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權
」 離婚 扶養權 撫養權 賈靜雯 大S要求母親每月給2萬養他到死!中風男打官司因「無血緣關係」遭駁回
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中風後四肢無法行動,語言能力亦顯著降低,現已不能自行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他主張母親小美(化名)為優先順序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應負起法定扶養義務,要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2萬3200元,直至他死亡為止。不過,法院裁定,由於親子鑑定報告證實,阿明非小美親生,判定駁回阿明的請求。全案可上訴。阿明提出,小美既為他的母親,亦是優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人,對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他,應負有法定扶養之義務,為此依民法第1114條第1項規定,請求小美按月給付扶養費,每月5日前應給予2萬3200元,直到他死亡之日為止。小美表示,她與阿明並無親子關係存在,且雙方前往醫院做過親子鑑定,報告明載「排除小美是阿明的親生母親」,認為阿明請求扶養費一事並無理由。判決書指出,按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第1117條分別定有明文規定,下列親屬,互負扶養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1、直系血親卑親屬;2、直系血親尊親屬;3、家長;4、兄弟姊妹;5、家屬;6、子婦及女婿;7、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若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案經法院審理,阿明主張2人為直系血親關係,並提出戶籍謄本供參,但小美抗辯2人並無血緣關係,也拿出醫院親子鑑定報告證實,故法官審酌,阿明請求小美給付扶養費,即屬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聲請程序費用由阿明負擔。
台積電尪偷吃女同事!公司停車場激戰10次 「1招保婚姻」小三慘了
1名人夫和台積電女同事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新竹廠、台中廠停車場等地激戰10多次。關係曝光後,男方為挽回婚姻,答應元配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出軌,否則就無條件放棄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然而小三仍糾纏不清,氣得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同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丈夫原與被告同為任職台積電新竹廠之同事,2人結婚時被告亦有參加婚宴,後男方調職至臺中廠,2人開始交往,期間除在臺中廠或新竹廠停車場之車內,以接吻、愛撫、指交等超過10次之性行為外,被告並多次傳送裸露照片,她發現丈夫怪異行徑,經質問後始得知上情。原告表示,丈夫並於112年9月6日書寫自白書,向她交代其與被告之交往過程,另2人於同年月11日簽立經公證之婚後協議書,並向被告提出分手。詎被告仍持續挽留男方,除多次傳送曖昧訊息,甚至不斷要求見面,令夫妻倆不堪其擾,破壞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因此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她跟人夫僅為一般好友,相關對話內容只是好友間互相開玩笑之言論,雖然自己曾以「老公」稱呼男方,也難認2人有何逾越分際之行為,即便雙方曾相約看電影並合照,然該合照照片並無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可見2人僅係基於好友關係而留影,並無男女情愛之關係。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人夫曾傳訊「我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了,星期一我的公司手機被拿去檢查」、「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等語;小三則回應「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等語,顯見2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處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斷聯23年…離婚男要2子「月付21K扶養費」 法官判決曝
台南市一名60歲男子阿南(化名),因無工作能力、未領有任何社會福利補助、名下無任何財產,於離婚23年後,依據台南市2022年人均月消費支出,對2名兒子各索討每月1萬852元扶養費。法官審理後,駁回離婚後從未聯繫兒子、盡扶養義務的阿南訴求。判決書指出,患有智能障礙的阿南於2001年與前妻離婚,2023年年底因精神疾病無法獨立生活、無親屬願協助照顧及支付安置費用,且無任何名下財產、所得,被社會局依案安置。阿南則依所在縣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2萬1704元,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求2子按月分別給付1萬852元扶養費,直到其死亡前1日為止。2子則主張,父親離婚後就失去聯繫,從未探視、給付扶養費,無善盡扶養義務情事,故拒絕給付父親扶養費,並請求免除其扶養義務。對於2子未善盡扶養義務之指控,阿南選擇不爭執。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南為2名兒子的血親父親,雙方為一等直系血親尊親屬,2子依法負有扶養義務責任,但阿南無正當理由而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法官綜合考量後,依《民法》第118條之1第1項中「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與第2項「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駁回阿南聲請。可上訴。
中風男討2.4萬元扶養費 2女兒「這理由」拒絕:希望錢留給媽
台中一名男子阿國(化名)離婚又腦中風,無法工作的他向女兒們各討一個月1.2萬元扶養費,而女兒們表示,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就離家,希望錢能給媽媽,最後法院認為阿國還有經濟能力,駁回告訴。判決書指出,阿國在2015跟妻子離婚,他因為腦中風,目前無法工作,而他名下的田產是共有,無其他親屬的同意而無法變賣,他住在長照機構,每月需要支付月費及不定期就診、生活用品等開銷,生活困苦,所以希望子女每月各給1.2萬元扶養費,直到他死亡。女兒們辯稱,父親在她們懂事前即離家,根本沒照顧,而父親在她們成年後一要錢,她們希望把錢留給媽媽,而她們也不清楚父親財產狀況,所以不方便幫他處理不動產。法官認為,阿國名下有4筆不動產,現值共計255萬,衡諸常情,市價應更高,他拿來貸款或變現不困難,而阿國稱「非其他共有人同意而無法變賣」,但對於「不能維持生活」,沒盡舉證責任,台中最低的生活費為1.5萬元,阿國的不動產足以應付數年花費,以經濟能力來看,並非不能維持生活,所以沒受扶養權利,阿國聲請給付扶養費,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台中44歲女「再婚生2寶」養不起 竟提告前夫子女:每月付我2萬5
台中一名44歲人妻離婚後又再婚,並生下2個孩子,由於平日以打零工維生,經濟狀況不穩定,養不起小孩,於是將前夫所生的2名子女告上法院,要求負起扶養義務。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判決書,人妻離婚後又再次結婚,和現任丈夫生了2個孩子,但工作不穩定,月薪只有8000~10000元,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相當辛苦,因此把主意動到和前夫生的2名子女身上,提告要求負擔扶養費。人妻主張,根據行政主計處公布的標準,2名子女每個月要給付25666元的扶養費,直到她死亡,不過2名子女表示,媽媽在生完他們後就分居不聞不問,從來沒照顧過,他們從小到大是受爸爸和阿嬤的照顧,請求免除扶養義務,並駁回媽媽的聲請。人妻主張,2名子女每月要支付她2.5萬元扶養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官審理指出,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易言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自應就其本身已符合「不能維持生活」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法官認定,從人妻的收入來看,難以看出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況,且現任丈夫,同樣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人,應該負擔扶養費,而非由她獨自負責,再以此主張不能維持生活、要求前夫的子女負起扶養義務,因此駁回聲請。
爭家族長孫扶養權 科技業男「買預售屋」展現決心…法官這原因判給太太
彰化一對情侶交往5年後奉子成婚,但女方婚後發現同住婆婆為人強勢,老公對婆婆言聽計從甚至一起對她言語霸凌,因此抱著5個月大孩子回娘家並提起離婚訴訟。男方家雖駁斥指控、大打親子牌爭取主要撫養權,丈夫甚至買全新預售屋展現決心,法官仍將小孩的主要照顧者判給媽媽。法院受理妻子提出離婚後,委由家事調查官到雙方家調查。調查官發現,婆婆在家中頗為強勢,大多負面描述媳婦、先生沒從中積極解決不對等的婆媳關係。法官不採信先生「一切情節都是太太自己掰,她就是只想回娘家住」,判准離婚。另外,調查官雖做成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孩子,但建議由媽媽擔任主要照顧者以符合小孩利益,男方家為爭取家族長孫主要撫養權,做出先生換到薪水更優渥、離家更近科技公司上班;先生買全新預售屋,展示安置家人決心;先生、爺爺、奶奶參加4次親職教育等相關行動。不過,女方除表示孩子出生後都由她照顧、不堪婆婆言語霸凌帶孩子回娘家喘息,先生卻在她回娘家後傳Line「我們一刀兩斷」、「雙方戶政事務所見面」;一度回夫家還遭先生暴力威脅,擔心小孩安危再回娘家,先生卻再傳Line「我不會探視,好好照顧我們家的長孫,17年長長久久」。先生對此駁斥,自己非常在乎小孩,手機、電腦存滿與小孩互動照片和影片,並稱訊息只是雙方衝突的語言,更對調查官「媽媽主要照顧」的建議不以為然,表示是妻子先抱小孩回娘家、拒絕夫家探視,擺明想「先搶先贏」。法官審酌後認為,妻子因夫妻爭吵帶幼兒回娘家沒有違反常理,且先生明知太太回娘家還傳訊「我願意放棄一切,監護、扶養、探視,如果妳OK,我們戶政所見」,可見男方家沒有意見,故無先搶先贏;判定孩子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其中母親為主要照顧者,爸爸也有合法探視權。
疑繼父下重手…陸5歲男童「胸凹毀容」慘死 阿公崩潰:3天前才說再見
中國大陸山東近日發生駭人虐童案。5歲男童涵涵(化名)23日被生母和繼父從阿公阿嬤家接回後,竟在26日暴斃身亡,男童父親見孩子體無完膚遺體,悲憤指控前妻新歡虐死自己兒子,阿公更是無法接受3天前才對他說「再見」的孫子,竟從此天人永隔。據《紅星新聞》報導,涵涵生父母在今年2月19日離婚,當地法院判生母取得扶養權,未料判決下達僅1個多月,就發生虐童疑雲。涵涵生父鄭姓男子指控前妻,離婚後多次拒絕他探視孩子;3月26日收到警方「孩子在醫院失去呼吸心跳」電話。男童向阿公阿嬤說再見。(圖/翻攝自微博)鄭男表示,孩子全身傷痕累累,「臉部毀容,耳內有血,頭部有泡」;爺爺更稱孫子「兩臉頰被抓得坑坑窪窪,胸部被打了一個坑,褲子也濕了」。鄭家也翻出23日傍晚,涵涵被母親和疑似繼父男子接走的監視器畫面,當時孩子還對著阿公阿嬤揮手說拜拜。山東威海文登區警方表示,男童26日上午被陳姓生母和石姓新歡送到醫院,隨後被宣判急救無效死亡,員警獲報後已將陳女、石男帶回偵辦,但具體細節不便對外透露。鄭男除呼籲警方從嚴辦案,也透露前妻是當地幼兒園老師,卻在離婚後聽聞對方「會跟新男友打小孩」的傳聞。對此,園長回應陳女已非該幼兒園老師,此案與幼兒園無關。《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外遇廣末涼子又稱「想娶她」 米其林名廚鳥羽周作與正宮離婚
日本女星廣末涼子與已婚米其林名廚鳥羽周作爆發不倫戀情,消息曝光後引起業界譁然。消息曝光後鳥羽周作曾對媒體表示,自己不會向廣末涼子的丈夫Candle Jun(廣末順)道歉,更表示自己想要娶廣末涼子。而如今也有消息傳出,鳥羽周作已經在11月與妻子離婚。根據《週刊文春》報導指出,在整起事件發生後,鳥羽周作的餐廳雖然餐廳持續客滿,但合作客戶跑掉了9成,損失已經達到3億日圓(折合新台幣約6564萬元),幾乎是過去5年賺的營收。最後,鳥羽周作也辭去了餐廳的工作,選擇去長野縣開設新餐廳「NAGANO」。而一位鳥羽周作的友人表示,目前鳥羽周作已經與原配妻子在11月離婚,小孩的扶養權歸屬在前妻,雙方已經各自展開新生活。而鳥羽周作在被問及此事時,僅回應「這是私人事情,不便多加說明,請多包涵」。
前妻不想顧孩子卻不交撫養權! 竟是因為「這原因」他瞬間氣炸
不想顧孩子,也不交撫養權!有名馬來西亞的網友透露,在與妻子離婚後,要求對方為了孩子的未來著想,將孩子的撫養權交給他,但前妻卻一口回絕,其原因竟是擔心他不給贍養費,雖然他持續懇求,但對方還是不願妥協。事到如今,男子也決定與前妻對簿公堂,希望前妻停止扮演受害者。據星洲網報導,原PO於日前在TikTok公布了與前妻的對話截圖,對話中他苦苦哀求前妻為孩子的未來著想,並表示若對方要再嫁也都是自己的自由,「但可以將孩子的撫養權交給我嗎?」原PO表示,在離婚前他辛苦工作賺錢,把房子、車子都給了前妻,甚至前妻平常購物也都是他買單,自己則從不計較,想不到如今前妻卻狠心拒絕,「我確實不想要照顧孩子,但也不想要把扶養權交給你。」當下原PO大感驚訝,並不斷詢問原因,若是需要錢,自己也承諾只要孩子給他,就一定會幫忙,但前妻仍一口回絕,原因則是擔心他不給贍養費,「你給我錢,我給你孩子,然後呢?你就不管我了?那我倒不如把孩子留下,以後你就不會放手不管我了。」面對前妻的說詞,原PO瞬間氣炸,但也選擇持續妥協,願意每月支付給她贍養費,不過對方的態度依舊沒放軟,最終原PO決定對簿公堂,希望前妻停止扮演受害者的角色。消息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支持,「把事情帶上法庭吧。居然利用孩子獲得金錢,獲得的贍養費也不會用在孩子身上,應盡早將孩子救出來。」
心機男假離婚扶小三上位 女兒也挺他卻在「法官面前自爆」結果慘了
一場離婚官司,竟牽扯出假離婚扶小三上位、丈夫主動放棄扶養權,女兒卻不願見親生母親的多重羅生門。中國上海一名王姓女子控訴同姓前夫,謊稱要讓女兒們落戶上海說服她假離婚,事後卻另結新歡還生子,氣得向法院提告,未料事件之後的發展,連法官也傻眼又無言。據《上觀新聞》報導,執行法官為瞭解這宗複雜官司真相,分別與雙方及兩人大女兒面談,並在與大女兒對話席間,得知女孩不滿媽媽出現時,總會發生爭吵和引來員警上門,非常不願意與母親見面,甚至說出「我爸不是都給她錢了嘛,但她還是會過來鬧,我就不太想見她」。王女則告訴執行法官,她是透過孩子得知「家裡有新媽媽」才打請求撤銷離婚官司,期間律師查出「新媽媽生的小弟弟」的生父是前夫,這才驚覺自己被結婚20多年的對方多重欺騙,又不滿這3年來想探望女兒們總是被前夫阻止,才會控制不住自己。(圖/翻攝自微博)王女更指前夫曾家暴自己與女兒們,且在她看來,前夫是想用人民幣幾百萬元切割她與孩子,但前夫其實不喜歡女兒們,甚至想把小女兒送給別人。沒想到,王男聽聞執行法官轉述前妻的指控,竟情緒失控多次在法官面前瘋狂打自己耳光,甚至拉著3個小孩出來,喊「孩子不要了」、「我沒有虐待小孩」。(圖/翻攝自微博)雖然整起事件還未水落石出,但法院已對王男開出《家庭教育令》糾正他的偏激行為,同時允許王女在社工陪同下,再次探望2個女兒;3人截至目前已順利完成近十次零距離互動。
代理孕母合法化磨了四年 薛瑞元:最終仍須尊重立院決議
民眾黨柯文哲昨針對少子女化提出「十全大補湯」,其中一項包含鬆綁代理孕母政策,希望推動修法,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8)日出席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表示,現行法案明定禁止代理孕母,但現在已在擬定人工生殖法草案的修法,只是最終是否解禁,仍須依從立法院的決議。薛瑞元強調,國健署已召開專家學者會議,修正《人工生殖法》的草案也逐漸成形,衛福部可能提出一個允許代理孕母的修法版本,但最終是否開放代孕,將視社會大眾的討論而定。日前國健署長吳昭軍也曾表示,在過去四年多,有關代理孕母的提案已經舉辦超過十場專家會議,須廣納專家意見盡快擬定法案。目前有關代理孕母討論的焦點主要集中於:第一是關於代理孕母所生孩子的權益,包括醫療權和扶養權;第二是關於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問題;第三是有關家庭倫理的議題。由於代理孕母牽涉許多倫理爭議,多年來修法未果。薛瑞元強調,之後提出的版本會考慮允許代理孕母,以提供更多選擇,但是如果立法院在修法過程中仍決定維持禁止,衛福部將遵從公眾意願。
離婚監護權歸女方 婆婆竟偷偷帶走孫「藏2年11月」…下場要坐牢
桃園一名張姓女子和前夫發生爭執後協議離婚,由女方取得孩子的扶養權,未料阿嬤竟無視張女要將孩子帶離之決定,拒絕交出孫子,甚至私自將孩童帶回老家,時間長達2年11個月,長期侵害張女原可直接對子女行使親權之狀態,逼得張女只好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略誘罪判處阿嬤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張女曾為夫妻而共育一名子女(下稱A童),然2人於109年2月22日發生爭執後,雙方洽商離婚事宜,旋於同年月25日兩願離婚,雙方並協議對於A童親權由張女單獨任之,未料陳婦明知其僅為A童之直系血親之二親等之祖母,而張女則為享有行使並負擔A童權利義務之監督權人,竟拒絕交出孩子。張女因向陳婦討還A童無果,不得已而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嗣於109年12月10日經家事法庭民事裁定,命阿嬤將A童交付張女,陳婦才於111年1月15日透過兒子將A童送回給張女,母親始能與A童共同生活。案經張女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陳婦辯稱,「我覺得自已有義務去保護無自保能力的幼兒,我認為告訴人沒有負起保護幼兒的職責,我有在109年2月22日把A童帶回我老家,是因為告訴人和我兒子在離婚前衝突的很嚴重,當天我抱著A童,告訴人有叫我把A童給她,因為告訴人過往就是有在盛怒找小孩洩憤」,為了保護孫子女免受暴力,才拒絕把孩子還給張女。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固認張女有情緒失控、暴力傾向,然而多屬空言主張,欠缺實據以佐其說,況考量告訴人與陳男早於109年2月25日離婚時,即已約定由女方單獨擔任A童之親權人,然被告未經告訴人同意逕將A童帶離,顯然損及告訴人親權行使,認定陳婦所言顯係事後狡卸之詞,不足採信,依略誘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陸狗仔驚爆「章子怡汪峰婚變」已談好兒女扶養權 男方工作人員反應曝
女星章子怡2015年和大陸歌手汪峰結婚,2人婚後生下1子1女,她也跟男方與前妻生的女兒「小蘋果」汪曼熙相處融洽,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滿。不過,大陸狗仔今(23日)驚爆,汪峰和章子怡已經離婚,就連兒女扶養權都談好了,雖然雙方均未正式回應,消息一出仍引發網友炸鍋,瞬間衝上微博熱搜。大陸狗仔江小宴今日爆料,汪峰和章子怡結束8年婚姻,「據知情人給本宴透露,汪峰章子怡確實離婚了,女兒歸汪峰,兒子歸章子怡。」消息曝光後,陸媒隨即致電汪峰方面求證,然而工作人員一聽到記者來意,就立即掛掉電話,反應引發揣測。至於章子怡方面,目前也未有任何回應。事實上,章子怡與汪峰原是新影佳映(新沂)電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2人於2021年悄悄退出股東行列,當時就曾爆出婚變傳聞。不僅如此,藝人黃安過去也曾在微博發文,透露自己從香港資深娛樂記者「朱叔」方面得知,指章子怡、汪峰已經離婚,並稱「難道,這才是2021年的壓軸大戲?」不過,媒體事後求證章子怡和汪峰的工作人員,雙方均否認離婚,其中章子怡更氣到親自發文駁斥。黃安遭打臉後,火速上傳影片公開向章子怡、汪峰夫妻道歉,強調自己也是吃瓜群眾,離婚這個消息,他也是聽來的。沒想到,如今再度傳出汪峰、章子怡離婚的謠言,2人感情狀況仍待當事人出面釐清。
妻吵架突爆「女兒不是你親生的」 愛女狂魔嚇壞:該驗DNA嗎?
是氣話,還是不小心說出實話?育有1女的外國人妻跟丈夫吵架時,脫口而出「她不是你女兒」,讓氣氛瞬間從火爆降至冰冷,且儘管人妻當場收回並說「這只是氣話」,但男方已認真考慮做親子鑑定。丈夫在網路論壇Reddit發文透露,自己與妻子結婚9年期間多次發生激烈爭吵,也數次瀕臨離婚。但這一次,妻子除氣得怒髮沖冠,更嗆:「她不是妳女兒,還他x的更好!」丈夫表示,妻子表情在脫口而出瞬間發生激烈變化,接著緩頰只是說出卑鄙的氣話。但這已讓他重新思考6歲女兒的來歷,那時婚姻一直存在問題,且與妻子短暫分居1段時間,「我忍不住去想她在這段時間是否跟其他人在一起」。但比起懷疑妻子,他更討厭質疑女兒非親生的自己,「我愛我女兒,我覺得我生來就是要當她爸爸,我們關係非常好,更有妻子都忌妒的特殊聯繫」。不過,丈夫雖懷疑妻子因為吃醋或吵架時的防禦心理說出那句話,不過考量「女兒只像媽媽」,他還是認真考慮做鑑定,「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是法律上的父親,但我老婆不會再是我妻子」。文章曝光後,網友一面倒建議做鑑定,「她都打開那扇門了,那就測試DNA吧」。也有網友指出,如果做了鑑定「不要告訴妻子或任何人,以免離婚時被搶奪扶養權」、「無論真假,我都不會再和這種人在一起」。
張柏芝出席米蘭時裝周撇「么兒生父」傳聞 43歲真實狀態曝光
香港女星張柏芝近日受邀至2024米蘭時裝周,43歲的她仍保持年時的逆天身材與美貌,完全看不出是3個孩子的媽媽。先前被傳出小兒子Marcus的生父是大陸富商孫東海,不過男方特此發聲駁斥謠言,強調將對造謠者提告。近日張柏芝現身米蘭參加時裝周,見她穿著一襲黑色平口禮服,絕美顏質與身材和年輕時毫無差別,如今43歲的她依舊保養得宜,臉上絲毫沒有歲月留下的痕跡。網友在微博上曝光張柏芝未經修圖的照片,她驚人的美貌讓不少粉絲讚嘆根本是「歲月的寵兒」、「比昨天的張柏芝更美的是今天的張柏芝」,稱讚她擁有優越的骨相與自律的身材,更有豐盈的髮量,令人欽羨。張柏芝日前才被爆出小兒子Marcus生父是有「中國向華強」之稱的富商孫東海,還一度謠傳雙方正在爭奪扶養權,不過對此孫東海駁斥謠言,已經發出聲明,將針對相關不實言論提出訴訟。對此張柏芝閉口不談,出席時裝周似乎也未受影響。
被爆是張柏芝小兒子生父…還爭扶養權 「內地向華強」發聲怒提告
港星張柏芝2011年與前夫謝霆鋒離婚,7年後閃電宣布再生下1子,至今仍未透露生父身分,引發外界無限猜想。近日就傳出「內地向華強」富商孫東海是孩子生父,且孫東海正跟張柏芝爭奪扶養權。對此,孫東海發布聲明澄清,更對造謠者提告。微博近日以張柏芝與孫東海曾在2015年傳出緋聞,認為張柏芝小兒子的生父就是孫東海,且一直有家暴傳言的孫東海,也因為家暴張柏芝遭女方提告,雙方更打起小兒子的扶養權大戰。孫東海曾被拍到與張柏芝和孩子們到賣場買玩具。(圖/翻攝自微博)不過,張柏芝和孫東海當時都否認緋聞,孫東海更因這次傳言,大動作透過律師於15日發表聲明,直指網路謠言已嚴重影響他和家人正常生活,正式對造謠者提起訴訟,強調「請相關主體即刻停止侵權行為,刪撤與孫東海先生相關的誹謗言論。本律師事務所亦已受託持續關注網路動態,對怠於處理的涉嫌侵權內容及時取證、備訴」。被稱為「內地向華強」的孫東海雖在廣東投資房地產起家,但也是名「紅三代」,事業版圖擴及娛樂產業,身價高達約新台幣222億,並與多名女星傳出緋聞,但只公開承認和殷桃、李小冉的感情。
離婚才知兒子非親生 怒告前妻結局神反轉…她嗆:咎由自取
多年幸福家庭一場空!中國大陸貴州一名閔姓男子因妻子出軌離婚,雙方約定2歲孩子扶養權歸他所有。但閔男僅離婚2個月,就覺得孩子越看越不像自己,怎料帶去鑑定,孩子真不是他親生兒子,憤而提告變更扶養權、雙方債權債務,以及16萬(約新台幣近70萬)精神賠償及經濟損失。據《上遊新聞》報導,41歲閔男2019年2月與何姓前妻結婚,隔年5月兒子出生,但去年1月結束外地打工2個月回家後,偶然聽到前妻與別的男人甜蜜通話,親友也稱前妻行為不檢,最終於2022年3月離婚。兩人協議閔男獲得兒子扶養權,「何女不需支付扶養費」並有探望權,兩人婚姻期間共同債權債務由閔男單獨負責。怎料,閔男離婚前就有的「兒子不像我」疑慮,離婚後越發強烈,且前妻封鎖他微信行為,更讓他深信其中有詭,離婚同年7月就去親子鑑定。面對殘酷結果,閔男直言「晴天霹靂」,表示沒有哪個男人能忍受,「2年來沒日沒夜為孩子操心,到頭來卻是幫別人養小孩」。閔男以孩子不是親生、前妻婚姻期間有重大過錯為由,提起債務債權變更與精神撫慰金訴訟,主張兩人婚姻期間共同貸款31萬(約新台幣135萬)開支自己無需承擔,前妻應償還生育期間與孩子住院治療期間費用14萬(約新台幣61萬)、精神撫慰金2萬(約新台幣8.7萬)。對此,何女辯稱從沒發現兒子不是前夫孩子,因為「前夫常逼我跟他朋友喝酒」而發生後續情事,強調對方要為自己非親生父親的結果負責,以及前夫在婚姻期間的開銷屬法律義務。一審法官認為,閔男沒有義務撫養兒子,小孩在找到生父前應由何女全責撫養,與認定何女違背婚姻忠誠、使前夫不當履行扶養義務並侵害閔男尊嚴,判何女應返還1.7萬(約新台幣7.4萬)養育費、精神撫慰金1萬(約新台幣4.4萬)。閔男不滿,提起上訴。
前夫被爆可能再婚…楊冪傳將砸22億爭撫養權 前公公這樣回
大陸女星楊冪和香港男星劉愷威,兩人過去甜蜜的婚姻令人稱羨,但2018年結束這段5年婚姻時,當時兩人所發出的聲明,強調會共同撫養女兒小糯米。但恢單後的楊冪,努力衝刺事業,與女兒聚少離多,孩子多半時間都待在香港,由男方家人照顧。而日前楊冪被拍到,她突然高調返回香港,跟女兒共享天倫之樂,隨後有消息傳出,楊冪的前夫劉愷威,被爆出可能會再婚,引來楊冪欲動用5億元人民幣(約22.3億元台幣),爭取撫養權。對此,她的前公公劉丹,也以「人在做,天在看」的看法,對外做出回應了。據港媒《東網》報導,過去楊冪跟劉愷威離婚時,兩人傳出曾協議好,若有一方再婚,女兒的撫養權就得歸屬另一方。因近期劉愷威傳出,可能會與大陸女星李曉峰再婚,現在外界就在到處傳,指楊冪不惜砸下5億人民幣,想帶女兒回中國大陸生活。不過報導中也指出,對於楊冪可能的反應,劉愷威也是有備而來。據悉他7月曾帶女兒到加拿大旅行,疑似是為了幫女兒變更國籍;另有知情人士透露,小糯米未來的就學與生活規劃,應該還是會繼續隨父親及祖父母留在香港,劉愷威暫時沒有再婚打算。針對兒子的再婚傳聞與楊冪可能爭奪孫女扶養權的動作,楊冪前公公劉丹先是回應:「關於家裡的事就不說了,出面好多廢話連篇。」至於最近的報導與相關傳聞,他也意有所指地說:「人在做天在看,上天自有安排。」
只因拒父送蛋糕!女童遭重物砸頭大哭⋯弟見狀抱緊安慰 母氣炸:撫養權我爭定了
大陸廣東省一名女童,日前只因拒絕父親贈送蛋糕,就被對方扔物砸中頭部、眼睛,此時一旁的弟弟見狀抱緊姐姐,以此給予安慰。事後女童的朱姓母親指出,她和前夫離婚6年,獨自養育3名子女,由於孩子的戶口仍在男方名下,為了方便就學,一家四口才與前夫待在同個城市。經此一事,她也強調「撫養權我爭定了」。根據陸媒《中華網》報導,監視器影像可見,一名女童慘遭扔來的長條狀物品砸到,痛得摀住頭部和眼睛放聲大哭,父親動手後就逕自離家。此時一旁的弟弟見狀,其中1人大聲責問父親,「你幹嘛?」另外1人則是迅速關門,接著回到姐姐身邊,並將姐姐抱在懷中,以此給予安慰。弟弟上前抱住放聲大哭的姐姐。(圖/翻攝自微博/星視頻)對此,朱姓母親指出,當天上班期間接到電話,聽到孩子哭泣的聲音立刻趕回家中,同時查看監視器影像,發現女兒的頭部和眼睛均有受傷,始作俑者正是孩子的父親,也是自己的前夫。朱母表示,離婚6年來她獨自養育3名子女,除了承受經濟、教育的壓力,也盡可能在孩子面前維護前夫身為父親的形象,「換來的就是今日,因為孩子拒絕你拿過來的一塊看著髒兮兮的蛋糕,你便直接拿著裝有重杆子的快遞,砸向孩子的頭和眼睛,枉為人父!」父親不滿遭到拒絕,竟朝女兒扔去重物。(圖/翻攝自微博/星視頻)朱母透露,由於孩子的戶籍仍在前夫名下,為了方便就學,不得不與對方待在同個城市,卻也給了前夫數度糾纏的機會,但她仍拒絕對方,怎料前夫「心理扭曲到這種地步」。朱女推測,前夫之所以動手,並非僅被孩子拒絕贈送蛋糕,而是溯及過往經歷做出的遷怒舉動。朱母表示,事後她馬上帶女兒就醫與報警,無奈的是前夫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去派出所接受警方調查,讓她相當氣憤,「風雨壓我可以,絕不讓風雨波及我的孩子,撫養權我爭定了。」經此一事,朱母表示「風雨壓我可以,絕不讓風雨波及我的孩子,撫養權我爭定了」。(圖/翻攝自微博/星視頻)
離婚拒履行約定「還斷聯1年」 日律師斷言福原愛下場:恐喪失小孩監護權
江宏傑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在記者會上他泛淚控訴前妻福原愛,在訴請離婚後後沒有履行相關約定,還刻意斷聯1年,結果此舉意外引發日本演藝圈的討論,就有日本藝人卡茲雷薩(カズレーザー)吐槽福原愛拒絕履行日本法院的判決,日本當地律師田村勇人也表示,福原愛此舉會讓法院印象惡劣,之後在司法上很難再給予同情。據了解,江宏傑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他指出與前妻福原愛在2021年訴請離婚後,兩人共同持有權益,但在去年7月23日,福原愛卻沒有履行相關約定,也從去年7月24日後徹底失聯一年,所以江宏傑選擇在去年8月23日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而在今年7月20日,他也收到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江宏傑獲得勝訴,且其內容為法院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相關命令。綜合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日本搞笑藝人卡茲雷薩在一場節目中表示「福原愛應該遵守台灣法院的指示,不應該公開孩子的信息和審理的內容。她應該遵守台灣法院的指示,但現在的情況是,她遵守台灣司法的判決,但不遵守日本司法判決,這讓人覺得非常不舒服」。專職處理婚姻問題的日本律師田村勇人也表示,福原愛拒絕履行日本法院判決一事其實會影響法院對其印象「法院對於不遵守程序的人會冷淡無情。實際上,我認為,一旦做出了交還的判決,法院可能就不會同意更改監護人了」。這也代表著,當福原愛拒絕履行判決,如日本法院判決轉移小孩的監護權的話,福原愛可能就此喪失共同扶養權,而且沒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