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擊位置
」 車禍詭異!身障騎士摔落水溝突「人間蒸發」 警消竟在50公尺外尋獲
台中市大安區日前發生一起離奇事故,1名身障人士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因不明原因不慎跌進路旁未加蓋的水溝內,恰巧被路過民眾發現趕緊報警,警消獲報到場後,卻遍尋不著傷患,最終在距離50公尺外有加蓋的水溝內尋獲,送醫後所幸僅輕微擦傷,至於騎士是如何到另一側水溝警方仍待調查釐清。警方說明,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指稱有1名身障男騎士行經南北八路某巷弄時,因不明原因突跌進路邊1處未加蓋的溝渠,警消立即趕至現場展開救援行動,但抵達後警方根據機車撞擊位置及民眾供述地點,卻未見其蹤影,正當員警疑惑時,卻聽到距離事發地50公尺外有微弱呼救聲。警方表示,員警到達該處後,發現此路段的水溝均已加蓋,按照常理應該不能通行,隨後消防員使用工具翹開水溝蓋深入搜尋,未料竟意外在溝渠的另一端發現男騎士,初步檢傷僅輕微擦傷,所幸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出院,事後警方推測,他疑在跌落未加蓋的溝渠後爬進加蓋的另一頭,詳細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大車撞小車未必裁罰吃虧 租車男撞機車抗罰600元成功
任姓男子租車到台東玩,從渡假村停車場駛出時與機車擦撞,任男遭交通裁決所認定,未禮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遭罰款600元,任男不服提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任男起步前有先停車查看,是機車車速過快才發生車禍,判任男勝訴免罰,還可上訴。去年10月13日上午8時許,任男開車離開台東縣美麗灣渡假村停車場,與機車騎士在台11縣發生車禍,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認定任男起步前未讓行進中的機車先行,舉發後交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罰鍰6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任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院勘驗汽車行車紀錄器後,支持任男證詞,認為案發時,任男已確實先左右查看才開車前進,並透過前方路邊反射鏡確認四周沒有任何車輛,才往前緩行,且碰撞地點靠近馬路中線,撞擊位置是汽車左側後車門及機車車頭,加上騎士供稱時速為60公里,因此認定本件事故是機車車速過快導致,判任男免罰。
疑自殺式過馬路遭撞飛 9旬嬤急救後不治身亡
台北市90歲杜姓老嫗,今(6日)上午7時許疑從路邊衝出想橫越馬路,31歲李姓男子開車行經、剎車不及,婦人遭撞飛而重傷倒地,警消到場時她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確切車禍原因還需釐清。今上午7時許,大理街160巷傳出驚人巨響,杜姓婦人遭李男駕駛的車輛撞飛,身受重傷而倒地不起,在現場還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警消趕抵後立刻為她施行CPR急救,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李男供稱,當時李婦從路邊衝出、往路中跑去,他反應不及才會撞上,警方依現場撞擊位置和散落物品研判,懷疑是婦人跨越雙黃線闖進車道釀禍,而李男酒測值為0,警方將調閱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以釐清事故原因。
盧秀燕輔選大將車禍亡 專家:這樣撞安全帶也沒用
台中市長盧秀燕輔選大將、台中果菜市場董事長賴溪松,在26日下午3時左右,因小客車自撞身亡。雖然當時他在繫著安全帶坐在後座,但仍無法確保他的安危。對此「小七車觀點」創辦人小七說明,若車禍當下,車速極快,撞擊位置又在側邊甚至翻車,亦或是乘客睡著且身體傾斜,即便車禍時有繫上安全帶,恐怕是凶多吉少。據《自由時報》報導,汽車達人小七說明,車禍當下的車速是決定安全主要關鍵因素,其次才是近撞擊位置。他指出,英國曾有部測試影片,用20年老車以200公里的速度,正面撞擊牆壁,結果汽車卻嚴重潰縮,如同一顆鐵球,若裡面有乘客,恐怕沒什麼倖存機會。小七補充,由於車門的強度與緩衝區,與車頭相比較少,若車禍撞擊位置在側邊與後面皆十分危險。他表示,最常見的狀況是車體側邊高速撞擊電線杆,使車體呈現V字形,俗成為「包條仔」,這種車禍死傷率都特高。賴溪松因公外出,卻車禍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小七指出,車禍是否導致翻車也是重要因素之一,翻車對車體結構算是個考驗,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妻子邵曉鈴就是因為翻車才受重傷。他表示,乘客坐姿也相當關鍵,依照安全帶的設計,乘客會身體直挺的靠在椅背,若當時賴溪松睡著導致身體傾斜,或倚靠在車窗旁,受到的傷害就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