以搬走呀!」友人質疑大樓管委會決議是否有法律效力,「所以朋友今天就是坐在大廳沙發,待了快兩個小時,管理員跑到朋友旁邊,勸告朋友離開,不然可能要報警了」,然而對方最後也不敢報警,「我是覺得這棟大樓管委會搞這東西是滿離譜的,但是我也不懂法律,不知道該怎麼幫我朋友?」貼文引發討論,鄉民紛紛留言「首先你要看管委會是否有開會。有開會也要有這個提案。而提案又要有區分所有權人2/3出席、2/3同意才能提出此規定。沒有就沒權力」、「路人不行,住戶想待多久都可以吧」、「集合式住宅的公共空間,可以由住戶們投票決定怎麼使用」、「規約不能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言無不盡」緊咬鄭文燦供出收賄每個細節 24億開發案白手套轉汙點證人
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在任桃園市長期間,為24億開發案護航並收賄500萬元,27日被依貪污罪起訴,全案之所以能突破瓶頸,是因手套廖俊松與廖力廷父子對於鄭收賄過程「言無不盡」,廖力廷因而轉為汙點證人,檢方也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檢方調查,鄭文燦任職桃園市長時,華亞科學園區一筆約9公頃農地因未被劃分進重劃區內,主導人楊兆麟因而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和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三人,在2011年共同成立鴻展公司。鴻展公司則透過說明會或拜訪地主方式,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即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9.12公頃土地中,約63.05%所有權人的「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市地重劃利益遠高於政府辦理的區段徵收,過關後就可獲利24億2190萬元。3人也共同集資500萬元,2017年9月間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鄭文燦還與業者2度在餐廳密會。鄭文燦則大力護航此案,多次與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地政局等局處開會,並親自主持變更案,2017年9月7日關鍵擴大變更會議還讓廖姓父子出席,而席間有公務員提醒,依行政院歷次函示,除8項例外以外,原則要以區段徵收辦理。但鄭文燦在會議上,仍裁示林口工五擴大變更案要爭取為國家重大建設,且以市地重劃開發,完全依照廖姓父子意思辦理,廖姓父子則於會議一週後,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送至市長官邸,直到鄭文燦2018年得知廖遭監聽後態度丕變。為劃清界線,鄭文燦還推翻過去對市地重劃的堅持,推動全區改以區段徵收方式推動,廖子在2018年5月交付600萬政治獻金給鄭時,鄭文燦還怒斥:「你爸嘴巴很大!已經被監聽了!」同年8月,楊不滿鄭收錢不辦事,要求廖再度找鄭,廖子又到鄭文燦訪友行程堵人,鄭文燦因而大怒,當晚將廖子約到官邸,歸還500萬元賄款和600萬政治獻金,再次提及廖遭監聽一事,並自爆「我已經看到譯文了」,這些通訊紀錄則已被檢方掌握。檢方2024年6月羈押禁見廖姓父子倆獲准,檢方也積極提訊2人,2人最終坦承行賄,廖力廷更對行賄過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鄭文燦退回行賄款項時,鈔票上綁著的橡皮筋更成為鄭文燦起訴關鍵。根據廖家供詞,鄭文燦收賄案終達起訴標準,鄭文燦於27日被依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並求處12年重刑,廖力廷則成功轉為汙點證人,檢方也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
鄭文燦貪汙案引連環詐財風暴 卸任檢察官用「能解決監聽」騙取10萬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因涉貪污「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被檢方調查並於27日偵結起訴,要求判刑12年,而與此案件相關,檢方查出另一案件:卸任檢察官蔡明熙被指控詐財10萬元,並依《詐欺罪》起訴,求刑3年。該案的背景涉及廖俊松、侯水文、楊兆麟等人於2011年成立的鴻展公司,該公司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約9.12公頃土地63.05%的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目的是透過「自辦市地重劃」將土地用途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以便與華亞科技園區相連並開發,此開發案若成功,預計可獲得24億2190萬元的巨額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廖俊松等人於2017年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隨後得知自己可能被司法監聽,擔心犯罪行為被曝光,因此尋求幫助;此時,蔡明熙,1位卸任檢察官,假稱自己能夠處理監聽問題,蔡明熙於2018年6月7日上午10時30分在華亞科技園區服務中心,向廖俊松聲稱有辦法「處理掉」監聽,並要求30萬元的費用。廖俊松信以為真,於6月21日前匯款10萬元給蔡明熙,後者隨即將這筆款項存入自己銀行帳戶,蔡明熙的詐騙行為,隨著鄭文燦的貪污案件曝光而被牽連出來,檢方指出,蔡明熙作為前檢察官,不僅未能利用其職業背景幫助改善對檢察機關的誤解,反而假稱能處理監聽問題,欺騙廖俊松,這不僅損害公信力,更加深公眾對司法機關的不信任。蔡明熙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否認所有指控,聲稱自己並未進行詐騙,檢方則指責蔡明熙利用其曾任檢察官的身份進行詐騙,誤導和欺騙他人,要求法院對其從重判刑。最終,蔡明熙面臨3年的刑期,以儆效尤。
鄭文燦貪汙案引連環詐財風暴 卸任檢察官用「能解決監聽」騙取10萬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因涉貪污「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被檢方調查並於27日偵結起訴,要求判刑12年,而與此案件相關,檢方查出另一案件:卸任檢察官蔡明熙被指控詐財10萬元,並依《詐欺罪》起訴,求刑3年。該案的背景涉及廖俊松、侯水文、楊兆麟等人於2011年成立的鴻展公司,該公司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約9.12公頃土地63.05%的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目的是透過「自辦市地重劃」將土地用途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以便與華亞科技園區相連並開發,此開發案若成功,預計可獲得24億2190萬元的巨額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廖俊松等人於2017年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隨後得知自己可能被司法監聽,擔心犯罪行為被曝光,因此尋求幫助;此時,蔡明熙,1位卸任檢察官,假稱自己能夠處理監聽問題,蔡明熙於2018年6月7日上午10時30分在華亞科技園區服務中心,向廖俊松聲稱有辦法「處理掉」監聽,並要求30萬元的費用。廖俊松信以為真,於6月21日前匯款10萬元給蔡明熙,後者隨即將這筆款項存入自己銀行帳戶,蔡明熙的詐騙行為,隨著鄭文燦的貪污案件曝光而被牽連出來,檢方指出,蔡明熙作為前檢察官,不僅未能利用其職業背景幫助改善對檢察機關的誤解,反而假稱能處理監聽問題,欺騙廖俊松,這不僅損害公信力,更加深公眾對司法機關的不信任。蔡明熙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否認所有指控,聲稱自己並未進行詐騙,檢方則指責蔡明熙利用其曾任檢察官的身份進行詐騙,誤導和欺騙他人,要求法院對其從重判刑。最終,蔡明熙面臨3年的刑期,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