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機房
」開比特幣機房竊電385萬 「破壞電表倒撥指針」判刑結果出爐
近年來礦商行業崛起,不少民眾將腦筋放到加密貨幣上,王姓和蘇姓男子因而心生歹念,租下多間套房並設置挖礦機房,還竄改機房電表,共竊電385萬元,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處2年半和2年定讞。王姓、蘇姓男子2017年在高雄、新竹等處,分別向莊姓女子等人分別租了四間房屋設立挖礦機房,由於開採時電腦會24小時不間斷運作,兩人為省電費,涉嫌竄改租屋處電表,行徑相當誇張。王、蘇先是破壞電錶外觀,再剪斷同字封鉛將指針倒撥,事件爆發後,截至2018年12月20日止,台電發現2人一共竊電385萬元,刑事局調查後,將2人依詐欺、偽造文書和毀損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則起訴2人。地院判定王、蘇罪行確定,先是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徒刑3年,兩人不服上訴願以分期付款等方式和解,卻慘遭台電拒絕;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王、蘇坦承犯罪,處王不得易科2年6月,易科刑則處6月;蘇不得易科2年徒刑,易科刑8月。
偷284萬度電害台電損失1700萬 竊電集團設「黑台」兩面賺!警逮7人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宣布破獲一竊電集團,台電人員發現北部地區有46個電表出現流量異常問題,發現竊集團設置「黑台」兩面賺,還竄改電錶偷電284萬度、折合台幣1707萬餘元。警方獲報後去年12月間陸續發動數波搜索,逮捕竊電集團黃姓主嫌及物業公司、幫忙改電錶之水電工等7人到案,依違反《詐欺罪》、《竊盜罪》送辦。警方表示,今年7月中旬接獲台電公司舉報,包括台北、新北地區有多個地址之電錶出現流量異常,明明營業地點未搬遷或結束營業,但電費卻驟降到數百至1千多元,經台電派員前往勘驗,發現有數十個地點之電錶內部構件遭改造、有集團蓄意竊電。刑事局電偵大隊會同北市警信義、北投、文山一分局、新北警淡水、蘆洲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追查,發現以黃男為首之竊電集團,集團成員尋找有架設虛擬貨幣挖礦機房或之電信網路設備需求之業者,針對業者所要求之地區承租適合房屋,供其架設相關設備、設置俗稱「基地台黑站」之「黑台」兩面收錢,先在屋內設置獨立電錶,按度數向承租電信業者收費,從中獲取不法暴利,接著雇用涂姓水電工破壞台電公司電錶,讓每期平均數千至上萬元不等之電費,驟降至數百元來圖利。專案小組從去年12月前後執行3波搜索行動,陸續在臺北、新北、桃園、新竹地區等地查獲遭改造電錶46個、挖礦機6部、竊電工具等贓證物,陸續逮捕主嫌黃男,勾結新北市三重區知名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特助焦男夫妻及不肖水電工涂男等7人案。經台電公司粗估,黃男等人自2019年迄今,竊取電能高達284萬度、應追償電費新臺幣1707萬餘元,警詢後將黃男等7人依違反《詐欺罪》、《竊盜罪》送辦。
懷疑隔壁是「挖礦機房」連牆壁都發熱 網點出一關鍵喊不可能
隨著夏天的到來,天氣逐漸炎熱,開電風扇已經無法對抗高溫。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抱怨,自家住宅隔壁是比特幣的挖礦機房,讓他家連牆壁都在發熱,以前吹電風扇還可以,現在開冷氣牆壁還是熱的,文末還詢問網友該怎麼辦,貼文一出引發討論。6月20日時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宜蘭知識+》發文分享,自家住宅隔壁是比特幣的挖礦機房,讓他家連牆壁都在發熱,他也提到,以前這種天氣大概溫度落在28-29度,吹電風扇還可以,現在回房間基本32度以上,吹冷氣牆壁還是溫熱的。他求助網友「請問該怎麼辦?」在文末他也加了「你在爽爽賺錢隔壁鄰居都快熱死」、「住了30幾年不曾牆壁發燙過」、「會不會有發生火災的疑慮」3個hastag。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宜蘭知識+》發文分享,自家住宅隔壁是比特幣的挖礦機房,讓他家連牆壁都在發熱。(圖/翻攝自臉書社團宜蘭知識+)貼文一出引發網友討論「那麼恐怖,溫度開低一點,再買一台循環扇幫助很大」、「冬天換你感謝他,不用開暖氣」、「愈挖愈賠去勸一下他」。不過,有網友點出不可能是因為機房過熱,因為電腦設備比人更怕熱,一旦過熱就會當機,所以正常來說都會做好溫度控制,維持在涼爽的溫度。
學校儲藏室成「礦場」 光啟高中教職員半年竊電近4萬度
學校竟成挖礦廠!桃園市光啟高中前官姓資訊技佐,透過葉姓衛生組長取得虛擬貨幣挖礦程式,竟把學校儲藏室打造成「礦場」,私接電供13台主機24小時運轉,半年竊電近4萬度,約14萬餘元電費,直到教務主任巡視校園發現才發現,桃檢偵結依竊盜罪嫌起訴官男,葉則涉犯幫助竊盜罪獲緩起訴。36歲光啟高中前官姓資訊技佐,去年1月經同校55歲葉姓衛生組長,取得虛擬貨幣「挖礦」程式,打算透過電腦設備挖礦賺取以太幣,為了省下高額電費、降低成本,竟私下偷偷在校內和平樓3樓儲藏室內架設挖礦機房,去年2月15日起私接校內電力導入電能,以每小時運轉0.13度(約用電130瓦),24小時不間斷運作。直到去年6月17日,陳姓教務主任巡視校園,才驚見校園儲藏室竟然被當作挖礦機房,報警究辦,當場起出13台主機、101張顯示卡、19台電源供應器、5台螢幕、2台網路分享器和25台風扇等設備。檢方估算,官男挖礦124天,估算竊取校電達3萬9074.88度,犯罪所得高達14萬4577元,官男坦承不諱,桃檢依竊取電能罪嫌起訴。另葉姓組長提供挖礦程式,視為幫助犯,但檢方考量葉男無前科且坦承不諱,予以緩起訴處分,但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
一把火現形!8民宅設1824台挖礦機 虛擬幣集團竊電6400萬栽了
台中1名李姓男子組虛擬貨幣竊電集團,在在台中、彰化等處租下8民宅,設置1824台虛擬貨幣挖礦機、竊電工具等。警方經連月蒐證,逮捕李男等7人,警詢後依竊盜罪送辦。經查該集團為降低成本而竊電,台電粗估約損失6400多萬元。警方表示,去年6月中旬某日,烏日區1處民宅發生火警,調查後發現現場是虛擬貨幣挖礦機房,屋主私接屋外電線竊取電力,因為電量過大無法乘載,導致私接處起火燃燒,整間廠房付之一炬。經專案小組歷時1年多追查,發現主嫌李男組犯罪集團,設置虛擬貨幣挖礦機房,並竊取電力方式來挖礦,由於李男本身有水電相關背景,偷接屋外電線電來降低成本,再轉賣挖礦所得之虛擬貨幣來謀取暴利。據了解,該挖礦集團在台中市太平區、潭子區、西區、東區、神岡區、西屯區及彰化縣伸港鄉等8處設置機房,日前警方陸續破獲,並查扣1824台挖礦機,2台電腦及竊電用電纜線等證物,逮捕李男、工程師、機房管理員、股東等7名犯嫌。台電計算遭竊電費,高達6400多萬元,警詢後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