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防手段
」彭振聲閱卷時嘔吐送醫!北市聯醫證實已送至急診 律師強調:不是攻防手段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檢廉搜索,並帶回北檢複訊,檢方開庭後諭令聲押禁見,將於今(1)日召開羈押庭。不過彭振聲傳出身體不適,北院報案請救護車到場評估,經救護人員初步判定結果,認有戒護就醫的必要,稍早已將彭振聲戒護送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包括彭振聲律師李岳洋也表示,是用完餐回來才知道這個狀況,強調不是跟檢方攻防的手段。彭振聲傳出身體不適,送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圖/趙世勳攝)北院在稍早召開閱卷庭,彭振聲傳出在閱卷期間突然身體不適,想至候審室服藥,但用藥過後卻數度嘔吐以及喘氣,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彭振聲第一時間被送到台大醫院,但台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表示,彭姓患者並未送到本院,經過詢問是送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對此,北市聯醫則回應,彭振聲於閱卷期間表示身體不舒服,想至候審室服藥,用藥過後仍表示身體不舒服,並數次嘔吐及喘氣,報告法官後於12點06分叫救護車,12點15分救護車抵達,12點39分救護車離開北院戒護,送往和平醫院就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陳美如副院長發布聲明指出,彭姓病人因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至和平院區急診,為維護病人隱私以及就醫權益,未經病人同意相關病情未便提供。另外,彭振聲律師李岳洋則表示,剛剛閱卷的時候沒有看到彭振聲的狀況,也是剛才得知送醫院,剛剛在上面是還好,現在還不知道可不可以回來開庭,在閱卷所以手機也都被收起來,沒有收到消息,現在是中間休息時間,要辯駁的部分可能要等彭振聲回來一起處理。對於是否是一個跟檢方攻防的手段,李岳洋強調絕非如此,發生這個事情之後,彭振聲身體就不是很好,平常就會有暈眩的狀況發生,並說彭振聲自己有帶慢性病的藥,藥只到禮拜三,目前也不知道他血壓變化。
彭振聲戴腳鐐送醫 律師:絕非與檢攻防手段
前台北市長彭振聲遭控涉及京華城容積案,8月30日遭帶回台北地檢署複訊並遭聲押,原定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但彭中午身體不適,戴腳鐐被緊急送醫,其律師李岳洋也解釋,彭的身體一向不佳,送醫絕非與檢方攻防手段。據了解,彭振聲30日深夜被帶進台北地檢署,至今已在拘留室度過2晚,原定1日晚間8時召開羈押庭,但他早上閱卷時突然表示身體不適,於是到候審室服藥。但彭振聲服藥後仍沒有好轉,更出現數次嘔吐及喘氣,法官得知後於中午12時06分叫來救護車,救護車於15分抵達,緊急處理後認定有送醫需求,限已將彭送往聯合醫院救治。李岳洋表示,由於閱卷不能使用手機,他也是用完餐才知道彭振聲送醫,而目前是中間休息時間,辯駁部分要等彭回來處理,他提到,彭的身體本身不是很好,平常就會有暈眩狀況,並強調這絕非與檢方攻防手段。
控推下主席台踰越議事攻防 綠委提告藍委殺人未遂
立法委員邱志偉、郭國文24日開記者會指出,鑒於立法院近日因審議國會擴權法案,造成議場推擠事件,5月17日當日有部分國民黨立委,基於殺人與重傷害故意,致使邱志偉頭部腦震盪、立委郭國文尾椎骨折,為控訴國民黨暴力行為,正式向立委謝龍介、邱鎮軍、廖偉翔與黃建豪及洪孟楷、黃仁、呂玉玲與張嘉郡等國民黨立委提出殺人未遂、重傷、傷害罪告訴。邱志偉表示,5月17日為阻擋藍白立委聯手審查國會違憲擴權法案,透過杯葛、拖延等議事攻防手段,明明是行使正當的議事攻防,卻遭國民黨立委惡意攻擊。邱志偉透過影片說明,當日他嘗試擠入議場,進入主席台,遭廖偉翔、邱鎮軍與黃建豪等惡意從高處推落主席。邱志偉說,他雖然嘗試抓住主席台桌上,卻遭到謝龍介惡意將他從160多公分高的主席台拽落至地面,致使頭部後側正面著地。經過台大醫院急診確認後,頭部外傷腦震盪、頸部鈍挫傷。邱志偉說,謝龍介等人事後毫無悔意,竟大言不慚在5月20日三立新聞台《前進新台灣》節目上表示,將人推落至主席台下「是剛好而已」,簡直是自證殺人沒事,所言天理難容。邱志偉認為不能姑息這種暴力行為,特別是針對國會擴權法案,已足讓國人對立法院心生畏懼,若還讓人認為國會容許殺人、重傷,無疑對台灣民主法治有重大損害,他決定正式對謝龍介、邱鎮軍、廖偉翔與黃建豪提出殺人未遂、重傷告訴,呼籲國民黨約束藍委暴行,莫讓台灣民主蒙羞。郭國文表示,針對洪孟楷、黃仁、呂玉玲與張嘉郡等4位藍委刻意將自己推下高台,將委託律師提告傷害罪。郭國文表示,517衝突事件中,洪孟楷等藍委不顧別人死活,用暴力將自己推下導致尾椎骨折,必須提告來約束暴力行為。郭國文強調,除了國會擴權法案還沒處理完,未來還有更誇張的花東特別條例,可預計會有更多議事衝突,因此必須約束藍委的暴力行為,避免還有其他委員受害。邱志偉委任律師張浩倫表示,一般有智識的人,應該知道從高處落下,且是頭部、頸部著地之方式墜落到地面,將可能造成癱瘓或是死亡的結果。而謝龍介兩次蓄意拉扯邱委員,而且最後是以頭朝下之方式拉下邱委員,再搭以廖偉翔、邱鎮軍與黃建豪等人在旁推落,其行為確實有可能構成重傷未遂或是殺人未遂的罪名。而謝龍介等人的行為,也超過《憲法》第73條與釋字第435解釋所保障之言論免責權範圍,希望檢調單位儘速啟動偵查程序,告訴民眾任何國會暴力行為都不容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