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
」 車禍 酒駕 死亡車禍 國民法官 台南慘遭女毒蟲「拖撞護欄亡」!土城警所長身後獨留2幼女 初估撫卹金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發生一起毒駕撞死人案件,任職於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38歲所長劉宗鑫昨(30日)深夜值勤時,攔查一輛違停轎車,怎料卻遭30歲的陳姓女駕駛衝撞並拖行,導致劉姓所長傷重不治。對此,新北市警局表示,將替劉員爭取最優渥撫卹金待遇,若審核通過至少可領4035萬元。該起憾事發生於昨天深夜11時許,當時劉姓所長在新北地院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看見一輛違停銀色轎車,隨即上前攔停盤查,眼尖的劉姓所長發現車上有毒品,立即要求陳姓女駕駛熄火下車。怎料陳女不但拒捕,下秒還直接猛踩油門,導致劉姓所長遭撞後被拖行3百公尺遠,最終撞上施工護欄,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緊急送往亞東醫院搶救,遺憾仍因傷重不治身亡,警方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緝凶,2小時內火速將毒駕的陳女逮捕到案。殉職的劉姓所長,身後還留下妻子及年僅1歲、4歲的2名幼女,且從警近10年的他不僅盡忠職守,為人更是善良又正義,噩耗傳出後令不少同袍與在地民眾感到惋惜不已。對此,新北市警局表示,後續將替劉員爭取最優渥撫卹金待遇,包括一次撫卹金、因公加發、月撫恤金、殮葬補助、未成年子女比照國民年金加發、警政署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等,共10項申請項目,若審核通過家屬至少可領4035萬元。
司機輾斃女大生!網紅痛批「垃圾」 揭強制險由來:東海學生命換來的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一起公車撞死東海女大生的意外,肇事的施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諭令施男以20萬元交保,考量其經濟狀況改以1萬元保釋。如今卻爆出2011年施男就曾開車撞死過一名陳姓女子,網紅痛批「有夠垃圾」,回顧台灣車禍案件,他感嘆「現在汽機車強制險,也是東海學生的命換來的。」22日巨業客運305號公車的施姓駕駛,行經中山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而撞上,林母表示,受傷的王姓學姐透露,女兒「當下是活著的」且還在呻吟,王女還有大喊「撞到人了!」但施姓司機沒做任何急救措施,就立刻返回車上打電話,隨後又踩油門挪動車子,才導致愛女命喪車輪下。網紅Cheap對此發表看法,這名施姓司機2011年就曾開車撞死人,如今又一條人命在他手上,痛批他「有夠垃圾!」Cheap表示現在汽機車有強制險這項目,也是東海學生的命換來的。回顧1989年6月台灣的車禍,柯蔡玉瓊的長子柯重宇即將從東海大學研究所畢業,在東海別墅附近,被違規駛入的聯結車從後方撞上,當場死亡。肇事車行的老闆說:「我們經營二、三十年的車行,常常在撞死人好像在吃飯一樣!」,又說:「那一天我們才壓死兩個,也是大學生,一個二十萬,妳兒子是研究生,三十萬要不要拿,不然就去告;妳去告也是拿雞蛋碰石頭而已,台灣全省有勢力的包括我不會超過五個。」這話讓痛失愛子的媽媽決定走上立法一途。我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於民國85年12月27日完成相關立法程序,並於民國8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快訊/東海女大生遭輾斃!肇事司機驚爆「並非首次撞死人」13年前也曾犯案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死亡車禍意外,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不慎遭到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其中一名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肇事的施姓駕駛也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諭令施男以20萬元交保,考量其經濟狀況改以1萬元保釋。如今巨業客運施姓司機竟遭爆出不只一次害命,他曾於2011年間駕駛公車時,撞死一名陳姓女子。回顧此案,該起交通事故發生於22日晚間9時許,當時駕駛巨業客運305號公車的施姓司機行經中山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當場直接衝撞,導致就讀會計系的林姓女大生被壓在車底,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另一名法律系21歲王姓女大生則受到輕傷,幸運逃過死劫。檢方日前完成遺體複驗,判定林姓女大生因交通事故導致頭頸、胸腹部鈍挫傷,釀成多重器官損傷身亡,不過死者母親卻透露,受傷的王姓學姐直指,女兒「當下是活著的」且還在呻吟,但施姓司機事發後疑似又將車輛挪動,才導致愛女命喪車輪下,氣憤揚言要告司機殺人。然而如今又爆出,這並非是施姓司機第一次肇事撞死人,據悉施男於2011年2月9日駕駛客運行經台中市清水區中山路時,竟直接從外車道左轉,導致當時載著女兒的陳女遭到重擊,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女兒也全身多處骨折、肝臟破裂急送醫,釀成母女倆1死1傷的憾事。
雲林「1周2起」火車撞死人! 8旬婦牽單車闖平交道遭撞斷魂
雲林縣斗六市25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死亡事故,1名80歲婦人牽著腳踏車通過鐵路平交道時,遭到行經的「 131次」自強號擦撞,造成婦人重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仍宣告不治,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鐵路警察調查釐清。據了解,從七堵開往潮州的「131次」自強號,中午12時39分行經斗六市保長路平交道,當時桿子已放下禁止通行,未料婦人竟牽著腳踏車闖越平交道,使列車通過時與腳踏車發生擦撞,造成婦人當場倒地不起,傷重失去生命跡象。警方表示,中午12時39分獲報,保長路平交道有自強號擦撞腳踏車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1名婦人重傷倒地且無呼吸心跳,緊急送往台大雲林分院搶救,但仍不治身亡,據悉,這已是斗六市本周第2起火車與人車擦撞事故,18日才發生區間車擦撞機車造成騎士死亡,未料事隔7日又再度發生,詳細事故仍待鐵路警察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公車撞死人事件頻傳 作家指市府1法規釀「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22日晚間與王姓女同學行走斑馬線時,被巨業客運305號公車撞上,造成王女受傷、林女送醫不治。由於近年台中公車撞死行人意外頻傳,事件引起全台關注。作家顏擇雅在臉書發文指出,盤點歷年台中公車事件,認為是台中有「公車誤點罰錢」的法規,業者又把罰金轉嫁給司機,所以造就了台中出現「全台脾氣最壞的公車司機」。台中65歲施姓駕駛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時,因未於路口禮讓行人,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遭當場輾斃,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則受傷送醫。對此,巨業客運23日上午發表聲明致歉,強調絕不推卸責任,並將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賠償金事宜。根據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發布的「讓公車更好等!台中交通新制今上路 誤點脫班自動開罰」新聞稿,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當時宣布,台中市公車10公里免費優惠,原採「里程為主」補貼客運業者,導致業者不重視載客數,整體營運效率低,因此透過補貼機制逐步調整為以「人次為主」計算,督促客運業者檢討運能與調整班次,落實精準發車,業者必須按照目前公告的班表如實發車。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宣布,公車「誤點脫班」將開罰。(圖/翻攝台中市政府官網)雖然台中市政府強調,「異常發車」罰則是處分「客運業者」,並非直接對駕駛員開罰,但顏擇雅認為公車若誤點被罰,罰金依舊會轉嫁至司機身上,這才導致台中的公車司機為了趕準點,成了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顏擇雅整理的公車肇事新聞多達7則,多發生在2022至2024年間。其中包括公車司機不滿乘客講電話太吵將人趕下車;公車開太快,10天發生4起乘客摔倒事件;以及公車撞上伊拉克籍男子及其妻小造成2死、公車超速按喇叭、對乘客咆哮等。另據台中市交通局統計,巨業交通除了在2021、2024年造成2起死亡車禍之外,另有69件受傷事故,多數為與其他車輛擦撞、車上乘客跌倒等。台中交通局23日依《公路法》、虧損補貼作業規定及免費公車契約,初步開罰巨業交通120萬元,另將召開市區公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業者召回所有駕駛員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據了解,這次事件會列入巨業交通今年的公車評鑑成績,將影響該公司今年可請領的補助金額。此外,台中市長盧秀燕24日上午,於市政會議中祭出5項行動方案,包含:1.重罰巨業客運120萬元。2.要求台中市所有客運業者,10天內召回1300名駕駛員重新安全訓練。3.重新檢視此次事故路口及全市20處易肇事路口,要求強化安全措施。4.研議再提高客運業者重大事故的記點比重,針對情節重大者,不但將扣除補助款,更要收回路權嚴懲。5.年底前,台中市所有公車都要完成安裝行車安全輔助系統,並要求職業駕駛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範,否則將重罰。
撞死人爆甩鍋卸責!桌球甜心要求「重新鑑定死因」家屬氣炸拒和解
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送醫救治1個月後仍不幸死亡,事後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因此導致雙方和談破局,鄭先知也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對此,台北地院昨(12日)開庭審理,鄭先知再度要求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由於雙方無和解共識,法官將擇期再開庭。回顧該案,該起死亡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8日上午11時許,鄭先知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今年7月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腰包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仍宣告破局,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關。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台北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鄭先知仍要求重新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鄭先知的委任律師表示,根據楊男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肋骨斷裂不排除是急救過程造成,且病歷紀錄中也可見楊男曾多次因自身疾病入住加護病房,合理質疑死因與車禍有直接相關。由於鄭先知一再對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爭議不休,引起家屬不滿,此次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共識,因此法官決定擇期再開庭。對此,鄭先知表示,在楊男住院期間她一直持續關心對方,但自從楊男不幸逝世後便無法直接聯繫到家屬,強調自己並沒有卸責,要求鑑定楊男死因是想釐清她應負的責任。
馬路炸彈!46歲法拉利男因超速被捕 一查竟擁數十條危駕前科還曾撞死人
香港一名曾有危駕前科、屢次違反交通規例、2007年還曾撞死人、被永久停牌的46歲男子,5日午間駕駛一輛法拉利跑車在屯門公路以超越限速2倍的速度狂飆,警方發現將他截停,並以5項罪名將他逮捕。據《香港01》報導,被捕的46歲黃姓駕駛,涉嫌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時未有第三者保險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藥物測試被捕,將於明日(7日)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但黃男在未滿30歲前,就已有20次包括交通違例在內的案底,屢被吊銷牌照仍不知悔改,更在2007年駕車撞死人。20年來,黃男已最少3度入獄,至2018年被永久停牌;但他在法網下,仍然不斷重蹈覆轍。報導指出,黃男早在2004、2006年,就已分別因「危險駕駛」入獄3個月及4個月,被判停牌至2010年。但2007年10月5日,黃男在停牌狀況下,無牌駕駛一輛私家車在柴灣大潭道追尾撞及一輛機車,導致機車騎士蘇賢頭部受傷,後座的26歲女乘客陳美莉慘死,但黃男不僅沒有停車查看,反而衝上安全島撞破鐵欄,再撞倒1名橫過馬路的休班救護員後,繼而橫越3條行車線,撞倒另1名路人後揚長而去。同年11月5日,黃因曾干犯多達10次交通條例,先後2次因危駕,被判入獄3個月及4個月,被判停牌至2010年。2017年11月25日凌晨,黃男再次駕駛一輛螢光綠色的Kawasaki 600cc重機在青葵公路蛇行、超速飛馳,遭俗稱「隱形戰車」的香港無標識警察車輛追捕,雙方展開追逐戰。黃男在逃逸過程中多次闖紅燈、逆向行駛,甚至騎車衝進懲教所,最後在斜坡上失控側翻。黃男棄車而逃,被警員制服拘捕。之後,黃男依「擅自取去交通工具」、「超速駕駛」、「危險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無牌駕駛」和「駕駛未領牌車輛」等罪被捕。更荒唐的是,他當時騎的重機竟然是偷來的贓車。雖然黃男在被捕之後,已於2018年已被「永久停牌」,但昨(5)日香港警方又抓到他開著法拉利以2倍限速超速行駛,被截停後亦未能通過快速口腔液測試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進一步藥物測試。香港警方表示,黃男目前暫時被控1項「危險駕駛」、1項「停牌期間駕駛」、1項「無牌駕駛」、1項「駕駛時未有第三者保險」及1項「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藥物測試」罪,案件將於9月7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庭審理,案件交由香港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跟進。
嗆重判簽安樂!撞死婦人害2少女重傷 「德東飆車王」未獲和解竟輕判定讞
台北市男子簡祥宇2022年3月18日駕車行經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時,高速撞上2名女高中生和65歲謝姓婦人,謝姓婦人不幸身亡,2名少女則身受重傷,簡在審理時還嗆聲法官,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的用路安全,並稱若被重判就簽安樂死,一審遭判4年徒刑,他上訴後賠償被害人240萬元,試圖和解不被接受,但法官認為其有悔意,二審輕判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據了解,簡男家境優渥,其家族在陽明山及芝玉街都有地產,他則是某電競遊戲企業社負責人,靠著陪玩家網路遊戲練等賺錢,更被網友稱為「德東飆車王」。2022年3月18日晚間7時許,簡男駕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斑馬線上的3名行人,2名女高中生身受重傷、多處骨折,簡姓婦人則急救後宣告不治,簡男被當場逮捕,犯後態度卻讓人髮指。在審理期間,簡男稱自己的時速僅45公里,更推託3名被害人是「突然走出」,他剎車不及才釀成事故,否認飆車撞死人,但鑑定報告顯示簡男當下時速破百公里,此說法也遭檢察官打臉。一審時,簡男認為自己是事故中的「生還者」,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用路安全,並高喊若自己遭重判,願簽死亡同意書安樂死,審判長則訓斥他是在威脅法官,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簡男不服判決再上訴,並一改囂張態度,先賠償死傷者240萬元,但最終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二審輕判其2年10月,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維持二審判決,簡男獲2年10月定讞。
撞死人不認錯!「桌球甜心」遭爆甩鍋救護員 家屬拒和解求重判
台北市中山區去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傷重不治,而肇事女子竟是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令人髮指的是,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企圖將責任甩鍋給救護人員,氣得家屬不願和解,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據《鏡週刊》報導,鄭先知去年8月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日前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宣告破局,而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直接關係。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意味著若未來雙方仍未達共識,鄭先知恐遭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年弟偷開車撞死人…姊被判擔責3成賠百萬 網傻眼:回家要藏鑰匙?
大陸廣東省江門市新會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因車禍引發連帶責任的典型案例,該案中梁凱(以下皆為化名)、梁靜為姐弟關係,梁凱在未考取駕照的情況下駕駛姐姐名下車輛外出,發生車禍並致人死亡。法院認為,梁靜未妥善保管鑰匙,需擔負3成的判罰。判決出爐後,有網友質疑「回到家難道要把鑰匙藏起來?」綜合陸媒報導,梁靜和梁凱2人均未婚嫁,平時和父母同住。事發當天,梁靜在家休息,梁凱看到姐姐的車鑰匙放在客廳桌子上,便打起了歪主意,即便自己尚未考取駕照,但心想「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決定駕車外出兜風,隨後趁著姐姐不注意開車出門,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對方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當地警方第一時間到場處理,無照駕駛的梁凱也被交警部門認定為全責。處理完後事後,死者家屬向江門新會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肇事司機賠償損失,且車主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庭審現場,梁靜感覺非常冤枉,辯稱自己對弟弟擅自拿鑰匙駕車外出並不知情,且弟弟已經成年,應該承擔所有責任。法院認為,梁靜作為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在明知同住的弟弟沒有駕駛資格情況下,隨意將鑰匙放在客廳,未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在保管車輛上存在過錯。因此,法院酌定對超出強制險賠償限額的損失為人民幣95萬餘元(約新台幣424萬元),由梁靜承擔30%的賠償責任,也就是需賠償死者家屬28.5萬(約新台幣127萬元),其餘70%的賠償責任由梁凱承擔。
開車玩手機撞死人!白目駕駛想賴帳 法警卻揪出她在「啾咪自拍」
2021年,一名64歲的男士剛喜孜孜地買下一台全新摩托車,準備將它騎回家,卻在返家途中不幸遭人從後方追撞,不幸喪命。肇事的23歲女駕駛宣稱這輛機車「不知從何而來」,以至於她來不及做出反應,卻又無法說明自己為何會直到撞上都不曾發現前方的機車。法警分析了她的手機,發現她整路都在使用手機聊天、打字以及發送語音訊息,而在她撞上前方的騎士前不久,甚至沒在看路,而是對著手機「揪咪自拍」。據《BBC》報導,這起車禍發生於2021年9月15日,64歲死者大衛西納爾(David Sinar)剛買下一台經典款的蘭美達(Lambretta)踏板摩托車,正準備將它騎回家,行經A11公路諾福克郡(Norfolk)路段,卻遭一輛英國本土小車沃克斯豪爾(Vauxhall Corsa)從後方追撞,到場的醫護人員雖然全力搶救,最終還是不幸喪命。警方檢視現場,兩輛車均未發現有任何故障,也沒有超速的跡象。23歲女駕駛安柏波特(Amber Potter)宣稱,是西納爾的機車「突然出現」,害她閃避不及,才造成憾事,然而她卻無法解釋自己為何直到事發一刻都沒有看到行駛在她前方的機車。警方懷疑她開車時正在使用手機,因此分散了注意力,但波特否認自己當時有操作手機,並宣稱自己當時正從她的Spotify帳戶播放音樂,並且使用Google地圖導航。後來法警對波特的手機進行了使用歷史分析,結果顯示她在駕駛途中多次使用了手機,不僅在Facebook Messenger聊天、打字以及發送語音訊息,還拿起手機擠眉弄眼的「揪咪自拍」。而且根據分析結果,波特對手機的最後一次操作,就發生在她撥打999求救電話之前不到85秒。警方甚至指出,手機當時已經開啟「勿擾模式」,意味著肇事駕駛並非受到來電刺激才不得不接起電話,而是「主觀」、「刻意」的把手機拿起來使用。在諸多鐵證面前,波特終於鬆口承認是自己的輕忽,才導致大衛死亡。她本週在諾福克郡的諾里奇市(Norwich)刑事法庭被判3年半有期徒刑,並且吊銷駕駛資格45個月,她開車時的自拍照也被諾福克郡警方公布,要後來者引以為戒。在諾福克郡警局發布的公開報告中,當地交通事故嚴重碰撞調查小組(SCIU)的工作主管安德魯休斯(Andrew Hughes)嚴厲表示:「這起悲劇突顯了司機在開車時使用行動裝置對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毀滅性影響;這也是為何我們認定它是一種犯罪行為的原因。這(指開車時使用手機)是一種自私又毫無必要的行為,還會對他人造成無法挽救的嚴重後果。」西納爾的遺孀出庭時表示,大衛死後,他97歲的母親傷心欲絕,年僅十多歲的兒子在成長過程中再也無法與父親分享榮耀,而她自己失去丈夫之後,感覺生活變得難以忍受又毫無期待。她還表示,事發後她曾無數次思考,到底有什麼事重要到駕駛們不惜用無辜路人的生命做代價,也要立刻拿起手機處理?她與家人們永遠不會原諒安柏波特那天晚上的自私行為,以及事故發生後進行的卑劣掩飾。並且對過輕的判決感到失望,他們希望某天能夠有某個「大衛法案」嚴厲禁止人們在行駛過程中使用手機,讓悲劇不再重演。判決曝光後,引起輿論嘩然,許多人對於裁罰表示太輕微:「這難道不值得一個終身禁駕嗎?」、「我不能理解,一個被判危險駕駛殺人的司機,怎麼能允許被回到駕駛座上?」、「3.5年換一條命?她承擔的後果完全不對等!」
試乘「挫賽」還亮刀威脅車行老闆!脫序男起底 7年前毒駕撞死人
嘉義縣中埔鄉10日發生一起糾紛事故,一名46歲的莊姓男子前往一間中古車行看車,未料卻先是在試駕過程中「挫賽」,造成汽車椅墊沾上排泄物,車行老闆也當場向莊男索取1000元的清潔費,但莊男卻當場暴怒持長刀開車沿路狂追車行老闆,讓老闆氣得報警處理。事後莊男也被起底,其前科累累,還曾在2017年毒駕撞死人,隨後整個人躺在車頂上不願下來。回顧事發當下,莊姓男子走進中古車行向老闆表示欲看其中一輛車,並表示希望試駕,遭到老闆拒絕,強調僅能試乘;孰料莊男才剛上車沒多久,便要老闆在前方停下「買東西」,只是莊男一起身,老闆便在副駕駛座上看到一攤排泄物,讓老闆當場傻眼,只好趕緊叫莊男回來,並將他載回車行。隨後老闆也向莊男索取1000元的清潔費用,卻被莊男拒絕,莊男一氣之下竟從車上拿出一把長刀,試圖開車衝撞並對老闆追砍,過程中還意外波及一輛停在路邊的汽車,莊男更一路狂追老闆2公里才罷休,讓老闆氣得直接報警處理。事後,老闆還進一步發現莊男還試圖用店門口前的水龍頭清洗屁股,讓他相當無奈。據了解,此次亮刀恐嚇的莊男其前科累累,在2017年行駛於嘉義民雄鄉台1線時,曾因毒駕撞死人,事故發生後,莊男更還直接爬上其所駕駛的小客車車頂躺下,直到警方獲報到場,苦苦勸說才將莊男勸下。據悉,莊男疑似為嘉義地區的頭痛人物,其也曾以各種理由向商家情緒勒索以此要求借貸金錢,只要商家拒絕,便會對其恐嚇勒索,造成多間商家受騙。此次又做出脫序行為,讓老闆憤而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全案也依恐嚇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黎仿軒喊沒錢卻聘「王牌律師」 消基會曝「達1門檻」協助寶林受害者打團訟
寶林茶室信義A13店中毒案釀成2死5住院,卻爆出2張保單都失效,且創辦人黎仿軒面對賠償與債主討債都表示沒錢或負債中,但其聘請的律師劉上銘不僅是王牌律師,收費也相當可觀。外界因此質疑黎仿軒裝窮,隱匿財產。據《東森新聞》報導,劉上銘律師擁有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法學碩士、台大管理學院碩士學位,處理過花旗銀行華僑銀行併購案、力霸集團掏空案,以及心靈海集團富少飆車撞死人案。據傳他進行到檢察官起訴的價碼就要20萬,高出一般行情1倍。因此黎仿軒面對賠償、討債的「我沒錢」說法恐難讓受害家屬和外界接受。而針對可能的團體訴訟,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若受害者和死者家屬達到20人團訟門檻,消基會將會提供協助。吳榮達表示,達到門檻後,消基會將試算相關喪葬費、醫療費及未來醫療費、親屬養育費、傷者因病不能工作;死者配偶、子女、父母每人100萬至200萬精神賠償,並用3倍懲罰性賠償金額求償,金額可能超過1億元。吳榮達也坦承,黎仿軒的資金問題「是個很大問題」,被害人和家屬可能拿不到賠償金,未來若啟動團訟除向黎求償,也會向廚師或店長求償,同時依過去判例,將出租場地給寶林茶室的遠東百貨列入考慮求償對象。
剴剴之死/曾受虐死案社工輔導!大三生曝她私下一面:不相信這麼冷血
台北市虐童案持續延燒,涉案的陳姓女社工是否有偽造文書、造假訪視仍待釐清。有名大三男學生透露,自己曾經在國三時接受對方的輔導,更說「她真的會這麼冷血我真的不敢相信」,引發熱議。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出生在家暴家庭,在升國三時父母因槍砲及毒品案必須服刑,後來社會局就介入關心,結果前來輔導他的社工就是陳女。男大生直言,自己當時對陳女很不悅,因6年自己還就讀國中時無照偷騎機車,加上對方管很多、期間也不斷跟他勸說,最後「搞得我上課變走路的」。雖然原PO當時很不爽陳女,但如今她卻成了人人口中的冷血社工,甚至還上了新聞,「她真的會那麼冷血我真的不敢相信。」貼文一出,網有紛紛留言抨擊他無照駕駛,「笑死,無照不管,難道要等你撞死人在喊青少年犯罪減刑哦?」、「無照偷騎,說實在她是在救你跟你家庭甚至其他人」、「無照還敢大聲,他讓你騎車他才真的有問題」。另外,也有人質疑輔導原PO的是否是與此案同名同姓的社工,對此,原PO回應「1.我當時才國三怎麼知道、2.媒體都報導那樣看照片就是她、3.很囉嗦是我的主觀感受但我覺得陳社工並不是媒體那樣說的冷血無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林曉培支持台灣實施鞭刑 怒批虐童者「該死的就該死」
林曉培、江美琪今(13)日一同出席《H³ RIZZ UP演唱會》記者會,提到近日引發社會軒然大波的虐童案,林曉培直言看到新聞當下很想罵髒話,表示社會越亂要越懂得照顧好自己,自己也支持台灣實施鞭刑,更語出驚人說:「該死的就該死。」林曉培也提到16年前因酒駕撞死人登上社會新聞,表示如果當年重罰,或許類似情況就不會重複發生,她坦承自己犯錯,因為為了錯事負責才是最重要的事,「要負責,我這樣折磨自己太多年了,我的心理醫生講的話我非常同意,我的自責會變得浪費時間」。她說這些年持續有看心理醫生,「我大概到去年才漸漸學會放下自責,因為自責很難放下,我也很怕看到新聞,我連酒駕的新聞就是跳過」。提到此次的演唱會主題「愛」,林曉培透露目前身邊沒有對象,表示有網友追,但害怕被騙,所以就斷絕聯繫,被問到身邊朋友是否會介紹?林曉培表示朋友會介紹,但覺得很尷尬,直言「我其實很不喜歡出門」。此外,提到近日的虐童新聞,林曉培有感而發地說:「我真的覺得多一點愛,對身心靈不會有什麼傷害,不希望再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判決確定又翻盤!男撞死人判有罪確定...事後鑑定卻無責 提再審獲准
判決確定又翻盤!徐姓男子開車右轉時,與騎機車直行的王姓男子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但因認罪賠償達成和解,被簡易判決處刑4月、緩刑2年確定。不料,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對徐男提告代位求償,經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比例,2度認定徐男無過失,他也據此聲請再審獲准。2022年4月間徐男駕自小貨車沿台南市西港區中山路外側車道向北行駛,行經一處無交通號誌路口右轉彎時,與同方向直行的王姓機車騎士碰撞,王男跌落路旁溝渠後,因頭部受傷送醫救治後仍不治。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徐男,因徐男主動報案並坦承犯行,還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賠付全部和解金額,獲家屬原諒請求給予緩刑,台南地院以簡易判處4月,並諭知緩刑2年,徐男及檢方都沒上訴,全案確定。不過,特別補償基金於金錢補償被害人家屬後,對徐男提起代位求償民事訴訟,並於訴訟程序中,聲請鑑定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比例。沒想到,案經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及覆議委員會的鑑定及覆議意見,全都認為死者王男騎機車右側超越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為肇事原因,徐男無肇責;徐男據此主張,他對此件車禍事故無須負任何過失責任,應受無罪判決,經依《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後,獲台南地院裁准。律師羅瑞昌認為,類似再審案件頗為罕見,通常車禍事故致人死亡時,法官、檢察官都會依職權送請事故鑑定,此案係因採取簡易判決程序,因此在審理過程中,未能發現徐男並無肇事原因,如今法官依《刑事訴訟法》中「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裁定准予再審,不僅於法有據,也合情合理。
酒駕撞死人還抱狗旁觀 賓士女身分遭起底…竟是24歲「南韓知名DJ」
南韓江南區發生一起追撞事故,一名駕駛賓士的24歲年輕女子因酒後上路,竟不慎撞死前方機車騎士,當下肇事後女子不僅沒有上前救助,反倒抱著愛犬蹲在一旁,放任受害者躺在大街上等死,冷眼旁觀的行徑引起撻伐,如今該名女駕駛的身分也被曝光。綜合韓媒報導,事發於3日凌晨4時許,當時該名女DJ開著賓士車行經江南區論峴洞,怎料因醉酒未注意路況,直接高速衝撞前方摩托車,導致一名50多歲騎士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仍不治身亡。江南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經實施酒測發現,女駕駛的酒測值達0.08%,已經達到吊銷駕照的標準,事後警方依涉犯《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以危險駕駛致死罪逮捕肇事女子。據悉,女子撞到人後不但不報案,甚至沒有對受害者採取任何急救措施,反而將愛犬抱在懷中蹲在一旁,袖手旁觀的行徑被拍下後,引起網友紛紛譴責,「酒後駕車還讓受害者躺在大街上等死,而她卻抱著一隻狗」、「明顯就是謀殺,酒醉司機應該被處死」、「眼睜睜看人流血而死,應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事件曝光後,該名女駕駛的身分也被起底,她竟然是一名知名DJ,且經常在南韓及中國受邀演出,不過自從疫情爆發後便一直在南韓活動,目前她的個人Instagram已經被設為,不對外公開的私人帳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綠立委候選人宣傳車撞死人…無照工讀生遭起底多項前科 家屬怒:頭七剛過就掃街
民進黨花蓮立委候選人張美慧競選團隊的工讀生上月(28日)駕駛小貨車回總部途中,與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導致林姓婦人重傷,搶救3天仍宣告不治。據了解,開車撞死人的藍姓男子有多項前科,其中涉犯殺人未遂。張美慧在事發後發聲明說明,第一時間前往醫院探視傷者與家屬,親自向家屬致歉,暫停選舉行程,全權負責後續事宜。張美慧表示,為表達對喪家的歉意與哀傷,將全力協助家屬,全心處理治喪事宜,即日起,繼續暫停個人公開競選活動,一切事宜將以喪家為重,也請外界體諒家屬哀戚之情。張美慧還說,「本人代表競選團隊,我們將負起全責,對此事件引發社會困擾,再次致歉。」然而卻被踢爆,張美慧在婦人頭七剛過後,隨即和民進黨立委范雲合體掃街,讓死者家屬相當不滿。根據《上報》報導,死者家屬認為,後續及賠償都還沒有談妥,這樣的行為根本沒有誠信。此外,開車撞死人的藍姓男子也被起底,曾涉毒品、毀損、殺人未遂等案件,由於犯案時都還是未成年,所以姓名都會隱匿;其中他於2020年涉犯殺人未遂,去年一審被判3年有期徒刑。
實習律師知法犯法!酒駕超速撞死人 北檢第8起國民法官案
曾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的鄭姓實習律師,於今年5月間因飲酒後駕車,在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上超速,因不勝酒力撞上一旁等紅綠燈的高姓休旅車,高駕駛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台北地檢署積極追查此案,發現鄭的酒測值為0.83,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對其提起訴訟。此案也是北檢起訴的第8起國民法官案。據了解,整個事件始於今年5月5日晚間7點,至隔日凌晨2點間,鄭男與律師事務所的同事,在台北市信義區的餐廳及KTV用餐後,分散離開時,鄭獨自回到南京東路停放的賓士小客車,欲駕車返回文山區的住處,路途中還因不勝酒力而倒臥路旁。事後,5月6日凌晨5點39分,鄭男竟酒後上路,駕車至國道萬芳交流道往木柵路4段出口時,因酒意上頭失去正常判斷和反應能力,超速行駛,駕駛不當導致車輛失控擦撞路緣,然後彈至出口處的對向車道。過程中鄭男還追撞上等紅綠燈的3輛轎車,造成休旅車駕駛高男頭胸腹鈍創骨折、內出血,緊急送醫急救後仍於同日上午6時51分,宣告不治身亡,救護人員到場時鄭男已昏迷在駕駛座上,醫院進行抽血後,推算酒精濃度竟高達每公升0.83毫克,已超標。北檢調閱路邊監視器和鄭男右後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確認車禍確實因鄭男酒後駕車造成,依《刑法》第185條《酒駕致死罪》罪嫌,對鄭男提起公訴,全案將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為北檢第8起國民法官案。
指揮不當釀死亡車禍 5義交遭判刑、賠錢
去年3月某工程公司在彰化縣秀水鄉施作自來水管埋設工程,5名義交疑指揮不當,導致吳男駕駛重機以時速70公里撞上80歲洪姓老翁,老翁不幸死亡;法官認為,義交指揮不當是肇事主因,吳男雖無肇因,但未減速,依過失致死判義交、吳男均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義交還需賠償家屬50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去年4月21日上午,當天在該路口負責交通指揮的義交人員分別是48歲柯男、65歲林男、57歲郭男、56歲許男及37歲林男,5人分別站在正興路北側、南側、番花路口西北側及東向車道等,負責管制往來車輛。當天上午8點50分左右,吳男駕駛重型機車沿番花路由東往西行駛,當時站在番花路超商前的林男用無線電通知路口,待白色小客車通過後即可放行,其未注意吳以高速70公里騎在白色小客車後方。負責放行正興路車流的郭男,看到白車後即吹哨停止番花路往來車輛,而放行正興路車輛通過,以致吳男與準備通過路口的80歲洪姓老翁2車碰撞,洪倒地受傷送醫急救,同年9月26日因敗血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法官認為,依彰化縣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義交柯、林、郭、許是肇事主因,站在超商前指揮的林姓義交儘管無肇事因素,但因疏未注意吳男騎機車經過並及時通報,認其有疏失,也與車禍有因果關係。法官審酌,吳男雖無肇因,但其行駛到閃光黃燈交岔路口時,並未減速,以時速70公里通過路口,避煞不及而撞死人,有過失。考量家屬與5名義交成立調解,依過失致死罪,將5名義交各判處7月、緩刑2年,義交需各賠償死者家屬10萬元,共50萬元;吳男也被判7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