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聘僱
」勞動部推外國人工作案可線上申請 再開放仲介聘外國人任翻譯或廚師
為積極推動外國人申請案件線上申辦服務,勞動部先後開放白領、藍領外國人可以線上申辦,今天再開放仲介公司聘僱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廚師及其相關工作申請案件,全面線上申辦,使申請人得以更迅捷、即時申請,加速申辦效率。據統計,今年1至5月間包括僑外生評點制的白領外國人共有85.53%採用線上申請、藍領移工則有96.65%,勞動部表示,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廚師及其相關工作,日前已開放「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接續聘僱許可」等申請案件,可透過「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線上申辦,為擴大服務項目,自即日起,再開放「轉換雇主」、「資料異動」、「離境備查」等申請案件,也可透過線上申辦,即全面開放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廚師及其相關工作所有申請案件皆可線上申辦,以減省文書往返時程耗費,加速申辦效率。勞動部說明,聘僱外國人從事雙語翻譯、廚師及其相關工作者之雇主,應為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且配合法規修正自今年4月30日起,雇主於取得求才證明後,即可備妥應備文件,針對所欲聘僱之外國人,透過線上申辦直接申請聘僱許可,無需先申請招募許可,雇主經取得聘僱許可後,即可引進該名外國人從事工作。
疫情警戒維持二級 跨年防疫、陪病相關新制即起生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鑒於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並考量住院陪病特殊需求,已於12月24日發函周知全國醫療院所,調整醫院門禁管制及強化住院病人之陪病者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1. 陪病人數:(1) 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維持以1人為原則。(2) 若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特殊情形,陪病人數上限得為2人,惟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仍為1名。2. 篩檢規定:(1) 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得免除入院篩檢及每週定期篩檢。(2) 未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自明(111)年1月1日起,入院進行公費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限1名公費),且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自明年2月1日起,入院篩檢改為自費篩檢,且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3. 篩檢方式:(1) 公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或PCR核酸檢驗二者擇一,或同時執行;自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核酸檢驗。(2)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為降低疾病在院內傳播風險,籲請民眾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於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陪病或探病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陪(探)病人員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療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以降低交互感染風險,保障自身及病人安全。陪併相關規定(圖/疾管署提供)此外,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宣布,今(2021)年12月28日至明(2022)年1月1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本次未調整):(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指揮中心強調,歲末年終將近,請民眾配合歲末/跨年大型活動防疫準備注意事項:一、主辦單位應遵守指揮中心二級警戒公告措施、地方政府大型活動相關防疫規定:(一)主辦單位應於活動場域提供足量手部清消用品、提高公共廁所之消毒頻率並設有醫療應變措施。(二)除指定販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三)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須落實實聯制,規劃固定入口,且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二、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一)除主持、表演及致詞人員得於正式拍攝或進行時免戴口罩,其餘人員及參加活動者不適用飲食(補充水分除外)、拍照等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二)主辦單位經地方政府同意,得設置專屬飲食區域供民眾脫口罩飲食,該區域須落實實聯制、入口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並不得邊走邊吃,亦不開放試吃。(三)違反以上規定、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違反者將從重處罰。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即起至明年1/10維持二級警戒。(圖/疾管署提供)指揮中心也考量國內整體疫情趨緩及配合疫苗接種政策,為兼顧國內產業用人需求及移工工作權益,因此適度鬆綁管制措施,自110年12月27日起,移工轉換新雇主及同一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地點,如移工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無須再事前安排移工檢驗PCR,但雇主及移工仍應落實指揮中心及勞動部規定的相關防疫措施。指揮中心表示,鼓勵在臺移工接種疫苗,以提升疫苗覆蓋率,降低群聚感染可能性。另取消PCR相關規定後,雇主仍應依規定落實強化宿舍管理、分艙分流、健康監測等其他防疫規定,若未落實防疫,仍將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及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7月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 前3日內應安排PCR採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日表示,本土確診案例自今(2021)年7月2日起已連續低於50人,為兼顧國內產業用人需求及移工工作權益,爰自7月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至於移工調派及工作延伸,考量移工流動性較高,仍暫緩解封,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指揮中心說明,7月1日已公佈優先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至家庭類雇主,新雇主需為移工安排檢驗PCR。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將自7月13日起恢復家庭類以外類別之移工辦理轉換雇主,新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移工應辦理以下事項:(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一、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承接移工之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日(含期滿轉換)前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但工作所在地之醫療院所假日期間未提供檢驗服務或檢驗能量已額滿者,得例外延後至接續聘僱日起3日內檢驗PCR。等待檢驗PCR結果期間,新雇主應安排移工1人1室,落實防疫措施,檢驗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二、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確診時,新雇主應負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下稱雇主指引),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續處。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陰性,新雇主應依雇主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新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移工,如未於上開規定期限內安排移工檢驗PCR,或於等待PCR檢驗結果期間,未落實移工1人1室,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及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兼顧失能家庭需求!即起恢復家庭類移工換雇主 需安排移工驗PCR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本土確診案例連續1週低於百人,經考量失能者家庭照顧需求,及家庭較無其他替代人力,且不致有產業移工群聚擴大傳染風險等因素,自即日起優先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得轉換由家庭類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至於其他產業移工仍暫緩轉換,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指揮中心表示,家庭類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家庭類移工應辦理以下事項:一、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承接家庭類移工之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PCR,檢測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二、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確診時,新雇主應負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下稱雇主指引),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接續處理。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陰性,新雇主應依雇主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新雇主若未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檢驗PCR,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並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及廢止名額。另雇主如果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但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仲介公司將被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