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布疑陣
」 分屍 高雄 婦人 殺人 高大成![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0/281100/sm-4171744fe912878d5c3ade85776ee12a.jpg)
台中邪教假驅魔虐死女信徒 6幹部遭起訴
台中市大里區游姓女子今年6月間全身瘀傷送醫不治,檢警追查發現手法疑似4年前一起宗教「借竅驅魔」打死信徒案,恐邪教再起,循線查出當年涉案「總道師」余女等人,以拍痧板將游女打得半死、反鎖房內,還故布疑陣,找鎖匠開門,再通報119送醫,中檢偵結,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6人。檢警調查,林欣月在2014年成立「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自稱「聖師」,隔年1月更名為「中華日行一善學會」,針對不服從指令或想脫離組織的信眾,以「借竅驅魔」為由毆打凌虐,曾導致1人死亡、1人雙眼失明及13人輕重傷,58歲林女及余姓「總道師」、擔任「三才」的2名林姓及許姓等共4名幹部涉案,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不料,余女等4名幹部仍不悔改,自2022年起與擔任「三才」的詹女、許女等6人,先後搬進大里區一處民宅,分工籌畫宗教活動,余女等因不滿信徒游女規畫進度落後,今年6月初至4日,各徒手或拿拍痧板暴打游女的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將她打得傷痕累累,同月5日凌晨因產生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游女全身嚴重瘀青、血跡斑斑,余女等擔心再遭司法調查,不敢送醫,竟換掉她身上的沾血衣褲、抱回房間反鎖,隨即逃離,只留下詹、許兩人善後,由詹騎機車將游女的血衣丟進舊衣回收箱棄置,為掩飾犯行,當天中午找來不知情的鎖匠開鎖,再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送醫。游女到院時已無自發性呼吸、血壓及心跳,經急救後,在因橫紋肌溶解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中檢偵結將余女等6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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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隊前國手偷竊失風 狠心悶殺房東「二審仍逃死」關鍵原因曝
前啦啦隊國手劉殷瑋因缺錢買毒,於2021年11月26日潛入女房東住家行竊失風,竟狠心將對方勒斃滅口,搜刮財物後拿到當鋪試圖典當,還傳訊息給死者故布疑陣,但仍被檢警識破遭逮,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認定劉男尚有可教化可能性,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原本擔任教練的劉殷瑋2021年因疫情工作幾無著落,加上右腳十字韌帶受傷、禁不起毒品誘惑,經濟陷入困頓,且脾氣越發暴躁,與家人爭執後離開原住處,透過臉書社團得知馮姓婦人在新莊出租電梯華廈,便以每月1萬6000元價格向馮婦承租公寓,原先契約載明12月1日開始承租,但房東體諒他的狀況,先行讓劉男入住。沒想到,劉男僅入住3天,就因缺錢買毒,於同年11月26日凌晨爬上馮婦居住的6樓,從未上鎖的窗戶侵入客廳行竊,過程中不慎吵醒對方,他竟從身後緊勒馮婦頸部,接著用枕頭悶殺女房東。劉男殺人後,隨即將金飾、玉器與手鐲搜刮一空,為掩飾罪行,還兩度重回現場滅跡,隨後於同日上午11時前往當鋪典當。警方發現馮婦頸部有不明瘀青,直覺本案不單純,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劉男涉有重嫌,申請拘票上門逮人。劉嫌起初態度強硬,面對警方提問一律回說「不知道」、「不了解」,直到提到刑度問題時,他才露出擔心神色;警方見狀曉以大義,稱若坦承犯案,對未來判刑較有利,這才突破劉嫌心防,讓他承認殺人。新北地院審酌,劉男案發前沒有精神疾病就診紀錄,落網時也未驗出毒品反應,認定他犯案時神智清醒,考量其作案時並未變裝,用來殺人的枕頭也是隨手從屋內取得,顯非預謀犯案,加上他犯後供稱「我知道做錯事了,不知道如何彌補家屬的損害」,尚非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最終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劉嫌年紀尚輕、具備基本人際交往能力,未來仍有發展、重建適合人際交往與親密關係的可能性,應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讓他能透過在監獄中長期隔離、施以教化,在長期監禁期間理解所受的處遇以及刑罰之目的,藉此反省自己的行為過錯;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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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隊前國手偷竊失風 狠心悶殺房東「一審逃死刑」關鍵原因曝
前啦啦隊國手劉殷瑋因缺錢買毒,於2021年11月26日潛入女房東住家行竊失風,竟狠心將對方勒斃滅口,搜刮財物後拿到當鋪試圖典當,還傳訊息給死者故布疑陣,但仍被檢警識破遭逮。案經新北地院審理,認定劉男非預謀殺人,尚有可教化可能性,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原本擔任教練的劉殷瑋2021年因疫情工作幾無著落,加上右腳十字韌帶受傷、禁不起毒品誘惑,經濟陷入困頓,且脾氣越發暴躁,與家人爭執後離開原住處,透過臉書社團得知馮姓婦人在新莊出租電梯華廈,便以每月1萬6000元價格向馮婦承租公寓,原先契約載明12月1日開始承租,但房東體諒他的狀況,先行讓劉男入住。沒想到,劉男僅入住3天,就因缺錢買毒,於同年11月26日凌晨爬上馮婦居住的6樓,從未上鎖的窗戶侵入客廳行竊,過程中不慎吵醒對方,他竟從身後緊勒馮婦頸部,接著用枕頭悶殺女房東。劉男殺人後,隨即將金飾、玉器與手鐲搜刮一空,為掩飾罪行,還兩度重回現場滅跡,隨後於同日上午11時前往當鋪典當。 劉男從6樓窗台潛入女房東家行竊。(圖∕報系資料照)警方發現馮婦頸部有不明瘀青,直覺本案不單純,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劉男涉有重嫌,申請拘票上門逮人。劉嫌起初態度強硬,面對警方提問一律回說「不知道」、「不了解」,直到提到刑度問題時,他才露出擔心神色;警方見狀曉以大義,稱若坦承犯案,對未來判刑較有利,這才突破劉嫌心防,讓他承認殺人。新北地院審酌,劉男案發前沒有精神疾病就診紀錄,落網時也未驗出毒品反應,認定他犯案時神智清醒,考量其作案時並未變裝,用來殺人的枕頭也是隨手從屋內取得,顯非預謀犯案,加上他犯後供稱「我知道做錯事了,不知道如何彌補家屬的損害」,尚非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最終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