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停
」 酒駕 通緝犯 毒品 台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連累家人!台中男網購「假車牌」懸掛轎車 害母開上路遭攔查法辦
台中市五分局日前執行「淨牌專案」,有3名男子分別因酒駕及超速遭扣牌而動歪腦筋到家屬身上,間接連累家人挨罰,其中台中1名44歲王男網購偽造車牌並懸掛在轎車上,導致其母駕車外出時被員警攔查法辦,王男最終不僅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還連帶拖累母親受罰。警方表示,松安派出所員警日前在松竹路執行勤務時,眼尖發現1輛轎車的車牌字體異常,隨即上前攔停盤查,果不其然經查證該車牌是偽造的,64歲女駕駛向員警訴說,該車平日都是自己與家人使用,從未借給他人過,想不透為何是偽造車牌。警方說明,經調查,該車於2023年底因酒駕遭扣牌,王女這才回想到其兒確實駕駛該車酒駕被逮獲,但由於當時車輛被移置保管幾天後便被兒子領回,警方介入瞭解後,才知曉原來是其兒為防止母親責罵才未提扣牌一事,甚至網購假牌掛回,試圖掩蓋真相,未料卻連累母親被攔查並依《偽造特種文書罪》送辦。據了解,除了此事外,警方日前在環中路與榮德路口,發現23歲徐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排氣管發出巨響隨即攔查,未料竟拆穿假車牌一事,經調查發現他日前才因超速被扣牌,結果耍小聰明將父親車牌掛到自己的機車,另一起則是 42歲鄭男騎乘父親的機車酒駕被扣牌,他才將偽造車牌裝到機車上,差點害其父成嫌疑人調查。
太誇張!男邊騎邊喝遭警攔下 他拒測稱:洗澡出來兜風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經忠孝東路與永吉路口時,竟赫然發現一名男子邊騎微型電動車邊喝酒,明顯酒駕,惟男子遭攔查後拒絕酒精檢測,員警當場對其開出一張4800元的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據了解,48歲的謝姓男子日前遭警方攔停後表示,自己洗完澡剛好騎車出來晃晃,孰料才剛出門沒多久,就遭到警方攔下。惟謝男拒絕酒測,警方依規定告知男子相關程序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拒測法律效果後,依法開出一張4800元的罰單,同時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南港分局呼籲,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經檢驗酒測值超過規定標準者(0.15以上至0.24以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酒測值達0.25以上或酒駕肇事等不能安全駕駛之具體客觀事實發生,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警方也將持續加強查緝不法,全力守護民眾安全。
又是虛擬貨幣詐騙! 蘆洲警埋伏面交地車手狼狽落網
近期投資詐騙猖獗,蘆洲分局蘆洲所上月28日收到46歲陳男報案表示遭到詐騙集團騙財,於臉書上輕信虛擬貨幣投資廣告,被車手要求面交,將5萬元的虛擬貨幣轉進假投資網站,蘆洲警獲報後立刻成立專案小組,於面交地點埋伏,當場將車手逮獲。詐團用LINE與受害人聯繫,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要求被害人於假投資網頁註冊帳號並前往超商以條碼繳費1萬元,與假幣商相約於蘆洲區中山二路一處面交5萬元將虛擬貨幣轉入該假投資網頁。詐團嘗到甜頭後,本月7日又要求被害人備15萬前往交付,蘆洲所所長許哲源、副所長郭立森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到面交地埋伏,見時機成熟,於三民路與保和街口攔停涉嫌車輛,成功逮獲24歲施姓男車手。警方當場查查扣現金5萬元、點鈔機1台,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移送新北地檢偵辦。蘆洲分局蘆洲所副所長郭立森呼籲,投資理財須小心謹慎,勿輕易相信網路投資理財廣告,點擊不明連結或簡訊,若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亦可以於165全民防騙網反饋假投資網頁由警方進行網域封鎖。
掛假車牌趴趴走!警逮逃兵毒蟲 他拒不配合仍栽了
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8日巡經忠孝東路四段執行守望勤務時,發現一輛小客車上的車牌有異,經查後疑似為懸掛偽造車牌,當場將車輛攔停,更進一步發現22歲的郭姓男子不但逃兵還是通緝犯,其因販賣毒品遭判刑5年,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22歲的郭姓男子日前駕駛車輛在路上跑,卻被警方眼尖發現其懸掛車牌疑似為偽造車牌,上前進一步攔停後果然確認郭男所駕車輛為AB車,郭男這才坦承因為自己的車輛逾期未檢,車牌因此遭到註銷,並在臉書社團上買了假車牌懸掛使用。由於郭男在查證過程中態度相當不配合,警方將郭男帶回查證時,也意外發現郭男為新北地檢發布之通緝犯,其不但是逃兵,還因販賣毒品遭判刑5年,並在附帶搜索時於郭男身上查獲愷他命1包及折疊刀一把。全案後續依偽造特種文書、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行使偽造車牌行為人,除當場開單舉發外,並依涉偽造特種文書罪移請檢察署依法嚴辦,警方將持續針對是類案件加強打擊掃蕩,消弭潛在危害,有效維護社會秩序並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撞倒一整排機車裝沒事烙跑 五股男肇逃被逮辯稱:身體不舒服
35歲童姓男子8日下午駕車行經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三段時,因不明原因導致車輛偏離車道,一路向右偏波及到路邊9輛機車,怎料他在肇事後竟頭也不回恣意離開,警方於林口區將其攔停,他卻辯稱是因為身體不適才在撞車後直接離開。童男行經五股區成泰路三段時,原本應該是要正常直行,卻因不明原因越開越往右偏,車頭撞倒停在機車格內的機車後,宛若骨牌一般,機車接二連三被前一台所撞倒,共有9輛機車造成車損。童男撞車後竟肇事逃逸,警方一路追到林口區將其攔下,問他為何直接把車開走,童男辯稱是因為身體不舒服,經酒測後數值為0,警方也帶回警局做筆錄,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
虛擬貨幣詐騙猖獗!蘆洲警埋伏面交 車手逃20分鐘仍遭逮
投資詐騙層出不窮,蘆洲分局蘆洲所於8月28日接獲報案人表示遭假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受害人於臉書上誤信投資廣告,加入詐團創立LINE社群遭騙新台幣6萬,被害人又被以相同手法要求面交15萬款項,驚覺遭騙報警,蘆洲分局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到場埋伏,歷經20分鐘警匪追逐將車手壓制逮捕送辦。被害人加入投資群組後,詐團誘騙其進行虛擬貨幣投資,他也不疑有他拿出6萬元,詐團嘗到甜頭後變本加厲,以「帳戶異常無法出金」為由,要求與他面交15萬,被害人這才驚覺有異,馬上赴警局報案。蘆洲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前往現場埋伏查緝,該涉嫌人拒檢逃逸,立即通報攔截圍捕,成功於蘆洲區三民路與保和街口攔停車輛,並查扣現金5萬元及點鈔機1台,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移送新北地檢偵辦。蘆洲分局蘆洲所副所長郭立森呼籲,投資理財須小心謹慎,勿輕易相信網路投資理財廣告,點擊不明連結或簡訊,若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亦可以於165全民防騙網反饋假投資網頁由警方進行網域封鎖。
苗栗毒販狂飆7公里!拒捕衝撞警車 警連開6槍仍逃逸無蹤
苗栗縣竹南分局6日凌晨,在後龍鎮高鐵苗栗站附近埋伏查辦毒品案時,發現1輛可疑白色轎車,隨即上前攔查,沒想到駕駛拒絕停車並加速逃逸,展開一場驚險的7公里追逐戰,期間,嫌犯多次闖紅燈逃竄,甚至在苗栗市英才路、英明街口時,直接衝撞警方車輛,儘管員警連開6槍警告,嫌犯仍成功逃脫,目前警方正全力追緝中。事件發生在凌晨2點多,竹南警分局後龍分駐所的員警在高鐵苗栗站附近埋伏,調查一起毒品案件時,發現1輛白色轎車行跡可疑,警方試圖攔查,但駕駛無視指令,加速逃逸,雙方隨後展開長達7公里的追逐,從後龍鎮一直到苗栗市,嫌犯在途中多次闖紅燈,駕駛技術十分危險。追逐過程中,警方一度成功超越嫌犯車輛,試圖攔停對方,不料嫌犯竟驚險反擊,直接駕車衝撞警車後方,迫使警方開槍自衛,儘管員警連開6槍,仍未能阻止嫌犯的逃逸,幸運的是,整個過程中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案發後,苗栗警分局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封鎖並進行相關證據採集,警方表示,目前嫌犯仍在逃,竹南分局已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嫌犯行蹤。
屏東男遭攔拒檢竟沿路違規逃3公里! 慘吞18張紅單恐罰13萬
屏東1名24歲楊姓男子30日晚上8時許在屏東萬丹鄉騎機車違規闖紅燈,遭到員警攔查時他竟加速逃逸,甚至沿路闖紅燈及逆向行駛一路到3公里才被攔停,後續警方依法向他開出高達18張紅單,最高可處13萬餘元罰鍰,楊男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警方表示,屏東警分局萬丹分駐所員警30日晚間8時30分,在和平西路與公園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目擊楊男騎機車闖紅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未料他竟拒檢甚至騎車加速落跑,警方尾隨其後直到近3公里遠的泉興路段才成功將他攔截並停靠街邊稽查。據了解,楊男在逃逸過程中涉及多項交通違規,例如:闖紅燈、紅燈右轉、逆向行駛、未戴安全帽、不服攔停稽查取締逃逸、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無照駕駛等行為,後續警方對於他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危險駕駛的舉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共開出18張罰單,可處4萬1900 元至 13萬700 元罰鍰。警方說明,屏東分局呼籲駕駛人,若遇到員警攔查時務必停車配合稽查,不得加速逃逸或以各種危險駕駛方式試圖躲避盤查,警方針對此類行為將秉持強勢執法的精神且決不寬貸。
聯結車鋼筋翻覆重創忠孝橋 修復期針對大車警加強取締
新北市三重區20日清晨6時許發生聯結車鋼筋翻覆意外,34歲洪男行經台一高架路段往北市方向時,鋼筋脫落墜下忠孝橋,造成護欄、地面約15公尺損傷,預估10月2號通車。修復期間警方也加強對大車違規取締,並解釋背後原因。三重警方針對連接台北市、板橋、新莊、蘆洲、五股等區域等8座聯外橋樑加強違規取締,針對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行駛,部分大型車輛「不依規定行駛」、「超載」、「滲漏」、「行駛管制區」等交通違規作開罰,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台1線往忠孝橋路段自20日毀損後實施交通管制,27日仍有兩輛大型車輛駛入管制道路,警方依法攔停舉發開單,並加強對大車違規查緝,提到執法目的不在開單,而是希望遏止違規與事故,呼籲駕駛應遵守道路交通規範。三重警分局長黃國政表示,為因應台1線橋樑施工期間用路人行車安全及減少大型車肇事案件發生,警方將嚴加取締違規駛入管制區之大型車輛,同時呼籲運輸業者及大型車輛駕駛,應確實遵守管制規定,如有違規駛入管制路段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二款、三款製單舉發,處以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紅線違停遭開單!媽寶女被攔竟撞警 媽急下車勸:「她住國外不懂」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20日下午巡經忠孝東路四段與延吉街口時發現一自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由於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警方見狀也立即上盤查告發,孰料下一秒該輛轎車竟直接加速逃逸,過程中甚至還與警車發生擦撞。警方見狀也立即上前追緝,並將該輛車輛攔停。而駕駛見員警追上前,情緒相當激動,其母親也急忙下車安撫,表示「女兒剛從國外回來,不熟道路」,最終成功勸說女兒接受警方攔查。據了解,該名30多歲的女子20日被警方發現其於忠孝東路四段與延吉街口紅線違停,因此準備上前開單,孰料女子不但不服員警開單,甚至還加速逃逸,過程中因此與警車發生擦撞。警方也立即追上前攔查,最終在延吉街122號前將該輛車攔停。見警方追上前,女子情緒相當激動,最終還是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子母親為避免事態趨向複雜,向警方解釋女子長年旅居國外,不熟國內交通法規,見一時被警方攔停開單才會情緒激動,最終成功勸說女子乖乖交出證件供警方盤查。全案後續警方也依違規停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開出一張900元的罰單外,也再依不服從交通稽查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告發,如今女子除900元的紅線違停外,恐還得再繳納最高3萬元的不服稽查罰單,檢查得不償失。
假車牌竄台!刑事局10天逮30人扣60面 36歲女港澳進貨客製
因應近期販售、使用假車牌案件增加,刑事局自8月1日起發動全台「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縣市政府警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短短10日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並掌握源頭的36歲的郭姓女子,其利用臉書彈跳視窗,向不特定人士兜售車牌,不過郭女被捕後卻不願透露相關共犯,僅知車牌多數自港澳進貨。據悉,假車牌的價格隨機選號大約落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不等。刑事局指出,有鑑於有民眾向警方報案稱,其名下車輛明明未行駛卻不斷收到交通罰單或是ETAG扣款,疑似車牌遭到冒用。警方深入追查後鎖定該件偽造車牌出沒在高雄市一帶,與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6日在高雄市鼓山區停車場查獲使用者的33歲羅姓詐欺通緝犯,當場查扣偽造車牌二面。據了解,羅男先是購買權利賓士車後,卻發現該車牌已遭註銷,為了繼續使用該車輛,便至網路上向賣家購買偽變造車牌後懸掛上路。刑事局進一步分析近期ETAG異常通行紀錄後,發現新北市一間運輸公司有使用偽造車牌之情事,且該公司其他車輛曾因懸掛偽造車牌遭桃園市警方查獲,進而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共組專案小組進行追查。警方循線分析車行軌跡後,13日趁著曾姓司機返家途中,在新北市土城區攔停該車輛,現場發現該車車身印有之車號已遭塗改,且懸掛車號雷同之偽造車牌,企圖魚目混珠躲避查緝。經查該車原始牌照早在3年前就因逾期檢驗已遭監理站註銷,該公司為繼續營業使用,竟至網路上購買偽造車牌使用。據悉,曾姓司機到案後向警方供稱,自己知道貨車懸掛假車牌,但車卻是貨運行老闆要他開車行駛送貨。據了解,目前市面假車牌除可客製化外,就連大型重機的紅、黃牌也都可以選擇。而主嫌郭女聲稱所有車牌均自港澳進貨,現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刑事局針對36歲郭姓女子販售假車牌一事,循線分析犯罪態樣,自專案啟動10日除逮捕源頭郭女外,也逮捕29名使用假車牌者,初步區分相關犯罪態樣,主要為「AB車懸掛假車牌」」及「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兩大類,其中「AB車懸掛假車牌」為民眾購入無車牌之車輛(如牌照遭吊扣、吊銷)或權利車後,因欲上路使用,轉而至網路上購買相同車型、顏色之車牌後懸掛上路;而「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則多是原車主因酒駕、超速等交通違規遭吊扣、吊銷牌照,為繼續使用原車輛,遂購買假車牌後懸掛上路。目前刑事局已蒐集民眾檢舉、報案資料及主動追查今年迄今遭吊扣、吊銷之6萬4千餘筆車號,從源頭分析製造、販售及使用假車牌者,相關涉案情資將通報各地方警察局同步查緝。刑事局強調,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掛假牌上路更省?他喊「只罰10800」比國道超速輕 網嘆:根本抓不到
台灣的交通亂象頻傳,隨著交通部從去年開始實施交通記點新制,變造、偽造車牌的車輛卻大幅增加。對此,就有網友發現,嚴重超速將開罰3萬6000元,但持假車牌僅罰1萬800元,讓他不禁吐槽「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這名網友在PTT以「假車牌罰10800,超速罰3萬6,傻了才不買?」為題發文,表示台灣法律相當奇葩,掛假車牌被抓會罰1萬800元,但超速最多開罰3萬6000元,「那一開始買車,就直接買假車牌才對啊」。原PO進一步指出,「在國道開超過180,被拍到,立馬省了2萬5200元,而且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貼文一經曝光後,不少鄉民認同道,「根本輕到可悲,然後沒人要修法」、「假車牌上路還不用被壓掉,有夠奇妙」、「你少算假車牌還不用繳稅,有夠爽」、「警察肉眼也分不出來,不太會被攔停」;但也有人提醒,「假車牌是偽造特種文書罪」、「偽造是刑事,不只是交通罰鍰而已,那個是留案底的」。事實上,若懸掛「偽造車牌」上路,除了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還將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桃園男吸笑氣駕車蛇行遭攔!竟嗆警大不了罰錢 因「做這事」遭法辦
桃園市春日路9日晚間11時許驚傳一起危險駕駛事件,1名34歲鄒姓男子駕駛轎車蛇行,員警撞見將他攔下盤查,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發現轎車內放置1支笑氣鋼瓶,且鄒男還一副無所謂稱「大不了罰錢」,結果又發現他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立即當場將他移送法辦,吸食笑氣的部分則移請裁處。警方表示,青溪派出所巡佐邱正宗及警員高竟程,9日晚間11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再春日路上發現1輛轎車蛇行,險象環生,警方立即將轎車攔停並進行盤查,結果發現鄒姓男駕駛邊開車邊吸笑氣,還在車內乘客座上尋獲1支笑氣鋼瓶,鄒男見狀竟若無其事並囂張稱「大不了罰錢」,事後員警將人車帶返派出所調查。警方說明,經調查,查出鄒男還懸掛偽造車牌,試圖躲避追緝,由於他因交通違規記點車牌被吊扣,他便耍小聰明網購假車牌懸掛,最終仍被抓獲,全案訊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他移送法辦,吸食笑氣則移請環保局進行裁處。
抓到了!苗栗狂飆曳引車落網 竟是通緝犯不想被關當街上演「玩命關頭」
苗栗縣苑裡鎮7月31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苑裡分駐所警員下午1時許發現違規曳引車並攔查,該車竟假意配合,接著踩下油門試圖逃逸,沿途更是連連違規,蛇行、逆向和闖紅燈外,還試圖仗著車型對警車逼車,警方則一路追到台中市幼獅工業區,因擔心用路人安全而停止尾隨,調查後確認司機為34歲張姓男子,8日將其追查到案,並發現張男是偷竊通緝犯,全案依法偵辦。根據當時畫面,苑裡所員警在苑裡鎮縣道140號1.7公里處,發現該輛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而上前攔查,駕駛起初停車假意配合,卻在員警告知違規事項並索取政見時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上前追趕,該駕駛則行徑囂張,一路蛇行、逆向和闖紅燈,警車試圖攔停,卻遭其惡劣逼車,員警一路追逐到幼獅工業區,最終因擔心其他用路人安危而停止尾隨。警方循線追查,所幸該車司機為張姓男子,8日將他逮捕到案,並發現其為偷竊通緝犯,張男則坦承犯行,表示自己不想被關才會鋌而走險,警詢後則將他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移動凶器!違規曳引車蛇行逆向還逼警車 囂張駕駛狂飆4公里最重罰6萬4
苗栗縣苑裡鎮7月31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苑裡分駐所警員下午1時許發現違規曳引車並攔查,該車竟假意配合,接著踩下油門試圖逃逸,沿途更是連連違規,蛇行、逆向和闖紅燈外,還試圖仗著車型對警車逼車,警方則一路追到台中市幼獅工業區,因擔心用路人安全而停止尾隨,事後依拒檢逃逸等多項違規開出7張罰單,最重可罰6萬4200元。根據當時畫面,苑裡所員警在苑裡鎮縣道140號1.7公里處,發現該輛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而上前攔查,駕駛起初停車假意配合,卻在員警告知違規事項並索取政見時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上前追趕,該駕駛則行徑囂張,一路蛇行、逆向和闖紅燈,警車試圖攔停,卻遭其惡劣逼車,員警一路追逐到幼獅工業區,最終因擔心其他用路人安危而停止尾隨。警方則根據曳引車牌,針對其禁行路段、拒檢逃逸、闖紅燈、逆向及危險駕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共計開出7張罰單,合計最高罰鍰達6萬4200元,駕照、牌照均吊扣6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霄警分局呼籲,員警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並無針對性,依據客觀可見情形合理懷疑有違反交通規則之虞者,始會發動攔檢,籲請民眾遇警察攔檢時,應配合員警指揮及稽查,以免受罰。
瓊斯盃美國籃球員「在台酒駕」遭逮送辦!北檢諭令限制出境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昨(1日)凌晨4時許發生一起酒駕事件,警方攔查才驚覺,該名違規駕駛竟是來台參加瓊斯盃的美國隊籃球球員「迪米特里厄斯」(Thomas Demetrius),事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訊後諭令其限制出境出海。據了解,第43屆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已於7月21日圓滿落幕,今年代表美國隊來台參戰的「迪米特里厄斯」在賽事結束後並未立即飛回美國,而是繼續留在台灣陪伴女友。「迪米特里厄斯」昨(1日)晚間與隊友相約在信義區的酒吧飲酒狂歡,沒想到凌晨結束聚會後竟開車上路,途中遭到警方攔停,員警一上前盤查便聞到濃濃酒精味,經實施酒測發現,他的酒測值竟高達0.87mg/L,超過法定標準值,訊後被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諭令「迪米特里厄斯」無保飭回,並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限制其出境、出海。對此,警方也呼籲民眾,飲酒後請勿駕駛車輛,酒後駕車除了觸法外,也恐將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切勿為了一時方便開車上路。
台中警取締時查獲失聯移工!假健保卡曝非法身份 整車4人遣送出境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的員警,在日前執行交通勤務時,意外揭發一起失聯移工案件,上月底傍晚,當員警在中區自由路二段與台灣大道一段交叉口執行交通取締時,攔1輛銀色小客車,車內4人疑似因違規左轉被要求出示證件,結果發現駕駛所持的健保卡與其面貌不符,經調查發現整車4人均為失聯移工。事件發生在上月底的一個傍晚,當時,台中市第一警分局的巡佐陳崇保與警員林威治,在中區自由路二段與台灣大道一段路口執行交通取締,攔停1輛銀色小客車違規左轉,但當駕駛搖下車窗後,竟顯得十分緊張,甚至用越南語與車內的其他3名乘客急切地討論,隨後,駕駛試圖用1張與其面貌不符的健保卡照片來混淆視聽,試圖躲過警方檢查。敏銳的員警立即察覺異常,經過詳細查詢和身份驗證後,發現該車的4名乘客均為失聯移工,4名移工並未經過合法的勞動部批准,且在台灣地區失聯已久,警方隨即將4人帶回警局,並依法移送專勤隊進行進一步處理,最終決定依法遣送出境。其中1名移工阮姓男子表示,原本打算前往東協廣場游玩,卻沒想到在途中違規被攔查,整車人只能一起回越南玩。警方在此提醒民眾,聘用未經勞動部許可的移工是嚴重違法行為,一旦查獲根據《就業服務法》,將面臨15萬元至75萬元不等的罰款,若5年內再次違法,更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最重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可能並科12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呼籲,切勿心存僥倖,聘用移工時一定要確保其身份合法,避免觸犯法律。
無照男酒駕上路遭攔 他拒撿狂逃10km被逮稱:焦慮症發作
北市中正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一名35歲高姓男子駕駛機車沿重慶南路北往南直行,其駕車態樣車身搖晃異於常態,且該車見警攔查時毫無減速跡象,警方遂尾隨伺機攔查。孰料高男見警方上前攔查後,竟只是轉頭看了警方一眼,隨後立即轉油門加速落跑,警方見狀也一路追上前將高男攔停,並因此發現高男不但沿路違規,無照又酒駕,當場對其開出總計高達11萬餘元的罰單。據了解,警方日前巡邏時發現高男騎乘機車一路搖搖晃晃,因此在高男停等紅燈時上前攔查,孰料高男見狀只是轉頭看了警方一眼,隨後便加速逃逸,沿路無視號誌一路逃竄至少10公里,直到進入新北市中和區後,與中和分局合作一銅將高男攔下。高男被攔下後向警方聲稱,當晚自己因為「焦慮症發作」因此不知道警方沿路在後方追緝,而其傍晚5點多喝啤酒喝到隔日凌晨1時許,才騎乘機車準備返回新店,卻在路上被警方攔查,其酒測值高達0.91mg/l。全案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不過高男拒檢逃逸,還一路違規,更被警方發現其酒駕又無照,當場對其開出總計11張紅單,總計11張共約11萬餘元的罰單。中正二分局表示,分局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加強執法取締,另特別呼籲,酒駕處罰甚鉅,切勿以身試法,如酒後肇事,易造成生命財產重大損失,酒後除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更要留意酒後隔日宿醉,要有充分休息時間,待體內完全代謝酒精後,始可上路。
下場慘!駕駛頻違停被檢舉還「掛假車牌」上路 遭警攔查識破法辦
桃園1名周姓男子因將轎車違停遭民眾檢舉,警方21日一早接獲通報,前往現場將其攔停,在逕行舉發時,卻發現車牌有異狀,經調查竟是假車牌,周男不僅吞罰單還吃上官司,隨後員警依法將他移送法辦。據了解,周男原本轎車的車牌因為違規記點遭繳銷,他才動歪腦筋耍小心思,將假車牌懸掛使用,未料他因為經常違規停放轎車,被民眾檢舉,從而被員警識破假車牌。警方表示,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景福派出所獲報,有民眾檢舉桃園區三民路與中山路口,經常有一輛轎車違停,員警前往現場逕行舉發時,發現該車行駛在正光路與仁愛路口,警方當場將其攔停,還察覺出車牌有異,經調查發現他懸掛假車牌,詢後警方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將他移送法辦。警方提醒,偽造及變造的車牌很常見,民眾能輕易在網上取得,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呼籲民眾切勿鑽法律漏洞恐得不償失。
喝兩杯威士忌騎電動滑板車回家慘了 男酒駕遭送辦
北市中山分局員警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先是發現一男子違規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因而上前將人攔停,未料警方卻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濃酒味,其酒測值高達0.33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帶回偵辦。中山二派出所員警11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民生東路一段附近時,發現有一男子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因現行國內交通法規,電動滑板車不得於道路上行駛,隨即攔查關心。不過警方在與男子交談過程中發現,陳男面有酒容,疑有酒駕之虞,警方初步以感知器測試有酒精反應,酒測值高達0.33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陳男事後也坦承,其晚間在民權東路附近朋友家飲酒,飲用約2杯威士忌後,騎乘電動滑板車返家,不知電動滑板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不得酒後駕駛。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電動滑板車是靠電力驅動,故屬於刑法「動力交通工具」的範疇,酒測值如超過0.25 Mg/L,警方可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目前如於道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或使用。提醒民眾勿違規使用及酒駕,以保障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