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
」 詐騙 車手 詐騙集團 新莊 新北市台商旅菲失蹤2月證實身亡...菲警揭遺體「頭部中彈」並曝:卡遭盜刷、錢被提光
菲律賓警方今(17)日宣布,一名旅菲台商在失蹤2個多月後,證實已不幸身亡。至於相關案情包括歹徒身分、殺人動機等,尚有待進一步調查。據了解,失蹤台商姓洪,今年47歲,他10月10日出門到菲國首都馬尼拉市以南約65公里的山城大雅台市(Tagaytay)後,隨即失聯未返。而洪姓台商居住在台灣的妻子,也自10月10日之後就一直聯絡不上他。菲律賓警方在12月初尋獲他的座車,以及一具身分不明的遺體,頭部有彈孔。警方今天公布DNA檢驗結果,證實死者是洪姓台商。警方表示,洪姓台商長年居住在馬尼拉以南的帕拉納圭市(Parañaque),性格和善、人際關係單純,且沒有捲入商業糾紛,遇害原因不明。但調查後發現,他的信用卡遭人盜刷,同時提款卡內的錢也被提領一空。另一方面,隨著聖誕節逼近,菲律賓針對外國人的治安事件頻傳。近日許多中國人、日本人被搶,大部分案件發生在菲國金融中心馬卡蒂市(Makati)。我駐菲律賓代表處1名人員最近上班途中,被4名女性靠近後意圖扒竊,驅離她們時,發現後面還有2名壯漢伺機而動。這名人員立即進入附近一家銀行求助,在銀行警衛幫忙下才得以脫險。台商提醒近期來菲的國人,耶誕節是菲律賓的採購旺季,不少不法分子靠搶錢、搶奪手機變賣換取錢財過節,這段期間在菲律賓出門應格外謹慎,錢財切勿露白。
台南2起詐欺案!外籍車手牽涉大規模集團 警方揭密新型詐騙手法
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近日成功破獲2起詐騙案件,逮捕3名外籍車手,案件涉及2名來自越南的嫌犯,及1名來自馬來西亞的男子,警方分析,這些外籍車手多為逃逸移工或是以觀光名義入境的外籍人士,詐騙集團專門雇用執行提款任務,規避警方查緝。12日台南市警方注意到,東區多處提款熱點的提領次數異常,隨即啟動調查,警方鎖定40歲越南籍女子阮某,並埋伏在東門路段,成功將其逮捕,經查,阮女為逃逸移工,與1名越南籍男子黃某合租住處,警方隨後入屋檢查,發現屋內有大量犯罪所得,包含現金31萬1900元、56張金融卡、帳本及手機等物品。阮女與黃男均坦承,受詐騙集團指派,代為提領詐騙贓款,並以日薪1000至1500元不等的報酬,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2名嫌犯自11月下旬起,已在東區多處成功提領詐騙款項,累計金額超過52萬8000元,並且在永康區提領約9萬元,警方正積極追查這些款項的上游主嫌。不到一天後,警方又於12月13日晚上7時,在台南市德高派出所巡邏過程中,再度逮捕1名涉嫌詐欺的外籍男子,來自馬來西亞的黃姓男子聽信朋友邀約,聲稱幫忙領錢並返回馬來西亞領取報酬,然而其行為引起警方懷疑,在崇明路某超商內,黃男被查獲並當場扣押現金4萬3953元、提款卡、手機等物品。警方指出,近期詐欺集團雇用外籍車手的案件數量顯著增加,這些車手通常在完成提款後迅速返回國外,且不少是已經逃逸的移工,這讓地方警方的查緝工作變得更加困難,為此,警方呼籲中央應制定更有效的防治對策,以遏止這類跨國詐騙案件的擴散。
19歲台男誤信友人「幫小忙」免費遊日 淪詐騙車手遭日警逮捕
日本警視廳13日宣布,在東京逮捕一名19歲台灣籍男子。並聲明他是因為涉嫌以車手身分參與發生在東京金融機構的特殊詐騙案件而落網。這名嫌犯落網後供稱,他起初只是受到台灣友人推薦,得知在日本有一份「需要幫忙的工作」,當意識到是壞事時,由於個人資料已經被對方掌握,只能在對方的威脅下配合行事。據日本《NHK》報導,福岡縣警方日前接獲一名80多歲的女性報案,稱自己遭到電話詐騙,而她的提款卡曾於11月19日在東京新宿的某台提款機上,遭人提取了現金196萬日圓(約新台幣41.5萬元)。日本警視廳表示,這名遭逮捕的19歲嫌犯,11月18日從台灣搭機飛抵日本後,疑似從他人手中取得該名婦人的提款卡與存摺,並於11月19日在新宿區一台ATM提走196萬日圓現金,並於次日在另外一台ATM試圖提款時遭到警方逮捕。該名男子面對警視廳的調查時坦承犯行,表示自己起初是受到台灣友人推薦,得知在日本有一份「需要幫忙的工作」,因此在對方招待下來到日本。當意識到是壞事時,因為個人資料已經被犯罪組織掌握,在對方威脅下只能配合行事。《富士新聞網》進一步指出,該名男子供稱此前從未到過日本,也不會說日語,是今年10月遇到朋友問他「招待你去日本玩的話,能不能幫忙做件簡單的工作?」,並要他透過「Telegram」和一名陌生男子聯絡。當他意識到不對勁時,遭到該名陌生男子恐嚇:「今天必須去日本,你是逃不掉的,我知道你家地址」,還揚言要傷害他母親。他因此於11月18日從羽田機場入境,在東京新宿區與池袋區分別接收2人面對面及Telegram訊息指示,最終實施犯罪,隔天在豐島區的郵局企圖用另一張提款卡提款時被捕。日本警方指出,這名嫌犯使用的2張提款卡,分別來自福岡縣的2名女性,她們全都是遭到詐騙集團偽裝成日本警方進行的電話詐騙,因此交出提款卡與存摺。這名被逮捕的男子還提到,指使他犯罪的人,說話時都有台灣腔調,日本警視廳目前正以此為線索繼續進行深入調查。
搗破詐團不法所得900多萬 6嫌遭收押、車手分3線報酬還不一樣
屏東地檢署偵破詐騙集團,黃姓主嫌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小港區租屋處為據點,佯裝客服人員或假投資詐騙900多萬;黃男還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報酬占比分別為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目前6嫌因涉案重大,遭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檢調查,黃男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並自行組成LINE群組,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及小港區租屋處作為據點,以偽裝成客服人員或假投資等方式詐騙被害人,當中每個人分工詳細,黃男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屏檢說,蔡男、戴男是1線車手,負責前往ATM領取被詐欺款項後,交給擔任2線車手的陳男;2線車手陳男除負責拿取機房端詐騙集團成員所寄送、裝有人頭帳戶提款卡的包裹,交與1線車手提領外,也負責彙整1線車手成功提領的款項,並將款項交給3線車手;3線車手是由陳女擔任,她要負責將收取款項抽取1至3線車手的報酬後,把剩餘部分交與合作的幣商,當中1、2、3線車手可獲得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報酬。屏檢說,黃男是水房車手詐騙集團1至3線車手的管領人,除負責提供工作機避免警方查緝外,並親自指揮、分配發給薪水給1至3線車手,而林女則負責在LINE群組中擔任管理監督角色。屏檢進一步表示,全案源於上月14日潮州警分局員警臨檢攔查到1線車手而展開循線追查,初步估算被害人匯款金額多達900餘萬,黃等6嫌經到案複訊後,檢方認他們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都獲准。
愛心賣菜嬤曾被詐團盯上 陳樹菊曝防詐心法:不貪就不會被騙
台東縣政府與台東縣警局聯合打詐,28日邀請獲時代雜誌百大人物的善心賣菜阿嬤陳樹菊擔任反詐台東隊。73歲的陳樹菊語出驚人表示,自己曾被詐騙集團盯上2次,最後皆被她識破,並強調,「我是菜市場出身的,警覺性高,重點是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貪就不會被騙」。陳樹菊分享說,詐騙集團很聰明,選在菜市場人潮較少的時段打電話,與她周旋來回1個多月,並要求她到銀行申辦提款卡。她都已經進了銀行,所幸熟識的行員察覺有異,要她不要申請,不料她離開銀行回到菜市場,又立刻接到對方電話,她才驚覺「這個人就在身邊盯著我」,於是她向前監察院長王建煊求援,不久後一堆刑警出現在菜市場,從此就沒有再接到電話。陳樹菊又說,還有一次詐騙集團利用她的名義開了6個帳號募款詐騙,她接到詢問電話時還一頭霧水,並告知對方,自己從未成立基金會或協會,接著趕緊報警處理。陳樹菊說,「想騙你的人早就盯住你了,甚至在你旁邊觀察很久,只要自己提高警覺;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沒有栽種哪會有成果,不要貪,貪最害人,一時貪念會受害一輩子,身體健康,家庭圓滿就好」。73歲的陳樹菊自13歲就放棄升學,在台東市中央市場賣菜養家,更將辛苦賣菜所得捐出逾千萬元行善,6年前將經營50多年的菜攤收掉,決定退休,在家休息養病。她受訪表示,退休後除了定期去醫院檢查身體,剩下時間都待在家裡讀書,只要是好書都看。台東縣副縣長王志輝指出,詐欺手法層出不窮,且隨著科技不斷更新,近期包括識詐能力較佳的青壯年受騙案例也愈來愈多;尤其詐騙集團最常使用網路接觸被害者,因此在網路上看到任何訊息都必須提高警覺。梁東山說明,詐騙手法前5名為假投資詐騙、網路購物詐騙、中獎通知、假買家騙賣家、假交友(投資詐財)。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資料,26日當天全台警方受理詐騙案628件,損失金額新台幣4億4678萬餘元,其中台中市的9156萬7284元最多,22個縣市僅澎湖縣當天未接到詐騙報案。
熟女送1戶房給親弟…被賣掉換6千萬 鬧上法院他下場糗了
親人談到錢也會鬧翻!大陸廈門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均為化名)從小感情好,芳芳一直很疼愛小豪,就算自己嫁出去還是常常在經濟上給予幫助,甚至買1戶房贈與小豪一家人住。小豪瞞著芳芳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芳芳得知後氣得取消贈與,小豪還起訴芳芳導致姊弟倆鬧上法院,最終法院駁回小豪對芳芳的起訴。綜合陸媒報導,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通報,當地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芳芳一直對小豪疼愛有加,在生活上或經濟上也會給予幫助,擔心弟弟沒有房子,就和先生商量買1戶房贈與給小豪一家人居住。另外,芳芳寫了一份承諾書,表明自願把房子無償贈與小豪,不過當時雙方未辦理房產過戶和贈與公證程序。4年後小豪決定賣掉芳芳送給自己的房子,還多次要芳芳跟姊夫儘快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芳芳和先生都不同意。怎料,小豪直接以芳芳的名義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給一名林姓買家,約定買房的錢讓對方分3期支付。小豪與林姓買家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買家分3期付款,分別是首期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97萬元)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第2期款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支付到小豪帳戶;第3期款人民幣79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支付到芳芳帳戶,但此帳戶的提款卡在小豪手上。自此小豪不斷向芳芳催討房屋解押款,引發姊弟倆心生嫌隙,小豪居然直接起訴芳芳夫妻倆,小豪認為姊姊把房屋贈與給他,那他就有權力決定如何使用這戶房子,賣房得到的錢也應該歸他所有;不過芳芳夫妻跟法官解釋,自己寵第寵到送房,是考量到小豪沒有房子才買房贈與,他卻堅持賣房又甩態,雙方產生矛盾,他們也決定撤銷對小豪的贈與。經法院審理,因為當初芳芳贈與小豪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小豪名下,芳芳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豪對芳芳起訴的請求。
21歲台男在日本詐騙老人200萬!落網時供稱:我生活困難
21歲台灣籍男子李建宏在日本冒充警察,騙取一名女性的3張提款卡,並從ATM提款機領走約200萬日元(約新台幣41萬元),昨(13)日遭到日本警方逮補。據日本《中京電視台》報導,警方表示,李男今年8月與他人串通,騙取一名70歲女性3張提款卡,然後從ATM領走約200萬日元,被日本警方依詐欺、竊盜罪嫌逮捕。李男被逮補接受調查時坦承犯罪,並稱:「我生活入不敷出,想要錢」、「是在台灣認識的人邀我到日本從事詐騙工作。」
146萬人將受影響!國泰世華12/14起調降「金融卡提款限額」 網嘆:因噎廢食
近年來詐騙事件頻傳,國泰世華銀行在6日公告,自12月14日起,將調整非第3類存戶金融卡提款單日限額,全台估計有逾146萬存戶受到影響。國泰世華銀行於官網公告稱,為保障帳戶交易安全,於12月14日起,非第3類數位存戶使用金融卡提領台幣,每日限額由現行20萬降至15萬元、金融卡外幣提款(以新台幣結購外幣現鈔)每筆限額由等值新台幣20萬降至10萬元,且台、外幣交易每日限額合併計算共15萬元。國泰世華銀行也提醒,若有調高金融卡新台幣提款每日限額之需求,請攜帶雙證件正本與帳戶原留印鑑至各分行臨櫃辦理,惟銀行保有業務准駁權利。金管會指出,數位存款帳戶依用戶驗證方式可分3大類型,第1類為以自然人憑證或臨櫃完成驗證者;第2類為銀行原有存戶臨櫃開立數位帳戶者;第3類則為使用他行臨櫃實體帳戶驗證或是該行信用卡驗證的數位帳戶。針對這次公告,不少網友紛紛於PTT表示,「莫名其妙,限這個到底意義在哪」、「轉帳也是,行員說調整轉帳限額要看經常往來資金」、「不解決源頭,在那邊限縮大部分的正常人」、「因噎廢食真實上映中」、「被騙走提款卡跟密碼的時候可以少虧一點,家人之前才被騙」。另外,為了防堵詐騙,中國信託銀行繼今年初限縮數位帳戶約定轉帳額度後,又在7月中旬主動調降數位帳戶提款限額,從每日12萬元降成每月12萬元;而12月14日起,非約定轉帳若未綁定認證行動裝置,單筆限額將由現行的5萬元砍至2萬元,每日、每月限額也降至5萬元與10萬元,每月轉帳限額也由100萬元砍到50萬元。
軍中同袍退伍共組詐欺水房台南遭逮 協助詐團一年經手2億元
黃姓男子與軍中同袍鄭姓男子退伍後,涉嫌成立詐欺集團「水房」,專為詐團提、轉帳牟利,再找來積欠他們債務的顏姓男子當車手頭,初估被害人共15位,經手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2億元。警方掌握他們在台南某飯店客房當據點,攻堅逮人,全案移送法辦,3人經檢方聲押獲准。據《中時新聞網》棒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於今年1月接獲銀行通報,有可疑帳戶短短數日有大筆款項入帳,且入帳後隨即遭提領。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該水房集團先行收購人頭帳戶作為第一、二層帳戶。當詐騙集團以LINE投資群組作餌,號稱代操股票短期可獲取暴利為由,誆騙被害人加入假投資APP,等被害人要出金時,該網站客服則以各種理由推拖、拒絕出金,到最後才發現是一場騙局,而被害人投入的資金已被水房轉走。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民眾匯款後,被騙款項即由42歲黃姓、34歲鄭姓及38歲顏姓男子負責層層提轉,據了解,黃男與鄭男2人為軍中同袍,多年前退役後,涉嫌設立詐團水房,因顏男有積欠他們債務,同流合汙成為車手頭子。警方指出,該團夥為躲避查緝,會不停變換水房據點、行蹤飄忽不定。經專案小組鍥而不捨追查,終於在6月份到台南市東區裕學路某家飯店實施拘提及搜索,當場查獲黃嫌等3人,並查扣作案手機、平板、電腦主機、點鈔機、提款卡、新台幣135萬元及百萬豪車等罪證。警方清查黃男等人經手的資料,初估被害人共15位,詐騙金額竟高達新台幣2億元,其中1名7旬老翁自今年1月至3月多次匯款,被騙高達約2000萬元。全案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3人均遭聲押獲准。
老翁悠遊卡加值40元滿1萬!眾人大開眼界:我的都是負的
悠遊卡是現今民眾搭乘交通工具最常使用的卡片,使用範圍已經擴及台鐵、高鐵、超商等等,不少店家也能使用。一名網友近日在台北捷運悠遊卡加值機前,看到前方老翁卡裡竟有9960元,正準備加值40元湊整數1萬元,讓他訝異直呼「貧窮限制我的眼界了。」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這位老先生不只有錢,還有強迫症」,並上傳一張男子正在加值悠遊卡的照片,畫面顯示卡片裡面餘額有9960元,男子正準備加值40元湊整數1萬元,讓原PO讚嘆「我的悠遊卡從來沒超過500過,貧窮限制我的眼界了。」貼文一出後吸引6.8萬人關注,不少人苦嘆自己悠遊卡從沒那麼多錢還常出現負數,不然就是不會超過500元,「我-15塊」、「悠遊卡上限是到一萬而已嗎」、「我的悠遊卡永遠都是負的」、「老人的快樂就是這麼簡單」、「悠遊卡可以儲那麼多喔?真的不知道」、「10000是悠遊卡的上限,不是他的極限」、「希望老先生的悠遊卡有綁名字,儲值到上限如果遺失就不好了」、「悠遊卡當提款卡在用。」一名男子悠遊卡裡儲有一萬元。(圖/ 翻攝Threads/@hlixuen)悠遊卡加值方便,除了捷運站售票處之外,全台貼有悠遊卡標誌的便利商店不限金額都可加值,悠遊卡加值機、高雄捷運各車站旅客服務台則是100元或其倍數,票卡內儲值金額以新台幣10000元為上限。如不續用可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並鎖卡。
妹子寄提款卡、密碼給男友:證明情侶關係 戶頭多18萬下場慘了
女子小月(化名)為了借錢,4月把郵局帳戶提款卡、密碼等用包裹寄給在大陸的男友,證明2人是情侶,而她的帳戶多18萬元,成了詐團人頭帳戶,南投地院依一般洗錢罪判小月4個月,併科罰金3000元。判決書指出,小月4月去超商寄自己的郵局帳戶提款卡、密碼等給「男友」,詐團成員拿到東西後,謊稱有投資內線消息,騙了被害人18萬,等錢入戶頭再領光,藉此洗錢,被害人發現受騙也馬上報警。小月辯稱,她跟人在大陸的男友借錢,因為要做金流證明2人是情侶,才交出帳戶。檢方認為,小月的說詞違常理,她也沒給相關對話紀錄,所以說詞不採信,依法提公訴。南投地院法官表示,小月跟男友沒特殊信賴關係,卻把重要的金融資料交出,讓被害人被騙18萬元,考量她坦承犯行,過去無犯罪紀錄,依一般洗錢罪判4個月,併科罰金3000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
提款卡上全貼密碼!男ATM前狂領錢 警當場逮車手
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西寧南路時,發現一名34歲的陳姓男子形跡可疑,且身上持有多張信用卡,當場上前盤查,果然發現陳男實際為車手身份,當場將其逮捕。據了解,警方發現陳男持有5張提款卡及大筆現金等,且其身上的提款卡,均非自己所有,更無法交待提款卡來源,警方進一步查詢後更發現部分提款卡已被設為警示帳戶無法使用,讓陳男當場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贓款10萬8千元整。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據悉,陳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一名男子透過臉書向其聯絡,指使他前往多處地點領取提款卡,並聲稱可以給陳男每月5萬元的薪資,未料陳男才剛領就被警方逮獲。萬華分局呼籲,詐欺犯罪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詐騙手法亦不斷變異與推陳出新,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勿信詐騙謊言及交付金錢及帳戶等資訊,警方亦將加強各項打詐、防詐工作,以維民眾權益。
瑞芳分局攜手獅子會 提倡校園反毒反霸凌
為提倡校園反毒、反霸凌及防範學生當詐騙車手,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及國際獅子300 B2區於21日共同於新北市平溪區淡蘭古道舉行反毒反詐騙反霸凌宣導活動。瑞芳分局透過分享案例,讓大家充分了解詐騙六大手法及新型態毒品類型,也將吸毒會產生的毒害及後遺症,詳細說明。詐騙集團常使用主流社群網站,刊登假求職訊息,並標榜高薪、高報酬、工作輕鬆等話術,吸引無工作經驗或欠缺社會經驗年輕人,並騙取銀行帳戶或提款卡,甚至吸收青少年擔任車手,因此不要輕易相信網路上求職訊息,以免遭到詐騙。同時提醒同學在學校不要有霸凌情事,不要成群結黨加入幫派組織,淪為黑道打手,避免讓光明前途蒙塵。
自揭家中5大財源 陳佩琪強調所有金流合法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夫人陳佩琪12日表示,自己遭質疑與京華城案有關的新台幣1,628萬元帳戶金流,全部清白正當且經得起檢驗,非常意外自己單純在自動櫃員機存提款動作,居然遭穿鑿附會為「洗錢」。陳佩琪近日因京華城840%改建容積案遭台北地檢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卻不時有媒體傳出陳佩琪多次拿現金到自動櫃員機存錢,金流來源疑涉不法。陳佩琪對此於12日大動作公布遭控有問題的1,628萬帳戶金流,重申自家的錢往來都正當清白,沒想到一個再平常不過的自動櫃員機存錢行為,竟然能影射成不法。陳佩琪回顧,由於自己存摺已被檢方扣押,這陣子只好土法煉鋼跑到多家銀行申請交易明細表,釐清後提出說明有五:首先,在獲得陳家兄弟姐妹的同意下,自己母親的存摺、提款卡、印章等都由陳佩琪管理,而父親2016年中便已過世,當時母親繼承不少遺產,其中包含台灣銀行帳戶與陳媽媽自己郵局的老年年金,自2016年至今一共提領535萬元。第二,自己在醫院工作的薪資轉帳戶,以2016年起算,大概提領薪資507萬元左右,帳上還有21萬多元,這都有薪水單可以勾稽。第三,柯文哲2018年以無黨籍身分競選台北市長,獲選票補助大約1,700萬多元,扣除選舉人事與活動花費,仍有230萬元結餘。第四,柯文哲轉任市長前,醫師薪資轉帳戶尚有約171萬元沒花;最後,柯文哲卸任台北市長後,2023年起的通告費、演講費大約64萬元,湊合著活動車馬費與出席費等加一加差不多百萬元。陳佩琪指出,以上光5點便早已超過外界繪聲繪影傳的「不明1,500萬元」。她重申,自己家的錢都是正當清白的錢,自己在檢方偵訊時前後態度與說法也一致,外界一再出現不實指控,只好無奈澄清。※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檢廉偷查保險箱…陳佩琪認「有放一些現金」 公開1628萬金流:正當清白的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日前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妻子陳佩琪則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料,近期不斷爆出「不明金流」,而且陳佩琪還傳多次拿現金到ATM存錢、應訊時說詞4度翻供。針對相關說法,本人今(12日)親上火線回應了。檢廉昨天偷偷前往第一銀行數間分行調閱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追查,陳佩琪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強調他們家的錢都是正當清白的,很訝異自己的存提款動作,會和洗錢劃上等號,「我個人的認知是,這些錢如果是不明來源或犯罪詐騙所得才需要洗錢」。柯文哲遭到羈押禁見。(圖/劉耿豪攝)陳佩琪公開5大筆金流,總共1628萬元左右。首先是他母親的銀行和郵局帳戶,父親2016年過世、母親繼承遺產後,由她全權負責照顧,存摺、提款卡、印章也都由她管理,且獲得兄弟姊妹的同意。陳佩琪母親的銀行明細顯示,自2016年7月存入410萬7834元遺產,加上陳媽老年年金,從2017年至2024年一共提535萬元。另外,還有陳佩琪自己在醫院工作的薪資明細,一共提款528萬元左右。其他則是柯文哲的部分,2018年競選台北市長期間,得到約1700多萬選舉補助款,扣掉當時抵押房貸的錢,結餘230萬元。當醫生時的薪資存款171萬元,2023年演講、通告費約64萬元,最後是少量的車馬費、出席費、親友紅包等,累積約100萬左右。陳佩琪公開5大筆金流。(圖/民眾提供)至於是否4度更改供詞?陳佩琪澄清自己沒有更改證詞,說法都和當天與檢調的內容相同。透過ATM提款和轉帳是自己的習慣,因為本身有點知名度,有時銀行人員會想給予「禮遇」,但她不想被認為是特權,加上用ATM不用等銀行開門時間,比較自在。針對保險箱一事,陳佩琪解釋2個保險箱都是她的,那是爸媽在她結婚時給的金飾嫁妝、婆婆送的玉器、小孩出生的金屬片等,也坦承柯文哲當了市長後,她有放了一些現金在裡面,以備不時之需,金額分別為50萬,也有告知小孩,若出事可以有50萬、50萬可以用。話鋒一轉,她忍不住表示,檢廉有特別交到不要聲張,但今天媒體卻來問,「他們帶著我去開保險箱,特別交代我不可以跟人家講」。
逃亡竟盜刷岳母58萬賭博還升級包養網VIP 三重滅門3死案女婿惡劣行徑曝
新北市三重區5月發生祖孫2人滅門血案,24歲男子張泓毅殺害30歲陳姓妻子後,再殺害69歲岳母與3歲繼子,逃亡期間還盜刷岳母的信用卡58萬多元,用來支付逃亡時的房租,以及網路賭博和線上交友,新北地檢署10日依殺人罪、故意殺害兒童等罪嫌起訴張男,檢警調查,陳女在酒店上班以支付家庭開銷,張則有賭博惡習,更因此欠下大筆賭債,夫妻倆時常因為經濟問題而發生爭吵,感情越發不睦,而他4月30日晚間至5月1日凌晨,趁妻子熟睡時將陳女悶死,5月2日凌晨又殺害岳母,並於同日以雙手和充電線勒死繼子。張犯案後,將3人遺體集中到同一個房間,並竊取岳母的證件、存摺、信用卡、印章、玉製手鐲及項鍊,以及妻子的身分證、存摺、提款卡與印章,更盜領岳母的15萬存款,並盜刷岳母的信用卡以升級成包養網站VIP,而他於6日帶著岳母飼養的博美犬展開逃亡,更持續刷岳母的卡以支付房租和線上賭博儲值金。直到母親節前夕,陳女姐姐發現母親多日聯繫不上而登門,聞到惡臭後立刻報警,警方則在獲報後17小時,於台中逮捕張男,檢方於10日偵結,依殺人、故意殺害兒童、行使偽造私文書及準私文書、詐欺取財、違反個資法將其起訴。
在台工作多年…菲籍移工殺女友還分屍 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菲律賓籍移工馬克去年7月與女友蜜雀兒發生口角,以一字起子刺死蜜雀兒後,還將女友內臟取出切成小塊沖入馬桶,桃檢依殺人等罪起訴。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坦承不諱,檢辯雙方對客觀事實亦不爭執,將聚焦量刑範圍,預計11月18日選任國民法官,拚2天內宣判。菲律賓籍35歲女移工蜜雀兒在台工作多年,與同鄉的30歲男移工馬克在台灣交往約2年,去年7月17日晚間兩人在中壢租屋處發生爭吵,馬克先掐暈女友,再以一字起子猛刺她17下致死後,再拖進廁所分屍。馬克把蜜雀兒的內臟割下切小塊沖入馬桶,右小腿骨棄置垃圾子母車,還拿漂白水往屍體沖淋,並竊走蜜雀兒2張提款卡,行徑殘虐駭人。因蜜雀兒隔日未到班,全案才曝光,桃檢逮捕馬克後聲押獲准,並依家暴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等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在通譯陪同下出庭,對檢方起訴內容坦承不諱,公訴檢察官在協商時,一度將殺人動機、受到的刺激和有無教化可能列為案件爭點,開庭時當庭改為「應如何量刑」,原聲請3證人出庭作證也取消,改為調查3證人的警詢筆錄證詞,盼讓國民法官審理時更聚焦。馬克全程默默聆聽通譯翻譯,並交由律師代答,未有太多情緒,就連法官詢問他是否要自己按下按鈕選出200位國民法官名單都不願意,也表明選任國民法官時他不要在場。昨抽出200位候選國民法官,原訂11月18日早上選任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法官,下午2時開始審理,20日上午評議,但法官指出,因該案協商久、爭點明確聚焦在量刑,可望在第2天、19日下午就能評議並宣判。
假牌亂竄2/惡煞當環保駕駛「狩獵」 見機車報廢竟掛牌「起死回生」
近來偽造車牌亂象猖獗,自2023年交通部將嚴重超速公里數下修到40公里後,遭吊扣車牌民眾爆增數倍,就有民眾以「AB車」或「原車主掛假牌」等方式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以假亂真僥倖上路。除了上述情況,新北市運輸業司機胡男,受委託要將孫男機車運去報廢,見機車還能行駛竟起歪心,占為己有掛假牌上路,仍難逃法網遭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市孫男3月委託林男將機車運去報廢回收,林男再委任旗下雇用司機胡男將機車運至指定環保公司回收,怎料胡男在運送車輛時,明知該車輛是要送去報廢,卻因看到車況尚可且還能騎乘,竟起貪念將機車占為己有,還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從網路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胡嫌將以壓克力做成的偽造車牌掛上報廢機車,違規上路仍難逃法網,警方攔查後察覺車牌有異,遂根據材料及多項防偽設計,並將車號輸入比對後,發現車牌與車籍資料不符,確定胡嫌於贓車上懸掛偽造車牌。刑事局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使用假車牌者加強查緝。(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調查後發現胡男有殺人未遂、毒品、妨害自由、竊盜、公共危險、侵占、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如今又犯下一起犯罪,除了危害到受害人權益,更嚴重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機車管理之正確性,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此之外,許多犯罪都有「假車牌」在其中幫忙,苗栗市28歲林姓人妻日前當街遭擄,擄人惡煞便是駕駛掛著假車牌的車子犯案;刑事局2月逮捕打工收簿團,主嫌同樣是駕駛假車牌車輛四處領取被害人的提款卡和存簿,假車牌也因而得到「犯罪起手式」、「詐團利器」惡名。刑事局為遏止假牌歪風,自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共187人。民眾存僥倖心態購買偽造車牌上路,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警方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使用偽變造車牌,依據道交條例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為人則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律師鄭大任也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扣繳,且汽車所有人如果偽造一面相似的車牌、或變造車牌後加以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大學生誤信網友每月8000報酬竟詐團人頭戶 繳5000賠償獲緩刑2年
新北市一名大學生歐歐(化名)因為將自己的銀行帳戶交給陌生網友使用,結果不慎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該網友以每月支付8000元報酬為誘餌,卻在背後利用該帳戶從受害人手中騙取3800元。最終,歐歐面臨法律制裁,法官認為其具有悔意,判處其緩刑2年。事件的起因是網友宣稱自己需要銷售寵物用品,但缺乏銀行帳戶,該網友承諾每月支付8000元給歐歐,便獲得其銀行提款卡,歐歐信以為真,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資料交給對方,然而,這名網友卻將歐歐的帳戶用作詐騙工具,利用該帳戶從受害者手中騙取3800元。該網友在2023年12月間,以約炮、包養等方式騙取受害者的金錢下受害人發現異常後報警,警方介入調查,最終發現歐歐的參與,歐歐被控協助詐騙,面臨《洗錢罪》的指控。在法庭上,法官考量到歐歐已經承認自己的行為,並在庭上賠償5000元給受害人,顯示出悔意,法官認為歐歐過去沒有前科,且素行良好,因此最終決定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並科罰金5000元,可選擇易科罰金6萬元或以勞役5日代替服刑,且由於歐歐已經表現出悔意,法院最終判歐歐緩刑2年。
北市婦誤信假檢警!堅持匯800萬貸款 警苦勸保血汗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銀行行員通報有一婦人欲提領800萬,疑似遭詐,立即派遣員警前往處理。玉成派出所巡佐王耀濱、警員黃建樺到場發現,一名婦人遭假檢警詐騙,擔心沒錢交付給檢察官,因而自行尋找民間借貸公司貸款800萬,並於當日會同貸款公司人員至銀行提領現金。員警發現後發覺婦人明顯遭詐,但婦人仍然堅信未遭詐。員警持續與婦人對談後,發現其說詞反覆,無法交代資金用途,且在勸說之過程閃避警方至一旁與詐騙集團成員聯繫。員警見婦人對詐騙集團假冒檢警以「身分證遭冒用」、「帳戶有金流問題」等話術深信不疑,當場致電台北地檢確認並無婦人口中的「吳文正」檢察官,婦人才醒悟遭詐騙取消提款,對於員警耐心苦勸及幫忙也感到抱歉和感激,更感謝員警協助辦理歸還貸款之現金。南港分局呼籲,檢察官和警察不會透過通訊軟體要求民眾至金融機構領取現金,亦不會要求寄提款卡及密碼,如遇有疑似詐騙之情事,可立即撥打165求證或撥打110求助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