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弒母
」 弒母 台南 梁崇銘相驗結果出爐!台南5旬男持刀弒母 胸口3刀全是「致命傷」
台南市歸仁區13日發生一起駭人命案,1名50多歲的許姓男子疑似因不堪長期照顧臥床母親壓力,竟在清晨時分持刀刺殺年邁母親,導致受害婦人當場失去生命徵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檢警於昨(14)日對死者遺體進行相驗,初步研判其胸口3刀皆為致命傷,至於詳細死因則仍需尚待解剖報告出爐後釐清。據了解,檢警在昨(14)日會同法醫對死者者遺體進行相驗後,初步判斷婦人胸口上的3處穿刺刀傷皆是「致命傷」,才會導致其當場傷重不治身亡;另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偵辦許男,不過由於許姓犯嫌目前仍因自殘傷勢戒護治療中,因此尚未移送台南地檢署進行複訊。經查,許男涉嫌於13日清晨6時許持刀殺害臥床母親,且在犯案後逃往公墓躲藏,並傳訊息給妹妹稱「媽媽不痛了。」;而婦人係經女兒下樓至房間查看,才被發現已倒臥血泊之中。許男在被警方追緝過程中持刀自殘,警方找到他時,發現其手腕及脖子有多處刀傷痕跡,隨即將他戒護送醫治療,至今仍在住院觀察評估是否需進一步治療。據悉,死者為1名王姓婦人,過去曾任多屆鄉民代表但在10多年前不幸中風,長年來都是由兒子負責在家照顧、接送就醫看診等事;而婦人在中風前幾年還能夠自理一部分生活,也可以持助行器行走,不料其病情卻在染上新冠肺炎以及失智後每況愈下,疑似因此導致兒子逐漸不堪長期照護壓力,曾經傳訊息給親友表示「快要瘋掉了」、「照顧得很辛苦」等語。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經過調查顯示,許家從2022年起申請「照服員上門協助洗澡」之居家服務,直至今年8月起則改為聘請外籍看護,負責在每天上午8時到下午5時照顧王婦,許男則分攤剩餘時間。同時表示,社會局後續會視需求協助媒合相關諮商輔導資源,並就司法、喪葬等事宜提供家屬必要協助。
台南人倫悲劇…5旬兒持刀弒母 一早發文喊「我要下地獄了」親友急翻
台南市歸仁區今(13)日傳出人倫悲劇,1名50多歲的許姓男子疑似不堪長期照顧壓力,持刀殺害臥床已久的70歲老母親,造成婦人傷重不治,下午在歸仁區一處公墓遭逮捕,追緝過程中一度持刀自戕,所幸警方及時察覺將其壓制。據悉,許男今早曾在臉書發文「我要下地獄了」,讓親友相當焦急,不料竟發生憾事。警方調查,年約7旬的死者因病臥床10年,平時與兒女同住;兒子疑似不堪長期照護壓力,涉嫌於今日清晨6時許持刀殺害母親,犯案後隨即離開現場,並傳訊息給其他家人稱「媽媽不痛了。」女兒聽到聲響,前往母親房間查看,赫見老母親身上有刀傷,嚇得趕緊報警求助,無奈婦人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歸仁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追緝,循線查出許嫌逃往當地一處公墓躲藏,趕緊派遣警力前往逮人;許嫌見警方現身,一度情緒激動,突然持刀自戕,所幸警方及時察覺,一擁而上將其壓制,並通報救護車將許男送醫包紮、治療。許嫌目前已被帶回警局,警方正深入偵辦中,以釐清其犯案動機及事發經過。據了解,許男今天上午6時12分曾在臉書發文「我要下地獄了」,讓親友相當焦急,紛紛留言關心「怎麼了」;另外,也有網友發現他就是弒母凶手,留言痛罵「畜生,殺死自己的媽媽,出來面對」。初步了解,許男為家中獨子,母親中風後主要由他照顧,但老母親最近失智,他疑似不堪壓力犯案,詳細案情仍待釐清。許男疑不堪長期照顧壓力,持刀弒母。(圖/翻攝自臉書)◎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台南男持刀弒母…傳訊家人「媽媽不痛了」 落網意圖自戕
台南市歸仁區今(13日)傳出命案,一名50多歲許姓男子疑似不堪長期照顧病人壓力,竟持刀殺害臥床已久的70歲母親。人員到場時,婦人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仍身亡。至於許男之後在歸仁區一處公墓落網,有尋短意圖。據了解,許男7旬母親中風約10年之久,平時與兒女同住。不料許男疑不堪長期照顧壓力,今(13日)清晨6時許持刀殺害臥床母親。女兒聽見母親哀號聲前往房間查看,這才發現母親胸口有多處刀傷,嚇得趕緊報警。然而許母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許男在殺害母親後離開現場,據悉,案發後他有傳簡訊給家人「媽媽不痛了」。不久後,警方在台南歸仁區一處公墓找到許男。許男見到警方持刀意圖自戕,但被警方壓制在地,帶回警局偵辦。至於詳細案件發生原因,仍有待警方調查釐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元宵節人倫悲劇 中壢43歲女「持刀弒母」後墜樓慘死
桃園市中壢區在元宵佳節發生一起人倫悲劇!43歲女子今(5日)上午10時許從住家墜樓,警方獲報後到抵達現場,發現女子70歲母親倒臥家中,立即協助送醫和封鎖現場,並通知鑑識人員至現場採證。初步研判是女子持刀刺傷母親後從頂樓跳樓,雙方送醫搶救後均宣告不治。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警方封鎖案發現場,依據檢察官指示採集現場和相關跡證,綜合分析研判無發現其他外力介入,後續由檢察官到場相驗釐清死因並詳細調查案發原因。警方同時在現場採集微物跡證,包括血衣、行兇用水果刀、指紋,並通報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後續由檢察官到場相驗釐清死因。據鄰居指出,女子平日和母親感情融洽,事發前毫無任何異狀,案前也沒傳出爭吵或打鬥聲響,由於案發現場大樓內和屋內均無監視器,目前中壢分局已通報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全力協助被害人家屬轉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必要協助。
思覺失調症男持刀弒母傷姊 衛生局:原訂12月下旬訪視
42歲張姓男子今(17日)上午9時許,疑因不滿68歲余姓母親不讓他在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住家內抽菸,一怒之下持長約28公分的料理刀砍傷母親,張母背部多處刀傷、腹部穿刺傷,胞姊見狀上前制止也遭劃傷,張母送醫後傷重不治,警方將張嫌帶回偵訊中。據悉,張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今(17日)上午9時許,因母親禁止他在家中抽菸,母子倆發生口角衝突,張嫌一怒之下竟持家中的料理刀砍傷母親,張母右側腹部及右腹靠背部多處刀傷,腹部也有嚴重的穿刺傷,送往雙和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衛生局表示,張嫌為追蹤關懷精神個案,自2013年7月關懷至今,定期每3個月追蹤關懷病況,最近訪視狀況顯示張男與母親及姐姐同住,家庭關係緊密,穩定就醫接受藥物及針劑治療。張嫌最近一次回診為今年12月,原已排定12月下旬家訪個案,但沒能完成即發生憾事。目前張嫌已接受偵訊並送檢調,事件緣由待司法程序後釐清,針對此不幸事件,衛生局已派人員關懷家屬並提供相關資源協助。
疑不滿在家抽菸被阻止 中和男持刀弒母、連姐姐也刺傷
新北中和一名張姓男子今(17日)在家抽菸,結果遭到母親制止,居然拿刀刺死母親,接著還劃傷趕來阻止的姐姐。張男母親被送往醫院後,經過搶救仍宣告不治,至於詳細案情仍有待釐清,全案依殺人罪偵辦。
弒母剁頭扯出爭議內幕!吵架拉上床「做愛就會和好」 他硬上竟無罪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持刀弒母37刀,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拋出,結果二審竟逆轉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審理此案的審判長為陳筱珮,因為此事,過去備受爭議的審判再被翻出來,其中一起性侵案,至今仍讓圈內議論紛紛。判決書指出,台北阿孟(化名)與女友發生口角,結果居然將對方強拉到床上發生性行為,不顧他人意願手指侵入、舔下體,直到女友用力反抗才罷手。阿孟在法庭上辯稱,沒有要強制性交的意思,只是之前女友曾說過,如果吵架的話,只要把她帶到床上發生性行為就好了。阿孟表示,先前有很多次女友都會反抗踢、踹,但都有和好,且女友在提起告訴後,仍有回來同住,並且要到警局撤告,只不過警員說無法撤告。阿孟強調,女友雖然表示不願意,但因為之前也有這樣過,後面當他知道對方是真的不願意了,就停止動作。(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孟1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上訴至二審,審判長為陳筱珮。合議庭認為,阿孟循同模式求和,認女方所稱不願意並有反抗動作,均與之前相同,認其無違女方意願,且於發現女方反應與前不同時,即停止性行為,則辯稱其無強制性交之犯意,既堪採認。合議庭指出,女方指證被告強制性交,與事實不符,容有瑕疵,揆諸前揭規定說明,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以免冤抑。原審未詳為勾稽二人性行為模式,僅憑女方指稱其有說不同意,並有反抗行為,遽認被告係違反其意願而為強制性交,容有未洽,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無罪。檢方認為,該理由太離譜,因此提起上訴。最高檢察署也表示,無論是夫妻、情侶或曾發生性關係,只要對方這次不想發生性行為,隨時都有拒絕發生性行為的權力。
37刀「砍斷媽頭顱」從12樓丟下 桃園逆子二審「改判無罪」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持刀弒母37刀,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丟下,震驚社會;一審被認定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等法院今(20日)宣判,改判梁男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全案仍可上訴。梁崇銘2018年10月18日因吸毒精神不穩,居然拿開山刀就朝老母親猛砍,甚至冷血的把頭顱砍下往陽台丟下,接著陸續將家中的毯子、塑膠板凳丟出。鄰居聽見聲響出來查看,驚見中庭地上一顆破裂的頭顱,嚇得趕緊報警。一審法官認定,梁崇銘因吸食安非他命導致有精神障礙,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減低,加上2個姐姐都幫忙求情,因此判他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0日)宣判,改判梁崇銘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逆子「砍斷媽頭顱」丟下12樓逃死 律師幫辯:他什麼都忘了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竟持刀弒母,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丟下,震驚社會;一審被認定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今(25日)開庭,他的律師強調,「他連怎麼殺的都忘記了。」攻防檢方提出的不能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梁崇銘2018年10月18日因吸毒精神不穩,居然拿開山刀就朝老母親猛砍,甚至冷血的把頭顱砍下往陽台丟下,接著陸續將家中的毯子、塑膠板凳丟出。鄰居聽見聲響出來查看,經見中庭地上一顆破裂的頭顱,嚇得趕緊報警。而梁崇銘被送往醫院時,嘴裡還不斷喃喃自語「砍死她」,經查梁母除了頭顱被砍下,身上也有30處刀傷。一審法官審理後,認定潘男是因為吸食安非他命導致有精神障礙,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減低,加上他的2個姐姐都幫忙求情,因此判他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5日開庭。法庭上,檢察官提出,梁崇銘的吸毒行為是自己所致的,符合刑法第19條第3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所以不應該減刑。對此辯護律師表示,梁母身上的刀痕經鑑定後是死後才有的,梁崇銘在行兇當下心神喪失,才會在砍下母親的頭後,還繼續攻擊身體,不能單純因刑法第19條第3項規定就不減刑,「他連怎麼殺人都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