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
」 外遇 遺產 小三 台中 拋棄繼承蔡郁璇斷開高國華14年 前夫3度離婚被問「回收嗎?」1關鍵秒拒絕
補教名師高國華有過3段婚姻,最終都以離婚收場,其中與第2任妻子蔡郁璇和第3任妻子陳子璇的愛恨糾葛,一度引發社會大眾關注和熱議。最近蔡郁璇上節目談到前夫3度離婚,也被問主持人問到是否有「回收的準備」,她秒搖頭揮手拒絕,直言不會回收背叛過她的。蔡郁璇與高國華離婚後,生活反而更精彩、越活越逆齡,近日上命理節目《命運好好玩》談到對高國華3度離婚的看法,她透露看到消息當下感到唏噓,畢竟當初高國華與陳子璇愛得轟轟烈烈,拋棄家庭和名聲,連事業都賠進去。2010年高國華被拍到與陳子璇舌吻時還未離婚,意味著兩人是婚外情。高國華與陳子璇後來也因聚少離多結束婚姻,蔡郁璇上節目被問是否願意回收前夫,她秒拒絕稱「背叛我的我絕對不會回收」。(圖/翻攝自YouTube/命運好好玩)節目主持人何篤霖好奇問蔡郁璇,「那妳會有回收的準備嗎?」對此,蔡郁璇馬上搖頭揮手拒絕,「這種我怎麼會想要回收?」更說明不是與對方分開多久的問題,重點是「背叛我的我絕對不會回收」並表示,「好馬不吃回頭草」。另外,蔡郁璇也坦言不意外高國華3度離婚,意有所指地說,「因為他(高國華)個性的問題」風流又不定性,2人更不可能復合。高國華早年與第1任妻子何廷芳在大學時認識,離婚後認識當時美女主播蔡郁璇,兩人結婚後生下一個寶貝女兒;在2010年高國華卻被拍到與同行的補教天后陳子璇在車上舌吻,爆出婚外情,事發不久後蔡郁璇就與高國華離婚。隔年高國華就扶正陳子璇三度登記結婚,他們在2020年因聚少離多簽字離婚。
才認識4個月…夏男出殯日求婚賴生 駁假結婚認「做錯1件事」:最大錯誤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21日)二審開庭,夏男堅稱是基於共同想法而結婚,雖然2人只認識4個月,但並不是假結婚,而且自己有2000萬身家,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夏男表示,賴生在國小就已經繼承財產,也有相關契約書,2人首次見面是在2023年1月5日,當時他和擔任地政士的父親幫忙見證契約補強。從去年1月,自己就多次與賴生見面,並以朋友身分關心對方,但考量賴父高齡70多歲,觀念相當保守,且賴生還在讀高中,所以就很少聯絡,強調賴生這10多年一直活在家族爭產壓力中。去年4月抵賴父過世,夏男和賴生在出殯日遇見,便詢問要不要結婚,沒想到賴生直接同意,也沒去捧斗,讓他嚇了一跳,當下怕賴生沒想清楚,還要求查清楚相關資料,但記錄在案發後卻被檢察官當成證據,指控2人沒有結婚真意。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為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惡意扭曲,案發至今將近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以為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結果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都是照抄媒體。夏男坦承,他最大的錯誤就是案發後沒第一時間拋棄繼承,因為當時殺人案件仍在偵查中,擔心拋棄繼承會坐實謀財害命說法,但如今時限已過,只能等民事婚姻無效訴訟出爐,他重申2人並非假結婚,且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只盼一切煙消雲散。夏男還提到,自己有1、2千萬元的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不是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由於該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將於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
張艾嘉認人生最大遺憾「沒生女兒」 劉奕兒組女女CP電翻周采詩
電影《女兒的女兒》20日舉辦首映會,導演黃熙攜演員群張艾嘉、林嘉欣、劉奕兒、周采詩一同現身。張艾嘉在電影中飾演母親,精湛演技入圍金馬影后。被問到是否有投射自身情感在其中?她坦言:「我一生中最大遺憾就是沒生女兒,看到她們就像是像看到女兒,彌補我沒有的東西。」張艾嘉在片中有林嘉欣、劉奕兒兩位女兒,現實生活中,張艾嘉生了3個兒子,她透露跟3個兒媳婦相處愉快,也把媳婦們當女兒般疼。片中她接到女兒劉奕兒打回家的電話倍感心疼,她透露兒子很少會這樣做,唯一一次大概就是兒子哭著打電話回家訴苦,被女友拋棄沒辦法回家,「我就叫他回來啊,結果一時忘記兒子住美國,那次是唯一1次接兒子電話心痛。」張艾嘉表示演出《女兒的女兒》彌補自己沒生女兒的遺憾。(圖/侯世駿攝)劉奕兒在電影裡跟周采詩組成女女CP,劉奕兒笑說私下也叫周采詩「老婆」,周采詩也說即便自己已婚有老公,但還是忍不住對劉奕兒心動,羞喊:「我真的感受到心怦怦跳。」還表示兩人私下傳簡訊,雖然都是聊吃什麼口味的鹹酥雞等日常對話,但戀愛感十足。劉奕兒、周采詩在《女兒的女兒》組成女女CP,戲外劉奕兒也叫周采詩是老婆。(圖/侯世駿攝)劉奕兒這次以該片入圍金馬女配角獎,她連續兩年入圍金馬女配角獎,表示今年心情更加輕鬆自在,更希望能專心享受典禮。她去年帶著爺爺送她的筆一起上台,今她笑喊:「今年(服裝)可能有點不方便。」林嘉欣這次雖未能入圍金馬,但被外界視為遺珠,她對此表示:「能跟張姐拍戲,認識新一代的奕兒,40幾歲還能遇到好劇本,真的是格外珍惜,覺得我已經賺到了。」《女兒的女兒》將於11月22日全台上映。
3遺棄佛像放墳場旁變藏毒處! 警機警勘查破獲價值9400萬毒品
泰國墓場邊遺棄的佛像,居然成為毒販藏毒品的最佳藏匿處,根據泰國警方表示,近日接獲消息,得知鄰國毒梟透過湄公河將毒品偷運到泰國境內,18日在墓地旁的路邊發現3尊被遺棄的佛像,檢查後發現居然暗藏大量冰毒和海洛因,市值超過一億泰銖約(約新台幣9400萬元),這也是泰國當局近年來第一次發現佛像藏毒的運毒技倆。泰國墓場邊遺棄的佛像,居然成為毒販藏毒品的最佳藏匿處。(圖/翻攝自thaich8news)從畫面可見,3尊佛像內部發現了小包裝毒品,包括32塊每塊約400克的海洛因,總重量12公斤。此外,還有裝在中國茶包的冰毒,重約117公斤。這些毒品總市值超過1億泰銖,主要來源於北部邊境鄰國的生產基地。根據《Thaiger》等泰國媒體報導,執法人員在墓地旁的路邊發現3尊遭人遺棄的佛像,暗藏大批毒品,據了解,3尊佛像都是為打坐姿態的佛像,底座寬約1.5公尺,高約2公尺,分別為金色、綠色和黑色。泰國墓場邊遺棄的佛像,居然成為毒販藏毒品的最佳藏匿處。(圖/翻攝自thaich8news)泰國官方近日接獲情報,指毒販近日透過由湄公河從鄰國偷運毒品到泰國,執法人員立即在周邊進行嚴密巡邏和設置路障臨檢,果然18日在那空拍儂府塔烏廷縣的一處鄉村墓地旁,發現這3尊被遺棄的佛像,由於材質為樹脂且有破壞過痕跡,經檢查果然發現佛像內藏有毒品。泰國墓場邊遺棄的佛像,居然成為毒販藏毒品的最佳藏匿處。(圖/翻攝自thaich8news)報導引述那空拍儂府邊境巡邏警察指揮官利瓦表示,毒販將毒品藏匿在佛像體內,並以樹脂鑄造出完整外形,使其看起來與普通佛像無異。此外,佛像底部還發現湄公河沿岸的泥沙,進一步證實這是一起跨境運毒案件。另外,執法人員還在佛像內發現寮國文字的塑膠袋碎片,推測是為了藉此防止毒品在通過X光掃描時被發現。泰國墓場邊遺棄的佛像,居然成為毒販藏毒品的最佳藏匿處。(圖/翻攝自thaich8news)至於這批毒品被遺棄的原因,初步推測是毒販發現運毒路線被曝光,選擇拋棄毒品以逃避追捕。這批毒品的最終目的地可能是泰國境內的中繼點,隨後再轉往國外。由於冰毒和海洛因主要銷售點為國外並非在泰國販售,執法部門相信,這起緝毒行動有效打擊跨境毒品網絡,目前正全力追緝幕後的販毒組織。泰國墓場邊遺棄的佛像,居然成為毒販藏毒品的最佳藏匿處。(圖/翻攝自X)
公開力挺選罷法連署程序加嚴 綠委批黃國昌為權拋棄理念
2013年從政時,極力反對罷免連署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大力批評相關修法會讓行使直接民權的路變得很困難的黃國昌,隨著時間演變,如今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卻表示支持連署程序應當加嚴,引發外界熱議。對此,民進黨籍立委洪申翰表示, 黃國昌過去從自己的選區、時代力量、公民社會、各種進步理念,沒什麼是不能丟包跟轉彎的,唯一不會變的是只為了自己的野心和權力。洪申翰表示,接下來的黃國昌,不會只是「傅隨組織」,還會「比藍還藍」,而更早之前的黃國昌,靠著台灣社會對於第三勢力跟小黨的期待,到處咆哮,去年加入民眾黨後,靠的是柯文哲表面上不藍不綠的能量,在延續政治生命。洪申翰指出,一直想選總統,而成為藍白合絆腳石的柯文哲,經過這幾個月弊案被一一揭發,幾乎已經要被丟包了,所以接下來的黃國昌,能靠的就剩國民黨,但黃國昌當然不會委屈,因為少了卡在上面的柯文哲,這次終於可以靠的理所當然、心無罣礙。洪申翰分析,黃國昌要的是柯粉不是柯文哲,鞏固死忠柯粉靠話術就好,對他一點都不難,所以接下來黃國昌就是會全面地討好國民黨,國民黨區域立委怕罷免,他就會站出來,完全不扭捏地背棄自己過去說過的理念,幫忙掃蕩公民罷免權,而國民黨還不敢力挺中配當立委,但放心,這可以交給黃國昌跟民眾黨當先鋒。洪申翰說明,只要有國民黨可以靠,黃國昌就不只是第三小黨的總召,而像是國會席次過半政黨的參謀官,指揮這個雖壞但蠢的國會第一大黨,而這個對國民黨的依賴關係,也不會只有在國會,更會在2026年的縣市長選舉中,尤其當國民黨也釋出藍白合的選局訊號後。洪申翰強調,黃國昌什麼都可以拋棄,從自己的選區、時代力量、公民社會、各種進步理念,甚至到眼前的柯文哲,沒有什麼是不能丟包跟轉彎的,唯一不會變的就是永遠只為了自己的野心和權力。
4大戶欠稅高達4億 新北市拚追稅成功
新北市稅捐處每年公告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5000萬元的欠稅大戶,今年公告4案,欠稅金額高達3.78億元,營利事業欠稅2案共3.39億元,個人2案欠3895萬元。對此,新北市稅捐處表示,對於所有欠稅對象,每年清查4次,查核金融機構帳戶存款有無突然增加或持有股票、保險等,會窮盡一切方法直到繳稅為止。2024年欠稅大戶共4件,在營利事業方面,新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地價稅達2.68億元、新店育樂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欠娛樂稅與地價稅7063萬元,這2件已是蟬聯多年欠稅大戶;至於個人方面,何姓男子有2548萬元土地增值稅未繳,另外1件較特殊,被繼承人為傅積寬,因繼承人拋棄繼承,遺產管理人將用傅的遺產清償1347萬元地價稅。據悉,傅積寬在戒嚴時期2度被押,而他的妻子修澤蘭赫赫有名,曾擔任陽明山中山樓設計師及修建涵碧樓,獲得台灣建築成就獎,而位於新北市新店的「花園新城」設計亦是出於修澤蘭之手,因此修澤蘭有「台灣第一女建築師」之譽,他們的獨子傅德修曾任職國際知名金融機構高階主管。關於如何追稅,稅捐處說明,每年4次稽查欠稅人銀行帳戶內存款是否有突然增加狀況,或有無股票、保險等動產,盡量清查到底有無動產或不動產,欠稅案件資料則會提供給執行分署,一旦查到有財產可繳稅,立即由執行分署追討。稅捐處表示,《稅捐稽徵法》修法前,欠稅人的房子若拍賣,會優先清償給銀行,但修法後有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欠稅人不能先還債,必須先繳稅。稅捐處補充,地方稅與中央稅不同,無加計滯納利息的規定,雖然欠稅金額不會隨著時間增加,而加計利息,可是若送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外,還須繳納執行費用,影響企業及個人形象。「總之稅務機關會窮盡一切方法,找出欠稅人的財產」,呼籲欠稅人盡速繳納。
吳君如演活渴愛熟女搶金馬 欽點小鮮肉談戀愛讚「夠帥有魅力」
吳君如以愛情喜劇片《我談的那場戀愛》暌違21年再度問鼎金馬影后,將來台擔任金馬獎頒獎嘉賓。近期喜事不斷的她,繼榮獲「夏威夷國際電影節」焦點香港影人獎殊榮後,日前又獲「倫敦東亞電影節」頒發榮譽獎,《我談的那場戀愛》也奪下最佳影片大獎,堪稱是她的「三喜臨門幸運年」。而片中與她談忘年戀的張天賦,也是吳君如欽點演出,直誇張天賦很有魅力。《我談的那場戀愛》以「網戀詐騙」為題材引發話題,成功締造香港近8000萬台幣票房佳績,並創下「連續50天單日票房排行TOP5」長紅紀錄。吳君如顛覆過往搞笑形象展現內斂演技,飾演習慣隱藏情緒、遺忘曾與老公有過美好戀愛回憶的失婚熟女醫生,該片也拿下「倫敦東亞電影節」最佳影片大獎,吳君如日前赴倫敦代表領獎,高舉獎座開心高呼:「我們贏了10部電影!好興奮呀!」吳君如感性表示這都歸功於遇到好劇本、好電影,讓她不僅是雙喜臨門。吳君如表示通常演員接戲第一件事就是看劇本的素質,「我覺得劇本非常好,看完劇本之後如果還是給我演的話不得了!但是找我演這個角色是一個新嘗試,因為跟我本人性格剛好相反,我不會隱藏情緒,我一來就會爆!」這點相當考驗導演何妙祺的功力。以本片入圍金馬獎最佳新導演的何妙祺表示,吳君如相當尊重新導演,兩人會來回溝通討論角色要如何揣摩出戀愛前後的反差感,「我希望君如姐在表演上收一點,她演了很多版本給我挑,而且可以在沒有喜劇化處理的情況下做得很細膩。但當戲發展到女人投入戀愛心花怒放的狀態時,君如姐建議可以放大喜劇感做出對比,她掌握了很多細節,讓整部片很和諧,所以我們經常說喜劇是真的很難做的,很謝謝君如姐,交給我這個新導演!」與吳君如在片中網戀的詐騙天才「少年」張天賦也是由吳君如慧眼欽點,向導演何妙祺推薦,擁有帥氣外表和實力唱功的他已是香港歌壇人氣王。談起張天賦,吳君如直誇說:「我覺得他很帥,這點很重要,因為大銀幕會更加放大。拍攝前我看過他的演唱會,是個唱歌富有感染力的人,我覺得他演戲一定演得好!」果不其然他在片中的表現被導演大讚很有「天賦」,更拋棄帥氣偶包素顏上陣,張天賦說:「當初我沒有料到拍攝可以素顏,坦白說我沒有信心,無奈角色比較頹廢、不會打扮,幸好中間出現轉折讓我成功騙到錢,就變得比較帥了。」《我談的那場戀愛》張天賦拋棄帥氣偶包素顏上陣。(圖/甲上提供)張天賦認為「少年」這角色跟他很相似,「他一開始很呆,後來找到一樣能夠證明自己的事。雖然故事是講詐騙,但是我的角度來看,網路聊天過程中某程度上給予了女人支持,騙子要錢,女人在麵包和愛情之間,她寧願選擇愛情,都是各取所需。」《我談的那場戀愛》將在11月29日在台上映。
肖想上億遺產…婆婆逼兒媳「拋棄繼承」 結局大反轉:得不到半毛錢
遺產繼承幾乎每個家庭都會遇到,也常讓人陷入難題。有婆婆為了得到公公的龐大遺產,要求兒媳放棄繼承,並開出500萬元的補償條件,沒想到被擺了一道,計畫整個泡湯失敗。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公公因病過世,留下億萬遺產,婆婆覬覦這筆錢,要求2個兒子拋棄繼承,讓自己可以單獨享有全部遺產。2個兒子中,大兒子已婚無子、小兒子未婚,但意外往往比計畫快,公公過世不久後,大兒子也發生車禍離世。小兒子辦好拋棄繼承後,婆婆也要求大兒子的老婆照做,並給500萬元要求搬家,媳婦原本想爭取權利,這時發現自己懷孕2個月,於是同意辦理拋棄繼承,並具狀向法院呈報,拿了婆婆500萬離開。等到孩子生下後辦理戶籍,媳婦主張丈夫遺產應該「全部」由剛出世的孩子繼承,因為這個孩子才是第1順位繼承人,婆婆是第2順位繼承人,因此不能繼承財產,由媳婦「卡位成功」。蘇家宏感嘆,人算不如天算,凡事順其自然,不強求反而能維繫全家人得來不易的情感,如果每個人能夠在生前做好財產規劃,立好遺囑,告知家人們自己的心意,按著大家的需要做好妥當的分配,也許可以少了算計,多了溫暖。
網紅帶行動電源出國「1原因安檢過不了」 過來人揭規定:是常識
出門在外,最擔心手機沒電,因此許多人會攜帶行動電源。不過假如要出國,更要留意相關規定,有網紅帶了電池容量30000mAh的行動電源搭飛機,結果安檢時被攔下,行動電源差點就被丟掉,掀起一番議論。網紅小萊姆在臉書專頁提醒搭飛機安檢注意事項,透露之前搭飛機帶20000mAh內容量的行動電源都沒問題,但新買的行動電源容量有30000mAh,航空公司規定超過100Wh的行動電源,要經過同意才能帶上飛機。安檢人員詢問要不要拋棄該行動電源,但因為是剛買的,都還沒用過,小萊姆當然不願意,於是重新退出去找航空公司貼說明書,而航空公司的說法也是一樣,但有同意讓他帶上飛機,並說明回來台灣時,要先去找櫃檯申請同意書,有了這次的經驗,他奉勸大家:「以後搭飛機不要帶內容量30000的mAh」。網紅小萊姆帶了30000mAh的行動電源,在安檢時被攔下。(圖/翻攝自小萊姆臉書)貼文一出,引發討論,網友紛紛不解:「都出國咖了,怎會有這種低級錯誤? 沒讓你丟掉算不錯了…」、「你自己都說20000內容量沒問題了,硬要帶30000的?!」、「這規定很久了」、「這不是常識嗎…」、「第1天出國?」、「唉,又一個不看公告不聽宣導的」。另外,也有不少專業人士指出,「一般行動電源都會有標示,如果沒有標示可能也會被攔住無法上機」、「比較新的行動電源,會在外殼直接印飛機圖案,表示這顆可以上飛機,也較無爭議」、「其實在登機櫃檯就有告示牌,大部分的地勤也會問,只是大家都沒在聽,也沒在看,直到上不了飛機才會注意」。
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以色列持續種族清洗!攻擊加薩醫院、難民營 連嬰兒室也不放過
巴勒斯坦醫務人員稱,以色列3日空襲加薩走廊,導致至少31人死亡,其中近一半的死亡人數發生在加薩北部地區。卡邁勒·阿德萬醫院(Kamal Adwan)院長表示,以軍攻擊了該醫療機構收治兒童的樓層,以及嬰兒室和供水系統。以色列入侵巴勒斯坦飛地加薩走廊,以及強制遷移加薩居民、建立緩衝區的行動,皆違反國際法,且符合「種族清洗」的定義。巴勒斯坦醫務人員表示,至少有13名巴勒斯坦人在以色列針對「拜特拉希耶」(Beit Lahia)和「賈巴利亞」(Jabalia)的空襲中喪生,賈巴利亞是該巴勒斯坦飛地8個歷史悠久的難民營中最大的一個,也是以色列新一輪攻勢的重點。其餘死者則是在以色列空襲其它加薩城市和南部地區的行動中不幸罹難,其中包括加薩南部城市「汗尤尼斯」(Khan Yunis)的轟炸。衛生官員稱,這次襲擊共造成8人死亡,其中包括4名兒童。以色列的空中和地面攻擊,以及強制遷移加薩居民以建立緩衝區的行動,皆違反國際法,且符合「種族清洗」的定義。(圖/達志/美聯社)3日稍晚,拜特拉希耶附近的卡邁勒·阿德萬醫院的衛生官員表示,醫院遭到以色列坦克的砲火襲擊,導致1名住院的兒童受重傷。此外,供水系統、嬰兒室也遭到破壞。院長薩菲亞(Hussam Abu Safiya)控訴,這起攻擊事件是在世界衛生組織代表團訪問該醫院,並疏散部分患者後發生的。他補充,雖然疏散傷患相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向加薩北部的醫院派遣專業醫療團隊,這些醫院已因當地傷亡人數攀升而不堪負荷。薩菲亞續稱:「在這場戰爭中,我們必須學會應付一切難題。當以色列軍隊襲擊醫院並拘留所有醫務人員時,我和我的助理醫生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要麼現在放棄,要麼盡我們所能來地拯救生命。」「醫院充斥著各種傷勢的受害者……我要向全世界傳達一個訊息,包括世界衛生組織、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以及國際法及人道主義的支持者,你們必須立即開通緊急人道通道,並運送燃料和醫療用品進來,同時允許專業醫護人員進駐。」薩菲亞也感嘆,他們不但被全世界拋棄,且在難以想像的嚴酷和可怕環境下工作。以色列自去年10月7日展開種族滅絕行動以來,已造成至少4334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超過102100人受傷,並將加薩走廊大部分地區夷為平地。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
騎士圖方便橋上亂丟垃圾 5月至今裁罰2件
不少機車族貪圖方便騎經橋梁時會亂丟垃圾,後車行經猶如障礙賽,為達到嚇阻效果,新北市環保局6月起於重新橋與華江橋機車引道設置禁倒垃圾告示牌,違者最高處6000元罰鍰,勸導騎士發揮公德心、勿亂丟垃圾,不過也坦言橋上無法設監視器取締困難,只能靠民眾檢舉,迄今開罰2件、共裁罰4800元,強調未來會評估架設新式線上饋電及網路傳輸監視器的可行性。環保局說,民眾如於機車前置空檔區域放置物品或垃圾,當騎乘於橋梁機車道,因平均風速較大,容易使放置的物品或垃圾掉落,加上風切聲背景音量大,以致車主不易發現物品、垃圾已掉落於車道上。環保局目前以架設監視器及稽查員站崗方式取締亂丟垃圾,不過坦言為顧及安全性,橋梁上實際執行取締有其困難度,加上現場環境,風速大、車流量大、車速快、安全等因素,尚無法於橋梁架設監視器舉發違規車主。環保局說,目前騎士於橋梁亂垃圾只能靠後車檢舉,檢舉的案件經查證屬實,任意棄置垃圾包,以實收罰鍰金額50%;隨意吐痰、檳榔汁、檳榔渣、紙屑、菸蒂或其他一般廢棄物,則以實收罰鍰金額10%,發給檢舉人獎金。環保局統計,華江橋迄今接獲2件民眾檢舉影響,1件是隨意拋棄菸蒂案件裁罰3600元,另1件則是亂丟垃圾裁罰1200元。環保局表示,橋梁因無電線桿,設置監視器有難度,未來會評估架設新式線上饋電及網路傳輸監視器的可行性,另也會透過環保小局長等各種宣導方式,來遏止汙染行為及提升民眾保護環境的觀念。而為避免垃圾影響民眾通行,除養工處不定期維護橋梁路面清潔,環保局也會定期加強維護橋梁機車道整潔。至於一般的路邊亂丟垃圾,環保局指出,各區清潔隊環境稽查員會站崗,現場舉發取締行為人,及後續調閱架設的監視器所拍攝錄影資料,透過拍攝到行為人的車牌號碼,將依法告發車主。經統計,今年1至8月各區清潔隊已告發民眾未依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棄置垃圾包、隨意棄置垃圾、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共8574件。
《願望》黃少祺面對妻子與初戀左右為難 笑說「不是戀愛腦」
三立八點台劇《願望》近期劇情進入另一波高潮,三位男主角的故事線也展開新的發展。陳冠霖展現複仇的掙扎,面對日本妻子許鈞鈞意外身亡,又碰到原配廖苡喬換心活過,他卻不能與妻小相認,因為要展開另一復仇計畫;江宏恩飾演的角色耀武剛剛戒除毒癮,卻立刻面臨妻子拿菜刀威脅逼他離婚的困境,陷入了深深的婚姻危機中;而黃少祺則面對愛情抉擇與家庭責任,深陷兩女關係左右兩難,江祖平還發現潘柏希對王樂妍叫媽,又發現他年紀28歲,於是就推測潘柏希是王樂妍與跟黃少祺的私生子,她也將展開反擊,鞏固正宮地位。黃少祺在劇中深陷於前女友王樂妍和現任妻子江祖平之間的情感糾葛,使他左右為難。黃少祺所飾演的勝強雖然他對初戀仍有強烈的感情,但是由於家庭的牽絆,他選擇維持現在的婚姻,並努力找尋彌補初戀母子的方式。劇中自從前女友王樂妍現身後心又再度蹦蹦跳,連網友都說黃少祺飾演的勝強「只要一碰到初戀,腦波就變得弱了。」黃少祺知道後笑說自己是照劇本精神演的:「我倒不覺得勝強是什麼戀愛腦之類的,應該說他忠於自己內心的執著與想法,畢竟這段感情應該是他一生中的初戀與真摯的愛,他才會那麼的在乎,只是命運的捉弄讓他變成了另外一個人生。」黃少祺認為如果沒有家庭,勝強是肯定會投奔到初戀懷抱,但因為有家庭、有小孩,即使麗紅(江祖平飾)做錯事,勝強好像也無法拋棄現在的家庭,黃少祺也說:「我也一直期待後面的發展,編劇大人的高智商給我們一個極其完美的解方。」劇中面對兩個女人左右為難,連網友都說勝強面臨初戀和現任的三角關係中,真的很兩難。黃少祺(左)認為如果沒有家庭,勝強肯定會投奔到初戀懷抱。(圖/三立提供)而平時在化妝間也很逗趣,黃少祺笑說有時會和王樂妍溝通劇本,指導她一些台語說法,江祖平一定會蹭過來說:「我怎從沒看過你教我!」黃少祺表示跟江祖平拍戲隨時要接招,因為她花樣太多,就像之前有一幕劇情,黃少祺喝醉,但嘴裡卻頻頻喊著王樂妍的名字,結果這段戲一喊卡,江祖平就開玩笑拿枕頭去壓住黃少祺的臉。看劇中勝強矛盾在前女友與妻子之間,黃少祺表示感情還是純粹一點好:「現階段我的家庭對我來說是最最重要且珍貴,我珍惜每一天陪小孩、陪太太的日子。」
聊遺囑看人生/姐逝遺產欲給相依為命妹妹 離家改嫁母親卻說她要全拿
小瑛上個月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詢,她的故事有點坎坷,也令人感傷。她父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當年她母親外遇,所以母親不要小孩,不要財產,毅然的選擇跟了另一個男人,而母親離開家庭後,就再也沒有和小瑛一家人聯繫過,母親這個概念對她來說,是陌生的,遙遠的。也因此,小瑛和姊姊二人從小是跟著父親長大的,她父親在一家工廠上班,錢賺得雖不多,但是個好爸爸,只可惜爸爸也在她國中時就因意外過世了,所以小瑛的姐姐從高中起就開始讀夜間部,白天打工,晚上上課,一人身兼父職母職,照顧小瑛長大。小瑛知道姊姊對自己的付出,因此對姐姐也是非常尊敬,因為在小瑛心中,這位姊姊就等於是自己的爸爸和媽媽一樣,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小瑛出社會之後,兩人的感情都還是很好。小瑛的姊姊為了照顧小瑛,犧牲很多,一直未婚,但命運弄人,小瑛姊姊一年多前就檢出第四期肺腺癌,醫生告訴她們姊妹,時間最多僅有半年,七個月之後,小瑛姐姐就過世了。小瑛姐姐過世前,有和小瑛談到遺產的問題,不過小瑛姐姐那時候認為,她在世上只有小瑛一個親人,她或許已經忘記自己還有一個母親,又或是不確定自己的母親還活在世上,所以也沒想太多,也沒有立遺囑,姐姐很單純的認為她將來的遺產應該都是小瑛的,所以最後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離世了。小瑛沒想到不久之後,她這位從小就拋棄她們的母親,不知從何處知道這個消息,居然出現了,而且母親表明是小瑛姐姐的合法繼承人,要求將姐姐的遺產全部交給她。小瑛完全不能接受眼前這位陌生人,是從小就拋棄她們姊妹的母親,這個從來沒有盡過一天扶養義務的母親,居然可以繼承姐姐的遺產,而且繼承順位還優先在她之前。聽了小瑛的故事之後,我很為她難過,但若依據台灣現行的法律,恐怕難以為小瑛找到正義,但透過她的案例,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遇到類似狀況的處理方法。首先,她的母親是否為繼承人呢?這點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在血親繼承人的順位部分,父母的繼承順位是優先於兄弟姊妹。也就是說,因小瑛姊姊無子女,所以當小瑛的母親還在世時,小瑛姊姊遺產的繼承人就是母親,小瑛和姐姐兩人當時未確認母親是否仍在世,這一點可以說是錯誤的第一步。那麼小瑛的母親沒有盡到母親的照顧責任,是否會影響她的繼承權呢?這是個值得深思討論的話題。首先,台灣法令並未明文規定,未盡扶養義務的父母或是子女是否會影響其繼承權,因此他們的繼承權原則上並不會受影響。但這一點,在中國大陸的繼承法卻有一條規定,就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如果小瑛的事情是發生在中國大陸,那麼小瑛只要證明母親並未盡扶養義務,那母親就不可以要求繼承。從合理性來看,不論是父母對子女或是子女對父母,既然生前不盡扶養義務,等對方過世之後卻可以跳出來主張繼承,的確是不合理,因此中國大陸的立法可以當作我們修法的參考。但在修法之前,如果有類似情形的人,要如何破解這種狀況呢?答案是預立遺囑,並用遺囑剝奪對方的繼承權。雖然剝奪繼承,法律上未規定一定要用遺囑,但因為遺囑的做成有嚴格規定,容易舉證,所以建議有小瑛姐姐這種狀況的人,可以利用遺囑方式,並在遺囑中敘明事實,以對方未盡扶養義務,已屬「重大虐待」為由,剝奪其繼承權,這在台灣法院是允許的(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1870號民判)。不過,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也並非由被繼承人說了算,或許當年小瑛的母親離家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此最終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常須由法院判決確認,為了預防日後剝奪繼承權訴訟失敗風險,因此建議最好在遺囑中另預先記載,如無法剝奪時,則僅給予最低特留分,然後將其餘財產保留給自己想要照顧的人,這種遺囑記載方式,才是最保險的作法。以本案為例,若小瑛的姐姐當時有預立遺囑,且有像上面所說的記載,萬一法院認定母親的繼承權還在,那麼最壞的結果,也只是僅需要給母親特留分而已,而不是遺產的全部。望著失望難過的小瑛,我也愛莫能助,如果她和姊姊能早一點來協會尋求幫助,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祝福小瑛,希望她早日振作重新出發,在天堂的姐姐一定也是這樣期待著。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113年11月份課程報名時間:11月1日中午12點開放報名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5億高中生言詞辯論庭登場…夏男曾喊「希望婚姻無效」 律師卻主張:婚姻有效
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發生至今1年多,夏姓配偶被控涉嫌偽造文書,一審在6月28日宣判,判夏男1年6月徒刑,目前案件已上訴二審。民事部分於8月13日進行審理,不過尚未審結,今(30日)再度進行言詞辯論庭,夏男律師又主張「婚姻有效」,與夏男的說法互相矛盾。夏男先前曾表示,他是否覬覦賴生遺產,只要等到民事判決敗訴,那一切就會煙消雲散,「賴生死後我沒有主動拋棄繼承權、不代表我要繼承遺產,現在要讓社會接受我沒有計畫爭奪遺產,就是我不能繼承這財產,而我第一時間沒有拋棄繼承,是因為怕坐實謀財害命」。賴母委託的律師王彥說明,本次審理為「言詞辯論庭」,和之前法官不同人,新法官認為本案還有要調查的部分,因此本案今天沒有言詞辯論終結,意思就是下一次還會繼續開庭,下次會進行證據調查,但日期未定。王彥指出,本案的爭點在於「婚姻是否有效」,包括證人的簽名是否有效、結婚爭議等,但今天並沒有答案,他們不希望有參加人(第三方、賴小弟的兄弟姊妹),此案還算單純,主要在處理婚姻有效的事情,需不需要參加人,讓法院來決定,但今天尚未有進展。值得注意的是,夏男律師今天依舊主張「婚姻有效」,然而夏男曾在偽造文書案二審庭上表明希望婚姻判無效,雙方的說法明顯不同,也不禁令人好奇原因為何。
獲偷腥亡夫3億股票!正宮「耍1毒招」害慘小三女兒…逼私生女吞5千萬遺產稅
小小年紀卻因「私生子」身分慘背上千萬債務!一名陳姓男子與周姓妻子育有3名子女,在外還偷偷跟小三生下一名女兒,陳男亡故前將價值3億的股票全給正宮,但因股票贈與時間不到2年,因此依法需納入遺產稅,怎料正宮全家人竟神來一筆「拋棄繼承」,害得陳男的6歲私生女需繳5735萬元的遺產稅。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法規有違憲之虞並聲請釋憲,日前憲法法庭判決出爐了。該案發生於2016年6月間,外遇的陳姓男子將名下約3億多元的鋼鐵股,全數送給周姓髮妻,並申報核定「免徵贈與稅」,沒想到2017年12月陳男卻不幸逝世,而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1.被繼承人之配偶。2.被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3.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換句話說,該筆股票贈與需列入陳男的遺產稅。令人驚嘆的是,周姓正宮得知後,隨即與3名子女辦理拋棄繼承,而身為「私生女」的6歲女童便成為唯一法定繼承人,她雖繼承1567萬元的遺產,卻因「生父元配」的轉嫁稅務神操作,害慘才6歲的她,莫名吞下5735萬元的遺產稅。女童家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法規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8日判決,認定條文擬制遺產的受贈人為被繼承人配偶時,與其他繼承人應如何負擔遺產稅,欠缺明確規範,若導致配偶以外其他繼承人須就被繼承人配偶因受贈產生的財產增益負擔遺產稅,不符憲法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侵害到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因此「部分違憲」,故要求財政部需在2年內檢討修法。
已婚女劈腿公司多男!小王2號慘被拋棄 怒找人夫告狀還提供證據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明(以下皆為化名)與妻子小花結婚多年,不料女方竟與公司多名男同事發生婚外情,腳踏多條船;其中一名趙姓小王不滿被拋棄,憤而找上阿明揭露女方出軌情節,氣得人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小花賠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花侵權行為屬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明主張,兩造於民國104年6月25日結婚,於113年3月8日調解離婚。被告於婚姻存期間,因細故離家,詎料其在外賃屋而居期間,竟分別於公司之張姓兼職員工、趙姓兼職員工有染,且目前尚與其他男子過從甚密,嚴重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200萬元。小花辯稱,原告先於112年破壞兩造婚姻,侵害被告配偶權,兩造於113年3月簽署離婚協議。嗣後原告因不滿離婚條件,故與趙姓男子合謀,刻意接觸被告並拍下被告不雅照,故被告不具備侵權責任。矧查,原告未就被告與多人有染等情舉證以實其說,且原告主張被告侵權之時間點,兩造已無婚姻關係。阿明進一步指控,被告聲稱遭設局陷害,然而他會取得相關證據,係因趙男不甘遭被告腳踏雙船拋棄,憤而向原告揭露,況自被告與趙男之照片中,被告主動噘嘴索吻,並無任何遭強迫及騷擾之情,相關影片也顯示2人心情愉悅,被告持手機自拍並使用美圖效果,非如其所稱遭原告與趙姓男子設局陷害。新北地院審酌,原告主張被告與趙男於112年5月至10月間,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此部分有照片為證,並審酌照片所附註時間點為112年5月30日、7月28日、9月2日及10月5日,均於兩造離婚前,堪認被告之行為已達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之程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不吸菸肺癌2/空汙傷害不輸香菸 2時段勿戶外運動「機車族要戴口罩」
肺癌為國人十大癌症死因之首,已取代肝癌成為新國病。根據台大公衛學院研究,若持續30年暴露在一定濃度以上的空汙細懸浮微粒(PM2.5)中,罹患肺腺癌風險比每天抽一包菸還高,這或許是近來不吸菸肺癌患者激增的原因之一,醫師建議上下班時間最好別進行戶外運動,以免吸入大量空汙,而機車族也要佩戴附加活性碳的拋棄式防塵口罩,才能過濾廢氣裡的微粒與道路揚塵。「不只是台灣,全世界不吸菸的肺癌患者都增加!」嘉義長庚胸腔腫瘤科主任方昱宏告訴CTWANT記者,肺癌是全球及台灣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約有9,700人死於肺癌,占所有癌症死亡人數的近五分之一。雖然台灣近十年來肺癌的標準化死亡率有下降趨勢,但其發生率仍在增加,尤其是女性和未吸菸者的肺腺癌比例顯著上升,顯示除了吸菸以外,還有其他不可忽視的危險因子。空汙正是原因之一,台大公衛學院今年5月發表研究發現,若持續30年暴露於PM2.5(懸浮微粒直徑小於或等於 2.5 微米的粒子)空汙環境中,罹患肺腺癌風險,會比每天吸超過一包菸的人風險高出1.044倍。此研究利用環境部2005至2020年全國PM2.5監測資料,再以空汙能見度、PM10推測1968至2004年各地區空汙PM2.5濃度,比對國內1997至2020年肺癌登記資料,此為全球首篇分析30年空汙與肺腺癌相關性研究,研究刊登於《環境研究》國際期刊。根據環境部統計,2023年各項空氣污染指標,PM2.5年平均濃度以雲林縣19.3微克/立方公尺(μg/m3)最高,主要是少雨、弱風天數多。其次為嘉義縣市及金門的18.8μg/m3,離環境部所訂中南部年平均值15μg/m3仍有一段差距。PM 2.5 已被證實是致癌物,肺部自然是首當其衝、最先受害的器官。長期關注空污的北醫公共衛生學系教授莊凱任曾建議,民眾可先自我審視,平常最容易暴露到髒空氣的來源是什麼?例如鄰近工業區的居民須注意工業排放空氣污染物,都會區居民則受交通廢氣影響較多,因此必須從住家環境開始了解可能的污染物質,再以適當的方法排除或減少空氣污染物的來源,例如簡單的把窗戶關上、減少揮發性化學產品的使用、烹調習慣的改變、室內植物的擺設、空氣清淨設備的裝設等方法。至於交通,為了方便逼不得一定得騎摩托車時,莊凱任強調「口罩絕對是必備!」國健署建議機車族配戴附加活性碳的拋棄式防塵口罩(符合 CNS14756),除了吸附車輛廢氣中的有害氣體,也能過濾掉混合在廢氣裡的微粒和道路揚塵。由於這類口罩的活性碳會吸附污染物,長期使用後可能失效,因此不建議長時間重複使用。戶外運動的地點很重要,研究顯示公園比馬路旁更好,比較不會影響肺功能。(圖/記者方萬民攝)在《空汙世代的肺部養護全書》一書中,台大公衛學院陳保中教授提到自身的運動方法,「我通常早上6點多到醫院,避開高空汙時段;下班時我會走比較少空汙的『路線』,盡量避開大馬路,改走小巷弄」。運動也是同樣道理,盡量避開交通尖峰的上、下班時段,避免吸到廢氣。對於場地,陳保中教授也有一番見解,「河濱公園是蠻好的運動場地,車少、空曠,河道旁風大,有風流動能加速改善空汙;另外,台灣山林豐富,不必特別去挑戰大山岳,鄰近的小山丘也不錯,像台北近郊就有很多條親山步道,也是假日運動的好選擇。」「英國曾有一項研究顯示,長期在馬路附近運動的人肺功能較差,而公園運動的人則較好。」方昱宏認為空汙是長時間的影響,雖能「趨吉避凶」,但很難靠著短時間的措施,如空氣清淨機、口罩來達到完全預防的效果,還是必須由政府來改善空汙問題,才能根本解決問題。不過,方昱宏建議若要進行戶外運動,可到環境部的「空氣品質監測網」查詢空氣品質狀態,若出現紅色警報、甚至紫爆,就不要外出活動,才可以較有效的避免空汙危害。若必須外出上班或上學,國健署則建議配戴防霾(PM2.5)口罩(符合 CNS15980),以濾除空氣中的 PM2.5 微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