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
」 貪汙 京華城案 承辦人 柯文哲 都更
發搜索票承辦人員個資全都露! 陳佩琪: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20)日在臉書發文批評京華城案,並貼出一張搜索票照片。然而,照片中廉政署承辦人員的簽名和手機號碼皆未遮擋,涉及洩漏個資,引發外界批評。陳佩琪事後將照片刪除,今(21)日再在留言區解釋,「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陳佩琪昨日發文提及,2024年8月30日、檢廉兵分50-60路來家裡搜索,搜索處甚至和我們一點也沒關係的都敢來,搜索票上瞎掰一堆所謂貪汙嫌疑(起訴書上都消失了),法官不知有沒有跟林俊言查證其真實性,就兩眼一閉,都核准、放行了。陳佩琪一併附上搜索票的照片,而照片中檢察官、法官核章以及廉政署承辦人員簽名與手機號碼皆公開,立刻引發外界批評,此舉恐觸犯個資法,喊話她立刻刪除照片。陳佩琪事後刪除照片,並留言表示,「我把搜索票上面的承辦人名字和手機號碼刪除了,至於市話轉分機應是公務機,手機無法確定是否公務機,我們醫生有人會把手機PO在個人簡介上,有人則不會,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光復鄉19死災情追責!鄉長林清水被控浮報災前數據 涉過失致死罪法院羈押
花蓮縣光復鄉去(2025)年9月爆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聯。事隔近四個月,檢調偵辦責任歸屬持續推進。花蓮地檢署於2026年1月14日展開搜索行動,鎖定鄉長林清水與多位鄉公所官員調查災前應變是否失職。林清水因疑涉延誤撤離、虛報撤離人數,且有串證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方依現行《刑法》第216條與213條認定,林清水等人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因防災怠惰釀死傷,亦涉過失致死(第276條)等罪嫌。林清水本人則被認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可能影響證人或共犯供述,遭檢方當庭聲押,花蓮地方法院稍早裁准羈押禁見。此次被帶回偵訊的除林清水外,尚包含鄉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長王詠濬及一名前承辦人曾姓女子。花檢複訊後,曾女獲請回,張源寶與王詠濬分別以20萬元與15萬元交保,皆受限制出境與出海命令。全案由花檢主導,並動員法務部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調查站及多個警力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與蒐證作業。調查指出,災害發生前,中央單位已兩度發布預警,先是2025年9月21日發出黃色警戒,翌日更升級為紅色警戒,意即須強制疏散。但林清水與其所屬災害防救業務人員卻未積極執行撤離作業,亦未按規定動員必要資源與宣導機制,錯失黃金預警時機。更嚴重的是,在向上呈報撤離狀況時,相關人員被指浮報人數,導致上級誤判實際避難進度。9月23日下午2時50分,馬太鞍溪壩頂溢流引發泥沙暴流,迅速衝擊下游社區。因大多數居民未獲有效撤離通知,最終釀成19死5失聯的慘劇。檢方指出,若前期預警系統與撤離執行同步啟動,此次傷亡或可避免。檢方強調,後續將持續釐清行政延誤與數據造假是否直接促成災難擴大,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與行政責任。
光復洪災釀19死5失聯悲劇 鄉長涉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遭聲押
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2025年9月溢堤,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蹤的慘劇,花蓮地檢署14日發動大規模搜索,並將光復鄉長林清水等4人帶回偵訊,檢方複訊後,認林清水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馬太鞍溪堰塞湖溢堤重創光復,外界質疑鄉公所早知堰塞湖有安全隱憂,卻未落實通報與撤離作業。花蓮地檢署14日上午指揮調查局人員,兵分多路前往光復鄉公所、林清水住處及相關人員辦公室進行搜索,並帶走林清水、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課長王詠濬及民政課曾姓前承辦人等4人約談,深夜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全案涉過失致死、廢弛職務及偽造文書,林清水更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詠濬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源寶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還有一人遭請回。
花蓮堰塞湖溢流19死、5失聯 光復鄉長等人移送地檢署複訊
2025年9月23日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事故,造成19人死亡,至今仍有5人失聯。而檢調在災後啟動調查,為查明是否有行政疏失,昨(14)日上午前往光復鄉公所、光復鄉長林清水住處搜索並約談4人到案,深夜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經檢方漏夜複訊,認民政課曾姓前承辦人員涉嫌重大,諭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林清水等人則仍在偵訊中。2025年9月23日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洪水重創光復鄉,許多居民逃生不及死亡或失聯。事後有受災戶痛批,洪水來臨前根本未接獲公所的撤離通知,而花蓮地檢署也啟動調查,查明災情通報、監測及撤離等是否涉及行政疏失。因光復鄉公所災後受損嚴重,電腦、文書資料均泡水,還原資源花費不少時間,花蓮地檢署昨日上午7時許指揮檢調發動搜索光復鄉公所、鄉長住所等8處,並帶回林清水等4人約談。經過逾9小時問訊,光復鄉長林清水、光復鄉公所張姓秘書、民政課曾姓前承辦員及民政課王姓課長等4人移送花檢署複訊。而曾姓前承辦員已於深夜11時請回,並限制住居、出海及出境;其餘3人仍待複訊。
被黑了2/都更美意從「海砂屋」吵起 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一把刀
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向CTWANT反映,由於大安社區申請海砂屋鑑定涉及公共空間鑽孔取樣未取得區權會決議,建管處已退件不列入審查,而他們質疑遇類似情況卻未獲公部門同等待遇,正向法院提出告訴主張區權會議決議無效,等待法官審理。CTWANT調查,該類爭議案近期愈增,北市建管處已於2024年3月宣布,公共空間高氯離子(海砂)檢測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告訴記者說,依據北市都發局2024年3月27日的公函指出,「執行共用部分鑽心取樣期間,受鑑定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提出異議時,為避免爭議應立即停止鑽心取樣,已完成鑽心取樣者,不得列為後續製作鑑定報告文件之樣本數」。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發現,海砂屋鑑定採樣涉及公共空間疑慮,當場抗議並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住戶說,目前土木技師二度在該社區的檢測採樣涉及住戶抗議、爭議,依上述所稱公文解釋內容,應不得列入鑑定報告審查;加上很多取樣數集中在樓梯間,是否符合「氯離子鑽心手冊」規定之均勻原則,還需進一步確認;在此之前,市府承辦人員不能僅稱說「有來申請即收件」原則受理審查,而未加做好法律把關。再者,積極推動都更案過程中的社區管委會的立場與態度,從台北市新隆社區、大安社區等案例中,皆可看到涉及司法訴訟爭議等,健康新城C區之案也有類似情況。住戶在向法院提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部分,發現未依規約與社區議事規則準則規定,於開會前十五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未透過正式提案、提前公告社區住戶有重大議案要討論,而逕向以臨時動議方式突襲表決通過,實質上無提案的文字內容加以說明。「更弔詭的是,日前竟然有人提案,沒有區權人資格(意即非屋主)、沒有設籍在社區者,只要有居住在社區的事實,包括租客,皆可擔任社區管委會委員、主委,條件放寬到太誇張了。」住戶無奈地說。根據CTWANT採訪熟稔房地產法規等的律師說,連他住家社區管委會的規約,也是開放「非區權人」都可以擔任管委會委員或主委,「原本很多人覺得社區事務繁雜讓有心去做的住戶去做,都可以;沒想到現在社區內部推動都更,一旦資訊被控制在部分人士,沒有完全公開透明化,衍生許多猜疑、分化與謠言,反而讓都更美意,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的一把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建管處並指出,在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
剴剴逝世2年了! 許淑華批北市府「減列相關經費近420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事件震撼全台。議員許淑華指出,明明才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北市府卻將「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近420萬元,讓她忍不住痛批「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北市社會局對此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沒有減少。許淑華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剴剴離開大家已經整整2年了,這段時間她在市議會不斷關心、檢討整個制度到底發生什麼問題,保母制度、訪視頻率、督導機制,究竟哪一個環節出錯,市府有沒有真正檢討過?「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喚不醒訪視制度鬆散、無人懲處,只剩求官不願負責的政客!」許淑華指出,事發至今,她發現台北市政府減少了保母訪視相關的預算,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了419萬8320元,讓她忍不住質疑「一個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的城市,不是更該增加訪視、強化把關,而是選擇『省錢』?」許淑華說,她在預算審查會議詢問後,市府給出的答案是:因為中央有增加補助,且家外送托政策,爺奶等親屬保母人數下降,從113年(2024年)的1981人,降到114年(2025年)的1498人,因此減編3到4位親屬訪視員,約省下270萬。許淑華提到,一般保母的人數根本沒有減少,113年北市登記托育人員4253人,114年仍有4186人,所需的訪視員人力一樣是68人;訪視壓力沒有變小,責任沒有變輕,在發生重大事件後,政府應該要增加訪視費用及相關人力,「在中央有補助、在制度需要補強的情況下,為什麼不是『重新思考如何強化整個系統』,而是先從孩子的安全下手刪預算?」許淑華感嘆,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事情發生到現在,司法審判進行中,委外的訪視員也被移送;而監察院也在5月提出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她也公開喊話蔣萬安市長,針對監察院提出的3大行政疏失進行調查,提出每一個環節應該負責的人員名單,但如今市府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卻沒有任何一位主管、承辦人被懲處,「明明台北市政府是『督導單位』,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被究責、處分。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態度嗎?」許淑華承諾,這次預算審查,她會持續追蹤這個議案,要求市府重新審視經費編列的合理性,強化整個系統機制,「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對於許淑華的發文,社會局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無減少,且持續優化服務。為加強訪視居家托育人員,穩定訪視員人力,臺北市早於中央調高訪視員薪資福利,並於114年編列調高薪資之預算,因115年中央補助地方訪視員薪資調高之經費,地方編列之預算數隨之調整,本項服務整體預算並無減少。社會局強調,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人力,皆依照中央規定及委託契約之規定聘用增補人力,以提供更完善之服務,剴剴案後更提出之7+1精進策略,如推動加強訪視、訪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之教育訓練,皆將持續執行以優化服務。
監理站通知「發6000元獎金」條件曝 公路局認證:門檻超高
有人收到監理站通知,竟不是罰單或是詐騙,而是領獎金!近期有職業駕駛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自己接獲監理站來電,得知自己獲選為「優良駕駛」,將能獲得6000元獎金,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掀起不少人的警覺心,擔憂是詐騙資訊。對此,交通部公路局表示,此為連續3年無違規和肇事的458位運轉手,榮獲優良職業駕駛獎項,「要成為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並不容易」,高難度門檻也曝光了。一位職業駕駛近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自己突然接獲監理站的電話通知,稱他獲選為優良駕駛,讓他驚喜表示:「這週要去玩的機票和住宿有人幫忙贊助了!」他也曬出收據,上面寫道:「茲頒發114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獎金新台幣陸千元整」。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直呼:「不違規的職業駕駛真的好少見」、「職業駕駛能獲得此等成就的確不容易」;不過同時引起網友警覺心喊:「沒機關、沒單位、沒承辦人員、沒地址、沒公務聯絡電話,叫你填姓名身份證號碼,這個你也信?」對此原PO也澄清表示,「這張照片只是領取的收據,而且他是到監理站親自領取的」。許多網友也好奇如何中選優良駕駛,事實上,交通部公路局每年都會舉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頒獎典禮」,評選出該年度的優良職業駕駛,門檻相當不容易。以2025年度為例,總共有458位各運輸業的駕駛經推薦及評選後獲獎,從全國約45萬名職業駕駛中脫穎而出。今年得獎者涵蓋公路汽車客運業51人、遊覽車客運業42人、計程車客運業53人、汽車貨運業220人、汽車路線貨運業44人、汽車貨櫃貨運業43人、受僱機關團體職業汽車駕駛人4人,以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1人。公路局表示,要成為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並不容易,參選資格須符合「連續3年無交通違規及肇事紀錄」、「5年內無不良刑事紀錄」等條件。對於每日在道路上執勤的職業駕駛而言,能達到3年「零違規」是高度自律與專業的最佳證明。
宏福苑惡火7大廈完成搜索!增至159人死亡 6消防裝置承包商被捕
香港大埔宏福苑日前發生5級大火,釀成嚴重傷亡。警方今天(3日)已完成宏福苑7座大廈所有單位的搜索工作,再發現3具遺體,使死亡人數增至159人,其中包括1名殉職消防員,另有31人仍下落不明。此外,香港警方今天再拘捕6名與消防裝置有關的承辦人士,統計有21人遭逮,其中15人涉嫌誤殺。香港電台報導,香港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表示,目前已有140具遺體完成初步身份辨認,年齡從1歲至97歲不等,主要遇難者集中於宏昌閣及宏泰閣,部分單位仍發現疑似人骨,將交由法醫及政府化驗所檢測,以確認是否屬於人類或動物,並嘗試進行DNA鑑定,同時聯絡至今未確認的報案親屬。根據最新統計,宏福苑火警已造成159人死亡,其中包括1名殉職消防員,另有31人仍下落不明。周一鳴強調,目前的死亡數字為階段性統計,未來可能隨搜索進展再作調整。由於火災現場仍存在大量倒塌棚架,警方將檢視棚架下是否有遺體,並確保在安全情況下移除灰燼後再展開搜索。針對仍下落不明的居民,警方指出,部分主力牆僅剩鋼筋,失聯者可能已完全焚燒,最終未必能辨認,但警方會盡力完成搜查工作。房屋署人員亦持續協助,確保進入樓宇搜索的安全。另一方面,警方同步展開調查行動,已拘捕21名工程相關人士。其中,15人涉嫌誤殺,包括大判工程公司、工程顧問公司、二判搭棚公司及二判外牆工程公司人員;另有6名與消防裝置相關承辦商人士,涉嫌向消防處提供虛假陳述。周一鳴透露,該6人年齡介於44至55歲,其中1人已獲釋,其餘5人仍在扣查。
開罰單「竟罰到自己」! 台南警超無奈:只能乖乖繳1200元
「檢舉承辦人開到自己罰單的機率有多少?」台南一名員警日前在臉書分享「被罰單教育」的趣事,自己承辦的檢舉案件,竟意外罰到自己,原因是家人騎他的摩托車未打方向燈,因此得乖乖繳1200元。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在臉書粉專曬出一張罰單,從照片中可以看到,有民眾檢舉「駕駛人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事發地點在台南市北區北安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元。「檢舉承辦人開到自己罰單的機率有多少?」粉專無奈道,其實是承辦員警的家人騎著他的摩托車並遭檢舉,但如今只能乖乖繳錢,回家也要對家人加強宣導。粉專也藉此提醒,「方向燈的用意在提醒後方車輛再來的行經動向,讓用路人能預先判斷及採取應變措施,避免碰撞的發生呦!請養成打方向燈的好習慣喔!」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看過更好笑的,阿公收到罰單,開單人竟然是孫子,過幾天後剛好是阿公大壽宴,氣氛有夠傻眼」、「學長太狠了,以身作則」、「承辦人自己變成案例教育」、「自己的業績自己賺」、「這負面教材是不是值得一個嘉獎」、「這回家的碗,又要洗好久才能結案了」、「這種習慣通常要收到罰單後才會改善,我就是其中一個」、「媽媽說:為什麼紅包少1200」、「我覺得有時候收到紅單,要去7-11查證一下,現在詐騙太多了」。
前議員林穎孟涉貪後抖出同夥! 辦公室主任挨告遭起訴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26萬助理費,被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判刑,全案上訴至二審。林穎孟事後反控時任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才是負責申辦補助的人,並出面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11月25日)偵結此案,認定吳香君同樣涉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務罪起訴。林穎孟2018年當選台北市議員,黨籍為時代力量,吳香君為其辦公室主任,楊尚偉則是其公費助理。由於楊尚偉的課業原因,林穎孟於2019年9月28日將其資遣,不過應該自掏腰包給付在「公費助理薪資」範圍外資遣費的林穎孟,卻與吳香君共謀,於11月才向市議會辦理停聘。市議會承辦人員因此認定楊尚偉工作一直持續至10月,並將10月份的3萬元月酬金撥入楊尚偉帳戶,另將勞保費2372元、健保費1373元、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1818元撥入林穎孟帳戶,林穎孟和吳香君共詐領3萬5563元。事後,林穎孟遭助理檢舉,檢方更調查出在前男友葉曜彰創業開設公司時,還將公司設計師拿來當助理人頭,並藉此詐領了23萬餘元的助理費。林穎孟被檢調查辦時,因為認為是遭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向媒體爆料抹黑,林穎孟告發吳香君共謀詐領助理費。
網紅「賓賓哥」校園直播、偷感謝狀!中市府裁罰13萬 校方也開告
台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說明事件後續發展。(圖/馮惠宜攝)台中市某國中19日邀請魔術師王元照(可樂)到校講座,口出汙穢言,其神祕嘉賓網紅「賓賓哥」(江建樺)擅自開啟直播,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市政府21日採取嚴厲行動,不僅公開駁斥網紅聲稱校方同意直播的說法,社會局更依《兒少法》重罰兩人共新台幣23萬元。此外,校方也證實已對擅自拿走感謝狀的賓賓哥,提出刑事竊盜罪的告訴。事發後,網紅「賓賓哥」數度直播聲稱在校園直播事先獲校方同意,甚至出示LINE截圖佐證,並秀出校方贈予的感謝狀;教育局長蔣偉民也澄清時間序,強調該截圖屬「不完整對話內容」及「錯誤訊息」。蔣偉民指出,學校當初僅邀請王元照擔任講座講師,並未邀請賓賓哥。雖然在11月11日王元照曾初步詢問邀請神祕嘉賓和直播事宜,承辦人當時回應「只要不拍到學生或特寫」初判可行。但在11月13日,承辦人請示校長和主任後,已透過文字訊息明確回覆演講人,聲明「學校不能夠直播」。蔣偉民強調,應以最後的時序,即11月13日的最終答覆為準,故賓賓哥於11月19日無視禁令擅自直播,是違規行為。而對於賓賓哥事後秀出校方感謝狀,聲稱獲得校方肯定一事,校方也嚴正澄清已對此提告。蔣偉民說明,該張感謝狀是當天應王元照要求,臨時為神秘嘉賓製作的,但因為發生了擅自直播、傷害學生隱私的事件,校方已決定收回,但賓賓哥卻趁人不注意時,將這張感謝狀拿走。蔣偉文證實校長已於20日晚間11點多前往派出所報案,完成提告程序,認定此行為涉及刑事竊盜罪。針對兩位人士在校園中的不當言行與直播行為,台中市社會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進行重罰。社會局長廖靜芝指出,王元照在講座中有公開使用涉及性別的不當語言及互動。違反兒少法第49條,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而江建樺(賓賓哥)明知校方禁止,仍拍攝並上傳兒少影像,違反兒少法第49條,裁處10萬元罰鍰。另因違反兒少法第69條(上傳相關影像)加罰3萬元罰鍰。賓賓哥總計被裁處新台幣13萬元罰鍰。社會局並要求兩人限期移除內容、下架相關影片,以保護學童隱私。市長盧秀燕也表示,兩位人士不遵守法紀,對學校和台中市已造成傷害,台中市政府是龐大組織,未來兩人「台中永不錄用」,不會再邀請他們參加市府的任何活動。教育局長蔣偉民亦承諾,雖賓賓哥已道歉,但一切仍將依照相關法律程序走,保護學生的安全和肖像權,絕無妥協空間。
通緝犯期滿續押! 北所漏看羈押裁定「把人放了」隔天才發現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涉及毒品、傷害與妨害自由等多案遭到通緝,2024年被逮捕後入監服刑。今年10月25日其中一案服刑期滿,新北地院在服刑期滿前召裁定續押。不料,台北看守所竟在25日刑滿當天放人,直到隔天聯絡不到許男,才驚覺「誤放人」。對此,北所表示「深表歉意」,並承諾會加強同仁的教育訓練。據了解,許男身上有多起案件,包含毒品、傷害、妨害自由、竊盜等案。2024年遭逮時採尿還驗出毒品陽性反應,因此再被起訴一件毒品案。之後許男的案件陸續發監執行,10月25日是其中一案的期滿日,不過因許男有2度逃亡紀錄,新北地院審理他的妨害自由案時,於10月23日召開羈押庭並裁定續押,避免許男再度脫逃。沒想到,台北看守所未登載這項羈押裁定,於10月25日照表釋放許男,直到10月26日聯絡不到許男時才驚覺不對勁,緊急通報新北地院與相關機關。10月27日,新北地院發布拘提令,並通知移民署與海巡署實施出境、出海管制。10月29日,新莊分局將許男再度逮獲並送往新北地院,並於10月30日將許男押進台北看守所重新羈押。事後,台北看守所發聲明坦承疏失,表示因承辦人員未確實查明並登載羈押裁定,導致許男在刑滿時被錯誤釋放,「本所對此次人犯未予接押之疏失深表歉意」。所方指出,發現有異後已主動回報並配合警方將人逮回,也承諾將檢討相關人員責任、加強教育訓練,若有查到不法情事絕不寬貸,杜絕類此事件再次發生。
名導之怒1/大安區文創名店都更遇黑箱 金馬導演怒控建商、市府獲勝
執導開喜烏龍茶廣告和拍攝MV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2000年間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了一棟透天厝並改建成美輪美奐的特色建築,爾後又把空間租給友人,打造成聞名海外的文創小店及茶館。2011年間,建商「東家建設」找上門談都更,孰料都更過程中,陳宏一和部分住戶卻發現問題一籮筐,痛批「東家建設」造假、且台北市政府監督失能,於是陳宏一展開行政訴訟,終於拿下勝訴。55年次的陳宏一除了拍廣告和MV聞名業界,還曾執導「花吃了那女孩」、「(真)新的一天」兩部電影,幕後團隊成員各獲金馬獎最佳造型設計、最佳攝影等獎項。他曾憑第二部劇情長片「消失打看」獲得第13屆台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也多次獲得廣告、短片和MV等獎項,包括蔡依林、張惠妹、楊丞琳、蘇慧倫、五月天、劉若英、周華健等高知名度藝人都是他鏡頭下的男女主角。多才多藝的陳宏一回憶起和大安區這塊地機緣,他的嘴角滿是笑意,分享道「東京街頭有很多設計的很棒的小房子,自己也很嚮往可以擁有一棟,就好像有自己的城堡一樣」原以為和這段夢想始終不會有緣分,但他卻在大安區遇到了夢寐以求的房子在出售。陳宏一在2000年左右於大安區買下一棟透天厝(圖中二樓落地窗有桌椅者),並租給友人開文創小店以及茶館,成功打造為聞名海外的店家。(圖/方萬民攝)因價錢合理且環境優美,陳宏一順理成章買下,並找來在實踐大學任教的名建築師連浩延把將這棟樓用日式清水模風格打造成他心目中「城堡」的模樣。在「城堡」落成以後,陳宏一先是獨自使用了10年,之後因朋友有需求,於是決定把一二樓則租給她開文具店及茶館,自己繼續留下三樓當作工作室,最後這座城堡也成了國內外觀光客爭相前來的名店,更被國內外雜誌報導過。2011年左右,東家建設開始和附近的住戶談都更,並陸續在2014、2018年申請相關計畫但均失敗。最後於2019年才成功把都更案送進市府,並進入公告公展階段,但這時候陳宏一竟發現,東家建設在這次都更的過程中充滿問題,甚至那本「都更事業計畫書」疑似造假。「都更事業計畫書」是東家建設紀錄整個都更過程的計畫以及和住戶們洽談過程等重要資料,並於公告公展期間開放民眾閱覽。然而,陳宏一在裡面看到建商說已經拿到自己同意書的影本,但他覺得非常荒謬,因為他從未給過。他向CTWANT表示,自己唯一簽過的那份同意書是2014年的那份,與2018年的那份是完全不同的計劃,說到這裡他也直呼「覺得這家公司真的是大有問題」此外,這本「都更事業計畫書」裡還有一份東家建設所附的切結書,上面寫道倘若內容有造假之處,建商將無條件同意市府撤銷此計畫,陳宏一無奈表示「但我實際問律師後才知道,那東西根本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因為如果真的要打官司,那份切結書也不會有法律效力,但一般民眾看了,就會覺得,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問題,然後就會選擇相信」。東家建設並非首次捲入都更爭議,2007年北市議員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偽造同意書。(圖/報系資料照)然而,最令陳宏一不解的是,這樣充滿瑕疵的都更過程,竟然被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核准,事後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都更處撤銷原處分。歷經3年審理以後,終於在今年(114)的10月15日拿下勝訴。至於本案建商東家建設於1980年成立,至今已經營40餘年,2013年接手太平洋建設主導經營的「太平洋百貨雙和店」,並於2014年打造為「比漾廣場」,成為雙和地區知名社區百貨,年營業額約15億元。東家建設2007年12月遭時任台北市議員蔡坤龍與建功里數十名里民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以詐騙及偽造手法提出當地的都市更新計畫居民同意書,並指控市府頻頻向建商示好,質疑案情不單純。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名導之怒2/陳宏一堅持程序正義槓北市府 三大瑕疵遭法院撤銷原處分
執導開喜烏龍茶等廣告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下透天厝,不料遇上都更爭議,他指控建商「東家建設」為了要順利推動都更,過程充滿瑕疵。他向記者吐露,因遭人勸說打都更官司,是不可能會贏的。陳宏一反而被激到,終於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列出市府三大瑕疵。陳宏一說他並非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如今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上訴,但他絕對不會退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首先,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在處理都更計畫內一塊土地時,將其登記為無須額外計算同意及不同意票數的「宗祠、寺廟、教堂」但實際上,該地為祭祀公業土地,只要此地有「超過1/3派下員反對參加」,就該計入不同意。陳宏一導演帶著記者實際走訪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從屋內2樓往窗外看,公園綠樹美景清晰可見,環境相當優美。(圖/方萬民攝)此外,該祭祀公業共有18位派下員,即使當時有10人反對都更,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均認為無需計入比例,明顯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屬於未經實質審查的恣意判斷。且當時東家建設在通知祭祀公業派下員時,將通知信件寄至土地謄本上所載日治時代的地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合法送達」。另一個陳宏一勝訴的關鍵在於,在此都更的事業計畫中,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選配價值小於該選配房屋及車位之價值時,須經由東家建設同意才能選配,造成所有權人和東家建設權力不對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在這次的事業計劃中,東家建設在列出許多共同負擔費用時均以上限提列,雖幹事會多次提出檢討,但最終仍以「討論後同意」的形式通過,屬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訪問尾聲,陳宏一與文創小店友人Karen(右)向記者表示,他們從來並不是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希望程序要公平以及正義。(圖/方萬民攝影)最終,在歷經3年的審理以後,陳宏一導演終於以小蝦米之姿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這個大鯨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0月16日宣判陳宏一勝訴,並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銷原處分。當天訪問結束後,陳宏一也帶著CTWANT記者實際走訪其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該工作室外觀是三層樓的透天厝,外觀是日式清水模風格,而在走進屋內以後,從2樓往窗外看,可以清晰看見全安公園綠樹的風景,景色相當宜人。在訪問尾聲,陳宏一也語帶感慨表示「自己並不反對都更而是要求程序正義」陳宏一坦言,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繼續上訴,但他也不會就此卻步,絕對會堅持到底。而目前承租此屋一、二樓的店主Karen也和記者分享「我們都知道都更是好事,也不會去刻意反對都更,但如果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許本來就應該與他抗爭吧!」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台東機關性騷擾通報22件 軍方為大宗 空軍志航基地10件最多
台東縣機關性騷擾案件通報統計顯示,2025年1月至10月共接獲22件通報,其中空軍志航基地以10件居冠,其次為陸軍台東地區指揮部6件、海巡署東部分署5件及警政保七總隊1件。自2024年3月「性平三法」新制上路後,性騷擾通報流程更加明確。台東縣政府社會處指出,新法上路後只要舉報即啟動調查,案件數增加並非壞事,反而代表制度落實、性平意識提升。目前通報案件仍以「言語騷擾」為大宗,女性通報者居多。為強化防治能量,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近日舉辦2場「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研習」,邀集縣內各級機關、部隊、學校及警察局等單位承辦人參與,透過專業交流與經驗分享,建立更完善的性平防治網絡。社會處呼籲,性騷擾不分性別與職級,唯有相互尊重與自覺,才能打造安全、平等的工作環境。志航基地表示,發言權已由空軍司令部統一掌握,不便對外說明。
台東「黑潮航跡」西班牙藝術家打造無動力風帆船翻覆 3人落海獲救
由台東縣民間發起的航海活動「黑潮航跡:跨文化與永續的航海故事」,今(2)日上午從新蘭漁港啟航,未料船隻出海不久即翻覆,船上3人落海並攀附船邊待援,海巡單位接獲通報後,聯合友好漁船成功救援。全員均意識清楚、無明顯外傷,隨後自行就醫。該艘無動力風帆船由西班牙藝術家打造,船身設計扁薄,有助提升航行速度,未料啟航後不久,在新蘭外約0.2浬處翻覆,活動承辦人隨即向海巡署東部分署第十巡防區指揮部報案求援。由西班牙藝術家打造的無動力風帆船翻覆,船上3人落海並攀附船邊待援。(圖/第一三岸巡隊提供)第一三岸巡隊表示,獲通報後立即派遣伽藍安檢所與第二機動巡邏站2車4人攜帶救援裝備前往,並由伽藍安檢所聯繫友好漁船「成龍1號」自伽藍漁港出港,搭載海巡人員趕赴現場。第十五海巡隊同步出動CP-1060艇及CP-10086艇共2艇12人支援,於中午12時45分順利將3名待援民眾救起,帶返伽藍漁港。經初步檢視,3人生命徵象正常、無明顯外傷,並表示無須送醫後自行離開。第一三岸巡隊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GoOcean海洋遊憩風險平台」掌握即時海象、風速及海流等數據,並留意相關災害警戒資訊,提高風險意識,確保自身安全。海巡單位接獲通報後,聯合友好漁船趕赴現場救援,順利將3人救起返港。(圖/第一三岸巡隊提供)
仿「文化幣」模式推「月經幣」 民團籲衛福部制度化生理用品補助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月經平權,致力於消除生理期汙名與性別不平等。「性平不小室」、「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及民進黨立委范雲、張雅琳今(9日)推出「月經幣」政策構想,呼籲政府將生理用品補助制度化,讓學生能自主選擇購買所需用品,真正落實月經平權。民間指出,目前生理假尚未被明文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細緻保障,導致不同大學或學校落實情形不一。根據民團近期調查顯示,許多大專學生請生理假仍會被扣分、不能補考、限制天數、要求附醫師證明,甚至部分課程不承認生理假,顯示制度缺口仍待補強。另外,「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 」代表邵恩宇指出,除了去除月經汙名、完善請假機制,也應正視經期帶來的經濟負擔。她以自身為例,每月需支出約170元購買衛生棉、90元止痛藥。雖然教育部於前年將生理用品經費補助納入「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但相關內容未明確規範補助方式與金額,也未新增助學金總額,導致學校承辦人多不清楚執行細節,使政策流於形式。民團強調,經期需求不應以貧窮線劃分,政府應避免讓月經成為教育、財務與健康不平等的來源。因此提出「月經幣」構想,仿照「文化幣」模式,讓有月經的學生可依需求購買生理用品或止痛藥等必需品。民團呼籲衛福部正面回應並推動政策,讓「月經幣」成為國家信任與尊重女孩選擇的象徵,使月經被政策正視、被社會理解,真正落實月經平權。
尋鳥奇遇1/北市動保處光速出養寵物鸚鵡 飼主憂不法集團趁虛盜寵牟利
寵物是人類最好的夥伴,一旦遺失了往往讓全家翻天覆地,焦慮不已。台北葉小姐就向CTWANT投訴,自己帶出門的鸚鵡咬破了食盒飛走,第一時間趕緊將特徵與腳環序號通報動保處與警方,沒想到過幾天再追蹤,鸚鵡是找到了,卻被動保處搶先「出養」,官員還推稱「打電話報案接的又不一定是業務承辦人」,葉小姐著急之餘竟被依「寵物於公共場所無人陪同」開了張新台幣3,000元罰單。專家直斥,動保處內部聯繫大亂,卻轉身以執法者姿態開鍘飼主,飼主應請求國賠。9月底正中午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艷陽高照,39歲的葉小姐為了防曬戴上口罩壓低了帽簷,眼神卻仍難掩怒火,她帶著10個月的的鸚鵡女孩「哇撒米」重回遺失現場。她回顧,4月20日正是春風如沐的好時節,當時自己共拎著3隻鸚鵡想來逛花市「換氣」,而好動的哇撒米在行進間咬破了食盒,一轉眼就往北方飛了出去。自己著急之餘,趕快聯繫動保處與警方立案調查,並提供「哇沙米」外觀特徵與腳上綁的流水數字,希望早日得到好消息。忐忑地過了兩個星期,葉小姐5月2日二度致電動保處,發現4月22日「哇沙米」早就被好心人送到動保處,隔周就光速媒合出養,根本沒人通知葉小姐。動保處知道糗大了,才趕緊聯繫領養人「還鳥來」,結果鸚鵡是還來了,動保處卻加碼開了張3,000元罰單,載明葉小姐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1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相關規定,收到罰單的葉小姐直斥簡直是「挾怨報復」並一再申訴,9月中卻收到了「訴願駁回」公文,無奈之下只好訴諸輿論,也正考慮要不要提行政訴訟進一步救濟。不少寵物常因飼主冷落或無力飼養而淪為「浪浪」,仰仗善心人士餵食續命,卻容易因環境與安全問題造成社區居民不快。(示意圖/人工智慧AI生成)葉小姐坦言,其實「哇沙米」回來身邊已經很感謝,但動保處這種荒腔走板的「出養」流程實在令人搖頭,這次是自己鍥而不捨強力追蹤才要回寵物,過去不知多少苦主「上窮碧落下黃泉」找愛寵,卻被動保單位搞烏龍當成無主寵物出養,且這種收養光速效率「該不會有不法集團專門大量收養無主寵物吧?」她不敢再想下去。專研《動保法》與動物救援多年的一名律師就直指,葉小姐訴願被駁回後,可以在收到駁回處分書2個月內,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依照過去判決無論故意或過失都罰,其實非常嚴格,像有些飼主推稱寵物是自行掙脫束縛而進一步打行政訴訟,法院也往往偏向支持主管機關開罰而駁回。律師直指,依照葉小姐陳述,動保處這次開罰應是以過失犯看待,這時可以從「過失」構成要件中,主張已經履行注意義務把鸚鵡外出籠封好,根本無從預期鸚鵡會咬破食盒溜了,且鸚鵡這段「逛大街」歷程也沒有任何法益被侵害,據此看能否在行政訴訟中說服法官。折騰近月,葉小姐愛寵鸚鵡「哇沙米」終於回到自己懷抱,卻伴隨新台幣3,000元「寵物出入公共場所飼主未陪同」的罰單,實在無奈。(圖/劉耿豪攝)北市府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林庭君則回應,此案出養流程確實出錯,內部有橫向聯繫疏失,動保處會進行檢討,也尊重葉小姐尋求法律救濟的權利,如有走失寵物者,可以書面與電話雙管齊下陳情,確保不被「漏接」。此外,動保處也會對收養者把關,若同一人收養了超過3隻拾獲寵物,動保處都會派員家訪,確保寵物被妥善照顧。林庭君另外強調,之所以在葉小姐領回「哇沙米」後動保處才開罰,是因為必須確認葉小姐與「哇沙米」為飼主與寵物關係,且葉小姐有疏於照顧事實才能開罰,若一開始收到葉小姐報案就立刻開罰「我們又沒看到鸚鵡,要怎麼罰」?她直指是謹慎確認事實經過與主從關係後才開罰,絕非「挾怨報復」。
特斯拉車主違規吊牌6月! 喊電動車「長期無充電恐損失68萬」遭法院打臉
新竹市一名男子小智(化名)因交通違規,被新竹區監理所裁罰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但他主張他的特斯拉電動車若長時間無法上路與充電,恐導致車輛的高壓電池損壞,損失可能高達68萬元,因此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吊扣處分」。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智主張,因住家社區無法安裝充電設備,若車輛被吊扣6個月,特斯拉電動車的高壓電池可能會損壞,損失金額恐高達68萬元。小智表示,監理所限制車籍過戶、買賣,特斯拉車廠也回覆「牌照遭吊扣期間,不得參與原廠回購或換購」,因此若在訴訟未確定前執行懲罰,違反正當程序,剝奪他的財產權。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規定,除非有「難以回復的損害」以及「急迫情事」,否則不得准許停止執行處分,除非涉及重大公益或訴訟顯無理由。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規定,若當事人提起撤銷訴訟,主管機關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不得執行吊扣或吊銷處分。法院審理時,曾電詢監理所,承辦人回應,吊扣牌照處分尚未執行,將等訴訟判決確定後再處理,目前僅限制車籍過戶與買賣,因此小智尚未遭受「難以回復的損害」的問題。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智並無面臨牌照被吊扣導致車輛報廢的「急迫」風險,並不適用《行政訴訟法》的停止執行處分。另外,小智所主張的損失僅屬假設性情境,無法構成立即保護必要,因此裁定駁回小智「停止執行吊扣處分」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