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道路
」芒果大道擬移植老樹拓寬道路 雲林縣府續溝通
雲林縣府正在打通虎尾空軍基地旁的雲92-1線、闢為30公尺寬的「芒果大道」,因有地主陳情反對被徵收,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日前開會,委員一面倒認為應移植老芒果樹,把車道縮為20公尺,縮小徵收面積。交通工務局長汪令堯表示,將持續溝通,若地主仍不同意,就先跳過不施工。縣府2022年為串聯虎尾2個都市計畫區,爭取中央補助3億5270萬元及自籌8273萬元拓寬雲92-1線,該工程全長1.6公里,是新舊城區最短也是徵收民地最少、不需拆屋的道路。縣府保留沿途60年芒果樹打造為30米寬的「芒果大道」,原本的馬路作為人行道、自行車道,外圍開闢1快車道、1混合車道。該工程用地87.6%是公有地、私有地12.33%中有4%地主反對徵收。反對的地主屢向內政部陳情,迄今土地徵收條件尚無定論,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11日舉行會議,2戶地主強烈反對,審議小組的專家學者亦認為應以最小徵收面積進行,質疑芒果大道工程是否需為保留芒果樹而拓寬至30米。多數委員認為,芒果大道周邊未來若是產業園區,就不設置人行道及休閒景觀。把芒果樹移植他處,拓寬為20米寬就夠。汪令堯表示,保留老芒果樹是多數虎尾鎮民的共識,高鐵特定區現有一處1000戶的開發案,加上軍方人員、矽品公司員工進駐、估計2026年該區會增加1萬多人,芒果大道不僅是虎尾的記憶,也肩負新舊城區溝通的重大功能。汪令堯表示,先前已同意價購地主有30%、無意見26%,反對者占34.4%,會持續與地主溝通徵收方案,若僵持不下,工程就先跳過無法取得之處繼續推進。
人車爭道!汐止橫科路狹窄 未來新建案須退縮2米
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寬度僅約6米,汽機車會車困難,甚至出現人車爭道,由於道路兩側建物多已完工,勢必無法強拆民宅再拓寬道路,議員多次要求市府變更都市計畫,解決交通瓶頸。對此,城鄉局說明,因涉及變更,兩級都委會已審議過關,內政部核定後,預計10月發布實施。未來橫科路兩側建物改建,基地須退縮2米,供道路使用。橫科路連接北市南港、新北汐止,由於路幅狹窄,寬度僅約6米,現況是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產權公私共有。道路兩側建物均臨路興建,蓋得非常密集,整條路汽機車難以會車,即使路旁畫有人行道,但行人行走時需與車爭道,險象環生,當地人酸是「行人地獄」。民進黨議員張錦豪曾多次向市府反映,橫科路現有道路對行人極度不友善,絕不可能為拓寬道路而強拆民宅,因此屢屢建議將原本巷道變更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以解決當地交通瓶頸。張錦豪指出,今年5月透過中央民代向國產署成功爭取土地釋出,未來橫科路力行市場對面的國有地將由新北市府規畫為機車停車場、道路退縮及人行空間使用。近期再召集台電等單位會勘,尋找適當地點,讓橫科路電桿地下化。張錦豪說,國有地適當退縮,有助於提升行人和車輛的通行空間,在國有地上設置收費機車停車格,買菜民眾的機車不至於隨意亂停車,還能解決市場周邊停車難題。城鄉局都市計畫科長鄭博仁說明,在汐止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中,議員提出能拓寬橫科路,由於是現有道路,拆房拓寬不具可行性。經過研議,已將現有巷變更為計畫道路,未來建物不論是危老或都更改建,道路兩側建築基地各要退縮2米。鄭博仁說,退縮後路廊變10米,車道維持6米,不僅兼顧兩側住宅區土地所有權人權利,還能透過建物改建,留設人行空間。因涉及住宅區變更道路用地,內政部及新北市都委會現已審議過關,經內政部核定後,預計10月發布實施。
砸3.4億拓寬1.68公里道路 盧秀燕諾潭子潭興路優化2年內完工
台中市長盧秀燕2日表示,潭子區潭興路狹窄消化車流困難,歷經10年徵收用地,終於在當日開工,徵收與施工等費用預計將共砸新台幣3.429億元,施作長1.68公里道路,有望於2026年4月完工。潭子區潭興路自福貴路口至新興國小前將進行拓寬工程,並於2日進行開工典禮,啟動規劃至今歷時10年,橫跨胡志強、林佳龍與盧秀燕市長任期,總長1,680公尺粗估要花3億4290萬元經費。盧秀燕主持開工典禮時說,這條路非常重要,地方爭取達10年之久,歷經3任台中市長,直到自己第二任才終於開工,關鍵在這條路太貴了,光是徵收土地就要2.6億元。盧秀燕分析,本次要拓寬的潭子區潭興路,通往潭子區公所、產業園區、慈濟及眾多學校,重要性可見ㄧ斑。她說,這條路現況寬窄不一,自15公尺寬交雜最擠5.5公尺窄路,人車爭道險象環生,不少里長與民意代表多次反映拓寬與鋪設人行道,但位在潭子區土地精華區「徵收真的很花錢」。台中市建設局長陳大田預告,施作範圍總長達1,680公尺中,其中會把約1240公尺路段寬度,拓寬為12至15公尺,並局部改善新興國小周邊路段道路寬度及人行空間,分兩階段施工,第一階段為福貴路至潭興路二段36巷,第二階段為潭興路二段36巷至豐興路及新興國小前優化,進而減少區域交通危險因子。陳大田說,此次工程總經費約為3億4290萬,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工程費近6,000萬,拓寬工程預計2026年4月完工,屆時可望改善既有道路線形,以利落實人本交通。
空姐自撞護欄遭後車輾斃家屬控疏失 縣府遭判國賠218.7萬餘元
嘉義22歲葉姓華航儲備空姐3年前到花蓮打工換宿,晚上騎機車行經正進行拓寬工程的南濱路段時,不慎擦撞護欄自摔倒地,遭後方曳引車輾斃魂斷異鄉,家屬認為現場缺乏相關警示,道路設施管理有缺失,依《國家賠償法》向縣府共求償948.5萬餘元,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裁定縣府共應給付218.7萬7869元,全案可上訴。葉女2020年考上華航空姐卻因疫情無法飛航,同年8月便到花蓮打工換宿做為職前準備,25日晚間7時許,她騎機車行經當時正進行拓寬道路工程的南濱路1段與華工3街路口時,疑見道路前後路幅因工程縮減而緊急煞車撞上一旁的護欄,接著人車往左側傾倒,被後方曳引車捲入車底,最後慘遭右後輪輾壓,造成頭骨破裂,當場死亡。不過家屬認為,廠商未依計畫書在現場提前標示施工速限牌面、道路減縮警示等,也沒有在護欄加掛紅色水管燈,由於葉女視線遭前左側曳引車擋住,在夜間燈光不佳的情況下才會釀造憾事;縣府是路設施管理的主管機關,應對廠商疏失負起國家賠償責任,葉父跟葉母分別依《國賠法》求償467萬1786元、481萬4195元。縣府則認為,現場除放置紐澤西水泥護欄、路口架設「LED限速標誌」, 車道也有畫設「慢」、「30」等明顯標誌,事故道路管理並無欠缺;另,葉女未依規定行駛道路而是違規行駛路肩,且車速非慢,應負全部過失責任,家屬不得請求國家賠償。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無法排除葉女當下誤認路肩為慢車道行駛的可能,據逢甲大學鑑定意見,曳引車駕駛在事故前確有超速行為,但均行駛在外側車道,葉當時突然左傾與其右側發生碰撞,不論駕駛有無超速當下應無法預見以致可及時閃避,故駕駛行為應無過失。不過護欄若有依指示裝設線燈及爆閃式警示燈,勢必能加強用路人確認前方狀況以利提前做適當反應,故有必要裝置該設施;葉女騎機車從原路肩進入施工路段時,因現場沒有漸變段設施的提醒,造成她可能無法及時發現前方空間縮減,認為事故地點道路設置管理缺失與其死亡應有相當因果關係。不過法官斟酌所有證據,認為葉女有超速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過失,應對車禍事故負40%過失責任,最後扣除家屬所領得強制險保險金後,判縣府應分別給付葉父70萬1960元、葉母148萬5909元;全案可上訴。
花蓮史前遺址遭破壞!民眾隨意開挖 3000年前文物恐遭殃
花蓮溪出海口南岸嶺頂段史前遺址,2007年縣府指定公告縣定遺址,但最近卻遭民眾私自開挖拓寬道路,導致許多3000年前史前時代陶片外露,包括林班地珍貴林木也遭殃。縣文化局發現後,緊急投入文物搶救,除紀錄收藏還需重新覆蓋植被,並將追究地主觸法行為。花蓮溪出海口南岸的嶺頂遺址,被隨意拓寬,兩旁裸露的土推裡隨處可見破碎的史前遺址瓦片,讓文史工作者很心痛。(圖/讀者提供)位於花蓮溪出海口南岸旁的緩坡沙丘地,是距今3500至2000年前的花蓮嶺頂考古遺址,2007年被花蓮縣政府公告列冊「嶺頂遺址」,文化類型屬花岡山文化,遺物類別包括陶器及石器。最近卻被民眾擅自拓寬馬路,土推裡隨處可見破碎的瓦片,就連林班地上珍貴林木也遭剷除,開挖者喊冤稱並不清楚這裡是列冊遺址,但行為顯已觸法。對於地主聲稱不知道當地是列冊遺址,文化局資產科長黃用斌斥,是地主根本沒有申請經過簡易水保申請就開挖,才會不知道此處為敏感地帶,因地處列冊遺址,若要開發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還必須經由主管單位文化局現勘。目前被開挖範圍寬約3公尺、長有100多公尺,已投入遺物搶救。嶺頂史前遺址被開挖,文化局已投入遺物搶救。 (圖/讀者提供)黃用斌說,經委員現勘後,發現部分文物露出,也明顯看到文化層情形,已派員記錄並收藏裸露陶片及石器等,為避免文化層受雨水沖刷流失,委員建議重新覆土植被,現地將拉起封鎖線、設立告示牌,說明遺址內涵,未來朝環境及文化教育著手。此外,當地也是林務局列管林班地,山坡上不少珍貴林木也因此遭殃,光是七里香、黃槿就有70多株,花蓮林區管理處、警方將依違反森林法究責,地主未申請簡易水保就大肆開挖,壽豐鄉公所、文化局也會追究相關行為。花蓮溪出海口南岸嶺頂段史前遺址,是縣府指定公告縣定遺址,但遭民眾私自開挖拓寬道路,史前遺址「被迫出土」。(圖/讀者提供)花蓮縣內史前遺址約150多個,其中東海岸重要考古遺址,包括壽豐鄉水璉遺址及芳寮、嶺頂、鹽寮等遺址;豐濱鄉則有靜浦、豐濱、新社、港口及靜浦二、貓公、深橋、三富橋、石梯坪等。
強徵民地1/道路拓寬工程強徵民地 住戶群怒:欺人太甚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上一段連接市區與國道三號的樞紐路段,在另條銜接的嘉卿路開通後,車流量暴增,本身就不寬敞的和厝路每到上下班時間,就會堵到「滿出來」,彰化縣政府於2014年計畫徵地拓寬和厝路,當地住戶起初相當期盼道路拓寬後可舒緩交通,沒想到徵收過程卻充滿瑕疵,不僅徵收面積與原先說的不符,且徵收面積越來越大,且政府不優先徵用和厝路上的國有地,卻強徵百姓的新屋建地,讓住戶相當不滿。當地住戶表示,自己與鄰居在11年前買了和厝路上的透天厝,而彰化縣府在2014年計畫拓寬和厝路上一段「田尾排水至四股圳路段」,一開始住戶認為,拓寬道路可以解決和厝路尖峰時期壅塞車潮,因此同意縣府議價徵收土地,但殊不知實際徵收的土地卻比住戶被告知的還要寬上許多,「縣府一開始是徵收我們房子的前方空地,最後卻打算要拆到我們的客廳來。」住戶氣憤地說。住戶不解,為何自己住家對面的空地完全沒有住人,其中也包含國有地、農地,何不優先徵收使用,卻強行徵收平民百姓合法新屋建地,讓7戶花大錢買房的居民相當惶恐,不知道會不會某天睡醒,家園已被夷為平地。為了自救,7戶住戶成立「反徵收自救會」,他們強調縣府道路拓寬案不用公有地,卻徵收民地來拓寬道路,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 42 條,與《土地法施行法》第 49 條相關法規,住戶強調:「縣府無視民意、法律,強徵家園根本欺人太甚。」居民拿出徵收計畫書,原拓寬範圍(黃線處)與實際拓寬範圍(紅線處)差異甚遠,若照此計畫進行,住戶家中的客廳也會成為道路一部分。(圖/翻攝畫面)自救會為了捍衛家園,多年來不斷四處奔走,在上月11日彰化縣政府在和美鎮公所舉辦公聽會,因拓寬和厝路12米,涉及7位住戶、41位地主,住戶強烈抗議縣府徵地不公,要讓7個辛苦建立的家園毀壞。彰化縣政府工務處表示,道路拓寬,勢必會拆除一些住戶的遮雨棚等,造成住戶一開門就是大馬路的情況,但和厝路的道路拓寬設計是依照交通部頒布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以及已經開闢的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C257、C258等連結,來進行道路拓寬的設計。工務處表示,和厝路的道路拓寬設計也有使用到居民陳情所述的「對面的國有地」,並無像居民所述「只用民地」。另外,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也有經過和美鎮公所委請顧問公司測量確認並無問題。但這個答案,住戶卻不以為然,認為縣府所徵收的民地與國有地比例懸殊過大,不符合比例原則,居民決定硬起來,將對彰化縣府提起行政訴訟,只期盼自己辛苦創立的家園,能夠持續為自己和家人遮風、避雨。
強徵民地2/徵收範圍越變越大疑遭動手腳? 縣府:調查無問題
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上一段銜接嘉卿路、僅剩田尾排水至四股圳未達12米寬的道路,彰化縣府在2014年提出拓寬計畫,居民一開始認為可舒緩交通,配合土地徵收,沒想到縣府拓寬的範圍卻與一開始計畫的不同,竟將徵收範圍擴大到民眾住家客廳,當地7戶住戶無奈辛苦打拼的家園要遭強徵,眼尖的住戶發現C256、C257、C258等3支都市計畫中心樁明顯位移,才讓道路拓寬範圍越來越大。而縣府卻表示一切都是按照都市計畫中心樁所設計。7戶遭強徵土地的住戶組成彰化縣和美鎮和厝路反徵收自救會,他們不滿原先講定的徵收費為無端擴大,若照縣府的道路拓寬計畫書施作,住戶家中的客廳也會成為和厝路的一部分,住戶到處奔走求情,卻處處碰壁。然而,自救會發現和厝路上的3支都市計畫中心樁明顯位移,尤其是C258短短4年內變動4次,住戶利用每年一拍的GOOGLE MAP上發現,果然每年的都市計畫中心樁都會向外拓展,也因此和厝路的拓寬忌諱也會與當初說好的差距甚遠。居民用GOOGLE MAP發現短短4年內,用來界定拓寬道路範圍的道路中心樁竟然4次位移。(圖/翻攝畫面)居民感到相當不可思議,並請求縣府複測C256、C257、C258等3支都市計畫中心樁,但和美鎮公所回函表示,自2009年彰化縣府公告後,此3支道路中心樁並無變動情事,讓居民相當無助。彰化縣政府工務處表示,道路拓寬,勢必會拆除一些住戶的遮雨棚等,造成住戶一開門就是大馬路的情況,但和厝路的道路拓寬設計是依照交通部頒布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以及已經開闢的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C257、C258等連結,來進行道路拓寬的設計。工務處表示,和厝路的道路拓寬設計也有使用到居民陳情所述的「對面的國有地」,並無像居民所述「只用民地」。另外,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也有經過和美鎮公所委請顧問公司測量確認並無問題。但這個答案,住戶卻不以為然,認為縣府所徵收的民地與國有地比例懸殊過大,不符合比例原則,居民決定硬起來,將對彰化縣府提起行政訴訟,只期盼自己辛苦創立的家園,能夠持續為自己和家人遮風、避雨。和美鎮公所回函表示都市計畫中心樁並無經過移動。(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