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求償
」 提告 小三 外遇 婚外情 求償廂型車違停!外送員拒繞道狂按喇叭 慘遭火爆男罵5字經砸頭
台中市一中街21日下午2時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1名黃姓外送員騎乘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有1輛白色廂型車停在路中擋住去路,未料他不願跨越雙黃線繞過,反而在後方猛按喇叭,乘客呂男見狀進而與外送員爆發口角,過程中呂男還怒罵5字經,他不堪受辱憤而報警處理,直到警方到場勸阻才結束鬧劇。據了解,廂型車乘客呂男與黃男發生爭論,女駕駛則拎著剛買好的東西加入混戰,甚至對外送員大聲說「你從旁邊過會怎樣嗎」,未料呂男一氣之下竟失控持拖鞋朝外送員頭部猛毆,甚至狂罵5字經嗆聲,外送員因而報警處理,事後整起過程被民眾拍攝並上傳至網路上,結果引發大批網友熱議。有網友替外送員打抱不平,指稱在周末人車擁擠的一中商圈,廂型車為了買東西竟違停佔用整個車道,但也有網友認為外送員檢舉違規就好,不值得浪費時間爭執,且有不少人支持外送員提告求償,還調侃稱「年終獎金有了」。警方表示,育才派出所21日下午2時35分獲報,一中街發生糾紛衝突,警方到場了解後,初步檢視挨打的黃男並未成傷,員警隨即當和事佬調解,先建議動手的呂男致歉,他這才服軟道歉,外送員也坦然接受不再追究且無提告意願,此齣鬧劇才因而和平落幕,至於箱型車違停的部分警方將視情形依法開罰。
富商會情婦「馬上風」猝死!3個月「冒出2私生子」爭產 正宮氣炸提告
高雄一名已婚陳姓富商,2022年在與情婦發生性關係時猝死。正宮得知丈夫死訊,趕到醫院才得知丈夫出軌偷吃小三7年多,還與對方有2名私生子女的消息。丈夫死後3個月,她又接到法院通知小三2名子女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於是氣炸向提告小三求償200萬。近日判決出爐,高雄地院判小三侵害配偶權,要賠正宮50萬元。根據判決書,陳姓富商與妻子1991年結婚,2人結縭超過30年,並在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過,陳男妻子在2022年11月接獲丈夫猝死消息,趕到醫院後才得知對方死亡時下身赤裸,隨身背包內還尋獲多顆威而鋼藥丸,經了解後發現丈夫是在與情婦發生性關係過程中,因心肌梗塞驟逝。陳男妻子剛處理完陳男後事不久,又在2023年3月接到法院通知,得知小三2名子女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經鑑定確認,2人確實為陳男私生子女。陳男情婦還坦承,她與陳男自2014年就開始交往,期間不僅生下2名子女,且陳男從2017年起每天都到小三家過夜。陳男妻子收到起訴狀及親子鑑定報告後,確認小三侵害她配偶權,指控對方知道丈夫已婚仍介入, 怒而向法院提告求償2百萬。全案審理時,小三坦承明知道陳男已婚仍和他在一起,但認為陳男妻子求償金額過高。法官認為,小三和人夫交往並生下2名子女,侵權時間長達7年,嚴重破壞正宮的婚姻。審酌正宮為公司負責人、小三從事網路銷售工作,依其財產資力,判小三需賠償50萬元。可上訴。
與女同事起爭執反控「性騷擾」 男子遭台積電禁入廠區工作提告求償又敗訴
一名在台積電工作的協力商員工阿德(化名),因與同事小美(化名)發生糾紛,後續被謠傳成是「性騷擾」。而阿德也因此遭台積電禁入部分廠區工作。為此,阿德向原公司提出精神慰撫金70萬元的賠償請求,但近日遭台南地方法院駁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源於2022年,阿德與當時的同事小美因日常爭執,後續被遭小美控訴性騷擾。雖然整起案件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儘管案件最終達成共識,雙方協議以2萬元達成和解。但阿德聲稱,此事件發生後,公司內流傳不實傳聞,自己也因此遭台積電通知禁止進入台南3個廠區工作,這對他的聲譽與工作權造成嚴重損害。而阿德也認為,此事件應由原公司的管理層負責,所以向法院提告,並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但後來阿德又追加要求小美調離現職,並將賠償金額提高至70萬元。對此,原公司則強烈否認相關指控,表示公司從未向台積電提供任何涉及阿德或小美的陳述,並指出阿德早在2020年便已離職。原公司認為,阿德所指的不實流言並非由現任員工散佈,小美若曾向台積電陳述任何內容,這屬於其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因此公司不須為此負責。此外,阿德未能舉證證明台積電實施限制的具體原因,認為阿德的指控缺乏事實依據。後續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無法明確指出原公司或其員工的侵權行為,也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台積電的限制措施源於不實指控。根據法院調查,阿德追加提出的40萬元賠償請求也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請求時效,該部分訴求亦不成立。綜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終判決駁回阿德的全部訴求。
越南婦做乳房重整手術命危昏迷 法官認定「醫療行為」免賠
一名越南籍黎姓婦人3年前在高雄某知名醫美診所進行乳房重整手術,沒想到手術過程中突發心跳驟降陷入昏迷,儘管醫師緊急搶救恢復生命跡象後送醫救治,但她仍陷入重度昏迷無法清醒。家屬認為診所有過失,向法院提告求償490萬元,但最後高雄地方法院判定診所無過失,駁回家屬請求,全案可上訴。據了解,黎婦在嫁來台灣前,曾在越南接受隆乳手術,後因左側乳袋破裂,導致兩邊胸部大小明顯不對稱,需要進行手術修整。2021年1月4日,她前往高雄一間醫美診所進行乳袋置換手術。手術中,醫師取出破裂乳袋,準備置入新乳袋,沒想到進行麻醉後,黎婦突然心跳驟降,醫師立即搶救,成功恢復其生命徵象,隨後將她緊急轉送大醫院救治。經過搶救後,黎婦雖保住性命,但已重度失智且陷入昏迷無法恢復意識。家屬代黎婦向診所提告,指控診所未盡醫療責任,要求賠償490萬元。案件審理期間,黎婦於去年底病危過世,由女兒接續訴訟。針對家屬的指控,診所辯稱,當日是因破裂的乳袋滲漏填充液,主刀醫師花了1小時才幫黎婦清理乾淨填充液。但在要填入新乳袋時,黎婦突然心跳變慢停止。院方緊急進行搶救,當下黎婦也已恢復生命跡象,過程中並無醫療疏失。法院審理後認為,消費者保護法對商品與服務採無過失責任制度,是因為消費者即使再謹慎,也難以避免損害發生,因此要求製造商或服務提供者承擔更高的責任。但乳房修整手術屬醫療行為,醫療行為屬於高風險作業,其治療結果充滿不確定性,加上醫審會鑑定報告認定診所並無過失,因此法院判決診所無責免賠,駁回家屬求償請求,全案可上訴。
二寶媽常夜不歸宿疑偷腥醫師 綠帽尪攜胞弟摩鐵抓姦…怒求償20萬元
台南一名人夫控訴,他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2名子女,妻子卻在藥廠工作後與診所醫師阿明(化名)發展出戀情,而妻子不僅時常凌晨返家、夜不歸宿,還與對方相約在汽車旅館被他抓包,讓他氣得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一審認定人妻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處人妻及阿明應連帶賠償10萬元;2人不服上訴,後遭法官駁回,全案定讞。人夫主張,妻子自2022年10月在某藥廠業務任職後,開始暗中與某診所一名醫師阿明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妻子更經常凌晨返家甚至夜不歸宿,夫妻倆也發生了離婚爭執。判決書指出,雙方曾達成繼續維持婚姻共識,但人妻仍時常離家去向不明,人夫還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帶著2名子女出遊期間,常與阿明互傳LINE訊息。不僅如此,人夫也發現,妻子某天將孩子留在家中獨自外出,詢問其去向,卻發現妻子自稱的所在地與他裝設在妻子車內的定位系統位置不符。當天晚上,人夫便與弟弟前往某汽車旅館攔截並報警,仍遭妻子及阿明2人離去,人夫至此也確認2人侵害了他的配偶權,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對此,人妻辯稱,丈夫在轎車私裝定位系統違法蒐集其個人蹤跡資料,並跟蹤至汽車旅館攔車錄影拍照,應無證據能力,亦無法證明她和阿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另外,她和丈夫早在結婚第2年就分房睡,對方更於2023年間在臉書徵求離婚見證人,多次向她表示離婚,2人也各與心理諮商師諮詢離婚事宜,代表2人婚姻早已破裂,其請求之慰撫金係有過高。阿明則表示,人夫並未舉證證明當天出現在汽車旅館附近轎車上的男子就是他。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人夫在轎車裝設定位系統而追蹤至汽車旅館的蒐證手段具證據能力,同時參照人夫陳述透過藥廠友人與曾至阿明診所的友人指認等訊息,可認定影像證據拍攝的男子就是阿明,代表人妻同日確實有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此外,法官也說到,阿明當日遭人夫及其胞弟攔車時畏縮遮掩身分的反應,也可認定阿明早已知悉人妻婚姻關係存續,因此依法判處人妻及阿明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10萬元。後來,2人不滿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請求為無理由,應以駁回。不得上訴。
豪宅住戶亂塗鴉張貼傳單 花大錢請律師仍判賠91萬
家住高雄市苓雅區某高級豪宅的劉姓男子,被控持麥克筆在大廳大理石櫃台塗鴉,還在社區公共區域任意張貼私人傳單多達1682張,該社區管委會以社區規約,每件開罰500元清理費,加上大廳修繕費用,提告求償,劉姓男子花大錢找名律師辯護,仍被法官判賠91萬5148元。可上訴。判決指出,2022年7月21日,劉姓男子拿著紅色麥克筆到社區1樓大廳櫃台壁面塗鴉書寫:「第○屆委員會贊助」,同年10月8日又在壁面畫「87878」,幾天後,他拿榔頭敲碎社區1樓大廳櫃台石面,不僅如此,又接連5天拿紅色麥克筆在社區1樓大廳塗鴉寫「幹」字。該大樓管委會花了7萬多元修復櫃台,不料,劉男竟又在社區公共區域開始張貼私人傳單,2年下來共張貼1682張,管委會以社區管理規約規定,以每件500元違規清理費計算,加上大廳櫃台修繕費用,向劉男提告求償91萬5148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劉男花大錢找來高雄某知名律師辯護,他雖不否認毀損櫃台大理石壁面,卻認為修繕費用過高,且辯稱只張貼了188張、發2張傳單,不應賠這麼多錢。不過,法官認為,近年材料費用上漲、工人的工資也大幅調漲,不得以當年施作費用與現今修復費用作比較;另外,根據證人說詞及催繳單、期限繳納違規清理費存證信函等為證,確認劉男屢勸不聽還不賠錢,綜合相關事證,判他應全額賠償這筆費用,可上訴。
台北妹包裹被偷拆「洩慾」 嫌犯身分揭曉…竟是附近超商店員
許多人網購會選擇超商取貨,卻也成為不肖分子的目標。台北士林一名女子近日去拿包裹,不久竟收到陌生人傳來的訊息,內容是包裹、被取出的胸貼,還有對方做不雅行為的影像,仔細一看有超商制服,才發現嫌犯就是超商店員,嚇得趕緊報警處理。當事人在《Threads》發文透露,上個月訂了海外包裹寄超商取貨,隔1周在IG上收到陌生訊息,點開來看是她的包裹,還有被拆開取出的胸貼商品,以及對方拿來洩慾的照片和影片,甚至被加進不明群組騷擾,讓她瞬間愣住,害怕得全身發抖,噁心到不停反胃。她試圖傳訊息給朋友求助,結果找到疑似超商制服,當下明白一切,因為取貨的超商就在住家附近,幾乎每天都會去消費,「對方很有可能是我生活圈中的人,這件事讓我怕到不行」,事後到警局備案做筆錄,並提醒女性網購要小心注意,也呼籲變態們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詭異性癖而犯法,「這是抓得到的!」據了解,犯案的21歲李姓男店員沒有前科,他供稱是隨機犯案亂拿包裹,未提及是否早已關注被害女子許久。警方接獲報案後,除了依規定受理妨害風化、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外,並依被害人意願提出性騷擾申訴及保護,全案依妨害秘密、妨害風化及個資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此外,李男任職的超商也做出回應,表示該名兼職人員已不再排班,倘若案件情節屬實,已嚴重影響品牌聲譽,將立即解雇該名員工,並加入黑名單永不錄用,後續將採取法律行動,對該名員工提告求償。《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嗨到走火?新竹男在摩鐵床上用「打火機助興」 設備裝潢全毀慘賠43萬
新竹縣一間汽車旅館2024年4月份發生火警,房間內的設備和裝潢全毀,損失約180萬。事後,消防局進行火調,排除屋內有可能引發火勢的原因,發現竟是入住房客梁姓男子在床上用打火機「玩火助興」肇事。扣除保險理賠之後,汽車旅館向梁男求償43萬172元獲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梁男今年4月30日入住汽車旅館,上午9時40分許,其入住的房間突然竄出火舌,導致房內設備、裝潢幾乎全部毀損,新竹縣消防局鑑定判定,火災是因梁男使用「違禁品」所導致。火調報告顯示,起火處為房內雙人床墊靠西北側,但將周遭潛在的起火原因逐一排除後,確認梁男點著打火機,在床頭燃燒可燃物的玩火行為,就是導致房間內臥室設備及裝潢等遭火損毀壞主因。對此,摩鐵業者檢附火災證明、現場照片,以及財損報表,扣除折舊後共計144萬5288元,對梁男提告求償。不過梁男經合法通知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陳述及抗辯,視同自認。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業者主張所受損失額經扣除折舊、已領取保險理賠金101萬5116元,裁定梁男尚應賠償損失43萬172元。
與女網友摩鐵獨處2小時!人夫坦言「有戴套」 小三卻嗆:你們婚姻有問題關我啥事
台中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明(化名)與女網友小美(化名)相約去摩鐵獨處2個小時,事後她質問時,阿明還回答「有戴套」,讓她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後來台中地院審理時,小美雖矢口否認,但據對質錄音等證據來看,她曾說出「我知道他有家庭」、「你們婚姻本來就有問題,關我什麼事」,最終被法官判處應賠償12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阿明在今年6月間透過網路認識小美,2人在同月底相約前往摩鐵,小美在知曉阿明已婚的情況下來赴約,並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此提告求償50萬元。小美辯稱,她並沒有與阿明發生性行為,這部分人妻沒有盡到舉證責任,且就算2人真的曾發生性行為,人妻提告之舉反倒侵害了阿明的性自主決定權。小美認為,她沒有任何協力維繫阿明與其妻子間婚姻關係的義務,因此人妻沒有理由提出告訴。然而,小美並無否認曾與阿明一同前往摩鐵,還在房間內獨處了2個小時,這部分有行車記錄器影像為證。另外,從相關錄音顯示,人妻曾與阿明進行對質,妻子詢問他是否有與小美發生性行為、是否有戴保險套,阿明則回答「有戴套」。不僅如此,根據小美與阿明的LINE對話記錄截圖,以及小美與人妻的對質光碟中,小美曾脫口而出「我知道他有家庭」、「你們婚姻本來就有問題,關我什麼事」等語。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人妻已提出相當的證明,顯然已盡到舉證責任,而小美卻沒有提出反證,只是憑空否認而已,即使小美確實沒有協力維繫阿明與妻子間婚姻關係的義務,但也無權主動破壞他人的婚姻狀態,不能將2件事混淆。最終,法官不採信小美的說詞,並依法判她應賠償人妻12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女抓到丈夫婚外情 小三挨告狠揭他拿身分證堅稱未婚扯「妻是親姊」
高雄有一名人妻發現丈夫阿國(化名)搞婚外情,一氣之下對小三阿花(化名)提告,求償50萬元。沒想到經過高雄地方法院調查,才揭穿阿國荒唐劈腿情史,法官指出,阿國拿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給阿花看自證未婚,才害阿花被騙後淪為小三,認為阿花與阿國交往時不知道他已婚,裁定駁回人妻告訴。判決書中提到,人妻與阿國在2022年11月結婚,但2023年6月抓到阿國在外有小三阿花,追問下阿國說兩人從2022年9月開始交往,還發生過6次性行為,令人妻自認配偶權受到侵害,立刻向阿花提告求償50萬元。不過阿花辯稱,她在2021年認識阿國,2022年6月兩人透過網路又搭上線,她並不知道阿國有女朋友,更不清楚他已婚。後來在共同友人告知下,阿花才知道阿國是有婦之夫,自己無辜淪為小三;阿花表示,質問阿國是否已婚,對方卻堅決否認,還拿出身分證堅稱配偶欄是空白的,試圖繼續欺騙、隱瞞。經過高雄地方法院調查,阿國與人妻結婚確實沒有宴客和舉行公開婚禮,也沒有用其他方式向親友公告結婚一事,所以一般人很難知悉兩人已婚。法官進一步揭露,從通訊軟體對話記錄得知,阿花質問阿德是否已婚,他不僅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證明,還瞎扯妻子是親姊姊。阿國見腳踏兩條船事跡敗露,終於鬆口自己當時不想讓阿花知道妻子是誰,又不知道阿花早知道自己已婚,才會謊稱妻子是姊姊。最終法官依各種事實推判,阿國隱瞞已婚,阿花如果不是友人告知可能都不會知道自己是小三,因此採信阿花說詞,無法證明她是在知悉阿國已婚還交往、發生性行為,不構成侵害配偶權,故裁定駁回人妻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掃地機器人意外抓妻外遇 綠帽夫暴瘦20公斤!求償200萬結局曝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皆化名)平常跟公婆住一起,周末2人才去小萱家度假,但阿國在小萱出國時到她家,意外發現有陌生男子的牙刷,看了掃地機器人的照片,才知道她搞小王,阿國因此暴瘦20多公斤,他也對小萱和小王提告。判決書指出,2021年12月,阿國跟小萱和公婆一起住在新北市的家,周末2人會回去小萱在桃園的家度假,去年9月起,阿國發現小萱怪怪的,而阿國她出國時,發現屋內有不明男子的牙刷,看了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小王開車來,2人還過夜。從家中掃地機器人的照片可見,小萱跟小王不僅親密擁抱,彼此毫不遮掩的在對方面前換衣服,小王更是全裸在屋內走動,當作自己是一家之主,隨意躺沙發。阿國表示,他因此身心受創、家庭破碎、精神遭受莫大之痛苦,原本90公斤的他瘦到70公斤,因小萱擅自離家,跟小王互動親密,他要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小萱跟小王辯稱,配偶權為法律上權利,他們只是單純好友關係,小王開車載她回家,順便回家聊天,阿國無法證明過夜事實,而阿國謊稱自己是社區住戶,以遺失鑰匙磁扣名義,申請查看地下室停車場監視器錄影畫面,侵犯隱私權。小萱表示,去年11月已告知阿國不能再進屋,要他退出該掃地機器人連結及房子大門密碼鎖,但他數次未經同意,擅自透過掃地機器人竊錄生活,且刑法通姦罪已經除罪化,不應再於民法保障具有爭議之配偶權,所以他提的不能當證據。法官認為,掃地機器人所拍攝影片角度,範圍受有限,阿國提出的照片、影像都是同一角度,可認這是掃地機器人所拍,而由影片所擷取照片,侵害被攝者之隱私權範圍很低,小萱熟悉屋內掃地機器人的設置,可自由選擇是否移除或關閉功能。法官指出,阿國只拿照片當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訴訟,沒做其他用途,非以強暴、脅迫方式取得,可以當證據,小萱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經常與小王同進出房屋,彼此裸身相見、更衣、擁抱等行為,顯然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忍,判2人要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尪偷吃友人妻29回!台中人妻見「開庭通知」心碎 提告求償60萬元
台中市一名蔡姓女子,2009年5月與丈夫結為連理,不過丈夫從2020年開始偷吃朋友的曾姓妻子,兩人交往數年共發生29次性行為。始終被丈夫被蒙在鼓裡的蔡女,偶然看到朋友對丈夫提告的開庭通知單,這才得知丈夫外遇,氣炸向曾女求償60萬。台中地院審理時,曾女辯稱不知蔡女丈夫已婚,坦承雙方發生過8次性關係,但法官不採信,最終判曾女得賠18萬,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蔡女跟丈夫於2009年5月8日結婚,但2人婚後感情逐漸生變,2020年2月24日起,丈夫常常趁蔡女出門上班時,邀約朋友曾姓妻子到台中市太平區某旅館、丈夫的車上,共進行29次性行為。然而,蔡女丈夫與友人妻子的婚外情關係在2024年2月遭曾女丈夫察覺,並對蔡女丈夫提出民事訴訟。蔡女碰巧看到法院寄來的開庭通知單跟起訴狀,追問下才得知丈夫早與曾女外遇事實,憤而向曾女求償60萬。台中地院一審時,曾女辯稱自己不知道蔡女丈夫已婚,僅認為蔡女跟蔡女丈夫曾經結婚、現在離婚但同居,不過法官檢視雙方對話證據,發現曾女2021年9月前曾對蔡女丈夫表示「你是有家庭的人,這種親密關係要找妻子」,足以推斷曾女最晚在2021年9月前知道對方已婚。此外,曾女雖僅坦承發生過8次性行為,但其中有5次是發生在2021年9月之後,確實侵害到蔡女配偶權,考量雙方條件,法官認為曾女賠償蔡女1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高雄肉粽店爆砍人!男扮外送員「這原因」堵人砍腳 遭判賠鉅款
夏姓男子於2022年11月間在1間肉粽店砍傷正在吃早餐的陳姓男子,導致他左腳傷及神經及動靜脈,造成感覺與運動功能皆嚴重缺損,導火線是因夏男投資陳男公司約400萬元後失利,再加上他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才憤而犯行,事後夏男被求償6384萬2656元,經法院審理後改為6264萬2656元。判決書指出,夏男於2020年開始投資陳男的便當工廠,前後陸續投入共400萬元,不料卻未取得預期報酬,緊接著陳男避而不見甚至拒接電話,導致夏男心生不滿,動歪腦筋購入1套制服及外送箱,試圖偽裝成外送員在小港區漢民路一帶埋伏,直到2022年11月28日早上陳男在1間肉粽店現身後,夏男立及抽出預藏的西瓜刀上前理論。未料,過程中夏男氣到失去理智,竟持刀揮砍陳男雙腳,造成他躺在路邊血流不止,導致左側膝膕窩及小腿深度撕裂傷,神經、肌肉、肌腱、脛後動脈及靜脈因而斷裂、左側股骨髁、腓骨及右脛骨幹近端皆骨折,傷勢相當嚴重,嚇壞目擊民眾趕緊報警求助。警方表示,警方到場後迅速將陳男送醫搶救,但左下肢感覺與運動功能皆嚴重缺損,經治療後也無明顯改善,氣得他向夏男提告求償6384萬2656元,警方也於事發當天中午前往夏男位在鼓山區的住處逮人,竟還查扣到1把非制式手槍及26顆子彈。法院說明,經高雄法院審理此案後,先扣除陳男已領取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再針對夏男提出求償6384萬2656元的部分,法官因而改判賠6264萬2656元,全案仍可上訴。
嗆「購物專家」是小三劈多男 名媛李珍妮下場慘了
名媛李珍妮跟「衣架大王」陳友諒分手後,知道陳男跟電視台「購物專家」古瀞涵交往,懷疑古女介入感情感情,在臉書上罵古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古女也提告,刑事部分李女被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3月判李女要賠40萬,李女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賠償40萬確定。判決書指出,李女在2019年4月某日,在臉書發限時動態消息又貼古女照片,下面加「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古女名譽權被侵害,提告求償60萬。李女否認毀謗,她辯稱,「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的文只是抒發個人情緒,僅限於在她朋友圈內,且僅1天即下架。不過李女還是被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2022年11月,高院依加重誹謗罪判李女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表示,李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的文字內容,具體指古女為小三、劈腿多男,並以嘲諷語氣稱古女行為足以作為購物台的活招牌,已毀損名譽,判她要賠40萬。李女不服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李女有損害古女名譽,採信北院見解,判賠40萬元無不當,駁回上訴。
小三幫人夫生子挨告扯:跟正宮變朋友 法官看訊息「這句話」打臉
人夫阿國被妻子小莉抓包外遇,他寫下婚姻忠誠承諾書後,還是跟小三小萱(皆化名)往來,更幫她買房,小莉提告求償300萬元。小萱辯稱,她跟小莉變朋友。不過小莉曾傳訊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法院最後判小萱要賠45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莉在2022年11月發現阿國舉止怪異,詢問後才知外遇,要他在去年1月20日寫婚姻忠誠承諾書,而當時小莉不知道小三是誰,阿國書面承諾與外遇女性永不見面,但他未遵守承諾,仍幫小萱買房,2人也經常聯絡,小萱在同年3月至4月間主動LINE小莉,小莉才知道整件事。小莉主張,小萱明知阿國有配偶,還是跟他交往,也生了小孩,經親子鑑定證實,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她要提告求償300萬元。小萱辯稱,她不否認交往生子,不過如果要賠償,也要看小莉的行為,因為她跟小莉已變成朋友,她的行為固然不當,但沒有超過容忍範圍,損害程度不高,應減輕賠償。法官認為,小萱雖說跟小莉成為通訊軟體好友,互動良好,損害程度不高,不過,小莉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可是就有人自己摧毀破壞這份和諧」,未見小莉有任何原諒意思,所以這只是小萱主觀片面認知,無從憑採,判她要賠45萬元。可上訴。
陸翁參加婚宴拿喜糖「不慎跌倒死亡」 家屬求償14萬反轉:不用賠
責任在誰?中國有新人舉辦婚禮,按照農村習俗會朝賓客發放喜糖、喜菸,一名老翁拿了之後離開,卻不慎跌倒,搶救無效死亡,家屬氣得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共1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的撫慰金。經過審理,法院判決也出來了。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這對新人在去年12月於一間飯店舉行婚宴,按習俗朝「沾喜氣」的賓客發喜糖、喜菸等喜物,王姓老翁和妻兒一同看熱鬧,拿了喜物後離開,怎料行走時突然跌倒。當下,王姓老翁的妻兒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但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家屬認為新郎和發放喜堂的人有責任,提告求償各項損失共14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王姓老翁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和新郎新娘雙方素不相識,明知自己患有心臟疾病,仍自願參加活動,應承擔可能造成的後果。發放喜物的過程中,現場人員沒有推擠、拉扯等行為,因此新郎及其親屬對老翁的死亡不存在過錯,且王姓老翁跌倒和飯店的硬體設施無關,因此並無安全保障方面的過錯,最後駁回家屬的訴訟請求。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規劃婚禮者按習俗發放喜糖並無不當,也不存在推擠等行為,因此對於王姓老翁的跌倒並沒有過錯,不承擔侵權責任,且飯店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沒有過錯也不應承擔責任。反而王姓老翁本人及其親屬,才應該是他生命安全的主要負責人,因此法院的判決合情合理。
媽逼9歲女兒聞「用過衛生棉」、摸外痔 爸提告求償500萬元
高雄市一名母親遭控把9歲女兒A女(化名)拉進廁所,聞她用過的衛生棉,還要摸她的外痔,丈夫發現後,帶女兒對妻子提告,求償500萬元,法院判賠4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母親在2021年3月某天,在廁所內強壓A女的頭部,並持被告所使用過之衛生棉靠近A女鼻子,強迫A女使用過之衛生棉共2次;另強拉A女手觸摸她外痔共2次,以此等強暴方式使A女行無義務之事,共計4次,丈夫要對她提告,要賠償女兒和他各250萬元,一共500萬。對此,母親否認犯行。法院審酌,母親沒盡照養義務,當時A女年僅9歲,缺乏足夠之反抗能力,更明知強暴行為可能對A女產生身心長期負面影響,執意對A女進行4次強暴行為,迫使A女嗅聞沾染血跡之衛生棉及摸其外痔,為常人難以忍受,已造成A女產生負面之情緒反應,堪認A女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法院表示,斟酌雙方的年齡、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母親侵害A女自由權地點、方法及A女所受精神痛苦之程度等一切情狀,認A女請求25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尚屬過高,應以4次強制行為各1萬元,合計4萬元為適當公允。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人夫出軌10年嫩妹小三「2度墮胎、產女」 妻抓包求償百萬
人妻小萱陸軍中校退伍,而丈夫阿國出軌10年,不僅跟年輕嫩妹小艾(均化名)發生多次關係,還2度墮胎、產女,被小萱抓包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2女,均已成年,小艾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在2013年起跟阿國交往,小艾還多次懷孕,曾墮胎2次,另外又在2020年和今年1月各各產下1女,小萱在去年年底才知道此事,顯然2人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小萱要提告2人,並求償100萬元。阿國辯稱,對小萱說法,他不不爭執,也願意賠償,但希望金額可以低一點,他每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小艾也要養2個年幼小孩,無力負擔100萬。法院認為,小萱稱配偶權遭侵犯而致罹患身心疾病,病情加劇,也提出證明書,阿國說她在任軍職時已有身心症狀,曾因投資失利而有身心科就診紀錄,由診斷證明書無法證明罹患身心疾病原因為何,所以這部分主張難認定。法院表示,阿國婚外情長達10年以上,小艾也曾墮胎生子,小萱陸軍中校退伍,目前無業,月領退休俸約40000餘元,阿國現在開便利商店月入5到6萬等,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認當小三還產子挨告賠40萬 她上訴辯「不知已婚」遭駁回
苗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明知阿明(化名)與小美(化名)已經結婚了情況下,與阿明發生關係並產下1子,後來元配小美得知後,選擇與阿明離婚,並對小花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給小美,小花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阿明已婚」,遭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98年結婚、111年離婚,但小花是在104年間與阿明發生性行為,並因此受孕生下孩子。阿明曾在原審證述,他與小花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他有明確告知小花已婚之事,也曾帶老婆小美及小孩到餐廳吃飯,更公開稱其為「老婆」,但小花仍願意當「小三」。阿明表示,小花後來跑到家裡鬧,小美才得知他有婚外情,而他隔天便與小美離婚。對此,小美指控小花明知阿明已婚,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構成配偶權重大侵害,依法請求精神賠償。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小花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有戶籍資料及親子認養事件佐證,小花雖辯稱,她與阿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對方有配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且抗辯「時效已過」,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由於小美遭遇長期婚姻破裂的精神打擊,其痛苦非輕,一審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精神賠償金給小美較為適當。小花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並判由小花承擔二審訴訟費用。全案定讞。
酒醉去腳底按摩…江蘇男「一睡不醒」 家屬求償194萬結果曝
飲酒過量容易出事,不僅傷身還可能喪命。中國江蘇淮安一名男子喝醉後,自行前往腳底按摩店消費,因為嘔吐不止,店員對其做了簡單處理後,便讓他休息,沒想到過了5個小時,發現不醒人事,經搶救仍無效。家屬怒提告求償194萬(人民幣,下同)損失,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根據《江蘇法院網》指出,事情發生在2023年3月某天下午1點半左右,餘男飲酒後前往腳底店按摩,因醉酒嘔吐不止,店員做簡單處理後,便讓他自主休息。到了晚上6點,卻發現叫也不醒、推也沒反應,隨即打電話報案,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餘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餘男家屬指控,按摩店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遂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194萬多元。經過法院審理認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管、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應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這起案件中,餘男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知道自己身體情況、飲酒對身體的危害以及可能產生的危險後果,卻輕率放任,由此產生的後果,應該要承擔主要責任,而按摩店在5個小時內沒有對客人的狀態進行關心,也未能及時發現導致死亡,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然而,店員並非專業醫護人員,在發現餘男異常後立刻報警、採取急救等措施,對公共場所和經營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應限定在合理範圍內,綜合事情發生經過,最後判定按摩店賠償餘男家屬共10萬元。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