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傷
」 車禍 台中 台南 酒駕 男童誤踩油門暴衝撞牆!台南老翁「魂斷自家停車場」3度自撞亡
台南市中西區今(21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名72歲王姓老翁在一棟大樓的地下停車場準備駛離時,整輛車突然暴衝撞牆,導致老翁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該起自撞意外發生於今(21日)上午8時許,家住中西區民權路三段某公寓大樓的王姓老翁,當時前往地下4樓的停車場準備駕車外出,怎料行駛過程中,老翁疑似「誤把油門當煞車踩」,導致黑色休旅車直接往牆面高速撞上,撞擊力道之大,車頭全撞爛,老翁也因此受困駕駛座。台南市中西區今(21日)上午發生自撞死亡車禍,一名72歲王姓老翁在自家地下停車場準備駕車外出時,怎料疑似誤把油門當成煞車踩,導致整輛車爆衝撞牆,老翁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三立新聞網提供)台南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並破壞車體將老翁救出,但他已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救治後,老翁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後續警方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遺體,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悉,王姓老翁先前開車外出時,也曾發生過2次自撞意外,當時有驚無險僅擦傷,並未危及生命,沒想到此次3度自撞卻從此天人永隔,令家屬悲慟不已。
彰化7旬翁「晚上睡不著」外出散步!剛出家門遭18歲騎士撞死
彰化縣秀水鄉昨(20日)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名73歲梁姓老翁晚間外出散步,怎料竟遭機車高速衝撞,老翁當場倒地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該起事故發生於昨(20日)晚間9時許,一名18歲王姓少年當時騎乘機車行經秀水鄉民意街時,疑因車速過快,不慎撞上梁姓老翁,撞擊力道之大,導致老翁頭部重創,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秀水、福興消防分隊趕抵現場救援,老翁經緊急送醫救治後,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而肇事的王姓機車騎士則全身多處擦傷,經就醫治療後已無大礙,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只是為何天色已晚,梁姓老翁卻要獨自外出呢?有附近鄰居透露,老翁疑似「睡不著覺」,所以才說想出門走走,沒想到剛出家門不久,便遇上車關死劫,消息令人遺憾不已。
台中狠父凌虐溺斃6歲兒 二審改罪名仍重判16年
台中徐姓男子2023年將6歲兒子接回同住,只要兒子不依其要求,就會以衣架抽打,或命其脫光光罰站,甚至冷水沖頭等方式處罰,男童也因被凌虐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在1次被浸泡處罰時失能溺水而死,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時,以「凌虐致死罪」重判徐男16年,二審19日改依「傷害致死罪」仍判16年,可上訴。徐小弟去年6月1日被發現溺斃在浴室收納箱內,全身多處瘀傷,檢警調查發現,他原本由祖母教養,去年初才被生父徐男帶回豐原租屋處同住,此後,徐父經常以凹折衣架抽打他,或命其脫光光坐在浴室置物箱內,以冷水沖頭方式接受冷水沖淋及浸泡處罰;且因擔心男童傷勢被察覺,經常藉故向幼兒園請假不讓男童上學。去年5月30日、31日徐男再以衣架、視訊傳輸線抽打兒子,造成他頭、臉及四肢等多處挫擦傷,且致下背部約30×27公分皮下廣泛出血,引發橫紋肌溶解症。6月1日下午5時,徐男再命兒子赤身雙手高舉進入浴室裝有溫熱水的收納箱內,當時男童已精神不濟、昏睡,他又不斷以溫水沖頭處罰後離去,造成男童失能溺水窒息死亡。此案在台中地院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檢辯雙方爭執焦點在於徐男犯行是「凌虐致死」或「過失致死」,最終依「凌虐致死」重判16年,徐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徐男坦承傷害、過失致死,但否認凌虐致死,其辯護人稱徐男要兒子泡在注滿熱水的收納箱是「加速退瘀」,並非凌虐。二審19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認一審依「對於未滿18歲之人凌虐致死」認事用法未當,撤銷原判決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斷,考量其為累犯、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仍判處16年,本案可上訴。
驚悚!台南客運擊落電動自行車「捲車底」 16歲女命大險遭輾
近日公車事故頻傳引發社會關注,台北市中正區17日才發生2台公車及1台計程車碰撞,造成1死15傷,未料台南市北區18日晚間7時許,又傳出和欣客運右轉與16歲謝姓女高中生騎乘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擦撞,導致電動自行車捲入車底全毀,所幸謝女驚險逃過一劫僅雙腳擦傷,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謝女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行經公園路與和緯路口時,不料1輛和欣客運正好駛過該路段,但疑視線死角,導致客運右轉時不慎撞上電動自行車,導致該車慘遭捲入客運底部,整車受損嚴重幾乎全毀,造成謝女跌坐在客運右側前輪處,僥倖保住一命,僅四肢擦挫傷且意識清晰。警方表示,18日晚間7時50分獲報,公園路與和緯路口發生客運與電動自行車碰撞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受傷,警方火速在5分鐘內趕抵現場,到場後救護員先將傷患初步清理傷口,接著迅速送往永康奇美醫院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後續也已通報謝女家屬及校方前來照料,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客運追撞!台南女高中生「電動車捲車底」 驚險逃死劫
昨(18日)晚間台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長途客運巴士右轉公園路時,撞上正騎電動自行車直行的16歲謝姓女高中生,導致其車輛遭輾壓幾乎全毀。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昨日晚間7時許,台南市北區公園路與和緯路口,一輛長途客運巴士在右轉公園路時,撞上了正在騎電動自行車直行的謝姓女高中生,導致其車輛遭輾壓幾乎全毀,所幸少女僅雙腳擦傷,意識清楚,已送醫治療。根據目擊者描述,女高中生的電動自行車在事故中被大巴士右前輪拖行並輾壞,少女則跌坐在巴士右前輪前方,雙腳受傷但無大礙。消防局在晚間7時50分接獲報案,隨即派出5車9人迅速趕到現場,並於5分鐘內展開救援。少女在簡單清理傷口後,被緊急送往永康奇美醫院治療,並無生命危險。至於詳細肇事原因由警方進一步釐清,目前警方正調查事故是否因巴士駕駛視線死角導致,詳細肇事原因仍需進一步釐清。此外,警方也已通知相關單位,包括校安中心,協助處理後續事宜。警方也呼籲民眾,電動自行車與大型車輛共用道路時,應特別注意死角問題,保持安全距離,確保行車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產後依賴塑身衣好不好?從穿戴時機到款式一次分享!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慈恩報導】對於許多女性而言,產後身體的變化可能感到不適或不自信,因此網路上不少人討論該不該穿塑身衣褲,有沒有用?安全嗎? 塑身衣褲經常被推崇為幫助產後女性重拾體態的「秘密武器」,現代醫學對此也有搭配建議讓媽咪更有安全成效。產後塑身挑選 優劣分析解答生產後,許多女性對於腹部微凸很困擾,擅長於產後調理的聯新國際醫院運動醫學科主任王凱平醫師指出,女性懷孕時會分泌「弛緩素」,使韌帶與關節變得鬆弛,隨著胎兒長大,骨盆撐寬,恥骨分離,且擠壓到內臟器官位移;接著產後「弛緩素」不再持續分泌,但關節變得脆弱而造成腰痠背痛,雖然大部分的腹直肌分離在產後半年自然恢復,但配合身體的需求正確穿戴塑身衣褲更能修復產後的肌肉拉長鬆弛、骨盆不穩等問題,有效穩定核心肌群,減輕腰部疼痛與壓力。王凱平醫師提到,針對不同生產方式,有不同的穿戴建議,如果是剖腹產,因下腹部有傷口,產後需要兩到三周時間復原,為避免復原期間活動拉扯,這時就需要束腹帶固定;而自然產如果有媽咪產後腹部下墜感,則可選擇性穿戴,減緩不適。 有媽咪認為產後立即穿上塑身衣褲,而且穿得越久越好、越緊越有效果,其實不然,塑身衣褲有一定的限度和規律,產後初期應避免長時間穿著,也要根據個人體型與理想身形調整,王凱平醫師建議產後一個月後開始穿戴,穿一個月左右,因為產後一個月分泌物與惡露大致排乾淨,能減少個人衛生不潔的問題。若想盡早穿戴,則於產後一週或十天後再開始。 穿戴時間點於白天六到八小時就好,夜間睡眠讓其好好休息放鬆。想要快速恢復體態而長時間穿戴,反而會因過度壓迫阻礙血液循環,甚至導致肌肉無法有效自主恢復而萎縮無力,削弱身體自然發展和穩定性。▲(圖:黛莉貝爾提供)選錯塑身款式 連手指頭都受傷那麼塑身款式如何挑選?有媽咪想要加重效果而穿上比身材小的尺寸,但長期緊繃會讓皮膚排油、排汗功能被阻塞,造成搔癢、溼疹、長痱子甚至異味,還會因為穿脫不易,扭傷手指頭。所以選擇合適的材質和設計非常重要,透氣性和舒適度是必要考慮的條件,挑選塑身衣褲應該要能提供適當的壓力支撐,而不應該感覺任何不適或疼痛。有些人穿束腹帶加骨盆帶想達到雙乘效果,其實建議選擇單件式的臀腿塑型款式,類似當今流行的單車褲剪裁,減少腹部太多包覆可能造成加重的悶熱感,一般要能支撐加強腰腹臀,真正做到抑制腹部鬆弛肌肉,導正髖骨,也能避免穿上又穿下、層層包覆的厚重感,另外應選擇高腰彈性包覆避免低腰摩擦傷口,舒適服貼不擠肉,更能避免胃部不適或胃逆流。由於女性多會有尿道感染問題,這時候能有透氣開洞的方式,才能避免悶熱或因為穿脫不便而變相憋尿的發炎狀況,儘量選用內層採涼感布材質,穿上胯部會更舒服透氣。
彰化驚險車禍!大貨車彎道失控墜山谷 外籍移工重傷、2人輕傷送醫
彰化縣員林市員草路二段,15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重大車禍,1輛由黃姓駕駛駕駛的大貨車,在經過一處急彎時失控撞上護欄,隨後整輛車滑入邊坡,釀成3人受傷的事故,車禍發生後,警方及消防局迅速到場展開救援,3名受傷者目前均已送醫治療。事故發生在中午12時27分,大貨車當時正由芬園鄉開往員林市,據了解,該車行經員草路二段急彎處時,突然失控撞上護欄,整輛車滑落山谷邊坡,車內共有3人,包括53歲駕駛黃男、22歲乘客林男以及1名年約30歲的外籍移工。警方與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副駕駛林男受困於變形的車體內,意識清楚但右眼腫脹、右大腿疑似骨折,救援人員利用捆綁帶固定車輛,再用油壓破壞器材撐開車頭,最終將林男成功救出,黃男自行脫困,僅胸部擦傷且意識清楚,而外籍移工情況較為嚴重,曾一度意識不清,臉部有撕裂傷,右腳封閉性骨折,經送往員基醫院後恢復意識,並因傷勢過重轉診彰基醫院進一步治療。整起事故現場驚險萬分,救援過程中需多次確認車輛穩定以避免滑落山谷,警方初步調查,黃姓駕駛的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因素,但車輛失控原因尚待釐清,警方提醒,員草路二段急彎路段行車風險高,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在大型車輛行經時應格外小心,以免發生類似意外。
鄰居反目成仇演變大亂鬥!拿鐵鎚逞凶反遭搶 三重警全依社維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12日下午3時許發生一起流血衝突,45歲柯男與47歲羅男為鄰居,雙方卻因嫌隙引發口角,進一步爆發肢體衝突,甚至拿出鐵鎚攻擊導致濺血意外,三重警火速趕抵,將雙方涉案人依照傷害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柯男與羅男爆發口角衝突後,羅男73歲夫親及44歲弟弟也出來助陣,羅男父一氣之下拿出鐵槌朝對方揮擊,反遭柯男奪取武器反擊,導致羅男頭部受傷,四人扭打成一團,場面相當火爆。三重警獲報後立即派員了解,到場後雙方已無衝突,柯男、羅男父和弟弟手部擦傷就醫、羅男頭部擦挫傷就醫,4人皆無生命危險,雙方事後要互相提告,警方依規定受理,依《刑法》傷害罪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7條》規定,對4人移請裁罰。三重分局呼籲,民眾遇糾紛狀況時,應保持理性、自制,任何違法違序行為本分局一定追究到底,依法究辦。
亂用痠痛貼布竟造成胃出血、腎衰竭 譚敦慈:最多2片,不可超過6小時
痠痛貼布沒貼對更傷身!無毒教母譚敦慈分享到,過去在國外曾有發生過,由於藥布貼太多,造成胃出血、腎臟受傷害,因此建議想要使用的民眾,最多只能貼2片,每次貼最好不超過4至6小時。譚敦慈日前在節目《健康零距離》中說到,國內國外都有發生過,因為貼藥布貼得太多,結果出現胃出血、腎臟受傷害的案例,有些人一次就在背上貼個7、8片貼布,「其實最多就只能貼2片,而且每次貼的時間,最好不超過4到6小時」。譚敦慈解釋,市售的痠痛貼布,主要有2個成分,1個是水楊酸,另外1個則是非類固醇的消炎止痛藥,當民眾在使用時,水楊酸會經由皮膚吸收,如果一次貼了好幾天,就可能導致胃出血、腎臟受傷害。譚敦慈也提醒,若身上有紅疹、擦傷,或是出現傷口的部分,切勿再貼上藥布;如果貼了3、4天,症狀都沒有改善,應該趕緊就醫,比較安全。另外,衛福部食藥署曾在官網衛教,民眾在使用痠痛貼布時,請勿自行增加使用量及使用時間,通常痠痛貼布藥效僅能維持4至6小時,使用時間不宜超過6小時,若皮膚有傷口、濕疹、潰瘍等部位,也應避免使用貼布;使用後有起疹子、紅腫、發癢等過敏現象,或是持續使用後疼痛症狀沒有改善,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食藥署也指出,為正確使用痠痛貼布,應先詳閱說明書,注意1次只可用1種,也避免長時間與大面積使用。食藥署強調,痠痛貼布所含止痛成分會經由皮膚吸收而產生作用,故須避免同時使用多種止痛方式,如吃的、貼的、擦的、抹的一起來,確實做到一次一種,才安全,「如手、腳、肩膀及背部同時貼,也會造成藥量吸收過多,藥物過量產生副作用及增加肝腎負擔,所以也不要黏貼時間過長或是大面積使用」。
男突煞車遭檢舉挨罰1.8萬元 「憑1事」法官還清白撤罰單
1名郭姓男子開車行經基隆市某路段突然停車,後車駕駛認為郭男違規,透過行車記錄器檢舉,警方根據錄影認為違規屬實,開出「惡意逼車」1.8萬罰單,但郭男不服,指發現與後車擦撞才停下查看,法官認為,郭男車輛的確和檢舉人車輛有小碰撞,路中停下雖不當,但並非惡意逼車,最後撤銷罰單。判決書表示,郭男在去年5月27日晚間9時許,駕駛小客車行經基隆市一處路段時突然停車,後方駕駛以行車記錄器影片向警方檢舉,指郭男車輛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的違規情形。警方查看錄影後以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監理單位裁處罰款1.8萬元、記違規點數3點、應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郭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郭男表示,當時開車發現右方後視鏡疑似擦撞到檢舉人車輛,因他在汽車服務廠工作,了解輕微擦傷處理方式,且判斷車速不快不會追撞才停車。郭男因對方不打算追究遂準備駛離,但又遭後方檢舉人或其他車輛按喇叭,才再減速停車。郭男主張,他未持續留在現場及報警處理,雖有不當,但不能據此反推二車之間未發生擦撞,還認定他是在未遇到突發狀況下突然煞車,裁罰不符比例原則。法官認為,郭男煞車時,離檢舉人車輛尚有相當距離,不至於過分逼近郭男車輛;郭男車輛後視鏡確實有擦痕,因此認定郭男當下停車有理由,與「惡意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情形有別,最後撤銷郭男罰單。
網傳「肇事逃逸詐騙」照片音檔引恐慌! 警方澄清:真實案件非詐騙
近期網路上流傳1段音檔及1張照片,引起民眾熱議,音檔內容宣稱,若在路上遇到有人騎車或開車時發生事故,無論對方是否停留在現場,車主都必須報警處理,否則將可能被告肇事逃逸,並且指出這是1種新型的「馬路詐騙集團手法」,也流傳1張交通事故初判表,圖片中寫著「遇到馬路詐騙集團告肇事逃逸」,這些信息讓不少民眾感到困惑和擔憂,紛紛轉發討論。經過警方證實,這些流傳的信息並非所謂的「新型詐騙」,而是1宗肇事逃逸案件的真實情況,警方指出,這起案件發生於9月3日上午8時,地點位於高雄市前鎮區前鎮街與鎮東路口,1名76歲的李姓男子在騎乘機車時,與1輛不明重型機車發生碰撞,當時,重機騎士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離開現場,並未停留處理。李男因碰撞摔倒,手臂擦傷,幸無大礙。警方接到報案後,通過監視器畫面追蹤嫌疑人,並成功找到該重機的車主46歲賴女,賴女對事故發生後的逃逸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在碰撞後未能停下來處理,隨即離開現場,其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公共危險罪,警方將依法送辦。雖然這起事件的真相被揭露,但網路上仍繼續流傳著音檔及照片,有人誤以為這是某種新型的詐騙手法,進一步引發誤解,警方指出,這段音檔的提醒並非基於這起案件,也與該事件的車主無關,音檔中男子語氣充滿警告,提醒駕駛人若遇到類似情況,需立即報警,但實際上這樣的情況應該根據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具體情形來判定,並非所有類似情況都會構成「肇事逃逸」。警方呼籲市民在面對交通事故時,應依照法律規定處理,若不幸遇到車禍,無論是輕微碰撞或嚴重事故,都應停留在現場,並儘速報警處理,避免發生肇事逃逸的法律後果,警方強烈建議民眾在轉發或傳播信息時,要保持警覺,核實資訊真偽,避免成為錯誤信息的傳播者。
酒駕闖禍!高雄醉男當街追撞警車 車輛翻覆遭逮捕
高雄市小港區8日清晨將近8點,發生一起驚險車禍,26歲楊姓男子疑因酒後駕車,竟在小港區營口路上撞上路邊停放的警車,並導致自己的車輛左側翻覆,警方當場對楊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每公升0.26毫克,超過法定標準,警方隨即將其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進行偵辦。據警方說明,當時小港交通分隊潘姓員警正於營口路慢車道公車招呼站處理一起交通事故,並將警車停於路旁,確保現場安全,不料,楊男駕駛的車輛卻高速駛來,直接撞上靜止的警車,劇烈撞擊後,楊男的座車失控翻覆,所幸他僅受輕微擦傷,無大礙,但車頭嚴重損毀,警車左後側輪軸則被撞壞。潘姓員警並未受傷,但因車輛損壞,現場處理人員迅速進行後續檢測與疏導,減少交通影響,針對肇事原因,警方指出,楊男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超標,確認其是酒後駕駛的狀態下追撞靜止警車;目前,全案已由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責任歸屬及詳細肇事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分析中。
嚇尿了!39歲男子酒駕肇事翻覆失控 驚嚇過度當場失禁送醫
國道3號南下碧潭隧道內,8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發生一起驚險事故,1輛39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聯結車在行經隧道內側車道時,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直接撞上施工護欄後翻覆,整輛車橫擋在車道中,迫使整條路線封閉,造成車流大打結,警方迅速抵達現場並派員在木柵南出路段引導車輛改道下交流道,以緩解交通壅塞情況。在現場,警方對陳男進行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8毫克,顯示有飲酒情況,陳男全身多處擦傷,自行脫困後表示頭暈不適,經警方協助下送往醫院治療,據醫護人員透露,陳男因事故驚嚇過度,竟在到達醫院時發生尿失禁情況,幸而,醫療檢查結果顯示無重大傷害。警方則依公共危險罪對其提起調查,後續將釐清確切肇事原因。目前,高公局北區交通控制中心已派遣巡邏車隊引導車流,並通知新店分局於新店交流道進行交通疏導,確保後續車輛安全,警方呼籲,駕駛人務必保持清醒與專注,切勿酒後駕駛,以免釀成憾事。
台北車站爆「婦人摔落月台」!無列車通行急爬上來
台北車站台鐵第四月台今(8)日上午發生一起突發事件!一名婦人因不明原因從月台跌落,幸好當下沒有列車通過,婦人趕緊起身爬上月台,站務人員知曉後立刻報警。婦人因摔落造成臉部擦傷,經包紮送醫後已無大礙。
倒頭栽!彰化翁等公車慘跌「1公尺深稻田」 送醫幸無大礙
彰化1名84歲白姓老翁25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倒頭栽意外,他在站牌前揮手示意公車停站時,疑突失去平衡,導致整個人往後倒,不慎摔落1公尺深的稻田內受傷受困,公車司機見狀嚇得趕緊下車查看傷勢,同時通報警方前來協助送醫,所幸老翁僅擦傷並無生命危險,事後司機才安心離去。據了解,老翁當時外出正要搭乘公車前往彰化市區,隨即步行至站牌前等侯搭車,公車進站時老翁揮手示意停靠,不料疑因手舉起時失去平衡,導致他失去重心往後倒,結果直接「倒頭栽」跌進後方1公尺深的稻田中,造成老翁受傷不斷呻吟,神情面露痛苦,司機目擊後迅速在公車站前將車停下並查看情況。警方表示,縣庄派出所25日上午10時10分接獲通報,公車司機指稱有1名老翁跌落稻田受困,員警趕抵後立即跳進田中合力將老翁扶起,接著攙扶至路旁水泥田埂上脫困,隨後交由救護車送往南投縣草屯佑民醫院治療,老翁僅臉部輕微擦傷,意識仍清晰,檢查傷勢後並無生命危險,後續家屬得知後迅速抵達醫院照料老翁,同時對於司機急警方的協助表達感激。
台中計程車迴轉害撞!機車碎片撒滿地 騎士意識不清搶救中
台中市北區28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49歲陳姓男子駕駛計程車迴轉時,同向45歲楊姓男子騎機車來不及閃避造成碰撞,撞擊力導致楊男全身多處擦傷且意識不清,警方到場立即將他送醫搶救,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陳男駕駛計程車沿公園路由平等街往自由路方向的內側車道行駛,在行經市府路口欲迴轉時,使同向楊男騎的機車疑閃避不及,導致2車發生碰撞,強大的撞擊力造成機車車頭嚴重毀損,車殼碎片散落馬路,楊男也因而全身多處擦傷且意識不清,陳男則未受傷。警方表示,凌晨2時48分獲報,公園路與市府路口發生車禍,初步了解有1人受傷,員警抵達後立即楊男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經酒測陳男無酒精反應,楊男的部分警方已報請檢察官核發抽血鑑定許可書,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轎車自撞國道護欄!慘遭後方追撞 駕駛救出已無生命跡象「釀1死5傷」
國道1號北向46公里林口爬坡路段今下午發生死亡事故,58歲陳姓駕駛自撞外側護欄後遭後車追撞再衝向內側護欄,連續撞擊車子扭曲變形成廢鐵,陳男卡在車內,好不容易救出已失去生命跡象,乘客劉女和另一車劉姓一家四口都幸運逃過一劫僅擦挫傷無大礙,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釐清。58歲陳姓男子今午駕駛小客車行駛於國道1號,下午1點在北向46公里林口爬坡路段,不明原因自撞外側護欄後失控往左衝,後方35歲的劉姓男子搭載妻小共1車4人閃避不及,撞擊陳男車輛,陳男車輛再撞擊到內側護欄,強烈撞擊陳車前後凹陷、零件四散。陳男國道1號林口段自撞後遭追撞,車子嚴重凹陷,陳男受困車內最終命喪國道。(圖/翻攝照片)陳男國道1號林口段自撞後遭追撞,車子嚴重凹陷,陳男受困車內最終命喪國道。(圖/翻攝照片)陳男受困於車內,桃園市消防局出動4台救護車,以破壞器材協助陳男脫困,但陳男已因傷重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林口長庚醫院急救,仍宣告死亡。陳車的22歲劉姓女乘客僅左手、左腳擦傷,右鎖骨疼痛,並無生命危險,送往林口長庚醫院。追撞的劉男1家4口劉男右膝蓋擦傷、36歲鄭女嘴唇2公分撕裂傷,車內還有2名襁褓中嬰兒,1歲男嬰僅額頭眉毛2公分撕裂傷、3歲女嬰無明顯外傷,都幸運逃過一劫。陳男國道1號林口段自撞後遭追撞,車子嚴重凹陷,陳男受困車內最終命喪國道。(圖/翻攝照片)陳男國道1號林口段自撞後遭追撞,車子嚴重凹陷,陳男受困車內最終命喪國道。(圖/翻攝照片)國道警方表示,事故現場於13時54分完全排除,恢復全線通車,陳姓駕駛酒測值待相驗,劉姓駕駛酒測值為零,詳細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不論駕駛或是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
和老婆到峇厘島遊玩 他「懸崖旁拍照」遭巨浪捲走溺斃
近日一名遊客在印尼峇厘島著名的危險景點「天使浴池」(Angel’s Billabong)拍照時,遭到巨浪襲擊,當著妻子和朋友的面被沖入海中,最終不幸身亡。根據外媒《每日郵報》的報導,罹難者為59歲的印度男子尼列什穆希(Nilesh Mukhi),他於25日在該景點拍照時,與妻子卡維塔(Kavita)一同被巨浪捲入海中。隨後卡維塔幸運獲救,身上有擦傷但無生命危險,然而穆希卻從此失蹤,直到隔日他的遺體在距離事發地點約19公里的努沙杜瓦(Nusa Dua)被發現。據了解,事發時穆希和他的妻子站在懸崖邊準備拍照,當地一名司機曾勸告他們遠離懸崖,但巨浪突然襲來,導致穆希被捲走。巴厘島當地警方與印尼海軍迅速展開搜尋行動,最終在次日找到他的遺體。事實上,「天使浴池」位於努沙佩尼達島,以其天然無邊際泳池和清澈湛藍的海水著稱,但同時也是一個危險的旅遊景點,「天使浴池」因其天然無邊際泳池的美景吸引遊客,但也因多起致命事件被稱為「死亡陷阱」。此前已有多名遊客在此遭遇巨浪襲擊,並發生過多起死亡事故,像是2018年時一名中國遊客在同樣地點自拍,不幸遭巨浪捲走溺亡。
買不到雞胸肉超商浩克襲警 遭警棍伺候12下監察院批評執法過當
桃園市中壢區2023年有1名28歲健身教練因買不到雞胸肉,情緒失控在超商內打砸發狂,最後引發與警方的激烈衝突,當警方接報抵達現場控制局勢時,雙方爆發激烈拉扯,並造成現場執法過當,監察院針對此事件的調查報告近日出爐,認為警方執法過程中未遵守相關規範,且動用過度武力,存在違失情節,並強調須檢討並改進警察執勤方式。據悉,該名健身教練當時因購買需求未能達成,在超商內情緒爆發,不僅破壞店內物品,還不斷騷擾超商員工,情緒異常激動,2名接獲報案的中壢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名教練赤裸上身、言語失序,並隨意損毀店內物品,甚至有自言自語和哭泣等行為,展現出精神異常的狀態,員警認為,該男子壯碩的身材使他具備潛在威脅,並可能攜帶致命武器,於是決定將其帶離現場以保障周圍人員的安全。然而,當員警接近並試圖控制該男子時,對方不配合且情緒更為激動,面對這樣的情勢,王姓員警根據經驗朝對方臉部噴灑辣椒水,試圖制止其行動,不料,男子不僅未平靜下來,反而暴怒失控,立即對員警發動攻擊,因未保持安全距離,2位員警遭到多次毆打,導致面部擦傷和輕微腦震盪,調查報告指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未妥善評估對方的精神狀態與潛在風險,未能遵守執法的安全規範,最終導致情勢失控。隨後,在健身教練跪坐於超商門前的片刻,王員警因情緒激動,持警棍連擊其頭部12次,導致該名男子多處受傷,監委指出,雖然員警當時有要求增援,且支援警力5分鐘後即將抵達,王員警仍選擇使用強制力攻擊,違反比例原則,未能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動;此外,報告指出,在這類涉及精神狀態異常的事件中,員警應考慮使用更多溝通和非致命方式,如保持適當距離、以拋射式電擊器制止等,以有效遏制失控行為。針對此事件,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建議,警政機構應加強警察教育,提升應對精神狀況異常民眾的處理能力,報告中提到,當前警政署教材中已有類似案例,例如曾建議面對可能情緒失控者時,避免使用封閉式問話或權威式語氣,應持續以安撫性溝通技巧,並保持足夠距離,以避免激化對方情緒,未來應對類似情境時,員警須靈活應用「溝通話術」與「非致命性武器」,以更安全、有效的方式達成控制現場目的。針對執勤裝備不足的問題,監委強調「拋射式電擊器」的重要性,此類裝備可在3到6公尺內拋射探針並釋放低電流、高電壓,從而在遠距離制服對方,提升警方和在場人員的安全,監委要求警政署應將本事件納入教材,並檢討警力現行裝備配置與培訓成效,逐步提升前線警員應變能力,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小王偷吃別人女友遭設局痛毆「全裸下跪道歉」 綠綠苦主也坐牢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女友交往期間,發現女友背著他出軌男子小王(化名),2人不僅發生關係還背著他交往。阿德氣得設局將小王抓住,不僅持武器痛毆小王,還拍下他全裸下跪道歉的照片,並恐嚇「殺人關幾年就可以出來」,逼他簽下高額借據。小王脫困後報警提告、阿德也因此被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阿德原先與女友鄧女交往,怎料交往期間鄧女腳踏兩條船,另外又跟小王交往,2人發生親密關係。鄧女出軌曝光後,阿德怒不可遏,以鄧女名義將小王誘騙到住處,使用掃把、鐵棒及工地使用的鐵製器具痛毆小王,導致他頭部外傷、頭皮撕裂傷、下唇挫傷、左耳擦傷、雙前臂挫傷及瘀青等傷害。阿德打完人後仍不滿足,又逼迫小王脫光衣物,全裸下跪,再錄下小王全裸道歉的影片,接著拿出350萬元的借據,恐嚇他「殺人之後關幾年就可以出來」,嚇得小王當即簽下借據。小王被阿德囚禁凌虐近5小時,簽下借據後才終於得以脫身,嚇得他立即前往警局報警提告。對此,阿德辯稱是因為小王跑來他家,他「害怕電動工具被偷,所以才會要求簽下借據」,不過台中地院法官並不採信阿德的辯詞,經過審理後,依照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阿德2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