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
」 陳啟昱 交保 88會館 郭哲敏 川普送夫就醫國道飆時速142km 法官認情況危急准撤罰單
高雄市范姜姓婦人開車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時,因時速達142公里,被開1張1萬2000元罰單,記違規點數3點,轎車還被扣牌。她不服提行政訴訟,指當時是丈夫感覺無法呼吸,全身無力,憂心發生心肌梗塞,才超速載他至市區醫院,法官檢視相關就醫紀錄,採信婦人說法,判撤銷罰單。去年9月25日凌晨1時許,范姜婦人的葉姓丈夫不明原因全身盜汗、感覺無法呼吸、眩暈,心臟跳動吃力抽痛,她覺得情況不對,憂心會心肌梗塞,緊急開車載葉男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就醫。她行經國道10號17.4公里處時,因通過時速達142公里,被測速照相機拍下,遭開1萬2000元罰單,還被記違規點數3點,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車牌照更遭扣6個月。范姜婦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她主張,心肌梗塞數分鐘就會奪命,當下只能緊急送醫,途中違規超速並非惡意危險行為,且丈夫是在國軍高雄總醫院看診,當下唯有前往該院就醫,才能做出恰當醫療。法官檢視就診紀錄,確認當天葉男確實因眩暈、胸悶到國軍高雄總醫院,且事發前後幾日也曾因身體不適數度就醫,至於為何當下未尋求救護車協助,葉男則主張,因救護車只到地區旗山醫院,但他的病歷都在國軍高雄總醫院,若屆時還需轉院怕來不及,最後才由妻子自行駕車送醫,法官審酌違規行為是避免葉男生命安全遭受危害緊急避難措施,符合行政罰法第13條,訴請撤銷原處分有理由,應予准許。
謝宜容涉霸凌能否領年終獎金?人事總處:已非發放對象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遭到行政院長卓榮泰記2大過、免職處分,接受調查中。公務員年終獎金將於明年1月17日發放,外界好奇謝宜容能否領獎金?人事總處表示,除非謝宜容提起行政救濟且獲撤銷原處分,否則她已失去年終獎金發放資格。據民國113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是依據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到職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不過,若軍公教年終考績及另予考績遭列丙等以下,以及年度中受記過以上的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或平時考核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都不會拿到年終工作獎金。謝宜容因涉及對下屬霸凌,導致對方輕生,已遭記兩大過免職,但仍有公務員身份,外界關心她是否有資格能領年終獎金?人事總處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根據規範,公務員獎懲互抵後,記一大過,就無法拿到年終獎金,加以謝宜容已經是兩大過免職,12月並不在職,現階段非年終獎金發放的對象。人事總處強調,謝宜容若沒有走救濟管道,就是確定領不到年終獎金。
彰化騎士「1秒反應」閃避不及撞人! 法院撤銷7200元罰單
彰化縣田尾鄉2023年11月發生一起騎車事故,騎士歐歐(化名)在行駛中因為1名行人違規過馬路,無法閃避發生碰撞,結果遭裁罰72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經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審理後,法院認為當時的情況下,歐歐在1秒鐘的反應時間內已經無法避免事故,並且天色昏暗、護欄阻擋視線等因素使得其無法準確判斷情況,最終撤銷原本的處分。事故發生在1月間,當時歐歐正騎車行駛於田尾鄉的中山路二段某路口,根據歐歐的陳述,是依照交通號誌燈的指示行駛,卻在此時看到1名行人無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歐歐雖急踩煞車並試圖閃避,卻仍未能避免撞上行人,導致事故發生,事後歐歐被依據違規駕駛行為處以7200元罰鍰及12個月的駕照吊銷,並且需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歐歐對此處分表示不滿,並提出行政訴訟,認為自己當時無法預見行人會違規橫穿馬路,且事故發生時僅有不到1秒鐘的反應時間,而行人則只被罰500元,這樣的處罰顯然不公平,並且違反責任相當原則,在案件審理中,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則強調,儘管行人有違規過馬路的行為,駕駛仍應負有避讓責任,並指控歐歐未減速並未注意前方狀況,因此應該承擔事故責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檢視了當時的現場情況後,認為事故發生的路口正在進行道路工程,護欄對騎士的視線有所阻擋,再加上天色昏暗,歐歐無法完全看到行人,並且根據其反應時間,已經無法有效地避開行人,這樣的情況下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法院認為,歐歐並無故意或過失行為,撤銷原本的處分,並且強調在特殊情況下,駕駛應該得到更多的理解與寬容。此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104人力銀行「刊登陸職缺」遭罰20萬元上訴 高等行政法院判敗
104人力銀行因刊登涉及中國職缺的廣告,被勞動部裁罰新台幣20萬元,提起行政訴訟後,案件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最終判決104人力銀行敗訴確定。2021年1月104人力銀行刊登香港商芯技佳易微電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台灣辦事處的職缺廣告,內容涉及中國兆易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與經理的職缺,工作地點位於中國安徽省合肥市。勞動部認定該廣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裁罰104人力銀行20萬元。104人力銀行不服裁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時法院判決104人力銀行敗訴後,該公司進一步上訴至高等行政訴訟庭。法院開庭後,104人力銀行稱,勞動部對大陸兆易公司與香港芯技公司的認定混淆,並指勞動部未盡調查職責,原判決有證據不足之虞,請求撤銷裁罰及原判決。北高行審理後指出,大陸兆易公司為香港芯技公司的關係企業,並非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的台資企業,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廣告管理辦法》的規範對象。法院表示,104人力銀行作為廣告服務提供方,根據其徵才管理機制與服務契約,對職缺廣告內容具有審查義務。儘管廣告由香港芯技公司代表兆易公司聯絡刊登,最終的內容是經由芯技公司帳號在104平台上發佈,屬104人力銀行的審查範圍。法院認為,104人力銀行收取費用提供廣告刊登服務,並未盡審查責任,廣告涉及大陸地區勞務,屬違規行為。原裁罰與初審判決均無不當,因此駁回104人力銀行上訴,判決敗訴確定。
航警局刑大隊長涉貪!為友人撤銷白單被起訴 諭令以1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近日展開一項,針對航警局刑警大隊長林明俊的調查,發現其涉嫌貪污,行為涉及為友人撤銷停車違規罰單,該事件的背後,林明俊曾幫助1名友人消除違規記錄,並通過關說保安大隊長,意圖將友人原本開立的白單撤銷,最終未能開出罰單,該事件被台北地檢署發現後,並於本月26日指揮雲林調查站進行約談,將林明俊及其相關人員傳喚到案。根據檢方調查,林明俊在得知友人於桃園機場因違規停車而收到白單後,便在其請託下施壓保安大隊長,林明俊意圖透過關說,讓該白單未能正式開具,從而免除了其友人應繳交的罰款。檢察官在接獲此案後,認定林明俊的行為已涉嫌貪汙,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起訴,在經過檢察官複訊後,林明俊被判定涉案嚴重,依法諭令交保金額10萬元,而其餘相關人員則未被拘留,並允許請回;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檢方將繼續調查並對該事件的所有關係人依法處理。
傳統領域遭奪1/核准泰安蓋溫泉旅館 部落控縣府過程違法
苗栗縣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核准泰安鄉錦水村新建兩座溫泉旅館,當地「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違法,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鄰近的圓墩部落,而是找了其他兩個落部背書,其中一個部落更遠在超過2公里之外。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核准過程有重大瑕疪、更疑似涉及偽造部落會議結論,部落已向法院提告縣府,同時監察院也接受陳情立案調查。苗栗縣泰安鄉是國內知名的溫泉勝地,錦水村附近就有10間溫泉旅館,苗栗縣政府前縣長徐耀昌任期最後一年,分別於2022年3月、8月審核通過當地兩處濱臨汶水溪的溫泉旅館開發案,並聲稱已依法咨商附近的「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這兩個關係部落。但附近的另一個圓墩部落居民赫然發現,自己的傳統領域將被拿來蓋溫泉旅館,卻未被告知,擔心未來無法使用汶水溪河床進行祭儀,水權更將受影響,但向縣府反映並提起訴願卻不被受理,於是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1月首度召開準備庭。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苗栗縣府核准建商開發案,卻未依法咨商圓墩部落,還把部落傳統領域內的水源區出租給漢人。(圖/甯其遠攝)盧光明解釋說,汶水當地是泰雅族「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屬於泰雅族中汶水語系(Matu’uwal)的汶水人聚落,泰雅族依地域不同,主要分成幾個方言語群,而「砂埔鹿部落」雖然門牌上也標為「圓墩部落」,但事實上「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的居民主要是賽考利克族群,原本居住在新竹五峰鄉,後來因家鄉受風災無法居住,才搬遷到當地,與本地的汶水語族群不同。盧光明說,縣府審核這兩個溫泉旅館開發案,表示曾在2017年與2019年分別咨商「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經過同意才公布核可,但兩個部落是從外移入,就算這兩個部落是《原住民族基本法》中規定的關係部落,也不應跳過距離更近的「圓墩部落」,而且也不見這兩個部落會議同意開發案的相關紀綠。「沒開部落會議,請問是誰同意建商開發的?是不是讓人懷疑是造假?」盧光明質疑說。一位圓墩部落青年強調,縣府聲稱有兩個原民部落贊成開發案,但現在圓墩部落表示有異議,並不代表部落與部落間的意見不合,圓墩部落的訴求是政府與開發商應該尊重當地居民的自主權,至少先詢問關係部落的意見,而不是把圓墩部落摒除在外。他說,部落有請學者幫忙,歷時兩年進行傳統領域的劃設作業,證明開發案位在圓墩部落的領域內,應該徵詢居民的意見。苗栗縣政府在2022年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畔的五星級溫泉旅館,時任縣長徐耀昌(左5)與時任鄉長劉美蘭(左4)該年10月前往主持動工典禮。(圖/報系資料照)對於傳統領域的劃設,另一件事更讓盧光明懷疑,開發案背後有一連串的精心計畫。他說,日前接獲原民會通知,詢問「圓墩部落」今年是否要提出「部落範圍土地劃設」,他才驚覺,鄉公所並沒有通知他要提出相關申請,經他進一步深入了解,發現圓墩部落2017年在劃設中放棄了汶水溪以北的傳統領域,而他檢視相關的部落會議會議紀錄,發現只有19人簽名出席,而其中只有8個人的名字是部落的居民。圓墩部落向法扶基金會求助,委任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馮鈺書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苗栗縣府的開發許可。馮鈺書指出,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規定,開發廠商應擬定開發範圍、開發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後,向地方政府提出開發申請,初步認定須取得哪些部落的同意後,公告關係部落名單30天,徵求附近部落是否有意加入或退出關係部落名單,最後才定案,請關係部落召開部落會議,參酌開發廠商提出的說明,決定是否同意開發。「這就是先射箭,再畫靶。」馮鈺書指出,圓墩部落遇上的這兩個開發案,卻是先找好特定部落同意之後,事後才持開發計畫、環境評估向縣府提出申請,也沒有經過公告關係部落的程序,程序明顯有瑕疪。他說,原住民族人通常不會了解咨商同意開發案的程序,而地方政府也不可能自曝核准開發許可中的瑕疪,可能還有更多的類似案件尚未曝光。盧光明說,2017年他已經從軍隊中校退役,並選上泰安鄉鄉民代表,這麼重大的部落會議竟未通知選區民代,並不合理,而詢問部落林姓頭目,對方表示絕未同意放棄傳統領域,而部落近200位居民竟只有8人簽到,疑似有外人假冒身分出席,卻被當成是正式的部落會議決議,懷疑在政府的部落範圍土地劃設過程中有違法情事,因此在今年7月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日前也接獲通知,監察委員將於12月2日前往部落調查。
傳統領域遭奪2/圓墩部落控獵場遭奪 接著還得擔心缺水之苦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居民控訴,苗栗縣府在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未依法取得原民部落同意,就核准在部落的傳統領域內興建兩座大型溫泉旅館,他們除了擔心當地生態遭到破壞,也憂慮未來水權被搶奪。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指出,附近的冬瓜山與橫龍山過去是泰雅族汶水人的傳統獵場,但被政府劃歸國有,再轉租給漢人,他們要取用山泉水飲用,還必須請求承租土地的人同意,而今年竟遭對方拒絕,他擔心未來蓋了旅館,已飽受缺水之苦的族人將無水可用。苗栗縣府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旁的兩處溫泉旅館及遊憩設施區的開發案,預計將興建二座各300間房的大飯店,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他們,今年3月、4月已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兩項核准案。泰安鄉錦水村兩處新溫泉旅館開發案位於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但苗栗縣府卻未依法咨商部落意見就逕行核准。(圖/甯其遠攝)一位部落青年指出,圓墩部落的傳統祈雨儀式及祭儀,一向都在汶水溪畔舉行,如果部落裡有人不幸去世,葬禮結束後,他們會依照傳統在第二天一早到河岸上焚燒往生者的衣服,讓灰燼順水流走,一旦河畔蓋起旅館,勢必影響這些活動;而更實際的,就是開發案未來一定會用汶水溪的水,除了破壞生態,也將使本來就缺水的部落居民,要面對更嚴重的水源問題。盧光明進一步說,除了汶水溪之外,圓墩部落另一個重要的水源為冬瓜山的泉水,冬瓜山與橫龍山本來是部落的傳統獵場,無奈的是如今縣府核准橫龍山腳蓋旅館,而冬瓜山早在威權時期就被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前身為林業局)的地,而林務局又轉租給漢人,部落要從冬瓜山上引水下來使用,還必須向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請求同意。圓墩部落居民說,汶水溪是部落舉行傳統祭儀的地方。圖為泰安鄉泰雅文化季活動,中興部落表演傳統祭儀「狩獵」。(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租地的人可以繼承租用權,而部落卻不能使用傳統領域。」盧光明無奈地說,今年接獲消息,承租土地的邱小姐不同意部落在土地上引水,但土地其實是邱小姐的父親所租用,她父親已經過世,而邱小姐人都在台北,沒有使用該塊土地,甚至不知道地在哪裡,卻可以繼續承租土地不讓部落使用,太不合理了。盧光明說,圓墩部落也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但縣府做事應該要合法、透明。他說,當地部落原住民比較善良、單純,不敢站出來為自已的權益發聲,更害怕上法院,但還是要有人站出來替族人爭取。他說,除了希望監察委員能深入調查並公平處理外,也期盼開發商應加入回饋地方的計畫,例如,改善進出的道路、承諾雇用當地原住民、保障居民的供水系統,並建立環保監測機制,保護生態環境及原住民傳統文化。
美中換囚成功!美國2公民、1間諜獲釋
美國一名高級官員於美東時間27日宣布,拜登政府和中國已同意交換囚犯,確保3名美國人獲釋,以換取至少1名中國人。這3位美國公民分別是德州商人斯威丹(Mark Swidan)、紐約長島華裔商人李凱(Kai Li)和美國僑界領袖梁成運(John Leung)。因討論敏感的外交問題而要求匿名的白宮高級官員表示,上述3人正在返回美國的途中,此舉將結束數月以來對中國的外交壓力,並確保拜登政府在執政的最後階段取得勝利。這位美國高級官員在1份聲明中表示:「他們很快就會回來,這將是多年來他們第一次與家人團聚。」聲明補充,沒有其他美國人在中國被錯誤拘留。幾個月來,這3名美國人一直是高層討論的焦點,包括最近美國總統拜登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本月在秘魯舉行的峰會上的直接對話。近幾個月來,國務卿布林肯和國安顧問蘇利文也在會議上向中國同行施壓。據悉,49歲的德州商人斯威丹(Mark Swidan),在2012年11月前往中國東莞採購材料期間,在飯店內與家人通話時被逮捕,並被指控參與毒品製造和走私網絡。同年,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宣布他為錯誤拘留者,理由是對其案件的正當程序有重大擔憂。儘管檢方沒有找到包括毒品、資金流或通訊記錄等直接證據,他仍在2019年被判死刑,緩刑2年執行。之後,他的上訴在2020年被駁回。2023年4月,中國法院再次拒絕撤銷他的死刑判決。華裔商人李凱(Kai Li)美國公民和退休商人,2016年抵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時被拘留。中國當局指控他從事間諜活動,2018年經過秘密審判後,他被判處10年徒刑。支持者一再呼籲人們注意他的案件缺乏透明度,稱其是在中美關係惡化的情況下被出於政治動機逮捕。最後1位則是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的79歲美國公民梁成運。長期以來,他公開支持一些親北京立場,例如,他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曾參與促進美中關係的活動。《紐約時報》引述美國官員說,他為美國聯邦調查局提供情報,重點監視中國外交官和商業代表的在美活動。2021年,梁在蘇州被中國國家安全部門以間諜罪拘捕,並被指控在1989年被美國情報機構招募,導致他在2023年5月被判處無期徒刑。華盛頓郵報指出,中國的間諜和國家安全審判處於保密狀態,外國外交官和觀察員被禁止參與訴訟程序。該國司法系統的定罪率超過99%,被告一旦被指控,無罪釋放的希望渺茫。對此,白宮並未透露將釋放哪位中國人質來換囚,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也拒絕置評。據悉,中國隱瞞參與此類換囚交易的本國國民身分並不罕見。
錢帥君哭哭...郭哲敏1億交保遭撤銷 當庭上銬延押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再遞交抗告書,合議庭今(27)日再開庭,評議後決定郭與同案被告張旭昇恢復收押狀態,並自29日起繼續延押2月。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由於檢方抗告,郭哲敏今天與小弟張旭昇再度回到新北院開羈押庭,經過約莫一小時的庭訊後,合議庭稍早諭知,郭哲敏與張旭昇有收押禁見必要,2人自今日起恢復還押身分,並於29日起延押2月,兩人被當庭上銬帶回台北看守所。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怕他逃亡!88會館郭哲敏「1億天價交保」 高院二度撤銷發回新北地院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昨(25)日向法院再遞交抗告書。檢方抗告理由是郭哲敏在海外有財力、人脈,且電子腳鐐預警多次,無法預防他與張旭昇逃亡的可能。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高院合議庭指出,認被告2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亦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原審裁定所命之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其等絕無逃亡可能,並非無疑。再者,被告 2人之間,以及被告張旭昇與其他同案被告之間,是否無串證可能,原裁定未妥適說明,亦有不當。高院裁定指出,本件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裁定約莫一小時後,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但檢方昨天再提抗告,理由為認為交保無法防止郭哲敏跟張旭昇逃亡的可能,電子腳鐐在郭交保期間預警很多次,他自己本身也不配合,加上他洗錢金額高、曾經逃亡,在國外又有勢力,各國都有銀行帳戶甚至辦公室,可謂生活優渥、交往複雜,重點是還有證人還沒交互詰問完畢,至少希望在審理階段都要保障郭哲敏沒有逃亡的可能。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88會館郭哲敏涉洗錢改1億交保...女友「73分鐘籌齊」 新北檢再提抗告:財力雄厚
女模錢帥君男友、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洗錢、經營線上博弈、組織犯罪等相關案件,非法吸金高達台幣217億元。新北地院日前更裁,將原本5000萬交保金提高至1億元,但在法院諭知結果73分鐘後,錢帥君便火速帶著5千萬現金現身辦保。對此,新北檢25日提出抗告,認為他在交保期間電子腳鐐示警近千次疑似測試監控系統,並在海外有財力、人脈,交保後恐有逃亡之虞。回顧該案,郭哲敏遭控涉及經營博弈網站、以地下匯兌非法洗錢,在2022年11月、檢方發動搜索約談前便逃往海外,9個月後才在泰國曼谷遭逮,於2023年8月間遭押解歸案,並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郭哲敏起訴並羈押禁見。新北地院4月間裁定,郭哲敏以5千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危害、恐嚇或騷擾證人。交保期前,郭哲敏並須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防逃。檢方抗告主張,郭哲敏是被通緝到案,且境外資產雄厚,有逃亡之虞,且全案仍有多名證人待詰問,應繼續羈押禁見,或提高保證金至2億元以上。對此,高院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院5月間裁定續行羈押禁見,羈押期間屆滿時,合議庭再裁定延押2月,9月間亦延押禁見2月。新北地院11月8日裁准,郭哲敏以5千萬元金額交保,並進行科技監控。當晚錢帥君就拎著2個一共裝有5千萬元現金的皮箱完成交保手續,將郭哲敏接回家。不過檢方隨即提出抗告,高院於15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院18日下午裁定,保釋金提高至1億元,同案另一名被告張旭昇則由500萬元提高至1千萬元交保,另2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此外,若晚間10時前籌不到交保金將還押看守所。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諭知結果的73分鐘後,錢帥君就穿著名牌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不久後還來了兩名身形剽悍的外國保鑣拿了2把黑傘,協助郭與錢順利從地院離開。郭哲敏步出地院時,還向媒體喊話:「請各位媒體對我、對這個案件的調查,平衡的報導,謝謝大家。」對此,新北地檢署25日再度對郭哲敏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理由是認為交保無法防止郭哲敏跟張旭昇逃亡的可能。檢方指出,郭哲敏的電子腳鐐在交保期間預警926次,認為有測試監控系統、策畫逃亡計畫的可能,加上他洗錢金額高、曾經逃亡,在國外又有勢力,各國都有銀行帳戶甚至辦公室,可謂生活優渥、交往複雜,重點是還有證人還沒交互詰問完畢,因此至少希望在審理階段都要保障郭哲敏沒有逃亡的可能。
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鹽前董座陳啓昱涉光電弊案傳潛逃 台南地檢證實已由律師陪同報到
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捲入綠能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11億元資產上月23日遭台南地檢署聲押,24日台南地院以犯罪嫌疑不足請回,南檢25日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8日撤銷原裁定,接著就爆出陳啓昱消失,連11月1日羈押庭也未現身。陳啓昱被裁定聲押後隨即神隱,缺席1日羈押庭後南檢4日馬上發布通緝,期間接近一個月的時間,甚至一度傳出陳啟裕逃到菲律賓。經過近一個月時間陳啓昱終於現身,台南地檢署25日證實陳在律師陪同下,於10時自行到台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將針對綠能光電弊案對陳進行訊問。
12強/曾豪言「輸球改當投手」!辰己涼介賽後受訪:想明天就開始練打擊
2024年世界棒球12強賽總冠軍戰,台灣隊昨(24日)晚以4:0完封日本,同時終結日本27連勝紀錄。然而,日本外野手辰己涼介曾在賽前發出豪言,放話說如果輸給台灣就要轉為投手,更稱自己來自未來,提前恭喜日本優勝。如今,辰己涼介於賽後受訪表示,他想明天就立即開始打擊訓練,為下個賽季好好做準備。辰己涼介在預賽中日對戰前,揮棒練打。(圖/本刊資料,李宗明攝)辰己涼介在複賽與台灣隊的比賽後,曾直言「如果(決賽)輸了,我就改當投手」。而在昨日冠軍賽前,他擔任了日本武士隊賽前圍圈喊話的發言者,聲稱自己來自未來,「我們已經奪冠了,不管先得分還是被逆轉,我們都會贏,所以放鬆心情去比賽吧!恭喜優勝」。然而,辰己涼介預言失敗,台灣隊最後以4:0完封日本隊,同時中斷日本在國際賽事的27連勝紀錄,也打破中華隊對戰日本職棒明星軍團0勝9敗紀錄,為台灣棒球史寫下歷史性的新篇章。根據日媒《Sponichi Annex》報導,在整場決賽期間,辰己涼介直言不諱的發言讓氣氛變得活躍起來,但他在賽後受訪時說到,「我想明天立即開始訓練和擊球練習,為下個賽季做準備」,顯然是撤銷了要改當投手的計畫。辰己涼介也坦言,他將會不間斷地練習,以表明自己求勝的決心。
宵小用來觀察目標房屋周邊環境 Google地圖街景已成犯罪利器
Google地圖可以說是全球範圍內最受歡迎的地圖軟體,其內容豐富的街景功能,甚至能讓使用者透過影像畫面理解當地風土人文。但有消息指出,目前有許多竊賊正利用此功能來規劃住家竊案。安全分析師林斯基(Daniel Linskey)表示,犯罪者會透過街景功能分析目標住宅的各項細節,包括建築物布局、出入口位置,以及是否安裝安全系統等資訊,藉此規劃入室盜竊。根據《Android Police》報導指出,雖然Google已在一年多前停止提供Android系統上獨立的街景應用程式,但街景功能還是整合在Google地圖的應用程式中。據了解,其實先前美國南加州竊案盛行的時候,當地也注意到Google街景已經成為犯罪宵小的做案工具之一。前段時間當地甚至開始流行把自家在Google街景中的畫面「打馬賽克」,希望能以死降低宵小判斷屋況的機會、減少小偷對其家園的覬覦。先前就有外媒報導指出,美國南加州河濱市警察局的員警瑞爾斯巴克(Ryan Railsback)表示,把自家在Google街景上的畫面打馬賽克,這種方法的確能阻礙犯罪分子獲得關於房屋內部財物和安全措施的訊息,的確可以降低被盜的風險。使用者要模糊房屋也很簡單,只需在「網頁版」的Google地圖的街景模式中找到自己的房屋,然後點擊「回報問題」,接著選擇「我的住家地點」後,就可根據選項內容進行提交請求。但報導中也提到,只要申請一通過,房屋一被模糊,後續就再也無法撤銷。(圖/Google地圖)(圖/Google地圖)
外出打工消失18年!男子半癱「躺街頭」被尋獲 離奇遭遇曝
大陸貴州省發生一起離奇失蹤案!一名趙姓男子跟家人說要外出賺錢,怎料出門後自此人間蒸發,再也沒有踏進過家門,近日家屬突接獲警方通知,指失蹤18年的趙男找到了,一家人終於再次相聚。根據陸媒報導,該起事件發生於2006年,居住在貴州省長順縣的趙姓男子為了改善家中生活,向當時才10歲的女兒告知要外出打工,沒想到孩子們之後就再也沒見過父親,儘管親友們從未放棄尋找趙男,但他卻像憑空消失般神秘失蹤。失蹤多年後,趙男也被當成死亡人口撤銷戶籍,直至11月15日當天,家屬突接到警方來電,指趙男現身在山西省長治市長子縣的一處街頭,他當時躺在路邊被熱心民眾發現並報案,警方循線追查才得知,原來趙男竟是失蹤人口。究竟消失的這18年間,趙男跑去哪了?他透露,自己一直都在磚窯廠工作,但大約20多天前,他被一輛車送往長治市,下車前司機還給了他一根拐杖、51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95元)及一包餅乾,無處可去的他,只好在街頭四處流浪。趙男女兒表示,父親雙手不僅長滿厚繭、右手食指異常彎曲,還有腦梗塞及腦萎縮等疾病,甚至左半邊身體已經癱瘓,懷疑父親當年離家後,是被騙往黑心工廠做苦工,希望警方能盡快查清此事,以免更多人落入陷阱受害。
台鐵爆「土皇帝」高層霸凌…3年離職63人 員工申訴75次無效嘆:只想好好活著
台鐵人資單位爆出霸凌,員工集體控訴有一個「土皇帝」高層,不時貶低侮辱咆嘯,要求在下班或假日時回訊息,導致3年來63人離職,專員10人只剩2人,申訴和反應超過75次,但依舊被漠視,就連人事高官都動不了,台鐵、交通部、人事總處互踢皮球,崩潰直呼:「我們只想好好活著」。根據統計,台鐵公司人事室員額60人,不過霸凌主管任職期間,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3年內前後離職人數高達63人,專員從10人變2人,整體人事室缺額率也從2%暴增至27%。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鐵員工受害者集體投訴,台鐵人力資源處處長(組改前為人事主任)會故意積壓或不核可特定員工假單,把自己當皇帝,底下人都應該卑躬屈膝,對公文或業務不滿意,就會貶低或侮辱承辦同仁,將公文全部退回,並對該科的小主管施壓,也會在議會上影射特定同仁並咆嘯,藉此修理和羞辱不喜歡的人。不只如此,員工常超時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被要求準時打卡、但繼續加班,此外也要即時回覆訊息,假日公事的Line一定要回,假日早晨PO下周天氣預報,也必須回答收到,否則會遭言語羞辱,甚至關係霸凌,造成許多人身心出狀況。員工前前後後總共投訴超過75次,卻都沒有下文。(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雖然員工向台鐵反應至少50次、向上級機關交通部人事處反應至少20次、人事行政總處至少5次,至今仍沒獲得公正妥善處理,原本成立的霸凌案又遭撤銷,被施壓不得對外伸張,許多申訴檢舉案被吃案,更讓台鐵翻案。對此台鐵公司回應,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之調查及處理。調查委員會委員由政風、職安、法務、工會代表及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外部)組成,調查及處理結果奉核定後會立即通知委員及當事人,並落實辦理調查建議。台鐵公司強調,對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將持續推動各項政策,促進員工身心健康,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熟女送1戶房給親弟…被賣掉換6千萬 鬧上法院他下場糗了
親人談到錢也會鬧翻!大陸廈門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均為化名)從小感情好,芳芳一直很疼愛小豪,就算自己嫁出去還是常常在經濟上給予幫助,甚至買1戶房贈與小豪一家人住。小豪瞞著芳芳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芳芳得知後氣得取消贈與,小豪還起訴芳芳導致姊弟倆鬧上法院,最終法院駁回小豪對芳芳的起訴。綜合陸媒報導,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通報,當地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芳芳一直對小豪疼愛有加,在生活上或經濟上也會給予幫助,擔心弟弟沒有房子,就和先生商量買1戶房贈與給小豪一家人居住。另外,芳芳寫了一份承諾書,表明自願把房子無償贈與小豪,不過當時雙方未辦理房產過戶和贈與公證程序。4年後小豪決定賣掉芳芳送給自己的房子,還多次要芳芳跟姊夫儘快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芳芳和先生都不同意。怎料,小豪直接以芳芳的名義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給一名林姓買家,約定買房的錢讓對方分3期支付。小豪與林姓買家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買家分3期付款,分別是首期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97萬元)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第2期款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支付到小豪帳戶;第3期款人民幣79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支付到芳芳帳戶,但此帳戶的提款卡在小豪手上。自此小豪不斷向芳芳催討房屋解押款,引發姊弟倆心生嫌隙,小豪居然直接起訴芳芳夫妻倆,小豪認為姊姊把房屋贈與給他,那他就有權力決定如何使用這戶房子,賣房得到的錢也應該歸他所有;不過芳芳夫妻跟法官解釋,自己寵第寵到送房,是考量到小豪沒有房子才買房贈與,他卻堅持賣房又甩態,雙方產生矛盾,他們也決定撤銷對小豪的贈與。經法院審理,因為當初芳芳贈與小豪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小豪名下,芳芳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豪對芳芳起訴的請求。
營造小開掐死馬國女大生 家屬怒求償2千萬「法院判決出爐」
台北市士林區2年前發生一起命案,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遭營造小開陳柏諺掐死,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後改口認罪,但遭台高院判無期徒刑,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認案件符自首要件,但未說明不減刑理由,遂撤銷發回更審。民事部分,死者家屬求償2000萬餘元,判決在近日曝光。法院一審指出,本案構成自首,但不覺得陳男真心悔悟,但依量刑鑑定報告,認為陳柏諺透過心理治療或施以長期之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之價值觀念,判處其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陳柏諺不服再度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他符合自首要件,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此有判決理由不完備的情事,已撤銷判決,發回更審,高院預計12月中重開準程序庭。蔡女父母跨海提訴訟,蔡父請求喪葬費新台幣338933元、交通費31066元以及撫養費與慰撫金共1000萬元;蔡母則要求交通費10355元、扶養費及慰撫金共1000萬元,總共求償2000萬元。法官認為,交通費及喪葬費部分,原告提供相關單據證明,且被告無異議,予以准許;不過馬來西亞並無子女贍養父母的相關法令,所以撫養費部分認原告主張無理由。針對慰撫金,法官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被告故意殺人等情節,認2人各請求300萬元慰撫金為適當,士林地院民事庭故判,被告陳柏諺應各給付蔡母新台幣301萬3355元、蔡父336萬9999元。
認當小三還產子挨告賠40萬 她上訴辯「不知已婚」遭駁回
苗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明知阿明(化名)與小美(化名)已經結婚了情況下,與阿明發生關係並產下1子,後來元配小美得知後,選擇與阿明離婚,並對小花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給小美,小花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阿明已婚」,遭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98年結婚、111年離婚,但小花是在104年間與阿明發生性行為,並因此受孕生下孩子。阿明曾在原審證述,他與小花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他有明確告知小花已婚之事,也曾帶老婆小美及小孩到餐廳吃飯,更公開稱其為「老婆」,但小花仍願意當「小三」。阿明表示,小花後來跑到家裡鬧,小美才得知他有婚外情,而他隔天便與小美離婚。對此,小美指控小花明知阿明已婚,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構成配偶權重大侵害,依法請求精神賠償。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小花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有戶籍資料及親子認養事件佐證,小花雖辯稱,她與阿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對方有配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且抗辯「時效已過」,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由於小美遭遇長期婚姻破裂的精神打擊,其痛苦非輕,一審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精神賠償金給小美較為適當。小花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並判由小花承擔二審訴訟費用。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