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
」 柯文哲 京華城案 京華城 陳啟昱 交保嘉義逆子「舉起母親摔死在地」遭收押!畫面曝光親友淚:像摔一條狗
嘉義市1名29歲莊姓男子,上個月28日與母親發生爭吵,動手推倒母親後離去,莊母住院10天傷重不治,莊男被依殺人罪羈押。如今監視器畫面曝光,莊男不是「推倒」,而是抱起母親朝地上重重摔去,親友痛批「像在摔一條狗!」盼法官能判重刑。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親友爆料,29歲的莊男不務正業當「啃老族」,常向65歲母親伸手討錢,要不到錢就會動手毆打母親。莊母曾控告兒子家暴並打算申請保護令,後來因兒子苦苦哀求,莊母心軟撤告,依舊遭莊男反覆要錢、施暴。上個月28日凌晨3點多,母子倆在家門口發生爭吵,監視器畫面顯示,莊母當時想要逃離現場,莊男從背後跑過來抱起母親,將母親舉起到自己胸部的位置,再狠狠將她頭部朝地上摔去。莊母整個人躺在馬路上,雙手半舉呈握拳狀,當場沒有反應,而莊男竟不顧母親死活,頭也不回就轉身離去。莊母事後被路人發現報警,送醫搶救10天後,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嘉義地檢署表示,29歲莊男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檢方11日向嘉院聲押,被嘉義地院駁回。檢察官不服提起抗告獲發回重審,嘉義地院20日重開聲押庭,裁定准予羈押莊男。對此,親友們表示,監視器畫面中,莊男明顯不是「推倒」母親,而是將她抱起來後重摔在地上,根本就是蓄意殺人,希望法官可以重判莊男,關越久越好,讓他不要再出來害人。
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延押3個月抗告成功 80萬交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張顥瀚隨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張顥瀚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陳姓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此外,檢方表示,張顥瀚還以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其母親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卻指示母親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方說明,後續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張顥瀚,並移審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方認為,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羈押不禁見。張顥瀚提起抗告,高院昨(1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顥瀚今(20日)凌晨交保,搭乘親友車離開。
八大行業進大學公開招募女學生 法官稱「與社團招生差不多」不用罰
台北市世新大學今年4月份有5名從事八大行業的男子,擅自進入傳播大樓教室,於白板寫下「初入八大」公開招募女學生入行,遭警方以「校園神聖不可侵犯」主張應該懲罰,將5人移送法辦。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他們沒造成學校、教師或學生教學或其他活動妨礙,他們的行為「與社團招生」差不多,裁定不罰。今年4月有就讀世新大學的學生在網上發文,有5名從事八大行業的男子混入校園,進入教室後於白板上留下私人Instagram,公開招募還搭訕女學生加入八大行業,還有拍下他們拉人進八大的影片,甚至最後載了一名女同學離開校園。轄區警方追查後,證實涉案的丁男等5人在招募女學生做八大,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當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從事八大行業不代表涉及不法,丁男等人搭訕女學生也都是和平進行,並沒有造成校園混亂,因此裁定不罰。將丁男等人送辦的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不服抗告,主張八大特定行業未經校方許可進入校園徵才,屬於藉端滋擾,請求撤銷原裁定。今(18)日台北地院合議庭針對此案駁回抗告,裁定不罰。台北地院合議庭表示,世新大學屬於公開校園,除校方特別管制外本來就能自由進出,且丁男等人的行為,與公開校學常見各類社會、宗教團體或各式社團在校園內或教室白板上徵求連署、尋求認同、傳布特定理念、招募成員的本質不具有差異。
住家養10對鸚鵡「早上5點慘叫」鄰崩潰看精神科 飼主挨罰…剩下2隻
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太吵妨害安寧恐便惡鄰居。屏東一名鄭姓男子在住處飼養10對鸚鵡,每天早上5點開始慘叫,導致鄰居被噪音影響身心,還得看精神科吃藥,憤而檢舉。鄭男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000元罰鍰,他不滿向法院聲明異議遭駁回,後來家中也只剩下2隻鸚鵡。根據判決書內容,住在屏東的鄭姓男子於家中飼養10對鸚鵡,但控制不住牠們製造的聲音,遭到鄰居紛紛檢舉他製造噪音已妨害安寧。警方到場查看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者裁罰2000元;但鄭男不服,向屏東簡易庭聲明異議,要求撤除處分,更強調自己有加強隔音設備,噪音應該由環保局管制標準鑑定,而非鄰居說吵就裁罰。鄭男解釋,自己一開始飼養約10對鸚鵡,確實有收到鄰居反應噪音問題,他也有積極改善,施作隔音設備;不過法官透露,檢舉人說鄭男住處應該是鸚鵡養殖場,每天早上5點鸚鵡會集體開始慘叫,害他得看精神科吃藥,苦勸無效後才報案,希望能恢復安寧。其實不只一位鄰居檢舉,有附近住戶也稱,鄭男飼養鸚鵡的叫聲讓人聽了很不舒服。基於鄰居們的證詞,法官認定鄭男養鸚鵡所產生的叫聲已經影響他人生活安寧,裝隔音設備後鄰居仍聽得到鸚鵡啼叫,代表設備不足,故駁回鄭男聲明異議,不得抗告。事後鄭男則說,家裡只剩下2隻鸚鵡,但媒透露其他鸚鵡去向,僅回應「不在家裡了」。
小六生毆打老師掀議 他憶曾遭家長「威脅剁手」:未成年道歉闖遍天
台中某國小驚傳有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由於學生不願意道歉,最終老師只好報警處理,然而警方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事件曝光後引起外界熱議,該名老師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後續盧秀燕也改口道歉。對此,就有網紅教師也分享過去曾被家長威脅「剁手」的恐怖經歷,讓他感嘆「身分未成年,道歉闖遍天」。網紅教師「我是一個豪老師」在IG上分享自己過去遭遇家長威脅的經歷,他回憶起4年前在學校任教時,曾經遇到一名家長闖入辦公室,對同事大聲質問並揪住其衣領,豪老師表示,當時他為了緩解事態,將手放在家長手上試圖勸解,但對方卻出口威脅「你敢碰我的手,老子把你的手剁下來」。豪老師表示,自己在遭遇威脅後,隔天立即學習錄製視頻和直播,以便下次再遇到類似情況時保護自己。豪老師指出,「孩子拿著軟性球棒攻擊老師,事後只要孩子道歉,老師就得接受」,他也舉例說明,照這樣的邏輯,那麼霸凌、偷竊、性騷、詐騙等行為,只要施行者身分未成年,也能以道歉為由逃避法律制裁,「哪一天,孩子到您的店吃完東西直接走,弄壞東西不是我,罵爹罵娘你咬我,您追究起責任孩子回你一句『對不起』,行了吧?」豪老師認為,若因為學生道歉就必須接受暴力行為,那麼這樣的邏輯將讓未成年犯罪者逃避法律責任。回顧該事件,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老師出手壓制學生,結果激怒學生,並拿起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儘管學生事後已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決定報警,並要求處理此事。警方將涉事學生帶走並進行訊問,隨後將案件移送少年法庭。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裁定,少年法庭經過審查後認為該名學生並無犯罪前科,且在調查過程中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官認為,該名學生未來能在法定代理人的協助下學習情緒控制,因此認為沒有必要進入審理程序,也不需給予保護處分。最終,該案件未進一步審理,並已定案,受害教師未提出抗告。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入校園「帶走襲師小六生」掀風波 2員警遭申誡處分!基層警嘆:公親變事主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到報警給教訓,2名員警隨後也進入校園帶走涉事學生,消息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然而帶走小六生的2名員警,因違反「校園執法」相關規定,遭記申誡處分。對此,不少基層員警苦嘆,原本到場調解紛爭的警方,最後卻被拖下水,委屈全往肚裡吞。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案經少年法庭開庭調查,昨(3日)裁定不付審理,而被害教師也無抗告,全案確定。該起襲師案雖然順利落幕,但「警察入校帶走小學生」卻引起爭議,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所長也表示,由於2名員警穿制服、開巡邏車進入校園,未依規定低調處理,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因此記申誡一次處分。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懲處出爐後,有基層員警無奈抱不平,指警方處理校園糾紛事件時,通常都是扮演調停的「第三方」角色,儘管過程中確有流程上的疏失,但卻被推到風口浪尖上,成為爭議焦點,導致員警從「公親變事主」,實在是有苦難言。
警察入校園帶走小六學生惹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間因不滿體育老師分隊,持樂樂球棒打傷老師腿部,而學生隔日道歉時態度不佳,老師氣得報警,警方進入校園將孩子帶回調查而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院3日表示,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只是想讓他有所學習,少年法庭6月間裁定不付審理,老師則不抗告,全案確定。據了解,該名學生3月26日上體育課時,不滿體育老師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腿部,師生因而發生扭打,其他老師見狀連忙壓制,學生於隔日到校向老師致歉,但老師認為孩子態度不夠誠懇而報警。2名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穿制服、駕駛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並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而老師在派出所時則表示不願提告,稱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論被害人是否撤告,都需要通報少年法庭,經法官審理後認定少年是否有需保護處分的必要,台中地方法院也公布少年法庭結果。台中地院表示,少年當庭已向老師道歉,家長也承諾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而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僅希望他有所學習,法官也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於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審理,全案確定。
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遭誣打假球斷送職棒生涯 陳峰民憶:如過街老鼠被球迷譙
中華隊11月24日在世界12強棒球賽擊敗日本登頂,奪下隊史首座一級賽事冠軍,全台掀棒球熱潮,不少人回憶起影響台灣棒球實力甚深的簽賭事件。其中,2010年組頭誣陷前La New熊選手陳峰民打假球,雖然司法最後還他清白,但他的職棒生涯也結束。他日前接受前職棒球員方昶詠的專訪,回憶當時他就像「過街老鼠」,走在路上還被球迷飆國罵,而他為了小孩打官司,還自己清白。陳峰民曾在路上被球迷罵。(圖/翻攝YouTube頻道豹子腿方昶詠)陳峰民在前職棒球員方昶詠的YouTube頻道採訪影片說,事情來的很突然,他當時在打熱身賽,突然被帶回飯店,因為有組頭說他打假球,他當時很訝異,情緒也變很不穩,變得很急也求助無門,「事情發生後,你所有棒球圈的朋友就不見了。」方昶詠強調,最後的判決是沒有的,陳峰民是清白的,那段過程可想像,被誣賴一定很辛苦。陳峰民表示,他想到都會流淚,也找不到人訴苦,家人要他冷靜下來,一開始檢方要他認罪,他沒有做怎麼認罪,被處重刑1年6月,他開始抗告,經過2次開庭被判無罪。陳峰民說,他回去找La New球團,希望能再回去,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當球員,還是想貢獻自己的技術,時間久了也慢慢釋懷,後來去教會的書局打工,才擁有接觸社會的信心,官司結束後,他去應徵教練,運氣很好進入崇明國中。陳峰民回憶,那2年他有如過街老鼠,有次他跟小孩走在路上,被球迷飆國罵「X!打假球的啦」,當下他沒辦法做什麼反映,當初打官司是為了小孩,球迷最後知道他的清白後,也寫信跟他道歉。
錢帥君懇求親友「73分鐘籌5千萬」 郭哲敏再被羈押…1億保釋金可領回
台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地下博弈及地下匯兌,洗錢高達217億餘元,與共犯張旭昇遭逮捕,2人交保金額提高到1議員與1千萬元。新北地院今(27日)重開羈押庭,裁定自11月29日起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已繳交的1億元保釋金,近日可以聲請返還。郭哲敏是名模錢帥君男友,原本被羈押,18日被裁定1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需受電子監控。錢帥君得知檢察官抗告成功非常擔心,為了籌措5千萬交保金,預先向親友懇求拜託,才會73分鐘就湊齊交保金,火速辦妥手續,可見財力雄厚。新北地院今天下午重新召開羈押庭,檢察官指出,郭哲敏在今年4、5月交保期間,電子腳鐐警告高達926次,違規情事有離線、電量不足等,加上致電給郭哲敏都非本人接聽,質疑他有逃亡可能,更認為郭哲敏有高度影響力,其親友在社群帶風向,無視公權力。檢察官認為,郭哲敏和張旭昇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羈押期間從11月29日起延長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2人回復原羈押狀態,還押看守所。至於1億元保釋金,本次續行羈押禁見以及延長羈押禁見裁定,若不抗告或抗告後經高院駁回確定,新北地院會主動通知具保人連同孳息領回。
錢帥君哭哭...郭哲敏1億交保遭撤銷 當庭上銬延押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再遞交抗告書,合議庭今(27)日再開庭,評議後決定郭與同案被告張旭昇恢復收押狀態,並自29日起繼續延押2月。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由於檢方抗告,郭哲敏今天與小弟張旭昇再度回到新北院開羈押庭,經過約莫一小時的庭訊後,合議庭稍早諭知,郭哲敏與張旭昇有收押禁見必要,2人自今日起恢復還押身分,並於29日起延押2月,兩人被當庭上銬帶回台北看守所。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怕他逃亡!88會館郭哲敏「1億天價交保」 高院二度撤銷發回新北地院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昨(25)日向法院再遞交抗告書。檢方抗告理由是郭哲敏在海外有財力、人脈,且電子腳鐐預警多次,無法預防他與張旭昇逃亡的可能。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高院合議庭指出,認被告2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亦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原審裁定所命之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其等絕無逃亡可能,並非無疑。再者,被告 2人之間,以及被告張旭昇與其他同案被告之間,是否無串證可能,原裁定未妥適說明,亦有不當。高院裁定指出,本件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裁定約莫一小時後,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但檢方昨天再提抗告,理由為認為交保無法防止郭哲敏跟張旭昇逃亡的可能,電子腳鐐在郭交保期間預警很多次,他自己本身也不配合,加上他洗錢金額高、曾經逃亡,在國外又有勢力,各國都有銀行帳戶甚至辦公室,可謂生活優渥、交往複雜,重點是還有證人還沒交互詰問完畢,至少希望在審理階段都要保障郭哲敏沒有逃亡的可能。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88會館郭哲敏涉洗錢改1億交保...女友「73分鐘籌齊」 新北檢再提抗告:財力雄厚
女模錢帥君男友、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洗錢、經營線上博弈、組織犯罪等相關案件,非法吸金高達台幣217億元。新北地院日前更裁,將原本5000萬交保金提高至1億元,但在法院諭知結果73分鐘後,錢帥君便火速帶著5千萬現金現身辦保。對此,新北檢25日提出抗告,認為他在交保期間電子腳鐐示警近千次疑似測試監控系統,並在海外有財力、人脈,交保後恐有逃亡之虞。回顧該案,郭哲敏遭控涉及經營博弈網站、以地下匯兌非法洗錢,在2022年11月、檢方發動搜索約談前便逃往海外,9個月後才在泰國曼谷遭逮,於2023年8月間遭押解歸案,並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郭哲敏起訴並羈押禁見。新北地院4月間裁定,郭哲敏以5千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危害、恐嚇或騷擾證人。交保期前,郭哲敏並須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防逃。檢方抗告主張,郭哲敏是被通緝到案,且境外資產雄厚,有逃亡之虞,且全案仍有多名證人待詰問,應繼續羈押禁見,或提高保證金至2億元以上。對此,高院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院5月間裁定續行羈押禁見,羈押期間屆滿時,合議庭再裁定延押2月,9月間亦延押禁見2月。新北地院11月8日裁准,郭哲敏以5千萬元金額交保,並進行科技監控。當晚錢帥君就拎著2個一共裝有5千萬元現金的皮箱完成交保手續,將郭哲敏接回家。不過檢方隨即提出抗告,高院於15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院18日下午裁定,保釋金提高至1億元,同案另一名被告張旭昇則由500萬元提高至1千萬元交保,另2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此外,若晚間10時前籌不到交保金將還押看守所。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諭知結果的73分鐘後,錢帥君就穿著名牌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不久後還來了兩名身形剽悍的外國保鑣拿了2把黑傘,協助郭與錢順利從地院離開。郭哲敏步出地院時,還向媒體喊話:「請各位媒體對我、對這個案件的調查,平衡的報導,謝謝大家。」對此,新北地檢署25日再度對郭哲敏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理由是認為交保無法防止郭哲敏跟張旭昇逃亡的可能。檢方指出,郭哲敏的電子腳鐐在交保期間預警926次,認為有測試監控系統、策畫逃亡計畫的可能,加上他洗錢金額高、曾經逃亡,在國外又有勢力,各國都有銀行帳戶甚至辦公室,可謂生活優渥、交往複雜,重點是還有證人還沒交互詰問完畢,因此至少希望在審理階段都要保障郭哲敏沒有逃亡的可能。
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鹽前董座陳啓昱涉光電弊案傳潛逃 台南地檢證實已由律師陪同報到
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捲入綠能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11億元資產上月23日遭台南地檢署聲押,24日台南地院以犯罪嫌疑不足請回,南檢25日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8日撤銷原裁定,接著就爆出陳啓昱消失,連11月1日羈押庭也未現身。陳啓昱被裁定聲押後隨即神隱,缺席1日羈押庭後南檢4日馬上發布通緝,期間接近一個月的時間,甚至一度傳出陳啟裕逃到菲律賓。經過近一個月時間陳啓昱終於現身,台南地檢署25日證實陳在律師陪同下,於10時自行到台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將針對綠能光電弊案對陳進行訊問。
京華城案延燒3個月!朱亞虎認罪轉「汙點證人」 檢方聲請延押李文宗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針對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的羈押期限即將於11月28日屆滿,檢方也於今(22日)向法院聲請延押李文宗,同時擬將供認部分行賄事實的朱亞虎轉為「汙點證人」。據了解,朱亞虎曾任台北市兵役局局長,之後擔任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董事長,他被控為推動京華城改建,涉嫌接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指示,以捐款政治獻金為由,要求包括他在內的7名員工,每人捐30萬政治獻金,總共捐款210萬,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朱亞虎被羈押禁見後,在北院召開聲押庭時坦認犯罪,成了京華城案中唯一認罪的被告。檢方指出,朱亞虎已坦承透過訊息向李文宗傳遞「7人210好了,感謝560」的行賄事實,涉及威京集團高層指示7名主管以捐贈政治獻金的形式,將總計210萬元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然而檢方也表示,由於該專戶為選舉用途,並非柯文哲個人使用,檢方仍需調查該金流是否構成賄款及與京華城案的對價關係。今年8月12日北檢約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訊後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隨後檢方指揮廉政署展開搜索及約談行動,並於9月28日凌晨以朱亞虎與李文宗涉嫌違背職務行賄及收賄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朱亞虎隨後曾提出抗告,但最終高院駁回,羈押確定。如今隨著羈押期限即將到期,檢方22日向法院聲請延押李文宗,並計畫將朱亞虎轉為汙點證人。
陳啟昱行蹤成謎「傳偷渡東南亞」 小三是酒店名花…疑幫洗上億贓款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綠能光電弊案,本月1日重開羈押庭,人就沒有出現,至今將近1個月行蹤不明,外傳他已偷渡潛逃到菲律賓,名下上億資產權也都搬空,期間還將手機、私人物品放在國內,營在人還在台灣的假象。對此,檢調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將全力追緝將人逮捕到案。陳啟昱被查出涉入台鹽綠能光電弊案,檢方上月底約談陳啟昱並聲押,但未獲台南地院裁准,雖然檢方事後抗告成功,但再開羈押庭時,陳啟昱已經逃去無蹤。外傳在遭調查後未被羈押,就已經在謀劃逃亡計畫,透過地方人士協助,從高雄林園搭小筏轉大船,偷渡到菲律賓。外傳陳啟昱目前逃至菲律賓。(圖/報系資料照)為避免行蹤曝光,陳啟昱刻意將手機和物品全放置在秘密地點,營造出他人還在國內的假象。友人透露,他近年在酒店認識現任女友,導致家庭破裂離婚,帳戶內的上億元贓款疑似就是被對方提領後轉到海外帳戶。陳啟昱外遇對象遭《鏡週刊》起底,是一名陳姓酒店小姐,花名Tina,平時打扮走御姐風,以簡約衣著襯托成熟女性的魅力。目前傳出他人在菲律賓,地方人士告訴《中時新聞網》,菲律賓和我方簽有司法互助協議,要協助逮人相當容易無法久待,推測逃往的地方應該是與我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東南亞國家。由於陳啟昱是攀登百岳高手,野外生活經驗豐富,專案小組不排除潛逃出境的消息是刻意放出的煙霧彈,仍全力查緝他的下落。
傳台鹽綠能陳啟昱攜鉅款潛逃菲律賓 台南地檢署:專案小組查證中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當中台綠前董座陳啟昱並未現身,後續又傳出員警找不到人,台南地院隨後也發出通緝。而目前有消息指稱,陳啟昱已經在無保飭回隔日就攜帶鉅款潛逃菲律賓。台南地檢署也表示,目前專案小組已經在查證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目前有傳聞指出,陳啟昱早在無保請回的隔天就偷渡逃往菲律賓,且在逃匿前,將名下逾億元的資產提領或匯出,疑似透過與其交往的酒店小姐協助進行資金轉移。但有消息指出,陳啟昱是資深登山好手,不排除這是放出的假消息,實際上他可能藏匿在山區。台南地檢署20日表示,針對傳聞,專案小組正在全力查證中,同時也極力追緝陳啟昱的下落。南檢也提到,這起案件不僅引起社會關注,就連總統賴清德也十分重視。據了解,南檢曾於10月23日聲請羈押陳啟昱,但台南地方法院於24日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將其請回。南檢後續於25日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地院重新審理。而台南地院原定於10月31日召開羈押庭,但因颱風康芮來襲,台南市與高雄市停班停課,延至11月1日。而在1日當天的羈押庭中,陳啟昱並未出席,台南地院後續透過橋頭地檢署進行拘提,但並沒有發現陳啟昱,南檢後續於4日發布通緝。
出生3天被遺棄…靠母親娘家一手帶大 兄弟倆拒養「消失50年爸」法官准了
父母若「不像父母」那孩子也無需負起扶養責任!高雄一名老翁在妻子生下小兒子3天後,自此拋家棄子長達50年,年幼的兄弟倆全靠母親及其娘家人一手拉拔,如今2人已經長大成人,不願侍奉毫無責任感的爸爸,決定申請免除扶養義務,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6歲的老翁年輕時與妻子誕下2名兒子,怎料卻在小兒子出生的第3天,狠心拋下剛生產完的妻子與強褓中的孩子,自顧自地離家,一走便是50年,期間彷彿人間蒸發般,對妻兒不聞不問,將為人父的責任全都拋諸腦後,所幸在母親、舅舅及外祖父母的扶養下,兄弟倆才逐漸茁壯成長。如今老翁年歲已高,想投靠兒子安享晚年,但成年後的兄弟倆拒絕照顧只會生不會養的父親,因此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對此,老翁也坦承,離家後他的確鮮少返回家中看望,與妻子離婚後,就再也不曾聯絡妻兒,也沒有給過生活費。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老翁自2名兒子年幼時便離家失聯,未善盡扶養責任,導致兒子們在成長過程中缺乏父愛,若強制兄弟倆對長期親子情感淡薄的父親負擔起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准許2人免除對其扶養義務,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