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慰金
」 大陸 法院 台中 提告 法官虐死1歲童小桃子判9年 惡保母再判賠740萬
台中市清水區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底遭蔡姓保母搖晃傷害致死,一、二審都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9年3月。小桃子父母再對蔡女提告民事、求償1039萬多元,台中地院判蔡女應給付小桃子父母740萬元,可上訴。蔡女2022年11月8日下午時發現,「小桃子」在她家中突然雙手癱軟、陷入昏迷,緊急開車將她送醫急救。經手術搶救,醫治近月後,「小桃子」因顱內出血併發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檢警調查,蔡女從2022年8月1日起,以每月1萬5000元受雇擔任「小桃子」的保母,竟在同年11月3日、8日對其施以外力撞擊、扭轉耳朵或持續搖晃身體,8日下午蔡女發現小桃子雙手癱軟才送醫,但最終仍不治。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後,認為女童傷勢及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起訴蔡女。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蔡女否認犯行,辯稱她有3名子女、房貸壓力,沒有傷害女童斷送工作的動機,主張無罪。女童父母痛批,幸福的1家3口就這樣破滅,身心都被掏空了,請求法官判最重之刑。全案在今年4月審結,判蔡女9年3月,上訴二審遭駁回。女童父母另提民事訴訟,包括醫療、喪葬、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向蔡女求償1039萬4880元。法官認為,醫療、喪葬費用等都有依據,另根據年齡計算,認定求償209萬元扶養費為適當,而姚父為職業軍人擔任士官長,綜合計算後應以61萬元為適當。另考量2人痛失愛女,精神撫慰金各以200萬元適當,判蔡女應給付740萬6795元,可上訴。
9月大女嬰離世!火化後「沒骨灰」父母怒告醫院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重慶市1名9個月大的嬰兒因病在醫院治療後不幸離世,家長委托醫院處理嬰兒遺體,卻得知殯儀館將嬰兒火化後未保留骨灰,氣得提出告訴。近日,重慶沙坪壩法院審理了該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重慶某醫院向原告胡某、陳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九派新聞》報導,2023年1月,胡某、陳某的女兒因病至重慶某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無奈手術也未能挽回其生命,女嬰不幸死亡。事後,胡某向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劉某作出授權委托,委托對方代為處理其女兒遺體火化及一切後事。殯儀館工作人員表示,「未滿3歲的遺體沒有骨灰,需要作出『無灰』的承諾。」因此劉某在遺體到館通知單上說明處書寫了「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灰」,並在通知單「家屬或喪事承辦人」簽字處簽名。遺體火化後,胡某和陳某要求殯儀館提供死者骨灰。殯儀館回應,其使用的揀灰火化機使用說明書上載明了「0-3歲的嬰幼兒,因未完全發育,骨骼未完全鈣化,且存在骨骼小、密度低、質量輕等情況,經高溫焚燒炭化後,在爐膛負壓狀態下,無骨灰留存」,且遺體到館通知單顯示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骨灰。醫院則說,嬰兒死亡後,胡某和陳某就後事處理出具了書面承諾書,由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醫院對死者骨灰是否留存並不知情。胡某和陳某遂將醫院和殯儀館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審理中為查明事實,向民政部門發函咨詢3歲以下的嬰幼兒骨灰是否留存,並電話訪問了重慶市內及市外部分殯儀館有關嬰幼兒火化骨灰留存問題,最終得知若採取合適的火化手段,可以做到9個月的小孩在火化後保留少量骨灰,顯示嬰幼兒遺體火化基本無骨灰,但並不代表完全不能留有骨灰。法院審理後認為,按照通常對中華民族的喪禮的認知來說,死者火化並不意味著喪禮的終結,骨灰作為情感寄托的重要載體,對死者來說具有重大人格利益,火化後仍然會辦理下葬事宜。胡某、陳某授權醫院對遺體進行處置,應當含有保留死者骨灰之意,這不僅符合社會大眾普遍認知,也符合人倫道德和情感需求。因此,骨灰的處理需要得到原告的特別授權,但委托書上並未明確記載不要求保留死者骨灰或委托事項中未明確提出不要求保留骨灰。醫院在既未得到原告授權處理骨灰,又未徵詢原告意見,導致殯儀館未提取骨灰,存在重大過錯。現孩子骨灰無法返還,原告夫婦喪失了祭奠已亡親人的特殊載體,給原告夫婦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判決醫院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
髮型師拍顧客剪髮PO網 竟被告上法院判賠2千元
中國大陸近日有位髮型師將客人剪髮的影片上傳到社群平台,其中記錄了雙方的聊天探討過程及前後對比,當該名客人發現後相當不滿,向對方反映,當時髮型師便將影片下架,並在微信上向客人道歉,但該名顧客認為,髮型師未經其同意擅自將影片發佈在網上,侵犯了其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要求理髮師公開進行書面道歉聲明,同時賠償其損失。近日,法院判決也已出爐。綜合陸媒報導,髮型師小華平時會記錄工作的過程,再上傳至短影音平台。事發於2024年2月,李女士來到小華工作室剪髮時,發現小華將手機架在鏡子旁,隨即詢問「是不是正在拍攝?」小華則否認,但卻始終沒有拿走手機,李女士見狀強調「如果是在拍攝,請立即停止,並刪除影片!」但小華仍多次否認。一個月後,小華決定將幫李女士剪髮的影片發到平台上,內容包括雙方的聊天探討過程及髮型的前後對比,李女士看到後,便與小華溝通,小華當時將影片下架,並在微信上向李女士道歉。但事後李女士仍認為,小華未經其同意擅自將影片發佈在網上,侵犯了其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要求理髮師公開進行書面道歉聲明,同時賠償其損失。對此,小華則辯稱,發布影片的行為不存在侮辱、欺詐、誹謗內容,不足以導致社會公眾對原告的評價降低,故其行為不構成對張小姐名譽權的侵犯。近日人民法院判決出爐,法院綜合考慮小華發布影片的形式和範圍,並考慮其過錯程度、侵權手段及造成影響等實際狀況,判決小華在媒體平台上致歉7日,並賠償李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46元)。
電動門關閉太快 92歲婦人摔倒「粉碎性骨折」
92歲彭姓婦人2022年前往連鎖超市購物時,離場時遭電動門碰撞跌倒,造成股骨粉碎性骨折,提告店長過失傷害,刑事不起訴處分,新竹地院民事庭則認為,該電動門無法及時感應阻礙並重新開啟,致行動緩慢者可能遭電動門碰撞成傷,店長應對於門市場地之設施,理應確保安全無虞,因此判店長賠償17萬元。彭婦前往連鎖超市購物準備離開時,通過超市大門口電動門,遭電動門碰撞後跌倒,造成右側股骨粉碎性骨折就醫。親友事後回到案發現場測試,發現該超市現在所設置電動門開啟後在人未通過前不會自動關閉,且在關閉時如有人靠近時即會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並非須碰到物體或人之阻礙時才會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彭婦表示,案發時尚未通過時該電動門即自動關閉而碰到導致跌倒受傷,足見案發時該電動門已有異常,該店店長對於電動門設置或保管顯有欠缺。因此包括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以及精神撫慰金,求償86萬5913元。店長則表示,彭婦當時步行至電動門處停下腳步拿傘,於電動門正關閉時,未停等電動門重新打開即伸手去擋門強行通過,導致彭婦自行不慎撞到正在運作自動門而跌倒,電動門防夾裝置並無異常,且均有專人負責定期保養,本件事發起因並非電動門有異常。新竹地院法官勘驗事發時監錄影像畫面,發現電動門於感應開啟後,如未即時通過,便可能遭電動門門框碰撞,而有遭碰撞成傷之虞,足認該電動門感應開啟時間,並不足以使行動緩慢者安全通行。法官認為店長對於門市場地設施,理應確保安全無虞,設置大門自動門合乎安全,以避免來店消費者遭自動門碰撞,而採取何種方式感應,乃是店長所得選擇,或在店內大門上方或內側裝設感應器,以避免類此碰撞方式,致彭婦受到傷害,因此判賠17萬元。
男網友鼓吹人妻「快離一離」挨告 他辯:純粹開玩笑…法官這樣判
高雄一名呂姓男子偷看妻子手機,發現王男傳訊息給張姓妻子,「寶貝:妳很棒,愛妳喔!親一下」、「先讓妳舒服,再看電影,吃大餐」等,還鼓吹妻子離婚,呂男提告王男,王男稱他只是在打嘴砲,法院判呂男敗訴。判決書指出,呂男跟妻子在2018年結婚,他發現王男在去年傳訊息給妻子,「寶貝:妳很棒,愛妳喔!親一下」、「謝謝你,寶貝愛妳」、「愛妳喔!」「加油,放假給妳舒服」、「先讓妳舒服,再看電影,吃大餐」等。妻子也說,「親愛的,生日快樂,愛你唷」、「收到你的愛囉,開心」王男傳了多張裸女圖又說,「可以露營,妳快離一離,待在豬他們家沒意義,時間被限制不能好好玩兩天一夜」、「叫你離不離被豬發現。不好。」、「先分居,再離」,不僅如此,妻子生日王男也有送他生日禮物。呂男對王男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王男辯稱,呂男偷拿妻子手機偷看內容,已構成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此違法蒐證之舉證不能被採用,而FB的對話不足為證據,他只是純粹開玩笑而已,跟張女也是網路純聊天而已,是王男自己想太多。王男說,呂男也沒有拍到約會親密照片,也沒捉姦在床,要50萬沒道理,至於「舒服」2字只是大熱天喝飲料很舒服的意思,他只是跟張女純聊天,事後也沒有邀約成功,呂男不要自己胡思亂想。法官認為,王男跟張女為網路交友結識,有一定熟識程度,在網路上打情罵俏就算有鼓吹離婚,也可以是一般朋友間所為,難認有男女間之情愛,2人聊那麼久,也只是傳裸女問候圖,卻無一是親密舉動之照片,所以只算是違背善良風俗,無侵害配偶權或配偶身分,判呂男敗訴。
鄰居每天抽菸勸不聽 台中男不爽「二手菸飄進家中」1招反制…告贏了
抽菸害人害己,尤其二手菸、三手菸更是嚴重危害人體。台中一名人夫指控,隔壁鄰居一家人每天在住處頻繁抽菸,導致菸味飄進家中,因為家中還有幼兒,無法忍受二手菸害,多次向對方反應無效,於是搜集相關證據提告,求償10萬元,結果也曝光了。根據判決書,居住在台中的林男,和陳男一家是鄰居,他控訴陳男每天在家頻繁抽菸,使得菸味飄進家裡,多次口頭告知、書面勸導和張貼公告,甚至在今年1月至3月間報警數次,但仍沒有改善。由於陳男抽菸排放二手菸的行為,已超過一般人能忍受的極限,加上林男家中有幼兒,嚴重影響家庭精神及身體健康,因此默默蒐集證據,包括錄影、錄音、存證信函、張貼公告、陳男使用日曆紙之文書、空氣品質偵測器說明書、照片及偵測結果統計表、照片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對此,陳男收到通知,但言詞辯論日沒到場,也沒提出書狀爭執。法官勘驗林男提出的物證,認定陳男一家人排放二手菸,確實侵害林男一家健康及居住安寧,且聯合國世衛組織已將二手菸列為致癌物,對孩童會產生呼吸道疾病影響。法官指出,陳男的行為已逾社會生活尚可容忍標準,勘認侵害林男居住健康之人格權,且情節重大,認為林男的請求核屬有據,判陳男不得在將菸味飄進林男家中,並應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為搶10個免費雞蛋…8旬嬤遭人群擠倒身亡 超市遭判賠45萬
大陸四川省巴中市一家超市去年進行促銷活動,每天前100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發票,可免費領取10個雞蛋,吸引不少中老年人守在超市門口,只為搶占名額。沒想到,84歲的楊老太太在排隊過程中被擠倒,最終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屬將超市起訴至法院。二審近日宣判,判決老人自擔責7成,超市擔3成。大陸央視報導,2023年9月5日早晨,原告林某的祖母楊婦到南江縣某購物超市門外,排隊參加該超市組織的「每天前100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收銀小票免費領取雞蛋10個」活動。因當時未到超市營業時間(上午8點),老婦人遂與另外數十名顧客自發在超市門外排隊,等候業者開門營業。當天上午7時11分,超市工作人員才剛開門準備營業,就發生了人群推擠事件,楊婦被隊列前面的人群向後推擠仰面倒地,導致頭部摔傷,經醫院搶救仍於同月10日宣布臨床死亡,產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31萬餘元。事後雙方就賠償責任無法協商一致,老人家屬遂訴至南江法院。超市負責人認為,老人受傷純屬意外,事故發生在開業之前,而且是在外面的公共場所,是個別人不文明的行為導致現場擁擠引發事故,再說楊婦本身年齡大了容易摔倒,根本不應該參加這樣的活動,超市不僅沒有半點責任,還以借款的名義給了楊婦家屬人民幣2萬元。法院審理查明,雖楊婦排隊地點在超市門外且在營業時間前,但基於地理位置限制,排隊的群眾就是為了參加超市組織的搶購活動,在營業時間前排隊,亦是因為促銷活動僅限前100名消費者,故受害人排隊的地點及時間符合常理,被告超市應預料到類似情形發生,並履行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與此同時,楊婦時年已滿84歲,應當預見在擁擠的隊列中參與搶購可能存在的危險性,自身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故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較大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超市方應承擔3成賠償責任,即9萬餘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合計9.9萬餘元(約新台幣45萬元),原告自負7成責任即22萬餘元。一審判決後,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寶寶交給月嫂「變超乖」? 陸寶媽揭穿秘密:半夜餵嬰兒安眠藥
2022年,中國上海市一名雇用月嫂幫忙照顧嬰兒的寶媽發現,原本每晚都要驚醒數次的寶寶,再也沒在夜間吵鬧過。然而在她的追查下才發現,月嫂照顧寶寶的秘訣,竟是半夜爬起來餵寶寶吃安眠藥,於是立刻報警。據陸媒《新聞晨報》報導,上海一名寶媽柯媛(化名)為了照顧好出生幾個月的兒子小寶,透過某公司僱傭了史姓月嫂,以日薪人民幣308元(約新台幣1400元)的價格請她住進家裡照顧孩子。不過柯媛發現,自從史姓月嫂開始照顧小寶,原本每夜都要驚醒數次的孩子,忽然開始一覺到天亮,再也不曾在夜間驚醒吵鬧。柯媛觀察後發現,史姓月嫂每到凌晨2點,就會餵熟睡中的小寶喝水,讓她對此起了疑心。於是在2022年8月17日凌晨,史姓月嫂又一次餵小寶喝水時,翻找了史姓月嫂的包包,在裡面發現一瓶用於鎮靜助眠的谷維素片(Oryzanol)。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谷維素片主要用於神經官能症、經前期緊張綜合症、更年期綜合症的鎮靜助眠。藥品的使用注意事項中強調, 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兒童必須在醫生指導和成人監護下使用。發現這瓶藥物後,柯媛立即選擇了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史姓月嫂使用的保溫杯、奶瓶和谷維素片均帶回了派出所。由於谷維素片並不屬於毒品,不在公安機關司法檢測中心的檢測範圍之中,於是在2022年8月25日,柯媛與史姓月嫂與某廠商檢測中心簽署了《委託書》,對當晚寶寶的飲用水進行了成分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樣品中含有0.35mg/kg的谷維素。史姓月嫂宣稱,該檢測中心的人員使用了不乾淨的礦泉水瓶承裝樣品,才導致送驗樣本受汙染。她並宣稱自己攜帶的谷維素是因為照顧小寶壓力過大,為了保證睡眠才給自己買的。而小寶不再夜啼,則是因為她向家政指導老師學習後,得到對方「半夜給寶寶餵水有助於緩解哭鬧」的建議。事後,史姓月嫂組張自己在8月17日工作時被雇主柯媛指責為給孩子餵藥。而柯媛的無故報警,直接導致了她被派出所留置了12個小時。8月18日,因為柯媛的不滿,史姓月嫂不得不從雇主家中搬離。史姓月嫂認為,按照日薪308元計算,雇主一家拖欠著她15天的公司共計4620元(約新台幣2萬800元)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柯媛支付勞務費4620元。而柯媛提出反訴,認為史姓月嫂作為月嫂,為輕鬆工作違背職業道德,在嬰兒飲用水中投放谷維素片,對孩子的神經發育造成影響。因此史姓月嫂不僅不應收取勞務報酬,還應為其造成的損害賠償柯媛一家醫療費、營養費、律師費等共人民幣16000餘元(約新台幣7.2萬元)。上海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史姓月嫂提供育嬰服務的過程中,是否給小寶的飲用水中加入了谷維素。根據在案證據,柯媛一家在懷疑史姓月嫂投放藥物後,立刻報了警。民警出警後對涉案水杯等進行了暫存。因此,涉案相關物證真實可信。但是,某檢測公司在提取樣品檢測過程中,程序存在不當,影響了《測試報告》的證明效果。不過,本案所涉檢測並非司法鑒定,因此不應嚴格適用程式不當情況下的證據排除規則。檢測結果顯示,提取樣品確實含有了谷維素成分。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雇主柯媛或檢測機構有誣告史姓月嫂的必要,因此檢測樣品受污染的可能性並不大,該《測試報告》仍具有一定的證明力。上海法院最終判定,柯媛一家有理由拒絕履行支付服務費的合同義務,經過綜合考慮,法院判令史姓月嫂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寶媽一家醫療費、護理費、仲介費、精神損失撫慰金等共計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
中捷砍人案調解談不攏! 長髮哥曝真相:洪男父母賠償金額只願賠一半
台中捷運在5月21日在發生隨機砍人案,來自屏東的19歲洪姓護專生嫌犯,過程中造成兩人受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當時洪男父母曾當庭向被害人請求調解獲得同意,洪男父母與長髮哥許男及台中捷運公司13日至地院調解,但三方對於賠償金額未達共識,因此決定延至下週再議。根據長髮哥的說法,這次調解主要是針對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及律師費求償。(圖/報系資料照)洪男父母、長髮哥許男及台中捷運公司,今日(13日)下午2時30分來到法庭進行調解,會談大約20分鐘後結束,三方對於賠償金額未達共識,調解宣告破局。根據長髮哥的說法,醫療費用是由醫院負擔,而這次調解主要是針對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及律師費求償,心裡有一個大概數目,但洪男父母提供的賠償金額僅一半無法接受,加上這次律師有事無法前來,決定改約下週再議。另外,台中捷運公司也對洪男父母提出損害求償,金額至少百萬元,但洪男父母態度明確,表示希望能優先賠償受傷的被害人。這次洪男父母是特地從屏東北上台中參加調解,期間也再度代表洪男向長髮哥許男致歉,兩人在調解結束後,在律師陪同下快閃離開,僅說了「對不起」。洪男帶3刀闖中捷砍人,其父母先前在律師陪同下出面接受採訪,洪父面對鏡頭5度鞠躬道歉。(圖/翻攝畫面)至於另一名受傷的呂姓高中生父親,今日未出席,呂父透過群組表示,兒子的醫療費用已由台中捷運全額負責,不知道嫌犯要如何跟他們談和解,他覺得這是一個社會案件,檢察官應該會給台灣人一個合理的審判,日後才不會有人學習模仿,若犯了這麼大的事情,輕判是不是會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所以他們還是相信司法,會給全台灣的人民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針對賠償部分,呂父希望不是賠給他們,而是要賠給社會大眾,全台灣2300萬人,每人1人1元,把這些錢全部拿來作公益,大概可以辦20場的大型捐血活動,他們可以來出力付出。此外,呂父還表示,若只是賠個幾十萬,對他們來講無法接受;如果真的沒辦法賠償的話,就交給司法去給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判決。
高雄男大生2次告白被拒!竟持刀狂砍學姊濺血「送妳最後一程」 下場曝光
高雄一名林姓男大生2022年5月向盧姓學姊2次告白被拒後,竟持美工刀朝盧女狂砍,還喊「送妳最後一程」。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林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個月,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盧女因就讀同所大學認識,之後透過邱姓友人把盧女約出來見面,結果被拒絕,隔天再次在操場與盧女告白,最後仍慘遭拒絕,因此心生怨懟。林男先回男生第一宿舍拿美工刀,接著跑到女生第二宿舍朝盧女狂砍。林男明知頸部為人體重要部位,持刀刃鋒利的美工刀割劃該部位足以切斷人之大動(靜)脈或氣管而發生死亡結果,竟基於殺人犯意,朝盧女頸部揮割一刀,致其頸部受有長10公分、深6公分(深及筋膜下及外頸靜脈)之傷害;林男之後仍不斷揮舞美工刀,還嗆說要送盧女最後一程。眾人見狀趕緊報警,所幸盧女送往義大醫院搶救後,撿回一命。林男之後在法庭上辯稱,當時因服用大量安眠藥意識不清,只想要傷害對方,但無殺人犯意。案經審理,刑事部分,二審法官依殺人未遂判林男5年6個月有期徒刑。林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陸10歲女童遭性侵!民警2度隱瞞「鑑定不符」做偽證 男子無辜入獄244天
2015年10月,中國甘肅省蘭州一名10歲女童在學校附近遭陌生人性侵。事後指認犯人是常在其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40歲張姓男子,當地派出所因此將張姓男子拘捕。張男被抓後,蘭州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曾2度透過DNA鑑定證明張男與案件無關,然而辦案派出所民警卻引誘張男為減刑認罪,並2度刻意隱匿證據,導致張男含冤入獄244天,直到真正犯人落網才洗清冤情。而辦理此案的2名派出所警察則前後賠償張男18.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與6個月,緩刑1年。綜合陸媒近日報導,2015年10月25日,蘭州10歲女童在就讀小學附近遭陌生男子拉入附近一處玫瑰田中性侵。女童回家後向家人哭訴,家長帶著女童四處尋找犯人,直到4、5天後,女童在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四川張姓男子,指認他就是犯人,女童家人於是在10月31日向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報警。西岔派出所值班李姓民警接獲報案,立刻向當班馬姓副所長匯報,並前往女童家雜貨舖,當場以「涉嫌強姦罪」將正在打麻將的40歲男子張開勝逮捕,事後檢方也以「涉嫌強姦罪」對張男提起告訴。40多歲的張開勝是四川省重慶市人,父母早亡,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張開勝案發前正好在受害女童家的村子替人蓋房子,無事時會在女童家的雜貨舖打麻將。張開勝被帶回派出所後,拒絕承認犯案,並稱不明白女童為何會指認他是強姦犯。他陳述自己與女童素不相識,與女童一家也無矛盾,只是偶爾在女童家開的雜貨舖與人打打麻將。派出所馬姓副所長則稱,由於張男是被女童指認,且不認為10歲女童具備說謊的條件與能力,因此了解到張男還是單身未婚,且手機中找到大量黃色影片視訊與圖片,其中包含未成年女童的黃色圖片,辦案人員並分析張男可能存在心理變態。張開勝表示,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後,起先否認強姦女童,之後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與威脅,還引誘他認罪,告訴他承認強姦事實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就放他走。張開勝招架不住,最後在逼迫下於2015年11月1日承認了強姦女童的犯罪行為。張男認罪當日,當地公安局立刻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刑事拘留,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11月3日,派出所馬姓所長安排涉案李姓民警將女童遭受性侵時的衣物與張男血樣送交市警局鑑定中心鑑定,並在大約一周後得到衣物上精斑與張男血樣DNA不符合的結果。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與張男血樣不符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書面證明給檢察機關稱:「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集任何有價值證據,經與報案人了解○○(女童姓名)在被侵犯後已清洗身體時間過長,無法採集有效證據。」隨後,當地公安局再次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1月25日,皋蘭縣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偵查,並要求其再次提供被害女童當時所穿衣服並作DNA鑑定。為此,西岔派出所重新向蘭州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提供了女童、張男的衣物及血樣進行DNA鑑定,再次得到兩者鑑定不一致的結果。2016年2月20日,西岔派出所根據此鑑定報告作了一份《補充偵查報告》遞交給皋蘭縣檢察院。拍出所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又不符的情況下,依然在補充偵查報告中稱「關於補充偵查提綱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當時所穿衣服作DNA鑑定,我辦案單位提取後交蘭州市公安局鑑定,未發現有精斑等物品殘留,無法做DNA鑑定」,並將此案重新移送起訴。皋蘭縣檢察院依此報告,對張開勝強姦案提起公訴。並在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就此成為強姦犯。張開勝事後表示,他第一次被提審的時候,有否認過犯案,但在幾個月後第二次提審認罪,是因為已經被關了5個多月,「被關怕了」,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值得注意的是,張開勝被捕後,始終不知道有此DNA鑑定報告一事,自然也就失去了申訴的機會。巧合的是,2016年6月2日,也是張開勝案庭審後的第3天,另一名余姓男子在500公里外的甘肅張掖市作案被當地警方抓獲,之後透過DNA檢測,被證明是張開勝強姦案的「真兇」,而「1案2凶」的異常狀況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之後透過受害女童指認,確定這名余姓男子才是性侵女童的真正犯人。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對張開勝的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事後張開勝在7月1日被釋放,此時距離他被無故關押,已經過了244天2016年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共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而辦錯案的西岔派出所為了平息輿論,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議,魏永斌和涉案副所長馬某、民警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賠償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可以上訪和媒體炒作。雖然派出所擺平了張開勝,但皋蘭縣檢察院認為事態嚴重,向蘭州新區公安局要求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承辦此案的馬姓派出所長與李姓民警,也在2018年4月20日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拘役6個月,緩刑1年。
「金門翻船事件」兩岸達共識 徐巧芯:若政治互信就可快速解決
「0214金門翻船事件」30日兩岸於金門金湖飯店協商,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對此,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事件終於落幕了,兩岸若有政治互信,很多簡單的事情都可以快速解決,每一位追蹤此事的人,都讓兩岸的危機得以化解,均值得肯定。徐巧芯30日於臉書表示,對於兩岸政府針對「金廈海域」事件的協商終於重新開啟,她認為是好事一樁,實際上她曾在總質詢時跟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希望這起案件能盡快恢復協商,因為這是人道事件,不是政治事件。她認為且一直放著根本不是辦法,「否則賴清德總統在任四年,也要讓罹難者遺體在金門放1千多天嗎?」當下卓榮泰則表示,會盡快重新協商。徐巧芯說,事件終於有了進度,也落幕了,海巡署長張忠龍則於金門殯儀館致詞時再次道歉,對家屬所受煎熬也表達歉意,希望家屬節哀。另外根據媒體報導,我方也給予撫慰金150萬人民幣,並將歸還2具遺體和被扣漁船,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也出席公祭。徐巧芯表示,這也驗證了她長期以來的強調,兩岸若有政治互信,很多簡單的事情都可以快速解決;反之,很簡單的事情卻要花上很久的時間,事倍功半,並不樂見。徐巧芯強調,此次能夠順利落幕,對兩岸都是好事。除了政府以外,包含立委陳玉珍、召委高金素梅、內政委員會的立委,以及每一位追蹤此事的人,都讓兩岸的危機得以化解,均值得肯定。
金門「0214翻船案」將落幕!兩岸30日簽共識 2罹難者各獲680萬撫慰金
「0214」金門翻船事件善後處理,兩岸原訂24日在金門簽署共識書,並返還2位大陸船員遺體,因凱米颱風延期;在颱風離開後,雙方再商定於30日依原定規畫,在金門金湖飯店繼續進行,29日兩岸人員將先進行場勘。據了解,在共識書上,將以較中性字眼,取代「『惡性』撞船」措詞,兩位罹難者家屬,將各獲得人民幣150萬元(約新台幣680萬元)撫慰金。在金湖飯店協商 高度正面期待今年2月發生大陸漁船在金門水域翻覆事件,不幸造成對岸2名漁民身亡,兩岸原訂7月24日在金門協商並簽署共識書,但因凱米颱風攪局而延期。陸委會28日表示,經雙方密切溝通後,已商定於30日在金門金湖飯店繼續進行,雙方均展現務實與高度誠意,期待盡速完成善後工作。陸委會指出,2名罹難漁工家屬代表及陸方代表團29日先抵金門,兩岸人員先進行場勘,討論並確認第2天行程。金門縣府表示,29日下午2時,觀光處及大陸事務科首長將在水頭碼頭接船,給予必要協助。據了解,30日流程包括:我方向陸方人員與家屬說明案情與遺體檢驗情況、至會議室做最後協商並就達成的5點共識簽字、交付人民幣150萬撫慰金、交還2名罹難者遺體、辦理死亡證明書的公證和兩岸文書驗證程序、遺體棺木上大陸拖船、陸方人員搭交通船返陸。舉行公祭後 大陸拖船運回遺體陸方人員除了罹難者家屬外,包括海協會協調處長許偉偉、泉州市台港澳辦副主任李朝暉,他們將以紅十字會高級顧問的名義到金門。我方官員則由海委會副主委兼海巡署署長張忠龍主持公祭儀式,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陸委會法政處長周鳴瑞等都會參加,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則不會參加。此案發生後,大陸國台辦提出的訴求是「道歉、究責、賠償、真相」,我方則主張要經過調查才能釐清責任,雙方為此陷入僵局。據了解,此次談判轉折在於雙方都願意先以人道考量和家屬訴求為優先,讓家屬的生活能盡快得到照顧,因此展現務實,決定先不等調查結果,就先送回遺體並交付撫慰金。在5點共識方面,包括對此事件的原委情況描述、撫慰金額、致歉表述等。知情人士透露,大陸國台辦用「惡性撞船事件」定調此事,不過在這份共識書上,將會避開「惡性」字眼,類似改成「突發碰撞事件」,算是雙方的一種折衷。此次善後協商因颱風攪局延後,不過在這一周內,兩岸官方相互慰問風災,陸委會並表達願提供陸方必要協助,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8日還喊話兩岸要「相知才能相惜」,為兩岸和平注入正能量,都讓兩岸氛圍稍加緩和。縣府也表示,期盼協商能順利圓滿落幕,仍被滯留對岸的胡姓釣客也能盡快平安返鄉,更期盼後續兩岸的關係與發展能越來越好,陸客也能早日登「門」觀光。釣客與大進滿 也可望有好結果金門當地漁民得知「0214」事件協商可望圓滿落幕後,都表示非常期待,希望雙方恢復原本和平的交流,兩岸漁民共享一片海,各自安穩的在自身海域為生活而努力,不再有政治紛爭。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說,相信胡姓釣客返鄉、陸客赴金門觀光等事,都可以有正面期待,至於大進滿88號事件,相信也會有圓滿結果,還會繼續努力。金門縣紅十字會則表示,尚未接獲陸我雙方通知,若有需要該協助,絕對義不容辭;若30日雙方協商順利,2罹難漁工的公祭也會前往致意,盡到「人道關懷」立場。至於0214案偵辦進度,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仍表示,如果30日的協商有進展,就會適度對外做出說明,但詳細內容則要等結案時才能公布。
密醫闖禍!台中女無醫師執照非法微整形致人毀容 法院判賠33萬餘元
台中一名39歲阮姓女子無醫師資格,卻私自開設個人工作室,進行微整形手術,以3萬8000元的價格,為1名喬姓女子進行切除眼袋等手術,結果術後造成喬女雙側下眼瞼外翻,需再找醫美矯正除疤,喬女因此對阮女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最終法院判阮女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7個月,緩刑3年,並須賠償喬女33萬餘元。據檢警調查,阮女自2022年2月開始在個人工作室進行無醫師資格的微整形手術,並以3萬8000元的價格為喬姓女子進行切除眼袋、切眉及割除左右鼻咽等手術,然而,阮女在手術中竟使用醫師處方用麻醉藥,這導致喬女術後雙側下眼瞼外翻,不得不再去醫美診所進行矯正手術,喬女對此極為不滿,報警提告。法院刑事庭審理此案後,認為阮女無醫師資格卻進行手術,這種行為不僅破壞國家的醫師專業制度,也對民眾的健康構成潛在危險,雖然阮女最終坦承不諱,但法院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其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除此之外,喬女還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聲稱手術後雙側下眼瞼外翻、瞼板等部位出現異狀,並因此產生一筆不小的醫美調整費用,並對其精神也造成極大的困擾,要求阮女賠償包括醫療、醫美及精神撫慰金共計73萬3930元。阮女在抗辯中表示,手術費用已被法院沒收,也願意承擔喬女後續的醫療及醫美費用,但認為除疤及情緒問題與其無關,然而,民事庭調查發現,阮女明知自己無醫師資格卻仍動刀,確實侵害喬女的身體權益,因此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院最終認定喬女的求償要求有據可依,精神撫慰金以20萬元適當,判決阮女應賠償喬女33萬3960元。
遭控火車站強盜奪2命…男喊冤「我在7百公里外」 坐牢22年提國賠
大陸雲南省男子李金被控於1994年10月14日在元謀火車站殺害2名旅客,雖然他否認涉案,仍於1997年遭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最終於2017年出獄並提出申訴,直到2023年才獲得平反。李金近日提出國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772萬餘元(約新台幣1.6億元)。《紅星新聞》報導,1994年10月14日淩晨,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旅客白鶴林、姚素華被發現在房間內遭搶劫殺害。次年9月27日,李金被帶走收容審查;1996年4月,家住元謀的普發成、普發能兄弟也被帶走審查,3人被指共謀搶劫殺害白、姚2人。1997年2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普發成死刑、普發能死緩。3人上訴後,經四川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更審改判李金無期徒刑、普氏兄弟無罪。李金再次上訴,同時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審理後認定,李金夥同他人搶劫殺人,維持無期判決。經多次減刑後,李金於2017年7月7日走出監獄,其被羈押時間實際達21年9個月又10天。李金出獄後再次提出申訴,並稱案發時他人在雲南盈江縣打工。2019年11月,媒體以《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里之外》為題報道此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20年6月,四川高院啟動再審程序,認定李金的供述與客觀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真實性存疑,且現場無客觀證據指向李金作案,認定其夥同他人犯罪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2023年12月,四川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金無罪。本月5日上午,李金的代理律師、雲南金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3772萬餘元,並要求四川高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28歲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歲才刑滿釋放。如果沒有含冤入獄,這近22年我應該結婚生子,過著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鐵窗和森嚴的高牆下度過。我失去太多了東西了,按規定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李金透露,在去年年底改判無罪後,他並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判決出爐!工人拆報廢彈射座椅遭炸重傷 空軍官校確定判賠374萬
1名黃姓男工人2016年處理報廢軍火零件時,因空軍官校未確實把彈射椅火箭拆除,造成爆炸發生,導致黃男身受重傷,隨即提起國賠,向空軍官校求償560萬元,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判決須賠償374萬7954元。判決指出,黃男受僱處理場工作,分類軍用廢品中的適用物資,2016年12月12日進行分類工作時,廢品中彈射座椅火箭爆裂物突爆炸,導致黃男全身25%體表面積燒傷,臉部、前胸、雙側上肢、左膝2度至3度灼傷,左手爆炸性受傷、拇指及食指截肢、掌側及背側皮膚缺損、左前臂橈骨骨折等,黃男提出國賠訴訟,要求空軍校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560萬元。法院審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空軍官校未執行義務確實清點及分類進行報廢程序,且未發覺爆裂物的存在,應負國賠責任,判決空軍官校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及勞動能力損失共374萬7954元給黃男,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人夫偷吃女同事「扮成女兒」傳情 她看「家人親密對話」氣炸提告
屏東一對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丈夫阿東(化名)突對妻子阿萍(化名)態度冷淡,阿萍在兩人分居後發現老公疑似與女同事不倫,之後再查出阿東把對方改成女兒的暱稱,氣得怒告小三。法官審理後判女同事賠償3萬元。判決書指出,阿萍在2023年9月間發現丈夫態度冷淡,且長期離家分居,她懷疑有異追查後發現,阿東在外有小三,且對象正是女同事。不過,阿萍對此雖感到痛心疾首,還是寬恕老公的行為。不料,阿萍之後再察覺阿東與小三藕斷絲連,且丈夫為避免偷吃被發現,還把名稱改為女兒暱稱,進而在11月、12月間與小三密集傳訊,雙方也甜喊「好想你」、「親愛的」、「我也快受不了對你的想念」、「想你了,老婆」。阿萍依兩人對話內容極為親密,已踰越一般朋友關係,對小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然而,法官審理此案期間,卻發生雙方都未出庭場景。法官經合法通知小三,小三卻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加上小三與阿東親密之對話內容,被阿東稱「老婆」已踰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採信阿萍主張,再依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情況、加害程度,判小三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萬元。
廚師帶饅頭回家「被公司通報竊盜」 他提告獲精神撫慰金…法官揭原因
中國大陸江蘇省一名張姓廚師遭公司以張貼布告欄「詔告天下」方式,指控他偷竊饅頭,張男除駁斥偷竊,也向法院提告公司侵犯名譽權。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維持一審,判公司須賠償張男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精神撫慰金。據《揚子晚報》報導,張男2021年3月起在1間機械公司任職,負責提供員工餐廳早、午餐的廚師工作,其中引發爭議的饅頭正是該公司300名員工的早餐餐點之一。人資部在2023年12月於布告欄張貼公告,公開指控「食堂職工張O多次竊盜公司饅頭,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現予以公開通報」。張男不滿沒偷饅頭,卻遭公司指控偷竊還被詔告天下,提告公司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公司在庭上指出,經調閱近1個月監視器,發現張男經常上班空手來、下班拎著裝滿包子饅頭的袋子離開,監視器也拍到他從餐廳冰箱拿饅頭畫面,主張張男偷竊罪證確鑿,公告行為符合規定。對此,張男辯稱自己罹患糖尿病不能吃包子、饅頭,饅頭卻是公司的每天早餐,加上有些同事會把吃不完的饅頭給他,為了避免浪費才會放進冰箱,等累積到一定數量才帶回家。一審法官審理時認為,公司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發布5次相關公告,其內容應負舉證責任及客觀事實義務,但單憑拎袋而出的畫面無法證明張男偷竊,且張男的主張合理,符合普通勞工勤儉樸實生活方式,公司認定張男侵占、偷竊有失公允,又張貼公告侵犯其名譽權,判公司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二審法院日前再維持原判。
前夫交銀行妹新歡!放閃很春天「粉紅泡泡包圍」 前大姨子蓋大便:小三都沒恥度?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日前和陳姓女子早餐約會,並且拍照發文訴愛,豈料竟遭許姓前大姨子謾罵。不僅如此,許姓前妻還寄信到陳女的工作地點。陳女不堪其擾,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許姓姐妹各賠償陳女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2023年4月5日在新竹某星巴克和陳女一起吃早餐,並拍照打卡誇讚陳女的穿著洋溢著春天的氣息,讓他整個人被粉紅泡泡包圍。前大姨子看到後截圖,並在上方加以大便及狐狸貼圖部分遮掩,痛斥「現在的小三都沒有恥度膩?你敢放閃我幫你高調,你們倆個爽,破碎2個家庭讓3個小孩變單親殘缺人生,你要上法院逼老婆離婚成全你跟小三」,發布到社群平台上。至於許姓前妻則寄信到陳女任職的銀行工作地點,信件內容包括「ㄗㄤ襄,真的會拍照」、「有人就是適合撿人家不要的」、「尤其幫牠自己還在有婚姻底下交往的拍照」、「人都是貪心的,捲髮羨慕人家直髮,就像擁有禿子還妄想人家頭上的髮」、「侵害配偶權的調解沒看到你們出現,讓人好生失望」,由於封面清楚可見文字,經手該郵件之人以及其他同事均得以共見共聞。陳女認為,許姓姐妹的行為已造成她名譽權受到侵害,精神痛苦不堪,因此分別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理後,認為許姓姐妹未能秉持理性處事生活態度,恣意公開發表足以貶損陳女人格及社會評價之文字內容,造成其名譽權受損,令其痛苦不堪,因此判2人各賠償陳女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4歲童醫院走廊打鬧「掉熱水桶」重度燒傷 法院這樣判
近日廣西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案件,一名4歲女童在醫院走廊打鬧,掉到熱水桶,導致重度燒傷,而法院判四方都有責任。據《星視頻》報導,去年6月4日,某醫院的某醫院婦產科走廊滿滿都是人,何女提了一桶熱水放在走廊一側,之後進病房,女童父母在探望病人,宋姓被告在病房外講話,女童獨自走出來,在走廊打鬧,宋姓被告為了制止她,用手輕碰她的頭,女童後退時掉到熱水桶中,送醫被診斷為特重度燒傷。女童父母認為,何女、宋姓被告跟院方都有責任,因調解不成鬧上法院,法院判女童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加總約3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42萬元),而何女、宋姓被告以及父母、醫院都要承擔,比例分別為50%、20%、20%、10%。此文曝後,網友紛紛留言「那個人為什麼把開水就隨便放那裡」、「這輩子都會非常痛苦,需要不斷地手術」、「這輩子都會非常痛苦,需要不斷地手術」、「何某是其他病人家屬嗎」、「好像30多萬挺多,但是對於治療燒燙傷,杯水車薪,就這還不算後期康復費用,最關鍵女孩子一身疤痕,可以說一生都被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