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誠信
」看得到吃不到2/賄選檢舉獎金發放牛步 立委:影響政府誠信
根據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統計,2022年九合一選舉共受理了6858件賄選案,其中成功起訴1353件、緩起訴102件,可謂成果豐碩;不過,雖然法務部、高檢署及各地檢察署大力宣導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在接下來的總統、立委選舉中檢舉賄選,但上次的九合一選舉結束已近一年,至今獎金的發放件數僅有312件,還有一大票檢舉人未收到檢舉獎金。根據法務部《鼓勵檢舉賄選要點》規定,檢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1500萬元;立法委員或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立法院正、副院長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500萬元;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200萬元;里長及其他樁腳則為50萬元。被檢舉人遭起訴後,將核發4分之1的獎金、一審判決有罪再發4分之1,等到判決定讞,就可領完剩下的2分1獎金。法務部今年進一步將單純的「查賄」擴大到「妨害選舉」層面,並且修訂為《鼓勵檢舉妨害選舉案件要點》,加碼破獲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最高獎金可達2000萬元。根據法務部統計的檢舉賄選獎金發放總數,111年度(2022年)共核發84件、金額3499萬5832元;112年度(2023年)統計至8月底,共核發228件、核發金額5194萬3748元。2022年九合一選舉結束後,至今共核發了312件賄選檢舉獎金,而各年度核發選舉獎金不限於當年度選舉類型,還包括更早的檢舉案件,也就是說,因為九合一選舉而放的獎金件數少於312件,雖然查獲賄選大部分依據檢舉,但檢舉獎金核發的件數卻不到起訴的案件的4分之1,進度明顯落後。立委林思銘(右)批評,法務部承諾以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賄選,但核發速度牛步,恐損及政府威信。(圖/趙世勳攝)立委林思銘指出,古時候有「徙木立信」的故事,政府答應人民,只要完成簡單的任務,就真的能獲得獎金,藉此建立人民與政府間的信任。若是法務部大力宣傳給予獎金來鼓勵民眾檢舉賄選,但檢舉人卻遲遲領不到應許的獎金,當然會對政府的誠信產生質疑,而且可能會大幅降低未來提出檢舉的意願。林思銘說,民眾一旦懷疑相關單位核發獎金的效率,可能會質疑檢舉流程中是不是哪個環節有破口,既然當初「快速核發獎金」的承諾沒做到,那「絕對保密」的保證會不會也出問題,反而破壞了獎金制度的美意。他認為,民眾檢舉是查察賄選成效的重要來源,法務部既然要用獎金鼓勵民眾提出檢舉,就應該提高核發獎金的效率,以昭公信。法務部長蔡清祥坦言,有些案件確實核發獎金的速度比較慢,他已經看到這個問題,也要求高檢署要加強督導審核的單位加速作業,「我們鼓勵人家檢舉,該發的獎金就要儘快。」蔡也表示,將會進一步了解審查申請獎金的流程,若有人手不足的情況,將立即改善。
秋鬥反萊豬 張其祿批民進黨是背棄承諾的雙標政黨
秋鬥大遊行昨(22)日落幕,今年的秋鬥以「反毒豬、反雙標、反黨國」為訴求,民眾黨也由秘書長謝立功領隊,與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張其祿、高虹安等一同參與遊行,民眾黨副總召張其祿也在臉書上表示,民進黨執政以來,早已背離其民主的進步價值,「完全就是一個背棄承諾的雙標政黨!」張其祿指出,民眾黨此次秋鬥遊行的訴求理性且務實,「主要就是要求『源頭管理、明白標示』萊豬,這已經是對萊豬進口爭議最有誠意、最能務實解決問題,又最能維繫國人建構福祉的政策倡議和方案。」但他也強調,無奈日前行政院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提出的此一解決方案,竟然設下惡意陷阱、造謠抹黑,「所以才有丁怡銘事件,並重創政府誠信,也再次凸顯民進黨一黨獨大下的惡質作為。」張其祿說,秋鬥是人民對政府最直接的抗議和訴求,他也認為政府若繼續漠視人民的聲音,「相信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民也很快就會給予裝睡不醒的政府最嚴厲的懲戒!」最後他也感謝一起參與秋鬥的民眾,並呼籲大家「向這裝睡的政府發出我們的怒吼和抗議!」
台新彰銀案談和解「僵住、卡關」?積極備戰上訴最高法院 財政部最佳攻防二震驚
彰銀經營權爭議案件,歷經六年來爭訟,財政部與台新金控是否能有共識和解,財政部又如何能杜眾悠悠之口合理編列預算,買回台新金所持有彰銀股權解套?目前仍持「僵住、卡關」。臺灣高等法院今年8月21日更一審宣判後,各界雖對法院判決結果各有解讀,例如政府誠信、政策宣示及政權變更間,應如何取捨認定契約是否成立等,還有對公司法、證交法的論證,令學者專家感到震驚,勢必成為財政部上訴最高法院的主要攻防戰場域。首先,法院認為財政部與台新金於94年間因財政部之新聞稿、函文及台新金之得標成立契約,並將該契約定性為「表決權拘束契約」,進而確認該成立於94年間之「表決權拘束契約係屬有效」,為其大開眼界之第一個震驚。熟悉公司法立法歷程的學者專家都知道,我國公司法於104年前是未明文承認表決權拘束契約的效力,且104年以前之最高法院判決亦以此種契約與公司法公平選舉之原意相左且與公序良俗有違為由,否認表決權拘束契約之效力。直至104年公司法始首度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承認表決權拘束契約,並於107年公司法修正時,開放予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東使用,同時於條文明白寫明,「表決權拘束契約於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之」。由立法脈絡可清楚明瞭,在107年,立法者仍堅持「公開發行公司股東不得藉由締結表決權拘束契約,以強化自己的經營地位或權力分派」,即「堅信股份平等原則應落實於公開發行公司」。對照彰銀案高院更一審判決,可以看到該判決是認定94年間,身為公開發行公司即彰銀股東的財政部與台新金,得成立有效之表決權拘束契約,甚且,其所認定的表決權拘束契約,居然是沒有雙方當事人書面簽名之新聞稿及函文,等同於立法者直至107年仍否認的事,該判決卻反認於94年即可以較少之要件有效為之。法學專家認為,「身為司法機關的法院所應尊重公司法的立法歷程,不應任意以法官造法的方式,牴觸或改變立法政策」。再者,法院於該判決,除了認定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得不以書面簽名方式即成立表決權拘束契約外,甚至還認為,該表決權拘束契約縱使沒有期限,導致其效力可能綿綿無絕期至天長地久,仍屬有效而不違反公序良俗,理由為其附有「財政部完全出售其持股」、「台新金非彰銀最大股東」之解除條件。然因立法院已決議禁止財政部釋股及售股,故解除條件其實僅剩「台新金非彰銀最大股東」。從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內容可發現,法官所指的僅剩解除條件,可以成就的方式包含「財政部可透過在市場購買彰銀股票方式,使自己成為最大股東」,或「直接或間接向台新金購買彰銀股票」,或「由彰銀向台新金購買股票為庫藏股,使台新金喪失最大股東地位」。只是法官以上的建議,再使公司證交法學者感到第二個嘆為觀止的震驚。其一,財政部要如何透過在市場購買彰銀股票方式,或向台新金購買彰銀股票,使自己成為最大股東?財政部若欲購買彰銀股份,須先編列歲出預算並經立法院同意始得為之,於立法院同意財政部購入彰銀持股前,財政部應無從進行購股作業。法院所稱財政部透過買股使自己成為彰銀最大股東之假設,在立法院未同意前,是否能為還是變數。更何況,台新金在今年彰銀配股後,目前總共取得彰銀股數是2,341,359,234 股,假設以股價18元計算,高等法院判決的意思即是財政部需花費新台幣421億4446萬6212元之公帑,以達成法院認定彰銀契約所謂的解除條件。對照過去財政部上訴的計算方式,94年間台新金花365億元得標彰銀之特別股,財政部若要再花421億元買回台新金所有的彰銀持股,再加上彰銀已經配給台新金的109億元現金股利,推斷這個結果會讓台新金大賺165億元。這應該就是目前讓立法院、財政部、行政院感到頭疼之處,如何解套買回台新金所持彰銀股票?編列買回金額的預算也不會排擠到公共政策的全民利益?其二,高等法院法官再指,可由彰銀向台新金購買股票為庫藏股?這一點就曾令公司法權威、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曾宛如先前接受本刊採訪時,表達過「於法不合」。依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公司股票原則上是不能回籠的,即公司若要買回庫藏股,須符合法規要件始得買回,以公開發行公司之彰銀而言,即須符合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要件。若由彰銀向台新金買回庫藏股,根本不符合證交法第28條之2所規範之三款合法買回情事,即彰銀沒有轉讓員工股票之需求、沒有股權轉換之需求、更沒有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等之需求。甚者,該條文不僅明文規定,於公司實施庫藏股時,應公開向不特定人買回,更禁止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應賣。所以,顯然地,彰銀根本不可能向持有高達22.55%股份之大股東台新金買回庫藏股,這是明確違法的。這樁我國金融爭議大案,一方為政府機關財政部、行政院,一方為私人金融企業台新金控,在嚴格遵法義務,若依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來討論解約方式,恐怕有些解除條件會造成違法行為。這可能也是台新金控內部有一派的主張,財政部應可仿照先前盤後交易承接龍巖李世聰所售出的彰銀股權方式,同樣用於此案。但在未談攏股價及簽署和解方案前,雙方皆已提出上訴,繼續交由最高法院審理給予見解。
中油月底將動工放沈箱 環團求助立委急救大潭藻礁
【記者/甯其遠】中油在桃園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因為興建位置將可能破壞當地特殊的藻礁生態,引起環保團體與部分當地居民強烈反對,透過各種方式要求停止計劃。但中油已規劃在7月底進行海底沈箱作業,立委許毓仁接獲環團陳情,今(24)日上午邀集相關單位,緊急召開記者會,並要求在三周內研議出方案,決定是否暫停施工。反對興建「三接」的東海大學教授林惠真、環保律師蔡雅瀅以及「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出席記者,強烈譴責桃園市政府不作為,並要求中央政府介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將大潭藻礁指定為暫訂自然地景,以阻止中油施工,等待進一步環評出爐。律師蔡雅瀅指出,天然氣發電只是一項暫時的措施,並非永續的解決方案,不應該為此破壞珍貴的生態,「用7600年的藻礁換來7年的天然氣。」她指控,三接工程當年在環境時已遭專家退回,卻因為前行政院長賴清德以政治力介入,才又強行過關。潘忠政更指出,儘管總統蔡英文、桃園市長鄭文燦都曾答應要保護藻礁,但現在為了「背後不可告人的利益」又執意動工,政府誠信盡失,去年底民進黨選舉失敗的歷史將會重演。許毓仁在會中要求出席的行政院農業委會林務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桃園市政府以及中油公司相關人員,在8月7日前匯整資料,提出解決方案,並表示,「如果工程硬要進行,我們也有方法應對。」看更多↓↓【中央社染色?4】警總復辟搞媒體 柯文哲也挨悶棍具財經、國際專長 韓國瑜談副手:我心裡有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