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人勒贖
」 張錫銘 假釋 陳建寧 惡龍 林士傑盧正臨刑喊冤! 伏法至今24年…調查報告「3發現」恐遭冤屈
退休警察盧正於1997年12月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2000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三審定讞,同年9月7日執行槍決。盧正家屬及冤獄平反協會認有冤情,向監察院陳情。調查結果顯示,盧正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遭判處死刑確定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顯有錯誤,盧正恐遭受冤屈,並非真正犯罪行為人。調查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說明調查發現如下:一、 被告盧正臨刑喊冤,恐遭受冤屈調閱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執行死刑卷宗發現,盧正於執行槍決前,執行檢察官訊問時,仍堅稱係遭冤枉。二、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係遭盧正殺害棄屍,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已於2024年6月20日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一)死亡時間的疑義:原確定判決認定盧正係於1997年12月18日18時許殺害詹姓被害人,於同日20時許棄屍,惟經蕭旭峰教授以法醫昆蟲學依本案相同條件進行死後間隔模擬實驗結果,研判死者應係1997年12月19日接近屍體尋獲時方遭殺害並棄屍,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的死亡及棄屍時間,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經查盧正於1997年12月19日已遭警方跟蹤監控,有明確不在場證明,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遭盧正殺害棄屍,顯與事實不符,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二)鞋帶是凶器嗎?原確定判決認定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惟查本案審理時對於犯罪手法本存有疑義,擬邀請法醫師再行鑑定,因未實際囑託,致仍有疑點未明,經藍錦龍股長進行鞋帶緊拉勒痕型態實驗及依本案詹姓被害人頸部勒痕形態鑑識結果,認極可排除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之可能性;又盧正供稱係手套襪子徒手撕斷膠帶綑綁被害人,經藍錦龍股長模擬重建實驗結果,膠帶斷口應呈扭曲情狀且沾有織物纖維,惟檢視卷內現場勘查人員自被害人身上取下之膠帶,切口平整且無沾黏織物纖維。顯示盧正之自白欠缺真實性,原確定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有誤。(三)盧正雖曾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初期自白,惟經趙儀珊副教授以有完整逐字稿之盧正偵訊筆錄內容與盧正致家屬親筆書信等資料進行司法心理鑑定分析,提出「供述鑑定報告」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三、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死刑執行之規定,須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然現行實務僅以法務部「函」復高等法院檢察署之方式為之,且無須蓋用法務部機關印信,除與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文字不相符合外,並違反立法原意,且與其他執行命令相較,顯然輕率。
光天化日擄走富商妻!3男大開口「索討贖金1.2億」 遭逮辯只是幫討債
男子陳柏雄、楊政翰、林家漢受不明人士「王董」所託,今年3月20日趁黃姓富商妻子曾姓女子出門遛狗時綁架她,並向黃姓富商索求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2億元)贖款,所幸警方及時將曾女救出。雖然陳等三人供稱是幫王董「討債」,並無綁架勒贖之意,但說詞不被檢方採信,仍依《刑法》擄人勒贖罪起訴三人。檢方調查,陳柏雄受「王董」所託,與楊政翰、林家漢等人謀畫擄走黃姓富商妻子,以向黃姓富商索求400萬美元贖款。陳等三人先在今年3月19日前往曾女住所附近查看地形、確認曾女遛狗路線後,翌日在上午11時見曾女帶狗出門散步時,將曾女連人帶狗拉上車,並直奔苗栗縣通霄鎮陳柏雄的住所。檢方發現,陳等人為免曾女反抗、警方定位,還在行車途中替曾女帶上黑色口罩遮眼,又將曾女手機取走後,拿出其中的SIM卡取出避免遭到警方定位,通知「王董」已將人帶上車後,由「王董」聯繫黃姓富商要求贖金400萬美元。陳柏雄抵達住所後,與楊政翰、林家漢輪流監管曾女,不理會曾女要求離開,所幸警方當天下午5時許就救出曾女,並拘提陳等三人到案,扣得犯案手機。雖然陳柏雄等三人坦承依「王董」指示將曾女擄走,讓「王董」能藉此向黃姓富商索求400萬元贖金,但陳柏雄、楊政翰均辯稱「只是幫『王董』索討欠款,沒有想要擄人勒贖的意思」,林家漢更稱他從事不動產,會在場是因陳柏雄找他去聊天,「一直待在樓上,沒有和曾女談話」,警察到場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由於手機對話顯示「王董」並未出示富商與他有債務關係,陳柏雄仍依「王董」指示擄人勒贖,加上監視畫面顯示陳柏雄、楊政翰、林家漢在案發前一天都出現在曾女住所附近場堪,新北地檢署不採信陳等三人說法,仍依《刑法》擄人勒贖罪起訴。
口罩男不是槍手?DNA比對不符 他疑與權利車有關「恐掩護槍手逃亡」
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8日清晨在自家門口遭埋伏,5槍貫穿胸膛亡,警方12日在高雄仁武區逮到「口罩男」張姓男子,不過案情卻出現重大轉折。警方比對張男和槍手投宿汽車旅館內蒐集到的生物跡證比對,發現不符,懷疑張男是掩護槍手逃逸,負責設斷點,而從張男臉書可見,顯然很熟悉「權利車」買賣,由於這氣案件中棄置的兩輛犯案車皆為權利車,張男仍被專案人員認為涉嫌重大。專案小組12日傍晚出動大批警力前往高雄仁武區攻堅拘提27歲「口罩男」張嫌到案,但因夜間不偵訊,警方直到上午才正式進行問訊,據了解,專案小組是在疑似槍手棄置的第2輛棄車內發現口罩,經過採樣,比對出有擄人勒贖前科的張姓男子,12日下午5點多在高雄仁武區一處透天厝逮捕張男,晚間將他帶返台南市警六局調查。不過案情如今出現轉折,警方比對張男和槍手投宿汽車旅館內蒐集到的生物跡證比對,發現兩者不符,令人擔憂的是,若口罩男不是槍手而只是煙幕彈,真正的槍手恐怕以其他方式出境。由於張嫌目前仍閃爍其詞,警方只能懷疑他並非槍手,僅是負責掩護的共犯,負責調虎離山,誤導警方偵辦,替真正槍手爭取逃亡時間,但他涉案程度多深,以及在本案中扮演角色為何,目前仍仍待進一步追查。另從張男臉書可見,他的個人介紹寫著從事殯葬業,並經常分享工作日常,5月14日還PO出一張愛車照,提到因超速被扣牌,只能半年後再開,留言中一名友人表示「拿來賣我了」,張男回覆「你先讓我把你的賣權仔才對」,還有朋友嘆稱自己也被扣牌,張男也回「要不要有資料跟車牌,我幫你搞」,可見張男本身擁有販賣權利車的管道。巧的是,警方查獲槍手的3輛作案車輛,其中2輛轎車就是權利車。在林士傑槍殺案隔天,張男更PO文表示,回歸禮儀跟工程,稱「感謝在我學習工程的時候幫我把禮儀公司顧好的你們」,與張父受訪透露兒子近期改行開挖土機相符;另外在案發6天前,張男曾消失一段時間,回歸後稱自己是「手機不小心重置」,種種可疑跡象讓外界懷疑與整起案件的關聯性。
林士傑槍殺案!「口罩男」穿內褲遭警制伏 搜2住處僅查扣1手機
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槍擊命案12日下午5時許有重大突破,由於在犯案車輛上尋獲遺留的口罩,採集到27歲張姓男子的DNA,警方迅速鎖定他並組成專案小組緝查,隨後大批警力前往高雄仁武區攻堅,順利拘提涉案的「口罩男」張男,還查扣到1支手機,詳細案情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林士傑8日清晨正外出爬山時,遭槍手埋伏近距離射擊11發,造成他中彈送醫不治,初步研判有5槍貫穿胸腔,才導致雙肺血胸身亡,槍手犯行後駕車逃逸,期間連換2輛轎車製造斷點,甚至放火燒車及潑灑鹽酸試圖滅證,後續他疑似又換了1臺機車,往東港逃逸。警方表示,專案小組在嫌犯棄置的第2輛轎車內發現口罩,經採樣比對,查出是有擄人勒贖前科的張男,昨日下午5時許,員警在高雄仁武區一棟透天厝埋伏,趁他剛返家全身脫到僅剩一件四角褲時,蜂擁而上將他制伏在地,順利逮獲,警方同時也在他位於楠梓區及仁武區的住處搜索,但並未發現犯案槍彈,僅查獲1支手機。警方說明,當日晚間已將他帶返台南市警六局調查,因夜間不偵訊,專案人員13日上午才能進行偵訊,盼望能從手機對話內容,查出與案情相關的線索,釐清林士傑槍擊命案的原因,詳細案情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涉林士傑案口罩男正面照曝光 槍擊隔天宣布「回歸禮儀跟工程」
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8日遭槍殺引發社會轟動,警方循線調查,12日逮捕27歲張姓男子到案,而張男有擄人勒贖前科,在9日還宣布自己要「回歸禮儀跟工程」,案發前更自爆手機重置導致沒有紀錄,時間點可說是十分巧合,警方目前則在訊問中,確切案情仍須釐清。警方調查,林士傑遭槍手連開11槍慘死,且槍手計畫縝密,犯案後先燒車滅證,又換車到高雄製造斷點,並在車內潑灑鹽酸試圖消滅跡證,警方則在第二輛車的口罩採樣,比對出張嫌涉案,並於12日將他逮捕。而張男從事殯葬業,是某生命禮儀公司的執行長,而他也在某鐵工廠上班,案發前張男在臉書自爆自己手機重置,更於案發後隔日宣布要「回歸禮儀跟工程」,警方目前仍在偵訊中,確切案情還待調查。
林士傑遭槍殺!警方攻堅逮捕27歲男 親揭迅速攻堅原因
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日前遭槍殺身亡,警方也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後續透過在作案車輛上找到的口罩,成功逮捕有擄人勒贖前科的27歲張姓男子,並於7月12日下午在高雄仁武埋伏抓捕,於當天晚間8時將其押回台南警六分局,不過目前尚未確認張嫌是否為槍手,警方也透露迅速攻堅藏匿點的原因。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專案小組調查時發現,其實槍手早在案發前兩周於林士傑住家附近停放兩輛車,推測目的就是為了方便方便逃逸,且犯案之後還透過焚車、潑酸來破壞跡證,看起來策劃相當縝密,顯示背後有相當的財力及實力,作法較像外省幫派分子。台南市警局長廖宗山表示,從策劃及犯案手法分析,這起案件不像是仇殺,地方角頭很難做到這種程度,可能涉及外省掛幫派及大型組織的龐大利益,他認為,「黑吃黑」的可能性很高。警方規劃許久、勘查過地形,也在12日派出30多人身穿防彈衣、荷槍實彈前往張嫌高雄仁武住處攻堅,張嫌當時正從上班的仁武鐵工廠回到住處換衣服,不給張男機會反應,一進門就順利將他壓制在地,而張男也來不及反抗即被警方制伏,整個過程沒有開槍。至於現場是否有其他人,警方則透露當時屋內僅張男一人,這是他長期的一個住所,警方也並同步在張嫌戶籍所在地楠梓區及仁武區住處搜索,但無所獲。張嫌是否為行凶槍手或共犯,仍待進一步調查。台南市刑大隊長張文源表示,張嫌因在其中一輛車上留下明確的生物跡證,目前其角色存在多種「假設」,警方也在持續追查其他可能的涉案人。
不爽正面照曝光 富商委託律師發聲明「侵害肖像權」
6月初鏡週刊體以「百億神秘賭王」為題做報導,其中當事人陳政谷,如今委託林文成、張慶宗、林三元共三位律師聯名發函,提出聲明,認為該案由檢警調查中,相關事證屬於偵查不公開的範圍,該報導在未經查證下刊登出陳政谷照片,不僅違反無罪推定,也侵害肖像權。律師函說明內容共三大點,全文如下:一、本件係受當事人陳政谷先生委託辦理。二、據當事人委託稱:(一)本人因案由檢警進行調查中,相關事證均屬偵查不公開之範圍,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更不應於司法程序進行中,未經合理查證大肆報導。惟貴公司經營之【鏡週刊(Mirror Media)】,在未經查證之情形下,竟於2024年6月4日以「【百億神秘賭王】博羿教父陳政谷獨家照曝光高階警甘願為他當「報馬仔」」、「【百億神秘賭王2】防擄人勒贖重演他自創千坪打手基地營訓練貼身護衛」、「【百億神秘賭王3】新聞台大咖特派淪賭王大將遭收押他的連襟是檢察長」(附件一)等標題,不實報導有關本人之新聞,且未經處理刊登本人之照片,嚴重損害本人權益,令人遺憾。(二)鑒於我國媒體報導侵害司法人權之事例,屢見不鮮。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於2017年4月15日,針對「偵查不公開、媒體影響審判與隱私保護」達成4項決議。其中第2項決議內容為:「本於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保護案件相關人之隱私、尊重多元文化及維護司法公正之憲法原則及精神,研議包括《衛電法》在內的相關法律及草案如《數位通訊傳播法》中,就尚在偵查或審判中案件的報導界線(如限制或禁止媒體拍攝、播出犯罪嫌疑人或案件相關人的畫面、犯罪現場畫面及畫面引用)、標題使用,以及相關案件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司法人權及其對錯誤報導的更正權,制定具有罰則的規範。」(附件二)(三)由此可知,貴公司如附件一之相關報導,不僅違反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原則,其中使用本人照片部分,更已侵害本人肖像權。本人因此要求 貴公司於113年6月15日前將說明欄(一)所示報導自網路路平台下架,並以符合上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內容之相關規範方式,進行新聞處理。(四)為此,請貴公司於函到後速與本人委任之林文成大律師聯繫(電話:0975-385510;email:lin385510@gmail.com),以利確定相關事宜。如貴公司為遵期履行,本人將依法提起訴訟以維護權益,望貴公司速依旨辦理。三、經當事人陳政谷先生所述均屬實在,爰代為發函如上,請查照辦理。
買二手車遭詐騙...車行老闆怒找人打同業還擄人勒贖 9人遭送辦
車輛買賣糾紛竟演變成擄人勒贖案,桃園某車行謝姓負責人,前年透過郭姓男子找游姓男子買6輛二手車,並給付200萬元,孰料游男並未如約交車,遭謝糾眾毆打後,郭男也被擄走逼簽400萬元本票,並向郭母勒贖200萬元。警方上月逮捕謝男及8名同夥,依強盜、傷害、妨害自由、恐嚇、擄人勒贖等罪嫌移送。據了解,謝姓男子與郭姓、游姓男子為車輛買賣上下游關係,前2年因疫情車用晶片急缺,中古車市行情極佳,謝男花200萬元買6輛車,轉手獲利可能達400萬,因此才會逼迫身為中間人的郭男簽下400萬元本票。前年謝男將200萬元款項轉到郭男的帳戶,透過郭向游男購買6輛車,但並沒有收到車,憤而在前年11月與多名同夥持熱融膠條及瓦斯槍對游男動私刑。謝男事後仍不甘心,認為中間人郭男也有責任,去年1月把毆打游男影片傳給郭,恐嚇他要負責被騙款項。郭男見影片被迫前往謝公司處理,竟被員工控制行動,甚至遭到跟游男同樣被熱融膠條毆打下場。在場謝男員工持西瓜刀,強逼郭簽下400萬元本票及借條,後又強行開走、變賣郭名下2輛轎車。去年4月,謝男教唆同夥擄走郭男,把郭帶到公司毆打,甚至打電話給郭母恐嚇「你兒子在我手上,他欠我們200萬!」被害人心有餘悸向警方報案,經過1年蒐證,上月中逮捕謝男及8名同夥,並查扣涉案用的手機、西瓜刀、鐵條及棒棍等贓證物,全案訊後依強盜、傷害、妨害自由、恐嚇及擄人勒贖等罪嫌送辦。
惡情侶色誘網友綁票勒索 拿到贖金竟還殺人埋屍甘蔗園5嫌羈押禁見
越南籍24歲武姓移工近日在網路認識同鄉阮氏女子,3月被騙出來後竟遭遭綁票勒贖,阮氏與黎姓移工男友共5人聯手綁架武男,並向對方家屬勒索1.9億元越南盾,換算新台幣約24.5萬元,但阮女等人拿到錢後卻向勒索更多,最終將人虐待致死,還將遺體藏屍甘蔗園,近日案情曝光,5名犯嫌已被逮捕到案,稍早被羈押禁見。雲林地檢署指出,阮女與黎男是男女朋友,阮女在網路結識在桃園的武男,得知對方在越南的家人經濟富裕,與黎男策畫綁架武男勒贖。今年3月先將武男從桃園誘騙至雲林斗六,隨後將對方強押上車載到四湖鄉某工寮囚禁,透過視訊電話勒索家屬支付1.9億越南盾,換算新台幣約24.5萬元。武父得知兒子被綁架後連忙支付贖金後,阮女等人卻還想勒索更多,幾名犯嫌於是再將武男載到汽車旅館,並以衛生紙、膠帶封住嘴巴和口鼻,導致被害人身亡,還將其屍體埋在甘蔗園中。雲林地檢署9日接獲桃園市中壢警分局報請指揮偵辦24歲武姓移工勒贖案,10日找來2家營造公司出動挖土機,開挖褒忠鄉一處台糖土,2天後挖出確認是武男遺體。雲林地檢署得知嫌犯仍在雲林縣,10日逮捕來自越南的31歲黎姓男移工、35歲阮氏女移工、35歲黃姓男移工、27歲武維姓男移工及27歲台灣人許姓男子等人到案。將5名嫌犯拘提到案,依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聲請羈押,法官則於稍早裁定羈押禁見,也將解剖遺體釐清死因。
桶屍無間道2/「開門迎假刑警」死者母自責11年 神明:「被老虎咬走」
2013年3月因千萬債務,27歲債主陳男遭三峽角頭陳男狠殺,埋入鐵桶灌水泥,再推入荒涼的水塘毀屍滅跡。愛子慘死11年來折磨著陳母,她只要想起自己替假刑警開門害兒子被擄走就老淚縱橫,而當時神明指示他兒子是「被老虎咬走」,破案後得知主嫌陳男生肖屬虎,令人不得不感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家中經濟不寬裕,陳母和陳父在廟會現場手作販售花生糖和糖蔥,夏熱寒冬開著貨車到處擺攤,她說陳男很乖、很孝順,「有空就會幫我『拔糖蔥』」,也會要腰痛的母親在家多休息,代替她出門做生意。案發前一個月陳男曾在小年夜遇襲,他驚險躲過一劫後返家,還告訴陳母「好恐怖,嚇死我了」,陳母要他多小心;陳男也告訴媽媽,他和主嫌有糾紛,表示兩人出去賭博,主嫌欠債千萬,他當保人,但主嫌遲遲不還錢云云,陳母很擔心,但未料對方連下殺手。案發當天,4名男子穿刑警背心和帽子還手持DV,將陳男帶上車離去。(圖/報系資料照)擄人當天,4名假刑警上門,陳母不明所以開門,一群人衝進屋還出示一張搜索令,她想細看就被喝斥,刑警們凶巴巴自稱南下辦案「陳男涉犯擄人勒贖」,接著幾個人上樓喊醒兒子一家三口,睡夢中的兒子被帶下來,其他人在家裡四處翻箱倒櫃約半小時,拿走了百萬現金、金飾,「我兒子說他沒有做壞事,所以就跟著對方去。」未料這竟是最後一面,而當天開門的就是自己,讓陳母自責至今。隔天中午家人接到勒贖電話,電話那頭兒子要求妻子接聽,表示對方要一千萬才能放人,陳妻奔走籌措好不容易湊出500萬,但過了約定時間,卻無人再打來,陳母到處求神問卜,曾有神明指示「妳兒子被老虎咬走了」,巧合的是主嫌陳男生肖就是屬虎;陳妻也曾夢見丈夫回來說「頭被人打破」,他後腦血流不止臉朝下倒地,但擔心老人家覺得不吉利而不敢說出口。陳母說媳婦曾夢見兒子後腦被打傷渾身血的畫面,沒想到他竟成了桶屍。(圖/翻攝照片)陳母回憶,棄置桶屍的主嫌小弟陳男曾坦承,原本計畫要將鐵桶沉進海裡,但是到了濱海100公尺、人跡罕見的風力發電廠旁,他和同夥2人怎麼推都推不動桶子,加上心中害怕,因此隨意選擇旁邊水塘棄置。主嫌陳男、鄭男之後被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其餘6名共犯也被判3到15年不等徒刑,其中綁架軍師溫男被判17年。而2017年陳母和妻女3婦孺打官司求償,桃園地院判主嫌陳男等6人須共同賠償共633萬元。不過,歷經幾年的刑事民事官司中,陳母最無法原諒的就是主嫌陳男,「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反而是其妻不斷代為道歉,這11年期間 ,主嫌因在獄中救了獄友一命而從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但殺子之痛仍讓70歲的陳母難以原諒。陳母和兒子的妻女打官司向殺人主嫌和共犯求償,法院判賠633萬,但主嫌陳男至今從未道歉,讓陳母相當介懷。(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17歲少年遭警失控毆打原因出爐 警察在手機內發現「這一物」
桃園一名17歲黃姓少年,日前因為烏龍報案的關係,遭警方逮捕,後續竟傳出派出所3名員警持甩棍、電擊棒、鐵盒毆打黃姓少年。而最後該名少年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的陪同下開記者會,控訴員警的暴力行為。而目前有消息指出,員警之所以會失控動手,是一開始員警在黃男的手機中發現疑似強拍的少女裸照,而黃姓少年除了拒絕配合警方調查外,過程中還不斷怒嗆警察,因此最後情緒失控毆打黃姓少年。整起事件發生於18日晚間9點,17歲黃姓少年在桃園火車站附近牽電動腳踏車行經武陵派出所之際,突然被從巡邏車上的員警叫住,以有人報案指稱黃姓少年涉及擄人勒贖案件,所以要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在記者會上,黃姓少年表示,他在過程中被員警一路勒脖拖進審訊室,員警之後甚至還拿甩棍、警棍、電擊棒毆打黃姓少年。而黃姓少年則表示,過去自身的確有觸犯交通法規,但從未有涉及擄人勒贖等行為,目前已逾20日驗傷,21日前往警局向當時3名施暴的員警提出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告訴。而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指出,根據警方調查,3名員警之所以會情緒失控毆打黃姓少年,起因是一名員警在黃姓少年的手機中查獲疑似女子遭強迫拍下的裸照,而質問黃姓少年時,黃姓少年拒絕配合警方盤查,也不願供出同夥,中間甚至還怒嗆員警,所以才導致員警情緒失控,對黃姓少年施暴。桃園警分局長吳明彥表示,根據黃姓少年的控訴,經調查後目前屬實,已依法將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除了會對違法員警嚴懲外,同時也會追究其主管職責。目前該分局局長自請處分、所長則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17歲少年被桃警刑求逼供「電擊棒凌虐1小時」 涉案3警移送法辦
桃園市議員「村長」詹江村22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偵辦一起擄人勒贖案時,居然對一名未成少年以電擊棒、甩棍、鐵盒等刑求逼供,時間長達1小時,造成這名未成年遍體麟傷,質疑警方此舉猶如「KK園區翻版」!針對少年的指控,桃園警分局表示已依法將3名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令相關人士也自請處分。少年秀出遭到電擊棒、甩棍、鐵盒所打的多處傷痕。(圖/詹江村提供)根據詹江村表示,2月18日晚間9時許,這名17歲的黃姓少年日前途經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莫名被指控涉及擄人勒贖案,當時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警指控黃姓少年涉及擄人勒贖案,在所內偵訊室、吸菸區等地,以電擊棒、甩棍、鐵盒,輪番刑求,時間長達1個多小時,造成黃姓少年滿身傷,少年雖未犯案,過程中仍向警察說對不起。詹江村痛斥,少年被員警刑求應掌握相關事證,足以送地檢署法辦,但警方卻找不到報案人及被害人,無中生有的加害人打到遍體鱗傷,最後在無證據下並未移送只能直接放人,難道這是「KK園區」的案發現場嗎?據黃姓少年表示,過去曾有過交通違規和深夜未歸紀錄,但絕對沒有和警方或任何人結怨,更否認涉及擄人勒贖,少年已於20日驗傷、21日赴新北市三峽警分局湖山派出所,向涉刑求員警提告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罪。針對少年指控,桃園警分局回應,針對3名員警執法過當說明如下:1.經本分局調查屬實,已依法將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2.警方對違法員警從重懲處並追究主管責任,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並對受害之當事人、家長及社會大眾深表歉意。3.加強員警再教育,要求同仁執法務必遵守程序正義及依法行政。
海豚灣戀人童星殺人判關17年落跑 最高檢列名「10大重刑外逃要犯」
2003年由張韶涵主演的偶像劇《海豚灣戀人》風靡全台,播出至今20年是許多人的回憶,而裡面的童星王欣卻誤入歧途加入幫派,2016年捲入殺人案,遭判17年定讞,卻因為未到案被通緝,最高檢察署2日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王欣逸也遭列名其中。童星王欣逸列名「10大重刑外逃要犯」。(圖/最高檢察署提供)最高檢察署2日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會議,為了緝捕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確保偵審結果,落實刑罰執行,並避免人犯於境外繼續享受犯罪不法所得或從事詐欺、毒品及槍砲等犯罪,危害我國及他國人民之財產及治安,邀請全國一、二審檢察機關、外交部、刑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機關,共同研商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根據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司法機關耗費很多人力、物力查緝重大刑事犯罪,如何在刑事執行的最後一里路上,將其緝捕回國接受調查,同時兼顧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需要集思廣益」。會中決議,判決確定外逃人犯,符合「時」、「刑」、「案」、「逃」4項審查標準時,各檢察機關即可視案情,發函予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人犯護照,讓外逃人犯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法外;如屬檢察官偵查中之個案,由檢察官依職權自行裁量。從最高檢察署2日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也可見到王欣逸名列其中,王欣逸小小年紀爆紅,但在學校並不怎麼受歡迎,2004年他曾在《康熙來了》節目中提到,與班上同學相處得並不好,經常被挑釁、處處針對,「他們下課都挑釁我,然後跑到我面前說打我啊…還拿鉛筆打我頭」。當被主持人小S問到有沒有朋友時,王欣逸立刻回答「有」,但隨後想了又想,則落寞表示「沒有朋友」但有「徒弟」,不免讓人聯想是在暗示未來發展。依照此標準,最高檢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名單內包含:(一)楊振昌,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運輸第一級海洛因純質淨重2066.12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柬埔寨。(二)許教華,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運輸第一級海洛因淨重3512.5公克,純質淨重3011.27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香港。(三)鄭文源,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確定,設局詐賭擄人勒贖新臺幣300萬,被害人1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澳門。(四)陳建佑,判處有期徒刑23年2月確定,涉竊盜、搶奪及持刀強盜,專挑女子下手,使被害女子受傷,被害人多達9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中國大陸。(五)王欣逸,判處有期徒刑17年3月確定,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上海。(六)林政豪,判處有期徒刑16年確定,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上海。(七)陳金龍,判處有期徒刑14年8月確定,判決沒收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6億5498萬8142元,危害社會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寮國。(八)林和男,判處有期徒刑22年確定,係「臺中縣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聯繫會」顧問,與市民代表會主席等公務員多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判決沒收犯罪所得共新臺幣579萬元,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至香港。(九)鍾毅錦,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確定,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集團詐得逾新臺幣數千萬元,被害人13人,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吉隆坡。(十)蔡明炎,判處有期徒刑4年4月確定,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專對中國大陸民眾實施犯罪,不法利得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74萬4400元,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柬埔寨。
批民眾黨想要天下大亂 黃智賢:沒見過這樣自私的黨
民眾黨31日宣布將自推黨籍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黃珊珊參選立法院長。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智賢痛批,一個8席的民眾黨,從頭到尾,沒有一丁點是為台灣好,沒見過一個這樣自私的黨,只想要天下大亂,情勢大好,演了半天,也只會挑撥,最後自投黃珊珊。黃智賢今天在臉書發文說,民眾黨連到底要支持國民黨,還是要支持民進黨,都可以從1月13日演到1月31日,演的戲碼,叫做挾天子以令諸侯,或是擄人勒贖,黃國昌先是提四個幼兒園等級的假改革,要求藍綠”寫考題”,還說寫了考題,才進一步考慮。她說,韓國瑜跟游錫堃來拜會民眾黨,民眾黨要求閉門會談,還說”閉門”不是密室協商,而是開大門走大路,不是指控別人密室?怎麼老是堅持這樣不可告人?黃智賢再說,黃國昌還竟然假借”改革”之名,要求委員會的召委,由兩名改為一名,內行人誰不知道,民眾黨真正的意圖,是想幹嘛?因為委員會設兩名召委,小黨在立院才有空間,如果只設一名召委,委員會的召委,就會是多數黨,一黨全拿,而如果未來,一個黨如果選上總統,又是立院多數黨,那就會變成一黨皇帝制,在野小黨將沒有任何權力,這樣的單一召委制,應該算是退步制吧。黃智賢認為,民眾黨只8席,為什麼要搞這種東西?因為想永恆不懈的,向藍綠勒索權力,柯文哲黃國昌程度太差,但是心胸眼界又太窄,改變制度,只是拿來借刀殺人而已。她直言,國民黨現在嚐到兩年來,整天幻想藍白合,全力扶持、護航民眾黨的苦果,但真正的苦果,還沒開始,民眾黨,就是國民用自身血肉黨養大的妖獸,這隻妖獸,會繼續不斷要脅國民黨,大口吞食國民黨的未來,以及人民的未來。
黃國昌批綠營檢討TikTok方向錯 學者打臉:法律認知落後20年
行政院傳出近日將召集相關部會,針對當今青年多數在使用的中國發跡社交平台TikTok做因應,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黃國昌昨天表示,問題的本質是假訊息內容而不是載具。對此,資安學者李忠憲23日發文表示,黃國昌落後網路世界的法律認知20年以上!成大教授李忠憲在臉書發文表示,黃國昌「問題在內容而不在載具」這句話的意思是,傳達訊息的重要性在於內容本身,而不是用來傳達這些訊息的媒介。他指出,黃國昌這句話大概落後網路世界的法律認知 20 年以上,大部分網路都是由電信公司經營,一開始大家也搞不清楚法律應該要怎麼規定,很多人認為網路這些平台比較像電話,在上面傳什麼東西,網路平台是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李忠憲指出,詐騙集團用電話來騙人,強盜集團用電話來聯繫,犯罪用電話來作案、擄人勒贖、通姦或傳遞色情訊息,理論上跟電話公司無關,因為電話公司只提供通訊的平台。他說,當年他在管成大網路的時候,台灣學術網路是最鼎盛的時期,這裡面什麼非法電影、電視影片、A片啊等等等,除了地下站以外,都用所謂點對點的傳輸方式來散播這些內容。有一個所謂成大MP3事件,就是在網路上到處散播這些非法的影片跟音樂,其中一個很著名的叫做 Napster,一個美國不怎麼好的大學的大學生寫了一個點對點分享的軟體。李忠憲說,一開始法律的見解是提供網路的網址在哪裡下載的服務並不違法,並不是這些伺服器來分享那些內容,而是幾百萬人分享給幾百萬人,是個人的責任。這樣的法律見解會讓人類的著作權面臨崩潰,從此再也有沒有人願意拍電影或創造音樂了。後來法律的見解是,這些通訊的平台不是像電話那樣的服務,而比較像報紙,在這個平台上面傳遞的內容,平台要負責。李忠憲酸,黃國昌的「載具」,基本上是一個很不精確的用語,應該是平台或是服務。想不到電機系的教授也能夠挑戰唸法律的人,黃國昌實在是很不行,連自己法律的見解都趕不上資訊科技的時代。
「惡龍」張錫銘入獄19年…自認表現良好 申請假釋20次全被駁回
前十大槍擊要犯張錫銘綽號「惡龍」,過去因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罪被判無期徒刑,自2007年入獄,至今已經在台南監獄服刑19年,自認表現良好,累計申請假釋20次,但都被駁回,他不滿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遭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張錫銘1995年在台南犯下槍殺案,隨後逃亡中國,2003年偷渡回台又犯案,先後綁架南投廣播電台主持人、台南當鋪業者、客運少東等。警方在2004年7月26日凌晨掌握犯罪集團行蹤,雙方展開攻堅,當時張錫銘手拿長槍,挾持路過的老農和保全,最後成功逃走,畫面震撼全台。張錫銘提報假釋共20次,但均遭到駁回。(圖/報系資料照)張錫銘後來又連續犯下多起重大綁架案,直到2005年才落網,共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以及合計5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不過,他自2017年開始,每4個月就提報假釋,到去年底總共提報20次,去年2月決議不予許可假釋,因而提起復審,但同年6月19日遭駁回,他質疑假釋審議委員會判斷標準不一,且以他在監表現為主,和他相同刑度的受刑人都已經假釋,包括同案的詹龍欄也在2020年出獄,認為矯正署程序違法,於是又提行政訴訟。經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張錫銘犯行情節、在監行狀、犯罪紀錄,教化矯治處遇成效、更生計畫及其他有關事項,認為他公然強擄數名被害人勒索鉅額贖款、持槍、縱火示威,又數度與警方對峙、任意投擲彈藥,對良善社會風氣戕害甚深,且無和解或賠償相關紀錄等節,因此原處分並無不當,更無逾越權限或權利濫用等情,最後駁回他的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老翁酒醉摔倒成植物人「子女拒絕照顧」 法官依「這理由」裁定免除扶養
一名年約六旬的陳姓老翁,自年輕時就不學無術,甚至染上吸毒的惡習,還有多項前科。而幾年前他在一次酒醉後摔倒,結果就這樣成為植物人。當地政府獲報後,就循線找到老翁的2名女兒,2名女兒則拒絕扶養這位素未蒙面的陳男。最後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也同意免除2名兒女對陳男的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現年61歲的陳姓老翁,自17歲起就開始混跡幫派、吸毒,甚至涉入擄人勒贖等刑事案件,進出監獄更是家常便飯,就連其妻也有多起犯罪紀錄,人生有許多時間都是在監獄度過。而陳男與妻子生下的2名女兒,自幼就被託付給祖父、姑姑等親戚扶養,2名女兒也從未見過陳男。陳男每次出獄後,就會向母親索討金錢,而且並沒有戒除毒癮,更遑論參與2為女兒的成長。多年來,品行不端的陳男在8、9年前不慎感染愛滋,之後又因為酒醉路倒,被送醫治療,雖然性命得以挽回,但陳男也變成植物人,後交由新竹市政府協助安置。之後新竹市政府循線通知到陳男的2位女兒,此時各自都有新家庭的女兒們在接獲通知時,十分傻眼。姊妹倆甚至表示,自己從未與陳男見面過,而且陳男過往拋棄自己的時候,從未有絲毫的幫助,陳男的存在甚至成為姊妹倆無法直視的黑暗經歷,認為陳男有違人父之職責,就向法院申請免除對陳男的扶養義務。本案後經新竹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雖然民法有規定直系血親應相互負扶養義務,但實務上,如扶養義務者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曾發生故意虐待、重大侮辱、家庭暴力等重大情節者,則不適用於本法條。而法官在審理整起案件後,認定陳男確實未曾對子女盡過照顧、保護的義務,因此認定姊妹倆理由屬實,最後判決免除姊妹倆對陳男之扶養義務。
高雄婦遭「電話詐騙」說涉嫌擄人勒贖案 警方及時攔阻「46萬」遭騙
高雄仁武地區的一名56歲李姓女子,近日遭遇詐騙事件,接到一通自稱是「警察」的電話,指控她涉及擄人勒贖案,要求提供銀行存摺和金融卡,並進行指紋採集,情急之下李女因感到緊張而依照指示行事,但當領出46萬元時,因一絲懷疑向警方報案,讓她成功逃脫這場詐騙陷阱。仁武分局澄觀派出所,接獲李女報案表示,接到2通可疑電話,首先是「戶政事務所課長」的電話,對方告知有人提出申辦她的戶籍謄本,隨後又接到另一通自稱是「警察」的電話,指控她涉及刑案,要求提供銀行存摺和金融卡,還需指紋採集。李女起初被冒充戶政人員迷惑,不疑有他的遵從詐騙者的指示,提領出46萬元,但事後察覺事情有異,最終決定報警求助,以防萬一。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了解事情原尾後向李女表示此案危電話詐騙,是詐騙集團常見的手法,並耐心勸戒李女切勿上當。警方呼籲,政府機關若有重要通知,絕不會透過電話通知,而是會使用正式書信方式,司法機關也絕對不會要求交付財物保管,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假扮檢察官或警察的詐欺手法屢見不鮮,民眾應保持警覺,遇到可疑情況應第一時間向警方求助,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求證,避免受騙上當。
死囚爭投票1/受刑人爭選舉權有詭 3死刑犯摻一腳找廢死破口
總統及立委大選進入倒數時刻,行政法院一度裁准受刑人投票引發各界關注,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露,目前全國至少有10個在籍受刑人提起行政訴訟、爭取選舉權,本刊掌握消息,其中3人是三審定讞的死囚,分別是: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許多與受刑人選舉權業務有關的部會官員得知後都十分不解,死囚為何還要爭取選舉權?背後可能隱藏神秘動機。一位資深檢察官指出,廢死團體及律師界人士替死囚和受刑人爭取投票權,目的之一可能是想突破目前廢死困境。因為在高達8成民意支持死刑下,反對死刑的民進黨政府不敢修法,至於司法界盛傳「以廢死為使命」的司法高層,在今年8月由憲法法庭宣告、攸關38死囚能否死裏逃生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合憲,因此反對死刑的大法官們暫時無法打廢死的主意,此時先去爭取受刑人投票權似乎就成了廢死的破口。法扶律師團到最高行政法院出庭,希望在籍受刑人也有選舉權。(圖/趙世勳攝)另有司法官判斷,廢死團體和律師界支持者長期推動受刑人投票權,並將死囚包裹在一般受刑人裡面,一旦最高行政法院判准受刑人投票,選務機關在目前法律不完備情形下,基於對司法權的尊重,有責任克服技術上問題讓死囚投票,這樣就能一點一滴替廢死鋪路,因為「頭過身就過」,死囚連投票權都有了,即使三審判死定讞,民進黨政府和法務部仍有理由不執行死刑,廢死大法官充斥的憲法法庭更可趁機宣告死刑違憲!目前打官司、爭取選舉權的3死囚為:蕭仁俊、廖家麟、廖敏貴。其中蕭仁俊、廖家麟曾因觸犯盜匪及擄人勒贖罪假釋,1995年2月起,在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12件診所搶案。廖家麟因姊姊與律師周德勝有購屋糾紛,對周心生不滿,1996年1月9日廖和蕭仁俊等人,前往周德勝律師事務所,持刀搶走周的鑽戒、手表、玉墜等財物,以窗簾繩子勒昏周德勝,再朝周的頸、胸部猛刺9刀致死。蕭、廖等人怕被索命,還拿塑膠袋蓋在周的頭部。蕭仁俊(中)與同夥強盜殺害律師周德勝,遭警方逮捕歸案。(圖/報系資料照)廖敏貴則是受到楊姓同居女友指使,潛入潘姓前夫家中抱走女兒、並謀財害命。2008年1月14日凌晨,廖、楊兩人開車到潘姓前夫家附近,廖男爬窗戶進入偷抱女童,被楊女的前婆婆發現,廖先將她掐昏,再用枕頭強壓她臉部窒息死亡,竊取抽屜5百元現金,廖男把女童帶回停車處交給楊女,拿水果刀返回潘家,竊取1000元時,吵醒楊女前公公,兩人扭打後將其刺死,廖原本還企圖殺死楊女前夫,但因潘上夜班遲未返家才逃過一劫。
立法院臨時會通過3法1協定 民進黨:成果符合社會期待
立法院臨時會今(31)日完成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以及攸關外役監遴選條件的《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民進黨中央黨部表示,此次立法院臨時會順利通過「台美貿易協定」、外役監修法以及性平三法修法,成果豐碩,感謝朝野立委的努力。民進黨指出,「台美貿易協定簽署」是台灣與美國雙邊經貿關係的重大里程碑,該協定的通過,奠定雙方經貿往來的法律基礎,展現台灣願意推動各項議題符合國際高規格標準的決心;同時也為台灣與其他主要貿易國,提供了全新的貿易合作模式。協定通過後,台英兩國同步宣布啟動深化貿易夥伴關係的談判,期待未來有更多國家深化與台灣的貿易關係。民進黨表示,「外役監修法」加嚴受刑人遴選門檻,明定至少要服刑超過1/3刑期,累犯的話更要逾1/2刑期、一年內符合假釋資格、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並且也列出不得遴選的消極條件,包含增訂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刑法的致公務員重傷、普通強盜罪、強盜致重傷罪、脫逃罪、加重妨害自由罪、擄人勒贖罪、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家暴法之違反保護令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等罪,列為不得遴選的情形。同時也追加貪污治罪條例、重大經濟犯罪,其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要繳回犯罪所得才能納入外役監遴選。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平三法」,完成以保護被害人為中心,接住每一個受害者的修法里程碑,我們要感謝勇敢站出來,說出自己受害經歷的每一個人。也感謝行政團隊與立法院合作,努力完成《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工程。民進黨表示,這次的修法著重於三個關鍵點,第一是加強「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其次是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與服務;第三是建立「可信賴」專業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落實堅持「性騷擾零容忍」的態度,持續強化跨部會合作。期待透過此次「性平三法」的修法完成,健全台灣的法令與防範機制,讓性騷擾防治能夠貫徹到每一個角落。為全體台灣人打造一個真正性別友善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