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
」 離婚 撫養費 大陸 DNA 扶養費養孩子2年才知非親生!綠帽尪怒告妻「連聘金一起討」 法院這樣判
大陸海南省瓊海市法院近日公布一起離婚案件,男方發現孩子非親生,於是起訴妻子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女方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過錯程度、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判定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男方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判決指出,2022年初,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後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同年5月舉行婚禮,原告為此支付彩禮及婚禮費用10餘萬元,同年10月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婚後1週,被告產下一子,由公婆實際撫養。而後女方2次懷孕,但均終止妊娠。因2人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導致婚後矛盾不斷,夫妻感情最終破裂。原告今年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委托鑑定,排除他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男方要求法院判令妻子返還全部彩禮10萬元、同時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返還其實際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並承擔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與原告同居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懷孕,而後隱瞞此重要事實與對方結婚,致使男方誤將該受孕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破壞了原告對婚姻關係的合理期待,影響了文明和諧家庭關係的建立,給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並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其過錯程度、2人共同生活、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等情節,判定女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原告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人夫砸170萬娶妻「1年後懷孕生子」 一驗DNA大崩潰…提告結局出爐
綠光罩頂!中國河南一名男子花了38萬(人民幣,下同)娶妻,約170萬新台幣,結婚1年後老婆懷孕生下兒子,但DNA鑑定卻顯示沒有血緣關係,氣得提告法院求償,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河南許昌市鄢陵縣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例,男子在網路認識現任妻子,2人在2022年12月4日結婚,隔年11月20日產下兒子。然而,男子透過DNA鑑定發現兒子非親生無法接受,除了要求離婚,更要妻子歸還聘金和結婚花費共計379869元。法院審理認為,2人結婚是合法的夫妻關係,男子提離婚、女子同意,因此准予雙方離婚。因為兒子不是親生的,男子並非其生物學上的父親,理當由女方撫養,費用也應該由女方負責。雙方雖然已經結婚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時間少、給付的聘金費用過高,且女方婚內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男子給予的聘金208800元和首飾,女子應該返還。綜合案件情況,女子應歸還聘金104400元。男子為其生產的費用10894.9萬也應該歸還。由於女方婚內出軌,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考量應賠3萬元。法院判決,准予2人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撫養費自理。女子須於判決書生效日起10內歸還聘金104400元和醫療費10894.9元,以及鑽石戒指、金項鍊、金手鏈、金耳環,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0元。
保母受雇托嬰遇雇主失蹤...撫養女嬰3年成「無解難題」 律師分析提供解方
日前本刊曾報導中國湖北省一名保母,受雇照顧一名1歲女嬰,在雇主失聯後無奈將她抱回家撫養的消息。隨著女嬰事件長大,然而保母與女嬰之間沒有任何法定關係,以至於女嬰在醫療、教育上處處碰壁,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壓得保母夫妻喘不過氣來。近日陸媒揭露更多消息,讓這名如今已經4歲的小女童身世顯得更跌宕離奇。而律師分析這對保母夫妻與小女嬰的關係,認為接下來視女嬰生母出獄後不同的選擇,可能有幾種選擇來解決他們在法律程序上遇到的困境。根據「此前報導」,收留這名女嬰「高月」(化名)的保母黃慶芝,因為不堪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不願耽誤已經當成女兒在養的高月入學,在2023年高月臨近幼兒園入學時期,鼓起勇氣向政府通報,希望尋找高月父母的下落,希望討論孩子入學的事宜。不久後,黃慶芝夫妻倆得知當初將高月託付給她的陳姓雇主,正在杭州一處監獄坐牢,且還有十多年的刑期。杭州獄警先是造訪了黃慶芝的住處,採集了高月的血液,因為根據中國法律程序,先要證明陳姓男子與高月有親子關係,才能進行接下來的程序。此外,杭州獄警也為他們帶來這位雇主交給他們的信件。陳姓雇主在信中表示,看到黃慶芝提供的高月照片,讓他數度熱淚盈眶,又心如刀絞。他闡述從小高月出生起,給人的感覺「彷彿就是多餘的,奶奶不親,姥姥不疼」。而自己作為唯一關心她的人,卻因為年輕時走錯了路,如今身陷牢籠不能照顧她。在信中,陳姓雇主對黃慶芝夫妻倆千恩萬謝,並表示自己還有十多年的刑期,他會拼命爭取在獄中好好表現,希望能獲得減刑早日出獄,成為女兒的歸宿。他還向黃慶芝表示,「不管她(指高月)最後由誰來扶養,您和您的家人都是我和閨女最大的恩人!」原本,這位陳姓雇主無論品行如何,至少她表現出對女兒的感情是真摯的。然而,令人心情複雜的是,不久之後黃慶芝夫妻接到杭州獄警通知,經過血液鑑定,高月與這名自以為是她父親的陳姓雇主事實上「並無血緣關係」,建議他們向所居住的十堰市地方政府求助。之後在警方進一步調查下找到了小高月的生母,但是對方同樣也在監獄服刑,並且還有2年刑期。在2024年11月,小高月在十堰市當地政府部門的幫助下,總算成功登記了戶口,並且進入當地的一所幼兒園就讀。當地的社福部門來探望小高月的時候,給她帶來了彩色蠟筆、童書、玩具鋼琴的禮物,讓她愛不釋手。而她也在幼兒園交到了新朋友,開始學習融入校園生活。黃慶芝計劃,等高月上學穩定後就去找份簡單的工作,能夠增加點點收入,但不耽誤她照顧小孩。丈夫高和意則繼續做栽樹之類的零工,不過11月中旬陰雨不斷,他的工作也是時有時無。兩人沒有公開討論過,但他們心知肚明,小高月已經逐漸成為這個家庭的燙手山芋。經歷一年多的尋親,將高月的身世查清後,黃慶芝與高和意夫妻倆依然沒有走出撲朔迷離的困境,高月的生母2年後出獄會不會來接她?是不是該把高月轉交給家境更好的家庭撫養?如果將高月留在家裡,政府能給補助嗎,他們能把高月照顧好嗎?一連串的問題,壓的夫妻倆喘不過氣來,他們如今不去想著怎麼做選擇,只能期望在未來會有一個好的結果。他們有時候會認不住問小高月,「妳以後會不會回來找我們?」小高月有時會回應,「我長大了給媽媽買衣服穿,把媽媽打扮得漂漂亮亮。」、「我知道地方,等我長大了賺到錢了,一定會回來找到你們的。」但也有時候只顧著玩玩具,不理會大人莫名的詢問。對於黃慶芝夫妻與高月的未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分析,當前黃慶芝和高和意實際上是在以「臨時照顧」的身份撫養高月,並未獲得法定監護權。如果高月生母2年後出獄,明確表示「不想撫養孩子」,且相關機構或法院認定黃慶芝和高和意具備繼續撫養的條件,他們的撫養關係就可能會被正式認定為「監護關係」或「收養關係」,具體情況取決於法律程序。如果他們不打算領養,但希望繼續撫養高月,則可以透過申請「法定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的身份,向法院或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如果經濟上有困難,且高月的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皆無法履行撫養責任,夫妻倆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的補助一般包括生活困難補助、孤兒扶養費等,但這些補助通常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並且有可能受到政府財政支出及申請流程的限制。此外,由於高月的生母目前正在服刑,未能與孩子建立持續的連結。如果生母在出獄後仍然有能力撫養高月,但以不負責任的態度放棄撫養,若孩子因生母的放棄撫養行為而遭遇嚴重的生活困境或健康危機,生母可能會面臨遺棄罪的指控。黃慶芝和高和意最初是作為高月的「保母」,接受雇主的委託來照看孩子的。根據民事合約法,如果當初有明確約定雇主支付報酬或撫養費,那麼在雇主未履行支付義務時,夫妻倆有權依據勞動合約或民事合約,向雇主追討未支付的報酬或費用。然而,由於雇主已服刑,且其是否有足夠的資產履行支付責任還是未知數,因此追索的實際效果可能有限。
台中男告白遭拒砍死男同事!二審仍判無期 受害家屬喊:一輩子贖罪
台中市先前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23歲黃姓男子因告白遭拒,憤而持刀刺死施姓男同學。此案為台灣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歷經一年審理,台中地院去年判黃男無期徒刑。施男父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黃男應賠償737萬餘元。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於今(27日)駁回黃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仍可上訴最高法院。判決書指出,黃男與施男為東海大學同學,因打籃球認識,後來成為直銷公司上下線。黃男因愛慕施男多次告白遭拒,並頻繁造訪施男租屋處,讓施男深感困擾。2022年10月20日黃男購買兩把長38公分的牛排刀,找鎖匠開鎖闖入施男住所。當晚施男返家,與黃男發生爭執,黃男持刀朝施男猛刺13刀,導致其失血過多身亡,隨後黃男打電話自首。施男父母在法庭上淚訴喪子之痛,施父表示案發後整理遺物時,命案現場滿地血跡與腳印的景象,至今難以忘懷,他悲痛地說,「兇手應該用一輩子贖罪。」此案因涉及重大刑事罪行,且為台灣首例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審理期間進行精神鑑定等程序,歷時近一年。一審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黃男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於27日宣判,認定黃男罪行重大,維持無期徒刑。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施男父母提起精神撫慰金、撫養費及殯葬費等損害賠償,求償802萬餘元,黃男曾聲稱經濟困難,要求酌減精神撫慰金,但未獲法院支持。法院認定黃男故意殺人,造成施男父母極大精神痛苦,判處黃男賠償737萬餘元。
營造小開掐死馬國女大生 家屬怒求償2千萬「法院判決出爐」
台北市士林區2年前發生一起命案,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遭營造小開陳柏諺掐死,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後改口認罪,但遭台高院判無期徒刑,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認案件符自首要件,但未說明不減刑理由,遂撤銷發回更審。民事部分,死者家屬求償2000萬餘元,判決在近日曝光。法院一審指出,本案構成自首,但不覺得陳男真心悔悟,但依量刑鑑定報告,認為陳柏諺透過心理治療或施以長期之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之價值觀念,判處其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陳柏諺不服再度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他符合自首要件,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此有判決理由不完備的情事,已撤銷判決,發回更審,高院預計12月中重開準程序庭。蔡女父母跨海提訴訟,蔡父請求喪葬費新台幣338933元、交通費31066元以及撫養費與慰撫金共1000萬元;蔡母則要求交通費10355元、扶養費及慰撫金共1000萬元,總共求償2000萬元。法官認為,交通費及喪葬費部分,原告提供相關單據證明,且被告無異議,予以准許;不過馬來西亞並無子女贍養父母的相關法令,所以撫養費部分認原告主張無理由。針對慰撫金,法官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被告故意殺人等情節,認2人各請求300萬元慰撫金為適當,士林地院民事庭故判,被告陳柏諺應各給付蔡母新台幣301萬3355元、蔡父336萬9999元。
莽男家暴13年還討撫養費 法官痛斥「養育子女如役牛馬」判兒女免養
新竹男子阿德(化名)長期對前妻及3名子女家暴,還將外遇對象帶回家,離婚後對家人不聞不問,也沒有給付扶養費,如今因重度身心殘障,無謀生能力,竟要求子女們每人每月負擔8445元扶養費。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痛斥阿德「養育子女如役牛馬」,裁定准許3名子女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根據判決書,阿德主張,自己領有極重度身心殘障證明,無謀生能力,然而他與前妻離婚前,均有扶養3名子女,不料3人竟對他不聞不問,完全不幫忙負擔生活費用;根據行政院內政部主計處統計,111年度新竹縣每人月消費支出為2萬5336元,此應由3名子女分擔,故請求每人每月應分別給付8445元。其中一名子女辯稱,雙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生父時常動手毆打母親,最嚴重是他小學4年級時,對方曾施暴將媽媽打到吐血,且阿德曾有外遇,並曾將外遇對象帶回家,兄弟姊妹均有見過,就連自己也時常無故遭生父痛毆、搧耳光,打到遍體鱗傷,造成他自幼創傷,目前仍有在身心科就診。針對上述說法,其他手足予以證實;3人母親也證稱,自己曾被家暴13年,前夫暴力行為甚至威脅到小孩,每次對方情緒不好就不讓家人睡覺,她有一次在工地被男方拿鐵椅打,被迫躲進汽車旅館,下車後腿不能走路,是用爬的進去,後來她忍無可忍提出離婚,阿德自此之後不曾探視過3名子女,也沒付過扶養費用。由於證人指證歷歷,新竹地院認定3名子女說法勘信為真,審酌阿德屢對孩子及前妻實施家暴,養育子女如役牛馬,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甚鉅,已達情節重大程度,若再讓3人負擔扶養費用,衡諸一般社會生活經驗,顯失公平,因此駁回阿德請求,並裁定子女3人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黑歷史連環爆!黃曉明新歡道歉了 宣布「退出網路」親揭2關鍵原因
大陸男星黃曉明公開認愛網紅女友葉珂,女方也被挖出各種黑歷史,除了天價撫養費、名媛培訓班等,甚至在直播中批評搖滾天王伍佰的歌「猥瑣」。對此,葉珂今(10日)發文回應近期傳言,強調相關不實言論占用了公共資源,對外界造成不良影響,她感到很抱歉,「現因身體不適和家人原因,決定退出網路。」葉珂今天在微博發文稱,「非常誠懇地給大家道歉,最近一些媒體的不實言論和自己過往的一些言論,占用了公共資源給大家帶來了不好的影響,真的很抱歉。這兩個月以來,網傳的天價撫養費,名媛培訓班等傳聞都不符實,懇請相關媒體,不要再傳播謠言。前夫無出軌等原則性問題,各自安好。」葉珂表示,「這些天也對自己進行了反思,意識到自己有很多不足,以前不是公眾人物,以後也不會是,平凡人只想回歸平穩安靜的生活。現因身體不適和家人原因,決定退出網路。再次給大家道歉,希望大家一切都好,平安順利!」據了解,黃曉明今年9月公開認愛葉珂,隨後有關女方的話題一直備受關注著,其一舉一動也被不斷放大,包括吃蛋糕、說伍佰的歌猥瑣等都成為熱門話題,但2人始終沒有親自回應。不過,黃曉明10月19日在青島參加粉絲見面會時,罕見回應了有關女友的輿論,笑說「如果我的事情能讓大家樂呵一下,這也是一件很樂呵的事情。人生無非就是我笑笑別人,別人笑笑我,所以大家一起加油吧,努力」,說完便深鞠躬,嘴裡也不斷重複「謝謝你們」。
男撞死人丟給妻賠!離家27年討撫養費 親哥也搖頭:從年輕就匪類
男子阿源(化名)拋下妻兒離家27年,期間未曾盡扶養義務,亦從無探視聯繫,還到處在外惹事生非,甚至開車撞死人也不管,直接讓妻子代為償還,荒唐行徑就連親哥哥也看不下去,當庭證稱弟弟從年輕時就很「匪類」。阿源的子女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對父親的扶養義務聲請,獲得法官裁定准許。阿源子女主張,相對人為聲請人之父親,惟相對人於民國86年即出走,不知去向,未曾盡扶養義務,亦從無探視聯繫,聲請人係由母親、祖母扶養照顧長大。相對人離家前,在外亦到處惹事生非,對方尋找上門,皆由聲請人母親代為賠償還債。故相對人顯無正當理由未對聲請人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請求免除或減輕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阿源妻子表示,丈夫喜歡賭博,「從84年開始就直接沒有回家到現在,相對人在86年有開車撞死人,人家直接找到家裡來,都是我幫他處理賠償的事情,我也是找他好久才確認這件事情。84年以前都是我做工養聲請人,那時候我婆婆也住一起,她會幫我照顧小孩,相對人在這期間我不知道他在做什麼工作,我也常常找不到他的人」。阿源親哥證稱,弟弟在外面到處惹事,例如開車撞死人或借錢,都是弟妹在還,前半段還有回家,「我媽媽大約90年過世之後,我就沒有再跟相對人聯絡,我媽媽過世的時候,也找他找了好久,後來是我的小孩在電視上看到他去參加歌唱比賽才找到,他才回來送我媽媽,後來跟我借錢之後人又不見了。相對人從年輕的時候就很匪類。」台中地院審酌,相對人既為聲請人之父親,在聲請人成年前,依法對其負有扶養之義務,然縱相對人曾與聲請人同住,卻忽視當時年幼之聲請人亟需父親提供生活扶助及照料,幾未負擔聲請人之扶養照顧問題或關懷聲請人所需,如強令聲請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顯有失事理之衡平。從而,聲請人聲請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於法即無不合,應予免除。
小三墮胎2次!軍人夫外遇同袍 妻心碎提告求償100萬
一名33歲的軍人阿寬(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後迎來了他們的愛的結晶。然而,在小美坐月子期間,她發現阿寬出軌,對象竟是他的同袍,並且雙方還發生了性行為。小三因此墮胎兩次,這讓小美感到身心受創,決定提出離婚,並對阿寬及小三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00萬元。經過嘉義地方法院的審理,法官認定阿寬及小三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應連帶賠償45萬元,該案可上訴。判決書中指出,阿寬與小美於2022年12月結婚,但新婚僅一年,小美便發現阿寬的行蹤可疑。透過阿寬的LINE聊天紀錄中發現,他與同袍出軌,並發生性行為。更令人心痛的是,小三在墮胎第二次的時間,恰好是小美坐月子期間。面對丈夫的背叛,小美受到重創,最終於今年8月提出離婚,並對阿寬以及小三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00萬元。全案審理期間,阿寬和小三否認發生性行為,僅承認雙方的對話曾有「不正當的情感交流」。阿寬還表示,每月已負擔小孩的撫養費1萬5千元,並認為小美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阿寬還提到,根據LINE對話紀錄,小美已同意不再追究此事,因此應該應扣除小三的部分。不過,小美提出了證據,小三曾傳送LINE訊息,承諾自己不會再與阿寬來往,否則將賠償50萬元。此外,阿寬也曾向小美傳訊表示「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等語。法官認為,在三人的對話中,阿寬和小三均承認有外遇。小美表示,不希望此事影響阿寬的退休,也不想讓小三受到機關懲處,但未明言原諒小三。因此,小三仍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官考量阿寬和小三在軍中服役,年薪分別為98萬元和70萬元,最終判決兩人因侵害配偶權,須連帶賠償45萬元,該判決可上訴。
小孩丟包公婆!弟媳領走津貼「沒錢花尖叫狂討」 喊離婚要倆老付贍養費
少部分的家長,會將孩子丟給父母,什麼也不做。一名大姑抱怨,弟弟和弟媳都把小孩丟給爸媽帶,不給他們錢還會大哭、大鬧,讓她相當不滿。原PO表示,自己是一個什麼都不管事的大姑,弟弟、弟媳喜歡怎麼樣,即便看不順眼,也不會出聲,不過這2人實在是太荒謬,生了小孩丟著不管不顧,因為心疼爸媽年紀大照顧很累,所以會幫忙接送姪子,然而最近真的受不了。原PO透露,弟媳領走津貼,沒有錢就往家裡要,要不到就開始尖叫大哭、大鬧,嗆爸媽冷血,「說句良心話,當初沒有人逼著他們結婚、生子,自己選的要為自己負責不是嗎?怎麼天地顛倒轉,反而怪起自己的爸媽?無正經工作,丟兒子給婆家養,津貼也都拿走,婆家有事要他們帶回小孩,還要看他們臉色,搞得小孩是公婆自己生的。」原PO說,「媽媽要我不要當壞人,但我看我爸媽這樣很心疼,只求老天有眼,喔對了,女方要求離婚贍養費要我爸媽付,還全額要,我真的不知道該哭還該笑。」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人善被人欺」、「自己寵的兒子,自己擔」、「妳父母繼續插手管事情,只能讓他們去承受後果,妳只能在旁協助相勸而已」、「現在沒有贍養費這東西,只有小孩的撫養費用」、「妳爸媽要寵兒就自己承擔吧,妳也著急不來」。
為討撫養費!兄弟檔載8旬病母「丟妹妹家門口」鬧出人命 2人下場曝
一對李姓兄弟明知老母親患有糖尿病,且高齡已80歲、身體虛弱,仍為與妹妹索討扶養費用,於民國112年2月27日晚間10時15分許,駕車將母親自雲林老家載往胞妹位在苗栗縣之住處,甚至將媽媽丟在12度低溫的室外,導致老母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苗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李姓兄弟知悉母親患有糖尿病,且案發時為80歲之高齡、身體虛弱,竟為索討扶養費用,於民國112年2月27日晚間10時15分許,駕車將老婦載往妹妹位在苗栗縣住處;而2人知悉當晚僅有12至14度之低溫,應注意若將患有糖尿病、高齡、身體虛弱之老母置於室外,可能造成死亡,竟疏未注意而將母親抬下車置於門外。警方及救護人員接獲報案到場,救護人員於測量老婦血糖後,發現血糖過高,已達儀器無法顯示之程度,遂建議李姓兄弟應將母親送醫,惟老婦人表示無須送醫,救護人員始行離開。至隔天(28日)下午2時10分許,老婦人對呼叫無反應,送往苗栗縣頭份市為恭醫院時已無呼吸、心跳,嗣宣告死亡。苗栗地院審酌,兄弟倆疏未注意案發時之外在氣溫、環境、狀況與被害人之內在身體、年齡、疾病,導致被害人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最後仍宣告死亡,其行為不僅侵害被害人之生命法益,更使被害人家屬突遭失去親人之傷痛,所為實屬不該,惟念2人就被害人之死雖有前述過失,但被害人於救護人員到場時,自身明確表示無須送醫等語,各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丈夫工作出意外驟逝 人妻獲120萬賠償金…她只分婆婆3萬贍養費
丈夫驟逝後婆媳問題可能更嚴重!大陸一名吳姓人妻的丈夫在工作中意外去世,她因此拿到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但她只分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的贍養費,氣得婆婆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經法官調解,對賠償金分配達成協議,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大陸一名田姓男子去(2023)年工作時發生意外去世,在他驟逝後公司賠付給他的吳姓妻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款項全額匯入吳女的帳戶;怎料,吳女收到款項後,只願意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贍養費。婆婆對此感到十分不合理,她自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身為母親的她應有分配權,但媳婦卻不理會,氣得她將媳婦一狀告上法院,向當地人民法庭請求合理分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她要求分到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5萬元)。法官審理案件後,考量到雙方婆媳關係,勸她們透過調解解決糾紛,並得知死者母親要求分多一點賠償金,是擔心養老問題,怕媳婦錢拿走就不管她了;而吳女是顧慮養孩子成本高、開銷大。此案件在一開始雙方互不相讓,直到法官勸導,才對死亡賠償金分配有共識,最後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法院也強調,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遺產,而是給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賠償;至於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對死者經濟依賴程度、生活保障來源等情形合理分配。通常法官調解,會考慮未成年子女及年邁父母的情況。
抱怨男友情人節送禮只值230元 她1句話網挺不下去:自找的
現代社會速食愛情越來越多,最近有一名女子上網抱怨男友,情人節送她一枚純銀戒指,卻被她發現只值230元,加上男友搬到她家同居,她一家人對他很好,不禁感嘆都是她單方面付出,但也澄清自己沒有很物質,單純心裡過不去;網友們認為女子才交往就帶回家同居,批她戀愛腦都是「自找的」。有一名女網友在論壇Dcard上抱怨交往2個月的男友,她指出交往後第一次遇到七夕情人節,她很重視儀式感所以約好兩人要互送禮物,之後男友送了一枚看起來很廉價的戒指,但他堅持說是在店家買的純銀戒指;過幾天原PO在男友蝦皮購買記錄發現,情人節收到的戒指只值230元。而情人節過後沒幾天剛好是女網友的生日,男友一點表示都沒有,連蛋糕也沒準備,讓她很失望;對此,原PO不滿情緒湧上心頭,表示男友搬到她家同居快半個月,替男友買內褲、洗衣服,自己晚下班所以請自己親媽特別幫男友煮晚餐,這一切都像是她單方面付出。女網友認為自己很愛男友,知道男友雖然工作穩定,但每個月要給前妻撫養費,多達他一半的薪水,所以從來沒有太多物質上的要求,不過在得知情人節禮物只值230元,還是讓她心裡過不去。大票網友看到原PO的敘述,幾乎一面倒開罵,「愛選又愛該」、「先不說送妳什麼,才剛交往就帶回原生家庭住,這不是戀愛腦什麼是戀愛腦,自找的」、「妳媽好慘,照顧妳還要照顧妳男友」、「這種人有什麼好愛的?我就問」。還是有不少人給女網友建議,「直接分手吧,看到他薪水還要給別人都沒妳的份」、「難怪他離婚,快逃啊」、「妳圖他什麼呢?戀愛腦快醒醒」、「女人離婚多半是她清醒了,男人離婚…呵呵,妳再不分手是上趕著往火坑跳嗎」。
夫妻送養女兒…15年後討撫養權 少女喊「想跟養母生活」仍敗訴
大陸浙江省鎮江市一名馮姓女子和丈夫15年前經人介紹,收養了一名剛出生一星期不到的女嬰,近日竟被孩子生父母告上法院,要求確認收養關係不成立。今年6月,法院一審支持了生父母的訴訟請求。馮女不服提起上訴,她說「15年來,我待女兒不是親生勝似親生,現在女兒也願意繼續與我一起生活。我希望二審法院考慮實際情況,作出公正裁決」。《現代快報》報導,時間回到15年前,鎮江丹徒區穆某的妻子胡某生下一名女嬰,由於夫妻倆都是農民,且已有一兒一女,經濟壓力很大,決定將小女兒送給別人撫養,於是通過村辦工廠負責人尋找合適收養人。當時馮女結婚4年多,一直未生育,便在親屬介紹下收養了女嬰,但未向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2019年,馮女與程男因感情破裂,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約定女兒小媛由男方撫養。兩年後,馮女通過法院要求變更小媛的撫養關係,同年法院判決小媛由馮女撫養,程男承擔每月生活費及教育、醫療費的一半。在這之後,馮女士與程先生因小媛的撫養費及債務清償等問題不斷產生矛盾。後來,程先生經多方打聽,聯繫上穆某、胡某夫婦,並在小媛不知情的情況下,取得了小媛和穆某夫婦的血液樣本,進行親子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穆某夫婦是小媛的生物學父母。穆某、胡某夫婦得知親子檢測結果後,將程先生、馮女士告上法院,請求確認其收養關係不成立。鎮江市丹徒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之民事糾紛案件,適用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該案領養小媛的事實發生在2009年,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根據該法,小媛被收養時馮女士26歲,不符合年滿30周歲的收養條件,且也未向縣級以上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不符合收養關係成立條件。因此馮女士、程先生收養小媛無法律效力,雙方之間的收養關係不成立。一審判決後,馮女士不服,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穆某夫婦的訴訟請求。她認為,小媛出生不到一星期便由自己收養,目前小媛已15歲,雙方長期共同生活,她對小媛悉心照顧,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不是親生勝似親生,具有深厚的母女感情,雙方已形成事實收養關係。另外,馮女主張,自己是小媛的法定監護人,程男在未徵得她和小媛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提取血液樣本,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所謂親子檢測結論屬於非法證據,法院不應採信。一審訴訟過程中,小媛明確表示願意與馮女士繼續共同生活,不願意與穆某夫婦生活。如今馮女和養女提出上訴,希望二審作出公正判決。
女偶像未婚生子!自爆生父是「前首富獨子」 傳男方私下給高額撫養費
大陸選秀節目《青春有你》參賽選手黃一鳴去年爆出未婚生子,她事後大方承認,更自爆孩子的爸是大陸前首富王健林獨子王思聰。黃一鳴近日在直播中透露,她將暫停直播一段時間,原因與近期忙著搬家有關。消息引發熱烈討論,有人聲稱王思聰私下給予黃一鳴經濟支持,數額高達人民幣300萬(約新台幣)1359萬元及房產。綜合陸媒報導,黃一鳴日前在直播中向觀眾透露,她將暫停直播一段時間,原因與近期忙於搬家有關,承諾未來會與大家分享更多與女兒「閃閃」相關的內容。此外,黃一鳴還解散了某個粉絲群體,並打算根據情況隨機進行直播,目的是騰出更多時間專注於孩子成長,給予孩子更多的陪伴。有知情人士透露,王思聰與黃一鳴及其孩子的關係似乎已得到確認,雙方有所互動並涉及資金往來。近段時間,黃一鳴在視頻中展現出的幸福感顯而易見,對「閃閃」的關注與照顧也愈發周到,對比先前曾公開請求網友幫助照顧孩子的焦慮狀態截然不同,顯示王思聰私下給她錢和房子的傳聞似乎並非空穴來風。對於一系列變化,不少網友展開討論,認為王思聰此舉並非出於主動,而是迫於家庭壓力。部分人推測,王思聰認為黃一鳴作為網紅與自家身份不相匹配,選擇將這段關係保持在較私密的狀態。不過,王思聰最近被目擊與新女友懶懶共度七夕,女方也在直播中分享了戀愛的喜悅,並已搬入王思聰的住宅。有趣的是,王思聰不久前所發布的禪修照片和配文「累了、禪了」,引起了網友們新的討論熱潮。一些網友據此猜測,王思聰在心靈尋求平靜的時刻,最思念的可能是女兒閃閃。在這場成年人的情感糾葛中,不少聲音呼籲,應關注孩子可能受到的影響,畢竟無辜的孩子往往是最終受到傷害的一方。
軟爛尪打工度日…房租靠娘家出「1萬家用也花光」 人妻心寒訴離
女子小芬(以下皆為化名)與男子阿明婚後育有1女,但男方僅靠打工度日,家庭開銷全靠小芬存款支出,房租則娘家幫忙,後來雙方達成協議,由阿明雇主每月從薪資轉帳1萬元給小芬作為生活費,不料男方卻千方百計把錢拿回花用,不順其意就口出惡言、摔東西洩憤,甚至染上酒癮,讓小芬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小芬主張,兩造婚姻生活起初尚稱美滿,惟被告婚後無固定工作,僅能靠打工度日,家庭生活費用均靠原告存款支出,房租則係由娘家代為繳付,為此兩造時有爭執。後兩造達成協議,由被告雇主每月將被告薪資中之1萬元轉帳予原告,供原告作為家庭生活費用支出之用。惟不出幾月後,被告便千方百計欲將家庭費用取回花用,若不順其意,即口出惡言或摔擲物品洩怒。女方指控,被告於109年間因酒駕遭判刑三月,並得易科罰金90,000元,該時原告之積蓄僅剩數千元,被告卻還向原告索討金錢供其支付罰金及汽車修繕費用,並要求原告四處向他人借貸金額協助其籌措上開費用。且經此事後,被告並未戒除酒癮,甚至於工作時間飲酒,並常於下班後偕友人光顧酒店,還在工作時竊取僱主財物。小芬表示,後因被告動輒索討金錢未果便惡言相向,加以疫情期間被告自外工作回家不願噴灑酒精消毒或清潔,就觸碰子女,令她備感擔憂,因此要求被告居住於上班地。此後兩造分居二地迄今已近3年,期間被告未曾支付子女扶養費或家庭費用,亦極少返家,兩造婚姻之破綻實已無恢復之希望,盼法院准予離婚。阿明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南投地院審酌,被告迄今復未返家與原告同住,長期與原告分居,顯已無與原告共同生活之意,難認兩造間有何尚能互信互賴,應認兩造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准許2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母親單獨監護,且阿明每月應支付撫養費9459元至子女成年;可上訴。
妻狂購物、餐餐吃外送月花13萬...尪薪水6萬扛不住 還被罵「不持久」崩潰訴離
台中市男業務經理訴請離婚,他指控老婆每月狂花9至13萬元不等,他月薪6萬元,雙親補貼2萬元,家庭經濟還入不敷出、夫妻衝突不斷,老婆常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哭鬧要脅自殺,他長期飽受精神家暴,夫妻感情決裂分居,婚姻已回復無望。法官判准,女方需每月支付撫養女兒費9000元及代墊費16萬餘元,可上訴。人夫指控,夫妻在2020年12月底奉子結婚,在大里區租屋,婚後幾乎天天吵架、衝突不斷。老婆經常對他精神家暴,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爛人」等,且常摔東西、哭鬧下跪逼他順從,甚至持刀要脅自殺、不斷奪命連環CALL等,導致他精神極其痛苦。人夫說,他月薪6萬元,負擔家庭開銷、房租及子女撫養費,父母每月還補貼2萬元,但老婆愛購物消費,三餐吃外送,每月平均花費9萬至13萬元不等,家庭經濟入不敷出。人夫2022年5月間帶女兒搬離租屋處,夫妻分居至今,他提出錄影光碟、照片及雙方LINE對話、匯款紀錄等證物訴請離婚,並追加請求老婆支付女兒扶養費每月9459元、分居期間代墊扶養費共17萬262元。經法院通知,女方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法官審酌雙方沒感情交流、無修補婚姻行為,卻仍因細故爭吵,兩造婚姻已無回復之望;認定女方應有難以維持婚姻可歸責之處,判准離婚,並需支付每月扶養費9000元與代墊費用16萬2000元。
愛賭又家暴…莽父找子女討撫養費遭曝黑歷史 反嗆:沒買牛肉被記恨
嘉義72歲老翁阿禾(化名)因身體狀況不佳,需專人照顧,遂透過親戚向3名子女討要醫療費、看護費。不過,兒女們指控,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不僅常因賭博輸錢,還動不動找母親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就拳打腳踢,亦未曾負擔家庭生活開銷或扶養子女費用,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父母與於民國71年4 月14日結婚,兩造已多年未聯絡,日前阿禾透過親友表示其身體狀況不佳,有專人照顧及支付醫療費用之需求,然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並常因賭博輸錢,或索要金錢未果,而對家人施以家暴,甚至時有地下錢莊人員前來家中討債。兒女們控訴,媽媽當時考量孩子尚未成年,希冀給予他們完整家庭、擔心離婚後小孩在學校受到他人異樣眼光而加以容忍,直至他們成年後,因不忍母親再遭受暴力對待,主動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並說服媽媽訴請離婚,不料父親在法院判准離婚後,竟拒絕搬離住處,甚至持續家暴,直到法院核發保護令才離開。3人認為,自從爸爸搬離家中後,雙方即斷絕往來及聯絡,父親既未曾對兒女們善盡扶養義務,且亦有對母親及子女施以家庭暴力之紀錄,顯已對他們的心理、生理上造成重大且難以磨滅之負面影響,足認對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請求准予免除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對此,阿禾辯稱,自己對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但他以前在買房子後有幫忙家裡漆油漆,只是子女沒有看見,且他過去有開計程車,有無拿錢回家已忘記,而子女們所述部分不實在,是因3人曾說要吃牛肉,因他長期務農所以拒絕,才會被孩子們記恨到現在,不同意免除聲請人對其之扶養義務。嘉義地院審酌,相對人於聲請人成年前亟待相對人扶養時,無穩定工作及有賭博之情形,罔顧家庭經濟,幾乎均由聲請人之母親及其娘家負擔,其未負擔或分擔聲請人之扶養費或照顧撫育,且未對聲請人為積極關心聞問,顯然相對人未擔負身為人父應盡之扶養義務,因此聲請人請求免除其等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年被家暴16次!陸女被打到「終身掛糞袋」 老公還涉離婚前非法轉移財產
中國四川一名謝姓女子與賀姓丈夫結婚2年期間,被家暴高達16次,最近一次家暴更是讓她多處器官受損,腸子斷裂,只能透過人工肛門來排便。謝女多次提出離婚的請求,賀姓丈夫卻始終不同意,2人之間刑事、民事訴訟,糾纏不清。事隔一年,離婚訴訟終於將於5月31日開庭審理。謝女透過媒體發聲,表示不但要爭取女兒的監護權與應該分割的財產;還要在刑事訴訟中繼續提交證據,將丈夫的「傷害罪」更改為「故意殺人罪」,為自己的暴行付出代價。綜合陸媒報導,謝女2020年與賀姓丈夫相識,2人2021年5月20日登記結婚。沒想到丈夫在婚後性格丕變,在謝女懷有6個月身孕時,就曾被丈夫拿刀猛砍,所幸緊急送醫搶救後度過險關。接下來的日子,謝女也不斷遭受暴力對待,其中有5次報警處理,只被警方當成家庭糾紛處理。2023年4月,謝女欲尋求公家單位協助簽署離婚協議,但老公事後反悔,將她強擄進飯店裡痛毆與性侵,直到路過飯店走廊的房客聽到謝女淒厲求救,她才被救了出來。當時,謝女因為遭到痛毆,身受重創,包括肝臟、十二指腸、肺臟、腦部、胸腔及腎臟都受到傷害,左側肋骨也被打斷;而她的腸子因為被打到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此外,後經一年的治療追蹤,醫院判斷謝女的左腎已經徹底失去功能,右腎的狀況也還在不斷惡化。謝女腸子因為被打到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圖/翻攝新浪網)傷害事件發生後,賀姓丈夫終於被刑事拘留。謝女回到四川成都父母家靜養,而兩人的女兒由賀姓丈夫的家人撫養。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開庭時間未知。但由於2人的女兒已經到了就讀幼稚園的年齡,為了釐清女兒監護權的歸屬,2人的離婚糾紛案特別提前到5月31日開庭審理。謝女向陸媒記者表示,雖然刑事案件開庭時間未知,但她會繼續提交證據,爭取將賀某的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而離婚的民事訴訟中,主要的目的是成功與賀某離婚並且取得女兒的監護權,要求賀某每月支付人民幣1500元(約台幣6700元)的撫養費,以及其他應得的夫妻財產分割。此外,謝女還提到,她發現賀某在離婚訴訟前,將財產轉移到多名親戚名下,涉嫌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她已向賀某以及其親屬提出5起侵權責任糾紛訴訟,將於5月30日開庭審理。謝女向記者表示:「婚姻3年,前2年他一直在傷害我,我等這個離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價,現在終於等到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江蘇3歲發育遲緩兒夭折 生父趁回妻回娘家「親手悶死他」
2024年1月,中國江蘇徐州一名發育遲緩的3歲男童歡歡(化名),被無業遊民的生父趁母親因家暴逃回娘家打離婚官司時,將他帶回老家殺害。如今男童的母親將消息曝光,要親手替兒子討個公道,消息傳出,引起輿論震驚。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歡歡的生母夏女士2018年經友人介紹,認識了同年紀的青年劉某,兩人並未經過太長時間的交往就結婚了。後來,夏女士在2020年3月,生下了兒子歡歡。一開始,夫妻倆都欣喜於歡歡的到來,但隨著歡歡日漸長大,他們開始意識到孩子肢體語言不如同齡兒童,而歡歡一歲做了檢查,診斷出有發育遲緩的跡象,而且是全方位發育落後、發育遲緩,讓父親劉某開始對歡歡有了怨言,嫌他丟人。為了治療孩子,夏女士在徐州市兒童醫院附近租了房子,堅持替歡歡進行治療,歡歡三歲時已經學會走路了,偶爾也會喊「媽媽」,但是很難交流,「和孩子交流他是聽不懂的,但是我從來沒嫌棄過他,一直堅持給他康復,每天帶他出去,希望有一天我的歡歡和正常的孩子一樣。」夏女士表示。不過,同樣因為歡歡的發育遲緩,丈夫家一直不喜歡這個孩子,想要放棄他。歡歡住在徐州市的時候,丈夫家也從未出過錢給歡歡治療。歡歡的奶奶還曾當面告訴夏女士「不要在孩子身上花錢康復了。」歡歡的爸爸劉某,則是個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白天睡在家裡面不去工作,晚上就去網咖上網打遊戲,平日就靠借錢維生,向夏女士的親戚朋友借了很多錢,卻從來沒有還過。夏女士稱自己被逼得沒辦法了,「他躺在家裡睡覺,我就說我出去上班,你帶著孩子,我出去掙點錢,把我朋友錢還了。」此外,劉某還有家暴的傾向,平時稍有不順心,就把夏女士打的遍體鱗傷,「我問他為什麼打我,他說他心情不好,說就是看我不舒服、不爽、說就是要揍你。」夏女士表示:「我帶著孩子也沒有還手的能力,他1米8,我1米6,為了不讓孩子受到傷害,我只能任他打。」劉某不僅嫌棄歡歡,在家裡對妻子夏女士也是動輒打罵。(圖/翻攝大皖新聞)2024年1月下旬,夏女士再次被劉某家暴後趕出家門,「那天他在家裡,不讓我帶走孩子,我只能做出這種選擇,只能逃離他。起訴離婚,然後才能爭取到孩子撫養費。」然而,在夏女士回到娘家準備離婚訴訟的同時,劉某也把孩子帶回了老家。沒幾天的31號晚上,劉某家人開車趕到了夏女士娘家,劉某跪在地上說孩子沒氣了,夏女士當下的反應,就是懷疑孩子是不是被劉某殺害了,後來法醫鑑定報告也證明了這一點,歡歡屍檢的結果,符合「被他人捂致口鼻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徵。媒體走訪歡歡生父劉某位於徐州市銅山區房村鎮下洪村的老家,下洪村一名村幹部講述,劉某確實是該村村民,殺害3歲兒子一事也基本屬實,但是幹部並不清楚事發原因,只知道劉某的妻子正在鬧離婚,而被害男孩發育不良,「那小孩有多種殘疾,半年前村里給小孩辦理了殘疾證。」該村幹部還透露,劉某本身也是被領養的養子,殺子事件發生後,劉某已經被公安機關帶走。目前,該事件在網上引起不少關注,歡歡的母親夏女士表示,自己站出來把事件曝光,是希望引起輿論的關注,能讓官方重判孩子的父親死刑。夏女士含淚控訴,自己不單單是要為兒子討回公道,如果僅僅是因為孩子發育遲緩就殺死孩子,然後還不被判處死刑,那麼未來,恐怕會有更多家有遲緩兒的家長進行效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