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歸還
」 手機手機歸還爆衝突!男持鎮暴槍對外狂射 鄰居嚇壞報警
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今年3月發生一起糾紛事故。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有人持槍後,不敢大意立即前往現場,到場後發現25歲的李姓男子與30歲的陳姓男子因手機歸還問題起衝突,陳男一氣之下竟持瓦斯鎮暴槍對李男開槍,試圖嚇走李男,所幸並未傷到人。據了解,25歲的李姓男子與30歲的陳姓男子2人為朋友關係,一次喝酒後李男認為其手機遭陳男拿走,雙方因此爆發衝突,李男一氣之下便跑到陳男家中與陳男理論,雙方瞬間爆發衝突,陳男當場持瓦斯鎮暴槍從屋內對外射擊,試圖嚇退李男,卻當場嚇壞鄰居,讓鄰居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雙方一度僵持不下,最終陳男的女友抓準時機將陳男所有的槍枝從後門丟出,警方也火速查扣瓦斯鎮暴槍2把及鋼珠彈1顆。全案詢後將陳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移送偵辦。萬華分局呼籲,遇有任何糾紛情事,請勿逕以不法手段與對方衝突,務必冷靜以對並速撥打110報案專線,由警方介入處理,以避免觸犯相關刑事責任。
花3.1萬買手機「維修費6.2萬」 社會新鮮人成黑心店家宰殺目標
中國湖南武漢的王姓女子,在4日當天自己的iPhone出現故障,他就在百度上搜索附近的「蘋果手機官方維修店」,結果他去了一家名為「中國(蘋果)維修服務中心」的地方維修手機,最後手機的維修價格竟然高達人民幣1.4萬元(折合新台幣6.2萬元),最後王女選擇將手機抵在店家,後續報案後才知道,這家店並非是蘋果的直營維修中心,而過去這家店也多次因為類似的事情遭到投訴。根據《新浪新聞》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4日,王女因為自己的iPhone出現問題,所以他透過百度進行搜索,找尋到附近一個名為「中國(蘋果)維修服務中心」的店家,最後在線上客服的指引下,來到一處辦公大樓的店內維修。店家在檢修後,一開始表示是主機板燒掉,報價是人民幣2198元,王女雖然覺得價格有點偏高,但最後還是決定付費維修。而店家開始維修後,又表示手機的晶片也燒掉,如果要恢復手機內的資料的話,就需要更換手機晶片,一個晶片是15元,總共有750個晶片要更換,費用是11250元。但王女當下就表示,請針對晶片進行維修,是否需要更換修復後再決定。最後店家維修完畢後,表示主機板更換完畢,手機晶片也更換完畢,費用一共是1萬4千多元。先不說這支手機買入的價格才7000元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3.1萬元),手機維修費用竟然比手機售價還要昂貴,這讓王女難以接受。尤其王女才剛出社會,根本也無法負擔如此高昂的維修費用。最後在幾經爭執下,店家同意王女用手機抵帳,但同時還要額外支付人民幣500元。事後王女越想越不對,感覺自己遭到詐騙,於是報警請求協助,但警察到店家後,表示這種消費糾紛的事情並非是由警方管理,事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監管。但警方也向王女表示,這家店是慣犯,過去就因為類似的行為遭到投訴多次。最後整起事情在媒體的介入下,該店同意在不退還500元的情況下,額外支付1800元,才能將修好的手機歸還給王女。該店店長甚至直言「如果再討價還價的話,就不再協商了,手機也不退了」。最後王女才花費2300元後,才正式拿回自己的手機。但在離去之時,王女與記者遭遇一名男子恐嚇,事後王女表示,該名恐嚇的男子就是當時威脅他留下手機的人。
兒補習玩手機被沒收…老師拒提早還:可不收你 家長怒嗆報警:害我兒哭整晚
為了讓學童專注學習,不少學校、補習班都有規定學生上課不准玩手機或把手機拿出,否則將處罰。一名家長不滿砲轟,補習班老師抓到兒子在玩手機,竟沒收手機,連他到場後也不肯將手機歸還,對方甚至還嗆「補習班可以不收你兒子」,讓他相當憤怒。原PO在《匿名公社》表示,前天兒子因為在補習班玩手機,被老師抓到,因此手機被沒收,下課後兒子想拿回來,老師就說「規定要沒收一星期,所以不能還」;之後他親自到補習班拿手機,沒想到老師還是堅持不還,導致兒子回家哭整晚。原PO說,「被老師這樣無理對待,兒子身心已受到嚴重的傷害,今天我身為家長都親自到補習班了,老師還是堅持不還,甚至擺一個高姿態,我跟他說這已經觸犯法律,他沒有任何資格扣押我兒子的私人物品,而且我兒子的手機是iPhone14,他還小沒有上手機鎖,誰知道老師會拿去幹什麼。」原PO透露,已經說要報警,老師還嗆「不怕」、「補習班可以不收你兒子」,讓他超級生氣。原PO怒,「有這種不講理的老師嗎?為人師表可以這樣嗎?我只是個普通家庭,他看不起我就算了,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我的兒子,這不就是欺負老實人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就是都有你們恐龍家長,小孩才越來越難管」、「覺得不好,可以不用去補習班」、「可以帶回家自學了,這樣你家小孩想怎麼玩就怎麼玩」、「老師真傻,回頭家長提告訴訟,惹得一身腥,不值得」。
訂婚後拒發生關係…她慘遭硬上「逃跑被拖回」 男方媽反嗆:為了房子
大陸一名女子和席姓男子訂婚,因拒絕婚前性行為遭對方強行侵犯,悲憤之下縱火逃跑,竟又被男方拖回房內。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近日公開宣判席男性侵一案,認定被告犯性侵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對此,席男母親反控女方就是要錢和房子,被拒絕才誣告兒子性侵,將提起上訴。《法治日報》報導,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席男與被害人經婚介機構介紹相識後開始談戀愛。交往期間,雙方口頭約定訂婚彩禮18.8萬元。5月1日,男方家為2人舉辦訂婚儀式,當日交付彩禮10萬元和7.2克戒指。同時,席男及其父母書面承諾,結婚一年後在房屋產權證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當地習俗宴請席男,飯後2人一同前往男方位於陽高縣某社區14層的房內,期間席男向被害人提出發生性關係,遭到女方拒絕,被害人稱等結婚後再說。沒想到,席男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女方發生了性關係。事後,被害人情緒激動,實施了點火燒臥室櫃子和客廳窗簾等行為,隨後逃出房間通過步梯下至13層呼喊「救命」,後被席男強行拖拽回房內。期間,被告拿走了被害人手機,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親打來電話,他才將手機歸還對方。當晚,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警。經偵查人員檢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現場勘查發現,臥室的窗簾被拉下掉落,客廳窗簾有被燒過的痕跡。偵查人員也調取了社區監控,顯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間後,又被席男強行拖拽回案發現場。被害人母親也證實,事後女兒哭訴其被席男性侵了。法院認為,雙方係戀愛關系,雖已按民間習俗訂婚,但並未登記結婚,席男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性侵罪。法院審理還查明,事發後被害人親屬為了婚姻,與被告人親屬積極溝通,希望雙方盡快登記結婚,部分彩禮後補,但雙方協商未果。法院認為,儘管雙方有協商情節,但不影響認定席男的行為構成性侵罪。對此,席男母親反控,「女方當天讓我兒子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後面迎娶時要給的另外10萬元彩禮給她。當時我們沒有那麽多錢,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鬧情緒,告我兒子強姦。」家屬強調,「我兒子不接受判決,當庭就提出上訴」。
男撿走手機勒索8800元「不給就重置」 女大生淚崩:裡面有已逝親人照片
安徽省合肥市一名女大學生日前到餐館用餐時,不小心將手機遺落在取餐處,後來被一名男子撿走,原以為可以順利拿回手機,不料該名男子竟向失主女大學生索要2000元人民幣(約8840元新台幣)「贖回」手機,否則將直接把系統重置,行為相當荒謬。耿男侵占手機向失主索要千元,更威脅:不給錢就刷機。(圖/翻攝極目新聞)根據陸媒報導,11月19日晚間,張姓女大學生一行3人來到安徽合肥某間自助餐館用餐,期間發現手機不見了,幾番尋找未果,決定報警求助。警察到場後協助調閱餐館監視器發現,張同學是將手機遺落在取餐處,但後來卻被一名戴眼鏡、年約30歲的男子撿走。22日,張同學在警方的協助下連絡上拿走她手機的耿姓男子,不料對方拒絕歸還,甚至提出2個荒謬至極的方案:「一是,張同學向耿男支付2000元(約8840元新台幣)「贖回」手機;二是,耿男向張同學支付2000元「買下」她的手機」,耿男還威脅說,「若是不肯給錢就重置手機系統」。張同學著急表示,當初花費6000多(約26521元新台幣)買的的iPhone13才用不到一年,裡面存有許多重要資料以及逝去的家人的照片,反覆請求耿男還給她,但對方態度強硬,堅持索要2000元,更威脅「妳要是不要數據,我可就重置手機啦」。僵持周旋之下,張同學為了保住資料及回憶,便答應耿男無理的勒索,在1日先轉帳500元(約2210元新台幣)給耿男,其餘等取回手機後補上,無奈最後談判破局,耿男反悔,退回500元並取消郵寄手機。張同學再次聯繫,對方回:「滾」。報導指出,這名耿男先也曾向餐館索要「好處費」幾百元,但工作人員並未答應。聯繫耿男,他稱,「目前還沒將手機重置」,針對下一步行動並未回應。對此轄區警方表示,警方無權強制要求耿男歸還手機,建議張同學向法院起訴耿男,走司法程序。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傅建指出,耿男的行為已屬於「侵占」,手機本是張同學的個人財物,耿男亦不能強行要求購買,且如果真的重置,該行為就涉嫌破壞他人財物,同時也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個人隱私權和信息權。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表示,《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耿男不僅有歸還手機的義務,同時在歸還之前還有妥善保管手機的義務,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使得手機受損、遺失,其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建議耿男盡快將手機歸還給張同學,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老人機竟是「手機界勞斯萊斯」…要價132萬! 她嚇傻:以為幾百塊
現代人與手機形影不離,許多事都仰賴手機才能完成。近日,一名女子在百貨裡就撿到一台酷似「老人機」的手機,結果遺失手機的王男表示一台要價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讓女子感到相當驚訝。綜合陸媒報導,大陸江蘇一名王先生向警方求助,表示逛商場時丟了一台要價30萬人民幣的手機,裡面還有重要的商業資料。警方調監視器察看後,發現是一名女子拾獲,就馬上與對方連繫,並將手機歸還。女子表示,撿到這支手機時因為看著外觀老舊,而且功能較為簡單,就誤以為是一台100人民幣左右(約新台幣440元)的老人機,所以當下並沒有等待遺失手機的人返回認領。 據了解,這支手機屬於限量版,而這個品牌的手機還被稱為「手機中的勞斯萊斯」 。不少網友在看到這支天價手機後表示,「2023了還有人在用這支手機啊」、「起猛了,一眼以為是遙控器!」、「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30萬元裡面有29.9萬智商稅」、「要價人民幣30萬的手機還不會自己回家?哈哈哈」。
誤認成彩虹旗!旗幟遭踩錄影自保 警方竟要求他刪影片
2022卡達世界盃火熱開打,巴西記者佩雷拉在推特上爆料,他身上披著有綠色、黃色和紅色的巴西伯南布哥州州旗,卻遭現場一位男球迷誤認成聲援LGBTQ的「彩虹旗」,旗子不僅被搶行奪走還被丟在地上踩踏,他拿起手機錄影蒐證,沒想到連手機也被對方搶走,警方到場後,竟然威脅他必須刪除相關畫面才會將手機歸還。佩雷拉錄製影片揭露這件事,目前卡達官媒皆尚未做出回應。
潛水撿到iPhone13 充電後還能用驚呆網友
住在加拿大奇利瓦克的克萊經常到河流或湖泊潛水,日前他在潛水時發現湖底有一支藍色的iPhone,克萊撿起手機後發現還能用,便察看手機的緊急聯絡人,隨後克萊用社群找到該聯絡人,並傳訊息詢問對方,沒想到竟然真的收到回覆,目前克萊已經將手機歸還。並且對方為了答謝克萊,還送他一張商品卡,不少網友看後紛紛留言:「失主真幸運!」「電話也太防水!」
現役軍人約砲嫩男網友 見面被嫌「照騙」!氣炸搶手機拍裸照下場曝
1名黃姓現役軍人(28歲)日前使用交友軟體認識了1名少年小民(15歲),2人相談甚歡遂相約「嘿咻」,小民依約而至,不過他發現黃男長相和網路上的照片不符,轉頭就走,未料黃男惱羞成怒,搶走小民手機外還強拍裸照。新竹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搶奪罪》、《強制罪》,各判有期徒刑6月;另《強拍少年猥褻照片罪》,因黃男手機內容全遭清空、查無相關裸照,則獲不起訴處分。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是現役軍人,他在交友平台上結識小民,2人很聊得來進而相約見面,黃男先以通訊軟體要求小民在相約地點脫掉上衣,不過黃男出現後,小民發現對方長相跟網路照片差很大,不願意與黃男嘿咻,黃男因此惱羞成怒,不但出手搶走少年手機,還拍下小民裸照。黃男供稱,他拍下對方裸照是為了報警,但對方求他不要,他才沒有報案,照片也未留存;後來卻又改口拍裸照僅是為了「純欣賞」。警方認為黃男說法前後不一,經查,其手機已恢復原廠設定,沒有發現相關裸照,因此《強拍少年猥褻照片部分》,法官給予不起訴處分。另外,法官審酌黃男未有刑事紀錄,被告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已將少年手機歸還,犯罪所生危害已有減低,就黃男搶奪手機部分,認《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搶奪罪》、《強制罪》,2罪各判有期徒刑6月,皆可易科罰金。
不孝孫缺錢用竟持刀威脅嬤 得手5000元遭重判7年半
北投楊姓男子曾多次攻擊家人的紀錄,去年6月因沒錢花用,竟將歪腦筋動到阿嬤身上,持刀強逼阿嬤到提款機領錢,又跟在阿嬤後面逼她向鄰居借錢,得手5000元,開庭竟辯稱,阿嬤沒有向鄰居呼救、逃跑,給錢是她是自願的,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35歲楊男不務正業,多次向家人討錢花用,去年6月13日下午,見81歲阿嬤獨自一人在家,竟持菜刀喝令阿嬤交出手機,翻動阿嬤錢包,見裡面沒有現金,恫嚇「若不去借錢,就要殺死妳!」阿嬤先向鄰居借錢,得手2000元,但楊不滿足,強押阿嬤提款機領錢,但阿嬤緊張按錯密碼,又被帶回住處在向鄰居借得3000元,才將手機歸還給阿嬤。楊辯稱,阿嬤外出過程,沒有呼救或嘗試要逃跑,代表阿嬤願意向鄰居借錢,並沒有強暴脅迫的犯行。但阿嬤證稱,孫子要她把全部的錢都拿出來,不然就要殺她,殺她的兒子,刀子距離她只有30公分,她很害怕不敢呼救。判決指出,阿嬤見孫子持刀威脅其性命,只能配合指示行事,而且刀鋒銳利,極可能造成身體上重大傷害,更何況阿嬤已經高齡80多歲,更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抵抗正值壯年的孫子,無法期待阿嬤冒著生命危險積極反抗,駁回楊男辯詞。法官更批評,楊正值壯年,不思正途獲取財物,強盜年邁阿嬤的財物,戕害社會治安,衡量他國中畢業、無業、未婚、無子、無人需要他撫養,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