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案
」 屏東 挖眼 挖眼案 超商 女店員新版《精神衛生法》配套不足 社會大眾仍有「這些」疑慮
民眾對新版《精神衛生法》的疑慮新版《精神衛生法》12月14日上路,修法宗旨在於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但社會仍有不小疑慮,不少民眾擔心社區內恐隱藏更多不定時炸彈。專業醫師質疑若配套不足,倉促上路恐使美意打折;法界人士則呼籲慎選參審員。以2021年震驚社會的屏東縣「挖眼案」為例,高樹鄉新南村超商女店員遭楊姓精障男子攻擊致左眼球塌裂、鼻梁碎裂,當時村民抗議怒訴「為何又把不定時炸彈放出來?」隨著時間流逝,女店員已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害怕的傷心地,但新版《精神衛生法》要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甚至將強制就醫的決定權交給法官裁定,消息一出,觸碰村民心中傷疤,新南村長張吉源不解地問,「誰能保證精神疾病患者不再發病?再出事誰來負責?」挨批顧患者人權 無視民眾恐懼張吉源強調,大家不是歧視精神疾病患者,但事實就是無法預防,楊男不就是反覆強制送醫後又回歸社區犯案嗎?「我們要怎麼跟他們相處?」一位家庭主婦無奈的說,看過種種社會案件後,不可能不防備他們,這樣算歧視嗎?回歸社會正常生活,真沒那麼容易。新版《精衛法》有一項重點規定,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就醫由原來專科醫師鑑定,改採專家參審投票裁定,除法官一人為審判長外,另有參審員二人組成合議庭,參審員應包括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各一人。雖然上述規定的施行日期尚未訂定,但多數民眾仍不理解如此作法,有人憂心忡忡說:「遇到恐龍法官怎麼辦?」並認為,不能因病患狀況一時好轉就放出來,因為沒人知道何時再發病,政府不能只顧精障者的人權,無視一般人的恐懼。強制住院 改法官與參審員決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院長涂秀玲解釋,新制及相關子法還在司法院和衛福部研議,進行完善規畫。但基層法官提醒,慎選擔任參審員的專科醫師和病人權益團體代表是關鍵重點,畢竟法官需他們提供專業見解,且採3票等值、共同投票裁定。法界人士指出,強制住院為期2個月,但通常患者住院治療2、3個星期就穩定下來,可回原環境和社區生活,有狀況再聲請強制住院,新法對於強制住院規定聲請延長改成以1次為限,是否不足?主管機關應滾動修正。工作風險高 治療師流動率也高「隔壁住著精神疾病患者,你會安心嗎?」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大眾普遍存疑。不過高雄長庚醫院精神部副部主任洪琪發認為,出發點是好的,只要掌握患者出院後就養、就學、就業都有保障,患者的表現也能無異常人。他強調,若中央廣設心衛中心,除需補足人力,人員訓練也要到位。但他坦言「做這行心理素質要很高」,因治療師赴案家探視時,對方可能有家暴、性侵等紀錄,不少治療師認為工作風險高,導致人員流動率也高,這是政府需克服的挑戰。目前相關配套仍顯鬆散,外界也關注安置床位是否足夠。屏東縣衛生局說,新法上路與床位沒衝突,因各醫院都依規定辦理,例如屏東縣,目前精神急性一般病床每萬人設置比率達4.5床、精神慢性一般病床達7.6床,都優於衛福部規定。
帶刀浩克2/火車殺警3大案催生修法 司法介入安置能解決問題?
近年來陸續發生火車殺警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以及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顯示精神醫療的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不但讓執法警察隨時面臨自身安危的挑戰,也讓社區居民活在無法預期的恐懼中。對此,法務部和司法院協助修法,由立法院在2022年初通過《刑法》等相關5法修正案,將監護期間延長次數無限制,還在同年底3讀修正通過《精神衛生法》,將嚴重病人是否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2019年7月3日晚間,鄭姓男子搭乘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因拒絕補票,在車廂大聲咆哮,警專第一名畢業的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突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失血過多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採用醫師鑑定結果,認為鄭男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妄想有人要對他不利,才刺死員警李承翰,判決無罪、只須監護處分(即強制就醫)5年。這個無罪判決震撼全國,後來二審和三審改判鄭男17年徒刑、強制就醫5年確定,稍微平息民怨。梁姓男子砍母37刀,竟將母親頭顱割下丟擲大樓中庭,高院一度判決無罪,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火車殺警案並非單一個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更是驚世駭俗,2018年10月17日晚間,30多歲的桃園梁姓男子在12樓住處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母親慘死後,梁男以開山刀砍下母親頭顱和左手腕,將頭顱從後陽台丟至社區中庭,把鄰居給嚇壞了。一審桃園地院判處梁男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以他吸毒喪失識別能力為由,改判無罪、不用監護處分,而且當庭釋放,僅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輿論聞訊大譁,後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火車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及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的二審判決,法院統統判被告無罪,引起全國民眾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社會安全網。不料2021年9月26日屏東又發生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行兇的楊姓男子只判有期徒刑5年確定。這一連串不幸的精障殺人和傷害案件,催生了《刑法》和《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的修正,還促使衛福部負起責任,終於讓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的政策定案,落腳在高雄凱旋醫院。司法院協助推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法律,但司法介入能否改善精障犯罪問題,仍有待檢驗。(圖/方萬民攝)長久以來,部分民眾將思覺失調症患者與暴力傾向畫上等號,使得精障人士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雖然2019年熱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許多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探討與多方面的迴響,但每當駭人的社會事件發生時,社會氛圍又對精障者不利。政府現在終於願意面對精障者照顧資源不足的問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修法只是第一步,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也只具有事後安置和治療的功能,新法上路後是否真能改善精障犯罪問題,讓患者家屬和社區居民都能擁有免於恐懼自由,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屏東挖眼案凶嫌終要入獄 慘遭判賠被害人115萬損害賠償
先前震驚社會的屏東挖眼案,楊姓兇嫌因患有思覺失調症遭法院依重傷害未遂,判處5年有期徒刑,而潘姓女被害人因此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此向楊男提出侵權行為及損害賠償,雖楊男無財力賠償,屏東地院仍依潘女狀況,判賠其115萬元。據了解,2021年9月楊男在超商門口抽煙,而潘女見狀上前提醒其於防疫期間要戴好口罩等話,導致楊男不滿暴走,衝進超商內對潘女咆哮,並進入櫃檯狂毆潘女,更才忍將其雙眼徒手挖去,因此潘女不僅左眼窩骨折、結膜受傷,更造成其頭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整起事件於去年11月定讞,但由於潘女於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長時間無法正常上班,因此對楊男提出損害賠償及精神撫慰金等,總共135萬元,屏東地院認為,楊男並無足夠財力進行賠償,平時僅能以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5000元補助度日,但鑑於其對潘女所造成的影響甚巨,因此法官依狀況,判賠115萬餘元。
屏東女店員遭挖眼「1年後現況曝」 村民吐真心話:兇手不要再回來
屏東縣高樹鄉一名潘姓女店員,去年9月間勸導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楊姓男子戴口罩,對方一氣之下竟朝她痛毆、徒手挖眼,害得女店員差點失明。事後,楊男被依重傷害等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定讞。案發後超商也換了地方重新營業,業者也曾聯絡潘女是否願意再回去工作,本人也給答案了。警方調查發現,楊男並非第一次出現傷害行為,去年6月底就曾拿菜刀攻擊老婦,導致老婦腹部、頸部都受傷,被送醫強制治療,8月中出院,怎料才隔一個多月又發生意外,讓屏東村民人心惶惶。法院一審判決,依重傷害4年、傷害罪1年2個月,2罪合併判處楊男5年有期徒刑,檢方上訴二審遭駁回,不過檢方認為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比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再次提起上訴,但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宣告定讞。潘女差點失明,好在經過治療順利恢復。(圖/報系資料照)事隔一年多,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高樹鄉新南村長楊吉源今(21日)透露,楊男被關後,村民生活相當平靜,都希望他「不要再回來」,楊男的家人都已經搬到外面住。而潘女母女也搬到外地親友家,但潘母還有土地要耕種,定時會回到村裡。至於潘女原工作的超商,屋主現在租給其他家超商進駐,原本的超商搬到斜對面百公尺處另租店面營業,店家有聯絡潘女有沒有想再回來工作,但潘女表示還在復健中,目前不考慮。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二審宣判 惡男患思覺失調症仍判5年
屏東楊姓男子去年不滿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竟惱羞成怒暴打女店員還殘忍挖眼睛,引發社會震撼,一審審酌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依重傷害等罪判刑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6日)宣判,維持5年刑度,還可上訴。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二審宣判 惡男患思覺失調症仍判5年
屏東楊姓男子去年不滿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竟惱羞成怒暴打女店員、還殘忍挖眼睛,引發社會震撼,一審審酌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依重傷害等罪判刑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6日)宣判,維持5年刑度,還可上訴。超商業者痛批,楊男對女店員暴打、挖眼,根本想致人於死,女店員不到30歲、正值青春年華,在超商工作數年,待人親切且做事認真,沒想到只是提醒戴好口罩就慘遭不幸,希望重判。一審屏東地院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就以手指摳挖潘女雙眼洩憤,應予責難,考量楊男坦承犯行,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能力輕微降低情形,依重傷害等罪判楊男5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遭駁回,維持原判。綽號「空寶」的50歲楊男疑有精神方面疾病,2021年9月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不滿女店員提醒他戴口罩,竟闖入收銀區把潘姓女店員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直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經高雄長庚醫院緊急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精神科等醫療團隊,火速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功復位。村民指出,楊男游手好閒,經常欺負沒反抗能力的弱勢族群,是地方上頭痛人物,先前在早餐店拿刀割傷7旬老婦脖子,被送醫強制治療,但短短1個半月又放出來,搞得村民人心惶惶。他還曾因路旁犬隻朝他吠叫,發怒狠挖小狗雙眼並咬死小狗。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惡男二審仍維持判5年
只因為被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就惱羞成怒,動手暴打、殘忍挖眼睛的楊姓男子,一審審酌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依重傷害等罪判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6日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綽號「空寶」、50歲疑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楊男,2021年9月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闖入收銀區,仗著體型壯碩把潘姓女店員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直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但近3分鐘瘋狂攻擊下,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高雄長庚醫院事發後第一時間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精神科等醫療團隊緊急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功復位。楊男在村內游手好閒、是地方頭痛人物,曾因路旁犬隻朝他吠叫,發怒狠挖小狗雙眼並咬死小狗,當地人從此以「咬狗」稱呼他。先前在早餐店拿刀割傷七旬老婦脖子,被送醫強制治療,但短短1個半月又放出來,搞得村民人心惶惶。村民說,楊男仗著壯碩身材,欺負的都是沒反抗能力的弱勢族群。楊男母親當時無奈表示,兒子先前遭強制送醫後,在醫院治療都很好,但一回到家就認為自己沒病,不願按時吃藥,加上兒子年紀大,根本管不住,有次缺錢買菸又要不到錢,竟也對她飽以老拳。超商業者痛批,楊男擊頭、挖眼的攻擊方式,根本想致人於死,不到30歲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店員,在超商工作數年,待人親切且做事認真,沒想到只是提醒戴好口罩就慘遭不幸。一審屏東地院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就以手指摳挖潘女雙眼洩憤,所為不該應予責難,考量楊男坦承犯行,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能力輕微降低情形,依重傷害等罪判楊男5年。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遭駁回,維持原判。
屏東挖眼案判5年「遭質疑判太輕」 檢察官:不符比例原則決定上訴
屏東高樹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屏東地院一審依傷害、重傷害未遂兩罪,判楊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判決一出不僅引發社會譁然,屏東地檢署收到判決書後也認為,實屬過輕,且難認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情感認知,28日決定提起上訴。屏檢指出,楊男曾持刀揮砍一老嫗頸部、腹部及胸部等部位,應具有殺人犯意非僅止於傷害,當時楊男在早餐店內先徒手毆打老嫗身體,接著持菜刀揮砍,直到店家出面攔阻,才始倖免於難,考量他行凶用的菜刀、重量、體積及使用方式,及揮砍對方身體部位,應以殺人犯意甚明。另超商女店員於工作中僅因勸導楊男不要在店門口抽菸,即無端遭手指摳挖雙眼,並毆打頭部,手段殘忍、令人髮指,導致她身心嚴重受創,且案發迄今仍未與潘女達成和解,仍以精神病症抗辯,難認犯後態度良好,有心生悔悟之情。因此檢察官認為,一審合併執行5年有期徒刑,實屬過輕,難認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情感認知,且不符合量刑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檢察官與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難以認同原審判決結果,依法提起上訴,請求將原判決撤銷,另為妥適合法判決。
帶女兒看病險遭精障「刺瞎眼」 警一句話讓她怒了:還記得小燈泡嗎?
去年發生在屏東的「超商女店員挖眼案」,法院在今(14日)判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兇嫌5年徒刑,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也成為各界討論的焦點。日前就有一名媽媽控訴遭到精障女持雨傘攻擊,造成她手臂流血、左眼旁腫痛,但不論是報警或提告,員警和檢察官都希望她「大事化小」,讓媽媽感到極為不滿。這名媽媽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今年清明連假期間帶女兒去診所,卻莫名遭到精障人士攻擊,她表示由於當時下雨,因此見到一名女子在診所騎樓撐傘時,以為對方剛進騎樓而未收傘,於是閃身進診所,但疑似就是這動作引起對方不滿。持傘女子先是進診所對她叫囂,隨後又追出診所外向她發動攻擊,期間「傘骨差點刺中我的眼睛」,直到診所人員聽到她喊救命出來阻止後,雨傘女才停手。媽媽陳述遭到攻擊的經過。(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員警獲報到場後,雨傘女立即指控媽媽撞她罵她,一副自己才是受害者的樣子。媽媽後來做筆錄時才從員警口中得知雨傘女是「重點關注對象」,並暗示對方領有身心殘障手冊,告也沒用。媽媽經過一番天人交戰後認為,她左眼旁被傘骨擊中腫痛、手被刺破流血、手臂被打到瘀青都是小事,但「但每個人都因為她有手冊不提告,甚至覺得用暴力解決也沒怎樣,那萬一她下次拿刀、打的是小孩呢?大家還記得可憐的小燈泡嗎?」但本著「驗傷提告,讓法院判強制就醫」想法的媽媽,卻立刻被檢察官潑冷水,檢察官先是說「和解比較快拿到賠償」,聽到媽媽表示提告的初衷是要對方強制就醫而不是拿錢,就嚴肅反問「那妳要什麼」、「那是衛生局的責任,妳找錯對象」,過程中還對她說「加害者很可憐」、「去找立委」,甚至要陳述遭攻擊時感受的媽媽「不要揣測加害者裝病」。這令媽媽心冷地說,被打的人要放下一切,而打人的有手冊,「國家免費幫她請律師,我卻都請不起律師,開庭時加害者和律師甚至都不甩沒去」,強調難道只有生病的人可憐,被生病的人打的人就不可憐嗎?並自怨自艾的說道:「我躲總可以了吧!但是請政府告訴一般人『該怎麼躲』,留一條生路給一般人好嗎?」
屏東挖眼案判5年徒刑遭質疑判太輕 法官回應了
震驚社會的挖眼案,14日屏東地院一審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楊嫌5年有期徒刑,判決一出,外界多數人皆認為根本判太輕,為此,法官也作出解釋說,重傷害未遂量刑在「2年6月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議庭審酌各款事由後,量處有期徒刑4年,加上先前傷害罪,合併執行5年徒刑。合議庭表示,檢察官當時起訴罪名為刑法第278條第3項、第1項之使人受重傷未遂罪,屏東地院審理結果與檢察官起訴罪名相同。又刑法第278條第1項之使人重傷罪法定刑為「5年以上 12年以下有期徒刑」,經依未遂犯規定減輕其刑後。潘女遭挖眼後雙眼遭重創,所幸手術後並未影響視力。(圖/報系資料照)因此法院所能量處之處斷刑為「2年6月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議庭審酌刑法第57條各款事由後,量處其中間刑度有期徒刑4年。判決指出,楊男2021年9月26日6時6分許,在屏東高樹鄉一處便利商店購物後,坐在店門口抽菸,女店員上前勸導移往他處,楊心生不滿,在8時53分進入店內,將她推入結帳櫃檯底部,再以左手手臂環勒頸部,並以右手手指摳挖潘女雙眼。導致潘女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傷害,所幸有另名客人進入店內,並協助報警,合力將楊拖離才讓他停止攻擊,潘事後被送往高雄長庚急救及實施雙眼手術治療後,未致視能毀敗或嚴重減損結果。
屏東男患思覺失調犯超商挖眼案 依重傷害遭判5年
去年9月間,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超商震驚社會的「挖眼案」,其中牽涉潘姓女店員遭挖眼及早餐店范姓婦人被持刀砍傷案,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犯案後引發社區居民恐慌。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害的潘姓女店員復原情況穩定,且已進行29次相關心理諮商,屏縣府表示將持續輔導。去年挖眼案發生後,引起一片輿論譁然,高樹新南村民群情激憤,甚至組團到縣府衛生局外陳情,籲請別再讓楊男回到村落;得知判決結果後,地方村民認為判的太輕了,僅判5年很快又會出來危害社會,應該要強制送醫收容治療。高樹鄉新南村當地村民指,挖眼案發生後不久,被害人潘姓女店員出院就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感到害怕的傷心地。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圖/報系資料照)楊姓嫌犯去年9月間因不滿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進入店內要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檯,痛毆柔弱的潘女,還壓制被害人,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鼻梁斷裂、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等;警方介入調查,發現楊男犯下挖眼案前,同年6月也曾在高樹鄉一家早餐店,毆打並持菜刀砍傷范姓婦人,導致被害人頭部腦震盪及左側頸部、腹部被砍傷,所幸店家攔阻,被害人才保住性命,沒想到楊嫌經送往精神醫院強制治療一個多月,回到社區又犯下挖眼案,引起社會恐慌及討論。屏東地檢署偵辦此案時,對楊男兩次犯行個別進行精神鑑定,專業醫師均判定楊男雖患有思覺失調症,行為能力受到影響,但在兩次犯罪當下,仍可自我辨識行為違法,並不符合刑法19條所列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要件,不構成刑法上可免刑或減輕其刑的要件。
屏東高樹挖眼案 犯嫌依殺人未遂起訴
屏東縣政府列管在案的楊姓精神病患,去年9月間因不滿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台,痛毆柔弱的潘女,甚至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及重傷等罪起訴楊男,並於今日移審屏東地方法院。屏東高樹患有精神疾病的楊姓男子,去年9月間因為不滿被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防疫,竟然衝進櫃台痛毆對方,並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並診斷出頭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一度面臨失明危機。事後警方調查,才發現這不是楊男第一次失控傷人,同年6月間也曾因糾紛持菜刀砍傷1名阿嬤,一樣遭到強制就醫。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及重傷等罪起訴楊男。(圖/報系資料照)事後,當地村民集體至屏東縣政府抗議,要求將楊男這不定時炸彈強制送醫,以免造成社區不安。屏東地檢署偵辦期間,以楊男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全案日前偵結,檢察官認為楊男分別涉嫌殺人未遂及重傷罪提起公訴。
遞案召開立院臨時會 民進黨團重點:1修憲2預算10法案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立法院有「1修憲、2預算及10個法案」等重要任務,臨時會有急迫性與必要性,因此將在今天遞案召集臨時會,呼籲國民黨不要會反對而反對,朝野一起合作如期完成重要法案的審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劉世芳、副幹事長蔡易餘-、副書記長洪申翰及立委鄭運鵬舉行記者會。柯建銘說,上次國民黨在朝野協商中反對臨時會中修憲,是非常不負責的作法,不該用程序問題擋修憲;他說,包括十八歲公民權在內的修憲提案必須在二月出委員會,才來得及在今年選舉交付公民複決,呼籲各黨不要忽略,也別讓台灣人民目看破手腳。另外,柯建銘指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否則拖到下個會期將拖超過半年,另外還有「提升海空戰力軍事採購特別預算」,都已經過委員會審查完成,希望2個預算案能如期完成。柯建銘說,其他重要法案包括《私校退場條例》,在委員會已審查;沒有林智堅的《地制法》,大家可以理性討論,國民黨必須要表態,要解決內部派系與地方椿腳問題,竹竹併攸關國家整體發展,能夠快、為什麼要拖5年,「請國民黨不要患林智堅恐懼症,好好理性討論。」其他還有《精神衛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與「屏東挖眼案」相關配套法案,都需要盡快完成修法。劉世芳說,面對2022的新挑戰,有許多法案在上個會期無法完成,但無論是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及地方治理,其急迫性非常高,因此會向立法院議事組遞案,要求召開臨時會。蔡易餘說,為了讓修憲能完成通過公民複決,必須要衝高投票率,必須趕在2022年選舉一起舉行,沒想要國民黨翻臉比翻肚子更快,呼籲國民黨不要再用杯葛的手段,讓十八歲公民權實現的時程又延宕。
精神病犯嫌監護無助回歸社會 監委促政院改善
監察委員高涌誠及王幼玲今(16)日對「精神疾病犯罪嫌疑人之處遇未盡周妥」、「現行監護處分制度不利復歸社會」調查結果舉行記者會,指出行政院及司法院對精神障礙者監護處分機制的執行不周妥,不僅影響他們的醫療權益,也不利這些人復歸社會機會。監察院已在昨天通過兩位監委提案,力促行政院注意改善。調查報告指出,嚴重精神病犯之鑑定期間通常僅1日,難發現真實,而且實務欠缺執行處所,凸顯相關規範密度不足,影響當事人訴訟權益及司法人員正確審判,應該要研議改進,以維護健康人權及司法正義;政府主管機關應針對刑事程序中出現嚴重精神症狀的被告請求停止審判的權利,予以合理調整,例如可研議修法「先治療再審判」,才能讓被告有效行使憲法賦予的防禦權、辯護權等程序保障權利,進而符合憲法賦予人民之訴訟權及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規定。高涌誠強調,不應對精神疾病患者貼標籤,但近來發生多起如屏東超商店員挖眼案等疑似精神疾病有關的刑案,凸顯現行偵查程序開始時,並沒有對疑似罹患精神疾病之犯罪嫌疑人實施篩檢或評估等流程,使處於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之病犯難以獲致續行醫療等處遇,惟法務部認為「先治療再偵審」不利相關事證蒐集的見解,恐有違被告訴訟權的行使。監委認為,這種作法並不妥當,「亟待策進」。王幼玲說,監護處分兼具醫療保護及預防對社會安全危害的意旨,但屬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應受「比例原則」的規範,並考量被告行為的嚴重性、危險性及未來行為的期待性,評估醫療效果,司法單位應審慎啟動監護處分機制,並對受處分人進行長期的調查追蹤,應為未來重入社會做準備,而不是為了與社會隔離。
「遇暴力事件可自衛」超商夜班店員保命條款出爐 財物損失免賠公司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桃園一名超商店員上月因規勸客人戴口罩,竟遭對方刺殺身亡,引發輿論譁然。為強化夜間工作職業安全衛生,並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健康及降低職場暴力,勞動部職安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明定相關工作者可採取自衛手段,同時不須賠償財物損失。職安署表示,夜間工作因行業別、所在地區、工作型態等具有不同的危害風險,其相關預防措施,除考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因素外,也須評估工作者人身安全及健康等事項。為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措施。同時,「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也明列工作環境與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保護、身心健康管理、緊急應變機制及人員教育訓練等重點事項供事業單位進行檢核,以落實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運作,確保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指引第六點第3項指出,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少櫃檯現金存放等;第6項明定,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之自衛手段,如因而造成財物之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且不會遭受不利之待遇。職安署呼籲,事業單位應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明確宣示周知,就各工作場所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以及對於遭受職業傷害之員工,提供必要之補償及協助,維護其勞動權益;而各勞動檢查機構也將持續進行宣導及監督檢查,以維護工作者的安全健康。
遭挖眼女店員今俐落短髮醫院回診 醫師:視力未受損但睡不安穩
屏東縣高樹鄉今年9月底發生超商女店員遭到50歲男子挖眼事件,受害女店員視網膜剝離、傷勢嚴重,點燃社會大眾怒火,所幸經過高雄長庚醫院救治後,受害潘姓女店員恢復狀況良好,今(25日)她到醫院回診,醫師羅盛典透露潘女恢復良好,視力沒有受到影響,不過眼窩仍會抽痛,也睡不安穩。潘姓女店員今日與母親一同到高雄長庚回診,碰巧今天是感恩節,潘女也感謝醫療團隊照顧,高雄長庚耳鼻喉科醫師羅盛典則說「最感謝媽媽一直辛苦的照護著妳!」並於社群平台秀出與母女倆合照,從照片中可見,潘女現留著一頭俐落短髮,氣色看來相當不錯。羅盛典表示,潘小姐的傷口照顧得不錯,預期恢復期約3個月,目前恢復狀況在預期中,視力也沒有受到影響,預計1個月後還會再回診,不過她目前睡眠狀況仍然不安穩,眼窩傷口仍會隱隱作痛,羅盛典也說,關於潘女心理健康部分,目前有精神科醫師及屏東縣政府協助治療。眼科醫師羅盛典PO出與潘姓女店員合照。(圖/翻攝自羅盛典醫師臉書)
搭客運坐過站…暴怒哥狂毆國光司機「頭部連擊20秒」 他不還手原因藏洋蔥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台中瑪莎拉蒂惡煞後,桃園市龜山一名超商店員日前因提醒顧客戴口罩,竟遭對方刺死,再度引發社會譁然。沒想到,一輛從基隆開往台北的客運今(23日)驚傳暴力事件,一名乘客疑似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遭拒,瞬間情緒失控暴打駕駛,所幸未釀成意外。《蘋果新聞網》報導,一名32歲的古姓男子今日中午搭乘國光客運,原本想在潭美公園站下車,卻不慎坐過站,直到車輛來到北市松山高中站附近才發現,隨即要求司機讓他下車;由於公車不能隨意停靠路邊,56歲的簡姓司機當場拒絕,並提醒對方「這不是可以停車的地方」,引發古男不滿。報導指出,古男當時情緒相當激動,先是在駕駛座旁大吼大叫,接著竟朝司機頭部瘋狂揮拳,連續施暴約20至30秒後,才被一擁而上的乘客制止;目擊乘客透露,雖然簡姓司機突然遇襲,但當時車輛仍在行駛中,因此他仍死命地抓住方向盤,直到確認公車停妥後才起身反擊,將企圖逃離現場的古男壓制。據了解,轄區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並將2人送醫,所幸雙方都沒有大礙,確認傷勢無虞,再將2人帶回派出所了解情況。誇張的是,古男直到警方問訊時,情緒仍十分激動,認為自己並沒有做錯事,憤怒直呼「為什麼就不能停車?法律有這樣規定嗎?」詳細案發原因及後續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釐清。
勸戴口罩卻遇襲喪命 指揮中心要超商這樣做…業者回應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如今又有超商店員因規勸客人戴口罩,進而引發一場命案發生;至於接下來超商店員是否該勸導民眾戴口罩?對此,指揮中心昨(22日)也正面回應,表示將改以「透過門口張貼告示或錄音廣播取代口頭勸導」,以降低衝突發生的風險。近日桃園市龜山區一名男子,走進超商沒戴口罩,被一名店員規勸,結果他竟心生不滿,拿起一把刀刺死店員,消息一出震驚各界,加上先前的屏東挖眼案,以及上月超商大夜班店員也因勸戴口罩,最終被客人打到骨折入院的事件,種種事件都讓外界開始思考,到底該怎麼做才能降低衝突發生。指揮中心昨天總算正面回應,將改以「透過門口張貼告示或錄音廣播取代口頭勸導」,以降低衝突發生的風險。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雖然政府現在更改政策,但是有業者私下表示,先前政府強制大家配戴口罩時,有請業者幫忙宣導,而店家也會擔心客人在自家場所沒有戴好口罩,最終遭連帶處分,雖然不確定是否會因此被處罰,但據他所知,業者都很擔心。另外,業者也提到,目前中央的防疫政策,都是在記者會時告訴大家,不會事先與業者溝通或是告知,而且政策都是大方向,一些細節的地方有時會不太清楚,雖然執行上有些疑慮,但還是會配合。針對這起事件,勞動部建議,超商大夜班店員應該從1人上班增加至2人,不過以全台灣上萬間超商來看,要落實這項建議確實有些難度。
治安事件頻傳…蔡英文急補破網「給超商店員完善保護」 3大關切重點曝光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台中瑪莎拉蒂惡煞後,桃園市龜山一名超商店員日前因提醒顧客戴口罩,竟遭對方刺死,再度引發社會譁然。對此,總統蔡英文今(22日)晚間表示,「這幾起治安事件雖然各有原因,但民眾的憂慮與不安,政府也已經持續加強作為與檢討」,並公布3項關切重點。蔡英文今晚在臉書發文,指「最近治安事件頻傳,包括台中、桃園超商店員遭攻擊事件,台中兩起球棒打人事件以及今天的新北槍擊案。這幾起治安事件雖然各有原因,但民眾的憂慮與不安,政府也已經持續加強作為與檢討。」總統指示3項關切重點如下:第一,對於組織性的幫派暴力事件,政府絕對不會容忍,我已經要求內政部,針對幫派犯罪加強取締,並且執行全國性同步打擊幫派犯罪專案行動。第二,針對夜間工作(超商大夜班員工),政府會與業者進一步討論、協調,運用科技及相關軟硬體措施,提升保護機制,並加強夜間巡邏,給予夜間工作者更完善的保護。第三,對於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的身心狀況,政府會持續增加量能,透過心理衛生中心、社會工作人員、關懷訪視員,定期提供患者家庭關懷協助,協助患者穩定就醫與服藥,穩定其情緒。同時,政府也會強化追蹤及預警機制,預防不當暴力事件的發生。蔡總統強調,「我今天已經要求行政院要持續提升相關措施,明天行政院也會舉行治安會報,並進一步向全體國人說明後續政策作為。」
龜山超商店員遭刺死 蔣萬安怒問蔡英文何時不讓悲劇重演
蔣姓紙藝師因不滿遭勸導戴口罩,3進3出超商持刀刺死一名桃園龜山蔡姓超商店員,引發社會公憤;對此,立委蔣萬安今(22日)憤慨表示,修補社會安全網破洞,蔡英文總統要讓大眾等多久?他質問還要多少次的「遺憾」、「痛心」,政府才願意正視社會安全網的破洞並補漏,不讓悲劇重演?蔣萬安表示,震驚社會的屏東挖眼案發生不到兩個月,昨天又傳出超商店員遭刺身亡的憾事,兇嫌向警方自稱患有精神疾病,長期看診服藥。他不禁要問,修補社會安全網的破洞,到底還要等多久?「小燈泡犧牲那麼久,社會安全網的洞補了嗎?」、「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司法改革?該不該快點修法了啊」、「妳的社會安全網在那?勸說戴口罩就要被殺死,妳看不到嗎?」蔣萬安說,民眾紛紛留言向蔡總統傳達心中的憂慮,請問蔡總統看見了嗎?蔣萬安認為,施行將近30年的《精神衛生法》,距離上次修法已經超過10年,如今仍停留在「就醫治療」的觀念,早已無法應付社會現況,先前他已提出修法草案,修正精神病患者的緊急安置、強制治療條件,建構完整而持續的精神醫療照護網絡。他希望讓現行制度趕上時代的需求,完善社會安全網,但一年又要過去,直到今日仍在苦等行政院的版本。蔣萬安不滿地說,再多的抱歉都無法喚回逝去的生命,政府不該只是嘴巴上喊口號,應該拿出更實際的作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衛福部的預算審查,他已要求行政部門儘速提出具體的辦法,並將《精神衛生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完成審查通過,希望悲劇不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