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父留遺產…新北姊弟辦拋棄繼承「想全給媽」 後果慘了
財產繼承分配要提早規劃,否則恐怕出現不可料想的狀況。新北市有一對姊弟十分孝順,想把爸爸的遺產全留給媽媽,因此主動辦理拋棄繼承,但手續完成才驚覺媽媽無法單獨繼承,繼承的可能人選也曝光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周念暉律師分享此案例,這對姊弟的爸爸不幸過世,留下一棟房地產,孝順的2人決定拋棄繼承,希望讓媽媽獨自繼承爸爸的全部遺產,萬萬沒想到手續辦好後,才發現做錯了。周念暉律師說明,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再依民法第1139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另外,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1138條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周念暉律師指出,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且以「親等近者」優先,即使這對姊弟都拋棄繼承,媽媽可能也無法單獨繼承,繼承權會由「親等較遠」的孫輩取得。也就是說,本來5個人的繼承問題,會變成多數孫子女和媽媽共同繼承,且就算孫輩全部拋棄繼承,繼承權會繼續往下個順序(祖父母、兄弟姊妹)輪下去,直到確定沒有其他繼承人,才會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汐止通緝犯口吐白沫亡「相驗死因出爐」 家屬拋棄繼承…被撞小黃無奈:拿不到賠償
新北汐止一名52歲李姓男子是通緝犯,昨(20日)晚在路上不配合攔查,與警方展開飛車追逐,直到撞上一輛計程車才停下,然而逮捕過程中,李男不斷掙扎,被壓制期間突然口吐白沫昏迷,送醫搶救仍不治,初步相驗死因為心因性休克。警方昨晚在新台五路執行攔檢勤務,發現李男的車輛,當時正在停等紅燈,因此上前攔查,不料李男先假意配合,在謊報身分後,立刻加速逃逸,開車沿途蛇行、闖紅燈及逆向行駛,最後在汐止交流道附近撞上一輛計程車才停下。李男下車後,遭警方持警棍打小腿壓制,但他仍不斷反抗,還大喊「痛啦!」當警方準備上銬時,他卻口吐白沫陷入昏迷,被緊急送醫救治。檢方今天下午會同法醫相驗遺體,初步相驗結果出爐,李男死因為心因性休克,詳細原因有待擇日解剖釐清。此外,李男受有擦挫傷,傷勢集中在下半身,上半身僅有手指頭受傷,並未傷及要害。計程車司機相當無奈。(圖/三立新聞提供)對此,被撞的計程車司機接受《三立新聞》訪問經過,當時載一對母子行經中正路與禮門街口時,李男突然開車闖紅燈撞上來,乘客也因猛烈撞擊身體不適,所幸車隊知悉有介入關懷,才讓他鬆口氣。只是車損部分,由於家屬和李男已6年沒聯絡,遺產將選擇拋棄繼承,因此不負責後續賠償事宜。司機坦言當時看到是通緝犯時,早有預感無法獲得賠償,只能自認倒楣,摸摸鼻子吸收。
麵攤遭賓士撞毀「2人嚴重燙傷」 約調解才知肇事者死亡…子女拋棄繼承
台南仁德區今年4月發生一起意外,66歲劉姓男子開賓士衝撞麵攤,造成郭姓女老闆娘及嫂嫂燙傷,整間店被撞毀,至今仍無法營業。如今過了1個月,業者多次聯絡肇事者,對方都以身體不適為由推託,後來更突然過世,只換來1張「死亡證明」,兒女也都已拋棄繼承,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事故發生在4月23日,劉男當時沿仁德中正路由南往北行駛,疑似低血糖窗進路邊麵攤,造成店內2人燒燙傷,店內設備幾乎損毀損,老闆娘郭女指控劉男事發當下還能好好走下車,在一旁冷眼旁觀,稱會負責,卻從頭到尾避不見面,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郭女不滿,5月6日首次聯繫上劉男,對方表明會到場關心,卻臨時說要就醫,同樣劇本一再上演,約好又說身體不適要急診,最後談妥要等初判表出爐,才約調解委員會,當天又等不到人,等來的只有1張「心因性死亡」的死亡證明,日期就是5月10日,也就是打電話約調解的隔天。郭女多次聯絡不到人,如今肇事駕駛竟已死亡。(圖/報系資料照)郭女痛批,劉男子女不願出面,直到6月1日才來電,告知已拋棄繼承,後續想談保險理賠都被已讀不回。談到家人,她哽咽表示嫂嫂2度燙傷很嚴重,加護病房住了6天,每天要清創換藥,後續還有很長的醫療要走,她本身是小指骨折,右腳也受傷。由於麵攤的店面是租的,沒營業也要付租金,郭女透露原本就有車貸、信貸,家裡的老人從1月開始又一直頻繁住院,直言快撐不下去,怒嗆「家屬一句都拋棄了,我們只能自己吞嗎?還有天理嗎?」對此,社會局今(5日)已請社工主動關懷受害者,待訪視評估後,會依案家需求及意願連結急難救助、急難紓困及法律扶助資源等相關協助。
4孝子「爸遺產想全留給媽」 1動作律師驚喊母湯:落到親戚手中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財產繼承案例,一名父親過世後,留下房地和幾百萬元遺產,4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爸爸的遺產。對此,蘇家宏提醒,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提到,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子女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爸爸的父母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那麼爸爸遺產的一半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蘇家宏指出,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蘇家宏說,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的方法。蘇家宏表示,子女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父親的兄弟姊妹)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其實,媽媽跟4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 ,就算是四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前租客「害房變凶宅」 家人全拋棄繼承…房東改找他求償贏了
一名黃姓男子曾在外租房,退租2年多後竟返回該租屋處墜樓身亡,導致房子變成「凶宅」,房價因此減損300多萬元。吳姓前屋主心有不甘,不料黃男家屬全都拋棄繼承,讓他求償無門,只好轉向負責管理黃男遺產的吳姓律師求償,要求對方在遺產範圍內賠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決律師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他與黃男於民國107年7月15日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書,詎黃男於110年1月21日自該房屋之通風井跳樓自殺身亡,導致房屋交易價值減損371萬3,900元,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又因黃男之繼承人均聲明拋棄繼承,法院選任被告為遺產管理人,被告應於管理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200萬元。被告辯稱,黃男係於送醫後過世,非在房屋內死亡,自不影響房屋交易價值,況房屋價值如有減損,亦係肇因於心理因素,僅存在抽象價值變動差額,僅為純粹經濟上損失,且與黃男之死亡結果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原告不得依據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賠償,且原告請求賠償金額亦屬過高。高雄地院認為,黃男送醫前已無呼吸心跳,且其生前具有經營一定規模生意之經驗,對市場交易動態具有一定瞭解,自具有相當能力及識別能力,雖其主觀上係出於殘害自己生命之意思而為,但黃男對其行為將可能造成系爭房屋成為凶宅,價值貶損,日後難以出售,當具有雖預見會發生仍未違背其本意之間接故意。法官審酌,黃男因故意侵權行為致房屋受有303萬6,991元之交易價值減損,原告主張黃男對其損害負200萬元賠償責任,自屬有據,又黃男死亡後,其第一順位至第三順位繼承人均聲明拋棄繼承,嗣經前揭高少家法院裁定選任被告為遺產管理人,原告依據繼承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於管理遺產範圍內僅給付200萬元,應予准許。《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國小師信「股票詐騙」賠500萬輕生 獲救做「這事」家長怕爆
新北市某國小的男老師,因為聽信股票詐騙,賠了500萬元被逼債,上月在家中輕生獲救,消息在學校傳開後,他被家長指控,將住院照片和輕生原因上傳家長LINE群組,讓大家看了恐慌。對此,校方跟教育局也做出回應。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家長爆料,國小H男導師任教於5年級,他在10月中於家中輕生吞藥,被家人送急診後救回。他在手機行事曆中跟小孩表示,自己因為信股票詐騙,賠了500萬,他不想活在這世上,要小孩拋棄繼承或是靠債務協商留房產,甚至強調,「不用辦後事,骨灰撒大海」,他的人生很苦,這可能是解脫。家長表示,之後H男師竟然在LINE群組說明自己為何輕生,股票詐騙賠500萬,又加上地下錢莊討債,讓300萬本金滾成505萬,他就是這樣被逼死,報警還被恐嚇。此外,他上傳自己躺病床的照片,以及診斷證明,讓大家看了害怕。家長稱,校方要H男師請假,會再找代課老師,但到現在都沒跟家長當面溝通,他們曾聽過H男師副業做很大,熬夜研究如何賺錢,白天上課狀況也很差,常常上課放影片,自己在座位上睡覺。校方指出,有關H男師的債務問題,這是個人行為不多做回應,而他疑似傳不當訊息,調查後發現那不是他本人傳的,他從10月下旬就請假,學校也已做安排。教育局說,會請學校持續關心該名男師的狀況,以學生權益為優先。◎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陳彥翔縱火一審判死刑…妻姊控「等無道歉」 大嫂媽控:女兒保險金被拿去還債
新竹正義輪胎行小兒子陳彥翔,去年6月15日晚上和父親發生口角,一氣之下竟外出買汽油,點燃1樓店面的4輛機車,火勢迅速燃燒,導致媽媽、妻子、3名子女、大嫂、妹妹、姪女,一共4大4小葬身火窟。經過審理,新竹地院今(28日)判處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家屬也親自到庭,除了對判決感到欣慰外,也氣憤事發1年多來,陳家人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對方還把保險金和存款拿去替陳彥翔還債。據《三立新聞》報導,聽到陳彥翔一審判死、褫奪公權終身,受害家屬無不當庭落淚,曾姓妻子的姊姊坦言這1年多來內心十分煎熬,雖然只是一審階段,但仍感到安慰,還往生者一個公道,8名死者其中4個就是他們的家人,「4位都是我們的最愛、我們的寶貝」,痛訴陳家人對他們不聞不問,至今沒收到一句道歉,從一開始就沒什麼關心,包括法會、招魂等,都是透過旁人才得知,覺得很沒良心,畢竟曾經是親家,反問「難道一點都不覺得有錯嗎?」陳彥翔大嫂的媽媽林母指出,她獨自撫養28歲的女兒長大,母女倆相依為命,嫁到陳家1年多就沒有了,連年僅1歲的外孫女也喪命,認為陳家只會帶給她2次傷害,並指控陳家沒賠償半毛錢,還謊稱有賠錢,女兒的保險金也沒給她,「奠儀善款全部都拿走了,沒賠給2個媳婦家一毛錢」。林母表示,陳彥翔已經經拋棄繼承,可能完全沒得賠,但她並非要對方賠錢,因為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女兒的生命,她不滿陳家人用女兒的保險金和存款,還陳彥翔的債務,反問:「女兒用生命換來的錢,還要幫殺害他的人還錢,這有什麼樣的道理?」
外婆想過戶「1800萬房產」給他…36K男猶豫了 內行提6點勸:考慮清楚
能繼承親戚的千萬房產,可說是可遇不可求,但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透露,外婆、大舅與二舅之前找上他,表示外婆有間買價1300萬、現在估價1800萬的公寓「不想要了」,且家人們希望把房子過戶給他。但原Po基於一些原因,對過戶房產感到有些猶豫。原Po表示,儘管家人會幫忙負擔該公寓每月4.1萬的房貸,但「我一個月就36K。要負擔2.5萬,繳完房貸剩1萬,也還有一些貸款要還,生活費大概剩8000」,因此想詢問網友們的建議與看法。有網友建議,「出租,拿到這筆財產先不說增值的部分,光是頭期就賺260萬。但也有人認為,「如果大舅或二舅有小孩,那你肯定是被坑了」、「千萬不要跟親戚弄這些有的沒的,等等誰小孩要住一下,誰又賴在那邊」、「大膽猜他們算盤是:你付錢但外婆繼續住,分遺產還是要給舅舅哦」。還有內行點出關鍵的6項,要原Po謹慎考慮。「過戶到你名下後,5年內不能賣出,第一年會扣45%的稅,再逐年遞減」、「確認這間公寓有沒有親友入住,否則也是不方便出租」、「可去查這間公寓周邊的實價登錄,就可以知道它的成交行情」。內行網友在第4項以自己為例,「我都跟銀行的放貸部說要增貸(用途是裝修),他們會請我去地政事務所調地籍圖,然後初步鑑價告訴我產值,(當然不是建議你去二貸)只是說有這方法,銀行可以最準確精算」,以及注意「外婆的第一順位為繼承人,應該是大舅和二舅,除非他們願意拋棄繼承,這方面有法律方面要注意的事項,建議你問代書或諮詢律師,諮詢是用大概是3000元」、「確認在法律上都沒有相關任何後續會發生的問題,你再考慮你是否揹得起房貸」。
太早拋棄!父生前欠錢2女兒皆不繼承 遺產拍賣餘200萬全歸國庫
若父母有過多債務尚未償還,子女一般會選擇拋棄繼承。1名郭姓男子生前欠下2百多萬元債務,在他過世之後,2名女兒皆選擇拋棄繼承,不過郭姓男子在基隆擁有1處房產,日前以425.5萬元拍出,扣掉他欠下的債款,仍有約2百萬元,但由於他的女兒已沒有繼承資格,因此這些錢只能全數歸屬國庫。1名郭姓男子生前欠下2百多萬元債務,2名女兒以為他債務多過遺產,因此選擇拋棄繼承,沒想到郭姓男子尚有1處房產,位於基隆市七堵區的舊公寓3樓,坪數約21坪。這間屋齡50年的老公寓在執行署宜蘭分署首次拍賣時乏人問津,沒想到7月31日第2次拍賣,竟有6組人競標,這間公寓原本底價為348萬元,最終以425.5萬元拍出。拍出的金額,扣掉郭男欠下的稅務、罰鍰、抵押貸款後,還剩下2百多萬元,不過由於郭男的女兒已選擇拋棄繼承,因此這剩下的2百多萬元,只能全數歸屬國庫。
萬年欠稅大戶2/開戶投資被認定贈與 「蕈菇之父」晚年為欠稅10億喊冤
欠稅欠到下一代的還有,個人欠稅大戶第四名、有「台灣蕈菇之父」封號的林天財,欠稅金額9.59億元。林天財出生台中霧峰,他研究培養出「台灣高溫洋菇」,促使台灣在50、60年代成為世界上洋菇出口第一大國,為我國賺進了不少外匯;不過在他人生晚年屢屢登上新聞版面的卻是欠稅及父子不合等負面新聞。林天財不僅是蕈菇之父,更是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及90年代熱門景點金鳥海族樂園公司創辦人。他人生中最有名的一段是,請到前國策顧問李國鼎為他的靈芝背書、打響名號。靈芝健康產品在1987年時成為直銷的新寵兒,當時較為知名的靈芝企業就是林添財所創立的林園事業,雙鶴傳銷一度找上林天財合作,但沒多久就破局,庫存壓力迫使林天財找上李國鼎,像他們宣傳靈芝益處,間接促成國科會的靈芝大型研究計畫,在國策顧問及媒體的加持宣傳,林天財的鹿角靈芝炙手可熱。1950年,林天財夫婦創辦埔里林養菌農園,靠著賣蕈菇、靈芝發跡致富,可惜晚年卻飽受欠稅之苦。(圖/翻攝自林園公司官網)不過他欠稅起因來自1999年,林天財經銀行行員建議,以3個兒子的名義開戶,並存入2800萬元做投資運用,然而大兒子林克彥卻私下變更印鑑,領光帳戶的錢,事後還舉發林天財業務侵佔判刑6個月,林天財也不甘願再告兒子不當得利;二兒子林克洋的帳戶則是購買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到期再由大兒子林克彥及小兒子林克政無償兌領。然而從2008年開始,卻遭國稅局認定林天財必須繳交贈與稅,被借名的林克洋也因無法舉證錢是父親所有,同樣需課徵贈與稅。林天財畢生努力的財產全遭查封,相當不服氣,2013年已高齡87歲又罹癌的他,還被迫站出來捍衛自己清白,強調國稅局不能僅憑帳戶轉存資金流動,即推定屬贈與行為。經記者調查,目前林天財的林園國際由二兒子林克洋接手,同時也經營谷關明治溫泉飯店;大兒子林克洋則是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董事長,他另一次登上新聞是因林家長年竊佔十分瀑布周邊公有地收門票,但因主管機關不察過了追溯期,於是2014年以徵收土地方式讓自然景觀回歸國有,當時林克彥還拉白布條抗議。新竹關西占地8公頃的金鳥海族樂園,1983年開幕,有遊樂區、游泳池、海獅表演場、水族館等,曾是知名景點,負責人就是林天財。(圖/翻攝自travelking官網)記者致電林園國際、谷關明治溫泉飯店及小兒子林克政的網界電訊科技公司,皆無回應或「不知道!」十分瀑布遊客服務中心則表示,2014年新北市府向林克彥徵收其一小塊土地,主要是觀賞瀑布的平台,免費開放民眾入園參觀,其餘土地仍是私人,「他(林克彥)平時人都在台中,外包給別人經營店家。」而根據公司登記,林天財所擔任的公司董監事職務皆於2021年9、10月間陸續離職,推測林天財應於前年過世。德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詠勝表示,2009年有修正民法繼承編,面對離世親人的遺產有2種處理方式:一是法定的「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二是向法院聲請的「拋棄繼承」。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下僅以取得遺產為限負擔債務清償責任,不需要從自己口袋拿出來賠,所以最多就是賠掉繼承到的資產,但如果知道負債大於遺產,一般就直接向法院聲請拋棄了。至於為何納稅人已過世,仍年年高居欠稅排行榜首,推測為其後代於舊法時代已申請限定繼承,卻因與國稅局糾紛而未完成繼承手續,故只好繼續掛在帳上至欠稅案件執行期間屆滿才會一筆勾銷。林天財過去也是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的負責人,而後將公司交給大兒子林克彥打理。2010年,新北市府徵收土地要讓十分瀑布的景觀回歸國有免費開放參觀,卻引來業者舉白布條抗議。(圖/報系資料庫)
女教師償父債490萬18年 還638萬僅只是利息未還本金
劉姓女老師18年前繼承父親生前490萬多元貸款債務,每月被扣薪3分之1,至今已扣繳給付638萬餘元,遠超過父親的欠款,但放款的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卻聲稱扣款只是付利息,未償還本金,女老師因此提出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近日嘉義地方法院判劉女勝訴,今嘉市第三信用合作社表示尊重判決結果,不會再上訴。判決書指出,劉女1985年到台北念大學,畢業後任教某國小,定居在台北,劉父親2002年10月去世,劉女繼承父親留下的土地、房屋等37萬多元遺產,但因女老師長年未與父親同住,不知父親生前有負債,直到劉父過世3年,2005年4月信用合作社才持債權憑證上門,告知劉女其父母借貸800萬元,目前還有490萬元債務,除扣押劉女存款20多萬,2005年5月起每月扣劉女3分之1薪水,至今年2月,18年來已清償638萬餘元。劉女認為自己已盡力清償,信用合作社卻一再持續執行,甚至稱本金均未受償,無疑等同重利,向嘉義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主張父親過世3年,信用合作社才聲請強制執行扣薪,早已超過拋棄繼承期限,讓她無從拋棄繼承。劉女主張,她每月遭扣薪給付至今逾600萬元,已超過執行命令所載金額,且依民法,應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清償已超過遺產總額,債權已不存在,信用合作社仍不斷扣押薪資、主張高額利息,已違反誠信原則、有權利濫用之虞。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認為,依法有據取得債權憑證請求給付490萬多元,按年息9%計息加上違約金,每月利息為3萬2000多元,劉女每月所扣薪資為1萬9000多元至2萬7000多元不等,不足清償每月利息,主張並沒有償還本金。法官認為,劉父過世後,留下遺產37萬多元,除了劉女,還有其他繼承人,若是都由劉女繼承,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規定,至多僅就37萬多元範圍內負清償責任,且劉女確實已給付638萬多元,遠超過遺產總額,劉女請求確認執行命令所載的490萬餘元債權不存在有理由,應予准許。
怕銀行追債子女主動拋棄繼承 地政士:恐引發親戚大亂鬥
日前有位母親試圖讓2個兒子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以避免背有卡債的兒子分到的財產被銀行收走。協辦的地政士提醒她表示,如此一來,原本單純的1母2子繼承遺產,恐怕會演變成姑姑、伯伯、叔叔等家人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該名老母親丈夫逝世,2個兒子中,其中1位有卡債,她本想讓2個兒子都拋棄繼承丈夫名下的房子,以避免銀行拿房子來抵押兒子的卡債,且2個兒子都沒繼承,未來若她也過世,2個兒子就能均分父母所有財產。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協辦此案件,他向該名老母親表示根據民法第1138條,若子孫輩放棄繼承,則媽媽當然繼承人,但爸爸的旁系親屬,如叔叔、伯伯、姑姑等人,也會有繼承權。鄭文在也建議,沒有卡債的兒子可向有卡債的兒子購買持份,如此一來有卡債的兒子就有錢能償還銀行債務。若這樣還是有困難,那有卡債的兒子可辦理拋棄繼承,另一名兒子和媽媽則針對遺產辦理協議分割,將房子登記在媽媽名下,如此就不會有其他親戚分割財產的問題了。
女教師扛爸「490萬債務」 18年還銀行638萬…本金都沒還到「連繳利息都不夠」
一名從事教職的56歲劉姓女教師,在爸爸於21年前過世後,她在事先不知父親生前債務的情況下,繼承了父親價值37萬元的遺產,及490萬元的債務,導致她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每個月被強制扣薪三分之一,連扣了18年,前後還款共638萬元,但仍被銀行執行扣薪。但女老師詢問銀行,銀行卻說,490萬本金都沒有受償,女老師憤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最後嘉義地院判女老師的債權不存在,全案可上訴。據判決書指出,女老師高中畢業後,就上台北念大學,畢業前就跟現在的丈夫結婚,婚後她就一直定居在台北,並在台北的國小任教,沒有再回嘉義老家跟父親同住。後來這名女老師的爸爸,於2002年去世,身後留下大約37萬元的遺產,但她在父親離開3年後,突然被通知,她遭銀行聲請強制執行,因父親生前曾跟銀行借貸800萬元,當時還有490萬多元尚未還清,要求她每個月,必須要有部分薪水被扣押,而她因為在知道訊息的當下,無法再拋棄繼承,於是女老師從2005年5月開始,每個月被銀行扣薪1萬9675元至2萬7203元不等,截至2023年,她已繳638萬9949元。算算女老師在過去18年來,已還給銀行638萬餘元,早就超過銀行當初聲請強制執行的490萬多元,但銀行卻表示,490萬多元,以按照年息9%來計息,再加上違約金,照理女老師每個月應須給付3萬多元,但她每個月被扣掉、用來還款的薪水,只有約2萬元左右,不足以清償每月的利息,也就是說,直到現在,女老師根本來沒還到爸爸欠下的本金。嘉義地院審理時認為,女老師父親的財產,還有其他繼承人,若37萬元遺產僅有劉女繼承,她至多也只需要在父親留下的37萬餘元範圍內,負擔清償責任。而劉女到今年2月,已給付銀行638萬多元,遠超過遺產總額。因此,劉女請求確認執行命令所載的490萬8226元債權,認定不存在。
男大生撞賓利亡家屬悲痛相驗 恐被討百萬費用律師這樣建議
高雄市一名劉姓男大生22日下午騎車經過鼓山區時,轉彎時遭公車擋住視線,不慎與對向白色賓利轎車對撞,賓利車駕駛無礙,男大生則傷重恐成植物人,家屬25日放棄治療。男大生遺體26日下午於殯儀館進行相驗,初步確認死因爲外傷性顱腦損傷及顏面骨折。由於價值1700萬賓利被撞到車頭凹陷,維修費破200萬;對此律師表示,肇責較大的男大生家屬可透過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避免賠償,賓利車駕駛若能取得和解,過失致死可能緩起訴。價值1700萬賓利被撞到車頭凹陷,維修費破200萬;律師表示,肇責較大的男大生家屬可透過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避免賠償。(圖/報系資料照)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劉姓男大生到院後生命狀況一直不穩定,仰賴儀器續命,且有成為植物人的可能。家屬在25日上午忍痛做出放棄急救的決定,而男大生遺體26日下午於殯儀館進行相驗,初步確認死因爲外傷性顱腦損傷及顏面骨骨折。男大生家屬在場悲痛欲絕,場面相當哀戚,而肇事的白色賓利轎車李姓駕駛也到場,表情有點沮喪,李男是名司機,當時正要替老闆開去保養廠。發生此意外,後續除了負擔百萬元的維修費之外,還將面臨過失致死的刑責。據《三立新聞網》引述律師李茂增說法,男大生騎機車未禮讓直行車就左轉,賓利車則未注意前方車況,仍有部分肇責,駕駛目前被依過失致死函送。律師表示,按照實務經驗,檢方會讓雙方進行損害賠償協商,若達成和解,檢方基本上會從寬,甚至緩起訴,反之若協商破局,駕駛就很可能被起訴。至於賓利車車頭凹陷,車主當初以1700萬購入,維修費用恐破200萬,如果依肇責比例,男大生的家屬恐怕需負擔一大筆金額,律師表示因男大生已死,家屬可使用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就不用賠償費用。回顧整起事件始末,該名死者男大生22日騎車行經鼓山區裕誠路、華榮路口時,因為跟著前方公車車尾準備轉彎被擋住視線,左轉過程遭對向賓利車撞飛,一度飛到對方車頂後重摔,頭部重創,男大生到院後生命狀況不穩定,仰賴儀器續命,且有成為植物人的可能,家屬因此於25日上午忍痛做出放棄急救決定。
星二代自曝兒時住沒水電鐵皮屋! 多年後才知原因並養成賺錢「三不原則」
資深女星譚艾珍的女兒歐陽靖,自曝兒時總是不解,明明是星二代的她家境卻不富裕,不光住在鄉下沒水沒電的鐵皮屋,還就讀偏鄉學校,後來才知道,一切原來是父母把財產用於幫助流浪動物,加上爸爸去世所留下的債務所致。不過,多虧譚艾珍說過有關金錢的4段格言,讓歐陽靖在成為全家的主要收入來源後,也養成賺錢的「三不原則」,更加樂觀面對生活。歐陽靖在臉書發文透露,由於兒時得知其他星二代住台北市的豪宅、唸私立明星學校,自己卻讀偏鄉學校,還住鄉下沒水沒電的鐵皮屋,必須每天出門提水回家洗澡,因此常常不解,「我明明就是『星二代』啊!為什麼我家這麼窮啊?」直到她後來才知道,原來是父母把財產通通拿去照顧無家可歸的動物。此外,歐陽靖表示,「記得當初父親過世時,小小年紀的我就上法院拋棄繼承權,實在是很巨大的震撼,但我拋棄的不是遺產,而是龐大的債務!這債務由媽媽一個人清償,多年後生活才終於能步入正軌。」雖然一家人歷經大風大浪後手頭也不餘裕,但歐陽靖仍對譚艾珍說過的4段關於金錢的霸氣格言,至今印象深刻。譚艾珍表示「命中的財產是固定的,該讓你賺到的錢就是你的,有些人失業也會中樂透;但不該是你的再努力賺也會不見」,讓歐陽靖學會不必羨慕別人,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吃小吃跟吃高級餐廳得到的滿足感其實一樣,「對於一個沒有太多負債與養家重擔的年輕人來說,努力工作的目的該是為了豐富生活、在事業成就中獲得滿足感,而不是為了五斗米折腰。那些白手起家的成功企業家是因為『想賺錢花用』才成為大老闆的嗎?不是,他們是樂在享受經營的感覺,然後順便賺了錢。我媽媽當初也不是為了高收入才當藝人,純粹是因為她喜歡演戲。」譚艾珍提及「錢夠用就好,如果自己有一碗飯能吃,就分些給根本沒飯吃的人吧」,讓歐陽靖深有體悟,「我們曾經是沒飯吃的人,當時受人恩惠往後只想湧泉以報,所以深深體悟到助人的重要性。」譚艾珍也說,「我才不要名牌包咧!又重又難揹,還是葷的」,則讓歐陽靖想到,不想傷害動物而吃全素的譚艾珍,看到那些動輒數萬元的牛皮、羊皮、鱷魚皮包包只讓覺得很恐怖,加上譚艾珍也是真的完全沒有物慾,因此不覺得穿名牌能增加一個人的地位或知名度。譚艾珍直言,「我的臉就是名牌!」歐陽靖對此透露,由於譚艾珍是「賺100元就捐80元出去」,覺得20元就夠用了的人,而自己在成長的過程從來沒被譚艾珍要求也要樂於分享。不過,譚艾珍對錢財的種種霸氣格言卻深深影響了她的價值觀,「自從成為一家之主之後,我的經濟負擔非常大,也常焦慮於沒能力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但想想自己母親曾經歷的一切,就覺得這壓力真的不算什麼。」歐陽靖表示,譚艾珍對金錢的格言,對她影響深刻。(圖/翻攝自臉書/GinOy歐陽靖)受到譚艾珍的耳濡目染,歐陽靖也訂定了賺錢的「三不原則」,分別是「絕不與人有利益衝突、絕不取不義之財、絕不做自己討厭的工作」,身為單親媽媽的她並強調,不想讓自己的孩子窮到,「我知道那種生活在相對剝奪感之下的憂鬱,但我依然堅持只接會讓自己感到幸福的工作!該是我的就是我的!最重要的是樂在生活。」歐陽靖透露,受到譚艾珍的耳濡目染,訂定了賺錢的「三不原則」。(圖/翻攝自臉書/GinOy歐陽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