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斃
」 馬來西亞掐斃馬國女大生!凶嫌法庭「痛哭求輕判」被駁回 二審維持判無期
來台念書的馬來西亞籍24歲蔡姓女大生,於2022年10月間在租屋處遭土木工程師陳姓男子狠掐致死,凶嫌陳男遭逮後否認犯案,辯稱是蔡女有意輕生,自己「只是幫忙加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維持原判,駁回其上訴。回顧該案,家中經營營造業的陳男於2022年透過IG認識馬國蔡姓女大生半年後,2人來往逐漸緊密,陳男更在10月間多次出入女方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陳男得知蔡女想要創業,便用「一卡通MONEY」資助對方9萬9999元,怎料事後卻突然反悔想討回這筆錢。陳男於同年10月13日前往蔡女租屋處索討9萬多元,沒想到遭拒後竟心生殺意,先是出手狠掐蔡女頸部,接著再拿抱枕悶住口鼻,導致蔡女窒息身亡,陳男犯案後返回鶯歌住處企圖尋短,並傳訊向家人透露輕生念頭,陳男一見員警上門,精神恍惚下隨即脫口「我殺人了」,但事後又改口表示,是蔡女有意輕生他只是從旁協助,企圖掩飾犯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陳男坦承犯下殺人罪行,哭求法官能輕判有期徒刑15年,全案今(6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
他勒斃馬國女大生喊「殺人了」 陳柏諺一審逃死判無期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男子陳柏諺涉掐斃,陳男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案發至今第460天,士林地院今(16日)一審判決出爐,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柏諺聽完宣判,沒有太多情緒反應。涉嫌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的台灣男子陳柏諺遭檢方收押。(圖/劉耿豪攝)士林地院經1年多審理,今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陳柏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判決理由尚待公佈。回顧整起案件,陳嫌從2022年9月曾以手機搜尋過「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為什麼能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後,逐漸萌生殺人的想法,走向無可挽回「成魔之路」。同年9月21日他陸續赴藥局購買大量止痛藥物,10月3日以IG私訊4月29日才認識的蔡女,並主動約蔡女於10月7日見面,隨後開始出入蔡女位在士林租屋處。10月12日下午5點左右,陳嫌再次赴蔡女租屋處,並在13日凌晨2點左右,以一卡通MONEY轉9萬9999元給蔡女,做為蔡女自創品牌「贊助金」,不料隔天上午10點、11點左右,他因反悔要求蔡女歸還全額未料竟遭拒,陳男當下大發雷霆徒手掐扼住蔡女頸部,並以玩偶抱枕遮掩眼睛,過程中蔡女已因頸部遭掐無法說話,不過陳男未鬆手導致蔡女窒息身亡,而他則逃回鶯歌租屋處。當天下午,陳嫌胞姊向鳳鳴派出所報案指出,陳男傳簡訊疑似尋短,林姓警員立刻致電,不過陳嫌表示「是對家人開玩笑、惡作劇、沒有什麼事」,員警不敢大意前往其租屋處外查證,結果發現陳嫌倒臥床上還散落藥物,警員不斷呼喚他並問為何尋短,陳不假思索脫口說「我殺人了」,接著說出蔡女全名及其租屋處地址。員警過程中再次詢問為何確認蔡女死亡、是否有通知救護車等問題,陳男僅淡淡表示「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隨後則表示有以手掐住脖子,導致蔡女死亡。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嫌事後又改稱「沒有要傷害,當時只是想要嚇她一下」,對於犯案經過前後供述不一,也未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勿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刑,另審酌他曾就讀於台中高中電機科、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且曾在外工作,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歷,僅因與蔡女因細故發生爭吵,不思以理性平和手段溝通解決,即萌生殺機,致蔡女於死,造成被害人家屬一生無法彌補巨大傷痛,不應輕縱,建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不過陳男堅稱,是蔡女邀他長眠僅坦承加工自殺罪,對此,被害家屬律師請求法院判處死刑,別讓台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
都要離婚了!愛女遭家暴夫「意外撞死」 父蒐證2年心碎:被掐斃後再來回輾
即將正式離婚的女兒,突然被女婿開車撞死,任誰都會覺得有疑點,中國大陸湖北一名老父親,替亡女爭取正義2年後,終於找到「過失致死」以外的證據。據《新聞晨報》報導,29歲甘姓女子2021年3月在住家地下停車場遭張姓丈夫意外撞死,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張男,引起甘女親屬強烈反彈,認為有家暴、欠款與恐嚇紀錄的張男,是刻意在「正式離婚前夕」撞死妻子。為亡女奔走2年的甘父表示,儘管監視器和報案紀錄能看出和聽出前女婿的驚慌,但愛女在停車場「被拖行8.5公尺」距離太過不尋常,後經第三方鑑定、驗屍確認「車頭嚴重粉碎」的車輛功能正常,以及存在「女兒遭掐頸致死」的可能,其中驗屍檢果顯示,甘女頸部、胸部、腹腔器官、肝臟雖有機械性窒息和擠壓輾傷,卻無法直接認定就是唯一致死原因,不能排除遭輾前或遭輾後因其他外力致死。第三方調查顯示,甘女被發現時雖卡在車輛底下,符合法醫驗屍死因,但「陳屍方向與姿勢」缺乏機械性窒息死亡的客觀條件,難以形成張男聲稱的「妻子鑽到車頭前」造成意外證詞。更主觀但重要的是,甘父指張男婚後不顧女兒有孕在身對她家暴、時常向女兒借錢付卡費、向娘家借款30萬(約新台幣132萬),以及最巧合的,當天是法院批准離婚後4天,且夫妻倆事發前一天和當天早上還發生嚴重爭執。張男向娘家借錢的借據。(圖/翻攝自微博)據悉,張男與甘女事發前一天曾就3個多月大的孩子保母、離婚文件和銀行文件問題發生爭吵,期間雖談妥「隔天再談」,但張男隔天早上藉故上班拒絕討論,又和甘女發生衝突,之後還威脅甘父,「今天一定要把女兒看好,不要出門,要不然就出大事」。但就算提及此事與其他懷疑,檢警2年多來仍不採信甘父說法,還拒絕提供勘驗影像、車輛鑑定等證據。如今,甘父獨立蒐集的資料引起法官高度重視,甘父委任律師也對「提級審理」信心滿滿,但甘父除了要爭取女兒的正義,還要拿回孫女撫養權,因為在獄中的前女婿無法照顧孫女、親家雖有意願和解與照顧孫女但態度惡劣,更重要的是,他們一直想替張男脫罪,令甘父無法信任。
他勒斃馬國女大生後吞藥送醫竟露「詭異微笑」 資深刑警親揭真相
銘傳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蔡姓女大生13日遭勒斃陳屍租屋處,犯下兇案的30歲網友陳男,當時喃喃自語表示「我殺了人」,並報了一串地址,隨後露出詭異的微笑被移上擔架送醫;警方根據地址追查,果真發現蔡姓女大生的遺體,身上已浮現屍斑,凶嫌的表情部分,資深刑警也給了解釋。 24歲女大生遭男網友勒斃!。(圖/翻攝自當事人IG)士林警方勘驗現場,發現死者仰躺且衣著完整並以棉被覆蓋全身,現場無打鬥痕跡,至於確切死因仍待解剖鑑定,根據大馬媒體表示,死者來自雪蘭莪州沙登,獲得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保薦就讀銘傳大學。從Instagram帳號可見,蔡女平時擔任模特兒,最後一次發文在10月1日,內容是在信義區街頭熱舞的影片,至於犯案的陳男,家境環境不錯,儘管無業,但從今年7月開始,他就租在鶯歌鳳鳴重劃區的高級新房。女大生曾在信義區街頭熱舞。(圖/翻攝自當事人IG)陳男向警方供稱,約一周前透過IG認識蔡女,兩人迅速交往,不過蔡女精神狀況十分不佳且有輕生念頭,經對方不斷拜託,陳男才徒手將女友掐斃,他強調是蔡女想要自殺,自己只是「加工協助」。陳姓男子(黃衣者)涉嫌於13日勒斃24歲蔡姓女大生,同日中午被監視器拍攝離開女大生的租屋處。(圖/警方提供)陳男犯案後回到鶯歌租屋處,先傳訊息向父母透露輕生念頭,接著吞下大量止痛藥、感冒藥陷入昏睡狀態,所幸在父母報案後,警、消人員於下午5點多到場協助送醫,當警員出言關心身體狀況時,陳男竟表示「我殺了人」,警員耳朵豎起追問,「你說什麼」,陳男接著慢慢道出死者租屋處地址,並露出詭異的微笑,令警員當場頭皮發麻,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針對陳男的詭異表情,資深刑警解釋,因為陳男吞了大量藥物,有可能是在陷入昏迷後不自主的臉部抽動。陳男在接受治療後情況穩定無生命危險,14日下午已清醒,警方施用手銬全程戒護,不過陳男僅表示身體不適,不願說明案情也無法做筆錄,據了解,陳男擁有3支iPhone手機,一支未開機、一支螢幕鎖屏,一支無需密碼可直接開啟使用介面,警方持續追查通聯紀錄,以釐清陳男的說法是否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