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印
」 投票 選舉繼母偷領1.5萬遺產 她怒告上法院!結局曝光
新竹一名段姓女子控訴,周姓繼母竟在爸爸死後,將爸爸戶頭內的存款1萬5046元轉至自己的帳戶,讓她相當不滿,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判決書指出,死者的女兒主張,周女明知爸爸的存款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竟未得全體同意,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於2021年8月24日前往郵局,向承辦人員訛為已取得其餘繼承人之授權,致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信其已取得全體繼承人之同意,將爸爸帳戶內1萬5046元轉入自己的戶頭。周女辯稱,「我是死者唯一的繼承人,有遺囑為證。」她表示,遺囑有2份,第1份是於2018年6月22日由湖南林姓老鄉所代寫之遺囑,還有2位見證人,但是因為林男過世,唯恐遺囑無效,所以再找律師於2018年8月5日代寫第2份遺囑,書寫日期同遺囑上之記載日期。周女指出,遺囑是律師代寫,但簽名是死者本人親簽、指印也是本人按的,也是在遺囑所載日期為之,而2份遺囑確實有4位證人,應有法律效力,「依照親屬關係我是原告的繼母,原告對我有扶養義務,不應該只爭取繼承權利,不盡義務。」法官審理後認為,代筆遺囑之法定方式不符,難認該遺囑已具效力,另外,周女去郵局時,申請書上載明「已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由本人代表申請領取繼承款項」等文字,可認其取款時亦未認定其為唯一繼承人,綜上周女所辯,顯不可採,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全案仍可上訴。
幼幼班午休時間發出聲響 教保員狂搧女童巴掌「還留下指印」
桃園市驚傳教保員虐兒事件!桃園市桃園區1家私立幼兒園的幼幼班李姓教保員,只因女童在午休時發出聲音,竟出手賞女童巴掌,導致其雙頰紅腫,還留下明顯的指印,顯見力道有多大。對此,女童阿嬤事後也向桃園市議員陳情,整起事件才曝了光!桃園市議員黃瓊慧今(12日)在臉書貼出照片,並發文痛批,「不過沒午睡就被打成這樣,才幼幼班而已。」黃瓊慧表示,阿嬤打電話給自己的時候又氣又急,還反應孩子放學後常常臉頰紅腫回來,也曾跟幼兒園反映過,但因為沒留下證據只好作罷,沒想到這次實在太誇張,居然雙頰通紅,甚至還留下明顯的指印!黃瓊慧也秀出孩子的驗傷單,直呼「其實帶去醫院驗傷時,大家看了都十分不捨,真的太可惡、教保員施暴還不只一次!」黃瓊慧續稱,她在陪家長到幼兒園時,曾要求看午睡的監視器影像,結果畫面中老師竟走過去女童睡覺的位置狂搧巴掌,讓家長憤而提告,結果幼兒園居然還拿出老師的「悔過書」要求家長原諒,教保員表明自己違反職業道德,對此感到非常後悔和自責,希望家長能再給她一次機會。(圖/翻攝自Facebook/黃瓊慧 桃園觀察日記)對此,黃瓊慧也搖頭稱,幼兒園若知悉自己園內發生虐兒案件,正常程序應該是要同步通報主管機關,讓施暴者停職接受調查、受到該有的懲處。但該幼兒園卻是選擇息事寧人,請老師寫悔過書來打悲情牌請家長原諒,直言這處理方式很不適當,更不要說教保員目前還在上班,也沒停職。
被同事拍一下背…她一年沒上班! 稱中了「鐵砂掌」對方還慘賠
中國有名35歲的鄭女士之前在杭州的地鐵站裡當保全,但她稱某天被1位男同事拍了一下背,那一瞬間竟產生了觸電般的感覺,之後她一直不舒服,導致一年沒辦法上班。事後,男同事還因此賠償鄭女士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從此以後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據陸媒報導,鄭女士在去年6月28號的上班休息期間時睡覺,班長同事要去叫她,便從後面拍了她的背,豈料她頓時感覺不對,「我這個手這邊都有感覺,好像就跟觸電了一樣,實際上我脖子也痛了,手也痛。我也跟醫生說了,但是醫生他就說想,可能是開開玩笑拍著玩的,可能也不會那麼用力。」鄭女士稱被拍背後的一個禮拜,她請女同事幫自己拍照,「同事給我看5個手指印還在上面,我也給主管看了,都七八天了」。鄭女更稱,該位班長之前開玩笑稱自己練過鐵砂掌,而這句話也讓她耿耿於懷,半個月後,鄭女士到醫院檢查,表示自己頸椎間盤突出、胸椎間盤突出,醫生建議休息2周。事後,班長因此賠償鄭女士3000元,從此以後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鄭女說因為那一巴掌自己已經一年沒上班了,而且頸椎時不時還會有點像後遺症一樣,她認定身體問題就是那一巴掌所導致。
蓋印章比較正式?律師代筆犯下「這錯誤」 82歲阿嬤遺囑變廢紙
現在越來越多人鼓勵儘早預立遺囑,在意識清楚的年歲將屬於自己的遺產交代好,不但是給家人的保障,更讓自身生命不留遺憾。不過小心!立遺囑眉角特別多,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判定無效,一位82歲阿嬤想要將透天厝指定給長孫與次孫繼承,但律師在遺囑處理上出現瑕疵,老婦本人及見證人用「印章」蓋章而非「親筆簽名」,導致遺囑變廢紙失效。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律師蘇家宏分享案例,表示遺囑製作看起來簡單,但是潛藏著許多危機,代筆遺囑常見的6大問題中,最常見的是立遺囑人沒有「口述」遺囑內容,只用點頭或搖頭,不符合口述要件。其餘5種常見的問題,包括:一、見證人並沒有全程在場;二、代筆人沒有宣讀、講解遺囑內容;三、遺漏未簽名,無法簽名要蓋指印;四、見證人不符資格,繼承人不能當見證人;五、立遺囑人無指定見證人。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3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1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蘇家宏提醒,訂立「合法成立」的遺囑是最基本的第一步,除了注意代筆遺囑是否合法「成立」以外,更需要以法律來保護立遺囑人的心願,合法的遺囑只是入門票,重點在於遺囑的內容規劃與執行,是否能夠達成心願。
為了績效偽造筆錄 瑞芳3警遭起訴
去年有3名曾在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任職的警員,為了績效偽造檢舉筆錄11次,向基隆地檢署及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遭新北市調查處及基隆地檢署調查偵辦。基檢2日偵結,以3名員警涉犯《刑法》偽造署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起訴。新北市調查處去年接獲檢舉,指時任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的張姓、許姓及陳姓警員,在2017年到2018年期間,為了績效,便偽造民眾檢舉筆錄、指認表,甚至偽造民眾簽名及指印,據此向基隆地檢署及地院聲請搜索票。新北調查處在接獲檢舉後,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找來檢舉民眾,確認民眾並沒有製作過相關的筆錄,檢調進一步調出3名警員經手的案件,才發現竟在短短的1年多期間,3人以相同方式騙取搜索票達11次,除3次因為證據不足遭地院駁回,其餘8次都取得地院核發搜索票。據了解,這3名警員在案發前後,均已調離瑞芳警分局,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張姓、許姓、陳姓等3名警員涉犯《刑法》偽造署押、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認為3人擔任警職,本應恪遵法律,做為守法之表率,卻為了追求績效觸犯法網,影響警紀形象。檢察官考量3名警員的行為,並不是為謀個人私利,最終目的仍在於追緝犯罪、維持社會治安。另一方面,3名警員也在偵查中坦承錯誤、深表悔悟,相信應該沒有再犯之虞,希望法院能夠審酌量處適當刑度。
台印簽移工合作備忘錄 許銘春指印勞還不會大量來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否認,勞動部將引進10萬名印度籍勞工的說法。他說,台灣與印度第一次合作引入印度籍外勞,雙方都還要適應,一開始會先試辦小額的人數,觀察效果。許銘春今天到立院備詢,她針對近日在台灣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與印度簽署的移工合作備忘錄(MOU)一事做出回應。許銘春說,台灣與印度移工MOU簽署後,要經過雙方協商、政院核備、送立院查照等程序,才能正式生效。在此期間,台灣與印度還要進行工作層級的會議,討論引進印度籍勞工的人數、開放的業別、移工來源的地區、語言條件等實質等面向,MOU已經寫得很清楚,這些事務都是由台灣來決定,並要根據台灣雇主的需求,以及印度的配合情況做磋商。針對媒體關心印度勞工專長與適用業別,許銘春回答,根據勞動部瞭解,印勞在製造業、營造業、農業、看護、社福等領域都有經驗與技能,印度移工在全世界有約1800萬人,分布在各大洲各國跟台灣目前已經開放的業別相符。他說,以印度勞工專長與台灣已經開放的移工相比是符合的,但未來各業別的開放與雇主需求人數,都還要做進一步的討論,不會一次開放太多。她否認有要引進10萬名印度籍勞工的計劃,並表示,這是台灣與印度第一次合作,雙方都還要適應,所以一開始會先試辦小額的人數,觀察效果。他重申,台印度移工合作備忘錄(MOU),只是為台灣雇主提供多一個外籍勞工的來源國,MOU只是框架性的協議,未確定引進多少印度籍勞工,也無開放新業別,而台灣的移工政策仍以台灣人就業為優先,移工只是補充缺工的問題,不會影響民眾就業權益。至於外界擔憂,對印度籍勞工的瞭解與適應都還不夠,她解釋,勞動部會安排雙語人員,提供印度籍勞工的入境服務或接機服務,以及協助其生活與工作,也會加強對印度移工的介紹與宣導,讓民眾能夠更瞭解印度的文化與風俗,增進雙方的溝通與互信。
妹子除夕各包12800元給爸媽 母看完下秒「2巴掌打過去」大吼:怎只有這樣
正值春節連假,許多民眾除了回家跟家人團圓外,更期待的莫過於領紅包。一名女網友痛哭,給父母各12800元紅包,怎料到竟被媽媽嫌少,甚至甩了兩巴掌,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Dcard表示,小時候領到紅包,自己只能留一張,還會被媽媽逼著去跟指定的長輩要紅包,只要沒要到,或是對方包的少,就是一陣謾罵,長大後紅包金額決定今年過年氛圍,只能多不能少,曾經有一年因為太窮,只包2600元,當場就被甩了一巴掌加惡毒的謾罵,從那次之後,每次回家都是恐懼和煎熬。今年她父母各包了12800元,本來以為沒事,結果媽媽打開紅包數完後大吼「為什麼只有這樣,包得比去年少,妳到底存了多少錢,為什麼只有這樣」、「去年才不只包這樣,妳說去年包6600元,有證據嗎」,下秒一巴掌就打下去。原PO透露,還沒搞清楚狀況,下一秒又被賞一巴掌,「我真的氣到大吼,邊吵邊哭,吵了多久也不知道,只知道鄰居報警了,可能是聽到砸東西加上吵架的聲音,我X媽的趕回來過年,還要花錢被甩巴掌,臉上都還有指印,當我是什麼?」原PO心寒地說,「我爸跟我弟現場,沒人攔住她,只會要我少說兩句,不要頂嘴,大過年的不要吵架,嗯,真好,這就是我的家人,明年我不回來了,紅包你們也別想了。」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弟弟包多少」、「叫她把錢吐出來,既然嫌少那就拉倒」、「好心疼妳,以後不要回去了,這種家庭不要也罷」、「窮人真的不要再生小孩了」、「拜託不要回家了,妳不值得被這樣對待」、「我包給我媽多少她都很開心,當然能給她多點更好,但力所能及」。
台南7旬男子不慎墜入大排水道中動彈不得 員警涉水施救驚險一刻
台南市警新營分局鹽水分駐所,昨(4日)上午10時,接到一宗緊急報案,指74歲顏姓男子,當日凌晨5時外出運動後便失去音訊,顏妻感覺不尋常,迅速請求警方協尋,巡佐蔡宗隆率領警員楊雅筑、李宗庭及曾家羽的積極努力下,終於在後鎮大排水道內找到摔落的顏男。報案後,巡佐蔡宗隆即率隊前往事發地點調閱監視器畫面,進行周邊訪查,鄰居的線索顯示,顏男可能經過鹽水區後鎮排水抽水站,員警迅速趕往搜尋,終於在中午12時35分許發現顏男,躺在大排內水道,下半身浸泡水中,無法自行脫困。顏男向警方解釋,早上運動時突然暈眩,不慎摔落大排水道,警方考量大排高度約5、6公尺,且無法確定顏男傷勢,迅速聯繫消防隊進行救援,在等待救援期間,員警李宗庭冒險涉水,護住顏男,避免其再次滑入水中,並同時安撫顏男受驚嚇的情緒。事後,消防隊員使用擔架、繩索等救援工具成功將顏男拉上岸,再由醫護人員移送往柳營奇美醫院,經過醫生檢查後,發現其腹部有輕微擦傷,經包紮後已無大礙。新營分局分局長蘇政敏呼籲,長者應多加注意,尤其是在健康或精神狀態不佳時,獨自外出更容易發生意外,建議家中如有高齡長者應加強關心,採取措施如按捺指印、申請愛心手鍊、個人衛星定位器等,以預防憾事發生,給予家人最好的照顧與保護。
侯友宜板橋國小投票 籲珍惜民主用選票決定最理想人選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今天上午前往新北市板橋國小投票所完成投票,許多在現場等待的民眾也與他打招呼,侯則逐一與民眾握手致意。侯友宜在投票後受訪時表示,今天天氣晴朗,看到人民一早就自動自發出門投票,展現台灣民主反應在選舉過程中非常重要的投票行為上,他非常開心,也請選民把握,珍惜民主,用手中選票選出最理想的正副總統候選人,以及立委及政黨票。侯友宜說,競選過程中或許有很多紛紛擾擾,選後大家還是一定要團結,面對台灣的未來。至於媒體追問侯友宜是否有攜帶什麼幸運小物?侯友宜笑著說,他平常都沒有再掛什麼,不過,他打趣的說,這段時間他自己身上就有很多幸運小物,還指著自己的手說,有一位民眾在他拜票時一直拉著他的手,結果在雙手手掌留下四個指印,展現他們對侯友宜的熱情與疼惜,也期待台灣的未來能更好,這些痕跡就是侯友宜的幸運小物。媒體也好奇侯太太與侯的三位女兒是否已經完成投票?侯友宜爆料,其實他的三個女兒與太太,昨日晚上就在選情之夜現場,一直為他加油打氣。昨晚選舉過程告一段落後,他回到家,女兒也買了一大包的鹽酥雞,賠他一路聊到半夜一點多,過程中分享她們自己最近在工作時發生的事,也給他不少鼓勵,女兒們也對他最近打選戰的辛苦打氣,強調她們都以父親為榮。侯友宜說投票結束後,他會到選辦感謝同仁這段時間的辛苦與付出,奉獻心力,他會買年輕幕僚的珍珠奶茶及零食,代表自己對她們的感謝與鼓勵。
2024大選投票日必讀懶人包 8大注意事項一次看…比這手勢最重罰近200萬
2024大選明(13日)就要投開票!握有寶貴投票權的你,除了要記得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也要避免誤投廢票或觸法,否則荷包可能會大出血。1.禁止喧囂、干擾及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中選會提醒民眾,投票時除攜帶必要證件、印章與通知單外,更不能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若經監察人員制止仍不聽勸者,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2.不能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設備進入投票所投票所內非執行公務者,不能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器材進入,攜帶相關設備的投票民眾,可將物品寄放投票所內置物籃,由選務人員代為管理,若被發現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器材,可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示意圖/報系資料照)3.投票日禁止穿戴競選衣物、比出號碼手勢投票當天禁止任何可能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行為,例如比出代表2號或3號的YA及OK等特定手勢,遭認定替特定候選人拉票,可被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2018年高雄一名里長就因在投票所向投票民眾比出1號手勢,遭高雄市選委會裁罰50萬元。4.家長及身心障礙者可請人陪同投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在2020年部分修法後,投票民眾可帶6歲以下兒童進入投票所;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選選票者,可依其請求由家屬或陪同人,依據本人意願協助或代為圈投。(示意圖/報系資料照)5.別讓選票變廢票,故意撕毀有刑責投票時應避免有以下任一情形,造成選票被認定為無效廢票:圈選2個政黨或2名候選人以上;未使用選舉委員會製作的選舉票;圈選位置無法辨別投給哪個政黨或候選人;圈選後加以塗改;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撕破選舉票導致選票不完整;污染選舉票造成無法識別圈選哪一政黨或候選人;選舉票完全空白;未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的圈選工具。此外,若故意撕毀選舉票或將選舉票以外物品投入票匭,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將選舉票攜出場外,也可處4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6.禁止在網路平台公開對候選人的意向投票日當天若在臉書、LINE、Dcard或PTT等網路平台公開張貼候選人政見、發表對特定候選人的評價、投票意向、使用候選人的貼圖,或更換、更新、轉傳分享相關競助選之社群大頭貼,都可能被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萬以下罰鍰。在社群發布對候選人的意向恐觸法。(圖/Pixabay)7.禁止散布或評論民調資料依選罷法規定,任何政黨和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換言之,本次大選前可散布、評論民調資料的最後時間已是1月3日0時,若民眾觸法,可被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萬以下罰鍰,且經制止不聽者還可按次處罰。8.禁止造勢、助選同樣依選罷法規定,本次競選、助選活動應在1月12日晚間10時以前結束,若民眾在投票所附近拉票、發傳單、發送簡訊、懸掛標語或旗幟、使用宣傳車或擴音器,與佩戴有候選人姓名、號次、影像的口罩進入投票所,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可按次處罰。
投票懶人包!投開票所在哪?會有幾張票? 重要資訊一次看
明天就是2024總統大選了!這次除了選出總統外,也會把立法委員選出來。本文將統整選舉注意事項與須知,幫助您投票前一手掌握所有重要事項。2024選舉選什麼?2024年1月13日將舉行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同時此次選舉也是第8次總統副總統公民直選。當天何時投票?本次選舉投票日為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投票時間自早上8時開始至下午4時。當天一共會有幾張票?今年選民一共會領到3張選票,分別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票(粉紅色)政黨選舉票區域立法委員(淺黃色)/山地原住民(淺綠色)/平地原住民(淺藍色)立法委員選舉票統整3張選票詳細說明為:非原住民身分:一張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一張區域立委候選人、一張政黨票。原住民身分:一張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一張山地/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一張政黨票。另外要特別注意,選票與設籍和居住時日有關,選民最終拿到選票張數,以投票通知單為準!要怎麼查我的選區、投開票所在哪裡?中選會預估本屆選舉人數約1950萬人,在全國設置1萬7794個投開票所,有2種方法能協助民眾尋找。可在中選會網站透過戶籍地址查詢投開票所地點,利用線上地圖搜尋功能尋找。透過內政部查詢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一樣能找到自己的投開票所地點。可透過中選會網站利用戶籍地址查詢投開票所地點。(圖/翻攝自中選會網站)可透過內政部查詢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查詢投開票所地點。(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2024總統大選候選人?(按登記號次排序)1號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2號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3號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我的選區立委候選人有誰?選舉公報哪裡看?本次選舉各選區區域立委候選人(包含山地/平地原住民),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選舉公報紙本已於1月3日陸續寄出,電子版亦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投票當天要帶什麼?1.國民身分證2.印章3.投票通知單提醒您,身分證請務必攜帶!印章若沒帶可以手印或簽名替代,投票通知單能加速確認流程,建議民眾隨身攜帶,以快速完成投票。2024選舉誰可以投票?投票資格?民眾只要符合2條件即可參與本屆大選。1.年滿20歲,須於2004年1月13日前(含當日)出生。2.在2024年1月13日前,在台灣設籍並居住滿6個月(即2023年7月13日前已設籍),才能投總統票;設籍並居住滿4個月可投全國不分區立委票,在該選區住滿4個月,可投區域立委選票。如您是海外僑胞,登記投票方式為:1.國內設有戶籍:同樣滿足前2項條件:(年滿20歲,投票日前已在台灣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可投總統票;滿4個月可投立委票)戶政事務所會主動編入選舉人名冊,投票日攜帶國民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開票所投票即可。2.國內已無戶籍:只要年滿20歲,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並曾在台灣設有戶籍達6個月以上,可向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返國後仍可以投票。但僅能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無法投立委票!特別要注意受理時間部分,為2023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止,若採郵寄方式申請,應於2023年12月4日(含當日)前,將申請表件寄達最後遷出國外時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以戶政事務所收件日期為準)。如海外國民有意願申請登記,可先上中選會、僑委會官網,下載申請書。選舉的投票流程是什麼?民眾手上的投票通知單會有戶籍地附近的投票所地點與編號,請於當天早上8時至下午4時,攜帶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至投票所投票即可。提醒進投票所前,手機需關機或放在外面的籃子,進入投票所時,工作人員會核對身分證與投票通知單,即可前往領取選票。領選票時,1.請將投票通知單、身分證、印章給工作人員2.蓋章與簽名(忘了帶印章可簽名或蓋指印!)3.領選票之後就可至圈票處,使用選委會的蓋章工具圈選、投入對應票匭了。中選會列出投票步驟,供選民使用。(圖/中選會網站)有效票?無效票?幽靈票?差別是什麼有效票:選票上圈選於某一組、某一候選人或政黨號次上空白格內者,應屬有效票。無效票:簽名、蓋私章或按指印者,都屬無效票。同時圈選二組或二個以上候選人者,應屬無效票。幽靈票:幽靈票來自幽靈人口,意指為了選舉,選舉人將戶籍遷入原本並無居住的選區,通常出現於選票差距幅度接近之處,意圖利用些微票數差距影響選舉結果。投票當天做什麼事會違反選罷法?不論是候選人或選民,投票當天禁止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包含用Line、簡訊、電子郵件等程式拉票、轉貼民調,這些都有可能違反選罷法,最高可罰鍰500萬。候選人要注意:候選人與政黨在選舉前10日,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投票當日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選民要注意「6不口訣」:不可帶手機及攝影器材不可撕毀或攜出選票不可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不可將異物投入票匭不可出示選票不可穿和候選人有關的衣服和帽子進投票所投票時可帶小孩嗎?身心障礙人士能否請人陪同?2020年4月17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參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的規定,增列選舉人及其照顧的6歲以下兒童可進入投票所;身心障礙者部分也經修正,如果身心障礙者不能自行圈選選票,可依其請求,由家屬或陪同人員依照本人意思協助或代為圈投。2020總統大選得票狀況?2020年總統大選由民進黨統候選人蔡英文與副手賴清德拿下817萬票,得票率57.13%;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與副手張善政拿下552萬票、得票率38.61%;親民黨候選人宋楚瑜與副手余湘的組合拿下60萬票、得票率4.26%。其中,蔡英文與副手賴清德刷新歷年總統直選的總統最高得票數紀錄。
兒子與訂婚女私奔 婦人遭村民「脫光遊街」綁電桿…犯人1原因不會被重判
印度卡纳塔卡邦一名42歲婦人因兒子與「人妻」私奔,遭女方家親友擄走並脫光遊街,最後被綁在電線桿上。事件引爆印度民眾憤怒,該邦首席部長承諾要為婦人伸張正義,但法律專家與性別權利活動人士表示,由於印度法律的缺失,目前沒有針對這類犯罪的處理能力。據《BBC》報導,婦人的24歲兒子雖與18歲女友是自由戀愛的情侶,但女方已被家人許配給另名男人,隨後發生私奔事件。憤怒的女方親友在凌晨闖入婦人住家,並把她脫光遊街,警方則在獲報後3小時把婦人從電線桿上救出。印度民眾頻繁抗議性犯罪。(示意圖/達志/美聯社)這起發生在今年12月11日的私刑案件,迅速成為全印度頭條,並再度引發民眾怒火,卡纳塔卡邦首席部長西達拉瑪(Siddaramaiah)除斥責「這是不人道的行為」,與承諾會替婦人伸張正義,但當局同時給婦人金錢與農地,作為政府無法替她懲治罪犯的補償。卡纳塔卡邦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瓦拉萊(Prasanna Varale)和大法官卡勒邁(MGS Kamal)則召開聽證會並傳喚警方,兩人均對這起事件發生在現代印度感到震驚。但數據指出,這類脫衣、街頭騷擾、偷窺與跟蹤等羞辱女性的「攻擊」事件,全印度2022年共登記83,334起,且涉及85,300名女性。律師蕎函(Sukriti Chauhan)指出,這類案件依印度《刑法》第354條,僅可判處3到7年徒刑,且受害者家人對女性被羞辱,往往會因「榮譽」問題拒絕挺身而出,數據外的受害者相當眾多。專家認為印度要根除常態的性犯罪發生,必須從法律、種姓、種族與家庭等方面著手。(示意圖/達志/美聯社)回到這起卡纳塔卡邦遊街事件,當時總共有50到60名村民圍觀,卻只有一名男子嘗試阻止,還因此遭到毆打,蕎函認為,雖然案後有數10人被捕、1警員遭控怠忽職守,但解決問題的關鍵仍在「有威懾力的法律」,不認同邦首席法官「村民要付連坐責任」、邦大法官引用《摩訶婆羅多》建議女性「拿起武器,因為沒有神會保護妳」說法,認為這是把責任推給女性,並指印度要解決性暴力除了靠法律,還須處理問題背後的種族、種姓與家庭問題。雖然印度近幾年多次修法阻止或制裁性暴力與性騷擾,但在這個全球人口最多,種族、語言、文化甚至制度都非常複雜的國家,女性受辱事件依然幾乎每月一爆,每次均引來民眾抗議。
Melody前夫告離婚無效 律師虧:簽名後反悔有夠不MAN
女星Melody(殷悅)本月7日無預警宣布離婚,之後傳出富商前夫吳育奇提出離婚無效訴訟,認為被誘導簽下不平等協議,導致3間上億房產都歸入Melody名下。對此,律師簡大為直言,「簽名之後反悔,不僅法律上行不通,而且有夠不man。」簡大為在粉專《簡大為律師—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指出,真的不能理解什麼叫做「 我是被誘導簽下的 」,Melody離婚後才沒幾天,前夫竟然起訴離婚無效,雖然細節不清楚,但可以猜想,前夫8成是要主張在簽約過程被強暴脅迫或詐欺,導致離婚無效。簡大為提到,不管是脅迫、誘導還是乾脆講說被強抓著手蓋指印,這些亂七八糟的說詞大多都只是簽完約之後想賴皮的理由;簡大為表示,在法庭上也聽過一堆賴皮的說法,包括關門放狗、威脅上媒體等,連要下降頭都講出來了,但下場是法官當然沒要鳥。簡大為不解,「到底為什麼簽下去之前,不找律師幫你看看?簽名之後反悔,不僅法律上行不通,而且有夠不man。不僅成年,還快60了,為自己的簽名負責,應該也沒這麼難吧。」
阿公尋獲7旬走失老伴 緊握她手「這擺要甲妳牽牢牢!」
台南市新營區一名患有失智症的74歲謝姓阿嬤,4日上午外出後,忘了回家的路,家屬找不到人,著急地報警協尋,新營警分局獲報後,結合當地里民連繫平台,6日在距離住家不遠的龍眼樹下發現阿嬤;見老伴平安返家,阿公緊握她的手,直說「這擺要甲妳牽牢牢!」警方說,謝姓阿嬤4日上午獨自外出,晚間7時左右,家人仍未見阿嬤返家,到新營警分局民治路派出所報案協尋,警方透過路口監視器發現阿嬤在街頭漫無目的遊走,但最後不知去向,除派員擴大搜尋外,更透過里民連繫平台散布訊息,請附近居民幫忙找人。7旬阿嬤走失2天尋獲,見老伴平安返家,阿公緊握她的手,直說「這擺要甲妳牽牢牢!」(圖/讀者提供)直到今日清晨8時左右,謝姓阿嬤被人發現呆坐在南興里附近草叢龍眼樹下,除身上衣服骯髒、體力略為透支,並無大礙。員警以警車將阿嬤載送返家,其丈夫見到老伴步下警車,立即趨前拉起她的手,嘴裡直說「這擺要甲妳牽牢牢!」,夫妻恩愛之情溢於言表。新營警分局長顏勤峰表示,新營分局轄內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超過20%以上,已經進入「超高齡社會」,平時透過警勤區員警及各項社區座談會呼籲,協助失智老人按捺指印、申請愛心手鍊、個人衛星定位器具等措施,防範未然。
高大成出示檢傷圖!懷疑「5億高中生」從3樓被丟下 警方解釋賴生「右手4針孔」
擁有5億身價的賴姓高中生,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候離奇墜樓,案情疑點重重。對此,法醫高大成日前接獲家屬委託進行相驗,他今天(3日)也在臉書出示賴生第一時間的檢傷圖,懷疑兇嫌是先帶賴生到10樓陽台吹風、摸欄杆、喝啤酒,再被帶到待售的3樓行兇,從低樓層被丟下。稍早又有最新事證爆出,賴男右手有4個針孔。然而,警方目前蒐證所得,卻與法醫高大成所公布的疑點差距甚大,且主要差異在於致死原因,以及那「4個針孔」。高大成日前受家屬委託勘驗遺體及現場,指出賴生僅右臂骨折瘀血、頸部有輕微瘀痕、背部有可疑裂傷,除此之外,遺體外觀完整,因此他質疑賴生根本不是從10樓墜下,然而檢警卻已在10樓欄杆採出賴生指印掌紋,電梯監視器也錄下賴生與夏男上樓的影像,且夏男還說後來他走樓梯下樓,這都讓高大成懷疑是兇嫌刻意在誤導檢警,讓他們以為賴生是從10樓跳樓自殺。(圖/翻攝自臉書/高大成)高大成今日稍早也在臉書發文貼出賴生第一時間的檢傷單(示意圖)表示,送醫時,消防員表示疑似墜樓,「到底是誰跟檢警陳述『阿迪仔是從十樓掉下來』,刻意把『墜樓死亡』深植人心,再說成他跳樓自殺?我在洗澡?撇清責任?兇嫌是否刻意誤導檢警在十樓原地打轉?設定十樓墜樓當作命案現場?造成誤判嗎?。」高大成補充,由於目前似乎無直接證據證明賴生遭他殺,因此他也強調無罪推定理論,且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他也聲稱本來打算暫時沈默面對,但還是決定針對賴生案情簡單說一下他的臆測,「某天他帶阿迪仔去10樓看看風景、吹吹10樓的風、摸摸欄杆、家裡只有啤酒就只能喝啤酒」、「然後再邀他一起出門去7-11買布丁、多多(騙小孩)」、「剛出10樓的他家門,他故意假裝電梯感應卡及鑰匙鎖在室內。」接著,由於無法搭乘電梯,「阿迪仔只好跟著他從10樓走樓梯下樓,沿途順路帶阿廸仔去看3樓的待售物件?哪知道3樓一打開門,房間裏已經有人在歡迎他們了!」直指賴生可能是遭到他殺。不過,警方目前蒐證所得,卻與法醫高大成所公布的疑點差距甚大。首先高大成認為,如果是從10樓(夏男住處)墜樓,應該會有顱內出血現象,但勘驗現場及遺體後,遺體外觀完整,僅右手臂出血,非常罕見,懷疑賴生是被下毒後才丟下樓,或是死後才墜樓。但警方卻研判,已知死因是肋骨骨折,刺穿腹腔重要的臟器,原因可能是墜樓著地時,並非頭部著地,而是身體其他部位著地,這些都不足以推論賴生是被下毒後或死後,才被丟下樓。第二點是,高大成發現賴生遺體的右手臂有4個可能針孔,位於手肘、手臂各1處,二頭肌有2處。而警方蒐證時確實也發現4個「洞」,且其中2個針孔是急救施打點滴所留,但另外2個洞直徑比較大,並非打針所留下,比較像是墜樓時造成的傷痕(類似擦傷)。因此,五分局強調,中檢與法醫相驗時,都對所有傷勢仔細檢驗,並進行毒物採驗,這部分尚待法醫報告。
王永在親簽遺產授權書遭質疑 百慕達法院證其有效
已故的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王永在兄弟海外資產爭奪案,隨著百慕達法院、英國樞密院等判決陸續出爐,再度引起外界關注。這次有爭議的部分為一份王永在親筆簽名、蓋指印的授權書被其他子女質疑造假,百慕達法院採納王文淵等人證詞判定授權書有效,沒有造假疑慮。王永慶、王永在兄弟檔一共在百慕達設立5個目的信託,包括China Trust、Wang Family Trust(WFT)、Universal Link 和TrustVantura Trust,以及Ocean View Trust(OVT)。其中百慕達法院認定Ocean View Trust(OVT)信託中,王永慶財產部分的移轉為無效,而王永在財產移轉則有效。訴訟期間,王文淵向百慕達法院提出1份有王永在親筆簽名及蓋指印的授權書,不過王文堯對該授權書提出質疑,並找來受過FBI訓練的文書鑑定專家進行鑑定,隨後提出5大疑點。其5大疑點包括,授權書上的簽名與王永在平日簽名書寫習慣不一樣;授權書上的簽名有模仿的跡象;授權書上的指印是在文件上下顛倒的狀況下壓印的;授權書上的簽名是用原子筆寫的,但文件背面卻無書寫時的壓痕;簽名後才用鉛筆繪製基準線,但一般而言,是先畫基準線再簽名。案件審理期間,王瑞華、王瑞瑜、王文潮等人皆出庭作證,唯獨王文淵未出庭,百慕達法院最終採信這份授權書的最大關鍵因素是王文潮的證詞。百慕達法院認為王文潮的證詞展現出真實、誠實度,也因此王永在的部份海外財產轉入OVT信託為有效,由王文淵及王瑞樺等人管理,僅王永慶的那部分財產移轉為無效。王文堯除了對王永在的授權書提出質疑,他也對另1份王永在2012年7月26日核決的報告上之簽名真偽提出懷疑,百慕達法院對這部分尚未有結論,不過法院也認為該文件上的簽名真偽並不會影響到判決結果。另在百慕達法院的訴訟中,出現不少證據資料,其中包括1份王永在的遺囑,該遺囑有錄影及錄音。遺囑內容明確表示將遺產分為4份,大房、二房各1份,其他則由8名子女平分,目的是希望能公平對待二房及其子女。但王永在過世後,王文淵改以協議的比例分配王永在遺產,且移轉入OVT信託的資產也未被算入王永在的遺產內,至於為何要違背王永在遺願,外界恐怕也不得而知。
選舉投票日注意事項公開 小心違規最高恐罰500萬
本週六(26日)九合一選舉將登場,縣市長、議員、鄉鎮里長都將重選,但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尚未解除佩戴口罩規定,投票日當天仍須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投票。中選會也提醒,選舉人不得佩戴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或影像等標識或符號之口罩,以免觸法。選票若發生九種情形,也將會變成廢票。選舉當天除了要攜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外,還要特別注意有些是在投票當天不能做的事,避免觸法。中選會指出,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投票日當天仍須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且選舉人進入投票所佩戴的口罩,不得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影像及相關宣傳標語。對於未佩戴口罩的選舉人,中選會表示,投票所工作人員會勸導選舉人佩戴口罩,如經勸導仍不願佩戴口罩,雖可進入投票所投票,但將請投票所警衛人員協助蒐證,由主任管理員填具「投票日違反防疫事件通知書」,通報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轉給所轄選舉委員會函送縣市政府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投票方面,若違法後果更嚴重,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投票日不得從事競選、助選活動,違者將依選罷法第110條規定,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選罷法第65條也規定,投票進行期間,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等情事,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須負刑事責任。要注意投票日當天規定,不要讓手中選票變成廢票。(圖/翻攝自中選會官網)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4條第1項規定,選舉票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將認定選舉票無效。一、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二、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三、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四、圈後加以塗改五、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六、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七、將選舉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政黨或何人八、不加圈完全空白九、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5條第3項,除非是執行公務者,否則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6條第1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若投錯票將選票撕毀者,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8項明定,故意撕毀選舉票,或將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者,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將選舉票攜出場外,另可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1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普丁手背驚現「詭異印記」…官方急刪影片 外科醫師曝可能病因
俄羅斯總統普丁再傳健康微恙。克里姆林宮在日前公開的普丁視察軍事訓練場影片中,曝光了普丁手背上的「奇怪印記」,掀起各方揣測。有猜測指印記為「靜脈注射治療」後的痕跡,顯示已經70歲的普丁健康可能出狀況。綜合外媒報導,《基輔郵報》(Kyiv Post)特派記者斯馬特(Jason Jay Smart)指出,若比對克宮分享的普丁20日視察梁贊州(Ryazanskaya oblast)軍事訓練場影片及照片。可發現印有大量浮水印的照片,與其他影片、照片有明顯不同,尤其普丁在拍士兵打氣時,可清楚看到手背上有奇怪的印記,但照片裡普丁的手不僅更加「明亮」,浮水印又剛好蓋住印記。影片清楚可見普丁手背的奇怪印記。(圖/翻攝自推特)斯馬特認為,克宮為了掩蓋普丁手背印記而對照片進行加工,且事後又把視察影片刪除,種種行為令人起疑。前烏克蘭記者華納(Tom Warner)則表示,經檢視Telegram上的5段備份影片,可見普丁手背印記應為突起的靜脈,懷疑是長期使用類固醇導致。另名退休外科醫師則指出,印記是靜脈注射治療後的痕跡,或是治療硬化靜脈用的「靜脈導管」。印記在帶有浮水印的照片裡幾乎消失。(圖/翻攝自推特)儘管普丁因出席公開場合有癌症醫師隨侍,而頻傳罹癌或得到帕金森氏症,近期還被爆因病有嚴重疼痛,但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局長伯恩斯(William Burns)今年7月就公開表示「普丁其實健康得很」。
「安毒教父」9年前入獄 千萬扣押物被掉包變4顆電池…獲國賠
有「安毒教父」之稱的張男,10多年前涉嫌將麻黃素等原料賣製毒集團,2013年經法院判刑入獄,當時檢調查扣張名下財物,張於5年前出獄,指控檢調把當年查扣的財物中有千萬沉香,卻變成「4顆電池」,最後上訴最高法院聲請發還扣押物,並請求國賠,更一審3日宣判,認定檢調有疏失,判賠6萬4000元,可上訴。據了解,張男於2005年間,因涉嫌進口麻黃素賣給製毒集團牟利,檢調搜索張住處並查扣張名下財物,當時被求處無期徒刑因更二審大逆轉,判8年6月定讞,不法所得也只認定163萬元,大部分扣押物須返還,張卻潛逃越南,隔年後被押解返台服刑,5年前假釋出獄。張男5年前向媒體指控,出獄後赴中檢贓物庫欲領回扣押物時,包括沉香佛像、鑽石項鍊、骨董、現金等,其中裝有紙盒的千萬沉香佛像,卻變成「2顆3號電池及2顆4號電池」,張懷疑被調包成電池,5年前打官司請求國賠,卻歷經敗訴。紙盒的沉香佛像,為高12公分、寬10公分,重量458公克,市價約上千萬元。台中地檢署稱,103盒沉香入贓物庫時,均經張按指印確認過,才簽名列冊,經保管人員點交及簽收,所有過程均依程序辦理,絕無不法,張所指控的佛像高12公分、寬10公分、重達458.6公克,但紙盒的長寬高僅6.5公分,無法置入佛像,且張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佛像遭侵占。二審法官認為,扣押物確實記載「沉香」,發還變成「電池4顆」,且包裝有破損,導致當事人拒絕領受;因沉香市場價格紊亂,以當時陳姓證人以325克的沉香為65萬元價格為依據,盒內有32克沉香,以每克2000元計算,為6萬4000元,台中地檢署因保管疏失,造成民眾損失,須國賠,仍可上訴。
她4歲起「不斷被外星人綁架」…每次醒來都滿身傷 親畫外星人長相
自UFO出現以來,就不時傳出人類遭外星人綁架的事件,英國一名51歲媽媽就透露,她4歲第一次被外星人綁架後,就多次在睡夢中與外星人交流或是被帶走,且每次醒來身上都會留下一些傷痕,她也嘗試畫出曾遇過的各種外星人形象,掀起專家與網友討論。據《每日星報》報導,居住在肯特郡(Kent)的瑪麗亞(Maria Leiva)表示,她從4歲開始就會在睡夢中與外星人交流,或是被綁架到不知名的地方,瑪麗亞表示,有時外星人帶走她後,會隨意地把她丟到陌生的地方,導致醒來常常不知道該如何回家,有次還因此搭計程車返家,也時常讓幫忙開門的家人感到相當困惑。瑪麗亞透露,從小居住在哥倫比亞的她,雖然因家庭因素多次搬家,但不管搬到哪,外星人總會在夢中與她接觸,且大多都是在凌晨2點到4點用「心電感應」呼喚她,並在交流結束後,在她身上留下布滿瘀青、指印與割傷的痕跡。而不知是否一直與外星人交流的關係,瑪麗亞非常容易見到UFO,光是近半個月,她就在現居的肯特郡目擊2艘UFO出現。瑪麗亞畫出自己遇過的外星人樣貌。(圖/翻攝自推特)為了證明自己曾遭外星人綁架,瑪麗亞除透露外星人都長得很像人類外,也畫出有傳統印象的大眼外星人,與類似螳螂或蝗蟲頭部的外星人、身穿軍裝的類蜥蜴人與半透明卻擁有人形、又像水一般的不同外星人形象。但瑪麗亞是真的見到外星人或只是飽受夢遊症困擾的患者,恐怕要讓專家們檢查後才能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