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安全
」台南6月大男嬰突昏迷疑遭虐待 保母拒交監視器畫面引發警方介入
台南市發生一起涉及保母虐待的案件,1名年僅6個月大的男嬰在20日下午突然昏迷,被送醫後診斷為疑似腦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男嬰的家長懷疑是保母的虐待所致,但保母否認指控,拒絕提供家中的監視器畫面,最終引發警方介入調查。案件發生於20日下午,男嬰在家中突然昏迷,經緊急送醫後被診斷為腦出血,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家長在得知男嬰病情後,懷疑保母對其施虐,並要求查看保母家中的監視器畫面以尋找線索,保母對這一要求予以拒絕,並表示不知男嬰昏迷的原因,家長隨後報警求助,要求警方介入調查。台南市警三分局接到報案後,於20日下午前往保母家調查,然而保母仍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警方於22日向檢察官申請指揮偵辦,並取得搜索票,23日警方依據搜索票對保母家進行了搜索,查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物,並對保母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筆錄。由於部分監視器畫面缺失,目前檢警仍在進一步釐清案件的真相,台南市社會局也對此案件表示關注,立即派遣社工人員對幼童的狀況進行了解和關懷,同時聯繫警政部門和台南地檢署,對保母進行聯合稽查,以確認案發過程並留取相關影像資料。社會局指出,如果調查結果證實保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條例》第49條的規定,將依《兒少法》第97條對其處以6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罰鍰,並取消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此外,保母目前還有另外兩名幼兒在托,社會局已協助家長安排轉托,以保障托育安全。該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社會局將持續追蹤司法進度,根據偵查結果進行相應處罰,以確保兒童的最佳利益和安全。
新竹縣知名托嬰中心不當虐童 縣府出手了!徹銷優等評鑑、重罰
新竹縣竹北市一間知名托嬰中心竟發生不當對待幼兒事件,新竹縣社會處表示,本案托嬰中心確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項規定,有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屬實,本府將撤銷優等。社會處表示,為維護兒童受照顧權益,先前已依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函請該托嬰中心將事發前30日之監視器畫面,提供社會處保存及查調,並陪同家長於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及假日查看30日之完整監視器內容,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福利保障法規定之事實。社會處指出,已主動請新竹縣托嬰協會盤點尚有名額之托嬰中心,並請新竹縣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盤點尚可收托幼兒之保母,協助後續幼兒照顧轉銜,並請該托嬰中心後續將幼兒名單跟初步轉銜的方式,每日更新提供社會處確認;除針對本次案件之托嬰中心,已加強不定期稽查,該托嬰中心之相關機構也一併加強稽查及要求調閱監視錄影資料。社會處已邀專家,儘速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根據查調事實及違法情節輕重,依規予以裁處。依兒童及少年權益福利保障法規定,違反第49條各款情形,托育人員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且不得再任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督導不周,且未能提供安全環境,將裁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將命停辦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112年社會處辦理托嬰中心評鑑,已進行更多資訊揭露予以社會大眾,包含提前公告評鑑各項指標,並於公布結果上呈現等第,分別詳列行政管理、教保管理及衛生保健3類之前、均、後標,以供民眾能進行比較與選擇更符合期待之托嬰中心。另,本府評鑑計畫,訂有績優排除原則,本案托嬰中心確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項規定,有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情事屬實,本府將撤銷優等。社會處強調,為維護幼兒托育安全,營造健康正向之托育環境,請各托嬰中心務必落實督導管理職責,社會處於113年4月11日發函本縣各托嬰中心,提醒按「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第10條規定,幼兒於傷害自己或他人或有傷害之虞等情形,方應施以適當之輔導或管教,請各托嬰中心務必督導托育人員於照顧幼兒時,應以正向適切之方式予以耐心溝通,主管人員亦應適時給予協助及指導,避免出現恐造成幼兒不利影響之爭議行為,例如:罰站、大力拖拉幼兒、布巾蓋頭、大聲辱罵或長時間拘束於某一設施等行為。未來,社會處會更加強對托嬰中心的輔導與不定期稽查,也呼籲各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主管務必落實托育服務責任,提供家長安心的托育環境,讓幼兒身心健康的成長。
北市幼兒園爆狼師性侵「偷拍600部私密片」 歐陽靖吐家長無奈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涉嫌性侵幼兒,還拍攝600多部影片,受害孩童多達約20人,不料該名狼師卻未馬上停職,幼兒園負責人還繼續經營托嬰中心,引發軒然大波。對此,女星歐陽靖感嘆,政府口口聲聲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積極鼓勵生育,卻連嬰幼童托育安全都無法保障,「離育兒友善四個字實在是太遠太遠了」。歐陽靖今(14日)表示,這次的幼兒園性侵案讓她深夜睡不著,覺得很多事難以理解,「在這個社會中,未成年孩童的生命價值在法律上是如何被定義的?青少年擁有的是1/2個成年人的人權、幼兒是1/4個人的人權,然後嬰兒是1/10個人的人權…是這樣算的嗎?所以大人剝奪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甚至侵害兒童也不會被立即重罰?」她提到,記得曾有網友說,因為擔心小小孩表達能力不好、受欺負不會說,所以決定自學直到上小學,然而那是有後援家庭或能全職育兒的選項,都會區的雙薪家庭根本沒辦法,把小孩送托育就是賭一把,「口口聲聲地說孩子是未來的希望、積極鼓勵生育,但連嬰幼童托育安全都無法保障的環境…離育兒友善四個字實在是太遠太遠了。最無奈的是,身為家長,我們只能教孩子保護自己。」針對這起事件,北市教育局昨(13日)表示,有關本市某幼兒園教保員被控性侵幼兒一案,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局長湯志民表示,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112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湯志民指出,本案行為人已由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各類教保服務機構,並依法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負責人亦因知悉機構內發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報,由教育局認定「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並裁處新臺幣51萬元罰鍰。教育局說明,本市於112年11月因應本次重大案件,由市府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精進類似事件處理程序訂定4大精進措施,包含調查屬實資訊公開、調查期間相關人員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接觸兒童之機會、強化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性平知能、並強化通報機制,以積極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市府強調,若調查屬實,本市將依法處以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公布其姓名及機構名稱於市府或網站,供民眾查詢。行政調查期間資訊雖依法保密,為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若機構人員涉有性平案件情形,於調查期間,服務機構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其有接觸兒童之機會。教育局將透過各類管道宣導兒童保護相關樣態及通報流程,加強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對於不當行為的敏感度,同時也增加教保相關人員性平知能研習及幼兒性平自我保護意識宣導。教育局業已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併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了解行為人與負責人之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另外,針對新聞報導幼兒園性侵案件,幼兒園負責人原亦經營托嬰中心並轉賣一案。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社會局於112年7月底接獲該幼兒園之負責人,同時亦有在本市經營托嬰中心,雖然幼兒園案行為人非托嬰中心專職托育人員,基於謹慎,也為第一時間確保托嬰中心兒童安全,社會局當時即向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於112年8月將監視器畫面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查辦在案,同時也致電幼童家長說明托嬰中心負責人所開之幼兒園案件狀況、關心幼童被照顧狀況,依家長需求持續提供相關協助。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112年10月已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於官網清楚標明該托嬰中心變更情事,並逐一通知家長,告知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相關事宜,並再次告訴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為維護幼兒收托安全,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直至目前並無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的情況。針對本案被害人及家庭,社會局亦提供後續服務及陪伴,服務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處新臺幣6 萬至 60 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專責統合托育安全網 立委呼籲政院成立托育委員會
立委林岱樺、林俊憲、黃秀芳及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以及社團法人中華國際幼兒文教聯合總會等17個團體20日共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齊聲呼籲「托育安全無死角、保護0-2歲嬰幼兒要全面」。林岱樺、林俊憲與黃秀芳指出,近年家外送托數將近10萬人、送托率為17.6%,行政院113年家外送托目標應達23.16%的政策目標,建請「行政院應由行政院長為召集人,成立托育服務專業之兒童托育委員會,並研議於衛福部下成立專責之署機關單位,以專責研議托育服務相關問題,設計規畫並落實執行及精化後續的修正、整合策略及完備托育安全網。林岱樺表示,兒童受虐社會案件近年層出不窮,每個小孩都是家庭裡面的小天使,有時調皮吵鬧都是撫育小孩子的過程,她也接獲家長們反應,在托嬰、請保母跟自己工作無法平衡的擔憂,希望中央地方一起重視安全問題;以高雄市政府來講,托嬰中心就有加裝監視器的措施,應該普及到更多的角落。黃秀芳表示,幼童受傷事件感到痛心之餘,要找出制度中的系統性漏洞,接住每個需要的孩子,除了加強訪查頻率,也要加強社工及社工督導執業的兒虐辨識能力訓練,同時強化向上陳報的督導工作。本次案件也顯示了媒合機構、跨縣市政府,與衛福部之間的橫向聯繫幾乎失能,缺乏監督管控機制,衛福部必須落實橫向聯繫督導工作;保母的查核機制也應訂定評鑑具體指標,讓不適任的托育人員退場。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理事長蔣叔融說,孩子受照顧的情況需要完整被看見,如何有效查訪、詳實觀察聽見孩子微弱的求救聲,請相關主管機關應該要正視並建立完善且具自主的監督機制,只要是照顧0-2歲孩子的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的照顧空間及月子中心的嬰兒室都應該加配受保護,以避免弱勢更弱勢。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總召包崇明認為,孩子若是遭故意且預謀的兒虐事件,行為人都應該是為「蓄意、惡意謀殺犯」,期望每一位督導者都能成為吹哨人,同時我們反對獵巫,但要求真相,在此呼籲請「保護吹哨人,重懲行為人」,建置執業審查機制,以避免不適任者有機會傷害任何一位孩子。
托嬰中心爭議連環爆 新北市社會局:已依法處理
新北市近期傳出多起托嬰中心不當照顧事件,民進黨議員陳乃瑜、黃淑君29日舉行記者會,批新北市府無作為。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板橋私托女嬰案事發後即成立專案小組介入處理,也聘請專業兒保律師協助家長打官司,托育安全及幼兒權益絕不容打折扣。黃淑君昨找來板橋私托受害女嬰母親出面控訴,對於托嬰中心、幼兒園不當虐嬰,新北市的一貫做法,就是先開說明會、再跟家長說沒有問題,板橋這起個案,業者換另外一個名字,繼續經營幼兒園,新北市府就這樣放任。婷婷媽媽哭著說,她唯一的女兒死在托嬰中心,不懂為何社會局稽查人員沒有抽查監視器錄影畫面狀況,市長侯友宜還說社會局做得很好,這些孩子不是新北市的孩子嗎?陳乃瑜也爆料,她在2個月前就接獲家長投訴,指新店某公托疑似餵10個月大的孩子冰冷食物,且公托環境衛生不確實等,社會局卻在議會殿堂上公然說謊指「沒有不當」;新北市府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隱匿這件事,家長求助無門,下一步會到監察院告發新北市社會局瀆職。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板橋私托案第一時間市府即介入稽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老師確有疏於照顧隨即依法開罰機構和當事托育人員最高罰鍰各24萬元,並要求歇業,目前全案已在今年1月偵結,檢方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相關人員。另有關新店某公托食物事件,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表示,今年4月中接獲家長陳情,立即前往該中心稽查,並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該中心於3月起,即啟用食物溫度計監測,並控制在攝氏50度左右,還有做紀錄佐證;同仁要求持續監測記錄,至於粥品顆粒過大部分,則當場要求改善;後續持續稽查,發現中心均已改善。
虐童監視畫面常消失 新北擬設影像監管系統護童
月初新北某公托爆發虐童事件,監視器畫面卻被刪,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29日要求新北市長侯友宜建立「監管雲」將畫面上傳雲端保存。侯友宜表示,市府已經著手更新並建置托嬰中心影像監管系統,設定密碼防止刪除,還有警示功能,保護影像。新北市議員張維倩、陳世榮、張錦豪、戴瑋姍、陳世榮、陳文治、彭成龍、李余典昨與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舉行記者會,並在會後總質詢。張維倩指出,去年永和某托嬰中心虐嬰,就是透過影片揭發惡行惡狀,但很多時候托嬰中心會以監視器壞掉為由甚至洗掉畫面脫罪。戴瑋姍表示,以每家托嬰中心平均5支監視器、每支錄10小時,全新北保留256處托育機構影像1個月花不到15萬元;陳世榮更說,侯市長曾經說過「為了孩子願意承擔」,反讓新北市家長顯得格外孤單。張錦豪表示,市府可透過數位憑證或金鑰,管制托嬰中心監視器刪除的功能,只看市府有沒有決心。王薇君說,無法清楚表達想法的孩子,監視畫面是他們最好的保障,希望侯友宜能將新北打造成為全台最安全的幼教環境。侯友宜說,幼兒的托育安全絕不容許有任何折扣,此事件後,市府除增強托育專業知能,更強化托育人員自我情緒的覺察與控管,確保孩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